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安全监督员(煤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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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特聘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管理办法

2023年特聘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管理办法

2023年特聘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对煤矿安全工作的监督,确保煤矿生产安全,特聘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

本管理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第二条:特聘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是指由煤矿周边群众中符合条件的人员担任,负责对煤矿的安全管理进行监督。

第三条:特聘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的主要职责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监督煤矿生产现场的安全状况,及时发现和报告安全隐患和事故风险;(二)参与煤矿安全培训和事故应急演练,提升自身的安全意识和应对能力;(三)协助煤矿管理人员开展安全检查和监察工作,发挥监督作用;(四)积极参与煤矿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群众的安全意识和法律法规意识;(五)积极反映煤矿安全问题和群众关切,为煤矿安全工作提供意见和建议。

第四条:特聘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的选拔和任职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年满18周岁,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三)煤矿周边群众,并具有一定的安全意识和知识;(四)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较强的责任心。

第五条:特聘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的选拔程序:(一)煤矿安全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选拔工作;(二)煤矿安全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行业标准制定选拔要求和程序;(三)煤矿安全行政主管部门通过公开招聘的方式,进行遴选;(四)遴选出的人员按照一定比例确定特聘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签订劳动合同。

第六条:特聘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的权益和义务:(一)特聘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享有合法权益的保护;(二)特聘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应当履行合同规定的工作职责,接受管理和督促;(三)特聘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发现安全隐患和事故风险应及时上报,不得隐瞒和虚假汇报;(四)特聘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在履行职责中发挥监督作用,不得阻碍煤矿正常生产经营。

第七条:特聘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的培训和考核:(一)煤矿安全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特聘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的培训工作;(二)特聘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应当按时参加培训,达到规定的培训标准;(三)特聘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定期接受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将取消特聘资格。

群众安全监督员制度

群众安全监督员制度

为认真学习宣传党的安全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做到身边无“三违”。

使身边职工牢固树立“自主保安”意识,自觉遵守“三大规程”。

敢于同一切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作斗争。

强化工程质量、安全意识,切实把好所在工作面的安全生产关,积极协助各级生产管理人员,加强安全现场管理。

我矿各班组工会小组聘任符合条件的职工担任群众安全监督员,每个工会小组聘任一名。

一、原则1、合法合规的原则,根据《安全生产法》、《工会法》、劳动保护监督检查“三个条例”(《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工作条例》、《基层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和《工会小组劳动保护检查员工作条例》)的相关要求,根据本区队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群众安全监督员由生产一线的工人,尤其是从事特殊工种、关键岗位的技术操作骨干组成的兼职群众安全监督员,并明确检查监督职责。

3、坚持协同工作的原则,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应按照煤矿的统一工作部署,在区队的指导下,配合安全管理部门开展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工作,自觉接受安全管理部门和专职安质、工程技术人员的业务指导。

4、坚持因地制宜管理有效的原则。

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可按班组进行增设,不搞教条化,按实际工作需要确定。

每班一般设一名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因工作变动要及时补设。

5、坚持突出重点全面覆盖的原则。

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要设在生产一线,要突出重点岗位,重点设备、关键工序,把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延伸覆盖到每个岗位,每个工序,不留死角。

二、群众安全监督员的任职条件1、遵纪守法,遵守职业道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工作;2、坚持原则,有较强的安全生产意识,敢于抵制违反安全生产及劳动保护的相关行为;3、身体健康,眼光敏锐,反应迅速,勤于动脑,能够胜任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工作;4、熟知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工艺流程,与工作面安全生产相关的必知必会、应知应会内容,必须掌握作业地点的避灾路线和紧急避险方案,具有一定得事故隐患识别能力和处置经验。

特聘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管理办法

特聘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管理办法

特聘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管理办法根据煤矿安全监管的要求,特聘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可以协助监督和管理煤矿安全工作,保障煤矿生产环境的安全和劳动者的生命财产安全。

下面是特聘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的管理办法:1. 任职资格和选拔程序特聘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应具备一定的煤矿安全知识和工作经验,并通过相关考试或培训合格方可选拔任职。

选拔程序包括报名、资格审查、考试或培训、面试等环节。

2. 职责和权限特聘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的职责包括:- 对煤矿生产环境、设备、操作规程等进行巡查和监督,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并追究责任;- 监督煤矿工作人员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制度,防止违规行为;- 解答劳动者提出的安全问题,并给予建议和指导;- 协助参与应急救援和事故调查工作。

特聘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的权限包括:- 进入煤矿现场进行巡查和监督;- 要求查阅煤矿安全档案和相关记录;- 向煤矿管理人员提出安全建议;- 向有关部门提出安全监督意见和建议。

3. 领导和管理特聘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由煤矿管理部门领导和管理,煤矿管理部门应当指定专人负责协调和管理特聘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的工作。

煤矿管理部门应当定期组织会议,听取特聘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的工作报告和意见,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4. 奖励和惩处特聘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的工作成绩和表现应得到激励和奖励。

对于不履行职责、失职、渎职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督员,应当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5. 认定和记录特聘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的认定和管理工作应建立详细的档案记录,并由有关部门进行备案和管理。

特聘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的管理办法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同时,要加强对特聘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的培训和指导,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特聘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职责、权利和义务

特聘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职责、权利和义务

特聘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职责、权利和义务一、职责(1)认真学习煤矿企业安全生产和管理能力知识,掌握煤矿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要求,主动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业务能力,遵守煤矿企业规章制度,以身作则,做好自主保安,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等三违行为。

(2)督促和协助班组长宣传、贯彻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当好班组安全参谋,组织本班组职工开展安全合理化建议活动,认真做好安全记录,对井下作业现场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职工安全生产素质和技能,共创安全生产标准化班组。

(3)监督检查井下安全生产设备设施运行情况,职业危害及相应防范措施等作业环境落实情况,工作岗位操作情况。

发现一般事故隐患及时向井口工作站、班组长或当班值班领导汇报,督促及时处理;发现重大事故隐患,汇报后得不到及时处理,可越级向上级工会、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煤矿安全监察部门报告。

(4)积极参加事故处置、急救工作,协助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并立即向上级工会报告。

(5)每个工作日向井口接待站汇报现场安全情况,认真填写《煤矿安全检查表》,做好工作范围内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督整改工作。

(6)有权向行政部门提出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的建议,发现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用具不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及时向群监会报告。

(7)对阻挠或打击报复群监员履行安全职责的行为,有权向上级工会或行政部门举报或投诉。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权利(1)安全生产知情权。

有权熟知井下作业现场的安全生产情况,包括现场设备设施运行情况、作业环境、安全操作要求、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相应的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处置措施。

(2)安全生产管理参与权。

有权参与班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参与班组建设规章制度的修订,参与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反映职工对劳动安全卫生工作的意见、建议和要求等。

协助班组完善安全管理方式,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3)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权。

有权监督企业配备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生产设备、设施,有权监督企业按规定为井下作业人员发放个体防护用品,有权督促企业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条件和工作环境。

2023年特聘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管理办法

2023年特聘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管理办法

2023年特聘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煤矿安全工作的监督,确保煤矿安全生产,特设特聘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依法管理和使用特聘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煤矿。

第三条特聘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 热爱祖国,关心煤矿安全;2. 具有一定的煤矿安全知识和监督能力;3. 具备良好的沟通和协调能力;4. 具备一定的法律素养和自律意识;5. 没有重大犯罪记录。

第四条特聘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的权利和义务:1. 有权利对煤矿进行安全检查、调查和监督,并提出建议和意见;2. 有权要求煤矿提供安全生产的信息和相关资料;3. 有权制止并报告违反煤矿安全规定的行为;4. 有义务保守煤矿安全信息的机密,并不得泄露;5. 有义务协助煤矿安全工作人员开展工作;6. 有义务履行法律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二章特聘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的遴选和任职第五条特聘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通过公开招聘和推荐两种方式进行。

1. 公开招聘方式:(1) 根据煤矿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指导,招聘广告发布并接收申请;(2) 符合招聘条件的申请人,将根据简历和面试的结果进行评定;(3) 最终确定特聘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

2. 推荐方式:(1) 煤矿所在地的社区、村庄组织居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根据情况推荐特聘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2) 煤矿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推荐人员进行审核和面试,并最终确定特聘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

第六条特聘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任期为三年,可以连续任职一次。

第七条特聘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职务级别为非正式职务,享受一定的津贴和福利待遇。

第三章特聘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的管理第八条煤矿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特聘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的管理,包括培训、组织活动、督促工作等。

第九条特聘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应当参加煤矿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培训,提高自身的监督能力和安全知识。

第十条煤矿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定期组织特聘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开展安全检查和监督活动,并及时对检查结果进行整理和报告。

特聘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管理办法

特聘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管理办法

特聘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煤矿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落实煤矿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提高煤矿安全生产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特聘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的选拔、职责、权利和管理等事项。

第三条特聘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是指煤矿企业为加强煤矿安全管理,维护矿工合法权益,特别聘请的煤矿安全监督人员。

第四条特聘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应当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知识和较高的道德水平,能够履行安全监督职责。

第五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特聘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管理制度,明确职责权限,加强培训和管理。

第二章特聘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的选拔第六条特聘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由煤矿企业根据矿区居民、矿工代表的推荐,经管理部门批准任命。

第七条煤矿企业应当公开征求矿区居民、矿工的推荐意见,并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

第八条特聘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的选拔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拔出具备安全监督职责的人员。

第九条特聘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的选拔程序应当包括个人申请、资格审查、面试、考察等环节。

第十条煤矿企业应当对特聘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的选拔程序进行备案,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

第三章特聘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的权利和义务第十一条特聘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有权利对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并提出整改意见。

第十二条特聘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有权利要求煤矿企业提供相关资料,调取相关证据。

煤矿企业应当予以配合。

第十三条煤矿企业应当对特聘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提出的问题要进行及时处理,接受其监督检查。

第十四条特聘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保守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不得泄露企业及个人信息。

第十五条特聘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应当按照行业规定参加培训,提高专业知识和监督能力。

第十六条特聘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有权利举报违法犯罪行为,煤矿企业不得以任何方式打击报复。

第四章特聘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的管理第十七条特聘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应当按照煤矿企业的要求履行职责,不得违反规定行事。

煤矿群众安全监督员座谈会发言稿范文

煤矿群众安全监督员座谈会发言稿范文

煤矿群众安全监督员座谈会发言稿范文尊敬的矿领导、各位同志大家好:今天是矿业集团主管的研讨会。

现在我想谈谈我对群众安全监督的理解和建议。

我希望你能批评和纠正我。

做好煤矿安全工作关乎到每名职工的自身利益,靠的就是齐抓共管,同心协力。

就目前我矿安全生产现状来看,只有规范职工现场作业才是解决安全问题的关键,单单依仗几个管理人员来抓安全是很难面面俱到的,只有充分发挥群众安全监管作用才有可能根本解决安全问题,也就是说必须抓好群监员队伍。

我认为作为煤矿的班长,首先要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始终把煤矿安全、职工安全和自身安全放在煤矿生产的首位。

第二,要突出“四到位”。

一是认真负责,敢于坚持原则,善于联系群众,自觉到位;二是要经常学习专业技术知识,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集团监管机构的活动,自觉接受集团监管机构的培训,并实现质量到位;三是要严格遵纪守法,以身作则,做好独立安全工作,敢于制止“三违”,不怕得罪他人,做到群防群治、落实到位;四是协助组长对本班组职工进行安全教育,组织本班组职工提出安全合理化建议,督促他们爱护和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做到相互保护、共同保护到位。

这四个到位说起来简单,但是真正能够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去,就比较困难了。

我曾经听有人说过“群监员这活没法干、干好了得罪人,干不好责任大”,这主要是意识问题,特别是有人认为企业中设立群众安全监督员只是一个摆设,有没有都无关紧要,不会影响安全大局。

这确实是普遍存在的现象,我们的群监员在井下工作时也往往会遇到这种情况,“你说了别人不听,说多了别人烦,一罚钱就容易把人得罪了”。

但是我要告诉大家,其实这种认识是片面的,不仅削弱了群众安全监督检查的力度,更重要的是影响了企业安全生产的大局。

我国煤矿生产条件艰苦,工作环境复杂,职工岗位分散,不安全因素多。

但也有一批安全生产经验丰富的工人。

他们熟悉情况,有能力预防事故。

特聘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管理办法

特聘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管理办法

特聘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管理办法特聘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是在煤矿安全监管机构、煤矿企业和社会各界人士的共同努力下,由社会各界人员中选拔并聘用的专业、熟悉煤矿安全管理和生产的监督员。

他们的职责是对煤矿的生产经营和安全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建议和批评,保障煤矿安全生产的正常运行。

为了进一步规范特聘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的工作管理,制定《特聘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管理办法》,确保其工作有序进行、发挥应有的监督作用。

一、特聘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的选拔与聘用1. 特聘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的选拔应公开、平等、竞争原则,根据他们具备的煤矿安全管理经验、相关专业背景和社会形象等方面进行评估。

2. 煤矿安全监管机构和煤矿企业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特聘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的名额,并公告选拔条件、程序和时间。

3. 特聘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应经过煤矿安全监管机构或煤矿企业的面试和考核,通过后签订服务协议,约定聘期和待遇。

二、特聘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的权力和义务1. 特聘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在履行职责时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煤矿安全管理制度,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保证工作独立公正。

2. 特聘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有权对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设备设施和人员操作等方面进行检查,对违规违法行为提出批评和建议。

3. 特聘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有义务及时向煤矿企业和煤矿安全监管机构报告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并提出整改措施和建议,确保煤矿安全生产的正常进行。

三、特聘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的保护措施1. 煤矿企业应为特聘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便利,包括办公场所、工作设备和工作经费等。

2. 煤矿安全监管机构和煤矿企业应保护特聘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对其在工作中的举报或监督行为进行保密,不得打击报复。

3. 特聘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工作期满后,可以转正聘用为煤矿企业的员工,优先考虑。

四、特聘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的评估与考核1. 特聘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应按规定的考核标准进行绩效考核,包括考核结果的书面评价和现场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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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XXXX公司工会
群众安全监督员权利和义务
在抓安全上,群监员的职责和专职安检人员是同样重要的,所肩负的责任是不可推卸的。

作为一名群监员,肩负着煤矿工会组织为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负责本班组的安全监督工作的神圣使命。

群监员的权利有:
1、安全生产知情权,即:群监员有权了解并知晓当班的安全生产情况,包括现场安全状况、本班的作业过程,安全操作要求、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相应的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方法。

安全生产知情权是群监员全面履行群众监督检查职能的前提和基本条件。

2、班组安全生产管理参与权。

即:群监员有权参与班组安全生产民主管理工作;参加本班组的规章制度;参与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反映职工对劳动安全卫生工作的意见、建议和要求等。

3、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权。

即:群监员对矿山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是最基本的权利,只有通过监督检查,才能及时发现作业场所的安全隐患,及时将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4、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权。

即:群监员不仅应当像其他职工一样享有接受企业安全教育培训的权利,而且有权优先
参加企业职业安全教育培训,并有权参加上级工会组织的群众监督员的岗位培训。

通过培训,不断深化群监员的安全意识,加强法制观念,增强安全技能,提高紧急情况处置能力和监督检查能力,增强依法履行职责的本领。

5、停止作业,组织职工避险权。

即:群监员担负着保护班组职工安全健康的重要职责,一旦发现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紧急情况,必须立即报告现场指挥人员,要求停止作业,撤离现场。

当遭到拒绝时,有权当机立断,按法律法规赋予的权利组织职工迅速撤离危险现场,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

6、拒绝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权。

即:群监员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发现生产管理人员(包括企业负责人)和职工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都有权依法拒绝和制止。

7、批评、检举、控告权。

即:群监员工作在现场,最了解其工作岗位的安全生产情况,有权对企业班组安全生产管理提出批评、建议;有权对严重违反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如隐瞒工伤事故)和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的行为进行举报;有权对正常开展监督检查活动而遭受打击报复的行为向上级有关部门进行控告。

群监员的义务:
1、带头遵章守纪、服从管理的义务。

即:群监员有义务带头遵守企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服从安全管理,在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中发挥表率作用。

2、协助班组长做好安全管理工作的义务。

群监员是班组安全生产的骨干,并负有保护职工安全的责任。

因此有义务当好班组长的安全参谋,协助做好职工的安全教育工作。

3、汇报当班安全情况的义务。

即:群监员应每班做好安全情况汇报,按要求填写安全情况信息,并保证所提供信息的真实和准确性。

4、提高业务素质、法律意识和监督检查能力的义务。

即:群监员必须不断的提高相应的业务知识,认真学习有关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知识,做到学法、懂法、守法、执法,依法监督。

5、及时报告危险情况的义务。

即:群监员对工作应当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敏锐的洞察力,无论是在检查生产设备、防护措施、工作环境时还是在现场作业及上下班途中,一旦发现异常现象或事故征兆及事故隐患,都有义务及时报告。

6、参加伤亡事故抢险的义务。

即:群监员工作在现场。

是安全生产的第一知情人。

一旦作业现场发生事故,有义务在第一时间参加伤亡事故的抢险救助工作,并应当按有关规定的要求,协助保护好事故现场,为企业下一步调查处理事故提供有力的证据,同时应将事故情况向矿调度室报告
群监员管理制度
为充分发挥群监员在安全生产中的监督检查作用,确保职工身心健康和人身安全,保证国家财产不受损失,根据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制度。

一、群监员下井前必须到检身室登记,并将自己的上岗牌放到所在单位的位置。

二、群监员上岗后,对所在工作场所的安全情况汇进行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处理。

三、在工作中如发现安全隐患,迅速向跟班领导或班组长汇报,并及时督促整改,升井后及时向安全科汇报。

四、群监员如有事请假,必须及时向安全科汇报并报出顶岗人员,杜绝空班漏检的现象发生。

五、群监员升井后,要及时到安全科认真填写隐患记录,并将自己的上岗牌放到待岗位置。

六、群监员每月上岗次数不得小于26次,汇报不得低于6次,连续3个月达不到要求的取消群监员资格。

七、群监员每月制止“三违”人,不低于1人次。

八、群监员每季提安全合理化建议不少于1条。

九、以上制度必须严格执行,否则取消群监员津贴。

群监员奖罚办法
为切实加强群众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大群众安全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对群监员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奖励办法
1、群监员每月上岗不少于26个班,汇报实质问题不少于6条,提安全合理化建议不少于1条。

2、群监员所在班组杜绝“三违”现象。

3、群监员本人无违章现象。

4、群监员在班组安全生产方面做出优异成绩。

5、根据上述条件,工会每年度评出群监员2名进行奖励。

二、处罚办法
1、群监员达不到规定的上岗班数和汇报次数,取消当月津贴,连续一季度达不到要求者,将取消群监员资格。

2、群监员所在班组出现“三违”人员1人次者,罚款50元,3人以上者罚款200元。

3、群监员本人出现“三违”者,每次罚款100元,扣除当月津贴。

群监员岗位职责
1、认真学习宣传党的安全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做到本人不违章、身边无“三违”。

2、积极协助队、组开好班前安全会和搞好每周的安全活动、每月的安全警示日活动,劝导身边职工牢固树立“自主保安”意识,自觉遵守“三大规程”。

3、严格按“三大规程”作业,遵章守纪,坚持原则,敢于同一切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作斗争。

4、坚持出满勤、干满点,坚持汇报制度,汇报率达100%。

5、坚持做到进班在前、出班在后,对所在作业地点要做到进班、班中和出班不少于三次安全检查。

6、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处理,处理不了的,及时向领导汇报。

遇到重大安全隐患或危及到生命财产时,应立即停止作业,撤退人员,尽快处理。

7、强化工程质量意识,切实把好所在工作面(岗位)的工程(作业)质量关,积极协助安监部门及各级生产管理人员,加强安全现场管理。

8、积极向矿井、所在队、组的质量标准化工作和安全管理献“金点子”,提出合理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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