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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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流程
一、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审批工作事项的审批手续、办理程序、工作要求等。
二、办理依据
国务院关于颁发《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1978〕104号)、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南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社会养老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济政发〔1994〕33号)、济南市人事局关于印发《实施细则》的通知(济人字〔1994〕27号)。
三、所需条件
参加机关事业养老保险,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申请办理退休的人员
四、申请材料
济南市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审批表一式四份、个人档案、一寸照片、独生子女证、身份证原件、原工资发放银行账户复印件、养老保险手册。
五、办理程序
1、单位到社会保险科(一楼16、27号窗口)审核退休资格(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连续工龄及职务);
2、单位到社会保险征缴中心7号窗口办理养老金缴纳情况审核;
3、单位到工资福利科(三楼1、2号窗口)审核工资待遇;
4、单位到社会保险科(一楼16、27号窗口)办理退休审批、核发退休证,并报送三楼工资福利科原件一份;
5、单位将原工资发放银行账户复印件、退休审批表复印件报二楼社会保险审核中心37号窗口,办理退休待遇发放;
6、社会保险审核中心经核实无误的,为离退休人员办理增减手续、录入当月离退休人员待遇变动情况;
7、社会保险结算中心每月14日前(遇节假日提前)为离退休人员及时、足额拨付养老金。
六、办理时限
自申请之日起30日办结。
七、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办理地点:山东省章丘市绣水大街4100号章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服务大厅。
办理窗口:二楼37号窗口。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至11:50;下午13:00至17:20(5月1日至10月31日下午14:00至17:5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