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法律成为一种信仰
申论范文---让法律成为全民的信仰

申论范文--让法律成为全民的信仰加快法治进程,已是当下国家治理的一个紧迫的课题。
很自然,人们总是将目光向着打造法治政府聚焦,它是核心,是引领。
同时,法治社会建设也当及时提速,它是主体,是根基。
我们每一个人,都应是依法治国的参与者、捍卫者、推进者。
知法,守法。
其实,更重要的还在反省自身:我们是否真的信法?法律信仰的表达,是指人们发自内心深处的认同和自觉自愿的依归;法律信仰的实质,是它对公平正义理念的维护和对公民基本人权的保障;法律信仰的标识,是它深植于民众的日常生活和心灵深处;法律信仰的践行,意味着公民应当知法、守法,并更积极主动地投入法治社会的建设。
那么,法律如何才能成为全民自觉的信仰?首先,这信仰源自民主立法的参与。
人民大众是立法的主体,他们的立法参与是立法正义价值的崇高体现和有效保障。
现代社会是一个日益多元的社会,不同的社会群体,自有其不同的利益诉求、不同的价值取向和不同的意志主张。
如何保障民众的民主权利,拓展立法的民主参与,建立通畅的表达渠道和有效的参与机制,在民主法治的框架下,将那些不同的诉求、取向和主张,协调、凝聚、提升为法律规范和国家意志?我们必须清醒,扩大民众的立法参与,既是一个体现人民当家做主的过程,也是一个将法律精神潜移默化融入民众思想观念的过程。
其次,这信仰源自法治环境的熏陶。
法律信仰不是被灌输出来的,被教导出来的。
人们更多地是在社会生活的实践中生发深刻的感知、与政府官员的互动中获有现实的引领。
我们不能无视官场腐败对民众心态的伤害:官商勾结,巧取豪夺,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百姓由激愤而无奈而麻木;我们不能无视上访乱象对法治思维的误导:“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直接刺激访民的抗争文化和投机心理;我们不能无视行政暴力对公平正义的挑战:强征土地强拆民宅在城市化浪潮中一再上演,导致群体性事件接踵而来;我们不能无视官员雷语对法律信仰的亵渎:“我就是法!”直接挑战社会的底线和百姓的常识……权大,还是法大?我们绝不能再掉入另一个陷阱:拳大,还是法大?再次,这信仰源自司法公正的彰显。
如何让法治成为信仰

完善法律制度,保障公民权利
健全法律体系
不断完善法律制度,制定符合社会发展的法律,保障公民的合法 权益。
强化法律实施
加强法律的实施和执行力度,确保法律的权威性和公正性。
完善司法救济
为公民提供有效的司法救济渠道,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
加强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强化司法独立
01
确保司法机关独立行使职权,不受其他机关和个人的干涉。
维护社会稳定
法治信仰有助于维护社会 稳定,使人们能够在一个 和谐、有序的环境中生活 和发展。
法治信仰的内涵
01
02
03
04
法律至上
法治信仰强调法律的至高地位 ,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凌驾
于法律之上。
公正平等
法治信仰要求公正和平等对待 所有人,不因地位、权力或财
富而有所偏袒。
人权保障
法治信仰强调尊重和保护人权 ,确保每个人的自由、尊严和
全感。
05
当前我国在培养法治信仰 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
析
存在的问题
法律知识普及程度低
我国公民普遍缺乏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对法律条款和法律原则的 理解不足。
法律意识淡薄
许多公民在日常生活中缺乏对自身权益的维护意识,对法律权利和 义务的认识不清。
法治观念不强
一些公民对法治的信仰程度不够,对法律制度的信任度和尊重度不 足。
法治能够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 救济途径,促进公平正义的实 现。
03
如何培养法治信仰?
从小培养法治意识
家庭和学校是培养法治意识的重要场所。家长和教师应当注重培养孩子的法治意识 ,让他们了解什么是合法、什么是非法,以及违法行为的后果。
通过日常生活中的小事,让孩子认识到法治的重要性,如遵守交通规则、不随意破 坏公共财物等。
让法律成为一种人民信念

被 累积、被 激 化 , 最终成 为社 会 不和 谐 的根 源。
在 这 个 意 义 上 , 依 法 治 国 不 仅 是 我 们 倡 导 的 价 值 理 念 , 更 是 一 种 重 在 躬 行 的 社 会 实 践 。 它 不 仅 要 求 司 法 部 门 , 同 时 也 要 求 权 力 金 字 塔 的 各 个 层 面 , 认 真 对
正 被认 真 对待 。
对 法律信 仰 的呵护 ,不 仅 关乎 个 案公 平 ,更 关 系整 个社 会 生态 。 可 以想 象,
如 果 当 事 人 满 怀 希 望 寻 求 救 济 ,却 被 “ 律 ” 冰 冷 的 面 孔 拒 门 外 ; 如 果 社 会 公 法
平 正 义 的 “ 后 防 线 ” 就 此 失 守 , 人 们 对 法 律 的 信 仰 无 所 附 着 , 那 会 带 来 怎 样 的 最
圆
让法律成为一种人 民信念
范 正 伟
法 律 的 力 量 , 来 自 司 法 的 善 良和 公 正 , 来 自权 力 的 谦 抑 和 自律 , 来 自 由 此 生
成 的社会 理性 和 法律信 仰 。
“ 律 必 须被 信 仰 ,否 则将 形 同虚 设 。” 对 法 律 的信仰 ,是 法治 国家 的题 中 法 应 有 之 义 , 也 是 和 谐 社 会 的 重 要 基 石 。 而 这 种 信 仰 的 生 成 , 则 取 决 于 法 律 是 否 真
来 自权 力 的谦 抑 和 自律 ,来 自由 此生 成 的社 会 理性 和 法律信 仰 。 只有 当法律 成 为
人 们 寻 求 救 济 的 不 二 选 择 , 成 为 人 们 的 日常 生 活 方 式 时 ,社 会 的 稳 定 和 谐 才 能 指
如何让法治成为一种信仰

让法治成为一种信仰——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形同虚设。
作为政法的一名学生,很快我就想到了“法治信仰”,这是出自政法的“法治信仰,中国立场,国际视野,平民情怀”,这16个字也是西法大精神的重要内容和人才培养的重要规格。
当然,16字精神也是很深刻体现了我校“严谨求实文明公正”的校训,这对一代一代的政法人我们有很好的敦促作用。
通过一个学期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学习,我们更加深入地学习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理论、基本内容、基本要求。
尤其是从内容上来说,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执法为民是本质要求,公平正义是价值追求,服务大局是重要使命,党的领导是根本保证。
对于这些内容的学习,我进一步地加深了对法治信仰的认识,并产生了一定的思考。
应该说,从宏观层面来看,党的十八大报告已经是概括的非常到位了。
就是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重点领域立法,拓展人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
推进依法行政,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确保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
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
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
”这都是报告的原文,全部摘抄了,因为概括的很精到,所以不便修改,更加重要的是跟法治信仰这个主题是相关的。
当然,上面的是当从高度上概括了法治社会的建立与维护,这里我就再从主管方面谈谈我的简单认识。
主要是从简单的是什么、为什么、怎么样来进行分析。
○1法治信仰是什么?用一种充满激情与理性的口吻来表达,法治信仰就是社会主体对法理性认识基础上油然而生的一种神圣体验,是对法的一种心悦诚服的认同感和依归感,是以理性为基础的主体对法律全身心的理性化了的法的激情和激情化了的法的理性。
法治是一种信仰

试论法理学中的法律信仰卢梭说:“一切法律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它形成了国家的真正宪法……”。
法律信仰是社会稳定和谐的基础,是建设法治国家的必备要件。
一、法律信仰的重要性美国著名法学家伯尔曼先生告诉我们,“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
对法律的信仰是一种内在的心理信念,这种内在的心理信念对法律权威的确立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法律信仰的重要性主要体现在:1、法律本身蕴藏着一种理想,需要民众的认同和尊重。
法律不仅仅是一种制度、一种秩序和一种统治工具,而且更重要的是法律本身隐藏着一种公平正义的价值、代表了一种理想信念和文化力量。
人类必须有自己的精神家园,人类必须对法律存有信仰,只有外在的法律诉之于人性,符合人的心理或情感,并从内心敬重法律、信仰法律时,法律才真正找到了自己的根,并发挥作用。
2、由服从法律到信仰法律,是实现法治的必由之路。
法治需要相应的意识,而意识从消极服从到自觉信仰的提升才是法治化的动力源泉。
服从法律与信仰法律的关系是这样的,即公众在对法律价值作出认同之后就会去服从法律,在这一过程中法律又满足了主体内心的需要从而在主体内心中产生了对法律的信仰,相应的法律信仰一旦生成又会促使主体更加自觉得服从法律,爱护法律。
正如伯尔曼所说的:“法律只有在受到信任并且因而并不要求强制力的时候,才是有效的;依法统治者无须处处都依赖警察。
”法治的实现是建立在人们对法的信仰的理念之上,从服从法律到信仰法律是实现法治的必然趋势。
3、法律信仰是法律获得权威性的根源。
法律的至上性、权威性形成所依赖的是公众对法的一种神圣感情,它不是靠严刑峻法下社会成员初于畏惧法律而被动的服从法律来完成,而是寄希望于社会公众发自内心的对法的真诚信仰,一种类似于宗教般的情怀。
只有在这种信仰中,人们对法的信任、尊重之情才会被激发,法律的至上性和最高权威性也才可能得以真正的确立和维持。
二、法律信仰缺失的原因当代中国公众对法律缺乏信仰,主要与传统中国的法律文化、政治文化、民众法律意识淡薄等等诸多因素有关。
法律信仰演讲稿

法律信仰演讲稿尊敬的评委、亲爱的同学们:大家好!今天我演讲的主题是“法律信仰”。
法律信仰,顾名思义,就是对法律的信任与敬仰。
法律作为一种规范行为的原则和准则,不仅对个人的行为起着引导作用,也维护着社会秩序的稳定。
法律信仰是现代社会中每个公民都应该具备的一种精神信仰,它是我们作为一个社会成员的基本素养。
首先,法律信仰是一个国家法治建设的重要基石。
法治国家的建设,离不开全体公民对法律的支持与信仰。
只有当人们对法律产生信心以及对法律的普遍尊重,社会中才能够形成遵循法律的共识,才能够有秩序与公平。
相反,如果社会中存在法律信仰的缺失,就会产生法律的漏洞和崩溃现象,使得社会陷入混乱与动荡之中。
其次,法律信仰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保障。
法律是社会公平正义的守护者,它对所有人都是平等适用的。
只有当每个人都具备法律信仰,才能够保证每个人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权益得到公正保护。
而如果个人对法律缺乏信仰,就会导致人们将个人感情与利益置于法律之上,产生偏见和不公平的行为。
法律信仰的树立,可以使每个人都摆脱私欲的诱惑,客观公正地看待事物,形成一个公平正义的社会。
再次,法律信仰是培养社会良好风气的重要推动力。
法律的权威来自于社会认可和尊重,而这种尊重与认可需要每个人的参与。
只有当每个人都有了法律信仰,才能够共同遵守法律规定,自觉遵守社会规范,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
反之,如果个人缺乏对法律的信仰,就会形成道德滑坡、道德沦丧的恶性循环,导致社会风气的败坏。
那么,如何培养和弘扬法律信仰呢?首先,强调法律教育的重要性。
法律知识的学习是培养法律信仰的基础,只有了解法律,才能够理解法律的作用和价值。
因此,我们需要加强对法律知识的教育,让每个人都能够明了法律的基本原则和要求,并将其内化为个人日常行为的准则。
其次,注重有实际行动的践行。
法律信仰不仅仅是口头上的表白,更要以实际行动去践行。
我们可以从身边小事做起,积极遵守交通规则、保持社交礼貌、尊重他人的隐私等,这些都是培养法律信仰的具体行动。
将法律作为信仰的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张华,男,1980年出生,大学毕业后进入某公司担任技术员。
在公司工作期间,张华严格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兢兢业业,为公司创造了良好的经济效益。
然而,由于公司经营不善,张华所在部门被裁撤,公司单方面解除了与张华的劳动合同。
张华认为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于是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二、案情分析1. 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
而本案中,公司未提前三十日通知张华,也未支付一个月工资,违反了法律规定。
2. 张华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劳动者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案中,张华未处于上述情形,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侵犯了张华的合法权益。
三、案例分析1. 法律的权威本案中,张华坚信法律的力量,勇敢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他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在仲裁过程中,张华充分运用法律知识,为自己的主张提供了有力的证据。
最终,仲裁委员会支持了张华的请求,判令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2. 法律信仰的力量张华的案例充分体现了法律信仰的力量。
在我国,法律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基石。
只有当人们信仰法律,才能使法律真正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张华的案例告诉我们,信仰法律,才能在遭遇不公时勇敢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四、案例启示1. 提高法律意识本案中,张华之所以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得益于他具备较强的法律意识。
“我与宪法”主题征文:让法治成为一种信仰

“我与宪法”主题征文:让法治成为一种信仰我与宪法主题征文:让法治成为一种信仰我从小生活在这片熟悉的土地上,每天都经过嘈杂的大街小巷,每一条路都有我留下的足迹。
那时,我想过很多种建设家乡的方式,或许会成为一名科学家,或是一名教师,当这一天终于临时,却是一种我从未想过的可能----是的,我成为了一名城管执法人。
从穿上这身制服起,我不忘服务人民的初心,牢记依法行政的使命,在乍暖还寒的春天,查处滴撒抛漏的违章运输车辆,值守在拆违治乱的现场;烈日炎炎的夏天,顶着似火的骄阳,清运臭味冲天的垃圾,修剪模纹,灌溉植被;落叶纷纷的秋天,伴着凌晨的钟声清扫树叶;滴水成冰的冬天,用冻僵的双手铲除积雪。
说起城管,人们脑海中浮现的大多是小摊小贩蹬起车子赶紧跑的画面,或者是与市民发生口角争执的场景,百姓对我们有误解有偏见,但随着时代的发展,我们也不断改进着执法方式。
所谓立良法以行善治,执法就是依法行政,我们的执法水平,直接关系和体现了党的执政能力,因此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是我们应当做到的。
当然,我们也是这样做的,韩成东,是一位共产党员,同时也是兢兢业业工作20XX年的执法中队长,在xx县乐园五金街拆除违章建设的过程中,由于工作紧、任务重,我们平均每天值勤都在10小时以上,徒步巡查5、6个小时,还由于工作不被认同,经常遭受谩骂污辱,甚至拳打脚踢,我们遇到过相对人以跳楼胁迫的方式妨碍执法,遇到过他们声泪俱下的哭诉没有了谋生手段,也遇到过集中上访、恶意举报延缓工作进度,在那漫长而又繁琐的的整治日子里,我的心情一度低迷消沉,心中也悄悄的打起了退堂鼓。
但韩队长顶着身心巨大压力,始终冲锋在第一线,用实际行动让我看到了一名城管执法人应有的风姿,他带头守法、尊法,坚持法理与情理并用,挨家挨户做工作、送文书,深入了解各户的诉求,宣讲政策法规,耐心沟通,主动化解矛盾,顺利拆除了乐园五金街多达64处的外接棚舍,使群众多年的困扰得以消除,既保证了执法效果,最终也赢得了群众的理解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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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法律成为一种信仰
福建重宇合众(泉州)律师事务所苏清柱
【内容摘要】:“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
通过公正审判,使每个当事人受到一次活生生的法治教育,成为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只有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人民群众的共同追求,法治才能成为一种“国家信仰”,法治才有最坚强的支撑。
【关键词】法律信仰法治人治
开篇列举两个大家耳熟能详的故事:第一、“一位校友在德国留学期间,在一家图书馆,钱包被扒手窃走,包里有20欧元。
他不准备报警,可是图书馆的保安却报了警,不到5分钟,一位女警察赶到现场,问了情况,便请他做笔录,女警察说:“图书馆的自动安全系统已经录下了小偷的尊容,警察局今天就可以将小偷的照片张贴到全区各个警察局。
如果乃找不到小偷,我们会把录像带送电视台反复播放,直到破案为止。
”
“我看算了,只有20欧元,不必兴师动众。
即使抓到了小偷,所花费的代价也太大了。
”他对女警察说。
“不!我们是警察,不是商人,只有商人才讲值不值,而法律的尊严不能用金钱衡量。
小偷触犯了法律,就必须受到法律的惩罚。
”女警察严厉地说。
结果,当电视台播出小偷偷钱录像的第二天,小偷就落网了。
”
第二、“相传春秋时期,鲁国制定了一道法律,如果鲁国人在外国看见同胞被卖为奴婢,只要他们肯出钱把人赎回来,那么回到鲁国后,国家就会给他们以赔偿和奖励。
这条法律执行了很多年,很多流落他乡的鲁国人因此得救,因此得以重返故国。
后来孔子有一个弟子叫子贡,他是一个很有钱的商人,他从国外赎回来了很多鲁国人,但却拒绝了国家的赔偿,因为他自认为不需要这笔钱,情愿为国分担赎人的负累。
但孔子却大骂子贡不止,说子贡此举伤天害理。
祸害了无数落难的鲁国同胞。
孔子说:“万事,不过义、利二字而已,鲁国原先的法律,所求的不过是人们心中的一个‘义’字,只要大家看见落难的同胞时能生出恻隐之心、只要他肯不怕麻烦去赎这个人、去把同胞带回国,那他就可以完成一件善举。
事后国家会给他补尝和奖励。
让这个行善举的人不会受到损失,而且得到大家的赞扬,长此以往,愿意做善事的人就会越来越多。
所以这条法律是善法。
”孔子还说:“子贡的所作所为,固然让他为自己赢得了更高的赞扬,但是同时也拔高了大家对‘义’的要求。
往后那些赎人之后去向国家要钱的人,不但可能再也得不到大家的称赞,甚至可能会被国人嘲笑,责问他们为什么不能像子贡一样为国分忧。
圣人说,子贡此举是把‘义’和‘利’对立起来了,所以不但不是善事,反倒是最为可恶的恶行。
”
自子贡之后,很多人就会对落难的同胞装做看不见了。
因为他们不像子贡那么有钱,而且如果他们求国家给一点点补偿的话反而被人唾骂。
很多鲁国人因此而不能返回故土。
上述的例子鲜明而生动地告诉我们:什么是法律信仰?如果没有对法律的信仰,对具体法条背得再多再熟,对一个国家的法治来说,又有什么意义呢?
历史告诉我们,法律是社会规范的最低约束,不是纯粹理想的乌托邦。
然而对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研究指出,传统社会有强烈的“清官”情节,表现了人治模式的根深蒂固。
然而法治作为一种信仰已经成为现在国家最基本的准则。
法治信仰是实现法治社会的精神条件,社会的现代化需要法律信仰的支持,如果没有这种支持,法律文化就可能成为一句空话。
美国法学家伯尔曼说过:”法律不仅是世俗政策的工具,而且还是生活终极目的和意义的一部
分”把对法、法律和法治的信念融入到血液中去,融入到世代相传的文化传统中去,这是中
国实行法治的困难所在,同样,也是在中国实现法治的前途所在。
法律信仰对社会建设的重要性怎么强调都不会过。
社会个体成员之间、社会群体之间、雇主与被雇佣者之间、政府与人民之间、国家与社会之间、政府与经济之间等都需要共同的
法律信仰。
一旦不同社会角色之间产生矛盾或者冲突,而双方不能自行解决的时候,那么法
律就可以作为公正的第三者而介入,保证基本的公正。
一旦这个宝贵的中间地带失去,而各
个社会角色之间的矛盾不能通过直接的沟通而得到解决,那么就很容易演变成对抗关系,甚
至是暴力关系。
这种对抗和暴力关系尤其容易发生在弱势社会群体和强势社会群体之间,例
如人民对政府官员、雇员对雇主、个人对集体等。
尤其是在现代流动性社会,社会角色之间
信任的建立和保障都必须依赖于法律。
对执政者来说,法就是秩序,这是中国传统法家学说
的核心。
对任何统治者来说,对法律的信任是一个社会的最基本面,也是最后一根“稻草”。
道理很简单,一旦社会失去对法律的信任,怀疑法律,那么这个社会就必然出现暴力横行的
局面。
所以,任何一个法治社会都会动用一切可以动员的力量,不惜成本来保障司法的公正
和司法的尊严。
不难观察到,在法治社会,统治者本身受到批评甚至攻击是小事,但帮助统
治者统治国家的法律则是不可以遭到批评和攻击的。
“藐视法庭”是一项非常严重的罪行。
在很大程度上说,法律在当前我国社会中的价值,远未达到其应有的水平。
无论是党政
干部还是普通老百姓都经常可以藐视法律,把法律当儿戏。
幸运的是,2014 年召开的中共
十八届四中全会在探索司法相对独立的方向上迈出了很重要的一步。
这次全会是中共历史上
首次专门以一次全会的方式讨论中国的法治问题。
其中有几个方面对司法制度的改善和改进
具有深刻的意义,包括设立跨区域法院、巡回法庭、领导干部干预司法实行终身责任制度、司法人才的专业化等等。
如果这些改革举措能够切实落实下去,那么可以有效减少和避免司
法地方主义,实现司法的相对独立性。
更重要地,从政治上说,这些举措也表明执政党开始
探索在中国共产党主导下的法律体系和法治体系建设。
树立社会主义法律信仰,应该做到“立良法”“正司法”“严执法”“重守法”,只有
在这样人们才有合理的预期。
人们不仅知道自己的行为哪些是合法的、哪些是违法的,还知
道自己的违法行为的后果是什么;人们不仅知道的哪些利益是受保障的,哪些利益是不受保
障的,还知道明年是怎样的、10年以后是怎样的。
法治使人们不用担心自己的生命、财产、自由受公权力的随意剥夺。
生命、财产、自由被认为是人之为人的三大基本权利,在一个法
治社会,公权力已经被法关到了“笼子”里而不能胡作非为,此三大基本权利已有保障,人
们会是一种怎样的心情?富人不用担心自己的财产安全而移居他国,穷人不用担心自己的生活。
如果公权力滥用,轻者剥夺职务,重者绳之以法,剥夺滥用者的生命、财产和自由;如
果是执政集团滥用权力,或者不作为,选民会让它下台“休息”反省思过。
依法治国,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党和国家提出的,得到人民群众广泛支持,符合
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际的治国方略和价值选择。
像任何一个国家步入法治化一样,中国政
府要步入法治化轨道,要建成法治国家,应具备以下两方面的条件:一方面是要有一套反映
社会关系及其发展规律的法制制度体系;另一方面是要有社会公众对法律秩序所内含的伦理
价值的信仰,即社会公众对法律忠诚的信仰。
参考文献:
[1]光明日报出版社:《辞海》[M],中国版本图书馆,2002年版.
[2]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词典编辑室编:现代汉语词典[M],商务印书馆,1983年版.
[3]柴发邦:《体制改革与完善机制》[M],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1年版.
[4]曾代伟:《中国法制史》[M],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
[5]梁玉霞:《司法相关职务责任研究》[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1年9月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