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施行财务外派制加强企业的财务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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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国有企业委派财务总监制度的利弊

谈国有企业委派财务总监制度的利弊

财务管理FINANCIAL MANAGEMENT谈国有企业委派财务总监制度的利弊吕齐南京江北新区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摘要:国有企业对下属控股子公司委派财务总监是一项非常重要的措施,该方式不仅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预防国有企业中国有资产的流失,还可以降低国有企业的整体运营风险,监督企业会计人员提供准确的会计信息,保证控股公司负责人在经营决策上做出正确的决断,但是在实际的财务总监委派过程中依然存在一些问题,本文分析该制度的优势与劣势所在,针对委派财务总监制度的缺点提出相关建议以加强对国有企业的监督管理工作。

关键词:国有企业;财务总监;委派制引言鉴于我国企业存在经营权与所有权没有相互分离的现象,所以在对国有企业进行管理时,政府没有办法掌握正确的信息以及了解国有企业正式的运营状况,这将会使国有企业的运营风险加大,国有企业脱离政府的监督管理,难以维持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经济体制,这将与我国社会发展相背离。

在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初期,针对以上问题,深圳开始探索如何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监管,在经过考量以后在深圳首先展开向国有企业委派财务总监的试点工作。

由于该项活动在深圳取得了相当大的成功,所以很快在全国范围内进行财务总监委派工作。

委派制度发展至今已经比较完善了,但是在新的发展阶段下,对国有资产进行进一步的监督管理工作要求财务总监应该发挥其重要作用,弥补以往工作中委派财务总监的缺点,进一步提高国有企业的管理效率,使得国有资产价值不断提高。

一、国有企业财务总监委派制――利(一)财务总监有较强的专业性和独立性国有企业在挑选财务总监时需要对应聘该职务的人员的学历以及专业要求进行考察,在满足一定条件后才可以进入初试以及复试,初试主要采取考试的手段进行筛选,该过程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对专业技能的掌握情况,复试主要采取面试的形式,在该阶段主要对应聘人员的人际交往能力进行测试,委派财务总监不仅要负责财务工作,还需要负责与上级单位和下级派出单位的沟通工作,如果应聘人员缺乏相关交际能力将无法担任财务总监的工作。

财政部关于加强金融企业财务监管若干问题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加强金融企业财务监管若干问题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加强金融企业财务监管若干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公布日期】1999.10.29•【文号】财债字[1999]217号•【施行日期】2000.01.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务制度正文财政部关于加强金融企业财务监管若干问题的通知(财债字〔1999〕217号1999年10月29日)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信实业银行,中国光大银行,招商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中国光大信托投资公司,中国民族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中国经济开发信托投资公司,中国金谷信托投资公司,中煤信托投资公司,中国科技信托投资公司,中国教育信托投资公司,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为切实加强金融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提高金融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现就加强金融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的若干问题通知如下:一、金融企业要严格按照《金融保险企业财务制度》及国家有关财务规定,全面反映企业的资产和负债,正确核算企业收入和支出,健全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加强企业财务管理工作;要严格按照《金融企业费用专户管理办法》(财债字〔1998〕69号)的规定,切实建立费用支出专户管理制度,制订科学合理的费用指标,加强支出管理。

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财务制度、规定和财经纪律,接受各级财政主管部门的财务监督和管理。

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要严格按照《关于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财务管理的规定》(财商字〔1997〕43号)的要求,按时向主管财政部门报送财务计划和财务决算。

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分支机构要接受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的财务监管。

二、严格按规定核算应收息和应付息。

金融企业要严格按照权责发生制的核算原则和财务制度规定,核算和计提应收利息和应付利息。

在新形势下如何有效发挥外派财务经理职能思考

在新形势下如何有效发挥外派财务经理职能思考

在新形势下如何有效发挥外派财务经理职能的思考摘要: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企业多元化的投资的发展,控股公司和集团化的管理模式越来越普遍。

企业集团中的外派财务经理的作用越来越重要,作为外派财务经理既要优化企业集团法人治理结构,维护派出企业利益;又要发挥一个职业经理人的作用,把控派入企业的财务管理和财务风险。

通过及时沟通和协调规范派入公司的财务行为,满足企业集团化管理的各项要求,提升企业集团的整体竞争力。

但从现实中看,目前外派财务经理因种种原因出现很多亟待解决的问题。

本文通过论述外派财务经理的职能作用,分析如何做一个优秀的外派财务经理。

关键词:外派财务经理;作用;困境;综合素质中图分类号:f27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4-00-01外派财务经理肩负着派出企业的重担,有着企业对自身的信任,担负着重要的职责和使命;在履行自身职业操守的同时把维护企业集团利益作为自身工作的目的;在工作的同时,不仅仅承担着派入单位的日常财务核算与管理等,还要为派入企业尽职尽力,出谋划策,做好财务工作。

同时也是两个单位沟通协调的桥梁,如何做一个优秀的派出财务经理,在很多集团企业、控股公司、上下级单位越来越引起重视和思考。

一、外派财务经理的作用和困境1.外派财务经理的作用外派财务经理对派入和派出单位都有着重要作用,是实现集团化管理,提升整体竞争力的有效方式,有监督有管控,同时也有共同的利益。

从派出单位角度来看作用有两个方面:1.对派入企业的财务活动进行全过程监管。

外派财务经理通过参加相关会议、查阅资料、谈话以及实施质询等形式,对子企业的财务、运作以及经营管理者行为等进行全程了解和监督。

并对派入企业的经营管理提供财务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在充分发挥监督作用的同时,确保有效管控。

外派财务经理要做到与派入企业保持人事关系独立、经济关系独立以及职责的独立,在行使权利的时候可以完全不受派入企业的控制。

一旦发现派入企业在经济运营中存在违规操作的,可以立即上报给派出企业,维护派出企业的权益。

浅谈如何提高国有企业外派监事会财务监督效率和质量

浅谈如何提高国有企业外派监事会财务监督效率和质量

浅谈如何提高国有企业外派监事会财务监督效率和质量张喜英摘要:国有企业外派监事会制度运行以来,以财务监督为核心的国有企业外派监事会制度,在规范企业经营管理、提高财务信息准确客观性以及推进企业发展、维护出资人权益、促进国有企业资产的增值保值、预防资产流失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在实际运行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制约着国有企业外派监事会财务监督效率和质量的提高,结合监事会多年工作实践,就如何提高国有企业外派监事会财务监督效率和质量进行探索。

关键词:外派监事会;财务监督;效率和质量;问题;措施一、国有企业外派监事会工作任务及职责根据《公司法》、《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监事会主要以财务监督为中心,监督企业的财务活动及负责人的经营管理行为,确保国有资产及“出资人”其利益不受侵犯。

具体而言,监事会可对企业法律法规和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企业的财务资料和经营管理资料及与之相关资料进行查阅;对企业财务报告的真实性进行验证;对企业的资产运营、经营效益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及经营业绩进行分析和评价;给出奖惩和任免建议。

二、外派监事会财务监督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一是日常监督相对薄弱,造成信息滞后,降低监督质量。

日常监督是集中检查基础,重点是对重大事项的程序和过程的监督,从实际执行的情况看不尽人意,企业的一些重要决策会议不按规定通知监事会参加;一些重要资料不愿及时提供,使得当期监督不能与决策同步有效,对一些违规决策不能及时发现,降低监督质量。

二是需要对监督方式方法进一步探索。

随着现代法人治理结构的不断完善和新一轮的国企改革以及新兴企业形式、生产营销模式出现,现在的监督方式方法已经不能满足财务监督的需要,需探索与之相适应的方式方法,进一步提高监督效率。

三是现有的监事会人员专业水平良莠不齐,监事会队伍素质有待整齐提高,目前监事会成员的知识结构、专业水平、工作阅历各不相同,懂财务、审计、法律、经营的专业人员比重低,缺乏财务知识、沟通协调能力、管理经验兼备的人才。

外派监事会如何履行财务监督职责

外派监事会如何履行财务监督职责

【 关键词 】 外派监事会
财务监督
职责

第一 , 利用 参加 企业 董事 会 、 年度 工作会 的机 会
《 公司法》 、 《 企业 国有资产法》 和《 国有企业监事
会 暂行 条例 》等 相关 法律 法规 都 明确 规定 了监 事会
对会议所涉及的财务资料进行认真研究 ,以了解企 业财务运行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对下一年企业财务
外 派监 事会如 何 履 行 财务 监督职责
王庆 山
( 河 南 省 国 资 委 监 事会 )
【 摘要】 国有企业外 派监 事会 人 少而监 管的资产数额 巨
大, 如 何履行好监管职责 , 是监事会 面临的一 个现 实问题 , 作
者根 据 1 2年 的工作 实践 , 从及早谋 划 、 抓 住重 点、 借 助 外力 三个 方面进行 了论述 , 从 而说 明要 履行 好监事会的财务监 督
包括内控制度 、 开户情况 、 存放保管 、 理财情况等。 整改 。 笔者 曾在一 子公 司检查 时 , 通过 内审报告 发现
例如 有 一家 几 十年 的标 兵企 业 , 将 上 市募 集 的没用 有 几个 下属 公 司财 务很 混乱 ,根据线 索就 深入 到这 完 资金 , 委托 证券 公 司理 财 , 由于 内部控 制制度 不完 几 个下 属孙公 司检 查财务 ,实 际情况 比内审报告更 善 ,导致 1 . 5亿 元理 财资 金全部 被 骗走 ,至今 没收 加严重 。监 事会把 这些 问题 提 出后 ,董事会 非 常重 回, 财 务处 长 因此 被判 刑 。同样 , 一 大 型煤 炭 企业 的 视 , 很 快对 这几个单 位就 调整 了班子 、 充实 了财务 人
职 责 不仅 是 可 能 的 而 且 是 可 行 的 。

青岛市政府国资委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外派监督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青岛市政府国资委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外派监督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青岛市政府国资委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外派监督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岛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07.05.25•【字号】青国资委[2007]53号•【施行日期】2007.05.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正文青岛市政府国资委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外派监督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青国资委〔2007〕53号)市管各资产经营公司、企业集团,各外派监督机构:现将《关于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外派监督工作的若干意见》印发给你们,望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五月二十五日关于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外派监督工作的若干意见为贯彻落实《青岛市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监督机构工作规定》(政府令[2005]第180号,以下简称《工作规定》),适应新形势的发展需要,充分发挥外派监督机构的作用,使外派监督工作更具及时性、有效性,进一步促进监管企业和外派监督机构的沟通与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为外派监督机构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确保外派监督工作的顺利开展,提出以下意见。

一、适应形势,拓展思路,切实履行出资人监督职责(一)对国有企业实行外派监督制度,是加强国有资产监管的有效形式。

通过实行外派监督体制,可以有效地促进企业加强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随着国有资产监管体制的不断深化和完善,既为外派监督工作的开展创造了条件,也对外派监督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因此要结合新形势、新情况,认真总结经验,大胆探索实践,努力坚持和不断完善外派监督工作,为提高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水平发挥更大作用。

(二)监督机构依法履行出资人监督职责。

外派监督工作是国有资产监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出资人监督的重要形式,外派监督机构要牢牢把握出资人监督的职责定位,积极探索外派监督工作的有效形式,突出事前防范、事中规范、事后评价的监督方式。

积极转变观念,创新工作思路,努力改进工作方法,不断提高外派监督人员自身素质,切实维护国有资产出资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集团公司如何加强对子公司的财务监管

集团公司如何加强对子公司的财务监管作者:辛艳宾来源:《会计师》2010年第09期当前,集团化、规模化是我国很多公司的发展方向,但随着公司的发展壮大,被投资的企业不断增多,如何加强对子公司的财务监管显得非常重要。

为此,本文就如何加强对子公司的财务监管进行探讨。

一、实行会计委派制是做好财务监管的重要举措会计委派制是公司财务总部通过向被投企业直接委派会计来控制、掌握、监督其财务活动。

从而实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目标。

会计委派制是国内外许多知名大企业的通常做法,也是一种行之有效的手段。

对投资实体多、垂直化管理成熟的企业特别实用。

在会计委派制管理过程中,还应把握两点注意事项;(一)建立严格的会计委派制度,注重对委派会计的管理为更好的发挥会计委派制的作用,加强委派会计人员的管理尤为重要,否则会计委派只能流于形式。

就目前实行会计委派制试点来讲,应加强如下方面的管理:建立委派会计提拔任用机制,进一步提高委派会计人员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与创造性,明确责任、建立起灵活高效的优胜劣汰用人激励机制;另一方面要明确界定委派人员的权力与责任,从制度上保证派出人员的监管权力与责任;最后要从待遇上消除委派会计人员的后顾之忧,从激励机制上激发会计人员的积极性,使责权利相匹配。

(二)应正确处理好委派会计与受派单位之间的各种关系实行会计委派制一定要注意处理好委派会计与受派单位之间的各种关系,特别是处理好委派会计与单位领导者的关系。

委派会计人员和受派单位之间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两者是相辅相成的,并不是对立的关系。

两者都要摆正自己的位置,明确自己的身份,及时调整关系相互适应,正视互相牵制、互相监督作用的存在,共同努力,改善内部经营管理,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二、实行全面预算管理的监管体系全面预算是按照企业发展战略目标在对未来环境预测的基础上,确定预算期内经营目标,逐层分解、下达于企业内部各个经济单位,以价值形式反映企业生产经营和财务活动的计划安排。

湖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深化省属国有企业改革中进一步加强外派监事会工作的意见

湖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深化省属国有企业改革中进一步加强外派监事会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04.06.23•【字号】湘国资[2004]27号•【施行日期】2004.06.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股份制改革正文湖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深化省属国有企业改革中进一步加强外派监事会工作的意见(湘国资[2004]27号)各有关企业:为贯彻落实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重大决策,认真执行《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第378号令)、《湖南省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办法》(省政府第147号令),以及《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国资委等部门〈建立健全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的若干意见〉等11个文件的通知》(湘政办发〔2004〕25号),不断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切实履行出资人的监督职责,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监督力度。

现就进一步加强外派监事会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坚持和完善监事会制度,切实履行出资人监督职责1、监事会制度是加强国有资产监管的有效形式。

我省外派监事会制度实施两年多来,在探索国有资产的监管方式、摸清企业家底、促进企业加强管理、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经营者行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等方面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外派监事会的实践,为新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的建立进行了有益的探索。

新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建立以后,要结合新形势、新情况,认真总结经验,坚持和完善监事会制度,加强和改进监事会工作。

2、监事会依法履行出资人的监督职责。

国有企业监事会由省国资委代表省政府派出,代表国有资产出资人对企业依法履行监督职责。

监事会实行主席负责制。

监事会工作是加强国有资产监管的基础性工作,监事会的监督是出资人监督的基本形式。

在当前深化省属国有企业改革中,监管工作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为确保出资人依法对国有资产进行监管,要积极转变观念,创新工作思路,努力改进工作方法。

积极施行财务外派制 加强企业的财务监督


投资完成 之后 ,财务外 派人 员还要 对所投 资项 目 行追踪 进
监督 ,适 时对 投资活 动所产 生 的效 益进行 评估 ,及 时发 现
看 ,由于各企 业 的经 营状况 和财务 状况有 所不 同 ,所处 行 业 的特 点有着 较大 的差 别 ,因此其所 施行 的财务外 派制 的
内容和形 式也不 尽相 同 ,并没 有形成 一种 固定 或通 用的模 式 ,但其 目标或 方向却是 基本 一致 的。 首先 ,财务监 督独立 性 的保 持 。从 理论上 说 ,独 立性 是确保财 务外派人 员履行 其监督 职能 的重要前 提条件 ,其 具体 表现在 以下几 个方 面 :第一 ,人事关 系独立 。财务 外 派人 员一般 由企业 的财务 部 门单 独指定 或委派 ,在人事 关
政 策 法 规
中国市场 21 00年第1 5期 ( 总第54 ) 7期
积 极 施 行 财 务 外 派 制 加 强 企 业 的 财 务 监 督
王晓萍
( 山东 省 鲁地 矿 业 有 限公 司 , 山东 青 岛 2 0 1 ) 5 03
[ 摘 要 ]本 文从 实际 出发 ,对企 业如 何 实施财务 外派制进 行 了深入 的探 讨 ,这 对 于加 强我 国对海 外公 司的 财务监
投 资决策 的失 误之处 ,并及 时 向上 予 以反馈 。 最后 ,对经 营管理 者进行 监督 。除 了需履 行上述 职责 外 ,财务外 派人员 还需对 驻外 公司经 营管理者 的行 为进 行 相应 的监 督 ,对 其业 绩进 行 严格 的财务 考 核 。一 般 而 言 ,
驻外 公司 由于缺乏 及 时 、有效 的监管 和审查 ,极易发生 财 务或其 他违 纪事件 ,因此 财务外 派人员 要着实加 强对驻 外 公 司经营管 理者 的监督 ,尤其是对 其 中高层决 策人员 的监

国企外派财务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国有企业外派财务人员的管理,加强财务监督,保障国有资产安全,提高财务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外派财务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各子公司、分公司、项目部等派驻的财务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明确外派财务人员的职责、权利和义务,加强对外派财务人员的考核与监督,确保财务工作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第二章职责与权利第四条外派财务人员应履行以下职责:1.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企业规章制度,执行企业财务政策;2. 负责派驻单位的财务核算、报表编制、成本控制等工作;3. 参与派驻单位的经济活动分析,为领导决策提供财务支持;4. 加强财务风险防范,确保财务安全;5. 参与派驻单位内部审计、外部审计工作;6. 完成企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五条外派财务人员享有以下权利:1. 了解派驻单位的经济活动,获取相关财务信息;2. 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3. 对派驻单位的财务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4. 参与派驻单位的民主管理。

第三章考核与监督第六条企业应建立健全外派财务人员考核制度,对外派财务人员的工作绩效进行定期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外派财务人员晋升、奖惩的依据。

第七条外派财务人员应接受企业内部审计、外部审计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第八条企业应定期组织外派财务人员开展业务培训,提高其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

第四章培训与交流第九条企业应定期组织外派财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其业务能力,使其更好地适应工作需求。

第十条企业应鼓励外派财务人员参加各类专业资格考试,取得相关资格证书。

第十一条企业应搭建交流平台,促进外派财务人员之间的业务交流,共同提高。

第五章福利与待遇第十二条外派财务人员的福利待遇按照企业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企业应关心外派财务人员的工作和生活,为其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障。

第六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制度由企业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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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施行财务外派制加强企业的财务监督
[摘要]本文从实际出发,对企业如何实施财务外派制进行了深入的探讨,这对于加强我国对海外公司的财务监督及管理,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同时本文也提供了一些相关理论或实践经验以供借鉴,或作为学术研究之参考。

[关键词]财务外派制;海外公司
所谓财务外派制,是指由资产所有者(或出资人)依据一定的程序对外派出专门的财务人员,以财务监督为核心,根据相关法规或财务制度对被派出单位的财务行为实施相应的监管,维护其财务行为的合法性。

从长期来看,由于各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所不同,所处行业的特点有着较大的差别,因此其所施行的财务外派制的内容和形式也不尽相同,并没有形成一种固定或通用的模式,但其目标或方向却是基本一致的。

首先,财务监督独立性的保持。

从理论上说,独立性是确保财务外派人员履行其监督职能的重要前提条件,其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人事关系独立。

财务外派人员一般由企业的财务部门单独指定或委派,在人事关系上独立于被派出单位,其不得同时担任被派出单位的正副董事长(经理)、总会计师、财务机构的负责人等。

第二,经济关系独立。

财务外派人员的工资关系被保留在派出单位,并由派出单位负责支付其工资、奖金及其他福利,其所得报酬与被派出单位的经营效益无关联,且不得接受被派出单位的任何报酬或福利。

第三,职责关系独立。

财务外派人员应履行其应有的财务监督职责,不承担被派出单位的日常经营管理职责,也不能与总会计师或财务主管的职责相交叉,其只对派出单位负责,具有独立的职权和明确的责任。

其次,加强资金运转过程监督。

加强对驻外公司资金运转过程的监督,是企业施行财务外派制的主要目的之一,其可以有效的防止资金的不良流失,减少财务舞弊行为发生的可能性。

由于资金是企业资产的价值表现形式,因此加强对企业资金使用规范性的监督,实质上就是充分维护企业对资产的合法权益,实现企业资产的保值增值。

再次,强化项目投资活动监督。

一般来说,驻外公司需代理总公司执行出资人的职责,以总公司的名义在驻外公司的所在地进行相关的投资活动。

因此,加强对驻外公司投资活动的监督,也是非常必要的,其可以达到有效防止投资决策失误,规范投资资金合理化使用的目的。

而在投资完成之后,财务外派人员还要对所投资项目进行追踪监督,适时对投资活动所产生的效益进行评估,及时发现投资决策的失误之处,并及时向上予以反馈。

最后,对经营管理者进行监督。

除了需履行上述职责外,财务外派人员还需对驻外公司经营管理者的行为进行相应的监督,对其业绩进行严格的财务考核。


般而言,驻外公司由于缺乏及时、有效的监管和审查,极易发生财务或其他违纪事件,因此财务外派人员要着实加强对驻外公司经营管理者的监督,尤其是对其中高层决策人员的监督。

例如,对重大经济事项施行驻外公司负责人联审联签制,这包括对重大投融资、超预算费用支出、大额资产报废处理等事项的处理,该项措施可以有效的防止某驻外公司负责人的独立行为给总公司带来的巨大损失。

此外,财务外派人员还应按时对驻外公司的中高层决策人员实施业绩考核,以对其上一时期的管理行为进行正确的评价,并按该评估结果对其进行相应的奖惩,以起到应有的激励或惩戒的作用。

综上所述,实施财务外派制对企业加强驻外公司的监督和管理,有着极其重要的积极意义。

财务外派制可使企业免于对驻外公司实施必要监管所负担的高成本,还可大大提高财务监督工作的效率,使驻外公司的财务管理活动更为规范化、合理化、高效化,有力地保障了企业海外市场拓展战略的实施,扩大了企业在海外市场的生存空间。

与此同时,由于国内企业与驻外公司所在国的经济、文化、法律等存在着巨大的差异,因此财务外派制也必然有着其一定的局限性,其无法从根本上解决企业的海外拓展问题,而只是提供了一种监督审查的模式,并且有待于进一步的完善和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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