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72020年).doc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安徽省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2017-2020年)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发展学前教育,鼓励普惠性幼儿园发展”要求,根据《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的意见》(教基〔2017〕3号),经省政府同意,特制定本方案(以下简称“三期行动计划”)。

一、重要意义

2011年以来,我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以县为单位实施第一期(2011-2013年)、第二期(2014-2016年)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各级政府高度重视,按照“广覆盖、保基本”的要求,持续增加财政投入,以扩大学前教育资源为重点,加快发展公办幼儿园,积极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加强幼儿园保育教育指导,规范办园行为,努力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截至2016年底,全省共有幼儿园7895所(公办幼儿园2982所,民办幼儿园4913所),在园幼儿192.6万人(公办74.1万人,民办118.5万人),专任教师75743人(公办21919人,民办53824人),分别比2010年增加3877所、91.8万人、46152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4.3%,较2010年增加35.8个百分点,比全国高出6.9个百分点,提前完成了《安徽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

(2011-2020年》设定的2020年学前三年毛入园率80%的目标,“入园难”进一步缓解,学前教育发展迈上新的台阶。但总体上看,学前教育仍是教育体系中较为薄弱的环节,全省学前教育资源总量不足,普惠性资源供给不足,农村幼儿园基础设施薄弱,城市幼儿园布局不合理特别是老城区幼儿园缺乏,教师数量短缺,幼儿园运转困难,保教质量参差不齐等问题还一定程度存在,仍处于爬坡过坎的关键期,推进学前教育持续发展势在必行。

学前教育作为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人的终身学习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实施三期行动计划,是巩固前期工作成果,加快发展学前教育,推进教育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是基本解决“入园难”“入园贵”问题,推动二孩政策落地,保障民生的迫切需要;是推进教育扶贫,从人生早期阻断贫困代际传递,促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大举措。各地要深刻认识实施三期行动计划的重要意义,保持学前教育的良好发展势头,切实履职尽责,坚定不移,持续推进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努力回应人民群众对接受良好学前教育的期盼。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科学规划。充分考虑人口政策调整和城镇化进程的需要,优化幼儿园布局,优化学前教育资源配置。重点支持贫困地区、困难群体和薄弱环节,保障大多数适龄儿童就近接受学前教育,着力保基本、补短板、促公平。

(二)坚持公益普惠。公办民办并举,进一步提高公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学前教育服务的能力,积极引导和扶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加大财政投入,提高公益普惠性幼儿园比例,提升学前教育公共服务水平。

(三)坚持创新发展。鼓励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举办幼儿园,有效扩大学前教育资源;改革幼儿园人事管理制度,实现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形成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竞争择优、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用人机制;积极探索共建途径,采取多种形式,提升学前教育整体水平。

(四)坚持政府主导。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安徽省学前教育条例》等法律法规,落实政府发展和监管学前教育的责任,建立健全确保学前教育可持续发展的体制机制,提高综合治理能力。充分发挥中央支持政策的引导和激励作用,努力办好学前教育。

三、发展目标

到2020年,基本建成广覆盖、保基本、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提高普及和普惠水平,全省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0%以上,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数占在园幼儿总数的比例)达到80%左右。扩大学前教育资源,按照每个乡镇至少有1所独立建制的公办中心幼儿园、城市市区和县城城区每3万常住人口要建设1所以上不少于

9个班建制的公办幼儿园的要求,新建、改扩建一批公办幼儿园。理顺管理体制和办园体制,发展学前教育的责任进一步落实。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基本建立,运行保障能力显著增强。幼儿园教师配备和工资待遇保障机制初步建立,师资力量进一步加强。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监管体系基本形成,办园条件质量逐步提高,办园行为普遍规范,“小学化”现象基本消除,科学保教氛围更加浓厚。

四、重点任务

(一)增加普惠性资源供给。充分考虑二孩政策实施、老城

区改造和人口流动等因素,重点加强脱贫攻坚地区、皖北地区、大别山区和城乡结合部幼儿园建设。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提供广覆盖、保基本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积极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幼儿园,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改善办园条件,满足基本保育教育活动需要。

(二)完善体制机制。进一步落实各级政府发展学前教育的责任,积极破解投入不足、资源短缺、师资队伍不健全、体制机制不完善、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普惠程度不高等难题。理顺机关、企事业单位、城镇街道办幼儿园办园体制,建立与公益普惠要求相适应的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努力做到保工资、保安全、保运转、保发展。加大公办幼儿园办园机制的改革力度,积极探索公建民营等实现形式和渠道,激发公办幼儿园办园活力,形成管理激励机制。

(三)强化队伍建设。深化幼儿园教师培养培训机制、补充机制和工资待遇保障机制改革,依照《关于做好全省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核定工作的通知》(皖编办〔2012〕250号)、《关于加强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皖教师〔2013〕17号)等文件规定,突出重点,在本地事业编制总量内统筹做好公办幼儿园编制保障工作,依法保障幼儿园教职工合法权益。

(四)提升保育教育质量。深化幼儿园教育改革,坚持正确的办园方向,尊重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和学习特点,坚持以游戏为

基本活动,保教并重,养成良好的品德与行为习惯,锻炼幼儿健康的体魄,激发幼儿探究的兴趣,培养积极的交往与合作能力,促进幼儿身心全面和谐发展。建立健全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体系,推进幼儿园质量评估工作。加大学前教育社会宣传力度,促进家园联系,转变家长教育观念,普及科学保教知识。加强学前教育教研力量,健全教研指导网络,推进规范办园科学保教工作向农村延伸、向民办幼儿园延伸、向农村小学附属幼儿园延伸,整体提升农村幼儿园教育质量。

五、主要举措

(一)完善布局规划,发展普惠性幼儿园。

1. 合理布局规划幼儿园。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城镇化进程、地理环境、交通条件、人口分布等实际情况,尤其是二孩政策实施后带来人口出生率的变化,以县(市、区)为单位制订幼儿园总体布局规划,按照“就近、够用、适用、安全”原则,均衡配置学前教育资源。城区小区按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等国家规范和标准确保教育用地配建小区幼儿园,农村按照县域乡村建设规划配建幼儿园,满足社会日益增长的对学前教育资源的需求。

2. 加快发展公办幼儿园。逐年安排新建、改扩建一批符合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的公办幼儿园,支持事业单位和集体办园,扩大公办资源。支持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康复等机构开办幼儿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