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产生的背景及其主要法律措施
公司治理_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某科技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成立于2005年,主要从事软件开发、销售和技术服务。
经过十几年的发展,该公司已成为国内知名的科技企业。
然而,在2019年,该公司因内部控制失效,导致巨额亏损,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
二、案件经过1. 内部控制失效2019年初,该公司发现,其内部财务系统存在大量异常交易,涉及金额巨大。
经调查,发现公司财务部门负责人李某与外部供应商勾结,通过虚假报销、虚开发票等手段,侵占公司资金。
2. 亏损情况由于内部控制失效,公司财务状况恶化,导致巨额亏损。
经审计,2019年该公司亏损额达2亿元人民币,远超年度预算。
3. 法律诉讼该公司在发现内部控制失效后,立即采取措施,暂停李某职务,并向公安机关报案。
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李某被依法逮捕。
同时,该公司将李某及外部供应商告上法庭,要求追回侵占的资金。
4. 法院审理在法院审理过程中,双方就涉案金额、责任承担等问题进行了激烈的辩论。
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作为公司财务部门负责人,负有内部控制责任,其行为构成职务侵占罪。
同时,外部供应商明知李某侵占公司资金,仍与其勾结,构成共同犯罪。
法院判决李某及外部供应商赔偿公司损失2亿元人民币。
三、案例分析1. 内部控制的重要性本案中,某科技公司内部控制失效,导致巨额亏损,暴露出公司治理方面的严重问题。
内部控制是公司治理的核心内容,对于防范和化解风险具有重要意义。
企业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内部控制执行力度,确保公司稳健经营。
2. 董事会、监事会的作用本案中,董事会和监事会未能及时发现和制止内部控制失效,导致公司损失惨重。
董事会和监事会是公司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充分发挥其监督和决策作用,确保公司合规经营。
3. 法律责任的追究本案中,李某和外部供应商因职务侵占罪被追究刑事责任,体现了我国法律对侵犯公司利益的严厉打击。
企业应加强法律风险防范,建立健全合规制度,确保公司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四、启示与建议1. 加强内部控制建设企业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内部控制职责,加强内部控制执行力度。
公司治理三年行动方案

一、背景分析近年来,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以及对企业社会责任的不断提升,公司治理成为企业经营的重要组成部分。
良好的公司治理可以提升企业的竞争力,增强企业的信誉度,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
因此,我们制定了该公司治理三年行动方案,旨在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的长期发展。
二、公司治理目标1.提升公司治理机制的完善程度,加强公司决策的透明度和合理性。
2.加强公司治理的法律合规性,防范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3.强化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的角色,并提升其监督、决策和协调能力。
4.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保障公司财务稳定和风险控制。
5.加强对公司高级管理层和关键人才的监督和激励机制,提高人才的稳定性和积极性。
三、具体措施1.完善公司治理结构(1)建立董事会和监事会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两个机构的协调与沟通,提高决策效率。
(2)明确公司治理各个环节的责任和职责,确保公司治理能够全方位覆盖。
(3)建立健全公司治理的相关制度和规章,确保公司治理的稳定性和规范性。
2.提升公司决策透明度(1)加强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及时公开重大信息,提高投资者的知情权和参与度。
(2)建立健全公司内部决策程序,确保决策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3)组织定期的董事会和监事会会议,加强对公司经营和管理工作的监督。
3.加强公司法律合规性(1)建立健全内部合规管理制度,确保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符合法律和监管要求。
(2)加强对公司员工的法律培训,提高员工的法律意识和合规水平。
(3)建立稽查和风险评估机制,防范和化解企业风险。
4.强化董事会和监事会的角色(1)提升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的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加强对公司经营和管理的监督和决策能力。
(2)优化董事会和监事会的组织架构,确保其工作的高效性和顺畅性。
(3)加强对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推动其更好地履行职责。
5.建立内部控制体系(1)制定内部控制制度和流程,明确各个环节的职责和权限。
(2)建立健全风险管理和控制机制,及时发现和处理公司面临的各类风险。
2024年企业依法治理工作总结范文

2024年企业依法治理工作总结范文一、背景介绍2024年是中国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关键一年,也是企业依法治理进程中迈出的重要一步。
本文通过对2024年企业依法治理工作的总结,回顾和分析了所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未来工作的思路和措施。
二、总结成绩在2024年,我国企业依法治理工作在全面推进的大背景下取得了一系列显著成绩。
1. 法律制度的健全完善:2024年,我国出台了一系列与企业依法治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修正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企业法》等,为企业依法治理提供了更加有力的法律保障。
2. 企业依法经营水平提升:2024年,我国企业普遍加强了对法律法规的学习和理解,注重依法经营,并在各项经营活动中积极遵守法律规定。
企业依法合规经营的意识和水平得到了明显提升。
3. 规章制度的建立与完善:2024年,我国企业纷纷建立了健全的企业内部规章制度,明确了企业的治理结构、决策程序和职责权限,提高了企业的内部管理水平和规范运作能力。
4. 企业治理结构优化:2024年,我国企业普遍进行了治理结构的调整和优化,加强了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的职能与责任。
独立董事的作用进一步发挥,公司治理逐步趋于完善。
5. 企业与社会的良好互动:2024年,我国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与政府和社会各界加强沟通合作,推动了企业在经济、环境、社会等方面的可持续发展。
企业形象和社会声誉得到了提升。
三、存在问题在取得成绩的同时,2024年企业依法治理工作也存在一些问题,需要我们认真分析和思考,以便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解决。
1. 法律法规的学习应深化:虽然在2024年我国出台了一系列与企业依法治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但是,一些企业对这些法律法规的学习和理解仍然比较薄弱,需要加强法律宣传教育,提高企业对法律法规的理解和操作水平。
2. 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有待加强:尽管企业纷纷建立了内部规章制度,但是一些企业在贯彻执行方面存在困难,需要加强对规章制度的宣传和培训,形成规章制度的有效约束力。
公司治理问题及其解决方案

公司治理问题及其解决方案第一章:前言随着社会和经济的快速发展,各行各业的企业都迎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
然而,重要的是,如何在日益复杂的经济环境下,有效地管理企业并取得成功。
公司治理是保障企业正常经营的基本条件,公司治理问题实质上是一种内部管理问题,对股东、投资者和公众的利益有着直接的影响。
因此,本文将会从公司治理问题和其解决方案两个主要方面进行探讨。
第二章:公司治理背景公司治理不是个新问题,自上世纪80年代金融危机以来,公司治理问题逐渐被人们所认识到。
当时,许多公司的内部管理不当导致了公司的倒闭,这种情况预示着公司治理问题已经成为了威胁公司正常经营的一种重要因素。
在那之后,各地政府加强了监管,引入了众多法律法规,制定了一系列措施并实施了政策以保护企业和股东的利益。
当然,公司治理问题仍然存在,尤其是如今各行业迅猛发展的背景下。
第三章:公司治理问题3.1、股权结构不合理股权结构不合理是公司治理问题的主要因素之一。
如果股权比例过于集中,那么少数股东的利益会放大,企业决策将更倾向于其利益,而非至公司整体利益。
另外,不同股东可能存在利益冲突,也可能无法达成一致意见,进而导致企业管理的困难。
3.2、内部管理系统不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是公司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如果企业的内部管理系统不健全,则公司在经营活动中容易出现问题。
内部管理问题包括人事管理、财务管理、业务管理等各个方面。
人事管理问题主要指人员招聘、任命、考核等问题;财务管理问题主要指出现账目不清、缺乏内部控制等情况;业务管理问题主要指业务调度不合理、对外关系不良等方面。
3.3、信息透明度不足信息透明度是公司治理中的重要问题。
公司透明度指公司其决策过程和经营状况是否对所有股东以及公众公开、透明。
在公司透明度不足的情况下,公司的决策不公开透明,可能导致少数股东的私利占主导地位。
第四章:解决方案4.1、加强股权管理加强股权管理,在股东持股比例不合理或存在利益冲突的情况下,可通过引入新股东、减少大股东持股比例等方式进行解决。
公司治理法律合规案例(3篇)

第1篇一、背景介绍XX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科技”)成立于2008年,是一家专注于高科技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的企业。
随着公司业务的快速发展,公司规模不断扩大,涉及的业务领域也日益多元化。
然而,在快速发展的过程中,公司也面临着日益复杂的外部环境和内部管理挑战,尤其是在法律合规方面。
为了确保公司持续健康发展,XX科技决定建立健全公司治理结构,加强法律合规管理,以应对潜在的法律风险。
二、合规体系建设1. 组织架构调整XX科技首先对内部组织架构进行了调整,设立了独立的法务部门,负责公司日常的法律事务处理、合规风险识别与评估、法律文件审核等工作。
同时,成立了合规委员会,由公司高层领导、法务部门负责人和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监督和指导公司的合规管理工作。
2. 合规制度制定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XX科技制定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制度:(1)公司章程:明确了公司治理结构、股东权利义务、公司组织架构等内容。
(2)内部控制制度:针对公司各个业务环节,制定了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如采购管理、销售管理、财务管理等。
(3)合同管理制度:规范了合同签订、审核、履行和终止等环节,确保合同合法有效。
(4)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明确了公司知识产权的申请、保护、使用和转让等规定。
(5)员工行为规范:规范了员工在职场中的行为准则,如保密、廉洁从业等。
3. 合规培训与宣传为了提高员工的合规意识,XX科技定期组织合规培训,内容包括法律法规、公司制度、合规风险识别与防范等。
同时,通过内部刊物、网络平台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合规文化。
三、风险防范与应对1. 法律风险识别XX科技通过以下方式识别法律风险:(1)合规审查:对公司各项业务进行合规审查,确保业务开展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
(2)风险评估:定期对公司面临的法律风险进行评估,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
(3)外部合作:与律师事务所、咨询机构等外部机构合作,获取专业法律意见。
2. 法律风险应对针对识别出的法律风险,XX科技采取以下应对措施:(1)风险规避:对于无法避免的法律风险,通过调整业务策略、优化业务流程等方式规避。
公司治理法律实务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XX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科技”)成立于2010年,主要从事高科技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公司成立之初,由张三、李四、王五三人共同出资,分别持有公司60%、20%和20%的股份。
张三担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李四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王五担任公司财务总监。
公司经过多年的发展,规模不断扩大,市场份额逐年提升。
2018年,公司因市场拓展需要,决定引入新的投资者,扩大注册资本。
经过多轮谈判,XX科技有限公司与赵六达成投资意向,赵六将出资500万元,持有公司10%的股份。
随后,公司召开股东会,对增资事宜进行表决。
张三、李四、王五均同意增资,但赵六对增资后的股权分配比例提出异议,认为自己的股份比例过低,影响其在公司的话语权。
赵六遂提出退出增资,但遭到张三、李四、王五的拒绝。
此后,赵六与张三、李四、王五之间产生严重分歧,导致公司治理陷入僵局。
二、争议焦点1. 赵六是否有权退出增资?2. 公司治理僵局如何解决?3. 股权分配比例如何调整?三、法律分析1. 赵六是否有权退出增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股东会决定公司的增资、减资、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等重大事项。
股东对增资有异议的,可以请求退出增资,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股东提出退出的时间应当在股东会作出增资决议之日起六十日内;(2)股东退出增资的,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股东;(3)股东退出增资的,应当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办理。
在本案中,赵六在股东会作出增资决议后,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退出增资,也未提前通知其他股东,因此,赵六无权退出增资。
2. 公司治理僵局如何解决?公司治理僵局是指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在决策过程中,因意见分歧而无法形成有效决策,导致公司经营管理停滞不前。
解决公司治理僵局,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协商解决:股东之间可以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解决分歧。
(2)调解解决:股东之间可以申请仲裁机构或调解机构进行调解。
公司治理概念及问题由来

公司治理-公司治理概念及问题由来本章主要内容公司治理的概念公司内部治理机制公司外部治理市场有关公司治理的法律法规公司治理理论兴起的背景与原因机构投资者的兴起与股东参与意识的提高公司的高管人员薪酬>薪酬增长过快、引起股东和社会的普遍不满西方许多大公司在近20年的兼并重组过程中大量裁员>裁员,促使人们重新认识现行的公司治理模式建立良好的公司治理机制的重要性公司治理的概念公司治理(Corporate Governance)又译为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或公司督导机制,在我国的台湾地区称为公司统制,香港则译为公司管制。
公司治理的概念最早出现于经济学文献中的时间是在20世纪80年代初期。
英国经济学家Bob Tricker在1984年出版的《公司治理》一书中,首先论述了现代公司治理的重要性。
狭义的公司治理是指一组联结并规范公司股东、董事会、经理人之间责、权、利关系的制度安排。
广义上,公司治理还包括公司与其他利益相关者(Stakeholder,如员工、客户、供应商>供应商、债权人和社区等)之间的关系,以及有关的法律、法规和上市规则等。
公司治理的概念从内容上看,公司治理包括三个层次:公司内部治理机制、公司外部治理市场、有关公司治理的法律法规。
公司内部治理机制的主要内容是在公司内部构造一个合理的权力结构,从而在股东、董事会与经理人之间形成一种有效的激励、约束与制衡机制,以保证公司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并实现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公司外部治理市场主要是指公司外部的产品市场、资本市场、经理人才市场通过产品与价格竞争、公司控制权竞争、经理人才竞争等方式对公司产生的激励约束作用。
有关公司治理的法律法规主要是指政府及监管部门为了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保证公司遵守国家法律与社会道德规范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包括董事的法律责任、会计准则、信息披露要求等,这些法律法规构成了有关司治理的法律约束。
良好的公司治理机制既包括一个有效的公司内部激励、约束与制衡机制,也包括一个有效的公司外部治理市场,同时还必须有一套完善的有关公司治理的法律法规和执法系统。
公司治理规范范本

公司治理规范范本第一章绪论1.1 背景与目的公司治理是指公司内外部机构、机制和规则的运行,以确保公司能够实现股东权益的最大化,并维护公司的长期利益和可持续发展。
本公司治理规范范本的目的是为公司提供一个规范、透明、高效的治理框架,促进公司法律合规、经营安全与稳定。
1.2 适用范围本公司治理规范范本适用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以及公司全体股东和全体员工。
第二章公司治理结构2.1 公司董事会2.1.1 组成和职责公司董事会由董事组成,董事人数不少于3人。
董事会是公司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公司的决策、战略规划和重大事项的决策,确保公司的利益得到最佳维护。
2.1.2 董事任职和任期董事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选举方式应通过股东大会决定。
董事任期一般为3年,连任不限次数。
2.2 监事会2.2.1 组成和职责公司监事会由监事组成,监事人数不少于3人。
监事会是对公司董事会和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的机构,负责审计、监督和提出建议,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
2.2.2 监事选举和任期监事应通过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一般为3年,连任不限次数。
第三章公司信息披露与透明度3.1 公司信息披露的原则公司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向股东、投资者和社会公众发布重要信息,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透明。
3.2 公司信息披露的方式公司信息披露应采用多种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官方网站、定期报告、公告通知等。
3.3 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公司信息披露应包括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情况、重大合同、投资项目等重要信息,并及时更新。
第四章公司内部控制4.1 内部控制的目的公司内部控制是为了保护公司资产安全、提高运营效率、降低风险,确保公司的经营活动得以顺利进行。
4.2 内部控制的原则公司内部控制应遵循风险管理、合规监察、内部审计的原则,及时发现和解决潜在问题,确保公司的正常运行。
第五章股东权益保护5.1 股东权益的保护原则公司应尊重和保护股东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享有参与公司事务和分享公司利益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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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治理产生的背景及其主要法律措施本文主要阐述了如下五个问题:一、公司治理结构的概念。
尽管目前对公司治理尚没有统一的定义,但各国普遍认为,公司治理机制实际上是一种制度性的安排。
它是在法律保障的前提下,处理因两权分离而产生的委托代理关系所适用的一整套制度安排,其宗旨是使公司的管理人员能够为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服务。
二、公司治理产生的必然性。
文章分析了在股份有限公司中,因两权分离而带来的公司治理的必要性和可能性。
三、公司治理行为守则是公司治理机制的重要成果。
文章集中分析了公司治理行为准则在公司治理中的实际作用。
四、中国实施公司治理的特殊背景和任务。
文章从分析我国企业改革的三个基本阶段出发,指出中国在目前阶段主要解决的是国有股一股独大又不能流通造成的特殊问题以及中国公司治理所肩负的独特的历史任务。
文章第五个问题集中探讨了西方国家公司治理中某些我国可以借鉴的措施,包括管理者的诚信义务、公司的并购、拉票战、独立董事制度、股东的派生诉讼和集团诉讼、股份评估补偿权等。
作者在最后提出了一个问题,即要将公司治理真正变为现实需要,应具备何种条件?【中文关键字】公司治理;背景;法律措施【全文】一、公司治理结构的概念公司治理(CorporateGovernance)源于西方发达国家,尤其与美国公司制的发展进程密切相关。
西方发达国家几乎一致认为,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是公司竞争力的源泉和经济长期增长的基本条件。
它是解决公司在公司法的制约下,在市场经济运营过程中,产生的按传统公司法无法解决的一系列新问题而形成的一整套制度。
该套制度以公司法、证券法为基础,但又根据市场发展的需要以及自身运作产生的需要,不断得以发展。
实际上,到目前为止世界各国尚没有一个公认的公司治理结构的定义。
但是,在对公司治理机制产生的背景(原因)、公司治理机制要实现的目的、公司治理结构的主要框架,股东、董事和管理人员之间如何分配经营管理权,如何发挥社会中介机构的作用,以及社会责任在规范公司行为中的意义等诸多问题上,人们的认识具有很多共同点。
可以这么说,公司治理机制,实际上是一种制度性安排,它是在法律保障的条件下,处理因两权分离而产生的委托代理关系的一整套制度安排。
在公司治理结构中,高效率的委托代理关系,可以保障投资者的最大利益及其最终控制权,可以维系公司各个相关利益者的关系,使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不被滥用,从而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二、公司治理产生的必然性公司治理问题的提出有其必然性,它是西方国家公司法中两权(即公司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法律原则的一种异化。
在公司制度发展进程中,股份公司的出现,两权分离的实现,都有着不可磨灭的历史功绩。
美国著名的公司法教授Berle&Means在其《现代公司与私有财产》(TheModernCorporationandPrivateProperty)一书中,对公司股权结构日益分散后产生的股份公司所有权和经营权相分离的现象作了高度的总结,指出了其在公司制度发展中所产生的巨大历史作用。
但同时也指出,公司股东在从两权分离中获得巨大益处的同时,也受到一些该制度所产生的负面影响,即“股东的个人利益绝对服从于有控制权的经理团体”,也就是说,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又给公司的股东带来了另一个问题,即股东在失去了对公司直接控制权和经营权之后,如何使拥有经营权的管理者们能为实现股东的利益最大化而尽职尽力地工作,亦即产生了公司制度上的新问题,即股东应如何在这种情况下动员、制约和监督公司经理层依法、依德经营的问题。
有人将股东作为委托人,管理层作为代理人,公司则作为股东委托管理者进行营利活动的一种工具。
实际上股东将公司实现利润的全部资源,包括资金、人员、机会等全部委托给代理者,希望其最大限度地予以使用并为股东创造最大的利润,这就是所谓的代理理论。
但有两个问题需要注意:第一,代理人,即公司管理者,是一个生活在市场经济社会中的活生生的“人”,其行为与委托人(即股东)追求的目标可能不完全一致,也不可能完全一致。
第二,公司管理者一旦根据委托关系获得了自由配置公司的各种资源的权力后,具有很大的空间去追求与股东利益不一致的经济利益。
由于管理者一旦掌握公司管理权之后,其在信息资源方面的优越地位使股东无力与之并驾齐驱,因此,管理者在各种经济利益的引诱和驱使下,有可能在股东不知情时,使公司逐渐成为经理层谋利的工具。
这就给股东带来了一个新问题,即股东如何能在坚持两权分离的情况下,采取一切可以采取的措施来促使管理层为其利益服务,其中包括利用现存的和未来的法律制度、其他所能利用的经济激励手段以及社会文化手段进行综合治理,并为此付出应有的代价,这称之为代理成本。
公司治理机制就是在这样的条件下和环境中产生和发展起来的。
三、公司治理行为守则是公司治理机制的重要成果公司治理作为一个法律概念,可以说是法律和经济相结合的产物,因为它受到法律和市场的双重影响。
因此,公司治理也属于一种充满原动力的新概念(dynamicconcept),因为它在诸多因素,包括经济的和部分社会的、政治的因素的影响下,通过法律原则的发展以及经营实践的发展而不断地充实和前进。
它既是一系列现存法律概念的综合,又是一系列新概念的运用。
它涉及公司的股权结构、公司的独立法人地位、公司股东董事和经理人员之间权力的分配及利益的制衡、对公司经营管理者的监督和激励以及相应的社会责任等一系列法律和经济问题。
公司治理机制逐步发展的一个典型表现形式就是一些西方发达国家,包括某些国际经济组织相继推出公司治理守则,并赋予其重要的地位,这不能不说是将全球性的公司治理推向前进的一个重大成果,同时也说明了公司治理在各国的紧迫性和重要性。
因此,目前在许多国家出现的各种不同形式的关于公司治理的行为守则日趋增多。
美国法学会(ALI)于1992年首次推出的《公司治理原则:分析与建议》,具有很大的代表性。
之后不久,英国公司治理委员会于1992年12月提交的Adbury报告以及伦敦交易所的《模范公司治理准则和最佳行为守则》,都对世界各国的公司治理规范产生了较大的影响,成为在国际上很有影响的示范文本,并对经合组织(OECD)的“公司治理准则”(1999年5月)和欧洲证券交易商协会的“公司治理原则和建议书”(2000年5月)的最终形成起了很大的推动作用。
在这一方面,值得一提的是美国的机构投资者为此作出了重大努力,比如加州的政府雇员退休机构于1998年4月推出了《公司治理核心原则及指南》,商业圆桌会议(TheBusinessRoundtableMeeting)于1997年9月宣布了《公司治理声明》;全美教师保险及年金协会(CIAA-CGEF)于1997年10月推出、2000年3月又更新了《公司治理的政策声明》。
这些机构之所以热衷于公司治理规范的制定和推广,真正的动因就是要解决其所投资公司的管理层的规范操作问题。
大陆法系国家在这方面也做了大量工作,具有代表性的就是法国公司治理委员会于1999年9月公布的《公司治理若干建议》。
德国公司治理专家于2000年1月推出了《德国上市公司治理规则》。
日本公司治理委员会则在1997年10月提出了《日本公司治理原则》,总结了日本在公司治理方面的经验。
世界各国关于公司治理的原则、守则、规范或标准,大大丰富了公司治理机制的内容。
由于各国的法律、经济、社会和政治制度的不同,各国对上述公司治理规范的内容都有不同的规定,但在其法律地位却有较相同的特点:1.这些规范本身都不是由立法机构制定的,因此它们不以法律形式出现,但为公司立法提供了丰富的背景资料。
2.国外公司治理守则一般都是由民间的社会团体所制定,其目的是给上市公司树立一个公司治理的可参照的标准或规范,以便引导其自愿采纳,它具有可选择性。
但在事实上,此类规范往往会成为公司能否取得上市资格的前提条件(如在英国),从而使其又具有准法规的性质。
3.它具有灵活性,随时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进行修改,以便及时地为公司服务。
4.公司治理问题是一个非常现实而具体的问题,要解决不同公司的治理问题,只能因公司而异,不能搞“一刀切”。
只有那些在实践中较多为公司所接受,并确有利于改善公司治理整体环境的内容,才能被吸收进公司法或证券法中而成为法律的一部分。
从这个意义上说,这类守则又为公司法、证券法的发展提供了实践的平台。
因此,各国民间制定的公司治理规则,反映了各国进行公司治理的迫切要求,指明了完善公司治理的总体方向,为各国完善公司立法起了极大的促进作用,其意义不可低估。
四、中国实施公司治理的特殊背景和任务中国公司治理结构产生的独特背景,决定了其应采取的治理机制的重点应有所不同。
中国目前的主要问题是,绝大多数上市公司仍然存在一股独大的事实,即国有股作为具有绝对控制权的股东,仍在操纵上市公司。
中国公司治理面临的任务,首先应避免上市公司通过金融市场向社会圈钱的问题,其次是解决如何能使上市公司在市场上真正独立,管理人员能独立于大股东而为广大的中小股东利益服务的问题。
这与西方国家公司治理产生的背景是不同的。
在西方国家,产生公司治理问题的背景是上市公司的股权大规模分散。
在这种条件下,产生了两权分离的要求。
那么在实施两权分离的情况下,广大中小股东与大股东需要解决的问题是,如何监督和奖励管理人员为股东的最大利益服务。
因此,西方国家提出公司治理的主要目的是,如何使管理人员真正自觉地为广大股东利益最大化服务,其主要任务是要解决所谓的“管理中心主义”问题。
但从我国的企业改革的历程来看,我国提出的两权分离(即所有权和管理权相分离)的背景,以及目前我国提出的公司治理结构的背景,确实与美国及西方国家的产生背景是不同的。
究其原因,从宏观上说,西方国家的公司制度是直接从私有制企业制度发展而来。
我国的公司制度则是从计划经济演变而来,即中国的上市公司多是直接从采取公有制的国有企业发展而来。
因此,应该看到这两种公司制度所存在的不同。
中国的企业制度改革大体上可以分成这么几个阶段:第一阶段,从改革开放的1979年开始,中国法学界和经济学界开始重视研究西方国家的公司制度(1981年就出现了《美国标准公司法》的译本),当时的直接目的就是要借鉴西方经验,解决国有企业独立法人资格问题。
第二阶段,提出了要解决中国国有企业的所有权和管理权相分离的问题。
美国等西方国家提出两权分离的背景是因股权太分散而必然产生的公司现象,但中国采取这一措施,是要让国有企业从掌握几乎全部股权的国家行政机关中独立出来,以便使企业的经营管理能摆脱行政机关的直接干预。
在这一时期,先后采取了如“放权让利”、“承包经营”等为促使企业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独立的企业法人。
原来的“国营企业”在法律上正式改为“国有企业”,一字之差,使两权分离找到了理论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