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航组织体系简介
适航法规学习笔记1/4--组织机构

适航法规学习笔记1/4--组织机构本系列文章将从中国民用航空管理局的组织机构、法律体系、适航管理、适航审定部门和与飞行标准部门相关工作5个方面简单介绍中国民用航空适航管理工作和法律法规体系。
民用航空适航工作简介法律体系中国民用航空管理采用三级管理模式,加之作为指导性具体操作程序的规范性文件。
法律体系第一级,法律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和修改的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法律(基本法)--非基本法。
民航法,依主席令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属于国家法律,是民航法律体系的龙头,是制定民航法规、规章的依据。
第二级,行政法规是国务院为领导和管理国家各项行政工作,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的政治、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外事等各类法规的总称。
适航管理条例;国籍登记条例,依据国务员令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条例》等。
第三级,规章分为部门规章和政府规章。
部门规章:国务院各部门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范围内发布的规范性文件。
有关适航管理工作的规章可分为:管理类CCAR21、CCAR39、CCAR45、CCAR53、CCAR55、CCAR183适航标准CCAR23、CCAR25、CCAR26、CCAR27、CCAR29、CCAR31、CCAR33、CCAR35、CCAR37环保规章CCAR34、CCAR36维修规章CCAR43、CCAR145、CCAR66运行规章CCAR91、CCAR121、CCAR135以及,无法律效力,规范性文件是民航局机关各职能部门(指厅、室、司、局),为落实法律、法规、民航局规章和政策的有关规定,在其职能范围内制定,经民航局局长授权由职能部门主任、司长、局长签署下发的有关民航管理方面的文件。
咨询通告AC(Advisory Circular),是各职能部门下发的有关管理民用航空工作的政策说明或者对民用航空规章条文所做的解释。
如:AC-21-AA-2014-10R3 已获批的民用航空器产品和零部件目录AC-21-AA-2013-14R6 航空器内外部标识与标牌管理程序AP (AdministrationProcedure),是各职能部门下发的有关民用航空规章的实施颁发或者具体管理程序,是各职能部门工作人员从事管理工作和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从事民用航空活动应当遵守的行为准则。
民用航空适航基础知识简介.

民用航空适航基础知识简介
2019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4/4
① ② ③
④
2019/4/4
局限于民用航空器(除军事、海关、警察国家航空器之外) 强调综合因素(每一涉及安全的部件和子系统、整体性) 强调以预期运行环境(大气、机场、航路、空中管制)和航空器使 用限制(数度、高度、重心、重量以及发动机和其他设备); 逐步扩展到持续运行的动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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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航空适航基础知识简介
民用航空适航基础知识简介
适航性责任
航空器必须满足两个条件方能称其是适航的:一是航 空器必须始终满足型号设计要求(初始适航);二是 航空器必须始终处于安全运行状态(持续适航)。
初始适航性责任——航空器的设计和制造单位 持续适航性责任——航空器使用单位(航空公司)和
维修单位。
适航部门作为国家政府部门:立法定标、颁发适航证
2019/4/4
民用航空适航基础知识简介
规范性文件种类
民航局职能部门制定规范性文件,必须遵
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规范性文件包括:管理程序、咨询通告、 管理文件、工作手册、信息通告、表格。 现在明确不在法律范畴之内;不向法庭提 供;还有一定的管理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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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航空适航基础知识简介
2019/4/4
民用航空适航基础知识简介
工作手册(WM)
工作手册(WorkingManual,简称WM),
是各职能部门下发的规范从事民用航空管 理工作人员具体行动的文件。
如:《持续适航监察员手册》
2019/4/4
民用航空适航基础知识简介
信息通告(IB)
信息通告(英文为Information
我国适航管理体系发展历程的评价和国内外适航管理体系对比分析范文

我国适航管理体系发展历程的评价和国内外适航管理体系对⽐分析范⽂中国适航管理体系发展历程的评价及国内外适航管理体系对⽐分析⾃上个世纪70年代开始,中国就着⼿开始参照美国联邦航空局的适航管理模式对民⽤飞机进⾏适航管理[1]。
在对我国适航管理体系的发展历程做评价和发展规划之前,我们⾸先详细的对国外的适航管理体系进⾏较为全⾯的了解和对⽐分析。
1、国外适航管理体系概况⼀个国家的民机适航管理体系和适航法规体系从本质来看,与本国航空制造业的特点密不可分,反之,作为航空制造企业,为了满⾜国家适航法规的要求,配合审核⼯作,必须建⽴与本国适航当局的要求相对应的适航体系,下⽂主要介绍欧美的适航管理体系。
1.1 美国民机适航管理体系美国对民机的适航管理萌芽于上世纪20 年代,依托美国强⼤的航空制造业,美国联邦航空局( FAA) 发展成为当今世界经验最丰富、实⼒最强⼤的适航当局[1]。
1.1.1 FAA 组织体系FAA 的前⾝是1938 年成⽴的民⽤航空局( CAA) ,FAA 在组织机构管理上采取总部、地区和地⽅的三级模式,由位于⾸都华盛顿的航空器审定司负责适航审定管理⼯作,下设计划和项⽬管理处、⽣产和适航审定处、航空器⼯程处和国际政策办公室等四个处室,分别负责制定型号合格审定程序、⽣产许可审定政策、制定国际适航双边协议和国际事务的政策等各项职责。
另外,在航空器审定司的直接垂直管理下,在西雅图、堪萨斯、沃斯堡、波⼠顿设置了四个审定中⼼,分别承担运输类飞机、⼩飞机、旋翼机以及发动机/螺旋桨的适航审定政策的制定以及型号合格审定⼯作。
1.1.2 FAA 适航法规体系FAA 适航法规可分为两⼤类: ⼀类属法规性⽂件,具有强制性,另⼀类属⾮法规性⽂件,不具有强制性,如图1 所⽰。
图1 FAA 适航法规体系1.1.3 委任管理体系FAA 的委任制度源于20 世纪40 年代,包括机构和个⼈委任两种形式。
为了⽀持飞机制造业的迅猛发展,CAA( FAA 前⾝) ⾸次委任了⼀个机构⽽不是个⼈来承担审定任务,1958 年FAA 取代CAA,并于60 年代开始创⽴DAS( Designated Alteration Station) 项⽬,允许符合要求,经过授权的航空承运⼈、飞机制造商颁发补充型号合格证。
中国适航管理的简单介绍

中国适航管理的简单介绍一、适航管理体系中国适航管理体系由国家民航局负责制定和实施,包括适航管理部门、适航认证部门、适航监察部门等。
其中适航认证部门主要负责对新型航空器的设计、制造和型号的适航认证,适航监察部门则负责对航空器的适航监督和证书的管理。
二、适航认证适航认证是指对新型航空器的设计与制造商进行审核和评估,以确定其是否符合适航标准。
适航认证主要包含了航空器设计、材料选用、飞行性能、结构强度、系统安全等方面的要求。
同时,适航认证还包括对新型航空器相关设备和系统的适航性评估。
适航认证通过后,新型航空器才能获得适航证书并投入使用。
三、适航监督适航监督是指对已经投入使用的航空器进行定期检查和审查,以确保其在适航期间仍然符合适航标准。
适航监督主要包括记录检查、设备检查、适航性问题的跟踪和解决、航空器缺陷的管理等。
适航监督机构还会进行定期的航空器抽查,对航空器的适航性进行维持和管理。
四、适航标准适航标准是指国际民航组织(ICAO)制定的适航标准和中国国家民航局制定的适航标准。
适航标准主要包括航空器设计、制造、维护等方面的要求。
适航标准是保证航空器安全和可靠使用的基础,其制定和更新是适航管理的核心内容之一五、适航变更和维持适航管理还包括对航空器设计和使用条件的变更以及航空器的维持。
适航变更是指对已经获得适航证书的航空器进行设计、结构或设备等方面的变更,在变更后需要重新获得适航证书。
航空器的维持包括对航空器的定期检查、维修和维护,以确保航空器在适航期限内保持其适航状态。
六、适航许可和证书适航许可和证书是对符合适航标准的航空器发放的重要凭证。
适航许可是指对新型航空器的设计和制造商发放的准许其开始生产的许可证。
适航证书是对符合适航标准的航空器发放的准许其投入使用的证书。
适航证书的发放需要经过适航认证和审查,同时还需要在适航期间进行定期的监督和检查。
总结起来,中国适航管理是由中国民航局负责的对航空器适航性进行管理和监督的体系。
适航管理及相关法规

适航部门持续适航管理工作内容
(1)签发(签署)适航证; (2)对维修大纲、可靠性大纲、维修方案和可靠性方案的评 估; (3)颁发适航指令; (4)对重大修理、改装工作的批准; (5)对航空器进行年检和不定期的抽查; (6)对维修单位进行许可审定; (7)颁发维修人员执照、维修人员资格证书; (8)实施信息收集、整理和评估; (9)参与对重大故障和飞行事故的调查; (10)批准、颁发委任代表证; (11)按规定实施对持证人的监督和处罚措施。
持续适航管理工作三要素
(1)维修单位 CCAR-145 (2)维修人员 CCAR-66、CCAR145、CCAR-183 (3)航空器 持续适航性监督 三要素都应达到规定的要求或标准,才能保证 航空器的持续适航。
航空器持续适航性监督重点
(1)维修大纲; (2)适航指令和重要的服务通告; (3)时控件; (4)保留故障或保留工作项目; (5)替换件; (6)重大故障和重复故障; (7)维修记录; (8)重大修理和改装; (9)航空器的年检及建立单机档案; (10)建立信息网络,进行实时控制。
《国际民用航空公约》附件(二)
附件10:航空电信; 附件11:空中交通服务; 附件12:搜寻与救援; 附件13:航空器事故调查(统一关于航空器失事的通 知、调查和报告); 附件14:机场; 附件15:航空情报服务; 附件16:环境保护; 附件17:安全保卫——防止非法干扰民用航空的行为 附件18:危险品的安全航空运输。
适航管理结构体系
第一层:立法决策层 ——民航局航空器适航司、飞标司 第二层:执法监督层 ——各地区管理局航空器适航处、安监局 第三层:委任基础层 ——指所有的委任适航代表和委任适航单位
初始适航管理
适航部门根据各类适航规定,对民用航 空器的设计和制造所进行的型号合格审定和 生产许可审定,以确保航空器和航空器部件 的设计、制造是按照适航部门的规定进行的。 初始适航管理是对民用航空器的设计、制造 的控制。 初始适航管理以颁发型号合格证件、生产 许可证件及适航证件为主要管理内容。
中国适航管理的简单介绍

4、尽管有双边适航协定,民航总局保留直 接对出口产品的生产商的某些项目进行审 定的权利。
Airworthiness management document system
13部中国民用航空规章 13 Regulations in relation with China Civil Aviation 23个适航管理程序 23 Airworthiness Procedures 23个咨询通报 23 Advisory Circulars
适航工作主要分为适航审定和适航监督两 大类工作。
Airworthiness activities include two categories, that is: airworthiness certification and airworthiness supervision .
1、我国适航管理的文件体系
中国适航管理的简单介绍 An Introduce on Airworthiness Management of China(CAAC)
周凯旋 Zhou Kai Xuan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适航司 Civi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 of China
1
对IAQG第8次大会的致辞 Address on 8th IAQG General Assembly Meeting 简单介绍中国民用航空业最近的发展情况 Introduction on the current status of China civil aviation
适航组织体系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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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美国典型适航组织体系简介
并且,在航空器审定司的直接垂直管理下,分别在美国境内四个 城市设置了四个审定中心(Directorate),如图 2 所示。
中国商飞适航基础知识系列教材第五分册
适航组织体系简介
中国商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 二○○九年六月
目录
第一章 引言 .................................................................................................1 第二章 美国典型适航组织体系简介.......................................................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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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商飞适航基础教材
制定联邦航空规章。1965 年制定颁发了联邦航空规章第 21 部——适 航审定管理程序,并把民用航空规章相继转换成联邦航空规章。
美国联邦航空局的适航审定部门的组织体系也不断完善,当前的 机构设置如图 1 所示。
美国联邦航空局
负责航空安全事务的副局长
航空器审定司
生产和适航 审定处
与美国这种航空制造业的产业特点相适应,FAA 建立了美国联邦 航空规章(Federal Aviation Regulation, FAR)和咨询通告(Advisory Circular, AC)、技术标准规定(Technical Standard Order, TSO)的二级 适航法规体系。美国联邦航空规章作为国家层面的航空立法,赋予适 航标准法律地位,其适航的技术标准涵盖飞机、旋翼机、航空发动机、
适航管理体系发展历程的评价及国内外适航管理体系对比分析

适航管理体系发展历程的评价及国内外适航管理体系对比分析Newly compiled on November 23, 2020中国适航管理体系发展历程的评价及国内外适航管理体系对比分析自上个世纪70年代开始,中国就着手开始参照美国联邦航空局的适航管理模式对民用飞机进行适航管理[1]。
在对我国适航管理体系的发展历程做评价和发展规划之前,我们首先详细的对国外的适航管理体系进行较为全面的了解和对比分析。
1、国外适航管理体系概况一个国家的民机适航管理体系和适航法规体系从本质来看,与本国航空制造业的特点密不可分,反之,作为航空制造企业,为了满足国家适航法规的要求,配合审核工作,必须建立与本国适航当局的要求相对应的适航体系,下文主要介绍欧美的适航管理体系。
美国民机适航管理体系美国对民机的适航管理萌芽于上世纪20 年代,依托美国强大的航空制造业,美国联邦航空局( FAA) 发展成为当今世界经验最丰富、实力最强大的适航当局[1]。
FAA 组织体系FAA 的前身是1938 年成立的民用航空局( CAA) ,FAA 在组织机构管理上采取总部、地区和地方的三级模式,由位于首都华盛顿的航空器审定司负责适航审定管理工作,下设计划和项目管理处、生产和适航审定处、航空器工程处和国际政策办公室等四个处室,分别负责制定型号合格审定程序、生产许可审定政策、制定国际适航双边协议和国际事务的政策等各项职责。
另外,在航空器审定司的直接垂直管理下,在西雅图、堪萨斯、沃斯堡、波士顿设置了四个审定中心,分别承担运输类飞机、小飞机、旋翼机以及发动机/螺旋桨的适航审定政策的制定以及型号合格审定工作。
FAA 适航法规体系FAA 适航法规可分为两大类: 一类属法规性文件,具有强制性,另一类属非法规性文件,不具有强制性,如图1 所示。
图1 FAA 适航法规体系委任管理体系FAA 的委任制度源于20 世纪40 年代,包括机构和个人委任两种形式。
为了支持飞机制造业的迅猛发展,CAA( FAA 前身) 首次委任了一个机构而不是个人来承担审定任务,1958 年FAA 取代CAA,并于60 年代开始创立DAS( Designated Alteration Station) 项目,允许符合要求,经过授权的航空承运人、飞机制造商颁发补充型号合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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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上个世纪 20 年代开始,美国就着手开始对民用飞机进行适航管 理。伴随着美国航空制造业的迅猛发展直至成为世界上基础最雄厚、 技术最先进、产品最丰富的航空制造业强国,美国联邦航空局(Federa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 FAA)也发展成为当今世界经验最丰富、最强 大的适航当局。
图 2 审定中心的分布
审定中心接受美国联邦航空局航空器审定司的领导,具备双重职 能。一方面,审定中心按照不同的航空产品类别负责适航审定政策的 标准化:
z 运输类飞机审定中心:负责运输类飞机适航审定政策的标准化 z 小飞机审定中心:负责除运输类飞机之外的小飞机的适航审定
政策的标准化 z 旋翼机审定中心:负责旋翼机适航审定政策的标准化 z 发动机和螺旋桨审定中心:负责航空发动机和螺旋桨的适航审
中国商飞适航基础教材
第一章 引言
一个国家对民用航空产品和零部件的适航管理架构从根本上说由 其航空制造业的产业特点决定,与这个特点相适应来制定相应的适航 法规体系和适航当局的组织体系。反过来,为了满足国家适航法规的 要求和有效地与适航当局配合,某一个航空制造企业的适航部门的组 织体系又由其国家的适航法规体系和适航当局的组织体系决定。
2.2 美国联邦航空局的组织体系简介
美国适航当局的发展伴随着美国航空制造业的发展。1926 年美国 在商务部成立航空司(Aeronautic Branch),并颁发第 7 号航空通报(基 本要求),对飞行员、航图、导航、适航标准进行管理。第一架飞机 Buhl Airstar 得到了型号合格审定,并颁发了飞机设计手册。1928 年颁 发了第 14 号航空通报,该通报关注飞机结构、发动机和螺旋桨。从 1928 年到 1933 年相继颁发了第 7A、7G、7F 航空通报,分别对飞机 结构、发动机和螺旋桨、飞机部件和附件进行了进一步要求。
z 生产和适航审定处:负责生产许可审定和单机适航审定政策制定 z 航空器工程处:负责航空器适航审定的工程技术的政策制定 z 国际政策办公室:负责国际适航双边协议和国际事务的政策制定 z 计划和项目管理处:负责型号合格审定的程序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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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美国典型适航组织体系简介
并且,在航空器审定司的直接垂直管理下,分别在美国境内四个 城市设置了四个审定中心(Directorate),如图 2 所示。
California, Arizona, Utah, Nevada, Hawaii,下设 3 个 ACO、4
个 MIDO 和 1 个 CMO
ACO
对应的 MIDO 和 CMO
Seattle ACO
Seattle MIDO
CMO – Boeing
Los Angeles ACO
Los Angeles MIDO Van Nuys MIDO Phoenix MID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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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商飞适航基础教材
制定联邦航空规章。1965 年制定颁发了联邦航空规章第 21 部——适 航审定管理程序,并把民用航空规章相继转换成联邦航空规章。
美国联邦航空局的适航审定部门的组织体系也不断完善,当前的 机构设置如图 1 所示。
美国联邦航空局
负责航空安全事务的副局长
航空器审定司
生产和适航 审定处
中国商飞适航基础知识系列教材第五 二○○九年六月
目录
第一章 引言 .................................................................................................1 第二章 美国典型适航组织体系简介.......................................................2
美国的适航法规体系除了上述的技术上覆盖面全的特点外,在管 理思路上也充分体现了美国航空制造业的金字塔形的产业结构。根据 美国联邦航空规章第 183 部的规定,美国联邦航空局允许通过委任个 人1或者机构2承担一定的适航审定任务的方式来支持对美国庞大的航 空制造业的适航管理。一方面通过逐步调整委任管理政策从个人到机 构的委任授权,要求在有条件的大型航空制造企业建立机构委任来强 化适航管理;另一方面在政策上继续支持大量的对个人的委任,特别 是对不隶属于一个航空制造企业的、自由顾问性的个人的委任,来降 低小型航空制造企业的适航管理门槛,保证了FAA通过其本身有限的 资源来支持金字塔基上数量众多的小型航空制造企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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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商飞适航基础教材
螺旋桨、机载设备各个方面。咨询通告是 FAA 的法律文件,作为对规 章的解释,大量引用 FAA 可接受的工业界的各种标准,起到衔接作为 国家法律的适航标准和作为航空工程技术成果的工业标准规范的作 用。技术标准规定是 FAA 的法律文件,作为机载设备的适航标准,大 量引用 FAA 采纳的工业协会规范,起到将工业协会规范纳入适航法规 体系的作用。
与美国这种航空制造业的产业特点相适应,FAA 建立了美国联邦 航空规章(Federal Aviation Regulation, FAR)和咨询通告(Advisory Circular, AC)、技术标准规定(Technical Standard Order, TSO)的二级 适航法规体系。美国联邦航空规章作为国家层面的航空立法,赋予适 航标准法律地位,其适航的技术标准涵盖飞机、旋翼机、航空发动机、
2.1 美国的适航管理简述.................................................................... 2 2.2 美国联邦航空局的组织体系简介................................................ 4 2.3 美国的适航规章对航空制造企业的适航责任的相关规定 ..... 10 2.4 美国波音公司的适航组织体系简介.......................................... 12 第三章 欧洲典型适航组织体系简介.....................................................16 3.1 欧洲的适航管理简述.................................................................. 16 3.2 欧洲航空安全局的组织体系简介.............................................. 18 3.3 欧洲的适航规章对航空制造企业的适航责任的相关规定 ..... 21 3.4 欧洲空中客车公司的适航组织体系简介.................................. 22 第四章 中国典型适航组织体系简介.....................................................25 4.1 中国的适航管理简述.................................................................. 25 4.2 中国民用航空局的组织体系简介.............................................. 26 4.3 中国的适航规章对航空制造企业的适航责任的相关规定 ..... 28 4.4 中国航空制造企业适航体系发展方向和能力建设的探讨 ..... 29
Denver ACO
Seattle MIDO
z 小飞机审定中心:位于堪萨斯城(Kansas City, MO),负责
Alabama, Alaska, Florida, Georgia, Illinois, Indiana, Iowa, Kansas,
Kentucky, Michigan, Minnesota, Mississippi, Missouri, Nebraska,
定政策的标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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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商飞适航基础教材
另一方面,审定中心按照所在地管理周边几个州的现场办公室 3
(Field Office),负责所辖几个州的所有航空产品和零部件的适航审定 项目:
z 运 输 类 飞 机 审 定 中 心 : 位 于 西 雅 图 (Renton, WA), 负 责
Washington, Oregon, Idaho, Montana, Colorado, Wyoming,
本文通过集中分析美国和欧洲典型的适航当局——即美国联邦航 空局和欧洲航空安全局——的组织体系、以及以波音公司和空中客车 公司为代表的美国和欧洲的航空制造企业的适航部门的组织体系特 点,结合中国的民用航空局的航空器适航审定系统的组织框架特点, 对中国航空制造企业的适航体系发展方向进行初步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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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美国典型适航组织体系简介
2.1 美国的适航管理简述
美国航空制造业的产业结构是典型的金字塔结构,其塔尖是以波 音公司为代表的、拥有雄厚技术实力和巨大市场份额的航空制造业巨 擘,而基座是数量众多、充满活力、各具技术特点、产品和服务多样 化、经济总额巨大的小型航空制造企业。这些小型航空制造企业并不 依附于大的航空制造企业,而是独立的提供从飞机、发动机、螺旋桨 到各种机载设备、零部件和飞机加改装方案的各种航空产品和服务。 美国政府通过包括《小企业法》在内的一系列反垄断法律来保护这种 自由竞争,不断强化这种金字塔结构。
航空器 工程处
国际政策 办公室
计划和项目 管理处
运输类飞机 审定中心
小飞机 审定中心
旋翼机 审定中心
发动机和 螺旋桨
审定中心
图 1 美国联邦航空局的适航审定部门的组织体系
在美国联邦航空局下,设置由负责航空器安全事务的副局长管理 的航空器审定司,负责适航审定管理,位于美国首都华盛顿特区。在 航空器审定司总部,设有四个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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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美国典型适航组织体系简介
造业的产业特点相适应,一方面为了众多适航标准的制定、执行和解 释的标准化,设立按航空产品类别划分的专业审定中心;另一方面为 了开展对数量众多航空制造企业的适航管理,在美国全国范围内设置 了众多专职的适航审定办公室和机构。FAA 的适航审定部门的组织体 系将在下一小节中具体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