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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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

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

GB/T 12801-2008 General principles for the requirements of safety and health in production process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08-12-15发布2009-10-01实施

前言

本标准代替GB12801-1991《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本标准与GB12801-1991相比主要变化如下:——由强制性标准改为推荐性标准;——更新并补充了部分引用文件;——更新并补充了部分术语和定义;——修改了基本要求、控制生产过程安全卫生影响因素的一般要求、安全卫生管理措施中的部分条款。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提出。本标准由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辽宁省安全科学研究院、上海市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中国石油锦西石化分公司、本溪钢铁(集团)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新、高成凤、隋旭、王立群、孙明伟、陈兵、夏昕、陈守海、陈兴坤。

本标准1991年4月26日首次发布,2008年第一次修订。

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

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生产过程安全卫生的基本要求;控制生产过程安全卫生影响因素的一般要求、安全卫生防护技术措施;安全卫生管理措施。

本标准适用于企业生产过程的规划、设计、组织和实施;建立行业企业生产过程安全、卫生标准体系和编写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的标准、规范等;也适用于对企业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卫生状况,安全、卫生技术措施与管理措施的考核和监察。

农业、林业、矿山、电力、建筑、交通运输等生产过程的安全、卫生要求,应结合生产特点制定。

本标准中的卫生,系指生产过程中的卫生工程技术和组织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标准下列文件中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2893 安全色GB 2894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 4387 工业企业厂内铁路、道路运输安全规程GB 5044 职业性接触毒物危险程度分级GB 5083 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GB 5749 生活应用水卫生标准GB 8702 电磁辐射防护规定GB 11651 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GB 50201 防洪标准

3 术语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生产过程production process 一般指从劳动对象进入生产领域到制成产品的全部过程。本标准中的生产过程包含安全作业和施工的过程。

3.2 生产物料production materials 生产需要的原料、材料、燃料、

辅料和半成品。

3.3 剩余物料waste materials 生产过程中的余料和生产过程产生的废品、废料,包括气态、液态和固态物质。

3.4 生产装置production equipments 生产需要的设备、设施、工机具、仪器仪表等各种劳动资料。

3.5 危险因素hazardous factors 能对人造成伤亡或对物造成突发性损坏的因素

3.6 有害因素harmful factors 能影响人的身体健康,导致疾病,或对物造成慢性损坏的因素

3.7 有害物质harmful substances 化学的、物理的、生物的等能危害职工健康的所有物质的总称。

4 基本要求

4.1 凡对人员的安全健康可能造成危害,对财产可能造成损失的生产过程,都应制定相关的安全、卫生标准。

4.2 生产过程安全、卫生标准中,应对下列诸因素明确规定具体要求:a)生产过程中的危险和有害因素;

b)厂址、矿区、施工作业区的选择及其平面布置;

c)工艺、作业和施工过程的设计、组织和实施;

d)生产厂房和作业场地上的建(构)筑物;

e)生产物料;

f)生产装置;

g)设备、设施、管线、电缆的配置和作业区的规划和组织;

h)生产物料、产品、剩余物料的贮存和运输;

i)生产辅助设施和公用工程j)人员选择;

k)防护技术措施;

l)管理措施;

m)重大危险源的管理;

n)应急救援体系;

o)其他。

4.3 根据危险和有害源特点及可能的影响范围,明确规定相应的安全、卫生防护距离和防护带。

5 控制生产过程安全卫生影响因素的一般要求

5.1 阐明危险和有害因素

在规划、设计、组织和实施生产时,应首先阐明以下内容:

a)生产过程中存在或可能产生的危险和有害因素的类别、数量和性质,危害的途径和后果;

b)可能产生危险和有害作用的过程、设备、场所和物料;

c)危险和有害因素的危害程度或浓度,以及国家有关法规和标准规定的指标。

5.2 厂址、矿区、施工作业区的选择及其平面布置

5.2.1 选址的原则:

a)选址时,除应考虑其经济性和技术合理性外,还应按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同时选定生活区、水源以及有害废气、废水、废渣的排放点;b)生活饮用水的水质,应符合GB5749的有关规定;

c)产生危害较大的气体、烟雾、粉尘、噪声、振动、电磁辐射等的工业企业选址时,应遵守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

d)厂址应位于不受洪水、潮水或内涝威胁的地带;当不可避免时,应具有可靠的防洪、排洪措施。凡位于受江、河、湖、海洪水、潮水或山洪威胁地带的工业企业,其防洪标准应符合GB50201的有关要求。

e)下列地段和地区不得选为厂址:发震断层和设防烈度高于九度的地震区;有泥石流、滑坡、流沙、溶洞等直接危害地段;采矿陷落(错动)区界限内;爆破危险范围内;坝或堤决堤后可能淹没的地区;重要的供水水源卫生保护区;国家规定的风景区及森林和自然保护区;历史文物古迹保护区;对飞机起落、电台通讯、电视转播、雷达导航和重要的天文、气象、地震观察以及军事设施等规定有影响的范围内;Ⅳ级自重湿陷性黄土厚度大的新近堆积黄土、高压缩性的饱和黄土和Ⅲ级膨胀土等工程地质恶劣地区;存在放射性危害的地段;具有开采价值的矿藏区。

f)根据企业物流、人流状况,确定厂区内入口、交通运输通道和人行道及其安全设施,公路、路网铁路不得通过厂区;

g)厂区设计最低标高应符合有关规定。

5.2.2 平面布置的原则:

a)总平面布置,应结合当地气象条件,使建筑物具有良好的朝向、采光和自然通风条件,高温、热加工、有特殊要求和人员较多的建筑物,应避免西晒。

b)具有或能产生危险和有害因素的生产装置和场所,应根据生产特点、在保证从业人员和公众安全、卫生的原则下合理布置。

c)消防站、急救站等公用设施,应布置在便于服务、指挥和使用的地点;

d)在新建、改建和扩建厂矿企业时,厂房(装置、作业场地、设备设施)之间的防火距离、消防通道、消防给水及有关设施均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e)具有或能产生危险和有害因素的车间、装置和设备设施与控制室、变配电室、仓库、办公室、休息室、试验室等公用设施的距离应符合防火、防爆、防尘、防毒、防振、防辐射、防触电和防噪声等的规定;f)电离辐射装置宜布置在厂区内人流少的区域、与人行道和人员密集场所之间的距离应符合有关规定;

h)厂(场)内运输网应根据生产流程,结合进出厂(场)物品的特征、运输量、装卸方式合理布局,并满足防火、防爆、防振、防尘、防毒和防触电等安全、卫生要求,保证消防车、急救车顺利通往可能出现事故的地点;

i)利用水路运输时,选定的船坞和码头的位置,应保证当水情、气象变化时的作业安全;

j)应根据生产性质、地下设施和环境要求,规划绿地面积和绿化带。

5.3 工艺、作业和施工过程的设计、组织和实施:

5.3.1 设计、组织和实施的原则:

a)应防止工作人员直接接触具有或能产生危险和有害因素的设备、

设施、生产物料、产品和剩余物料;

b)应优先采用没有危害或危害较小的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

c)对具有危险和有害因素的生产过程应合理的采用机械化、自动化盒计算机技术,实现遥控或隔离操作;

d)对产生危险和有害因素的过程,应配置监控检测仪器、仪表,必要时配置自动联锁、自动报警装置;

e)及时排除或处理具有危险和有害因素的剩余物料;

f)危险性较大的生产装置或系统,应设置能保证人员安全、设备紧急停止运行的安全监控系统;

g)对产生尘毒危害较大的工艺、作业和施工过程,应采取密闭、负压等综合措施;

h)对易燃、易爆的工艺、作业和施工过程,应采取防火防爆措施;i)排放的有害废气、废液和废渣,应符合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j)其他。

5.3.2 对工艺、作业和施工过程的控制、检测系统的要求:

a)对事故后果严重的生产过程,应按冗余原则,设计备用装置或备用系统,并能保证在出现危险时能自动转换到备用装置或备用系统;b)各种仪器、仪表、监测记录装置等,必须选用合理,灵敏可靠,易于辨识。

5.3.3 工艺、作业和施工文件中,应按5.1条的要求,阐明危险和有害因素的概况及相应的预防和处置措施,以及操作和作业时的注意事

项。

5.4 生产厂房和作业场地上的建(构)筑物

5.4.1 生产厂房、仓库和各种构筑物的结构强度、耐火等级、抗震设防烈度、通风、采光、照明等,均应按其使用特点和地区环境条件符合有关标准规定,应有防震、防水、防漏、防风、防雪措施。

5.4.2 建(构)筑物的通风换气条件,应保证作业环境空气中的危险和有害物质浓度不超过国家卫生标准和防爆规定。

5.4.3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振动、高温、高压、低温、腐蚀等因素,如对建(构)筑物造成影响时,应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5.4.4 生产、处理、储存有GB5044中规定的极度和高度危害毒物的厂房和仓库,其墙壁、顶棚和地面均应光滑,便于清扫,必要时加设保护层及专门的清洗设施。

5.4.5具有爆炸危险场所的建(构)筑物的结构形式以及选用的建筑材料,必须符合防火、防爆要求。

5.4.6危险性作业场所,应设置安全通道;应设应急照明、安全标志和疏散指示标志;门窗应向外开启;通道和出口应保持畅通;出入口的设置应符合有关规定;

5.4.7 根据建(构)筑物的防雷类别,按有关标准规定设置防雷电设施,并定期检测。

5.5 生产物料

5.5.1 应优先采用无毒和低毒的生产物料。若使用给人员带来危险和有害作用的生产物料时,则应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并制订使用、处

理、储存和运输的安全、卫生标准。

5.5.2 对不易搬运的物料,应设置或采用便于吊装及搬运的装置或设施。

5.5.3 生产过程中废弃物处置应符合有关安全卫生规定。

5.6 生产装置

5.6.1 应尽量选用自动化程度高的设备。危险性较大的、重要的关键性生产设备,应由具备有效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制造和检验。

5.6.2 使用的各种设备,应符合GB 5083的有关规定。

5.6.3 锅炉压力容器及起重机械的设计、制造、安装、维修和检验,应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进行,并应符合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

5.6.4 用于具有火灾和爆炸危险场所的电气设备,应根据场所的危险等级和使用条件,按有关规定选型、安装和维护。

5.6.5 设备本身应具备必要的防护、净化、减振、消音、保险、联锁、信号、监测等可靠的安全、卫生装置。对有突然超压或瞬间爆炸危险的设备,还应设置符合标准要求的泄压、防爆等安全装置。

5.7 设备、设施、管线、电缆配置和作业区的组织

5.7.1 配置设备、设施、管线、电缆和组织作业区的基本要求

a)在生产厂房和作业场地上配置的生产设备、设施、管线、电缆以及堆放的生产物料、产品和剩余物料,不应对人员、生产和运输造成危险和有害影响;

b)各设备之间,管线之间,以及设备、管线与厂房、建(构)筑物的墙壁之间的距离,均应符合有关设计和建筑规范要求;

c)在设备、设施、管线上需要人员操作、监察和维修,并有发生高处坠落危险的部位,应配置扶梯、平台、围栏和系挂装置等附属设施。

5.7.2 设备布置的原则:

a)便于操作和维护;

b)发生火灾或出现紧急情况时,便于人员撤离;

c)尽量避免生产装置之间危害因素的相互影响,减小对人员的综合作用;

d)布置具有潜在危险的设备时,应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分散和隔离,并设置必要的提示、标志和警告信号;

e)对振动、爆炸敏感的设备,应进行隔离或设置屏蔽、防护墙、减振设施等;

f)设备的噪声超过有关标准规定时,应予以隔离;

g)加热设备及反应釜等的作业孔、操纵器、观察孔等应有防护设施;作业区的热辐射强度不应超过有关规定。

5.7.3 管线配置的原则

a)各种管线的配置,应符合有关标准、规范要求;

b)配置的管线,不应对人员造成危险,管线和管线系统的附件、控制装置等设施,应便于操作、检查和维修;

c)具有危险和有害因素的液体、气体管线,不得穿过与其无关的生产车间、仓库等区域,其地下管线上不得修建(构)筑物;

d)管线系统的支撑和隔热应安全可靠,对热胀冷缩产生的应力和位移,应有预防措施;

e)根据管线内输送介质的特性,管线上应按有关规定设置相应的排气、泄压、稳压、缓冲、阻火、放液、接地等安全装置。

5.7.4 电缆配置的原则配置电缆应符合有关标准和规定要求。

5.7.5 作业区组织的原则:

a)作业区的布置应保证人员有足够的安全活动空间。设备、工机具、辅助设施的布置,生产物料、产品和剩余物料的堆放,人行道、车行道的布置和间隔距离,都不应妨碍人员工作和造成危害;

b)作业区的生产物料、产品、半成品的堆放,应用黄色或白色标记在地面上标出存放范围,或设置支架、平台存放,保证人员安全,通道畅通;

c)坐姿作业,应根据人员的生理特点和人机工程学要求配置操作台、座椅、脚踏板,以及存放生产物料、产品或工具的架、盘等;

d)高处作业区堆放生产物料和工具,应严格控制数量,布置合理,保证人员便于作业和不发生人、物坠落;

e)坑道等狭窄作业区,产品、设备和工具的布置,除保证人员便于作业外,还应留出安全通道;

f)根据作业需要,配置符合标准规定的照明设备。

5.8 生产物料、产品、剩余物料的贮存和运输

5.8.1 储存的基本要求

5.8.1.1原则:

a)采用能排除或减小危险和有害因素的储存方法;

b)使用能保证安全、卫生的储存装置和设施;

c)装卸工作机械化和自动化。

5.8.1.2要求:

a)应保证储存物品的平稳、安全。要标明物品名称、牌号、存入日期和其他注意事项。

b)危险化学品应储存在专门的仓库中,并应有符合规定的包装,包装上应附有危险化学品安全标签;

c)储存物品的地点、仓库、场院应严禁烟火,并配置符合规定的照明和消除器材;

d)存放物品的货架、容器等,应具有相应的强度、刚度、耐腐蚀性能;

e)应根据危险化学品的性质,采取隔离、隔开、分离的储存方

f)储存化学物品,应按其特性要求存放,并设置相应的支架或箱柜,配备必要的器皿、工具和工作人员的防护用品;

g)各类危险化学品不得与禁忌物料混合储存;

h)成垛堆放生产物料、产品和剩余物料时,垛高、垛距应符合规定,垛的基础要牢固,不得产生下沉、歪斜或倾塌,垛之间的距离应便于机械化装卸和作业;

i)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应备有相应的消防器材和通讯报警装置;

j)储存危险、剧毒和放射性物品,应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k)储存可燃性液体、可燃及助燃气体、液化烃的储罐,应有足够的安全距离,设置必要的消防设施,防护堤(防火堤)、防雷装置、监

控仪表等防护措施。

5.8.2 运输的基本要求

5.8.2.1原则:

a)采用能排除危险和有害因素的运输方法;

b)选用具备安全、卫生条件的运输工具;

c)使运输、装卸工作机械化和自动化。

5.8.2.2要求:

a)生产使用的危险和有害的液态、气态和粉状物料,应尽量采用不受该物料侵蚀的管道输送。采用容器输送时,必须符合有关规定,确保安全;

b. 运送重量较大的生产物料、产品和剩余物料时,应采用机械吊装输送,并掌握车辆,道路环境等情况,以确保输送安全;

c)输送危险品时,应符合配装规定,专车专用,并有明显标志;d)对输送管线、设备和工具应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和检修;

e)装卸、运输方法应符合GB 4387和有关标准要求,或根据作业特点和环境条件,编写专门的装卸作业安全规程。

5.9 人员选择

5.9.1 对人员的基本要求:

a)凡参加生产的各类人员,均需进行职业适应性选择,其心理、生理条件应满足工作性质要求;

b)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人员应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其健康状况

应符合工作性质的要求。

5.9.2 对人员的技能要求:

a)参加生产的各类人员,应掌握本专业及本岗位的生产技能,并经安全、卫生知识培训和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b)了解或掌握生产过程中可能存在和产生的危险和有害因素,并能根据其危害性质和途径和程度(后果)采取防范措施;

c)了解本岗位的工作内容以及与相关作业的关系,掌握完成工作的方法和措施;

d)掌握消防知识和消防器材的使用及维护方法;

e)掌握个体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方法;

f)掌握应急处理和紧急救护的方法。

g)特种作业人员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6 安全卫生防护技术措施

6.1 基本要求

a)能预防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和有害因素;

b)能处置危险和有害物,并降低到国家规定的限值内;

c)能从作业区排除危险和有害因素;

d)能预防生产装置失灵或操作失误时产生的危险和有害因素;

e)发生意外事故时,能为遇险人员提供自救条件。

6.2 防护用品

6.2.1 企业应当按照GB11651和国家颁发的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以

及有关规定,为从业人员配备劳动防护用品;

6.2.2 企业为从业人员提供的劳动防护用品,应符合国家标准活行业标准,不得超过使用期限;

6.2.3 企业应当督促、教育从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6.2.4 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按照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未按规定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不得上岗作业;

6.2.5 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报废等管理制度。

6.3 防火防爆

6.3.1 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生产过程,应综合考虑防火防爆措施和报警系统,合理选择和配备消防设施。

6.3.2 有可燃性气体和粉尘的作业场所,应采取避免产生火花的措施;应有良好的通风系统;通风空气不得循环使用。

6.3.3 下列具有着火爆炸危险的工艺装置、设备和管线,必要时应根据介质特点设置惰性气体和蒸汽等置换和保护设施:

a)易燃固体物质的粉碎、研磨、筛分、混合以及粉状物的输送;b)可燃气体混合物的生产和处理过程;

c)输送易燃液体;

d)有着火爆炸危险的装置,设备的停车检修处理。

6.3.4 电缆应按有关规定采取阻火措施。

6.3.5 在易于产生静电的场所,根据生产工艺的要求、作业环境特点

和物料的性质应采取相应的消除静电措施。对下列设备管线应作接地处理:

a)生产、储存、装卸和输送液化石油气、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设备和管道;

b)用空气干燥、掺合、输送可燃的粉状塑料、树脂及其他易产生静电集聚的物料的厂房、设备和管道;

c)在绝缘管线上配置的金属件等

d)其它。

6.3.6 重要的控制室、计算机房、技术档案室、配电间、贵重设备和仪器室等,应备有火灾自动报警装置,必要时设置自动灭火系统。6.4 防尘防毒防窒息

6.4.1 生产过程中散发的尘、毒应严加控制,以减少对人体和生产设施造成的危害。生产车间和作业环境空气中的有毒有害物质的浓度,不得超过国家标准或有关规定。

6.4.2 对毒物泄漏可能造成重大事故的设备,应有应急防护措施。

6.4.3 对生产中难以避免的生产性粉尘,应采取有效的防护、除尘、净化等措施和监测装置。

6.4.4 对生产中难以避免的生产性毒物,应加强监测,采取有效的通风、净化和个体防护措施:

a)加强对设备、设施、管线和电缆的检查、维修,防止跑、冒、滴、漏;

b)进入有毒物的容器和通风不良的作业区进行作业前,应先进行处

理,经采样分析合格后,方可进入。同时,应有监护和必要的应急防护措施;

c)对尘、毒环境中的作业人员,应严格执行休息、就餐、洗漱及污染衣物的洗涤管理制度。

6.4.5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应针对作业内容,对受限空间进行危险识别和风险评估,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

6.5 防辐射

6.5.1 电离辐射装置的设计、建造,应符合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

6.5.2凡从事具有电离辐射的作业或作业环境中存在电离辐射影响时,应按有关规定进行防护。

6.5.3对封闭性放射源外照射的防护,应根据剂量强度、照射时间以及与照射源的距离,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6.5.4 对内照射的防护,应制定必要的规章制度,采用生产过程密封化、自动化或远距离操作。

6.5.5 对操作和使用放射线、放射性同位素仪器和设备的人员,应按有关规定进行防护。

6.5.6 放射源库、放射性物料及废料堆放处理场所,应有安全防护措施,并应设有明显的标志、警示牌和禁区范围。

6.5.7 使用激光的作业环境,禁止使用产生镜面反射的材料,光通路应设置密封式防护罩。

6.5.8 高频、微波、激光、紫外线、红外线等非电离辐射作业,除合理选择作业点外,应按危害因素的不同性质,采取屏蔽辐射源、加强

个体防护等相应的防护措施。

6.5.9凡从事具有电磁辐射的作业或作业环境中存在电磁辐射影响时,应按GB8702等有关规定进行防护。

6.6 防作业环境气象异常

6.6.1 除工艺、作业、施工过程的特殊需要外,应防止气温、气压、气湿、气流对人员的不良作用。

6.6.2 根据生产特点,采取相应措施,保证车间和作业环境的气象条件符合防寒、防暑、防湿的要求。

6.6.3 根据寒暑季节和生产特点,对室外、野外作业,采取防寒保暖、防雨、防风、防雷电、防湿和防暑降温措施,并设置休息场所。

6.7 防噪声

6.7.1具有生产性噪声车间应尽量远离其它非噪声作业车间、行政区和生活区;

6.7.2噪声较大的设备应尽量将噪声源和操作人员隔开;工艺允许远距离控制的,可设置隔声操作(控制)室;

6.7.3工作场所操作人员每天连续接触噪声8h,噪声声级卫生限值为85dB(A)。对于操作人员每天接触噪声不足8h的场合,可根据实际接触噪声的时间,按接触时间减半,噪声声级卫生限值增加3 dB(A)的原则,确定其噪声声级限值,但最高限值不得超过115 dB(A)。工作地点噪声声级的卫生限值应遵循表1的要求;

表 1 作地点噪声声级的卫生限值日接触噪声时间/h 卫生限值/[ dB(A)] 8 85 4 88 2 91 1 94 1/2 97 1/4 100 1/8 103 最高不得超

过115 dB(A)

6.8 安全标志和报警信号

6.8.1 凡容易发生事故的地方,应按GB 2894的要求设置安全标志,或在建(构)筑物及设备上按GB 2893的要求涂安全色。

6.8.2 在易发生事故和人员不易观察到的地方、场所和装置,应设置声、光或声光结合的事故报警信号。

6.8.3 生产场所、作业点的紧急通道和出入口,应设置醒目的标志。

6.8.4 设备和管线应按有关标准的规定涂识别色、识别符号和安全标识。

6.9 其他防护技术措施

7 安全卫生管理措施

7.1 基本要求

企业应实施以保证生产过程安全、卫生为目标的现代化管理。发现、分析和消除生产过程中的各种危险和有害因素;制定相应的安全、卫生标准和必要的规章制度;建立应急救援体系;对各类人员进行安全、卫生知识的培训、教育;防止发生事故和职业病,避免各种损失。

7.2 安全、卫生管理机构

7.2.1 按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安全、卫生专职管理机构和管理网,配备专职和兼职管理人员。

7.2.2 各级安全、卫生管理机构,按国家及有关部门规定的职能和职责,检查、监督和贯彻国家、部门下达的指令和规定,制定必要的规章制度,实行全面、系统的标准化管理。

7.3 安全、卫生管理制度企业应根据本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如下一些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a)安全、卫生目标管理制度;

b)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c)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d)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e)特种设备及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f)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

g)易燃易爆场所、重点部位管理制度;

h)安全、卫生技术措施实施计划;

i)安全投入实施计划;

j)事故调查、分析、报告、处理制度;

k)安全、卫生培训、教育制度;

l)安全评价、职业病危害评价制度;

m)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n)相关管理制度;

o)安全设施管理制度;

p)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q)其它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7.4 其他安全、卫生管理措施

食品车间人员卫生要求

车间员个人卫生管理规范 1.目的 规范员工个人卫生,避免对食品生产造成危害,从而保证产品安全卫生。 2.范围 适用于与食品生产卫生相关的所有员工,也适用于参观人员。 3 职责 3.1 各部门主管负责所属与公司产品生产直接接触的员工的卫生健康达标及日常的监督。 3.2品管部负责进行定期个人卫生的抽查考核。 4 内容 4.1 卫生健康检查 a)人事部负责组织公司所有与产品生产直接有关的员工每年至少一次的卫生健康检 查。一般情况检查单位至少应具备市区级以上医疗卫生的资格水平,经检查如发现患有有碍食品卫生疾病者,由人事部调离该当事人直接与产品生产有关的工作岗位,并根据该当事人的实际工作能力,安排适合的岗位或辞退。 b) 每位从事与公司产品生产直接有关的个人,必须接受有食品卫生与安全方面的内 容培训。 c)新进员工若分配进行从事与产品生产有关的岗位,需经人事部组织卫生健康检查,同 时由品管部组织食品卫生与安全内容的培训,合格者方可上岗。 d) 所有个人卫生健康检查证明或健康证的复印件由人事部建档保管,保存期一年。 4.2 着装要求 a) 不留长指甲,禁涂指甲油,禁止化妆后进入车间或在车间内化妆。 b) 不得戴首饰(戒指、耳环、项链、手链、发卡等)、手表等饰物进入车间。 c) 必须穿戴统一发放的工作服、水鞋,戴发网、工作帽进入作业车间,并且应保持干

净。

d) 卫生区作业员工必须戴口罩。 e) 工作服等应穿整齐,头发不得外露。不允许将工作服、水鞋穿到车间以外,进厕所 必须换下工作服和鞋靴。 4.3 个人行为 a) 不允许在车间(包括更衣室、消毒间以及化验室内)有吸烟、吃零食、随地吐痰等 不良行为。 b) 不得带与生产无关的个人物品进入车间。 c) 工作时,接触食品人员不得让汗水、唾液等污染食品。 d) 卫生区人员手部不得随意抓头、碰衣裳及不洁物,若不小心触及则须立即清洗消 毒,在未清洗消毒前不得接触食品。 e) 工作中不许交头接耳或进行打闹,没有得到允许,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f) 在包装车间,每位员工应戴手套作业,严禁手面直接接触半成品、成品。 g) 严格遵守洗手和消毒卫生规范,保证做到完全彻底,且每次出车间后再进来时均要 重新洗手和消毒。 h) 包装车间的作业员在工作时,手及工器具应定时消毒。 i) 清洁度不同的生产区人员不得相互串岗,以免交叉污染。 4.4 进出车间顺序 a)必须按规定从车间的通道入口进入车间。 b)进入更衣室按规定顺序更衣。 c)按规定程序清洗、消毒、风淋、刷毛发及鞋靴消毒后才能进入生产车间。 d)先用肥皂洗净双手后,再对手部进行完全消毒,然后再用清水冲洗干净。 e)卫生区人员在手部消毒后,始可戴上卫生手套,然后再对手套进行消毒。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范本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目的:加强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证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 二、范围:适用于公司范围。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 1、公司成立由总经理任主任,各部门主管为成员的安全生产办公室。其主要职责是: (1)研究制定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 (2)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对这些制度的贯切执行情况执行监督检查。 (3)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防止职业危害的措施,并监督执行。 (4)根据有关规定,制定,制定本公司的劳动保护用品、保健食品发放标准,并监督执行。 (5)监督日常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消除生安全事故隐患。 (6)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生产,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立即报告上级研究处理。 (7)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 (8)参加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大修工程的设计文件和工程验收和试运转工作。 (9)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监督其按时实施,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10)对公司外部的信息和基层情况上传下达,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2、司各部门必须成立安全小组成,负责: (1)对本部门的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 (2)制定安全生产实施则和操作规程。 (3)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4)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办公室的各项安全指令,确保生产安全。 3、全生产责任人:厂长是本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分管生产的主管和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是本公司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详见机构表) 4、安全生产小组组长由各部门、分厂的主管人员担任,并配备安全生产兼职管理员,以及三名以上不脱产的安全员。 5、各级工程师和技术员在审核、批准技术计划、方案、图纸和其它各种技术文件时,必须保证安全技术和劳动卫生技术运用的准确性。 6、各部门必须在本职业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7、各部门安全管理员要协助本部门主管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部门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 8、各车间生产安全员要经常检查、督促车间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设备、工具等安全检查、保养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本车间、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做好安全生产日报表的填写工作。 9、员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不安全情况,及

公司各岗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一)管理人员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为了加强车辆运输安全生产管理,杜绝和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切实做好二○一二年度的安全生产工作,根据有关部门文件精神和按照“经济要上去,事故要下来,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实行以人为本、坚持生命至上、构建和谐交通”的指导思想,结合我司实际情况,为了明确责任人安全工作职责,强化安全管理,确保二○一二年度运输安全生产各项措施的落实,特制定如下规程: 一、安全生产工作是事关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责任人要以“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稳定压倒一切”为指导思想,必须以“安全就是效益”为企业的生产宗旨,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思想意识,时时讲安全,处处抓安全,事事重安全,以自身的行为带动全局,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二、部门负责人(责任人)要亲自抓本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并与职工签订责任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严格约束所属营运车辆的违章行为,加强对承包经营者及驾乘人员的宣传教育,规范其经营行为,将违章行为降低到最低程度,做到安全工作有目标,管理有制度,责任目标到人,各部门职责如下: 1. 总经理负责主持公司的日常工作,对各项安全生产提出实施方案,督促各部门负责人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具体工作,参与公司各项重大事务的研究与决策,审议下属单位呈报的各类文案及报表; 2. 各部门负责人要亲自抓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在安全生产工作上起领导、检查、监督的作用,做到知法、懂法、守法,全面了解所管辖车辆驾乘人员的思想动态和身体状况,作好驾乘人员的安全学习,强化职业道德教育,确保行车安全,认真向下属各科室、各营运车辆承包经营者、驾乘人员宣传贯彻《道路交通安全法》、《安全生产法》、《道路运输条例》,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3. 业务人员负责做好车辆的各种规费缴纳、报停、复驶,车辆的变更、迁出、二保、检测,各种牌证的申办、变更、缺补等工作,及时督促车辆办理保险,对安全隐患要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和办法; 4. 保险人员负责做好所辖车辆的保险承保、续保、事故索赔等工作,车辆保险期满前一星期应通知车主续保,到期车辆未接到通知而延误保险,造成车辆事故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5. 财务人员负责做好公司车辆各种规费的征收,做好运输发票的开具、发还等工作,缴纳各种应交的税费,编制员工工资册、花名册等相关报表,做好职工的工资、福利的结算

安全生产金属热处理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GB

金属热处理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GB15735—1995 作者: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热处理生产过程中安全、卫生的通用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热处理生产和为热处理生产提供生产装置以及与热处理生产有关的新技术和新产品开发、技术引进、长远规划、工厂设计和技术改造。 本标准中的卫生,系指热处理生产过程中的卫生工程技术和组织管理。 本标准中的热处理,系指对金属或合金及其制品进行热处理。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2894—88 安全标志 GB 4064—83 电气设备安全设计导则 GB 5083—85 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 GB 5959.1—86 电热设备的安全第一部分通用要求 GB 5959.4—92 电热设备的安全第四部分对电阻炉的通用要求 GB 6067—85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GB 8978—8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 10067.4—88 电热设备基本技术条件间接电阻炉

GB 11651—89 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 GB 12801—91 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 GBJ 4—73 工业“三废”排放试行标准 GBJ 16—87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J 87一75 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 TJ 34—79 工业企业照明设计标准 TJ 36—79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JB/T 5073—91 热处理车间空气中有害物质的限值 ZB Z71 001—90 热处理盐浴有害固体废物污染管理的一般规定 3 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 危险因素hazardous factors 能对人造成伤亡或对物造成突发性损坏的因素。 3.2 有害因素harmful factors 能影响人的身心健康,导致疾病(含职业病),或对物造成慢性损坏的因素。3.3 生产物料production materials 生产需要的原料、材料、燃料、辅料和半成品。 3.4 剩余物料waste materials

企业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安全生产操作规程1、安全生产总则 为保证安全生产,全厂职工除遵守本岗位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外,还必须遵守下列总则: 1、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安全法规、规定及本厂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新入厂职工、调换工种的工人及来厂实习、代培和临时参加生产的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和操作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后在师傅的指导下进行操作。 3、电气、焊接与切割、起重、锅炉、压力容器、厂内机动车辆驾驶、高处作业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操作。 4、操作工必须熟悉产品性能、工艺规程及设备操作要求,会正确处理生产过程中出现的故障。 5、操作前必须按规定正确穿戴好个人的防护用品。披肩发、长辫必须罩入工作帽内。进入有可能发生物体打击的场所必须戴安全帽;有可能被传动机械绞辗伤害的作业不准戴手套;不准穿戴围巾、围裙,脖子上不准佩带装饰品;生产作业场所不准赤膊;不准穿高跟鞋、拖鞋(除规定外)。 6、工作时应集中精力、坚守岗位,不准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上班前不准饮酒。 7、开动非本工种以外设备时,须经有关领导批准。 8、操作对人体有发生伤害危险的机械设备时,应检查安全防护装置是否齐全可靠,否则不准进行操作。 9、不准随意拆卸、挪动各种安全防护装置,安全信号装置,防护围栏、警戒标志等。 10、检修机械、电气设备时,必须切断电源,挂上警示牌。合闸前要仔细检查,确认无人检修后方准合闸。 11、操作中使用的行灯及局部照明,其电压不得超过36V,金属容器内和潮湿场所作业不得超过12V。 12、生产场所应保持整齐、清洁、原材料、半成品及成品要堆放合理,安全通道畅通,废料应及时清除。 13、高空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登高用的扶梯必须坚实牢固,符合安全技术要求,并采取可靠的防滑措施。 14、非电气作业人员严禁安装维修电器设备和线路。 、易燃、易爆等生产作业场所,严禁烟火及明火作业。15. 16、禁止在产生有毒有害物质作业场所内进餐、饮水,工作时要戴好防毒口罩或其它防护用品。 17、严禁攀登吊运中的物体及在吊物下通过停留。 18、生产作业区禁止骑自行车、摩托车。不准在运转设备上跨越、传递物体和触动危险部位。 19、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末班下班前要切断电源,汽(气)源,熄灭火种,清理场地,中途停电要关闭电源。 20、凡进入厂油库、锅炉房、配电间、爆炸物品仓库等要害场所,必须经技安等

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全套)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企业名称:

目录 1.安全生产责任制 (1) 2.班组长和工人的安全生产职责 (8) 3.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管理制度 (9) 4.安全生产绩效挂钩与奖惩管理制度 (10) 5.企业员工违章处罚制度 (14) 6.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6) 7.危险品存储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20) 8.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21) 9.安全分析与事故报告管理制度 (22) 10.事故紧急救援管理制度 (23) 11.安全生产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制度 (27) 12.安全教育制度 (28) 13.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审批制度 (30) 14.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31) 15.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33) 16.设备管理制度 (34) 17.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41) 18.消防安全制度 (42) 19.安全生产资金保障责任制 (43) 20.供应单位管理制度 (44) 21.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 (46) 22.文明、卫生制度 (47) 23.临时用工管理制度 (48) 24.特种作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50)

1.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一条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作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 2、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掌握公司安全生产动态,每年组织一次董事会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决策并制定公司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在研究制定公司中、长期规划和年度生产经营计划的同时,研究制定安全生产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3、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保证体系,领导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 第二条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对本公司安全生产实行动态管理,贯彻执行公司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领导本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对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负全面领导责任。 2、建立健全本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明确考核指标,组织本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工作,并将安全生产考核指标与经济承包指标挂钩,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 3、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配备足够的监督管理力量,完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手段,并将安全生产综合管理与监督的经费列入公司财务预算。 4、健全和完善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奖惩办法,保证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有计划、有目标、有检查、有考核、有奖罚。 5、公司发生伤亡事故后,应组织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研究制定防范措施并组织实施。 6、领导制定并实施公司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健全公司事故应急救援体系。 第三条公司主管安全生产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实施公司安全生产动态控制,协助董事长、总经理落实本公司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本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管理责任。 2、落实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 3、审核安全技术管理措施,制定公司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使用计划。 4、组织本公司安全生产活动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 5、领导本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开展工作,研究公司安全生产工作,领导组织本公司安全生产检查管理工作,及时解决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生产问题。 6、本公司发生伤亡事故后,要亲临事故现场,领导组织因工伤亡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过程中的具体工作。

GB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doc

GB5083-1999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 General rules or designing the production facilities in accordance with safety and health requirements 代替GB 5083—1985 自 1999-12-1 起执行 前言 在生产活动中,某些生产设备因设计缺陷而造成的人员伤害事故以及尘、毒、噪声、辐射等危害是比较严重的。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生产设备的设计、制造部门有责任从设计、制造上采取相应安全卫生技术措施,使新设计的生产设备在使用过程中能够满足有关安全卫生的诸项要求。然而,我国各类生产设备的专项安全卫生设计标准尚很少,大多数生产设备的安全卫生设计要求都包含在产品标准中。但是,这些要求难免不尽全面。为满足广大工程技术人员、职业安全卫生监察和环境保护部门乃至生产管理部门的工作需要,从治“本”上入手,尽快改善我国劳动保护和环境保护现状,本标准规定了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的基本原则、一般要求和特殊要求,以使生产设备设计、制造部门有所遵循。 本标准是参照德国国家标准DIN31000/VDE1000—1993《技术设备符合安全要求设计的一般原则》、俄罗斯国家标准ГOCT12.2.003—1992《生产设备·安全总则》制订的。在技术内容上与上述标准相一致,在编写规则上按GB/T1.1—1993《标准化工导则第1单元:标准的起草与表述规则第1部分:标准编写的基本规定》执行。 在对GB5083—1985进行修订时,原标准框架未做大变动,但删除了不属于技术内容而只属于政令方面的条款,以及在实施过程中证明难以实现的内容。对原标准中某些技术内容现已形成专项国家标准的条款,改为引用标准形式给出。同时,增加了一些新的技术内容。 本标准从生效之日起,同时代替GB5083—1985。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贸委安全生产局提出。 本标准由辽宁省安全科学研究院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辽宁省安全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樊锡瑛、汤大纲。 1 范围

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黑龙江农垦建三江粮库有限责任公司 生产作业安全操作规程介绍 经过长期的生产总结,我们认识到根据生产实践经验和粮食系统的特殊性,为了保证作业的安全,我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制订了相应的岗位操作规程。 对于烘干塔作业 一、上岗司炉人员必须经过行政保卫部进行岗前安全教育签订用工 合同之后方可持有效证件上岗从业。 二、烘干工作开始前,要确保机械检修正常。机械运转前要检查防 护部位的防护罩,安全护栏是否牢固,起机时要相互发出通知信号,方可进行作业。 三、定期对管道、锅炉设施、安全阀、压力表、水位表、锅炉容器 及各种自控装臵进行检查测试。 四、需要入仓检查时,必须佩带安全带或安全绳,做好自身的安全 防护措施,必须有专人看护,遇有机械故障必须先停机后进行检修。 五、入仓人员如发现结顶现象要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仓外必须 有专人监护,监护人员必须有通讯工具。 六、烘干塔每日交接班对烘干塔进行清扫,并坚持做到烘干设备三 天一检修,七天一清塔。严禁有稻毛及粉尘等杂物必须及时清理,以防静电引发的自燃火灾或粉尘爆炸。 关于集装箱作业

一、按规定穿戴安全帽和使用防护用品,禁止赤膊、赤足、穿高中 跟鞋等进入现场,严禁无证人员动用机动车辆及机械设备。二、工作前保证充足睡眠,当班精神集中,工作时间不得饮酒,作 业中禁止打闹,场地禁止烟火。 三、场地行走时要与机械、车辆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禁止在机械、 车辆行走时上车、跳车、越车。 四、现场作业人员在与托车、吊车配合作业时,必须有安全监护人 员在现场。保证工作人员与机械设备保持安全距离。 关于输送机械的使用 一、运送输送机械设备必须使用专用炮车电工负责接线安装,机械 员负责进行调试、试运转,能正常使用时交给工作人员。 二、移动液压式输送机安装时必须使用专业机修人员组织安装,必 须使用专用油丝绳。 三、所使用专用机械设备必须安装防护罩及其它安全防护设施,用 电设备必须有防护漏电保护装臵。 四、机械移动检修时应切断电源,取送机必须将机身降到最低高度, 遇有灯杆、树木等必须绕行,在机械下方严禁站人。 五、机械出现故障时,要采取先断电后维修,严禁违反操作规程, 机修人员进行场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禁带病作业,确保粮库安全生产。 六、机械维修时须动火(电、风焊)时,先到保卫打用火申请报告, 配备好消防器材。

企业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企业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一、机修工安全操作规程 1、拆车前要切断电源,方能进行工作。 2、拆装搬抬较重机件时,必须有专人指挥,大家协作配合,互相呼应,稳抬稳放。 3、拆卸机件必须按工作法规规定使用工具,不准硬敲硬砸。 4、拆下机件应按规定妥善放置。 5、安装机件时,如需转动曲轴等转动部位,要打好招呼,确认无危险方可进行。 6、试车前必须清点工具,检查车上有无杂物。装好安全罩,确认无危险时方可试车,要先开慢车,检查机器运行是否正常。 7、机器外漏的转动部件上不得装有明螺丝。 8、安全防护装置必须与机器的主体同时平修,同时安装,同时交接验收。 9、落在地上的油污要搽拭干净。 10、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程和常用工具安全操作规程。 二、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1、电气操作人员应思想集中,电器线路在未经测电笔 确定无电前,应一律视为“有点”,不可用手触摸,不可绝对绝缘体,应认为有电操作。

2、工作前应详细检查自己所用工具是否安全可靠,穿戴好必须的防护用品,以防工作发生意外, 3、维修线路要采取必要的措施,在开关手把上或线路上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警告牌,防止他人中途送电。 4、使用测电笔时要注意测试电压范围,禁止超出范围使用,电工人员一般使用的电笔,只许在五百伏以下电压使用。 5、工作中所有拆除的电线要处理好,带电线头包好,以防发生触电。 6、所用导线及保险丝,其容量大小必须合乎规定标准,选择开关时必须大于所控制设备的总容量。 7、工作完毕后,必须拆除临时地线,并检查是否有工具等物漏忘。 8、检查完工后,送电前必须认真检查,看是否合乎要求并和有关人员联系好,方能送电。 9、发生火警时,应立即切断电源,用二氧化碳灭火器或黄砂扑火,严禁用水扑救。 10、工作结束后,必须全部工作人员撤离工作地段,拆除警告牌,所有材料、工具、仪表等随之撤离,原有防护装置随时安装好。 11、操作地段清理后,操作人员要亲自检查,如要送

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

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 General principles for the requirements of safety and health in production process GB/T 12801-2008 代替GB 12801-1991 2008-12-15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 疫总局发布2009-10-01 实施 前言 本标准代替GB 12801-1991《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 本标准与GB 12801-1991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由强制性标准改为推荐性标准; ——更新并补充了部分引用文件; ——更新并补充了部分术语和定义; ——修改了基本要求、控制生产过程安全卫生影响因素的一般要求、安全卫生防护技术措施、安全卫生管理措施中的部分条款。 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辽宁省安全科学研究院、上海市安全生产科学研究所、中国石油锦西石化分公司、本溪钢铁(集团)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新、高成凤、隋旭、王立群、孙明伟、陈兵、夏昕、陈守海、陈兴坤。 本标准1991年4月26日首次发布,2008年第一次修订。

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生产过程安全卫生的基本要求、控制生产过程安全卫生影响因素的一般要求、安全卫生防护技术措施;安全卫生管理措施。 本标准适用于企业生产过程的规划、设计、组织和实施;建立企业生产过程安全、卫生标准体系和编写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的标准、规范等;也适用于对企业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卫生状况,安全、卫生技术措施与管理措施的考核和监察。 农业、林业、矿山、电力、建筑、交通运输等生产过程的安全、卫生要求,应结合生产特点制订。 本标准中的卫生,系指生产过程中的卫生工程技术和组织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本标准。 GB 2893 安全色 GB 2894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 4387 工业企业厂内铁路、道路运输安全规程 GB 5044 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 GB 5083 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8702 电磁辐射防护规定 GB 11651 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 GB 50201 防洪标准 3 术语和定义 3.1 生产过程production process 一般指从劳动对象进入生产领域到制成产品的全部过程。 本标准中的生产过程包含安全作业和施工的过程。 3.2 生产物料production materials 生产需要的原料、材料、燃料、辅料和半成品。 3.3 剩余物料waste materials 生产过程中的余料和生产过程产生的废品、废料,包括气态、液态和固态物质。 3.4 生产装置production equipments 生产需要的设备、设施、工机具、仪器仪表等各种劳动资料。

安全生产操作规程2016年

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编号:03 实施日期:2016-07-20 签发人:(签字) (公章)扬州鸿丰乙炔厂

目录 目录................................................ ......2-3 前言................................................ ......2-3 1总则................................................ (4) 1.1制定依据 (4) 1.2适用范围 (4) 1.3基本原则 (4) 2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分类及主要内容 (4) 2.1驾驶人员安全生产操作规

程 (4) 2.1.1车辆出车前的检查 (4) 2.1.2发动车辆时 (5) 2.1.3汽车起步 (6) 2.1.4车辆运输过程中的操作要求 (6) 2.1.5运输过程结束后的操作要求 (7) 2.2押运人员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8) 2.2.1监督和检查装卸作业过程的操作要求 (8) 2.2.2出车前的检查操作要求 (8) 2.3.3运输过程中的操作要求 (9) 2.2.4运输过程结束后的操作要求 (10) 2.3装卸管理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10)

2.3.1装运前的操作要求 (10) 2.3.2装卸过程的操作要求 (11) 2.3.3装卸结束后的操作要求 (12) 2.4卫星定位监控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12) 3附则................................................ (13) 3.1解释权归属 (13) 3.2实施日期 (13)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一、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职责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与内设部门和下属单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并督促落实。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3、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4、及时检查并督促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现场安全检查,切实做到隐患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及时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5、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每年至少组织1次演练。 6、督促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加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要严格依照有关规定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督促有关人员严格落实持证上岗规定。 7、在接到事故报告后,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当立即组织救援,并按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落实生产安全事故处理有关工作。 8、保证本单位生产经营合法性,并组织开展以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为内容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9、督促落实本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安全生产“三同时”要求,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1、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技术规程、标

准。 2、组织实施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消除事故隐患。 4、组织对设施、设备进行定期安全检测检验。 5、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 6、督促从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7、及时报告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情况。 8、督促企业与车间(部门)、车间(部门)与班组、班组与员工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台帐记录。 三、班组长的安全生产职责 1、服从上级的工作安排并认真落实执行,协助上级搞好安全生产工作。 2、督促职工做好交接班制度,带头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3、对新工人进行岗位安全教育。 4、制止违章行为并及时上报。 5、检查督促班组人员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6、组织班组安全活动,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四、职工的安全生产职责 1、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学习安全技术知识,遵守本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 2、对操作使用的设备进行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 3、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做到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 4、加强对设备的维护保养,保证设备正常、安全运行。

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90291396

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90291396 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 :企业内部安全生产机构是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 安委会职责 在经理孙逢慧的领导和直接指挥下~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有关安全方针政策~组织和领导企业内部的交通安全、生产安全及其它与安全有关的工作~审议企业制定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合法性~检查监督各项安全制度的执行情况~讨论和决定企业内部重大安全事宜。 公司安委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各业务部门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 安全员李霞岗位职责 1、公司安全员李霞必须认真贯彻“安全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贯彻执行上级和本企业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掌握和了解驾驶员的思想动态~做好教育引导工作。 2、公司安全员李霞定期分析公司交通安全管理现状~调查、首届事故发生的类型及分部特征~进行安全状态评价分析~并据此提出防范措施及改进意见。 3、公司安全员李霞负责本公司的安全生产教育、宣传工作~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例会~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岗位练兵以及多种丰富多彩的有利于安全生产的活动。 4、上班时~佩带"安全环保督查"袖章~对本公司实施全方位的督查检查工作~每天上班后~首先检查各种消防设施、设备及器材并保持配备充足~状态良好,发现危险隐患及时采取措施排除,发现违章行为及时纠正~并严格按《奖惩办法》处理违章者, 负责对各动火点巡查~在落实安全措施的情况下~才准许动火,发现

紧急情况时~立即指令停止作业~撤离人员~发生事故时~及时上报公司领导王宏亮~并立即参与抢救、保护现场以及参加事故调查、分析、处理。 安全管理人员要精通安全管理法规及保险理赔知识~工作认真~敢于坚持原则~要达到“六勤”,手勤、腿勤、脑勤、口勤、眼勤、耳勤,“六会”,会开车、会组织、会出现场评评估损失~会公关、会写材料、会作报告,~“两敢”,敢认真执行安全管理有关规定做到奖罚分明~敢认真执行理赔规定做到降低事故损失,。同时履行“六员”职责~即宣传员、教员、事故预防员、书记员、协调员、资料员。 各派出机构和办事处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是安检和安全技术检查站~各安全员和车辆检验技术员是企业内部具体负责安全事物的经办人员。任命的案件科长和安全员必须经公司监事会考核同意。 企业内部具体负责交通安全生产管理的机构是公司安检科 安检员具体负责制度有关内部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督促检查其执行情况,负责本企业驾驶员及聘用驾驶员的管理、教育、培养、选拔和对违章、肇事驾驶员的处罚等工作,负责本企业安全技术检查及定期审查工作,协助或委托代处理交通事故和使用管理安全保障金。 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队长职责 1、负责车队全面工作的安排~抓好服务、团结、安全工作~定期召开各种会议解 决处理工作中的各类问题。 2、经常深入用车单位听取意见~抓好车队管理~不断完善各项制度~制定改进措 施。

最新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gb12801

GB/T 12801-2008 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生产过程安全卫生的基本要求、控制生产过程安全卫生影响因素的一般要求、安全卫生防护技术措施;安全卫生管理措施。 本标准适用于行业、企业生产过程的规划、设计、组织和实施;建立行业、企业生产过程安全、卫生标准体系和编写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的标准、规范等;也适用于对行业、企业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卫生状况,安全、卫生技术措施与管理措施的考核和监察。 农业、林业、矿山、电力、建筑、交通运输等生产过程的安全、卫生要求,应结合生产特点制订。 本标准中的卫生,系指生产过程中的卫生工程技术和组织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标准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本标准。 GB 2893 安全色 GB 2894 安全标志 GB 4387 工业企业厂内铁路、道路运输安全规程 GB 5044 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 GB 5083 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8702 电磁辐射防护规定 GB 11651 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 GB 50201 防洪标准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生产过程production process 一般指从劳动对象进入生产领域到制成产品的全部过程。 本标准中的生产过程包含安全作业和施工的过程。 3.2 生产物料production materials 生产需要的原料、材料、燃料、辅料和半成品。 3.3 剩余物料waste materials 生产过程中的余料和生产过程产生的废品、废料,包括气态、液态和固态物质。 3.4 生产装置production equipments 生产需要的设备、设施、工机具、仪器仪表等各种劳动资料。 3.5 危险因素 hazardiys factors 能对人造成伤亡或对物造成突发性损坏的因素。 3.6 有害因素 harmful factors 能影响人的身体健康,导致疾病,或对物造成慢性损坏的因素。 3.7 有害物质harmful substances 化学的、物理的、生物的等能危害职工健康的所有物质的总称。 4 基本要求

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18896

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公司营运车辆技术管理工作适应运输市场“竟争、开放、发展”的需求,保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符合“快捷、安全、舒适、环保”的要求,提升车辆类型的档次水平,增强竞争力,促进动力结构合理调整,根据国家和省、市交通行业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车辆技术管理坚持“预防为主、技术与经济相结合”的原则。依靠科技进步,采取现代化管理方法,建立车辆质量监控体系,推广检测诊断和计算机应用等先进技术,管好、用好、维修好车辆,提高装备素质。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营运车辆。非营运车辆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内务与职责 第四条统计 1、凡本公司车籍的营运车辆和非营运车辆所发生行车事故均列入各单位行车事故的统计范围。 2、有下列情况不列入事故统计范围: (1)蓄意驾车行凶杀人或为了自杀而撞车、驾车发生的事故。(2)车辆未开动而发生人员挤、摔伤亡的事故。 (3)由于地震、台风、山洪、雷击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的事故。

(4)汽车过渡中因渡船责任发生的事故。 (5)进厂保修期间试车或在厂内移位发生的事故。 (6)无责任行车事故。 3、发生车辆碰撞事故,对方车辆负主要责任的其车上伤亡人员数与经济损失,不列入我方统计,我方只统计事故次数与本车伤亡人数、经济损失。 4、本公司车辆发生两车碰撞事故,由负主要责任的车属单位列入统计。 5、本公司各单位(部门)临时借用驾驶员、外聘驾驶员不论借、聘用时间长短,如发生行车事故,车辆单位列入事故统计,驾驶员单位不列入统计。 第五条行车事故等级和标准 1、行车事故等级 行车事故等级分为轻微、一般、重大、特大事故四个等级。重伤标准按司法【1990】第70号《人体重伤鉴定标准》,轻伤标准按司法【1990】第6号《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死亡人数按事故发生的当时至事故后七天内的实际死亡人数计算。 2、事故标准 (1)轻微事故:是指一次交通事故造成轻伤1-2人;或直接经济损失、机动车事故损失在1000元以下。 (2)一般事故:是指一次交通事故造成重伤1-2人;或轻伤3人或3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机动车事故损失在1000元以上至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职责汇编 编制: 审核: 批准: 批准日期: XXXXX公司

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安全职责 1.每月一次安全生产调度例会,总结上次会议问题的解决问题并安排安全生产计划。 2.组织建立总体安全生产目标及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并将目标分解至各个部门,每年年底对安全生产目标的完成效果进行评估和考核,依据评估考核结果,及时调整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的实施计划。。 3.组织学习上级关于安全生产方面的文件,同时作出公司关于安全生产方面的重大决策。 4.审核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5.批准审核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实施计划。 6.按事故“四不放过”的原则,组织对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及时如实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7.对各自所属所管部门的安全管理方面建立有关制度,并进行日常检查、监督和指导;

1、贯彻国家、上级部门关于设备制造、检修、维护保养方面的安全规程和规定。做好主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制订和修改各类机械设备的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 2、负责机械设备、电气、动力等装置,使其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3、负责组织对各种机械和电房装置等的安全设施进行定期检查、校验工作,以及特种设备的登记工作; 4、组织本专业的安全大检查,对检查出的有关问题要有计划地及时解决,按期完成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事故隐患整改项目; 5、负责本专业特殊工种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法规、指示,在总经理的领导下负责公司安全生产工作; 2、负责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和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对新工人公司进行厂级安全教育,组织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组织开展各种安全活动,做好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 3、组织制订,修订本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提出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并检查执行情况; 4、组织参加安全大检查,贯彻事故隐患整改制度,协助和督促有关部门对查出的隐患制订防范措施,检查隐患整改工作; 5、深入现场检查,解决有关安全问题,纠正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遇有危及安全生产的紧急情况,有权令其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处理; 6、监督检查安全禁烟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7、负责各类事故的汇总统计上报工作,并建立、健全事故档案按规定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8、负责对公司的安全考核评比工作,总结交流安全生产先进经验,积极推广安全生产科研成果,先进技术及现代安全管理办法; 9、检查督促生产部搞好生产设备的维护保养和管理工作。 10、协助安委会组织制定公司年度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并组织考核; 11、负责组织安全生产例会,使安全文明生产工作持续改进; 12、组织参加安全检查,随时掌握公司安全生产动态;

安全生产知识及设备操作注意事项(1)教学教材

(一)安全生产知识 一、我国的安全方针与法规 1、我国的安全生产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第一”要求认识安全与生产辩证统一的关系,在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预防为主”要求安全工作要事前做好,要依靠安全科学技术进步,加强安全科学管理,搞好事故的科学预测与分析;从本质安全入手,强化预防措施,保证生产安全化。 2、企业员工的劳动保护义务是:必须严格执行劳动保护法规,遵守劳动纪律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爱护并正确使用防护措施、用品、用具。 3、企业员工的劳动保护权利是: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操作;险情特别严重时,有权停止作业,采取紧急防范措施,并撤离危险岗位;对漠视员工安全健康的领导者,有权批评、检举、控告。 二、安全生产总则 1、“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所有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工作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好防护用品,女工要把发辫放入帽内,旋转机床严禁戴手套操作。不准穿拖鞋、赤脚、赤膊、敞衣、戴头巾、围巾工作;上班前不准饮酒。 3、工作中,应集中精力,坚守岗位,不准擅自把自己的工作交给他人;不准打闹、睡觉和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凡运转设备,不准跨越、传递物件和触动危险部位;不准用手拉、嘴吹铁屑;不准站在砂轮的正前方进行磨削;不准超限使用设备;中途停电,应关闭电源开关。 4、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末班人员下班前必须切断电源、汽源、熄灭火种,清理现场。 5、公司内行人要走指定通道,注意各种警标,严禁跨越危险区;严禁从行驶中的机动车辆爬上、跳下、抛卸物品;车间内不准骑自行车。

6、严禁任何人攀登吊运中的物件及在吊钩下通过和停留。 7、操作工必须熟悉其设备性能、工艺要求和设备操作规程。设备要定人操作,使用本工种以外的设备时,须经有关领导批准。 8、非电气人员不准装修电气设备和线路。 三、员工安全责职 1、要自学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杜绝违章作业现象。不准擅自拆除安全装置(包括信号装置和警告标志)正确使用各类设备和工夹用具。 2、积极参加各项安全活动,经常进行安全技术学习,监护、检查、帮助新工人做到安全生产,带有徒工和实习生的员工应对他们的安全生产负责。 3、每日做好对生产岗位、作业环境的安全检查和交接班工作,为交接班创造安全生产的良好条件。 4、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苗头,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5、上岗必须按规定着装,正确使用、妥善保管各种防护用品和器具,不得无故不用或损坏或送给他人。 6、按时巡回检查、发现异常及时处理,如遇有特别紧急不安全情况时,有责任指令任何人员停止生产,并立即向有关领导汇报,遇有领导强令冒险蛮干,有权拒绝,并向安技部门报告。 四、安全文明生产“班后六不走” 安全生产与文明生产密切相关。除了随时随地按“五S”要求之外,每天班后每名操作工人,应做到: 1、设备设施工具未切断电源不走。不断电不仅清扫维护有危险,他人触及更危险。 2、工件材料未整理未堆放好不走。成品半成品毛坯件等均应分类整理好,堆放不超高不倾斜。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x x x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目的:加强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证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 二、范围:适用于公司范围。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 1、公司成立由总经理任主任,各部门主管为成员的安全生产办公室。其主要职责是: (1)研究制定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 (2)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对这些制度的贯切执行情况执行监督检查。 (3)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防止职业危害的措施,并监督执行。 (4)根据有关规定,制定,制定本公司的劳动保护用品、保健食品发放标准,并监督执行。 (5)监督日常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消除生安全事故隐患。 (6)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生产,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立即报告上级研究处理。 (7)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 (8)参加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大修工程的设计文件和工程验收和试运转工作。 (9)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监督其按时实施,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10)对公司外部的信息和基层情况上传下达,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2、司各部门必须成立安全小组成,负责: (1)对本部门的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 (2)制定安全生产实施则和操作规程。 (3)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4)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办公室的各项安全指令,确保生产安全。 3、全生产责任人:厂长是本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分管生产的主管和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是本公司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详见机构表) 4、安全生产小组组长由各部门、分厂的主管人员担任,并配备安全生产兼职管理员,以及三名以上不脱产的安全员。 5、各级工程师和技术员在审核、批准技术计划、方案、图纸和其它各种技术文件时,必须保证安全技术和劳动卫生技术运用的准确性。 6、各部门必须在本职业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7、各部门安全管理员要协助本部门主管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部门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 8、各车间生产安全员要经常检查、督促车间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设备、工具等安全检查、保养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本车间、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做好安全生产日报表的填写工作。 9、员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不安全情况,及时报告上级或安全员,并迅速予以排除。 10、对新员工、临时工、实习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的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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