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制度
大学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管理制度

大学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管理制度一、总则1.1 为深入贯彻落实《高等学校中层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管理办法》,规范和加强高等学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本校对中层领导干部任用工作的管理,包括晋升、提拔和选拔工作。
二、干部选拔条件2.1 选拔干部应符合以下条件:(1)政治思想坚定,具有较高的政治站位和敏锐的政治敏感性,严守党内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积极推进中心工作;(2)具有高尚的道德风范和职业道德,热心服务,诚实守信,勇于承担责任,踏实肯干,脚踏实地地干好各项工作;(3)具备较高综合素质,有很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协调、沟通和创新能力、审慎决策能力以及处理突发事件和危机的应变能力;(4)拥有较丰富的工作经验和管理经验,业务能力强,熟悉政策法规和学校业务,对学校中心工作有足够的认识和了解,有深刻的理论功底和较高的学问素养;(5)具有较高的学历水平和专业素质,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者本科及以上学历及具有较高职称或者其他相当能力的人员;(6)在工作中表现突出,取得良好成绩,得到上级和同事的广泛认可和好评。
三、选人用人原则3.1 以德为先,注重干部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3.2 能上能下,讲究选拔干部的实际能力和工作业绩。
3.3 公开、公正、公平,坚持公开程序、公正标准、公平竞争原则。
3.4 认真研究,科学把握干部选拔的专业要求和毕业要求。
四、选拔程序4.1 组织研究由学校党委负责组织研究选人用人工作。
4.2 岗位设定根据学校中层领导干部岗位设置情况,确定晋升、提拔和选拔需要的领导岗位。
同时,应根据学校中心工作的需要,确定竞聘人员的的岗位要求和找准基础。
4.3 岗位条件根据学校晋升、提拔和选拔的职位要求,结合中央、省、市的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有关文件的规定,确定选拔的条件和标准。
4.4 职位发布学校通过网站、宣传栏等各渠道发布选聘信息。
4.5 投稿流程申请人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参加选聘。
学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范文(3篇)

学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范文(3篇)第1篇: 学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为推动我校干部队伍建设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规范我校的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按照《成都市郫都区教育局下属单位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试行)》的文件精神,特制定我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
一、学校行政人员情况:按照我校目前干部职数,学校校长1人(兼党支部副书记),副校长2人(其中1人兼党支部书记),中层干部4名。
按上级文件精神及我校实际情况,尚需增加4名及以上中层干部职数。
就干部储备情况,现有中层后备干部4名。
一、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组员:二、选拔任用条件:中层干部应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5年以上(含5年)教龄,教育教学质量在学校名列前茅,获得过校级及以上表彰的优秀青年教师。
初任中层干部年龄原则上在40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办公室、政教处行政干部须由中共正式党员担任。
中层干部必须是在编在岗教师,原则上从中层后备干部和有在上级部门挂职锻炼经历的人员中产生,特殊情况须提请区教育局党委会研究决定。
三、我校此次拟任中层干部职数:中层干部4名。
政教处主任1名,政教处副主任1名,教科室主任1名,教务副主任1名。
四、选拔任用程序(一)动议1、由学校党组织根据我校工作需要和中层干部队伍建设实际,提出启动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意见。
2、学校党组织主持召开党政联席会议。
组织我校党政干部学习《成都市郫都区教育局下属单位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试行)》,对我校中层干部队伍进行综合研判,就选拔任用职位、条件、范围、方式、程序等进行酝酿,形成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报局党委审批同意后执行。
学校填写《动议人选所在单位党组织把关意见表》。
(二)民主推荐待区教育局党委审批同意我校的《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后,开始开展民主推荐工作。
民主推荐按下列程序进行:1、组建考察组。
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模板(五篇)

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模板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促进德才兼备、群众公认的优秀干部脱颖而出,从而优化我校中层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以适应我校进一步提高办学水平和效益的要求。
经学校领导班子研究,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选拔中层干部,要着眼于提高学校行政干部队伍素质,优化人员结构,拓宽选人视野,形成正确的用人导向,建立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新机制。
通过推荐选拔,选出德才兼备、工作务实、群众威信高、组织管理能力强的干部,充实和调整现有学校行政干部队伍,把学校领导班子建设成综合素质水平高、勇于改革创新、团结协作、廉洁奉公、结构合理、精干高效的战斗集体。
二、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本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领导和指导,确保该项工作按时高质完成,成立泰丰小学中层干部选拔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组长:褚振福成员:李莉李孝智龚海燕三、选拔职位设置根据我校的实际情况,中层干部设置为。
教导室正、副主任,教务室正、副主任,总务室正、副主任。
四、选拔范围全校在编在职人员。
五、任职资格条件1、有较高的政治、业务素质和优良的道德品质,熟悉国家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2、热爱教育事业勤政廉洁,作风正派,爱岗敬业,团结同事,在师生中有较高威信;3、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小学一级以上职称,近____年来的年度考核均应达称职;4、具有较强口头、书面表达能力、学习能力、组织能力和协调能力,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和开拓创新精神;5、身心健康,能胜任工作。
六、程序与方法(一)公布职位召开教职工大会,贯彻学习选拔实施方案,公布职位和任职条件。
(二)推荐侯选人聘任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任职资格条件,在全校在编教师范围内推荐侯选人,主要就侯选人的德、能、勤、绩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经与侯选人谈话后拟定人选,并在校务公开栏上公布。
(三)民主测评聘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学校教师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对竞聘者进行民主测评。
参加投票的人数应占学校在岗总人数的____%以上。
2023年学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方案

2023年学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方案《____年学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方案》第一章总则为进一步加强学校中层干部队伍建设,提升学校中层干部队伍的素质和能力,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第二章选拔对象本方案适用于____年学校中层干部的选拔和任用。
选拔对象为在校工作满3年以上的教师。
第三章选拔程序3.1 报名3.1.1 选拔报名由学校人事部门负责组织,报名时间为每年3月份,具体时间由学校人事部门另行通知。
3.1.2 选拔报名需要填写报名表格,并提交相关材料,包括个人简历、教学经验、教育教学论文等。
3.2 考核3.2.1 选拔考核由学校人事部门组织,主要包括笔试、面试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环节。
3.2.2 笔试主要考察教师的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
面试主要通过情景模拟,考察教师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综合素质评价主要考察教师的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
3.3 公示和评议3.3.1 选拔考核结束后,学校将公示考核成绩和被选聘人选的名单,并举行评议会议。
3.3.2 评议会议由学校人事部门组织,评议会议成员包括学校领导、学科组长、班主任等相关人员。
3.3.3 评议会议主要对被选聘人选进行综合评议,根据考核成绩、工作表现、个人素质等因素评定被选聘人选的综合排名。
第四章任职条件4.1 选拔对象须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并且在教育教学岗位上表现突出。
4.2 选拔对象须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
4.3 选拔对象须具备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4.4 选拔对象须具备较强的沟通与协调能力,善于与学生家长和同事进行沟通。
第五章任用程序5.1 选拔工作结束后,学校将根据评议结果,确定各个职位的被选聘人选并予以任命。
5.2 任命程序由学校人事部门组织,任命通知书由人事部门发出。
5.3 被选聘人选须在任命通知书发出后30天内办理相关手续,并正式履行岗位职责。
第六章监督管理6.1 学校领导班子对中层干部的选拔和任用工作负最终责任。
大学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管理制度

大学中层干部应具有扎实的专业 知识和较强的管理能力,能够胜 任所担任的领导工作。
大学中层干部应具有较强的组织 领导能力和决策能力,能够有效 地组织和协调各方面的工作。
大学中层干部应具有高尚的道德 品质和良好的行为规范,能够做 到公正、廉洁、勤奋、奉献。
03
选拔任用程序
民主推荐
民主推荐是选拔任用中层干 部的必经程序,是发扬党内 民主、拓宽选人用人视野、 提高选拔任用质量的重要途 径。
组织考察
组织考察是选拔任用中层干部的重要环节,是对干部 的全面了解和综合评估。
考察组应深入基层了解被考察人的思想、工作和学习 情况,广泛听取基层单位和群众的意见。
组织考察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注重考察 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
考察结果应作为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依据,不得以任 何方式泄露考察情况。
大学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 作管理制度
xx年xx月xx日
目录
• 制度概述 • 选拔任用条件 • 选拔任用程序 • 选拔任用管理 • 附则
01
制度概述
制度背景及目的
背景
为了加强大学中层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和能力 ,推动学校事业发展。
目的
建立科学、规范、透明的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制度,形成 有效激励和约束机制,促进干部队伍结构的优化和整体素质 的提升。
公开透明
制度的实施应保持公开透明,确保 所有相关人员了解和遵守本制度, 同时接受社会和相关部门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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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条件
学历条件
大学中层干部的年龄应在35岁以上、50岁 以下。
大学中层干部应具有本科经历条件
大学中层干部应具有3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
学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与管理规定

学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与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深化干部制度改革,加强对中层干部的管理,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上级有关干部管理规定精神,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中层干部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两年。
任期届满,职务自动解除。
中层干部不论是初任还是连任,都实行竞聘上岗。
第二章学校内部机构和中层干部的设制第三条学校内部机构的名称、数额和中层干部职数根据市教育局和上级有关规定确定。
学校根据工作需要,本着科学整合、优化组合、建设高效团队的原则,学校内设机构为:德育处、教务处、实训务、办公室、总务处、保卫务、教科室,群团组织为:工会、团委。
中层干部名称为:主任、副主任、工会主席、团支部书记。
第三章中层干部的任职条件第四条选拔任用中层干部要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和干部的“四化”方针。
中层干部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政治立场坚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忠诚于教育事业,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
2.具有中层职位所要求的组织领导能力和专业知识水平,应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其中,35周岁以下的,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硕士及以上学位。
3.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坚持原则,廉洁勤政,严于律己,联系群众,团结同志,有较高的群众威信。
4.按教育规律办事,勇于开拓创新,工作成绩突出,近两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5.提拔担任学校中层正职的,一般应具有中层副职两年以上经历,且年龄不超过55周岁;提拔担任中层副职的,一般应具有五年以上教龄,且年龄不超过45周岁。
6.中层干部可以连任,但在同一岗位且同一职级原则上至多可连任三届。
7.任期届满的中层干部,任期内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具有竞聘下一任期的资格;有获得优秀等次的,同等情况下,可优先任用。
8.表现特别突出、工作急需,经党政工联席会议研究,可缩短任职年限或越一级参加竞聘,但除具备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荣获校级及以上综合性荣誉称号、校级及以上优秀共产党员、廉洁勤政好干部称号、近两年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教学业务突出(获校级及以上学科或专业带头人、教学能手等称号之一、中级教师教师职称以上)、具有本科以上学位。
学校干部选拔任用制度

学校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一、选拔任用的原则1、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2、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3、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4、民主集中制的原则;5、依法办事的原则。
二、选拔任用的条件1.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理论政策水平,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2.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立志改革开放,献身教育事业,具有爱岗敬业精神,能较好地履行岗位职责,善于打开工作局面,教育教学工作业绩突出;3.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能结合实际,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反对形式主义。
4.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实践经验,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5.依法办事,清正廉洁,以身作则,艰苦奋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反对任何以权谋私的不正之风。
6.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同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道工作。
三、选拔任用的干部应当具备的资格1.提任中层正职职务的,一般应当在中层副职岗位上任职两年以上;提任中层副职职务的,应当具有三年以上的工作经历。
2.必须具有本科学历。
提任的学校中层干部年龄男性一般不超过50周岁,女性一般不超过45周岁。
3.特别优秀的年轻干部或者因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破格提拔。
4.身体健康。
四、选拔任用的程序1.民主推荐。
学校应根据事业发展规模严格控制干部职数。
当干部岗位出现空缺时,应公布选任条件、推荐范围和有关要求,进行民主推荐考察对象。
汇总推荐结果后,对得票较多且排名在前的人选由学校党委和行政集体研究,最终确定考察对象。
2.组织考察。
由党委和校长室组织考察。
考察前发布考察预告。
考察采用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同拟任人选面谈等方式,全面考察其德、能、勤、绩、廉,注重工作实绩。
学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方案(通用篇)

学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方案(通用篇)第一章总则为加强学校中层干部队伍的建设,选拔和提拔一批德才兼备、业绩突出、道德品质高尚的人才,提高学校中层干部的管理水平和综合素质,制定本方案。
第二章目标1. 确立选拔的对象:本方案适用于学校在校内选拔和任用中层干部的工作。
2. 选拔原则:以能力和潜力为核心,依法对干部进行选拔、任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3. 加强选拔的程序:明确选拔的流程,建立科学的选拔机制,确保选拔的公正、公开和透明。
第三章选拔条件1. 选拔干部的基本条件(1) 理论水平:具备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熟练掌握党的理论和方针政策,具备较强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良好的党性修养。
(2) 业务水平:具备扎实的业务素养和专业知识,熟悉学校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 道德品质: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师德师风。
(4) 综合素质:能适应学校发展的需要,具备较强的沟通能力、判断力、执行力和领导能力,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创新意识。
2. 选拔过程中的条件(1) 在职成长经历:具备一定的在职成长经历,有较强的教育实践经验,有一定教研或管理工作经历,有一定的工作成果。
(2) 着重事迹:重要岗位职务任期内,在业务工作中有较突出的成绩和突出的表现,被广大师生认可和好评。
第四章选拔途径与程序1. 选拔途径(1) 自荐:鼓励符合条件的人员按照程序自荐。
(2) 推荐:充分调动学校内部干部和教师的积极性,鼓励推荐符合条件的人员。
(3) 参选:经主管部门提名的人员可以自愿参选。
2. 选拔程序(1) 组织选拔:由学校领导班子组织人事、教务、纪委等相关部门共同负责此项工作。
按照公开选拔原则,组织选拔工作。
(2) 材料评审:由选拔组对参选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初步评审,按照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和全面性对参选人进行初步筛选。
(3) 笔试面试:对初步评审合格的人员进行笔试和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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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二中学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中层干部管理工作,全力打造一支敬业、精干、高效的学校中层管理队伍,根据市、县有关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实施办法制定本制度。
一、选拔任用范围:新选拔任用的学校中层干部。
二、选拔任用原则
1.党管干部原则
2.民主集中制原则
3.依法办事原则
4.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在优秀教师中选拔原则
5.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6.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三、选拔任用条件
1.认真实践“十八大”重要思想,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
2.具有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的坚定信念和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正确理念。
3.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事业心,具有履行相应岗位职责的理论政策水平、专业知识和实际工作能力。
4.坚持和维护党的群众路线和民主集中制原则。
5.遵纪守法,清正廉洁,为人师表,作风正派,善于团结同志,顾全大局,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四、回避
1.学校讨论干部任免,涉及与会人员本人及其亲属的,
本人必须回避。
2.干部考察组成员在考察工作中涉及其亲属的,本人必须回避。
五、选拔任用程序
1.学校公布公开选拔干部方案。
2.公开报名。
3.资格审查、公布名单。
4.组织竞聘演讲。
5.全校民意测评。
6.组织考察。
7.确定拟任名单,公示。
8、上报县教体局。
五、免职
学校中层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应当免去现职:1.在年度考核、干部考察、民主测评中不合格率超过三分之一,经组织考核认定为不合格的,或连续两年考核为基本合格的。
2.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或者对重大事故负有重要责任的。
3.因工作需要或者其他原因的。
五、纪律和监督
1.选拔任用学校中层干部,必须严格执行本试行办法,并遵守中共中央颁布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的各项纪律。
2.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干部任免事项以及作出的干部任免决定一律无效。
3.实行学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用人失察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由上级组织部门追究主要责任人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4.实行学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责任制。
学校党政领导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要自觉接受党组织监督和群众监督。
对干部工作中的违纪违规行为,群众有权向上级党组织反映,如情况属实,视后果轻重,追究党政主要领导的责任。
XX二中
20XX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