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万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项目 - 甘肃省卫生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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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内障复明工程方案

白内障复明工程方案

白内障复明工程方案一、项目背景白内障是一种临床上常见的眼科疾病,是眼镜店常见的常见原因,早期会导致视力逐渐模糊,严重时甚至会引起失明。

全球范围内每年有数百万人接受白内障手术,但是由于手术成本高昂,很多贫困地区的患者无法接受到治疗,导致白内障患者大量视力受损,严重影响了他们的生活质量。

鉴于此,我们决定发起一项白内障复明工程,帮助贫困地区的患者获得手术治疗,解决他们的视力问题,提高生活质量。

本工程旨在通过筹集资金,向贫困地区提供免费手术,并提供术后康复服务,帮助患者重获清晰视力。

二、项目目标1. 资金筹集目标:通过募捐和资助,筹集足够的资金用于贫困地区的白内障手术和术后康复服务。

2. 手术服务目标:向贫困地区的白内障患者提供免费手术服务,解决他们的视力问题,让他们重获清晰视力。

3. 康复服务目标:为手术后的患者提供必要的康复和护理服务,确保手术效果持久稳定。

三、实施方案1. 资金筹集(1)募捐活动:组织募捐活动,向社会各界募集善款,资助白内障患者接受手术治疗。

(2)企业赞助:争取企业的赞助和捐款,为项目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

(3)政府支持:争取政府的支持和补助,为项目提供必要的扶持和帮助。

2. 手术服务(1)建立工作组:组建医疗团队,包括眼科医生、护士、麻醉师等,为患者提供手术服务。

(2)选址设点:在贫困地区设立手术点,为当地患者提供手术服务,方便患者就近接受治疗。

(3)手术安排:根据患者的情况,安排手术时间和手术方式,确保手术的顺利进行。

3. 康复服务(1)术后护理:为手术后的患者提供必要的护理和康复服务,确保手术效果持久稳定。

(2)康复指导:向患者和家属提供手术后的注意事项和康复指导,帮助他们更好地恢复视力。

(3)复诊服务:建立术后复诊制度,持续跟踪患者的康复情况,确保手术效果。

四、项目推进1. 宣传推广:通过各种宣传途径,向社会公众宣传项目的意义和目标,争取更多的支持和帮助。

2. 筹款活动:组织募捐活动、义卖活动等,为项目筹集足够的资金,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年10件为民实事实施方案的通知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年10件为民实事实施方案的通知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年10件为民实事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4.01.26•【字号】甘政办发〔2024〕10号•【施行日期】2024.01.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年10件为民实事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24〕10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甘肃矿区办事处,兰州新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关于中小学“强县中增学位建宿舍扩食堂”工程的实施方案》《关于支持1万名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及城镇新增就业30万人的实施方案》《关于改造建设100个乡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和300个村级互助幸福院的实施方案》《关于继续资助困难家庭子女普通高校入学的实施方案》《关于万名低保困难老年人白内障复明工程的实施方案》《关于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和建设残疾人日间照料服务省级示范中心项目的实施方案》《关于20万名城乡妇女“两癌”免费检查的实施方案》《关于建成投用景电二期提质增效工程的实施方案》《关于农村水利惠民工程的实施方案》《关于2024年度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程的实施方案》等10件为民实事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办好为民实事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以人民为中心的重要论述特别是“七有”重要指示精神的工作举措,是巩固深化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的具体体现。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压实工作责任,全力加快实施进度,有效提升为民实事推进实效。

要加强监督检查,坚持督帮结合提升质效,一件接着一件、一项接着一项办实办好为民实事,让人民群众获得感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4年1月26日。

白内障光明扶贫实施方案

白内障光明扶贫实施方案

白内障光明扶贫实施方案白内障是一种常见的眼部疾病,严重影响了患者的生活质量和劳动能力。

在我国,白内障患者数量庞大,尤其是一些贫困地区的患者,由于经济条件的限制,无法及时接受手术治疗,导致了许多不必要的失明病例。

因此,为了帮助这些患者尽快恢复光明,我们制定了白内障光明扶贫实施方案。

首先,我们将建立白内障光明扶贫基金,资助贫困地区的白内障患者进行手术治疗。

基金将主要来源于社会各界的捐赠和政府的资金支持,确保资金的来源充足和透明。

同时,我们将建立严格的申请资格审核机制,确保资金用于真正需要帮助的患者身上。

其次,我们将组织专业的医疗团队前往贫困地区,开展义诊和手术治疗工作。

医疗团队将由眼科专家、护士和志愿者组成,他们将免费为白内障患者进行术前检查、手术治疗和术后康复指导,确保每位患者都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

此外,我们还将加强对贫困地区的医疗机构的技术培训和设备支持。

通过定期的培训和技术指导,提升当地医疗人员的白内障手术技术水平,使他们能够更好地为当地患者提供眼科医疗服务。

同时,我们还将向这些医疗机构捐赠白内障手术所需的器械和药品,确保他们能够顺利开展手术治疗工作。

最后,我们将开展白内障防治宣传教育活动,提高贫困地区居民对白内障的认识和预防意识。

通过举办健康讲座、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让更多的人了解白内障的危害和治疗方法,鼓励他们及时就医,避免失明的发生。

总之,白内障光明扶贫实施方案旨在帮助贫困地区的白内障患者重获光明,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和劳动能力。

我们将充分发挥社会各界的力量,积极开展扶贫工作,为白内障患者带去健康和希望。

希望通过我们的努力,能够让更多的人受益,让更多的眼睛重见光明。

甘肃省卫生计生委、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甘肃省中医药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甘肃省卫生计生委、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甘肃省中医药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甘肃省卫生计生委、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甘肃省中医药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肃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原甘肃省卫生厅),甘肃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15.03.16•【字号】甘卫发﹝2015﹞100号•【施行日期】2015.03.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正文关于印发甘肃省中医药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甘卫发﹝2015﹞100号各市州卫生计生委(卫生局),财政局,委属各单位,兰州大学第一、二医院,甘肃中医学院附属医院:为加强和规范省级中医药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甘肃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甘财办﹝2014﹞22号)有关规定,省卫生计生委、省财政厅制定了《甘肃省中医药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甘肃省卫生计生委甘肃省财政厅2015年3月16日甘肃省中医药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动中医药事业发展,规范中医药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甘政发〔2010〕32号)和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甘肃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甘财办﹝2014﹞22号)等文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中医药发展专项资金是指由省政府设立,省级财政预算安排用于支持我省中医药事业发展的专项资金。

第三条中医药发展专项资金按项目进行管理,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遵循规范管理,严格审批,权责明确,科学论证,绩效优先,公平公开,强化监督的原则。

第四条专项资金的总体绩效目标是:通过专项资金的扶持,引导地方资金加大投入,进一步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培育名院、名科和名医,推动中医药医疗、保健、教育、文化、科研、产业等关键领域取得重点突破,推进中医药事业全面发展。

第二章部门职责第五条中医药发展专项资金由省卫生计生委、省中医药管理局和省财政厅共同管理。

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9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

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9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

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9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甘肃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19.10.12•【字号】甘卫基层函〔2019〕558号•【施行日期】2019.10.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关于做好2019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各市州、兰州新区卫生健康委、财政局,省妇幼保健院、省卫生健康委综合监督局、省疾控中心、省卫生健康宣传教育中心,各有关单位: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财政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做好2019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19〕52号)要求,现就做好我省2019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提高经费补助标准2019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为69元(包括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新划入原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各地要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医疗卫生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18〕218号,以下简称《方案》)要求,积极主动落实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严格按照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等4部门《关于印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5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9〕113号)等资金管理要求,确保项目经费按时足额到位,不得挤占、挪用项目经费。

在确保国家基础标准落实到位的前提下,市县可合理增加保障内容或提高保障标准,增支部分由市县承担,不得挤占国家和省级项目经费。

二、明确工作任务(一)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内容。

各地要按照2019年度中央转移地方专项转移支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整体绩效目标和省级绩效目标,依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继续实施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高血压和2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中医药健康管理、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卫生监督协管等12类项目。

帮助残疾人的感人先进事迹材料

帮助残疾人的感人先进事迹材料

帮助残疾人的感人先进事迹材料导读:我根据大家的需要整理了一份关于《帮助残疾人的感人先进事迹材料》的内容,具体内容:人无完人,金无赤足,残疾人和我们一样有很多的向往。

我们不能因为他们的残疾而其实他们,而是应该积极帮助他们,让他们活得更自信。

下面是我跟大家分享的帮助残疾人的事迹,欢迎大家来阅读学习~...人无完人,金无赤足,残疾人和我们一样有很多的向往。

我们不能因为他们的残疾而其实他们,而是应该积极帮助他们,让他们活得更自信。

下面是我跟大家分享的帮助残疾人的事迹,欢迎大家来阅读学习~帮助残疾人的感人事迹材料1——兰州市城关区政府扶残助残事迹材料近年来,城关区政府秉承"以人为本,残健和谐,共享发展,同圆梦想"理念,紧盯残疾人与健全人同步实现小康的目标,全力构建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将弘扬人道主义精神、发展残疾人事业作为建设"幸福中国梦"的应有之义,残疾人生存发展和社会参与状况切实明显提高,残疾朋友的幸福感明显增强。

城关区先后获得"全国残疾人工作百强区"、"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白内障无障碍区"、 "全国残疾人工作先进集体"、"阳光家园"全国示范区等一系列荣誉称号,发挥了"中心城区"应有的示范带动作用。

两个《意见》:体现政府助残主作用着眼"坚持率先科学发展,打造和谐幸福城关",以提高残疾人的幸福指数为目标,城关区政府相继出台《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从政策层面为残疾人事业发展提供强力支撑,促进了残疾人事业的蓬勃发展。

城关区将"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作为为民兴办的实事之一,按照"全国一流、全省率先"标准,投入资金1亿元,在寸土寸金的市中心,建成集残疾人就业托养服务中心、康复中心、就业服务中心、儿童康复特教中心、法律援助和心理咨询中心和图书馆等多位一体、面积达4500平方米的残疾人综合性服务中心,构筑了全区残疾朋友的"温馨家园"!三个"100%":集聚社会扶残正能量在全区24个街道成立了街道残联,选配街道残联理事长和残疾人工作专职委员,在148个社区和18个行政村成立了残疾人协会,配齐了残协专职委员,并全部纳入公益性岗位,实现了街道残联和社区残协组建率、残疾人专职委员选聘率、专职委员持证上岗集中培训率"三个 100%",做到了"三明三有三规范"(三明:残疾人基本状况明、残疾人基本需求明,残疾人基本服务明;三有:机构有牌子、办公有场所、岗位有人员;三规范:规章制度规范、台帐档案规范、专业服务规范);组建社区残协工作站,健全了肢残、盲、聋哑、智力和精神残疾人亲友五大专门协会,组织万名志愿者服务队伍,形成了残疾人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上下贯通,立体覆盖"的组织服务体系,真正实现城关区残疾人事业了"平等、参与、共享"的目标。

第十三届复明扶贫中国流动眼科手术车研讨会总结

第十三届复明扶贫中国流动眼科手术车研讨会总结

2010年9月 至2011年 8月手术总量 4,598 2,354 2,016 3,178 3,900 1,005 1,551 1,319 1,900 1,385 2,186 2,685 4,100 2,000 5,163 2,005 1,508 2,698 1,672 1,518 48,741
投入服务到 2011年 8月之总手术 数量 30,014 39,020 13,316 25,976 18,900 10,990 13,259 8,561 11,383 9,596 14,561 9,328 13,229 6,924 10,159 6,085 9,558 5,830 3,271 2,204 262,164
2
流动眼科手术车之主要 工作目标与任务

复明扶贫:用免费/低收费去提供复明手术 给偏远地区之贫困白内障患者 为基层眼科医护人员提供培训以加强地方眼 科之力量,提升眼科技术水平及服务质素

3
流动眼科手术车之主要 工作目标与任务

宣传防盲治盲工作及提供防盲信息与检 查去减少致盲眼疾。媒体报导白内障病 人生活苦况及复明后生活得到改善的典 型事例,广泛宣传眼科手术车《复明扶 贫》功能去引起强烈的社会回响 彰显政府对贫困白内障患者之关爱
39,890 21,390 14,541 12,814 10,622 36,806
39,890 21,390 14,541 12,814 10,622 36,806
21,390 14,541 12,814 10,622 36,806 14,541 12,814 10,622 36,806
21,390 14,541 12,814 10,622 36,806

成效
基本收費、減費及全免手術約佔百分率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百万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医疗救治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卫[2009]77号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百万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医疗救治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卫[2009]77号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百万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医疗救治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百万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医疗救治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卫〔2009〕77号)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局、残联,部属、省属医药院校附属医院及厅直有关单位:根据卫生部、中国残联《关于实施“百万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项目的通知》(卫医政发〔2009〕58号)精神,省卫生厅和省残联制定了《广东省百万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医疗救治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与省卫生厅医政处和省残联康复部联系。

二〇〇九年七月十四日(联系人:省卫生厅彭刚艺************;省残联郑启元************)广东省百万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医疗救治项目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提出的工作要求,卫生部、财政部、中国残联决定从2009年起实施百万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医疗救治项目,3年为百万贫困白内障患者实施复明手术。

根据卫生部、中国残联《关于实施“百万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项目的通知》(卫医政发〔2009〕58号)精神,我省制定实施方案如下:一、基本情况(一)根据2006年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统计,我省视力残疾人数为75.3万人,而其中大约三分之一是白内障人群。

按照WHO的研究报告,发展中国家,每1000人有1例新生白内障盲人,据此推算,我省每年新生白内障近10万人。

(二)我省粤东、西、北等农村地区,因为经济条件影响,白内障患者常常不能及时得到手术医治;这些地区县医院的眼科发展也与群众的期望有较大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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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百万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
项目甘肃省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卫生局、残联,甘肃矿区,省属各医院,兰州大学第一、第二医院:
根据卫生部、财政部、中国残联《关于实施“百万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项目的通知》(卫医政发〔2009〕58号)和财政部、卫生部《关于下达2009年重大公共卫生项目补助资金的通知》(财社〔2009〕39号),落实《全国防盲治盲规划(2006-2010年)》工作任务,提高我省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手术率,解决因白内障致盲的问题,减轻患者就医负担,根据甘肃省实际, 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项目目标
根据国家规划方案,在2009年至2011年3年时间内,利用中央财政专项补助经费,对全省近2万例贫困白内障患者进行复明手术,使符合手术条件的贫困白内障患者能得到及时的手术治疗。

二、实施原则
(一)中央指导,地方实施,部门配合。

卫生部、财政部、中国残联负责项目规划、指导,安排中央补助经费;省卫生厅、省财政厅、省残联负责制定甘肃省实施方案,确定省级技术指导医院和专家组。

市(州)、县(区)卫生、残联
负责项目的实施。

各部门按照责任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确保项目按计划、科学规范进行,确保质量。

(二)统筹规划,整体安排,突出重点。

本项目与正在实施的《2008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卫生专项资金甘肃省儿童先天性疾病和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救治项目》、以及全省日常防盲治盲工作进行有机结合,根据全省医疗资源分布和眼科医疗技术力量及目标人群医疗服务需求,结合当地经济状况,统筹规划,合理安排,整合资源。

并充分作好项目与新农合政策报销政策的衔接,使目标人群更大程度受益,切实提高项目实施效果和效益。

(三)以点带面,稳步推进,整体提高。

依托现有资源,充分发挥省、市骨干医疗机构的示范和带动作用,健全县级医疗保健机构眼保健网络,加强防盲治盲队伍建设,完善防盲治盲工作体系,提高基层眼保健服务能力,促进防盲治盲规划任务的落实。

三、具体内容
(一)项目内容
2009-2011年对全省白内障患者进行筛查,并为约2万例贫困白内障患者进行复明手术,对手术费用给予补助。

2009年对5000例贫困白内障患者进行手术。

(二)数量分配
省卫生厅、省财政厅、省残联根据全省人口数量、白内
障患者分布情况、防盲治盲工作基础、“中西部地区儿童先天性疾病和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救治项目”执行情况、眼科手术技术力量,分配2009年度项目手术数量(见附表),并下达补助资金。

2010年和2011年根据2009年的普查筛查情况和2009年度项目执行情况进行调整。

2009年度“百万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项目复明手术任务量不包括《2009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卫生专项资金甘肃省儿童先天性疾病和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救治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分配的复明手术任务量。

(三)执行时间
2009年至2011年。

2009年度项目任务于当年经费下达一年内完成。

四、组织实施保证
(一)工作机构。

省卫生厅、省残联建立与卫生部、中国残联的工作联系制度,定期或不定期汇报项目实施情况,研究、商讨项目执行工作中出现的情况,及时解决问题,确保各项工作要求有效落实。

成立甘肃省实施“百万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项目领导小组,负责全省的项目组织、协调与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项目办公室设在省卫生厅,委托兰大一院负责项目组织和实施的具体事务。

省残联康复处负责残联工作任务的落实。

甘肃省实施“百万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项目领导小
组成员为:
组长:刘维忠省卫生厅厅长
姚振华省残联理事长
副组长:常继乐省卫生厅副厅长
余勤兰大一院副院长
成员:滕贵明省卫生厅医政处处长
曾占奎省残联康复处处长
王建民兰大一院医务部部长项目办主任:滕贵明省卫生厅医政处处长
曾占奎省残联康复处处长
王建民兰大一院医务部部长成员: 徐黎省卫生厅医政处主任科员
郭登威省残联康复处
田蔓男兰大一院眼科主任
甘肃省实施“百万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
项目技术专家组成员为:
组长:田蔓男兰大一院眼科主任
副组长:张文芳兰大二院眼科主任
马建军省人民医院眼科主任
王登廷甘肃康复中心眼科主任
成员:薛尚才省二院眼科主任
李军兰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眼科主任
吴葆华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眼科主任
雷小龙天水市第一人民医院眼科主任
李安国白银市第一人民医院眼科主任
刘银环嘉峪关市人民医院眼科主任
刘永祥金昌市人民医院眼科主任
高顺义酒泉市人民医院五官科主任
王安民张掖市人民医院眼科主任
许孝洲武威市人民医院眼科主任
刘鹏平凉市人民医院眼科主任
刘学仁庆阳市人民医院眼科主任
乔云洲陇南市人民医院眼科主任
祁明江定西市人民医院眼科主任
李自祥临夏州人民医院五官科主
甘肃省人民医院,兰大一院、兰大二院,甘肃康复中心医院,兰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张掖市人民医院,天水市第一人民医院,酒泉市人民医院,平凉市人民医院,甘肃省第二人民院,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为甘肃省实施“百万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项目医疗技术基地。

各市州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地项目医疗技术指导基地。

(二)职责分工。

省卫生厅、省财政厅、省残联负责制定全省实施方案,下达补助资金,并组织实施。

省卫生厅负责确定省级技术指导医院、专家组的协调;兰大一院负责项目日常管理工作和手术技术力量调度。

省残联负责全省贫困白内障患者筛查和患者输送,确保工作任务按期完成。

项目手术医疗机构在当地卫生局的统一领导下落实项目任务。

省卫生厅、省残联与卫生部、中国残联签订项目任务书。

省卫生厅将项目实施情况进行通报,确保项目按要求进行。

(三)患者筛查。

根据项目要求,结合全省防盲治盲工作规划,及时发现贫困的白内障患者。

由残联系统牵头、卫生系统配合,组织开展贫困白内障患者筛查,掌握本地区白内障发病和分布情况。

要充分发挥残疾人机构的组织协调作
用,及时将可以或已确诊的白内障患者送定点医院接受进一步筛查,凡符合手术条件的患者,定点医院要及时登记,安排手术。

(四)手术实施。

按照合理布局、利于管理、保证质量和安全、方便患者的原则,由省卫生厅和市(州)卫生局根据医疗机构技术力量,确定实施白内障复明手术的医疗机构。

优先选择具备能开展白内障复明手术条件的县医院,以减轻患者的经济负担。

省卫生厅组派眼科专家组到技术力量薄弱的地区进行技术指导,以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不具备手术条件的县域的患者,由市、州卫生行政部门在本辖区内统筹协调,如需要跨辖区手术者,报省卫生厅协调安排,但原则上要就地就近。

定点医院要积极参与贫困白内障患者的筛查工作,组织优秀的眼科医、护、技人员,合理安排患者筛查、诊断和治疗,确保医疗质量,切实减轻患者的经济负担。

(五)信息报送。

定点医院要将实施复明手术的患者信息及时录入卫生部“白内障复明手术信息报告系统”,在实施手术后第4天上报至项目办公室和卫生部。

要完善患者的病案资料登记管理制度,妥善保存患者病案资料和相关证明。

省卫生厅、兰大一院对定点医院信息上报情况进行督促、规范和指导,通过“白内障复明手术信息报告系统”掌握全省手术实施情况和项目进展情况。

五、经费保障与管理
项目实施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地方共同承担。

2009年中央财政为每例患者补助手术费用800元。

按照《中央补助地方公共卫生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中央补助资金全部用于患者的手术补助,不得做其他用途。

为了加快项目进度,省上将实施任务与资金同时下达,各医疗机构要加强经费使用和管理,省卫生厅、省财政厅定期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考评。

手术费采取定额包干制,完成任务全部用于对医疗机构的补助。

下达任务未完成的市州,由省项目办在全省范围内调剂。

六、监督管理
(一)省卫生厅、省残联负责项目实施和管理,对全省项目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并及时征求患者和群众的意见,并接受社会监督。

项目办负责省级专家组对定点医院项目执行情况的指导和管理,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改进。

对于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要追究医疗机构责任人和当地卫生局领导的责任。

(二)各项目执行医疗机构要认真分析、总结项目执行情况,并按季度报送工作进展和任务完成情况,由省卫生厅和省残联汇总分析。

附表:1、2009年度“百万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项目
手术任务及经费分解表
2、2009年度“百万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项目手术经费补助名册表
3、“百万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项目执行进度表
二〇〇九年七月六日
附件1
2009年度“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项目手术数量分配表
附件3:
“百万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项目
执行进度表
市(州)卫生局(盖章)
项目执行时间段:年第季度
填表人:填表时间:联系电话:
注:1、本表按季度统计和上报。

2、请于每年4月1日、7月1日、10月1日、次年1月1日前报送本表和上一季度项目执行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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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2009年度“百万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项目
手术经费补助名册表
注:1、各定点医院认真填写此表。

2、该项目手术患者只享受一次补助,不得重复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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