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高等教育管理体制的异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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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美教育管理体制的比较

1.教育管理机构的权力设置不同

根据我国宪法, 最高教育立法机关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国务院有权“领导和管理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和计划生育工作”。国家教育部是国务院主管全国教育工作的职能部门, 负责掌握教育的大政方针, 统筹规划教育事业的发展; 指导、组织和协调各地、各部门有关教育的工作; 统一部署和指导教育改革, 努力提高劳动者的素质,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各类人才。而在美国, 教育权为各州所拥有, 最高教育立法机关为各州议会,决定重要的教育运作事项, 其中包括: 州教育委员会成员的产生; 规定各级各类学生的入学条件、课程设置和教育年限; 审核州内教育预算等事项。基本上取得州内教育的主导权, 并推行其既定政策的机关为州教育委员会与州教育厅。

而美国联邦教育部迟至一九七九年才成立, 主要负责: 分配和管理联邦补助的教育经费; 搜集全国教育类数据, 提供信息服务和开展教育研究。联邦教育部的设立并不减少州、地方所拥有的职权, 在教育人事、课程、与经费权上联邦教育部拥有的权限极低, 主要处在辅导和建议的地位上。

2.教育管理机构的独立性不同

在我国, 教育部为国务院职能部门, 其下的省、市、县教委( 教育局) 也是地方政府的一部分。此外如教育人事与教育经费也一并在普通行政之运作中考虑, 并未独立分开执行。因此, 我国各级教育行政组织均采取从属制。相比之下, 美国的教育行政组织形式多样。国家联邦教育行政组织属于政府组成机构, 采取的是从属制。州教育行政组织采取半独立制, 美国的州教育董事会虽独立于州政府机关之外, 但其经费预算及部分州教育董事仍由州政府控制或指派, 故属于半独立制。而地方教育行政组织则采取独立制, 美国地方( 学区) 的教育董事会享有组织、人事及经费的自主权。

3.教育管理机构的决策体制不同

我国从国家教育部到各地方教育厅( 局) 均采用行政首长负责制,而美国各州及地方的教育行政机关, 均采用委员会制, 设有教育董事会( 或委员会) 为决策机构, 教育局为执行机构。

二、对两国教育管理体制的分析及得到的启示

1.中央集权和地方分权的关系

美国作为联邦制国家, 采取的是地方分权制。而我国作为单一制国家, 采取中央集权制。教育行政权力分配的集中与分散各有利弊, 不能一概而论。

中央集权制的长处在于: 有利于统一教育的目的、方针政策, 使国家的整体利益得到实现; 有利于集中国家的财力、物力, 按照国家的某项需要实施重点发展, 保证国家的重点人才需要; 有利于国家通过行政干预对教育事业的管理与控制, 推动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 并且有利于保持各地区教育的平衡发展, 消除教育机会不均等现象。其弊端在于: 一是地方政府和教育行政机关缺乏自主权, 限制了办学的积极性; 二是整齐划一的目标模式, 压抑人的个性发展, 培养出的人才不能适应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三是难于发挥社会、集体、个人的办学积极性;四是机构臃肿, 中间环节过多, 权责界限不明, 行政效率较低。地方分权制的长处在于: 有利于调动地方政府办学的积极性, 增加对教育的投入; 有利于教育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培养所需的人才; 有利于调动社会、集体、个人的办学积极性和创造性, 促进教育事业的不断壮大; 同时, 还有利于建立相对灵活的学校办学机制, 推动教育教学改革, 形成特色学校。但也存在不少弊端, 一是容易造成国家整体上“失控”, 国家重点需要的建设人才难以得到保障; 二是缺乏统一的发展教育的目标和标准, 教育质量参差不齐, 甚至可能扩大教育机会不均等现象; 三是国家整体上的协调、控制、评价、督导等规范化管理难以实施, 行政管理能力削弱。如在美国, 教育经费来自于各学区的税款, 一些贫困的学区由于资金短缺而面临困境。

2.教育管理机构和政府机构的关系

美国的部分教育管理机构享有人事权和财政权, 独立于政府机构, 而我国各级教育管理机构都隶属于地方政府机构, 属于从属制。

从属制的优点有:(1) 教育行政为普通行政之一部分, 在国家教育政策的执行和事权统

一方面较有优势。(2) 教育部门与其他部门同属于普通行政, 彼此能互相配合与相辅相成。家在维持一定教

育经费上, 也能通盘规划, 而使教育公平性不致因筹款不足而受损。相应地, 从属制的缺点有: (1) 教育行政体系不独立, 易使普通行政干涉其业务之执行。如果地方派系林立, 教育易被政治所左右。(2) 教育人事与普通行政人事合一, 有时由于受制度限制( 如无公务员资格就不能担任正式之教育行政人员) , 专业性较强的人员不能参与其中, 使教育改革的步伐趋于保守。独立制的优点有: (1) 教育行政体系独立运作, 可依各地教育之需求迅速行动, 无需透过普通行政体系之认可, 改革脚步较快。(2) 教育行政体系独立运作, 使行政干预力量减少。在人事上, 也较能根据需求招徕专业人士, 尽快解决教育问题。独立制亦有其缺点: (1) 普通行政与教育行政分离, 易造成各自为政, 彼此排斥的现象。教育事业涉及到其他部门时, 若缺乏沟通, 彼此各行其是, 容易引起纠纷。(2) 普通行政与教育行政分离, 在资源利用上较不经济。不但要多设机关, 且彼此任务时有重叠, 均使资源有所浪费。

3.领导决策和集体决策的关系

美国各州及地方的教育行政机关, 均采用委员会制, 而我国从国家教育部到各地方教育厅( 局) 均采用行政首长负责制。首长负责制的优点: 一是事权集中, 办事果断, 指挥统一, 行动迅速, 有利于行政效率的提高; 二是责任明确, 权责统一; 三是易于保密。缺点: 一是个人独断, 易形成专制; 二是首长易滥用职权, 拉帮结派, 营私舞弊; 三是首长个人力量有限, 易出现决策失误。

委员会制的优点: 一是能集思广益, 容纳各方意见; 二是集体承担责任, 能协调一致推行计划; 三是互相监督, 不易营私舞弊。缺点: 一是责任分散, 且不明确, 对决策后果易出现争功诿过; 二是委员间地位平等, 难以彼此协调。

在实际运用中, 首长制适用于行政、执行、技术等性质的事务, 委员会制则适用于顾问、立法、决策、调节等性质的工作。

中美高等教育管理体制的异同

1.教育理念不同

中国的教育理念与美国的教育理念最大的区别是:中国偏重于灌输式教育。国内的学生往往有惊人的记忆能力和良好的数学基础,这也是中国学生能在应试教育中取得佳绩的原因,但

是美国的高等教育更多地要求学生去参与、实践、创造,许多课程都安排有案例学习与讨论的时间以及学生进行案例分析与陈述等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活动。老师对学生的面授时间很短,大约为学生所用学习时间的30%左右,其余时间要靠学生自学或者讨论。在参与和实践的过程中,学生自学和自己解决问题的能力得到了提高。由于他们变被动的学习为主动的学习,态度不同,学习的效果就有天壤之别。

2.科研管理实施的不同

从科研成果转化方面看,尽管我国高校对于加强与企业间的联系,提高科研能力越来越重视,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高校的科学研究成果与企业需求相脱节的现象还没有得到根本改

变,大量的原创性科技成果难以转化为生产力。我国高校每年科技成果中实现成果转化的不到1/3。美国高校的科研与企业紧密联系,科研成果转化率很高,教师的科研目的很明确。

从科研经费的来源看,政府投资是目前中国大学科研经费和项目的主要来源之一,而校友等社会团体对于高校科研事业的支持作用不高。在美国,民间团体参与科研的积极性很高,他

们的参与可以吸引更多具有同样需求的单位、人才、资金加入,这对高校科研能力的发挥也有很大的推动作用。在中国,高校对这种社会资源的利用程度还不高,导致科研经费紧张,科研成果。

3.学生管理体制不同

我国高校的学生管理一般由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主要是以班(年)级为单位进行管理,各由辅导员具体管理。辅导员接受党委学生工作部(处)的领导,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理和服务。这种管理体制的优点在于校方对学生的学习、生活、思想动态均能及时地掌握,果发现问题,可及时解决问题,避免不良事件的发生。而美国学生辅导员的工作职责有三主要的组成部分:心理辅导、职业辅导和社会化辅导。辅导员主要通过辅导项目对学生进行个人或者团体的辅导,从而促进学生心理健康成长,培养学生的求职技巧,教会学生如何社交、如何做人。美国辅导员工作内容重在服务,因此能够应用心理学、医学、管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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