农技推广区域站工作人员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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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农技人员管理制度

基层农技人员管理制度

基层农技人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基层农技人员管理,提高农业技术服务水平,促进农业发展,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基层农技人员是指在农业领域从事农业技术服务、推广和指导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三条基层农技人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职业道德,履行职责,为农民提供优质高效的农业技术服务。

第四条基层农技人员管理应当注重实效性、科学性、公平性和规范性原则,建立健全的管理体系和激励机制,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发展机会。

第五条基层农技人员管理应当贯彻落实党的农村政策,服务农村经济发展,促进农民增收致富,推动乡村振兴。

第二章岗位设置及职责第六条基层农技人员的岗位应当与农业生产、农村发展需求相适应,根据专业技术能力和工作经验安排具体职责。

第七条基层农技人员的主要职责包括:(一)开展农作物种植技术指导,提供生产技术咨询;(二)组织农业技术培训和示范,推广新技术新品种;(三)帮助农民解决生产中遇到的技术问题,提供技术支持;(四)协助政府部门制定农业发展规划,参与政策研究和制定;(五)开展科技创新,推动农业科技进步。

第八条基层农技人员的职责要求有针对性,具体要求根据不同岗位和单位情况确定,并在工作合同中明确。

第三章岗位晋升及考核第九条基层农技人员的岗位晋升应当根据绩效评价和职业发展规划确定,符合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晋升。

第十条基层农技人员的考核应当采取绩效考核和能力评估相结合的方式,评价内容包括工作业绩、专业技术能力、职业道德等方面。

第十一条基层农技人员的考核结果将作为晋升、职务调整、薪酬调整等方面重要依据,对绩效优秀者给予奖励,对绩效不佳者采取相应措施。

第四章培训和发展第十二条基层农技人员应当不断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参加相关培训和学习,增强工作能力。

第十三条基层农技人员可以通过不同途径提升自己,包括参加专业技术培训、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等。

第十四条基层农技人员发展应当注重实践经验积累,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提高服务水平。

关于农业人员的管理制度

关于农业人员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农业人员的日常管理,提高农业工作效率,保障农业生产安全,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农业人员,包括但不限于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农业技术推广等岗位。

第三条农业人员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依法管理,公平公正;2. 激励与约束并重,奖惩分明;3. 保障员工权益,促进员工成长;4. 安全生产,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第二章职责与权限第四条农业人员应明确自身职责,具体如下:1. 按照岗位要求,完成农业生产任务;2.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3. 积极参加农业技术培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4. 配合公司进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查和安全生产管理。

第五条农业人员享有以下权利:1. 享有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2. 享有参与公司民主管理的权利;3. 享有对公司管理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4. 享有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的权利。

第三章考核与评价第六条公司对农业人员进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1. 工作业绩;2. 业务水平;3. 遵守规章制度情况;4. 团队协作精神;5. 安全生产意识。

第七条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考核不合格者,公司将进行相应处理。

第四章培训与成长第八条公司定期组织农业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具体培训内容包括:1. 农业生产新技术、新方法;2. 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3. 农业法律法规;4. 安全生产技能。

第九条公司鼓励农业人员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第五章安全生产与事故处理第十条农业人员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定,确保自身和他人的人身安全。

1. 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防止事故发生;2. 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3. 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第十一条发生事故时,农业人员应立即采取以下措施:1. 报告上级领导;2. 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事故扩大;3. 保护现场,协助调查。

第六章违规处理第十二条农业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公司将视情节给予警告、记过、降职、辞退等处理:1.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2. 违反安全生产规定,造成事故;3. 损坏公司财物,造成损失;4. 损害公司声誉,造成不良影响;5. 其他严重违规行为。

农技人员规章制度

农技人员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农技人员的队伍建设,提高农技人员的素质和业务能力,确保农业科技推广和应用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各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农业科研单位和涉农企业的农技人员。

第三条农技人员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贯彻执行国家农业科技政策和法律法规;(二)以服务“三农”为己任,为农业现代化和农村经济发展贡献力量;(三)坚持实事求是,严谨治学,勇于创新,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四)团结协作,互帮互助,共同进步;(五)廉洁自律,恪守职业道德,维护农技人员的良好形象。

第二章职责与权利第四条农技人员的职责:(一)宣传贯彻国家农业科技政策和法律法规,为农业生产提供政策咨询;(二)开展农业科技培训,提高农民科学种田水平;(三)推广农业新技术、新成果,提高农业产量和效益;(四)参与农业科研和推广项目,撰写技术报告和论文;(五)负责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六)接受上级部门和业务单位的监督检查。

第五条农技人员的权利:(一)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二)参加业务培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三)对农业技术推广工作中的不合理做法提出意见和建议;(四)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五)获得上级部门表彰和奖励。

第三章业务培训与考核第六条农技人员应定期参加业务培训,提高自身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第七条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应制定业务培训计划,组织农技人员进行培训。

第八条农技人员的考核分为年度考核和专项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一)政治思想表现;(二)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三)职业道德和廉洁自律;(四)团队合作精神。

第四章工作纪律与保密第九条农技人员应严格遵守以下工作纪律:(一)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二)遵守工作纪律,不得擅自离岗;(三)保守国家秘密和单位商业秘密;(四)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参与违法活动。

第十条农技人员应加强保密意识,对工作中涉及的国家秘密和单位商业秘密严格保密。

农业技术推广岗位管理实施细则范本(2篇)

农业技术推广岗位管理实施细则范本(2篇)

农业技术推广岗位管理实施细则范本农业技术推广岗位是负责将农业技术知识和方法传达给农民的重要岗位,其工作涉及到农业生产的方方面面,对于提高农民的生产水平和经济收益起着重要的作用。

为了更好地管理和推动农业技术推广岗位的工作,制定和实施细则是必不可少的。

本文将从岗位设置、岗位职责和工作目标等方面,对农业技术推广岗位管理实施细则进行详细阐述。

一、岗位设置农业技术推广岗位的设置应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在各级农业部门进行合理规划和划分。

岗位设置应考虑到区域特点、农业产业结构和农民需求等因素,确保推广工作能够覆盖到每个农业主体。

二、岗位职责(一)开展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组织制定推广计划和方案,指导农民正确使用农业技术。

(二)了解农民需求,收集相关技术资料和信息,并进行分析研判。

(三)组织开展农业技术培训和示范,提供技术支持,帮助农民解决实际问题。

(四)开展技术指导和咨询,及时回答农民的疑问和需求。

(五)组织农技人员巡回指导,指导农民正确操作和管理农业生产。

(六)撰写推广材料和技术宣传资料,进行推广工作宣传。

(七)开展农民培训和技能比赛等活动,提高农民的综合素质和技术水平。

(八)协助上级部门进行农业技术推广项目的申报、评审和实施工作。

三、工作目标(一)提高农业生产水平,推动农业结构调整和农业产业升级,增加农民收入。

(二)提供农业技术服务和支持,满足农民的技术需求,解决实际问题。

(三)推广科学种植、养殖和管理技术,提高农民的生产效益和产品质量。

(四)加强农业技术培训和人员培养,提高农技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

四、工作要求(一)深入了解农民需求,积极倾听和解答农民的疑问和需求。

(二)及时掌握和学习相关农业技术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素质。

(三)善于组织和协调,能够与农民和相关部门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合作关系。

(四)善于总结和推广成功经验,可以根据不同情况制定相应的技术推广方案。

(五)具备一定的管理能力,能够对推广工作进行规划、组织和协调。

农技站上班制度管理

农技站上班制度管理

202年农技站上班制度管理202*年农技站上班制度管理202*年农技站上班制度管理农技站基本职能(一)一、参与制定辖区内农业发展规划,当好当地政府科技参谋。

二、制定辖区内年度农业生产计划、农业科技推广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引进农作物新品种、新技术、新成果进行试验、示范、推广。

四、开展技术咨询、技术宣传和培训工作;开办技术咨询服务窗口,为农民提供农业科技和信息服务。

五、向农民进行农业政策,法律法规等知识的宣传,协助农业行政执法单位搞好辖区内农业行政执法。

六、搞好农作物病虫等有害生物的调查、监测、情报发送和综合治理。

对受灾农作物及时提出救灾补救措施,协助当地政府做好灾后恢复生产和有关农作物受灾理赔工作。

七、组织辖区内的农业标准化生产,并协助有关部门抓好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推动无公害农产品和绿色食品生产。

八、了解和掌握辖区内耕地质量状况,建立基本农田耕地质量档案,指导农民科学配方施肥,协助有关单位做好辖区内耕地质量管理工作。

九、承担(或协助)农业局或相关部门有关农业项目的具体管理与实施。

十、引导农民发展农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专业服务协会,并对其进行指导和服务,建立好村级农技推广服务网络。

十一、建立区域内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种植大户、科技示范户、农资经营户档案,及时调查了解其需求信息。

十二、及时调查收集、存储、整理和处置农民需求信息,并及时上报局信息股和推广中心。

农技站站长岗位职责(二)一、主持农技站全面工作,抓好本站“两个文明”建设。

二、主持制定本站年度工作计划和管理方案,并组织实施。

三、主持本站农业项目和各项试验示范,并组织办好高产高效示范点。

四、参与制定辖区内农业发展规划,当好当地政府科技参谋。

五、主持制定辖区内年度农业生产计划、农业科技推广计划,并组织实施。

六、负责站内考勤及考核评价本站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履行情况。

七、负责协调处理好与当地政府、其他部门的关系,合理调配站内人员工作。

农技推广区域站建设和管理体制改革经验

农技推广区域站建设和管理体制改革经验

农技推广区域站建设和管理体制改革经验农技推广区域站建设和管理体制改革经验农技推广区域站建设和管理体制改革经验祁县是全国12个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试点县之一。

去年9月国家农业部等5部委正式批复试点方案之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组成了由县委副书记、县长曹煜为组长,分管副书记、副县长、县委组织部长为副组长,相关部门一把手为成员的农技推广体系改革领导组,按照组建机构、细化方案、宣传发动、站点组建、选聘人员、建章立制开展工作等6个阶段,严密组织,分步推进。

目前,试点工作已进入建章立制,开展工作阶段,整个工作即将结束。

根据国家五部委的《批复》,祁县农技推广体系改革试点是按照"两个分开,突出六大创新,达到四个确保"的总体思路进行的?quot;两个分开",即:行政和事业分开,公益性职能和经营性职能分开;"六大创新",即:创新管理体制、创新机构设置、创新服务体系、创新推广队伍、创新服务手段、创新人事管理制度;"四个确保",即:通过改革,实现四个确保,确保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加强,确保公益性职能强化,确保国家农技推广队伍优化,确保公益性机构经费保障。

经过一年多时间的努力工作,预期目标有望得到实现。

一洗煤滤布、理顺管理体制,形成了"分行业跨乡镇设立区域站,四权归县,垂直领导"的管理模式改革前,全县8个乡镇,乡乡设站,人、财、物、事全部下放乡、镇政府,县级业务部门只保留业务指导权。

农技推广人员整天忙于乡镇中心工作,农技推广工作的时间和精力得不到保障。

改革后,根据全县产业布局,分行业跨乡镇设置12个区域站。

其中种植业4个,畜牧业5个,农机化3个。

将区域站的人、财、物、事四权收归县级对应部门,实行垂直领导,确立和巩固了县级推广机构在农技推广中的主导作用,保证了农技推广队伍的专职专用。

二、推进"两个分开",实现职能分离 "政事分开",根据农业法的规定,确认农业局为全县农业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部门。

乡镇农技人员管理办法(共2篇)

乡镇农技人员管理办法(共2篇)

乡镇农技人员管理办法(共2篇)乡镇农技人员管理办法第一条乡镇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是履行公益性职责,承担农业技术推广工作,为农民提供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水利等科研成果和实用技术服务的组织。

乡镇农业技术人员长期工作在农业技术推广第一线,肩负着农、林、牧、渔、农机、农经管理、水利管理的政策宣传、业务培训、指导、咨询以及新技术试验、示范、推广等工作任务,是科技兴农的重要力量。

为充分调动乡镇农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进一步加强乡镇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提升乡镇农业技术推广能力,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山东省优秀乡镇农业技术人员,每3年评选一次。

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会同省业务主管部门分别组成农业、林业、水利、渔业、农业机械、畜牧兽医等省优秀乡镇农业技术人员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成员由5-7人组成。

评审委员会主任,由省业务主管部门领导同志担任。

第三条参加评选的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在乡镇农、林、牧、渔、农经、水利(包括水土保持)、农业机械等技术服务站、所(含中心、区域站等)以及在县以下农作物良(原)种场、种畜场、国有林场(圃),各类水产育苗、养殖场,水库、灌区、测站、泵站工作,从事农业(林业、水利、渔业、农机、畜牧兽医)技术推广工作以及农经管理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2.模范执行党在农村农业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积极为”科技兴农”提供技术服务,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大专以上毕业生工作连续满3年、中专毕业生工作连续满5年,并被聘任为初级以上专业技术岗位,年度考核等次均为合格以上。

4.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在工作上有发明、创造,技术上有重大改进,近3年内获得过市(厅、局)级以上科技成果奖或在省级以上专业学术刊物上发表过学术论文。

(2)在乡镇通过试验、示范、培训、指导以及咨询服务等推广新技术、新成果,取得较好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同时对周边地区或系统内的新技术推广起较大促进作用。

农技站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农技站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农技站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工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站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农技站所有工作人员、设备、设施及生产活动。

第三条农技站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第四条农技站站长对本站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分管领导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五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负责组织本部门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

第六条所有工作人员应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认真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意识,做到不违章作业、不冒险蛮干。

第三章安全教育培训第七条农技站应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确保每位工作人员掌握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第八条新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九条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知识竞赛和应急演练,提高工作人员的应急处理能力。

第四章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第十条农技站应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一条各部门应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应立即整改,并记录在案。

第十二条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对重大安全隐患实行挂牌督办,确保整改到位。

第五章应急管理第十三条建立健全应急预案体系,明确各类事故的应急响应程序和措施。

第十四条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第十五条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按规定报告事故情况。

第六章奖惩第十六条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七条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个人和集体,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第七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由农技站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 农技站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2. 农技站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记录表3. 农技站应急预案通过上述制度的实施,旨在确保农技站安全生产工作有序开展,为农业生产提供安全稳定的技术支持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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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康县农技推广区域站工作人员管理制度
一、机关工作人员上下班时间按政府规定执行。

二、工作人员要坚守岗位,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三、工作时间不得无故串岗、脱岗、离岗。

四、不得上网玩游戏、聊天、打牌、看股市行情、看电视、影片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五、严禁工作日中午饮酒。

六、工作人员确需请假的,严格履行请假手续。

工作人员请假一天以内,写出书面假条,由站长、科室长批准,三天以内的,写出书面假条,经主管领导同意,报办公室、监察室备案;请假超过三天以上的,主管领导签署意见,经主要领导同意,报办公室、监察室备案;请事假、病假时间较长的,要具体说明情况,出具相关证明,经主管领导、主要领导同意批准后,报办公室和监察室备案。

七、工作人员在岗不在岗,要及时在去向牌中标明。

八、办公室、监察室定期不定期对工作人员的到岗情况进行检查,并对检查情况进行实名通报。

九、对违反工作纪律者,情节较轻的,给与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写出书面检查,在全局大会上作表态发言,视情况给与党政纪处理。

十、不履行请假手续,长期不上班的,一律按旷工处理,情节严重者,全局通报批评,报区纪委监察部门进行处理。

太康县农业局
2015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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