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私法期末复习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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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私法期末考试题及答案

国际私法期末考试题及答案

国际私法期末考试题及答案一、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1. 国际私法的主要功能是什么?A. 调整国际关系B. 调整国内关系C. 调整国际私法关系D. 调整国际公法关系2. 根据冲突规范,以下哪个选项是正确的?A. 冲突规范是实体法B. 冲突规范是程序法C. 冲突规范是国际法D. 冲突规范是指导法院确定适用哪个国家法律的规范3. 国际私法中的“最密切联系原则”是指什么?A. 选择与案件最无关的国家法律B. 选择与案件最相关的国家法律C. 选择与案件最有利的国家法律D. 选择与案件最公正的国家法律4. 根据国际私法,以下哪个选项不属于国际民事诉讼的特点?A. 跨国性B. 法律适用的复杂性C. 诉讼程序的统一性D. 法律冲突的普遍性5. 在国际私法中,当事人可以选择适用的法律是:A. 任何国家的法律B. 只有法院所在国的法律C. 只有当事人所在国的法律D. 只有合同签订地国家的法律...(此处省略其他选择题)二、简答题(每题10分,共30分)1. 简述国际私法中的“公共秩序保留”原则。

2. 解释“最密切联系原则”在国际私法中的应用。

3. 什么是“国际商事仲裁”?其与国际民事诉讼有何不同?三、案例分析题(每题25分,共50分)1. 案例:甲国公民A与乙国公民B签订了一份合同,合同中未明确适用法律。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A向甲国法院提起诉讼。

请分析甲国法院应如何确定适用法律?2. 案例:C公司是一家注册在丁国的公司,其在戊国设立了分支机构。

C公司与己国公民D签订了一份销售合同,合同中明确适用戊国法律。

后因合同履行发生争议,D向己国法院提起诉讼。

请分析己国法院应如何处理此案?国际私法期末考试题答案一、选择题1. C2. D3. B4. C5. A...(此处省略其他选择题答案)二、简答题1. 公共秩序保留原则是指在国际私法中,当外国法律的适用会违反法院地国的基本法律原则和社会公共利益时,法院可以拒绝适用该外国法律。

国际私法期末试题及答案

国际私法期末试题及答案

国际私法期末试题及答案一、选择题1. 下列哪个法律主体对国际私法的适用具有优先性?A. 国际法院B. 国家法院C. 双方当事人约定D. 国际私法委员会答案:B. 国家法院2. 下列哪种情况下,国际私法适用的法律主要由当事人选择?A. 双方居住国不同B. 合同标的物位于不同国家C. 双方合同中明确约定适用的国家法D. 法院自行判断答案:C. 双方合同中明确约定适用的国家法3. 在国际私法中,下列哪个原则被广泛应用,以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A. 权益平衡原则B. 法律制裁原则C. 法律优先原则D. 当事人自愿原则答案:D. 当事人自愿原则4. 当存在多个可能涉及到国际私法适用的国家时,以下哪个原则被用来确定适用法?A. 最近联系原则B. 国际协议原则C. 判决公正性原则D. 特殊立法原则答案:A. 最近联系原则5. 下列哪个组织负责推动国际私法的发展和协调?A. 联合国B. 世界贸易组织C. 国际刑事法庭D. 国际法院答案:A. 联合国二、案例分析题案例一:张先生是中国籍,他在美国留学期间与美国女生Emily结婚,并在美国购买了一栋房子。

几年后,张先生回到中国工作,并与Emily离婚,双方就财产分割问题发生争议。

请阐述在国际私法适用下,该案件的解决思路和可能的结果。

答案:根据国际私法的最近联系原则,该案件涉及的适用法应该是中国法或美国法。

首先,双方离婚时的财产分割问题应根据当事人的约定或根据中美两国国内法院的决定进行处理。

如果双方在离婚协议中已经明确约定了适用法律,那么根据合同自愿原则,应该按照约定处理。

如果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或约定不明确,国际私法下的国家法院将根据具体情况选择适用哪一国家的法律。

在该案件中,如果中国的法院认为离婚协议无效或不合理,可能会依据中国的法律进行财产分割。

同样,如果美国的法院认为协议无效或不合理,可能会依据美国的法律进行财产分割。

各国法律在财产分割中的原则和方法可能存在差异,因此,最终结果可能会有所不同。

国际私法期末考试试题及答案

国际私法期末考试试题及答案

国际私法期末考试试题及答案一、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1. 国际私法的主要研究对象是:A. 国际公法B. 国际私法C. 国际经济法D. 国际商事法2. 冲突规范的法律性质是:A. 程序法B. 公法C. 私法D. 国际法3. 根据最密切联系原则,以下哪个选项不是确定管辖权的因素?A. 当事人的国籍B. 合同的签订地C. 合同的履行地D. 合同的标的物所在地4. 国际私法中的“识别”是指:A. 确定案件的法律关系性质B. 确定适用的冲突规范C. 确定适用的实体法D. 确定案件的管辖权5. 以下哪个选项不是国际私法中的管辖权类型?A. 属地管辖B. 属人管辖C. 属物管辖D. 属时管辖...(此处省略其他选择题,共10题)二、简答题(每题10分,共30分)1. 简述国际私法中的“公共秩序保留”原则。

2. 解释“最密切联系原则”在国际私法中的应用。

3. 阐述国际私法与国际公法的区别。

三、案例分析题(每题25分,共50分)1. 案例:中国公民张三与美国公民李四签订了一份合同,合同约定适用美国法律。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张三在中国法院提起诉讼。

请分析中国法院是否有管辖权,并说明理由。

2. 案例:法国公司A与德国公司B签订了一份国际贸易合同,合同约定适用法国法律。

合同履行过程中,B公司违约,A公司在德国法院提起诉讼。

请分析德国法院是否适用法国法律,并说明理由。

国际私法期末考试试题答案一、选择题1. B2. A3. D4. A5. D...(此处省略其他选择题答案)二、简答题1. “公共秩序保留”原则是指在国际私法中,当适用外国法律会违反国家的根本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时,可以拒绝适用该外国法律,以维护国家法律的尊严和社会秩序。

2. “最密切联系原则”是指在确定管辖权或适用法律时,应考虑与案件有最紧密联系的因素,如当事人的国籍、住所、合同的签订地、履行地等,以确定最合适的法律适用。

3. 国际私法与国际公法的区别在于,国际私法主要调整跨国民事关系,解决不同国家法律冲突问题,而国际公法调整国家之间的关系,涉及国家主权、国际和平与安全等。

《国际私法》期末考试复习题(10套试卷)

《国际私法》期末考试复习题(10套试卷)

国际私法期末考试试卷11一、单项选择题(共20道试题,共40分。

)1.最早的国际私法成文法规范出现在(B)中。

A.《巴伐利亚法典》B.《永徽律》C.《法国民法典》D.《德国民法施行法》2.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国家确定属人法的分歧起源于(C)。

A.《巴伐利亚法典》B.《普鲁士法典》C.《法国民法典》D.《德国民法施行法》3.在“侵权行为适用侵权行为地法”这一冲突规范中,“侵权行为”系(A)。

A.范围B.系属C.连接点D.准据法4.19世纪以前,国际私法的主要表现形式是(C)。

A.成文法B.判例法C.学说法D.成文法与学说法并存5.意大利等欧洲大陆法系国家(B)。

A.把外国法看作事实,由当事人举证证明B.把外国法看作法律,由法官负责查明C.原则上把外国法视为法律,由法官查明,必要时要求当事人协助D.由法学专家负责查明外国法的内容6.国际私法创立于(C)。

A.法国B.英国C.意大利D.中国7.我国北洋军阀政府在1918年颁布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国际私法立法(C)。

A.《民法施行法》B.《中国国际私法》C.《法律适用条例》D.《涉外民事法律适用法》8.法国法律规定不动产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德国法律规定不动产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本国法。

两国都认为本国指定的法律包括冲突规范在内。

假设一德国公民死于法国并在法国留有不动产,为此不动产继承发生争讼,会产生(C)。

A.在法国起诉会发生反致B.在德国起诉会发生反致C.在任何一国起诉都不会发生反致D.在任何一国起诉都会发生反致9.法院地法这一系属公式主要解决(D)。

A.有关人的能力、身份、婚姻家庭和财产继承方面的法律冲突B.不动产物权方面的法律冲突C.行为方式有效性方面的法律冲突D.涉外民事诉讼程序方面的法律冲突10.(C)开始,出现了以单行法规来专门规定冲突法的立法方式。

A.18世纪末B.19世纪初C.19世纪末D.20世纪初11.当冲突规范所援引的外国法的内容依照法律规定的方法仍不能查明时,我国法院通常的做法是(B)。

国际私法复习题(带答案)

国际私法复习题(带答案)

国际私法复习题一、单选题1.国际私法的特有规范是(C )A.程序规范B.任意性规范C.冲突规范D.抵触规范2.我国对外国法人的认可采取( D )认可程序.A.一般B.特别C.相互D.分别3.按我国国籍法的基本原则,已具有外国国籍的华人( B )A.允许保留中国国籍B.可以放弃外国国籍而保留中国国籍C.必须放弃外国国籍D.当然保留中国国籍4.在法人的国籍问题上,欧洲大陆法系国家较多主张的是(B )A.成员国籍主义B.住所地主义C.准据法主义D.设立地主义5.“婚姻缔结地法”这一系属属于( D )系属公式.A.属人法B.当事人自主选择的法律C.与案件当事人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D.行为地法6.我国法律规定,侵权行为地法律是指( C )A.侵权行为实施地法律B.侵权结果发生地法律C.侵权行为实施地法律或侵权结果发生地法律D.侵权行为实施地法律或侵权结果发生地法,以何者对受害人更为有利而定7.我国法律“动产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的住所地法”中之“住所地”,是指(A )A.被继承人生前最后住所地B.被继承人生前户籍所在地C.被继承人生前惯常居所地D.被继承人生前居所地8.国家对无人继承财产有继承权,国家可以特殊继承人或最后继承人的资格来继承无人继承财产,这种主张称为( A )A.继承权主义B.先占权主义C.既得权说D.特殊身份说9.以国籍作为确定内国管辖国际民事案件的标准,是( A )国家的实践.A.大陆法系B.英美法系C.远东法系D.拉丁法系10.以下不属于司法协助的行为是( A )A.调解B.送达诉讼文书C.传讯证人D.收集证据1.各国对国际私法的称谓不同,大陆法系各国一般称之为: CA.冲突法B.法律适用法C.国际私法D.民法施行法2.关于国际私法的范围,英美国家一般认为包括: AA.调整涉外民事法律关系的冲突规范、管辖权规范、外国法院判决的承认和执行规范B.冲突规范和统一实体法规范C.冲突规范,统一实体法规范和国内法中的有关实体规范D.冲突规范,统一实体法规范,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规范和国际民事诉讼程序规范3.根据我国2010年10月颁布的《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DA.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适用经常居所地法律B.我国接受反致C.我国处理外国法律区际冲突的方法是根据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原则D.涉外民事关系的诉讼时效适用法院地法4.意大利法则区别说的代表人物是: CA.杜摩兰B.萨维尼C.巴托鲁斯D.孟西尼5.1969年《苏俄婚姻和家庭法典》第162条规定:“外国人在苏联境外按照有关国家的法律结婚,在苏俄承认有效。

国际私法试题及答案期末

国际私法试题及答案期末

国际私法试题及答案期末一、选择题1. 下列国际公约属于国际私法的是:A.《联合国宪章》B.《罗马规则》C.《巴黎公约》D.《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答案:C2. 关于适用法律的原则,以下说法错误的是:A. 客体国法优先原则是指优先适用被访问国法律B. 遵循国际公序法优先原则是国际私法的基本准则C. 适用最有联系法律原则是在没有其他法律适用原则下的备选原则D. 国家法优先原则是指在适用国际私法问题时优先适用国内法律答案:A3. 关于国际私法争议解决的方式,以下说法正确的是:A. 国际仲裁是最常见的解决方式B. 国际私法庭审是解决争议的唯一方式C. 国际仲裁决定没有执行力D. 国际裁决可以被各国法院执行答案:D二、简答题1. 请解释国际私法的定义,并说明其与国际公法的区别。

答:国际私法是研究涉及多个国家法律之间关系的法律学科。

它涉及国际私法主体、适用法律、管辖权、承认与执行等问题。

与国际公法相比,国际私法更关注个人或私人法律关系,而国际公法则是关注国家与国家之间的法律关系。

2. 请解释不同国家法律的冲突解决原则,并举例说明。

答:不同国家法律的冲突解决原则包括客体国法优先原则、国家法优先原则、最有联系法律原则和国际公序法优先原则。

举例如下: - 客体国法优先原则:当一起案件发生在某一特定国家时,该国家的法律应优先适用。

例如,双方签订合同时约定适用中国法律,那么在合同纠纷解决时应该优先适用中国法律。

- 国家法优先原则:在国际私法问题中,某些国家会优先适用自己的国内法律。

例如,某国的法律规定,离婚案件适用该国的法律,无论双方是否是该国公民,都会适用该国的法律。

- 最有联系法律原则:当一起案件涉及多个国家时,将优先适用与该案件具有最紧密联系的法律。

例如,在国际贸易合同纠纷中,如果买方和卖方都属于第三国,但合同是在中国签订的,合同问题将优先适用中国法律。

- 国际公序法优先原则:如果适用涉及事项的法律违反国际公序法,相关法律将无效。

国际私法课程期末考试试题及答案

国际私法课程期末考试试题及答案

一、单选题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该条款属于下列选项中哪一类型的冲突规范?A.单边冲突规范B.双边冲突规范C.重叠适用的冲突规范D.选择适用的冲突规范正确答案:A2、依照我国的司法解释,涉外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诉讼时效,应当依照下列哪一判断确定?A.法院地法B.原告住所地法C.被告住所地法D.冲突规范确定的民事法律关系的准据法正确答案:D3、一对夫妇,夫为泰国人,妻为英国人。

丈夫在中国逝世后,妻子要求中国法院判决丈夫在中国的遗产归其所有。

判断妻子对其夫财产的权利是基于夫妻财产关系的权利还是妻子对丈夫的继承权利的问题在国际私法上被称为什么?A.二级识别B.识别C.法律适用D.先决问题正确答案:B4、塞纳具有甲国国籍,住所在乙国,于1988年死亡。

塞纳的亲属要求继承其遗留在丙国的不动产并诉至丙国法院。

丙国法院按照本国的冲突规范应适用塞纳的本国法即甲国法;但依甲国冲突规范规定又应适用塞纳的住所地法即乙国法;而乙国冲突规范规定应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即丙国法律。

此时,丙国法院适用自己本国法律的行为属于下列哪一选项?A.直接反致B.间接反致C.转致D.双重反致正确答案:B5、比尔提出的“既得权说”指:A.特定事件发生时,调整的法律由当事人的国籍所在国法律决定B.特定事件发生时,调整的法律由事件发生所在地国法律决定C.特定事件发生时,调整的法律由当事人约定国法律决定D.特定事件发生时,调整的法律由最密切联系国法律决定正确答案:B6、中国甲公司与德国乙公司进行一项商事交易,约定适用英国法律。

后双方发生争议,甲公司在中国法院提起诉讼。

关于该案的法律适用问题,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如案件涉及食品安全问题,该问题应适用中国法B.如案件涉及外汇管制问题,该问题应适用中国法C.应直接适用的法律限于民事性质的实体法D.法院在确定应当直接适用的中国法律时,无需再通过冲突规范的指引正确答案:C7、中国某法院受理一涉外民事案件后,依案情确定应当适用甲国法。

国际私法复习题及答案

国际私法复习题及答案

国际私法复习题及答案1. 什么是国际私法?2. 国际私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3. 解释冲突规范的概念及其在国际私法中的作用。

4. 什么是管辖权?请区分属地管辖和属人管辖。

5. 简述最密切联系原则在国际私法中的应用。

6. 什么是国际商事仲裁?它与国内仲裁有何不同?7. 请解释“公共秩序保留”原则及其重要性。

8. 什么是国际家庭法中的“儿童最佳利益原则”?9. 什么是国际继承法中的“遗产地法”?10. 简述国际私法中的“选择性管辖”概念。

答案1. 国际私法,又称为冲突法,是研究不同国家法律制度在跨境民事关系中如何适用的法律学科。

2. 国际私法的基本原则包括:最密切联系原则、冲突规范的适用原则、公共秩序保留原则等。

3. 冲突规范是指导法院确定某一特定案件适用哪国法律的规范。

它们是国际私法的核心组成部分,用以解决法律冲突。

4. 管辖权是指法院对某一案件的审判权。

属地管辖是根据案件发生地来确定管辖权,属人管辖则是根据当事人的国籍或住所地来确定。

5. 最密切联系原则是指在确定适用哪国法律时,应考虑与案件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体系。

6. 国际商事仲裁是一种解决跨国商事争议的机制,通常依据当事人之间的仲裁协议进行。

与国内仲裁相比,国际商事仲裁更强调当事人自治和裁决的国际执行力。

7. 公共秩序保留原则是指在适用外国法律可能违反本国公共秩序的情况下,法院可以拒绝适用该外国法律。

8. 儿童最佳利益原则是指在处理国际家庭法中的儿童问题时,应以儿童的最佳利益为最高指导原则。

9. 遗产地法是指在处理国际继承问题时,通常适用遗产所在地的法律。

10. 选择性管辖是指在某些情况下,法院可以选择适用两个或多个国家法律中的一个,以更公平合理地解决跨境民事争议。

希望这些复习题和答案能帮助你更好地理解和掌握国际私法的相关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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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私法期末复习提纲名词解释:1、国际私法的定义:是以涉外民事关系为调整对象,以解决法律冲突为中心任务,以冲突规范基本的规范同时包括规定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的规范,避免或消除法律冲突的统一实体规范以及国际民事诉讼与仲裁程序规范在内的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

2、冲突规范:是指处理涉外民事关系时,也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国家的民法根据有关的连结因素都可能或竞相适用于该民事关系(或均对该民事关系主张“立法管辖权”)的情况下,指定应该适用其中哪一国法律作为准据法的规范。

3、连结点:又称连结因素或者结根据,它是指冲突规范就范围中所要解决的问题指定应适用何国法律所依据的一种事实因素。

4、识别:是指依据一定的法律观点或法律概念,对有关事实的性质作出“定性”或“分类”,把它归入特定的法律范畴,从而确定应援引哪一冲突规范的法律认识过程。

5、先决问题:它是指在国际私法中有的争讼问题的解决需要以另外一个问题的解决为条件,这时便可以把争讼的问题称为“本问题”或者“主要问题”,而把首先要解决的另一个问题称为“先决问题”。

6、区际法律冲突:是一国内部不同地区的法律制度之间的冲突。

7、人际法律冲突:是指一国之内适用于不同宗教、种族和阶级的人的法律之间的冲突。

8、时际法律冲突:是指可能影响同一涉外民事关系的新因、前后法律之间的冲突。

9、法律规避:又称法律欺诈,是指涉外民事关系的当事人为了利用某一冲突规范,故意制造出一种连接点,以避开本应适用的准据法,并使得对自己有利的法律得以适用的一种逃法或脱法行为。

10、公共秩序:主要是指法院在依自己的冲突规范本应适用某一外国法作准据法,或者在应请求提供国际民事司法协助时,如果外国法适用的结果或者提供司法协助与法院国的重大利益,基本政策、基本道德观念或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则可以拒绝或排除适用该外国法,或者拒绝提供司法协助的一种保留制度。

11、国民待遇:又称平等待遇,是指所在国给予外国人以内国公民享有的同等的民事权利地位。

12、最惠国待遇:是指给惠国承担条约义务,将它已经给予或者将来给予第三国(最惠国)的公民或法人的优惠同样给予缔约他方(受惠国)的自然人或法人。

13、外国法人的认可:即对外国法人以法律人格者在国内从事民商事活动的认可,它是外国法人进入国内从事民商事活动的前提。

14、信托:是指将自己的财产委托给信赖的第三者,使其按照自己的希望和要求对该财产进行管理和运用的法律制度。

15、国际破产:也称“跨国破产”,是指包含有国际因素或涉外因素的破产。

16、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对通过脑力劳动创造出来的智力成果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主要包括专利权、商标权和著作权。

17、涉外合同:是合同行为或者合同关系中介了外国因素的合同。

18、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是指营业地在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就货物的进出口交易达成的协议。

19、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是指由承运人收取运费以船舶为运输工具,经由海路将货物从一国的装运港运至另一国的卸货港,并交付收货人的协议。

20、国际贸易运输保险:是指在国际货物运输过程中,一方当事人以支付一定费用为条件,要求另一方当事人对在国际间运输的货物因遭受保险事故而发生的损失承担约定的赔偿责任的一种法律关系。

21、信用证:是由银行根据进口商的要求,向出口商提供付款保证的支付方式。

22、保险单:是载有保险合同内容的书面文件,是保险合同的证明。

23、海难救助:是指对遭遇海难的船舶、货物和客货运费的全部或者部分,由外来力量对其进行救助的行为,而不论这种行为发生在哪一水域。

24、共同海损:是指在同一海上航程中,当船舶、货物和其他财产遭遇共同危险时,为了共同安全,有意而合理地采取措施所直接造成的特殊牺牲,支付的特殊费用,由各受益方按比例分摊的法律制度。

25、国际私法的渊源:是指国际私法作为有效的法律规范的外在表现形式。

26、国际商事仲裁:一般指当事人通过合意,自愿将有关的国际商事争议提交给第三者,即仲裁员或公断人进行审理并依据法律或公布原则作出对双方当事人均有拘束力的裁决的一种争议解决制度。

27、国际民事诉讼法:是指规定国际民事诉讼程序的各种法律规范的总和。

28、域外调查取证:是指案件的受诉法院在征得有关国家同意的情况下,直接在该国境内收集、提取案件所需的证据,或通过国际民事司法协助途径以请求书的方式委托有关国家的主管机关在该国境内代为收集、提取案件所需的证据。

29、国际商事和解:又称为国际商事协商或谈判,是国际商事关系的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按照有关法律和合同规定或者公平原则,直接进行磋商,自行达成协议,从而解决争议的一种方式。

30、国际商事调解:是国际商事关系的当事人自愿将争议提交第三者,并在第三者的主持下,查清事实,分清是非,明确责任,通过第三者的劝说引导,促使当事人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达成和解,从而解决争议的一种方法。

31、系数公式:运用某种连接点来指引某一类型法律关系应适用的准据法。

32、提单:是海上货物运输中的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在接受所承运的货物或者把货物装船后,应托运人的请求签发给托运人的、证明双方已订立运输合同并保证在目的港按照提单所载明的条件交付货物的一种书面凭证。

33、领事婚姻:是指在驻在国不反对的前提下,一国授权其驻外领事或外交代表为本国侨民依本国法律规定的方式为理结婚手续,成立婚姻的制度。

34、准备法:指涉外民事关系,事实或法律问题应适用的特定实体法规范。

35、单一制:又称同一制,是指在涉外继承中,对死者的遗嘱不区分动产和不动产,也不问其所在地,其继承统一由死者死亡时的属人法支配。

36、最密切联系原则:是指合同应适用的法律,是合同在经济意义或其他社会意义上集中定位于某一国家的法律。

简答题1、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涉外民事关系:是指在民事关系的主题、客体和权利义务据以发生的法律事实等因素中至少有一个为外国因素的民事关系。

法律冲突: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不同法律同时调整一个相同的法律关系而在这些法律之间产生矛盾的社会现象。

2、国际私法的范围所谓国际私法的范围,指的是国际私法所应包括的规范的范围或种类。

国际私法包括以下几类范围:(1)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规范,即规定在内国的外国自然人和法人在什么范围内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法律规范。

(2)冲突规范,即在调整涉外民事关系时,指定应该适用哪一国的法律作为准据法的各种规范的总称。

(3)统一实体规范,也称统一私法规范,即指国际条约和国际商事惯例中直接调整涉外民事关系的实体规范。

(4)国际民事诉讼与国际商事仲裁程序规范。

国际民事诉讼程序规范即指规范私法机关在审理涉外民事案件时专门适用的程序的规范,国际商事仲裁程序规范即规范国际商事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规范。

3、连接点及其分类连接点:又称连结因素或连结根据,他是指冲突规范就范围中所要解决的问题,指定适用何国法律所依据的一种事实因素。

分类:第一,客观连结点和主观连结点。

第二,静态连结点和动态连结点。

第三,连结点也可分为单纯的实事和法律概念。

4、冲突规范的定义和特点、类型冲突规范:是指处理涉外民事关系时,在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的民法根据有关的连结因素都可能或竞相适用于该民事关系(或均对该民事关系主张“立法管辖权”)的情况下,指定应该适用其中哪一国法律作为准据法的规范。

特点:第一,冲突规范具有不同于一般的法律规范的结构。

第二,冲突规范不同于一般实体法规范。

第三,冲突规范不同于一般的程序法规范。

类型:(1)单边冲突规范(2)双边冲突规范(3)重叠性冲突规范(4)选择性冲突规范①无条件的选择性冲突规范②有条件的选择性冲突规范5、反致的定义和分类反致:是指对于某一涉外民事关系,甲国(法院国)根据本国的冲突规范指引乙国的法律作准据法时,认为应包括乙国的冲突规范,而依乙国冲突规范的规定却应适用甲国的实体法作准据法,结果甲国法院根据本国的实体法判决案件的制度。

分类:(1)转致:是指对于某一涉外民事关系,依甲国(法院国)的冲突规范本应适用乙国法,单甲国的冲突规范规定其指定的乙国法应包括乙国的冲突规范,而乙国的冲突规范有规定此种民事关系应适用丙国实体法,最后甲国法院适用丙国实体法作出了判决。

(2)间接反致:是指对于某一涉外民事关系,甲国(法院国)冲突规范指定适用乙国法,但乙国冲突规范有指定适用(包括冲突法在内的)丙国法,丙国冲突规范却指定适用甲国实体法作准据法,最后甲国法院适用本国的实体法判决案件。

(3)二重反致:指英国法官在处理特定范围的涉外民事案件时,如果依英国的冲突规范应适用某一外国法,英国法官应“设身处地”地将自己视为在外国审判,再依该外国对反致所抱的态度,决定应适用的法律。

6、反致的构成要件导致反致产生的条件主要有两个:一是各国对本国冲突规范指引的外国法的范围理解不同,一些国家认为被指定的外国法包括该外国的冲突法。

二是各国对同一涉外民事关系规定了不同的连结点,或者即使有关国家对于同一法律关系规定了相同的连结点,但各国对连结点的解释不同。

7、先决问题定义及条件定义:是指在国际私法中有的争讼问题的解决需要以另外一个问题的解决为条件,这时,便可以把争讼问题称为“本问题”或“主要问题”,而把首先要解决的另一问题称为“先决问题”。

条件:(1)主要问题依法院国的冲突规则,应适用外国法作准据法(2)该问题对主要问题来说,本身就有相对的独立性,可以作为一个单独的问题向法院提出,并且它有自己的冲突规则可以援用(3)依主要问题准据法所属国适用于先决问题的冲突规则和依法院国适用于先决问题的冲突规则,会选择出不同国家的法律作准据法,并且会得出不同的结论,从而使主要问题的判决结果也会不同。

8、国际私法中公共秩序适用的情行(1)公共秩序是一个弹性条款(2)必须注意区分国内公共秩序和国际公共秩序(3)援引公共秩序制度不应与他国主权行为相抵触,也不应与外国公法的适用相混淆(4)是否可以援引公共秩序制度来限制条约中的统一冲突规范的效力(5)排除适用外国法后的法律适用(6)如何对待外国的公共秩序9、法律冲突的定义及分类(1)区际法律冲突:区际法律冲突是一国内部不同地区的法律制度之间的冲突.(2)人际法律冲突:是指一国之内适用于不同宗教,种族和阶级的人的法律之间的冲突.(3)时际法律冲突:是指可能影响同一涉外民事关系的新旧,前后法律之间的冲突.10、法律规避的定义和构成要件定义:法律规避又称法律欺诈等.是指涉外民事关系的当事人为了利用某一冲突规范故意制造出一种连接点,以避开本应适用的准据法,并使得对自己有利的法律得以使用的一种逃法或脱法的行为.构成要件:(1)从主观上讲,当事人是有目的的,有故意的规避某种法律。

(2)从规避的对象上讲,当事人规避的法律是本应适用的强行法或禁止性规定。

(3)从行为方式上讲,当事人规避法律是通过有意改变连结点或制造某种连结点来实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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