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关联企业授信风险识别与控制
关联企业授信风险识别与控制

关联企业授信风险识别与控制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加深和市场竞争的激烈,企业之间的关联关系日益复杂。
在金融领域,关联企业授信风险成为了银行机构亟需解决的问题。
本文旨在讨论关联企业授信风险的识别与控制方法,以期为银行提供有益的参考和指导。
一、关联企业的定义和特征关联企业是指在资本关系或经营关系上与银行借款企业存在较为紧密的关联关系的企业。
具体而言,关联企业可以分为三类:一是股权关联,即借款企业通过持有其他企业的股权或者其他权益,参与其经营管理;二是关联交易,即借款企业与其他企业在商品、服务、资金等方面存在交易关系;三是财务关联,即借款企业通过担保、共同债务等方式与其他企业有财务上的关联。
关联企业通常具备以下特征:一是共同控制或受控制关系,即借款企业与其关联企业之间存在相互控制或被控制的关系;二是关联方交易较为频繁,关联企业之间存在大量的经济交往,如大额资金往来、购销商品、提供服务等;三是财务交叉担保,即关联企业之间相互为债务提供担保或承担共同债务的责任;四是业务领域相对集中,关联企业在特定的行业或领域内存在相互依存或相互垄断的情况。
二、关联企业授信风险的识别方法为了准确识别关联企业授信风险,银行机构可以采取以下方法:1. 公开信息调查:通过查阅借款企业公开披露的年报、财务报表等信息,来了解该企业是否存在与其他企业的关联关系。
同时,还可以通过调查其他关联企业的公开信息,进一步确认关联关系的真实性和关联交易的规模。
2. 实地考察与调研:银行可以派遣专业的团队前往借款企业以及其关联企业进行实地考察与调研,以了解实际经营情况、关联方交往程度以及存在的潜在风险。
3. 关联方排查:通过核实借款企业的财务报表,查找相关关联方的资料,例如关联方的股东、高管、业务往来等,以获取到关联企业之间的真实关系,并初步判断是否存在关联企业授信风险。
4. 数据分析:利用数据挖掘和风险评估模型,根据借款企业以及其关联企业的财务数据、交易数据等进行多维度的数据分析,以识别出潜在的关联企业授信风险。
论集团(关联)企业与银行信贷风险控制

论集团(关联)企业与银行信贷风险控制摘要:集团客户相对于单个客户,在给银行带来较大经济利益的同时也蕴藏着巨大的风险,本文从集团(关联)企业信贷风险表现,并借鉴国外对集团(关联)企业信贷风险控制经验,来阐述如何加强集团(关联)企业信贷风险控制。
关键词:集团(关联)企业;银行信贷;风险控制中图分类号:f83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05-0-02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和投资主体多元化,跨地区、跨行业和集团化经营的企业越来越多,一些集团客户竞相争食多元化“馅饼”,频繁进行关联交易、资金串用和相互担保,导致集团(关联)企业信贷风险呈现系统性、整体性、连带性、波动性、多发性和严重性。
一、集团(关联)企业的类型集团(关联)企业是指以资本或契约为纽带,以集团章程为共同行为规范的母公司、子公司、参股公司及其他成员企业或机构共同组成的具有一定规模的企业法人联合体。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在《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指引》中把集团(关联)企业定义为:1.在股权或者经营决策上直接或间接控制其它企业或被其他企事业法人所控制;2.共同被第三方企事业法人所控制;3.主要投资者个人、关键管理人员或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三代以内直系亲属关系和二代以内旁系亲属关系)共同直接控制或间接控制;4.存在其他关联关系,可能不按公允价格原则转移资产和利润,商业银行认为应视同集团性客户进行管理的。
二、集团(关联)企业信贷风险集团性客户是各家商业银行重点拓展的客户群体。
银行通过对集团性客户的支持,可以有效优化信贷结构,降低经营成本,增加经营效益。
但同时也蕴藏着巨大的风险,信贷风险主要来自三个方面:(一)客户方面1.一些集团性客户经营规模大、结构复杂,跨行业(产业)跨区域甚至跨国经营,对内融资和对外融资通盘运筹,使包括银行在内的外部机构很难在短时间内对其经营状况真实性做出较为准确的估价,大大增加了银行贷后监管的难度。
关联企业信贷风险的防范与控制

关联企业信贷风险的防范与控制引言:近年来从蓝田、银广夏、上海周正毅关联企业、深圳彭海怀兄弟关联企业到铁本等企业集团或家族关联企业货款相继出现了问题。
如何破解关联企业信货风险这一难题,使商业银行不再因“铁本”而“贴本”,是当前我国商业银行的燃眉之急,也是各家银行必须研完的重要课题。
本文以铁本为鉴,剖析了当前我国商业银行控制关联企业风险的“软肋”,提出了防范和控制关联企业信货风险的原则和对策。
一、当前我国商业银行控制关联企业信贷风险的“软肋”1、风险意识的弱化放松了对集团关联客户的管理。
由于以集团客户为主的关联企业因起经营规模庞大、资金吞吐量多能为银行带来丰厚稳定的收益成为各家银行重点拓展的客户群体,商业银行除提供更优质的金融服务外,在贷款的调查、审查及贷后管理方面相对其他企业明显降低要求或放松警惕。
按照有关规定,新建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用地、环保等要求取得立项和审批合法手续后,银行才能给予授信支持。
铁本事件暴露了6家银行风险意识太弱对铁本公司的信用评级严重失误在执行政策上出现重大偏差。
铁本项目尚未取得合法批文,6家金融机构就开始争相发放贷款。
而铁本违规挪用,银行贷后监控未发现。
2、银行、企业间存在信息的严重不对称。
一方面商业银行很难判断集团客户经营与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另一方面商业银行很难充分掌握集团客户整体的授信情况及相互之间的担保关系,很难全面控制集团内部资金使用情况。
由于银企之间信息严重不对称,银行之间信息交流不够,各家银行各行其是,给铁本留下了很大的可乘之机。
3、社会信用记录、公示制度的缺失,使银行掉入“信用陷阱”。
目前银行能够使用的社会征信系统主要是央行的信贷登记咨询系统及工商部门的工商登记信息系统,但这两个系统皆存在信息不全面,运行不稳定,信息录入不及时,不能互联互通的弱点,不能满足银行对关联企业基本信息需求,而且以集团客户为主的关联方数量众多。
很多是跨地区甚至跨国经营商业银行很难调查到企业的经营与财务、对外担保、不良记录、重大诉讼等情况。
银行集团客户与关联客户授信风险管理实施细则

银行集团客户与关联客户授信风险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集团客户与关联客户管理,防范集团客户与关联客户授信风险,按照银监会《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指引》要求,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对任一独立法人客户授信,均应加强对客户关联方关系的分析,并及时动态的掌握客户关联关系变化,更新客户信息,以全面掌握客户关联方及关联交易的信息。
第三条对任一独立法人客户授信,均应全面考察客户关联方的信用记录,全面分析客户关联方对客户在经营和财务方面的支持和影响,关联交易对客户财务状况、还款能力的非正常影响,防范客户利用不正当关联交易骗取银行授信,逃废银行债务。
第四条客户关联方在我行无授信且无授信意向的,或虽在我行有授信或正申请授信,但不符合本《细则》规定的集团客户标准的,对授信客户及其关联方分别按单一客户实施管理,但授信时应全面分析客户关联方的影响,并密切关注关联方关系的变动,一旦符合本《细则》规定的集团客户标准,即应按集团客户管理。
第五条客户关联方在我行有授信或拟有授信,且符合本《细则》规定的集团客户标准的,须按集团客户实施管理。
集团客户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统一授信原则。
对每一个集团客户均须实行统一授信管理,确定管理方案,集中控制授信风险。
(二)控制授信总量和合理安排授信结构原则。
对集团客户授信,须以集团为单位控制授信总量,合理安排集团授信结构,防止集中性授信风险和交易结构风险。
(三)分工协作原则。
对集团客户授信,应加强各部门、各分支机构之间的协作,在参与单位之间合理分配风险与收益,在风险控制的前提下提高对客户服务效率和质量。
第六条凡属在股权关系或实际控制方面有密切联系的各单一客户,都应纳入集团客户管理范围。
各支行及总部相关管理部门必须清查并明确辖内集团客户名单,凡符合本《细则》规定的集团客户标准的,必须自觉纳入集团客户管理范围,不得有意将本应归并到集团客户管理的授信对象作为单一客户管理,同时要做好集团客户名单的动态调整。
银行集团客户及关联企业授信统一管理办法

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集团客户及关联企业统一授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有效防范和控制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集团客户及关联企业(以下统称为“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提高信贷管理水平和金融服务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银监会《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指引》相关规章制度并结合本行实际,特制定本授信管理办法。
第二条集团客户统一授信管理的核心是将内部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的各单个借款人的风险组合审视,衡量与管理大额信用风险,防止信贷集中引起的资产损失。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集团客户是指具有以下特征的本行企事业法人授信对象:(一)在股权上或者经营决策上直接或间接控制其他企事业法人或被其他企事业法人控制的;(二)共同被第三方企事业法人所控制的;(三)主要投资者个人、关键管理人员或与其近亲属(包括三代以内直系亲属关系和二代以内旁系亲属关系)共同直接控制或间接控制的;(四)存在其他关联关系,可能不按公允价格原则转移资产和利润,本行认为应当视同集团客户进行授信管理的。
前款所指企事业法人包括除商业银行外的其他金融机构。
本行可根据上述四个特征结合本行授信业务风险管理的实际需要确定单一集团客户的范围。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授信额度是指经本行批准的可在规定的授信期间内给予客户授信的最高值。
它是本行对该客户最高风险承受能力的量化指标。
包括:贷款、贸易融资、票据承兑和贴现、透支、保理、担保、贷款承诺、开立信用证等表内外业务。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是指由于本行对集团客户多头授信、过度授信和不适当分配授信额度,或集团客户经营不善以及集团客户通过关联交易、资产重组等手段在内部关联方之间不按公允价格原则转移资产或利润等情况,导致本行不能按时收回由于授信产生的贷款本金及利息,或给本行带来其他损失的可能性。
第六条本行对集团客户授信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统一原则。
集团企业授信风险识别和防范研究

生 产 和经营 一种产 品会受 到市 场范 围 的限制 , 企业 发展 到一定 程度 , 必然 向多领 域 发展 , 并 最 终 形 成 企 业 集 团 。 集 团 企 业 中 的 企 业 个 体 在 法 律 上 一 般 是 独 立 的
中图分 类号 : F 8 3 0 . 5 文献标 志码 : A 文章 编号 : 1 0 0 8 . 5 8 3 1 ( 2 0 1 3 ) 0 2 - 0 0 5 8 - 0 5
一
、
集 团 企 业 再 定 义
根 据《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 — 关 联 方 关 系 及 其 交 易 的 披 露 》规 定 , 关 联 企 业 是 指 直 接或 间接地 控制 其他企 业或 受其他 企 业控 制 , 以 及 同 受 某 一 企 业 控 制 的 两 个
集 团 企 业 授 信 风 险 识 别 和 防 范 研 究
岳意定 , 刘 立新
( 中南大学 商学 院 , 湖南 长: 集 团企业组 织结 构庞 大 , 业务 交 易复杂 , 地 域跨 度 大 , 信 用状 况参 差不 齐 , 在信 息不 对称 背景下 , 给商业
行汇总 , 并 把 借 款 人 的 情 况 及 所 涉 及 的 贷 款 人 的 数
量 等信息 反 馈 给 所 有 的贷 款 人 。 比利 时 于 1 9 4 4年 为 加 强 对 集 团 客 户 贷 款 及 其 他 大 额 贷 款 的 风 险 管 理 , 也制定 了大额贷 款 的登记 制 度 , 规 定 当 某 一 法 律
重 庆 大 学 学报 ( 社会科学版) 2 0 1 3年 第 1 9卷 第 2期 J O U R N A L OF C HO N G Q I N G U N I V E R S I T Y( S o c i a l S c i e n c e E d i t i o n )V o 1 . 1 9 N o . 2 2 0 1 3
浅谈集团公司关联交易的风险及其治理措施

浅谈集团公司关联交易的风险及其治理措施作者:胡章英来源:《中国集体经济》2018年第19期摘要:集团公司关联交易是指集团公司与其控股公司或参股公司之间发生经济利益关系的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关联交易是公司经营业务中常出现的而且交易结果容易发生不公平的一个现象,文章首先阐述了集团公司关联交易的优势和劣势,其次对在市场活动中常见的关联交易类型,如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担保;拆借资金;租赁四个方面进行分析,再次从关联交易定价混乱,利润操纵,带来税务风险;集团公司与关联方授信互保情况严重,带来财务风险;资金占用情况混乱,带来税务风险;利用税收优惠政策,进行利润转移,带来财务风险四个方面指出集团公司在发生关联交易时容易出现的常见问题及其产生的的风险,最后对集团公司目前存在的问题提出四种具体的解决方案。
关键词:集团公司关联交易;担保风险一、集团公司关联交易的定义及其优劣势集团公司关联交易是指集团公司与其控股公司或参股公司之间发生经济利益关系的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关联交易是公司经营业务中常出现的而且交易结果容易发生不公平的一个现象。
关联交易在当今市场中常常发生,其优势是:存在关联关系的交易双方,没有必要再进行大量商业谈判,可以节约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并且可借用行政的力量对商业合同的优先执行起到保证作用,最终达到提高交易效率的目的;其劣势是:由于关联交易借用了行政力量,这样就容易导致在非竞争的条件下交易的价格、方式等会出现不公平情况,股东或部分股东的权益就会受到侵犯,债权人利益也会受到损害。
二、集团公司关联交易类型在市场经营活动中,由于各种各样的关联关系经常出现,发生各类关联交易类型也就不可避免。
(一)采购、销售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集团成员之间相互购买或销售商品,相互提供和接受劳务,子公司为母公司代加工产品,收取加工费,母公司为子公司代销商品,收取手续费等各种关联方交易。
以上种种交易由于市场交易逐渐演变为集团公司内部交易。
集团企业授信风险识别和防范研究

集团企业授信风险识别和防范研究随着经济全球化的进一步发展,集团企业的规模逐渐扩大,业务范围越来越广泛,其中的授信风险也逐渐增加。
为了避免银行业务发生风险,银行需要开展集团企业授信风险识别和防范工作。
一、集团企业授信风险的特点1.业务复杂:集团企业通常是由多个公司和子公司组成的复杂企业群体,业务结构复杂。
2.融资结构复杂:集团企业的融资结构通常采用集中式融资方式,授信关系错综复杂、企业之间的融资关系交叉复杂。
3.风险外溢:当集团企业中的某个子公司出现风险时,很容易会引起整个企业的风险外溢。
二、集团企业授信风险的分类1.授信违约风险:指银行的贷款或授信业务存在违约的风险,违约可能是由于组织结构、经营能力、市场竞争力等原因导致。
2.关联交易风险:指集团企业因内部关联交易而导致的风险,如关联方占用资金、虚报交易、关联贷款等。
3.信用风险:指集团企业可能受到的信用评级下降、信用担保方破产等风险。
4.操作风险:指集团企业在运营过程中可能因失误、疏忽、失误或其他意外事件导致的风险。
三、集团企业授信风险的防范措施1.强化集团企业的风险管理:整个集团企业应该强化风险管理制度,并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组织架构。
2.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各子公司应该建立内部控制机制,对业务流程、财务管理等进行规范。
3.加强信息披露和透明度:集团企业应该主动公布关联方交易等信息,提高企业透明度。
4.加强对集团企业的监管:银行应该加强对集团企业的客户管理,完善授信审批流程,建立复杂授信业务的风险管理制度。
5.加强风险意识教育:银行应该加强员工的风险意识教育,提高员工授信业务的风险识别和防范能力。
在集团企业授信业务中,银行应该充分了解客户的业务、管理结构和财务状况,通过风险识别和防范措施,有效降低授信风险,并确保银行的资产安全。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二)做好贷款“三查”工作。 1、把对组织结构、资本构成、注册资本到位情 况等的分析作为贷前调查重点。 2、提升管理层次,加强贷后管理。 (1)在协议约定时,注明客户的关联信息告知 义务以及违约责任。 (2)要重点监控借款人的关联交易构成。 (3)严格控制核心资产。 (4)要提升贷后管理层次。
(二)B商业银行采取的措施
1、实行区别对待、分类管理的信贷政策 结合企业主要股东信用状况、相互之间的关联 方式、经营风险程度、规模扩张的途径和速度 以及总行的行业信贷政策,区分不同情况,对 集团关联企业实行区别对待、分类管理的信贷 政策。具体体现在四个方面:
( 1 )重点发展与有产业支撑且主营业务突出、关联关系 稳定明晰、无不良信用记录、经营稳健、符合总行行业 信贷政策的生产型集团关联企业的信贷关系。对该类型 客户可在授信额度内,按照信用等级相应办理各类融资 业务。
(二)B商业银行采取的措施
4、严格对集团关联企业信贷业务的调查审查 和审批,不得超授权、授信办理信贷业务,加 强对集团关联企业信息的收集、集中管理和信 息共享,以便能够对风险提前预警。 5、建立和完善集团关联企业贷后管理体系, 加强对集团关联企业的贷后管理。加大对集团 关联企业资金流向,企业投资人和主要管理人 员的诚信状况及人员变动情况,关联企业间交 易行为等内容的检查力度,对重大事项实行报 告制度,切实防范贷款风险。
三、加强集团关联企业信贷管理,防范控 制授信风险
(一)集团客户授信业务必须坚持“区别对待、 分类指导、事前风险防范”的原则,加强对重 大关联方和关联交易的系统管理,从客户在关 联企业中的地位、各成员企业法律关系以及对 银行债权的影响程度出发,分析客户的主体资 格、产权归属、股权结构和关联交易,统一控 制集团授信总量。
3、选择原则
对集团客户授信时,尽可能选择集团中控制核心资产的企业、控制 主要现金流的企业作为融资主体,不得选择无实质性资产、无现金 流的空壳公司作为融资主体。除属于国有、国有控股的具有市场龙 头或主导地位的集团客户外,对其他集团客户应尽可能采取抵质押 方式、有效控制现金流。 对集团内关联系列企业繁多、资本运作频繁,或无法摸清整体关联 程度、资金运作、负债(包括或有负债)情况,或多头投资、过度 融资、主业不突出、无实质性经营、行业跨度广的集团客户应审慎 介入,确实需要介入的应以产权资金清晰的不动产设定抵押方式 。 对集团客户授信时,根据客户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资金需求, 合理安排授信业务品种组合 。 在对集团客户授信时,注意防范集团客户内部关联方之间互相担保 的风险。对于集团客户内部直接控股或间接控股关联方之间互相担 保,严格审核其资信情况,并从严掌握。
集团关联企业授信风险识别与控制
内容纲要
集团关联企业授信风险的识别
目前国内商业银行对集团关联企业授信
风险采取的防控措施
加强集团关联企业信贷管理,防范控制
授信风险
一、集团关联企业授信风险的识别
风险细分之一:集团客户方面
1、利用非正常关联交易逃废银行债务 2、注册资金严重不实 3、财务不实 4、盲目投资和过度举债,引发系统性风险
根据授信客体风险大小和自身风险承担能力,合理确 定对集团客户的总体授信额度,防止过度集中风险 。
(1)对集团客户授信时,综合考虑集团客户的整体信用状况、经 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考虑第一还款来源(借款人的偿债能力)和 第二还款来源(抵质押、保证等担保措施)以及银行自身风险承 受能力,根据适度原则合理核定对集团客户总体的授信额度。 (2)对集团客户内各个授信对象核定授信额度时,充分考虑每个 授信对象自身的信用状况、经营状况、财务状况以及担保措施, 合理核定每个授信对象的授信额度。 (3)对单一集团客户的授信额度原则上不得超过银行资本净额的 15%.
4、预警原则
通过收集、分析集团客户的相关信息、通过对集团客 户的监控,及时预警风险,并采取相应措施。
(1)经营机构在业务申请、审查、放款、贷后管理等业务流程中准确、 如实地将集团客户的关联关系在信贷管理信息系统中进行登记、核对、 维护。在给集团客户授信前,应查询集团客户的贷款卡信息、负债信息、 大事记、关联方信息、对外对内担保信息和诉讼情况等,作为授信决策 的重要参考。 (2)在对集团客户授信后,及时将授信总额、期限和受信人的法人代表、 关联方等信息登录到银行监管部门或其他相关部门的信贷登记系统,同 时做好集团客户授信后信息收集与整理工作,集团客户贷款的变化、经 营财务状况的异常变化、关键管理人员的变动以及集团客户的违规经营、 被起诉、欠息、逃废债、提供虚假资料等重大事项必须及时登录到信贷 管理信息系统。 (3)根据集团客户所处的行业和经营能力,对集团客户的授信总额、资 产负债指标、盈利指标、流动性指标、贷款本息偿还情况和关键管理人 员的信用状况等,设置授信风险预警线。超过预警指标的,及时采取措 施,防范化解风险。
3பைடு நூலகம்选择原则
4、预警原则
1、统一原则
对集团客户授信实行统一管理,集中对 集团客户授信进行风险控制 。
(1)对集团客户授信实行主办行制度。 (2)由总行或主办行负责对集团客户在全行范围实行 统一授信。 (3)对集团客户的授信不但控制总体的风险敞口,同 时对低风险业务核定合理的额度。
2、适度原则
(2)审慎介入通过资本运作快速扩张、经营领域多变 且主营业务不突出、关联关系复杂的生产型集团关联 企业。对已发放的信用贷款,尽可能落实担保,特别 是发现明显风险的,尽快转为抵押。 (3)从严控制主要从事资本运作、对外股本权益性投 资超过净资产50%的企业的融资业务,要视具体情况, 将其中风险较大企业列入高风险客户名单。 (4)禁止对不符合行业信贷政策,从事低端、低效行 业生产经营,经济效益差、负债水平高的集团关联企 业,特别是技术水平一般、产品市场饱和、从事传统 加工制造业生产经营的民营企业办理新增融资业务, 制定退出计划,逐步减少存量融资。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
A商业银行总行结合银监会的《指引》,先后制定下发
了一系列文件,从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组织建
设、风险管理与防范的具体措施、内部报告程序以及
内部责任分配、信息管理和风险预警等方面,全方位 构建了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制度,其具体措施 主要是围绕着以下四个原则展开的。
四个原则
1、统一原则
2、适度原则
(二)B商业银行采取的措施
2 、建立集团关联企业信贷管理责任制度,跨地 区的集团关联企业由总行确定监控主办行和协 办行,辖内跨地区的集团关联企业由省级分行 确定监控主办行和协办行,同时监控主办行和 协办行必须按照各自职责分别落实评级、授信、 贷前调查、审查和贷后管理责任。 3 、集团关联企业均纳入统一授信管理,并在信 息系统授信专业中录入关联关系,有效控制融 资总量,核定最高综合授信额度。并对最高综 合授信额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测和管理,对各 关联企业的融资进行监控,防范集团关联企业 融资总量风险。
风险细分之二:银行授信管理方面
1、经营观念存在偏差 2、信息不对称,使银行无法准确掌握客户资金流向,贷后管理失控
3、不注重抵押资产的变现价值和担保能力审查,担保流于形式
4、缺乏有效的风险预警和退出机制
二、目前国内商业银行对集团关联企业授信 风险采取的防控措施
(一)A商业银行采取的措施
(三)严格关联企业之间的担保。 对集团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与子公司之间 提供抵押担保的,要审查抵押物的权属,抵押 人必须是对抵押物依法享有所有权或处分权的 企业。对集团公司为其子公司或参股公司提供 担保的,要审查集团公司实际担保能力,防止 资金实力和规模往往被夸大的情况。
(四)适时采用银团贷款方式,建立银行信息 共享合作机制。 对信贷资金需求规模较大的客户,银行可考虑 采用一家主办银行牵头多家银行涉入的银团贷 款方式,建立“分别监测、信息共享、协调一 致”的合作机制,定期交流客户的生产经营和 融资情况等信息,打破各自为政的局面。加强 集团客户信息管理系统建设,提高对集团客户 授信业务信息的监控质量。通过信贷管理信息 系统等途径,及时对各项授信信息进行监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