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超级实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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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精选)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精选)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精选)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一、总则为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加强财务监督,保证财务收支的合理性、合法性与安全性,加强财务管理的透亮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行政事业单位实际情况,订立本会计制度。

二、会计核算制度(一)会计账户:本行政事业单位设立总账、明细账、专户账三类账户。

总账记录本行政事业单位全部会计信息,是会计核算和汇总的基础;明细账是记录本行政事业单位全部业务的账户,实在记录各项项目的收支情况;专户账是为了保障资金管理和使用安全、明确而设立的单独账户。

(二)会计核算方法:现金收支法和权责发生法并行。

本行政事业单位执行权责发生法核算制度,按业务流程分别确定收入和支出时间,并严格执行会计账簿制度、凭证制度、报表制度。

三、预算管理制度(一)编制预算:本行政事业单位要严格依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编制年度、季度、月度预算以及年度预算绩效报告。

(二)执行预算:本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收支依照执行年度预算为基准,得到结余的,用于加添专项基金等资金性状;而预算支出一旦发生,就不可再调整。

四、劳务酬劳管理制度(一)应支出范围:指该单位聘请、雇用、委托等形式,用于该单位的业务的人员劳动所得。

(二)支出程序:经工作部门审核确认,由该单位负责人签字后,经财务部门核对后支出。

五、资产管理制度(一)资产保护:本行政事业单位要严格加强资产保护管理工作。

(二)有用生命长的长期资产(如土地、房屋、大型机械、设备)入账:以原价入账,并依据固定资产损耗、减值和残值分别计提年度折旧和损耗准备金。

总之,以上是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一些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必需严格依照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加强对各项业务的监督和管理,以确保该单位财务的透亮度和合法性,从而更好地为公众服务。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书(3篇)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书(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事业单位会计工作,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各项会计核算工作,包括财务会计和预算会计。

第三条事业单位会计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 法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

2. 实事求是原则:如实反映单位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 严谨规范原则:会计核算程序严密,手续完备。

4. 保守秘密原则:对单位的财务信息严格保密。

5. 效率原则:提高会计工作效率,确保会计信息及时、准确。

第二章会计科目及核算方法第四条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分为资产类、负债类、净资产类、收入类和支出类。

第五条资产类科目包括:1. 现金及银行存款2. 应收账款3. 预付账款4. 存货5. 固定资产6. 无形资产7. 投资等第六条负债类科目包括:1. 应付账款2. 预收账款3. 应交税费4. 长期借款等第七条净资产类科目包括:1. 资产基金2. 负债基金3. 捐赠收入4. 投资收益等第八条收入类科目包括:1. 事业收入2. 经营收入3. 上级补助收入4. 下级单位上交收入等第九条支出类科目包括:1. 事业支出2. 经营支出3. 上级补助支出4. 下级单位上交支出等第十条各类会计科目的核算方法如下:1. 资产类科目:按实际发生额进行核算,做到账实相符。

2. 负债类科目:按实际发生额进行核算,做到账账相符。

3. 净资产类科目:按实际发生额进行核算,做到账账相符。

4. 收入类科目:按实际发生额进行核算,做到账账相符。

5. 支出类科目:按实际发生额进行核算,做到账账相符。

第三章会计凭证及账簿管理第十一条会计凭证是记录经济业务发生和完成情况的书面证明,是进行会计核算的依据。

第十二条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

第十三条原始凭证应当符合以下要求:1.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

2024年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三篇)

2024年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三篇)

2024年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预算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建立健全单位预算管理体制,强化预算的分配和监督职能,维护预算的严肃性,保证资金的合理使用和正常运行,促进我单位各项事业的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单位预算是根据单位事业发展计划和年度目标任务编制的年度综合财务收支计划,收入主要是财政拨款,支出为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三条预算每年编制一次。

预算年度自每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月____日止,预算的收支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

第二章预算管理职权第四条我单位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权责结合”的预算管理体制。

第五条财务部是预算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预算的组织和实施。

具有下列职权:(一)具体负责做好当年预算的编制工作;(二)组织实施已经由主管部门审议、批准的年度预算;(三)对预算执行过程实行全方位的控制、监督和会计核算;(四)根据职能部门提出的预算调整申请,形成预算调整报告,提请单位负责人同意后,报主管部门审批;(五)定期向单位主要领导、党工委汇报预算的执行情况。

第六条各职能部门根据单位下达的经费指标,制定本部门开支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七条专项经费由各归口职能管理部门配合财务组织实施和管理。

第三章预算编制第八条预算编制的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二)主管部门的具体要求和单位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目标任务。

第九条预算编制的原则(一)单位预算编制应遵循“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积极稳妥、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效益优先”的原则;预算编制按照“收支两条线”的原则进行统筹规划,全面反映单位年度财务收支总貌;(二)收入预算的编制要坚持积极稳妥的原则,逐项核实各项收入,尽可能排除收入中的不确定因素;(三)支出预算的编制要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的原则。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精选多篇)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精选多篇)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精选多篇)第一篇: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中直机关,各人民团体,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为了规范行政单位的会计核算行为,我部重新制定了《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现发给你们。

本制度从____年1月1日起执行。

我部1988年制发的《事业行政单位预算会计制度》同时废止。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函告我部。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规范行政单位会计核算行为,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行政机关和实行行政财务管理的其他机关、政党组织(以下统称行政单位)。

第三条行政单位会计是预算会计的组成部分。

其会计核算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制度的规定。

第四条根据机构建制和经费领报关系,行政单位的会计组织系统,分为主管会计单位、二级会计单位和基层会计单位三级。

向财政部门领报经费,并发生预算管理关系的,为主管会计单位。

向主管会计单位或上一级会计单位领报经费,并发生预算管理关系,有下一级会计单位的,为二级会计单位。

向上一级会计单位领报(请你继续关注)经费,并发生预算管理关系,没有下级会计单位的,为基层会计单位。

向同级财政部门领报经费,没有下级会计单位的,视同基层会计单位。

主管会计单位、二级会计单位和基层会计单位实行独立会计核算,负责组织管理本部门、本单位的全部会计工作。

不具备独立核算条件的行政单位,实行单据报账制度,作为“报销单位”管理。

第五条行政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的业务规模、人员编制以及负担的会计工作任务,设置相应的会计工作机构,配备会计人员,并应建立岗位责任制度和内部稽核制度。

第六条会计核算应当以行政单位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为对象,记录和反映行政单位自身的各项经济活动。

行政单位的各项资金和财产,均应纳入行政单位会计核算。

事业单位单位会计制度(3篇)

事业单位单位会计制度(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事业单位的会计行为,加强事业单位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包括但不限于教育、科研、文化、卫生、体育、社会福利等事业单位。

第三条事业单位会计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 依法理财,确保资金安全;2. 实事求是,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3. 规范操作,提高会计工作效率;4. 严格监督,确保会计行为合规。

第四条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加强对会计工作的监督和管理。

第二章会计核算第五条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应当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第六条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按照规定的会计科目进行核算。

第七条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应当遵循以下基本要求:1. 会计凭证应当真实、合法、完整;2. 会计账簿应当准确、完整、连续;3. 会计报表应当真实、完整、准确;4. 会计档案应当完整、安全、便于查阅。

第八条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的主要内容:1. 资产的核算: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等;2. 负债的核算:包括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应付款项等;3. 所有者权益的核算:包括事业基金、专用基金、结余等;4. 收入的核算:包括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5. 支出的核算:包括事业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等。

第九条事业单位应当定期编制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现金流量表等。

第三章内部控制第十条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和准确。

第十一条事业单位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 会计凭证的审核制度;2. 会计账簿的登记制度;3. 会计报表的编制制度;4. 会计档案的保管制度;5. 会计人员的职责制度;6. 会计监督制度。

第十二条事业单位应当加强对会计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定期开展内部审计。

第四章会计人员和机构第十三条事业单位应当配备具有会计从业资格的会计人员。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全文)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全文)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全文)导语:为了规范行政单位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有关部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下面是收集的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全文),欢迎阅读。

第一条为了规范行政单位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各类国家机关、政党组织(以下统称行政单位)。

第三条行政单位会计核算目标是向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与行政单位财务状况、预算执行情况等有关的会计信息,反映行政单位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有助于会计信息使用者进行管理、监督和决策。

行政单位会计信息使用者包括人民代表大会、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行政单位自身和其他会计信息使用者。

第四条行政单位应当对其自身发生的经济业务或者事项进行会计核算。

第五条行政单位会计核算应当以行政单位各项业务活动持续正常地进行为前提。

第六条行政单位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财务报表。

会计期间至少分为年度和月度。

会计年度、月度等会计期间的起讫日期采用公历日期。

第七条行政单位会计核算应当以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

发生外币业务时,应当将有关外币金额折算为人民币金额计量。

第八条行政单位会计应当按照业务或事项的经济特征确定会计要素。

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支出。

第九条行政单位会计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特殊经济业务和事项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采用权责发生制核算。

第十条行政单位应当采用借贷记账法记账。

第十一条行政单位的会计记录应当使用中文,少数民族地区可以同时使用本民族文字。

第十二条行政单位应当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或者事项为依据进行会计核算,如实反映各项会计要素的情况和结果,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

第十三条行政单位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与行政单位受托责任履行情况的反映、会计信息使用者的管理、监督和决策需要相关,有助于会计信息使用者对行政单位过去、现在或者未来的情况作出评价或者预测。

行政事业单位_会计制度(3篇)

行政事业单位_会计制度(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行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保障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包括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

第三条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真实性原则: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如实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的经济活动。

(二)完整性原则:会计核算应当全面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的经济活动,不得遗漏任何经济业务。

(三)及时性原则:会计核算应当及时进行,确保会计信息的时效性。

(四)一致性原则:会计核算应当保持前后一致,不得随意变更会计政策。

(五)可比性原则:会计核算应当提供可比信息,便于分析和比较。

(六)谨慎性原则:会计核算应当遵循谨慎性原则,对可能发生的风险和损失进行合理预计。

第二章会计科目和账户第四条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分为资产类、负债类、净资产类、收入类、支出类和成本费用类等六大类。

第五条各类会计科目设置如下:一、资产类会计科目1. 流动资产: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存货等。

2. 长期投资:长期股权投资、长期债权投资等。

3. 固定资产:房屋及构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等。

4. 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

5. 其他资产:待摊费用、预付账款等。

二、负债类会计科目1. 流动负债:短期借款、应付账款、预收账款等。

2. 长期负债:长期借款、长期应付款等。

三、净资产类会计科目1. 资产基金:事业基金、经营基金、专用基金等。

2. 负债基金:应付款基金、长期应付款基金等。

四、收入类会计科目1. 财政拨款收入。

2. 非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五、支出类会计科目1. 财政拨款支出。

2. 非财政拨款支出:事业支出、经营支出、其他支出等。

六、成本费用类会计科目1. 事业成本。

2. 经营成本。

3. 其他成本费用。

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完整版(3篇)

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完整版(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行政单位会计行为,加强行政单位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各类行政单位,包括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

第三条行政单位会计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依法设立会计机构,配备合格的会计人员,确保会计工作合法合规。

(二)真实性原则: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表等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准确、及时。

(三)完整性原则:全面反映行政单位经济活动,确保会计信息的完整性。

(四)可比性原则:会计政策、会计方法前后一致,便于会计信息比较分析。

(五)谨慎性原则:对可能发生的损失和费用,合理预计并予以确认。

第二章会计机构与人员第四条行政单位应当设置会计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会计人员。

第五条会计机构负责行政单位会计工作的组织、管理和实施。

第六条会计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具备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三)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

(四)熟悉行政单位财务管理制度。

第七条会计人员应当履行以下职责:(一)负责编制和执行会计制度。

(二)负责会计凭证的审核、登记和保管。

(三)负责编制财务报表。

(四)负责财务分析。

(五)负责其他会计工作。

第三章会计核算第八条行政单位会计核算应当遵循以下规定:(一)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二)会计核算方法:采用权责发生制,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三)会计科目:按照《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设置会计科目。

(四)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

(五)会计账簿: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等。

(六)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现金流量表等。

第九条行政单位会计核算应当遵循以下程序:(一)会计凭证的编制、审核和登记。

(二)会计账簿的登记和保管。

(三)财务报表的编制和审核。

(四)财务分析。

第十条行政单位会计核算应当注意以下事项:(一)严格审核会计凭证,确保会计凭证的真实性、完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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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行政事业单位会计(超级实用)第二部分会计科目名称和编号序号科目编号科目名称一、资产类1 1001 库存现金2 1002 银行存款3 1011 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4 1101 财政应返还额度110101 财政直接支付110102 财政授权支付5 1111 应收票据6 1112 应收账款7 1113 预付账款8 1115 其他应收款9 1201 存货10 1301 对外投资11 1401 固定资产12 1402 累计折旧13 1411 文物文化资产14 1421 在建工程15 1501 无形资16 1502 累计摊17 1701 待处置资产损二、负债18 2001 短期借19 2101 应缴税20 2102 应缴国库21 2103 应缴财政专户22 2201 应付职工薪23 2202 应付票24 2203 应付账25 2204 预收账款26 2206 其他应付款27 2301 长期借款28 2302 长期应付款三、净资产类29 3001 事业基金30 3101 固定基金310101 固定资产310102 文物文化资产310103 在建工程1310104 无形资产 310105 资产折耗专用基金31 3102财政拨款结转结32 3103余基本支出结转310301项目支出结转 310302310303 项目支出结余 3104 33 非财政拨款结转 3201 事业结转结余34经营结转结余35 320236 非财政拨款结余3301四、收入类4001 37 财政补助收入 4101 38 事业收入 39 上级补助收入4201 附属单位上缴收40 4202入 41 经营收入430142 4401 其他收入五、支出类事业支出43 5001500101财政拨款支500102非财政拨款支 5101上缴上级支44510245对附属单位补 5201经营支46530147其他支会计科目使用说明第三部分一、资产类 1001 库存现金一、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的库存现金。

并按照本制度规定事业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的规定收支现金,二、核算现金的各项收支业务。

三、库存现金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一)从银行等金融机构提取现金,按照实际提取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银借记“银行存款”将现金存入银行等金融机构,按照实际存入的金额,行存款”等科目;科目,贷记本科目。

借记“其他按照实际借出的金额,(二)因支付内部职工出差等原因所需的现金,应收款”科目,贷记本科目;收到出差人员交回的差旅费剩余款并结算时,按照实际收回的现金金额,借记本科目,按照应报销的金额,借记有关科目,按实际借出的现金金额,贷记“其他应收款”科目。

2(三)因开展业务等其他事项收到现金,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因购买服务或商品等其他事项支出现金,按照实际支出的金额,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事业单位应当设置“现金日记账”,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发生顺序逐笔登记。

每日终了,应当计算当日的现金收入合计数、现金支出合计数和结余数,并将结余数与实际库存数核对,做到账款相符。

现金收入业务较多、单独设有收款部门的事业单位,收款部门的收款员应当将每天所收现金连同收款收据副联编制“现金收入日报表”,送会计部门的出纳人员核收;或者将所收现金直接送存开户银行后,将收款收据副联、“现金收入日报表”及向银行送存现金的凭证一并交会计部门的会计人员核收记账。

五、事业单位有外币现金的,应当分别按照人民币、各种外币设置“现金日记账”进行明细核算。

有关外币现金业务的账务处理参见“银行存款”科目的相关规定。

六、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事业单位实际持有的库存现金。

1002 银行存款一、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存款。

二、事业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银行存款收支业务,并按照本制度规定核算银行存款的各项收支业务。

三、银行存款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一)将款项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记本科目,贷记“库存现金”、“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有关科目。

(二)提取和支出存款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事业单位发生外币业务的,应当按照业务发生当日(或当期期初)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人民币记账,并登记外币金额和汇率。

期末,各种外币账户的期末余额,应当按照期末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作为外币账户期末人民币余额。

调整后的各种外币账户人民币余额与原账面余额的差额,作为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支出。

(一)以外币购买物资、劳务等,按照购入当日(或当期期初)的即期汇率将支付的外币或应支付的外币折算为人民币金额,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等科目的外币账户。

(二)以外币收取相关款项等,按照收入确认当日(或当期期初)的即期汇率将收取的外币或应收取的外币折算为人民币金额,借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科目的外币账户,贷记“应缴财政款”、“其他收入”等科目。

(三)发生外币兑换业务时,如为购入外币,按照购入当日(或当期期初)的即期汇率将购入的外币折算为人民币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的外币账户,按照实际支付的人民币金额,贷记“银行存款”科目的人民币账户,两者之间的差额,借记或贷记“其他支出(汇兑损益)”科目;如为卖出外币,按照实际收到的人民币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的人民币账户,按照卖出当日的汇率将卖出的外币折算为人民币金额,贷记“银行存款”科目的外币账户,两者之间的差额,借记或贷记“其他支出(汇兑损益)”科目。

(四)期末,根据各外币账户按期末汇率调整后的人民币余额与原账面余额的差额,作为汇兑损益,借记或贷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应付账款”等货币资金或应收应付科目,贷记或借记“其他支出(汇兑损益)”科目。

五、银行存款的收款凭证和付款凭证的填制日期和依据分别如下:(一)采用支票方式。

收款单位对于收到的支票,应填制进账单,并连同支票送交银行,根据银行盖章退给收款单位的收款凭证联和有关的原始凭证编制收款凭证,或根3据由签发人送交银行支票后,经银行审查盖章转来的收款凭证联和有关原始凭证编制收款凭证;付款单位对于付出的支票,应根据支票存根和有关原始凭证编制付款凭证。

(二)采用汇兑结算方式。

收款单位对于汇入的款项,应在收到银行的收账通知时,据以编制收款凭证;付款单位对于汇出的款项,应在向银行办理汇款后,根据汇款回单编制付款凭证。

(三)采用银行汇票方式。

收款单位应当将汇票、解讫通知和进账单送交银行,根据银行退回的进账单和有关原始凭证编制收款凭证;付款单位应在收到银行签发的银行汇票后,根据“银行汇票申请书(存根联)”编制付款凭证。

如有多余款项或因汇票超过付款期等原因而退款时,应根据银行的多余款收账通知编制收款凭证。

(四)采用银行本票方式。

收款单位按规定受理银行本票后,应将本票连同进账单送交银行办理转账,根据银行盖章退回给收款单位的收款凭证联和有关原始凭证编制收款凭证;付款单位填送“银行本票申请书”并将款项交存银行,收到银行签发的银行本票后,根据申请书存根联编制付款凭证。

收款单位因银行本票超过付款期限或其他原因要求退款时,交回本票和填制的进账单,经银行审核盖章后,根据银行退回收款单位的收款凭证联编制收款凭证。

(五)以现金存入银行,应根据银行盖章退回的交款回单及时编制现金付款凭证,据以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向银行提取现金,根据支票存根编制银行存款付款凭证,据以登记“银行存款日记账”和“现金日记账”。

(六)收到存款利息,根据银行通知及时编制收款凭证。

六、事业单位应当按开户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存款种类及币种等,分别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的发生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结出余额。

“银行存款日记账”应定期与“银行对账单”核对,至少每月核对一次。

月度终了,事业单位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余额之间如有差额,必须逐笔查明原因并进行处理,按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

七、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事业单位实际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款项。

1011 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一、本科目核算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事业单位根据财政部门批复的用款计划收到和支用的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二、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一)在财政授权支付方式下,收到代理银行盖章的“授权支付到账通知书”时,根据通知书所列数额,借记本科目,贷记“财政补助收入”科目。

(二)按规定支用额度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从零余额账户提取现金时,借记“库存现金”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向按账户管理规定保留的相应账户划拨工会经费、住房公积金及提租补贴以及经财政部门批准的特殊款项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五)年度终了,依据代理银行提供的对账单作注销额度的相关账务处理,借记“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授权支付”科目,贷记本科目。

事业单位本年度财政授权支付预算指标数大于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下达数的,借记“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授权支付”科目,贷记“财政补助收入”科目。

下年度年初,事业单位依据代理银行提供的额度恢复到账通知书作相关恢复额度的账务处理,借记本科目,贷记“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授权支付”科目。

事业单位收到财政部门批复的上年末未下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的,借记本科目,贷记“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授权支付”科目。

三、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事业单位尚未支用的零余额用款账户额度。

本科目4年末应无余额。

1101 财政应返还额度一、本科目核算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事业单位年终应收财政下年度返还的资金额度。

二、本科目应当设置“财政直接支付”、“财政授权支付”两个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三、财政应返还额度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一)财政直接支付年终结余资金的账务处理年度终了,事业单位根据本年度财政直接支付预算指标数与当年财政直接支付实际支出数的差额,借记本科目(财政直接支付),贷记“财政补助收入”科目。

下年度恢复财政直接支付额度后,事业单位以财政直接支付方式发生实际支出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财政直接支付)。

(二)财政授权支付年终结余资金的账务处理年度终了,事业单位依据代理银行提供的对账单作注销额度的相关账务处理,借记本科目(财政授权支付),贷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

事业单位本年度财政授权支付预算指标数大于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下达数的,借记本科目(财政授权支付),贷记“财政补助收入”科目。

下年度年初,事业单位依据代理银行提供的额度恢复到账通知书作相关恢复额度的账务处理,借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贷记本科目(财政授权支付)。

事业单位收到财政部门批复的上年末未下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的,借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贷记本科目(财政授权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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