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改革完善食品检验检测体系的实施意见
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5.11.30•【字号】衡政办发〔2015〕64号•【施行日期】2015.11.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食品安全正文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衡政办发〔2015〕6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驻衡国省属有关单位:《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11月30日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食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经济发展和社会安定的前提和基础。
为进一步落实中央关于食品安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的“四个最严”要求,全面实施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主要目标以实施“食品放心工程”为主线,坚持集中整治与制度建设相结合、严格执法与科学管理相结合、打假治劣与扶优扶强相结合、失信惩戒与信用体系建设相结合,切实加强全市食品安全工作。
力争通过三年时间,初步建立起我市食品安全的长效监管机制,有效遏制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活动,全市食品生产经营秩序进一步好转,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安全责任和意识进一步增强,标准体系、检验检测体系、信用体系更加科学有效,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防范意识和维权观念明显提高,食品安全形势实现根本性好转。
二、重点工作(一)落实责任体系,着力强化三位一体。
1.落实政府统筹责任。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负责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本辖区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将食品安全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加强集中统一的食品监管体制改革,充实基层专业监管力量,层层落实责任制。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公布日期】2004.09.01•【文号】国发[2004]23号•【施行日期】2004.09.01•【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食品安全正文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食品安全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关系到政府和国家的形象。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食品安全,近几年一直把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犯罪活动作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点,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强食品安全工作。
各地区、各部门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总的看,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食品案件多发的势头有所遏制,食品安全形势趋于好转。
但是食品安全问题仍然比较严重,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市场流通、餐饮消费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还很突出,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法制、标准等方面存在缺陷,地方保护、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监管不力的现象时有发生。
为恢复和提高我国食品信誉,确保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国务院决定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
一、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和工作目标(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思想,全面履行人民政府的职责,切实把食品安全工作放在突出位置抓紧抓好。
继续坚持“全国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食品安全工作机制,加强协调配合,落实责任,加大执法力度;坚持集中整治与制度建设、严格执法与科学管理、打假治劣与扶优扶强相结合,突出重点,在注重抓好专项整治的同时,强化日常监管;建立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和失信惩戒机制,引导企业诚信守法;强化舆论监督,加大正面宣传力度,加强社会监督,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
深化检验检测改革实施方案

深化检验检测改革实施方案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和社会的进步,检验检测工作在生产、贸易、消费等方面的作用日益凸显。
为了更好地适应市场需求和国际标准,加快推进检验检测改革,提高检验检测能力和水平,我国制定了深化检验检测改革实施方案。
一、加强监管体系建设。
深化检验检测改革实施方案的首要任务是加强监管体系建设。
通过建立健全的法律法规体系,完善监管机制,加强对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提高监管的科学性和有效性,确保检验检测工作的公正、客观和准确。
二、推进技术创新和标准化。
检验检测工作需要不断推进技术创新和标准化,以适应市场需求和国际标准的变化。
深化检验检测改革实施方案将加大对检验检测技术的研发和应用力度,推动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检验检测技术和方法,提高检验检测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三、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作为检验检测工作的重要基础,人才队伍建设是深化检验检测改革实施方案的重点之一。
通过加大对检验检测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力度,提高人才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水平,为检验检测工作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
四、建立健全的质量认证体系。
深化检验检测改革实施方案将建立健全的质量认证体系,加强对检验检测机构的认证和监督,提高检验检测机构的质量管理水平,确保检验检测结果的真实、可靠和准确。
五、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
作为全球化时代的一部分,我国的检验检测工作需要与国际接轨,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
深化检验检测改革实施方案将积极参与国际标准的制定和推广,加强与国际检验检测机构的合作,提高我国检验检测的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
六、完善监督管理机制。
深化检验检测改革实施方案将完善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对检验检测机构的日常监督和检查,建立健全的违规处罚和信用评价制度,确保检验检测工作的公正、客观和规范。
七、加强宣传和教育。
深化检验检测改革实施方案将加强对检验检测工作的宣传和教育,提高社会公众对检验检测工作的认识和理解,增强社会对检验检测工作的信任和支持,营造良好的检验检测氛围。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完善全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桂政发[2013]4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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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完善全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正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完善全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桂政发〔2013〕48号)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根据《国务院关于地方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18 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精神,为确保我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上下联动、协同推进,平稳运行、整体提升,现就改革完善我区食品药品监管体制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目标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全会精神,按照国务院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部署,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以整合监管职能和机构为重点,减少监管环节,明确部门责任,优化资源配置,对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和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通过改革着力解决食品监管职责交叉和监管空白等问题,充实和加强基层监管力量,实现食品药品全程无缝监管,逐步形成一体化、广覆盖、专业化、高效率的食品药品监管体系,构筑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提高人民群众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
(二)基本原则。
1. 属地管理,权责一致。
按照权责一致的要求,整合食品药品监管职能、机构、队伍和技术资源,理顺部门职责关系,强化和落实属地监管责任,着力解决食品药品监管职责交叉和监管控并存的矛盾,实现全程监管无缝衔接。
2. 突出重点,加强基层。
合理布局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资源,推动工作重心下移,重点加强县(市、区)、乡镇(街道)监管能力建设,构建上下贯通、相互衔接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系,提高基层监管工作水平。
完善我国食品检验检测体系的思考

完善我国食品检验检测体系的思考【摘要】食品安全问题一直以来都是备受大家关注的重要问题,这不仅影响着食品市场的正常发展秩序,更重要的是直接关系着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危。
为此,加强食品检验力度,提高食品检验水平,完善食品检验检测体系制度就成为了我国食品相关部门工作中的重要内容。
现本文就从分析目前我国现有的食品检验检测体系开始,指出其中所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该体系的办法和措施,以供参考。
【关键词】食品检验检测;体系;制度;监管机制随着食品工艺水平的不断提高,我国的食品市场有了极大的发展,各种各样的食品丰富了人们的生活,也是人们生活水平提高的一种重要标识。
但是由于食品市场的门槛较低,加上市场经济体制的刺激,促使了很多小型食品加工厂或食品小作坊迅速成立,但却并有取得相应的生产许可,其所生产的食品也未经过有关食品检验检测部门的质检就直接流通在市场中。
这也是近年来我国市场有食品中毒事故报道的主要诱因。
为了能够保证人们吃上放心食物,加强食品检验检测体系制度管理已经势在必行,迫在眉睫。
笔者在对当前我国食品检验检测体系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后,提出了一些完善体系的措施建议,希望能够为食品管理部门改革管理模式提供一些参考依据。
1.我国食品检验检测体系的现状和问题通过多年的发展,我国现已建立了以质检、农业、卫生、商务、粮食、科技、轻工、商业、进出口等行业主管部门为主体的食品检验检测体系,具有以国有资产为主、投资主体多元化、成分复杂的特点。
然而尽管食品检验检测体系已经取得了很大的发展与进步,但由于当前化学工业水平的不断提高,食品安全问题也层出不穷,现有的食品检验检测体系远远不能满足食品检验需求。
现有体系存在的主要问题大概有以下几点:1.1食品检验检测体系不完善在当前的食品检验检测体系中,对食品所采取的检测方法方法不科学合理是所有问题中最严重的。
按照正规的检验体系工作流程,食品应当从农田生产到加工再到销售食用,都必须要全程监管。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5.27•【字号】浙政发[2013]28号•【施行日期】2013.05.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食品安全正文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3〕28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
食品安全是重大的民生问题,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经济健康发展,关系社会和谐稳定。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12〕20号,以下简称《决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十二五”规划的通知》(国办发〔2012〕36号,以下简称《规划》)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食品安全十二五规划的通知》(浙政发〔2012〕22号)精神,进一步加强我省食品安全工作,切实保障公众食品安全,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一)总体要求。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严格履行政府职责,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改革完善监管体制机制,健全法规政策体系,提高监管执法能力,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严厉惩处违法犯罪行为,大力提升企业诚信守法水平,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食品安全监督,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食品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努力创造安全公平法治的市场环境,促进全省食品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建设物质富裕精神富有的现代化浙江作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目标。
经过3至5年的时间,全省食品安全治理整顿取得明显成效,违法犯罪行为得到有效遏制,重点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食品安全信息化监管水平不断提高,食品安全体制机制更加完善,企业食品安全制度不断健全、诚信意识大幅增强,社会化监督格局初步建成,食品产业发展水平和食品安全总体水平得到较大幅度提高,食品安全工作整体上走在全国前列。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6.26•【字号】渝府发[2013]48号•【施行日期】2013.06.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药政管理正文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13〕48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根据《国务院关于地方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18号)精神,现就改革完善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全会精神,以保障人民群众食品药品安全为目标,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以整合监管职能和机构为重点,减少监管环节,明确部门责任,优化资源配置,对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和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实施统一监督管理,进一步提高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水平。
(二)基本原则。
坚持上下基本对应的原则;坚持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坚持编随事转、人随编走的原则;坚持创新制度机制和管理方式,提高政府管理服务能力的原则。
二、主要任务(一)整合监管职责和机构。
将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的职责、市质监局的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市工商局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市卫生局的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和组织查处职责进行整合,重新组建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组建后的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市政府直属机构,机构规格为正厅局级。
其主要职责是:对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和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等。
保留重庆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具体工作由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承担,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加挂重庆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将市商委的畜禽屠宰监管职责划入市农委。
将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和市卫生局有关食品安全监管的编制、人员划转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节选)

12《轻工标准与质量》2019年第3期捍卫生活品质 推动产业升级政 策法 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节选)食品安全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中华民族未来。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实施食品安全战略,让人民吃得放心。
这是党中央着眼党和国家事业全局,对食品安全工作作出的重大部署,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任务。
现就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刻认识食品安全面临的形势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食品安全工作放在“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统筹谋划部署,在体制机制、法律法规、产业规划、监督管理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重大举措。
但是,我国食品安全工作仍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形势依然复杂严峻。
微生物和重金属污染、农药兽药残留超标、添加剂使用不规范、制假售假等问题时有发生,环境污染对食品安全的影响逐渐显现;食品安全标准与最严谨标准要求尚有一定差距,风险监测评估预警等基础工作薄弱。
二、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遵循“四个最严”要求,建立食品安全现代化治理体系。
(二)基本原则——坚持安全第一。
把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放在首位,坚守安全底线,正确处理安全与发展的关系,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安全。
——坚持问题导向。
以维护和促进公众健康为目标,从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入手,标本兼治、综合施策,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坚持预防为主。
牢固树立风险防范意识,强化风险监(2019年5月9日)测、风险评估和供应链管理,提高风险发现与处置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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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改革完善食品检验检测体系的实施意见
食品检验检测机构是做好食品安全监管的技术保障,改革和完善食品检验检测体系是做好新形势下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基础。
近年来,在各级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省食品检验检测机构基础设施得到改善,队伍建设不断加强,检验检测能力逐步提升,为食品安全监管作出了重要贡献。
但仍然存在着重复建设、资源分散、能力不强、利用率不高、配置不合理等问题。
为适应新形势和新任务要求,必须建立完善统一、权威、高效的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和运行机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国务院关于地方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18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编办质检总局关于整合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4〕8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省委、省政府有关部署为指导,按照政府职能转变和深化机构改革及健全完善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的要求,建立健全更加完善的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和运行管理机制,使全省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技术更先进,功能更齐全,服务更完善,为食品安全监管和产业发展提供有力的技术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统筹规划,合理布局。
根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需要,统筹规划不同类别、不同层级、不同区域的检验检测资源布局,突出建设重点,强化薄弱环节,促进食品检验检测资源整合共享,提高检验检测整体能力。
(二)因地制宜,分级负责。
鼓励地方特别是基层积极结合本地区监管工作实际和产业布局情况,根据食品检验检测专业技术特点,合理确定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任务,各负其责,分级分步组织实施,有序推进,确保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有足够的检验检测能力支撑。
(三)规范建设,科学评价。
促进检验检测体系和能力建设的规范化,全面提升检验检测能力。
加强检验检测机构的资质认定、科学评价和有效监督,规范检验检测程序,确保检验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公信力。
(四)统筹协调,形成合力。
建立食品安全检验检测工作协调机制,鼓励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充分发挥各级各有关部门涉及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机构的人才、设施、设备、经费等资源作用,有序高效为食品安全监管服务。
三、工作目标
按照“检测机构要精、检测项目要全、检测能力要强、检测水平
要高”的总体目标,整合现有食品检验检测资源,构建省级突出“高精尖”、市级满足“全覆盖”、县级达到“最基本”、乡级实现“最快速”的统一、权威、高效的食品检验检测体系,切实提高全省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水平,为行政执法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
四、工作任务
根据监管需要、服务人口、产业发展、区域设置、能力基础等实际情况,在符合食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基本原则的前提下,重点加强省、市、县级检验检测机构及乡镇快速检测室建设。
同时,充分发挥有关部门和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的作用。
(一)推进省级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按照《国务院关于地方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18号)和《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黔府办发〔2013〕40号)等文件精神,将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管理的省食品药品检验所、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管理的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管理的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涉及食品检验检测资源整合,组建省食品检验检测所(划转省食品药品检验所15名涉及食品安全检验检测的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5名涉及食品安全检验检测的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5名涉及食品安全检验检测的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由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管理,负责食品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的检验检测。
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和省兽药残留监测中心承担农产品农药、
兽药残留等检验检测的职责;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承担食品包装材料、容器、食品生产经营工具等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的检测职责;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承担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的检测职责;省分析测试研究院等食品检验机构承担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委托、授权范围内的食品安全检验检测工作。
(二)推进市(州)级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完善市县食品药品工商质监管理体制的意见》(黔府发〔2013〕29号),整合市(州)级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机构、人员、装备及相关经费,建立健全综合性的检验检测机构,交由各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管理。
(三)推进县级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黔府函〔2015〕235号),组建县(市、区、特区)食品检验检测机构,将质监、工商、卫计、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涉及的检验检测机构、人员、装备及相关经费整合,或组建专业优势突出、资源共享共用、可覆盖和服务周边地区的区域性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区域性食品检验检测中心可作为市(州)级食品检验检测机构的派出机构,或作为县政府或食品药品监管局直属事业单位,接受市(州)级食品检验检测机构工作指导。
具体整合和管理方式由县级人民政府确定,有效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和产业发展需求。
(四)推进乡(镇)级检验检测机构建设。
按照便捷高效原则,由县
级政府确定在乡(镇、街道、社区)(或按区域)设立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室,接受乡(镇、街道、社区)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管理和指导。
五、功能定位
重点强化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的核心职能,突出其公益性属性,充分发挥其技术支撑保障作用。
(一)省级食品检验检测机构。
具备较高的食品检验检测能力,力争优势领域能够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能够开展相关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开展基础性、关键性检验检测技术以及快速和补充检验检测方法研究,参与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具备突发事件预警反应能力。
能够完成相应的法定检验、监督检验、执法检验、应急检验等任务,指导省内食品相关领域检验检测工作。
为政府部门监管和执法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持。
(二)市级食品检验检测机构。
具备食品常规检验检测能力,满足批量、快速检验检测和区域监管的技术保障需求。
能够完成相应的食品监督执法常规性检验检测任务。
能够为政府部门日常监管和执法提供可靠的技术支持。
(三)县级食品检验检测机构。
具备对常见食品微生物、重金属、理化指标的实验室检验能力及定性快速检测能力。
主要承担对检验检测时限要求较高的技术指标、不适宜长途运输品种以及区域特色食品
的检验检测任务。
(四)乡镇食品检验检测机构。
具备相应快速检测能力和预警报告能力。
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市、县级检验检测机构在以检验检测为核心职能的基础上,扩展风险监测、评估、预警等技术职能,推动建成多职能的综合性技术支撑机构。
六、保障措施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
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事关食品安全监管全局。
各级政府要统筹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工作,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加强领导,加快推进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二)协调配合,落实责任。
各级编办、财政、人事、农业、工商、质监、卫计、食品药品监管等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加强指导和协调,督促开展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机构建设工作。
各地要明确食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和管理牵头部门,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推进本行政区域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三)各负其责,密切协作。
各职能部门根据食品安全监管的需要,编制年度监督抽检计划,制定下达全年日常监督抽检计划;根据年度检测计划,各地各职能部门编制检测经费预算,报财政部门审核下达,
确保完成年度抽检任务,并向当地食安办报备;各有关部门要把年度抽检计划布置的检测结果及时汇总报送当地食安办,实现检验检测信息共享,为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预警提供科学依据。
(四)结合实际,优化配置。
各地政府要结合本地区监管和产业发展实际,加强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及整合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资源,给予经费支持和政策扶持,确保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科学合理。
(五)加强考核,提升水平。
各地政府要研究建立科学合理的检验检测机构建设工作考评机制,完善工作制度,推动检验检测体系的建设和管理工作有效开展,促进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机构快速发展和检验检测水平不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