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电子商务模式教学总结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移动商务课程报告移动电子商务模式

2015年1月1日

目录

一、移动商务模式概述 (1)

(一)移动商务定义 (1)

二、通信模式 (1)

三、信息服务模式 (2)

四、信息服务模式 (2)

五、广告模式 (3)

(一)移动广告模式的运作模式 (3)

(二)移动广告模式中广告费用的支付形式 (4)

1.固定收费 (4)

2.基于访问此书收费 (4)

3.基于效果收费 (4)

(三)移动广告模式中广告传递方式 (4)

1.推动式 (4)

2.拉动式 (5)

六、销售模式 (5)

(一)移动销售模式的运作模式 (5)

(二)无线网络销售模式与有限网络销售模式的对比 (6)

1.方便性 (6)

2.个性化 (6)

3.灵敏性 (6)

七、移动工作者支持服务模式 (7)

一、移动商务模式概述

(一)移动商务定义

移动电子商务是借助于移动技术,通过移动网络向用户提供内容和服务,并从中获得利润的商务活动。而商务活动中不同的参与者、服务内容和利润来源的组合就形成了不同的商务模式。在移动电子商务中,主要参与者包括:内容和应用服务提供商、门户和接入服务提供商、无线网络运营商、支持性服务提供商,以及终端平台和应用程序提供商;提供的主要服务包括新闻信息、定位服务、移动购物、娱乐等;可能的利润来源包括通信费、佣金、交易费等,当然还有各种广告费、提名费、这些参与者、服务内容和利润来源通过各种形式组合在一起就形成了移动电子商务的商务模式。

二、通信模式

移动通信是移动终端用户的基本需求,也是移动电子商务中最早出现、最普遍的服务、无线网络运营商为用户提供移动通信服务,用户交纳使用费,就形成了无线网络运营商通过语音或短信服务获取利润的商务模式。

在这种商务模式中,主要的参与者就是无线网络运营商和用户,主要的服务是语音和短信服务,主要的利润来源就是用户交纳的使用费。

移动通信服务商之间的竞争促进了移动通信服务费用的下降,也进一步扩大了移动通信服务市场,持有移动终端设备的用过户越来越多。由于中国的人口基数大,到2007年1月为止,中国的移动电话用户数达到46741万,终端设备普及率为35.6%,与发达国家的50%-80%相比还不高,可以说中国是一个相当具有潜力的移动通信市场。

三、信息服务模式

移动通信是移动终端用户的基本需求,也是移动电子商务中最早出现、最普遍的服务、无线网络运营商为用户提供移动通信服务,用户交纳使用费,就形成了无线网络运营商通过语音或短信服务获取利润的商务模式。

在这种商务模式中,主要的参与者就是无线网络运营商和用户,主要的服务是语音和短信服务,主要的利润来源就是用户交纳的使用费。

移动通信服务商之间的竞争促进了移动通信服务费用的下降,也进一步扩大了移动通信服务市场,持有移动终端设备的用过户越来越多。由于中国的人口基数大,到2007年1月为止,中国的移动电话用户数达到46741万,终端设备普及率为35.6%,与发达国家的50%-80%相比还不高,可以说中国是一个相当具有潜力的移动通信市场。

四、信息服务模式

移动电子商务中另一种比较常见的服务是信息服务,包括各种实时信息服务(如新闻、天气、股票信息等)、各种基于位置的信息服务(如移动用户附近酒店信息、娱乐场所信息等),以及各种紧急信息服务。

在这种商务模式中,主要的参与者是内容和应用服务提供商、无线网络运营商和用户;主要的服务是信息服务;主要的利润来源是用户交纳的服务预订费,内容服务提供商通过无线网络运营商向移动用户提供各种信息服务;用户通过交纳一定的服务费获得这些服务;无线网络运营商通过传输信息而获得通信费、另外,根据与内容服务提供商签订的协议的情况,无线网络运营商还会以佣金的形式获得内容服务提供商的利润分成。

用户交纳服务费的方式可以按时间计费或按流量计费。按时间计费可以是按年、月或星期,一般都是以月为单位;按流量计费可以根据获得服务的次数或获得服务内容的多少,如移动用户希望获得附近的酒店信息,可以根据他获得的短信条数交纳费用,也可以根据获得多少个酒店的信息付费。

无线网络运营商收取通信服务费也有两种方式:信息流量费和佣金。无线网络运营商通过与内容服务提供商协调,确定收费模式。可以按照信息流量收取通信费用,如根据短信条数进行收费,也可以根据与内容服务提供商达成的协议,从所有服务费收取一定比例的佣金。

所以在这个模式中,移动用户是服务的享受者,也是利润的来源;无线网络运营商提供了服务实现的途径,获取信息服务费和佣金;内容服务提供商提供各种服务信息,也是利润的主要获得者,占到总利润的80%-90%,可以说是最大的赢家。

五、广告模式

(一)移动广告模式的运作模式

在有线网初期,至少在广告被看作是所有利润来源的时候,广告就已经暴漏出了它的局限性,然而,至今它仍然是内容提供商赚取高额利润的有效途径。由于移动设备的屏幕小,与有限网相比就需要目的很强的广告。例如用户找饭店的时候,将与其查询内容相关性最好的广告发给他,将其所在地附近饭店的优惠卷也同时发给他。当然,很多服务的提供过程是需要收集用户的偏好信息的,例如根据用户的偏好,把与用户所在地或其他相关的属性(时间、所在地的天气等)敏感广告发给用户。那么在多种信息同时引导下,用户就更容易接受所推销的产品。这种商务模式涉及广告客户、内容提供者、无线网络运营商和客户,当然其中还涉及一些中间商,如无线广告代理商、内容集成商、移动门户网站和无线网络接入商等。

表面上看来,广告模式中广告客户支付给内容提供商一定的费用,内容提供商在与无线网络运营商之间进行利润分配,而实际上,移动用户才是利润的来源。

移动用户通过购买产品和服务,将利润过渡给广告客户,而广告客户只是将其获得利润的一部分以广告费的形式付给内容服务提供商。内容提供商通过将推销信息添加到发给移动用户的内容和服务中,获得广告费。而无线网络运营商通过为内容提供商提供无线传输服务获得通信费或利润分成。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