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最低生活保障信息系统政策配置
全国最低生活保障信息系统

全国最低生活保障信息系统1. 引言全国最低生活保障信息系统是为了解决我国低保制度实施中存在的问题而设计和建立的。
本文将详细介绍全国最低生活保障信息系统的背景、目标、功能和实施方案。
2. 背景近年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迅速,但也存在着社会差距扩大和贫富分化问题。
针对低收入人群的生活保障成为社会稳定和和谐发展的重要任务。
然而,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着信息不对称、管理繁琐等问题,迫切需要建立一个全国最低生活保障信息系统来提高工作效率和保障政策的公平性。
3. 目标全国最低生活保障信息系统的目标是建立一个统一的信息平台,实现对全国范围内低收入人群的信息收集、管理和分析,从而提高政策制定和资源调配的准确性和效率。
同时,通过系统的建立,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促进社会公平和经济发展。
4. 功能4.1 信息采集和管理全国最低生活保障信息系统将建立一个统一的信息采集和管理平台,通过与社会保障、人口管理等部门的信息系统对接,实现低收入人群的基本信息、收入情况、家庭状况等数据的采集和管理。
4.2 政策制定和资源调配通过全国最低生活保障信息系统,政府可以及时了解低收入人群的分布情况和需求,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差别化的政策制定和资源调配。
例如,在经济发达地区,可以适当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以更好地保障低收入人群的基本生活需要。
4.3 监督和评估全国最低生活保障信息系统也具备监督和评估的功能。
通过系统对低收入人群的资金使用、政策执行情况等进行监控和评估,可以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纠正和改进。
5. 实施方案5.1 技术建设在技术上,全国最低生活保障信息系统将采用先进的信息技术和网络通信技术,保证系统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同时,也需要与各相关部门的信息系统进行对接和集成,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5.2 数据安全由于系统将涉及到大量的个人隐私数据,数据安全是系统建设的重要环节。
系统需要采用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数据在传输和存储过程中的安全性和私密性。
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情况汇报

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情况汇报一、前言当前,我国经济增长持续稳定,民生改善逐渐显现,然而,仍有一部分人群因残疾、失能、失业等原因,无法满足基本生活需求。
为更好地保障这部分弱势群体的基本生存权,我国积极推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为他们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
作为我国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主要负责人,我特就今年以来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情况做一次汇报。
二、基本情况截至目前,我国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已经覆盖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别建立起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并出台了相应的实施办法和政策措施,确保最低生活保障政策的顺利实施。
根据最新统计数据,截至目前,全国已有约3000万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覆盖率达到80%以上。
各地政府在资金投入、政策制定、信息公开等方面也逐渐形成了具体的实施体系,为最低生活保障政策的制度化、规范化提供了有力支撑。
三、政策落实情况1、资金保障今年以来,我国各级政府对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的投入力度明显增加,针对特困人员、失能人员等弱势群体的生活保障待遇得到了更好的保障。
各地政府还不断加大对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核查力度,确保资金到位、待遇发放及时,让符合条件的人群都能享受到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2、政策完善为更好地保障特困人员的基本生活权,各地政府不断完善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如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扩大覆盖范围、切实减轻特困人员生活压力。
同时,各地政府还加大对最低生活保障政策的宣传力度,让更多的特困人群了解到政策,并及时享受到政策的保障。
四、工作亮点1、政策宣传力度加大今年以来,各地政府加大了最低生活保障政策的宣传力度,通过举办座谈会、发放宣传资料、开展宣传活动等形式,进一步提高了政策的知晓率。
通过这些宣传活动,弱势群体及时了解到最低生活保障政策的范围、标准等具体内容,确保更多的特困人员能够享受到政策的实际保障。
2、资金投入增加为更好地保障特困人员的基本生活权,各地政府今年以来将更多的资金用于最低生活保障工作。
与此同时,各地政府也加大了对资金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规范,让更多的资金实实在在地用于特困人员的生活保障,有效提高了特困人员的生活保障水平。
全国低保信息录入操作说明

全国低保信息系统数据录入操作说明桂阳县社会救助局(2011年8月1日)各乡镇民政办、城关各社区、县属企事业各主管部门:现将全国低保信息系统数据录入路径发给大家,供养参考:一、调整电脑分辨率(有两种方法):1、在电脑桌面上点击右健-单击属性-选择设置-更改分辨率(1024×768)应用(确定、刷新)—进入系统管理。
2、开始—设置—控制面板—标准设置—更改分辨率(1024×768)应用(确定、刷新)—进入系统管理。
二、进入系统打开网站:http://222.240.178.36:6888/collect/---输入用户名---密码---登录(用户名及密码与史湘兰联系,电话135********)。
密码修改:进入系统后,在右上角有个扳手和起子组成的图标,单击它-然后在上角出现个设置密码项-单击-提示请输入旧密码-输入新密码-确认新密码三、新申请登记点击(新增家庭信息)---地区---主要致贫原因---户主姓名—身份证号码---户月救助金额---审批时间---保障起始年月---开户银行---开户名称---银行账号---(邮编)---居住地址---申请原因---保存(确定)出现修改(改家庭成员基本信息)页面---人员基本信息---姓名---民族---婚姻状况---政治面貌---就业状况---文化程度---是否三无---学业状况---健康状况---特定救助对象---劳动能力---户籍地址---(新增收入类型---点击月收入金额)---保存并关闭---确定(注意:项目前有红米点的是必填项)。
四、有家庭成员的必须填录:点击“新增家庭成员信息基本信息”页面---人员基本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码---民族---与户主关系---婚姻状况---政治面貌---户籍类别---就业状况---文化程度---学业状况---健康状况---(若是残疾人的话须填入:残疾类别---残疾等级---或重病人的话须填录:重病病种)---特定救助对象---劳动能力---户籍地址------(新增收入类型---点击月收入金额)---(以下内容有的话应填上,没有的或不明确的可以不填:家庭房产信息---家庭财产信息---赡扶抚养义务人员信息---申请证明材料)---保存并关闭---点击“填写审批信息”。
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旨在为城市居民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帮助他们摆脱贫困生活,实现基本生活水平的保障。
首先,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一项社会保障政策,以财政部门的经济支持为基础,目的是保障城市居民的最低生活水平。
根据不同地区、不同家庭的实际情况,对符合条件的家庭进行临时救助或定期资助,确保居民基本温饱。
这一制度的实施,不仅能够有效帮助贫困群体渡过困难时期,还能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的出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其次,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具有普及性和包容性。
制度的实施对象包括失业人员、低收入家庭、残疾人、特困人员等处境困难的群体,无论是工人、农民工、城市居民还是流动人员,都可以享受到相应的补贴和保障。
而且,制度还提供了多种形式的资助方式,包括直接给予生活补助金、提供紧急救助物资、租房补贴、医疗救助等,满足了不同家庭的实际需求。
再次,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一项有力的扶贫举措。
城市中的贫困群体往往由于失业、疾病、意外事故等原因陷入困境,无法满足基本的温饱需求,这不仅影响个人和家庭的发展,也会给社会带来不利影响。
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实施,可以为贫困群体提供最基本的救助和帮助,减少贫困家庭的数量,促进他们重返社会、重获尊严。
最后,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还发挥了社会调控和积极引导的作用。
通过对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认定和资助标准的制定,促使居民积极参与劳动,提高就业和收入水平,摆脱贫困,为社会经济的发展做出贡献。
同时,制度也加强了对社会资金的调配和使用,确保了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避免了资源浪费和滥用。
综上所述,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中重要的一环,旨在保障城市居民的最低生活水平,帮助他们摆脱贫困,实现基本生活水平的保障。
这一制度的普适性、包容性以及扶贫、社会调控的作用,为社会稳定和谐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同时,我们也要认识到,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只是一项社会保障政策的一部分,只有在有效的政策衔接和实施中,才能够真正实现保障城市居民基本生活需求的目标。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以下简称最低保)是中国政府为解决农村贫困问题而实施的一项重要政策。
该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农村最低生活水平,帮助农村贫困人口摆脱贫困。
一、最低保制度的背景和意义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村贫困问题一直是广大农民面临的严重问题。
相对于城市居民,农村居民的收入水平普遍较低,生活水平也相对较差。
因此,保障农村贫困人口的基本生活需求,是实现社会公平和促进社会稳定的重要举措。
最低保制度的实施可以有效保护农村贫困人口的基本生活权益。
通过提供一定的经济补助,最低保制度可以帮助贫困人口解决基本生活问题,缓解他们的贫困状态,增加他们的生活保障。
二、最低保制度的实施情况和政策措施(一)最低保政策的实施情况最低保政策在中国的农村地区得到了广泛的实施。
根据国家统计数据,截至2021年,全国范围内有超过2200万户农村家庭享受到了最低保的政策待遇。
最低保政策对于贫困人口的资格认定和补助标准都进行了明确规定。
根据不同地区和家庭的实际情况,最低保补助标准有所差异。
通常来说,最低保的补助标准包括人均月收入、家庭人口数、基本生活费等因素。
(二)最低保政策的主要政策措施1. 贫困人口的认定:政府机关会对农村贫困人口进行认定,主要考虑家庭收入状况、家庭生活困难程度等指标。
2. 经济补助:政府会根据家庭的实际贫困程度,提供一定的经济补助,用于满足贫困人口基本的生活需求。
3. 就业帮扶:政府会加大对农村贫困人口的就业帮扶力度,通过培训和就业创业指导等方式,帮助贫困人口增加收入来源。
4. 医疗保障:政府在最低保政策中也对农村贫困人口的医疗费用进行了保障,确保他们能够享受到基本的医疗服务。
5. 教育资助:最低保政策还包括对农村贫困人口子女的义务教育资助,确保他们能够正常接受教育。
三、最低保制度的效果和问题(一)最低保制度的效果最低保制度的实施对于改善农村贫困人口的生活条件和促进社会稳定起到了积极作用。
通过提供经济补助、医疗保障和教育资助等多种措施,最低保政策帮助贫困人口解决了基本生活问题,提高了他们的生活水平和幸福感。
我国社会保障政策体系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我国社会保障政策体系主要包括哪些内容【社会保障政策】(1)社会性。
社会性是指社会保障是国家在全社会范围内普遍实施的⼀种社会制度,享受社会保障是社会成员的基本权利。
⾸先,社会保障是在全社会范围内统⼀实施的社会经济制度,其对象是全体社会成员,是⾯向全体公民的普遍实施的制度,包括丧失劳动能⼒,不具备和未形成劳动能⼒的社会成员。
这⼀特征在《贝弗⾥奇报告——社会保险和相关服务》中得到充分体现,“该计划(社会保障计划)覆盖所有的公民并且没有收⼊上限的规定”。
社会保障是⼀种公共计划,其实施主体是⾏政部门,对于社会成员来说,不论其是何种⾝份,只要符合享受社会保障的条件,就应当得到基本的⽣存物质保障。
其次,社会保障资⾦的来源与使⽤具有社会性,即从社会范围内筹集并安排使⽤社会保障基⾦。
再次,社会保障⽬标的社会性。
国家是社会保障的⾏为与实施主体,其⽬标是促进社会关系的和谐、稳定,体现了社会保障⽬标的社会性。
(2)公平性。
在社会保障中,公平原则要求通过社会保障对市场初次分配的适当调节,缩⼩社会成员之间在收⼊分配上的过⼤差距,使收⼊分配结果为社会成员普遍接受。
在市场经济下,以价格为导向的市场分配结果往往存在社会意义上的不公平。
从劳动收⼊看,由于劳动能⼒、受教育程度、就业机会等差异,会引起⼈们在劳动收⼊上的差别。
那些劳动能⼒差、⽂化⽔平低、缺乏就业机会以及从事低薪职业的社会成员只能得到较少收⼈,甚⾄⽆法满⾜基本⽣活的需要。
从财产收⼈看,⼈们占有财产的不同导致来源于资本的收⼊出现差异,多产者与⽆产者收⼊差距悬殊,⽽且这种因财产引起的收⼈差距还会形成代际继承,从⽽出现社会伦理道德⾓度的收⼊分配不公。
由于追求效率的市场不能带来公平,社会保障制度的⽬标⾸先强调的是社会公平,在制度设计与实施中要求将社会公平放在⾸位。
(3)互济性。
社会保障政策作为社会政策的重要组成,社会保障政策的设计初衷就是利⽤保险的“⼤数法则”,通过向社会筹集资⾦、国家利⽤财政“托底”的⽅式来保障遇到⽣活困难的⼈。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加强最低生活保障信息系统应用工作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加强最低生活保障信息系统应用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政厅•【公布日期】2017.07.20•【字号】•【施行日期】2017.07.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最低生活保障正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加强最低生活保障信息系统应用工作的通知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地(州、市)民政局:为加快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化,提高城乡低保、医疗救助等信息化管理水平,现就进一步做好最低生活保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低保系统)应用工作通知如下:一、高度重视系统应用低保系统运行以来,各地积极部署推广应用工作,采取有力措施,基本实现了低保系统上下贯通使用、数据及时更新、定期汇总统计、运行平稳流畅的目标,有效提高了自治区社会救助信息化和规范管理化水平。
目前,自治区低保系统数据先后多次与相关部门开展数据比对,成为社会救助政策制定、资金测算、绩效评价、审计督查的重要依据。
但是与国家民政部、自治区党委和人民政府的有关要求和困难群众的求助需求相比,还存在着较大的差距,主要表现在:部分地区重视度不够高,系统应用不统一,系统数与实际数不一致,数据没有集中管理,且质量不高更新不及时等问题。
总体看,尽管已经取得积极成效,但在促进社会救助事业发展,服务困难群众等方面的作用发挥的不够充分,亟需进一步深化应用,提升服务。
二、系统应用重点任务(一)拓展业务应用按照民政部统一部署,低保系统对特困供养救助和临时救助业务作出调整,修正完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特困供养机构管理业务子系统,以及城市低保中的“三无”人员数据整体迁移至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系统的功能。
同时,临时救助业务系统也完成运行。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和临时救助业务子系统2017年6月已正式开放使用,各地要在实现城乡低保业务系统全面应用基础上,及时部署数据采集录入工作。
确保到2017年底前,实现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和临时救助业务通过系统生成资金发放和数据统计相关表单,实现数据汇总全面集中、按月及时更新。
民政部关于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系统建设的指导意见

民政部关于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系统建设的指导意见⽂号:民发[2014]83号颁布⽇期:2014-04-09执⾏⽇期:2014-04-09时效性:现⾏有效效⼒级别:部门规章各省、⾃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民政局,新疆⽣产建设兵团民政局:为加快推动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系统(以下简称核对信息系统)建设,促进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提⾼核对⼯作的效率和质量,全⾯提升社会救助管理和服务⽔平,现提出如下意见。
⼀、充分认识加快推动核对信息系统建设的重要意义加快推动核对信息系统建设是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提升社会救助管理服务⽔平的重⼤举措。
伴随我国城镇化步伐加快,就业渠道、收⼊来源不断拓宽,家庭财产构成⽇趋复杂,对准确认定社会救助对象提出了更⾼要求。
建⽴跨部门、多层次的核对信息平台,横向与涉及个⼈经济状况信息的部门实现数据共享,纵向形成各级核对机构的业务联动,实现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的业务协同,已成为社会救助事业发展的必然要求。
《社会救助暂⾏办法》明确规定“县级以上⼈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建⽴申请和已获得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平台,为审核认定社会救助对象提供依据”。
通过核对信息系统开展居民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是全⾯建⽴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的重要内容,是落实《社会救助暂⾏办法》要求、提⾼对象认定准确性、促进公平公正的重要⼿段,是创新社会救助管理⽅式的重要举措。
各地要把开展核对信息系统建设作为织密筑牢民⽣安全⽹的⼀项重要基础性⼯作来抓,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履⾏职责,进⼀步加⼤⼯作⼒度,加快建设步伐。
⼆、总体要求(⼀)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届三中全会精神,以邓⼩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依据《社会救助暂⾏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国务院关于进⼀步加强和改进最低⽣活保障⼯作的意见》(国发〔2012〕45号)、《“⼗⼆五”国家政务信息化⼯程建设规划》(发改⾼技〔2012〕1202号)和《民政信息化中长期规划纲要(2009-2020)》(民发〔2009〕121号),⼤⼒推进核对信息系统的研究开发和推⼴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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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最低生活保障信息系统一期工程应用系统用户使用手册(政策配置)民政部全国最低生活保障信息系统项目办公室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二年九月目录1编写目的 (1)2系统登录 (1)3救助政策配置 (2)3.1基本功能按钮 (2)3.2两种模式 (3)3.2.1普通模式 (3)3.2.2高级模式 (4)3.2.3救助政策的公式要求 (5)3.3城市低保政策配置 (7)3.3.1差额救助政策 (7)3.3.2基本要素可以设置的分类施保政策 (7)3.3.3基本要素无法设置的分类施保政策 (11)3.3.4收入超过低保标准,但给予救助的重病(重残等)人员 (13)3.3.5按人员分类(A类、B类等)给予基本低保救助金 (14)3.4农村低保政策配置 (15)3.4.1差额救助政策 (15)3.4.2分档救助 (22)3.5农村五保政策配置 (23)3.5.1全额救助 (23)3.5.2差额救助 (23)3.6城市医疗政策配置(住院医后) (24)3.6.1只有封顶线的限制 (24)3.6.2不同救助对象、不同的封顶线限制 (25)3.6.3按照花费分段分比例救助,并且有封顶线限制 (26)3.6.4有年封顶线限制,又有次封顶线限制 (27)3.6.5无法通过已有要素判断人员类别的情况 (28)3.6.6患大病的其他困难对象 (29)3.7医疗政策配置中的替换说明 (29)1编写目的因各地救助政策的差异性及复杂性,并且在“全国最低生活保障信息系统”(简称“全国低保系统”)中必须通过有一定格式要求的逻辑语言进行政策配置,所以基层管理人员在政策配置操作上存在一定的难度。
为了相关管理人员能掌握系统政策配置功能的操作,可以根据本地实际业务情况进行政策配置,本手册将通过举例的方式进行业务配置操作上的详细说明。
本手册适用民政部、各省、各地市民政局、各区(县)民政部门的系统管理人员及业务主管人员。
本手册的内容只包含全国低保系统工作平台中“业务配置”功能模块的各业务“救助政策配置”功能。
2系统登录打开浏览器,在地址栏输入访问地址,进入系统登录页面,如下图:图2.1-1系统登录页面输入用户名、密码和验证码,单击登录,进入全国低保系统工作台操作页面。
注意:1)各省、地市低保应用系统登录地址不同,请与各地社会救助部门或信息中心联系;2)推荐使用IE6或IE8浏览器;3)宽屏显示器分辨率推荐使用1280*800、1440*900,普屏显示器分辨率推荐使用1024*768;4)页面显示效果与显示器屏幕大小及分辨率有关,为达到最佳显示效果,建议根据显示器具体情况适当调整。
图2.1-2登录后的系统工作台页面3救助政策配置单击,操作页面如下图:图 3.1-1业务配置操作页面3.1基本功能按钮在救助政策中有以下操作,在这里统一进行功能说明。
:新增后,该项未启用,则在业务办理中不起作用;:可对相关业务信息进行修改;:只能对状态为未启用、注销的进行删除操作;:停用后,相关业务即不可使用;:冻结后,相关业务即不可使用。
但可再次恢复使用;:可对冻结的项进行恢复操作,恢复后,相关业务又可开始使用。
3.2两种模式救助政策配置,各地区根据自身情况,来配置自动计算救助金的政策公式,包括基本的差额救助政策及分类施保政策。
系统针对每个业务提供了配置的基本模板,以供参考。
初始进入救助政策配置时,基本的政策配置系统已初始化。
如有本地区设置与初始化的不同或有更多的政策需求,可根据需求进行新增等。
以“城市低保”为例,在左侧业务配置树中右键单击城市低保,再单击右侧菜单中的救助政策配置,如下图:图 3.2-1救助政策配置操作页面注意:1)上图中的救助政策仅供参考,可能会与初始化的救助政策不一致,具体详见系统。
2)需要配置救助政策的救助业务,其右键菜单中“救助政策配置”项才可点击。
救助政策的编辑,系统提供两种模式,普通模式和高级模式,下面详细说明。
3.2.1普通模式普通模式,只需配置人员通过选择条件、设定值等操作即可完成救助政策的配置。
更复杂的需要通过高级模式来进行配置。
注意:1)只针对城市低保、农村低保两个业务,且“规则类型”选择为扩展规则、普通规则的政策适用,其他情况下不支持普通模式的使用;2)使用普通模式配置,只适合通过“家庭分类救助类别”或“人员分类救助类别”两个属性字段对家庭或人员进行救助时适用。
如要根据其他属性字段(如重病、重残等)判断时,只能通过高级模式进行配置。
下面详细描述下如何使用普通模式进行政策配置。
单击按钮,弹出新增救助政策窗口,单击,如下图(以城市低保为例):图 3.2-2新增救助政策页面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好该政策的基本信息,然后选择“家庭分类救助类别”或“人员分类救助类别”,设定分类救助标准的计算方式,系统会根据选择的条件及救助金的计算关系,自动生成中文公式。
单击保存按钮,新增救助政策保存成功。
新增的政策要启用后才可使用。
注意:1)计算方式选择“个人”,则普通模式中会显示为“人员分类救助类别”;计算方式选择“家庭”,则普通模式中会显示为“家庭分类救助类别”;2)“人员分类救助类别”、“家庭分类救助类别”的码表值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扩展。
3.2.2高级模式高级模式,要求配置人员使用“如果…,那么…”的逻辑语言,来完成救助政策的制定。
同时,系统还提供了各个业务政策的基础模板,可直接使用,也可引用后再做修改。
单击按钮,弹出新增救助政策窗口,默认显示高级模式编辑窗口。
如下图:单击,显示救助政策模板界面,可直接选择使用救助政策。
图 3.2-4救助政策模板页面3.2.3救助政策的公式要求救助政策的公式格式要求如下:公式编辑中的使用说明如下:救助政策的其他内容说明如下:3、城市低保:只需配一个“个人、基本规则、并存原则”的差额救助政策,以及多个“个下面就对城市低保、农村低保、农村五保及城市医疗救助的实际救助政策分别进行举例讲解。
3.3城市低保政策配置对于城市低保的基本救助政策(也可称差额救助政策)系统已默认,如满足本区县的需求,无需修改。
下面将针对各种分类施保政策进行详细举例说明。
输入救助政策名称、“关系类型”选择就高原则、“计算方式”选择个人或家庭、“规则类型”选择扩展规则。
注意:下面城市低保政策配置例子中,均假定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300元/月,家庭人均收入为100元/月。
3.3.1差额救助政策系统已定义好的差额救助政策,政策公式配置如下:3.3.2基本要素可以设置的分类施保政策基本要素可以设置的政策指的是,可以人员或家庭的基本信息进行判断,然后给予该类人员或家庭分类救助金。
如:年龄、健康状况、残疾等级、学业状况、是否三无等。
3.3.2.1老年人举例一:“7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分类施保救助金是在低保标准基础上上浮30%。
分类施保政策公式配置如下:举例二:“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老人,分类施保救助金是固定金额50元。
分类施保政策公式配置如下:举例三:“60~70周岁”老人,分类施保救助金是固定金额50元;“71~80周岁”老人,分类施保救助金是固定金额80元;“81周岁及以上”老人,分类施保救助金是固定金额100元;分类施保政策公式配置如下:3.3.2.2重度残疾人员重度残疾人员,每个省定义的范围不一样,大致分为下面两种:第一类:残疾等级为一级、或二级的残疾人员即为重残人员,无残疾类别的限定;第二类:除要求残疾等级为一级、或二级外,还有残疾类别的限定(如精神残疾、肢体残疾、视力残疾等)。
下面针对这两种情况分别举例说明。
举例一:第一类重度残疾人员,分类施保救助金是固定金额15元。
分类施保政策公式配置如下:举例二:第二类重度残疾人员,分类施保救助金是在差额救助金的基础上上浮30%。
分类施保政策公式配置如下:举例三:第二类重度残疾人员,120%全额救助。
分类施保政策公式配置如下:收入)+300×0.2(增发20%)3.3.2.3一般残疾举例一:三级残疾、四级残疾为一般残疾,提标10%。
分类施保政策公式配置如下:举例二:三级残疾、四级残疾为一般残疾,并且听力残疾、言语残疾的一二级残疾也为一般残疾,提标10%。
分类施保政策公式配置如下:3.3.2.4重病人员重病人员,每个省定义的也有所差别,大致分为下面两种:第一类:只要该人员是重病,即被视为重病人员,无重病病种的限定;第二类:除要求该人员是重病,还有重病病种的限定(如白血病、肿瘤等)。
下面针对这两种情况分别举例说明。
举例一:第一类重病人员,分类施保救助金是固定金额50元。
分类施保政策公式配置如下:举例二:第二类重病人员,分类施保救助金是固定金额50元。
在做这个配置政策之前,需要对“重病病种”这个码表的值进行设定,通过“系统管理—>码表管理”中的“扩展码表值”进行设定。
最终设定的选项值为:白血病、肿瘤等规定的重病病种,外加“其他病种”。
则公式理解如下:当该人员重病,并且“重病病种”是规定的任意病种,即没有选择“其他病种”,则给予该人员的分类施保救助金为50元。
分类施保政策公式配置如下:3.3.2.5三无人员举例一:三无人员,分类施保救助金是在低保标准基础上上浮50%。
分类施保政策公式配置如下:3.3.2.6在读学生举例一:在读大学生,分类施保救助金是在低保标准基础上上浮20%。
分类施保政策公式配置如下:举例二:在读高中生,分类施保救助金是固定金额50元。
分类施保政策公式配置如下:3.3.2.7少数民族举例一:少数民族人员,分类施保救助金是固定金额50元。
分类施保政策公式配置如下:3.3.3基本要素无法设置的分类施保政策基本要素无法设置的政策指的是,无法通过人员或家庭的基本信息进行判断,继而给予该类人员或家庭分类救助金。
如:单亲家庭、独生子女、长期卧床病人等情况。
为了解决这样的情况,在系统中提供了“家庭分类救助类别”、“人员分类救助类别”两个字段。
在“系统管理—>码表管理”中对“家庭分类救助类别”的码表值扩展出“单亲家庭”并启用;对“人员分类救助类别”的码表值扩展出“独生子女”、“长期卧床病人”等并启用。
具体针对这类情况的政策配下面详细说明。
3.3.3.1单亲家庭第一步:根据本地区实际分档情况,需要在“系统管理—>码表管理”中对“家庭分类救助类别”的码表值扩展出“单亲家庭”并启用。
第二步:回到城市低保的政策配置页面,进行新增,将“计算方式”设置为家庭,最后启用即可。
分类施保政策公式配置如下:3.3.3.2独生子女第一步:根据本地区实际分档情况,需要在“系统管理—>码表管理”中对“人员分类救助类别”的码表值扩展出“独生子女”并启用。
第二步:回到城市低保的政策配置页面,进行新增,将“计算方式”设置为个人,最后启用即可。
分类施保政策公式配置如下:3.3.3.3长期卧床病人第一步:根据本地区实际分档情况,需要在“系统管理—>码表管理”中对“人员分类救助类别”的码表值扩展出“长期卧床病人”并启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