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劳务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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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管理办法、实名制管理方案资料(精品全套) (1)

劳务管理办法、实名制管理方案资料(精品全套) (1)

项目劳务实名制管理办法一、劳务专管员配备项目部经理需按照要求必须设置至少一名专职劳务管理员,且劳动关系在到岗30日内转入xxx公司。

开工前按照当地政府要求或集团制度要求配备劳务实名制管理软硬件设施,通道口配置人脸识别系统闸机。

二、人员进场管理分包(专业)单位人员进场前需提供工人体检合格报告,进场人员需报备至项目劳务员审核。

签订劳动合同,打印帽签录入人脸识别系统后方可进场作业。

三、人员考勤管理工人进场之初,劳务员对劳务(专业)分包单位所有班组工人进行项目考勤办法交底,形成书面交底签字记录,直接在劳动合同中明确,与基本工资发放进行关联。

(每月实行实名制考勤和手动现场签到考勤)。

四、建筑工人实名制考勤平台现场安全员配合劳务专管员,监督已进场工人刷卡进场。

每月 5 日前,通过软件现场端“考勤功能”导出各班组上月考勤表,整理打印之后组织班组长、工人签字,分班组存档。

五、现场签到考勤各班组长每天在劳务专管员办公室进行签到,上午、下午各一次,组织班组长对其当天工人签到情况进行确认并留存影像记录。

每月五日前,收集所有班组上月签到记录,据此审核上月考勤表,并签字分班组存档。

项目部每日汇总实名制相关资料,以备检查;子分公司每周汇总实名制相关资料,以备检查。

六、结算与工资发放项目部与劳务(专业)分包单位之间产值结算参照成本合约篇的相关内容执行。

劳务(专业)分包与班组之间的产值结算由各班组负责人将完成工程量报送至对应的劳务(专业)分包单位审核确认,作为项目作业人员工资发放的依据。

由项目劳务员收集结算的相关资料归档。

劳务(专业)分包单位依据与班组的结算单和现场工人实际施工的部位及进场时间如实填写工位管理卡、考勤表、工资表报项目劳务员审核,项目经理审批,无误后报财务管理部核实,走集团代付程序。

工资发放完成后由劳务员收集当月相关支付凭证以备查。

七、人员出场与工资结清劳务员每月初打印劳务(专业)分包单位各班组当月进出场人员报备表;人员出场时,当天更新人员信息,启动后续出场管理程序,月末汇总各班组当月出场人数,组织劳务(专业)分包单位的班组长核对并签字、按手印确认。

工程建设项目劳务管理

工程建设项目劳务管理

工程建设项目劳务管理
工程建设项目劳务管理是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对项目中参与的劳务人员进行管理和保护,确保他们的权益和安全,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以下是一个包括的工程建设项目劳务管理内容:
1. 用工管理:合理安排用工数量和结构,根据工程需要招聘、培训和管理合适的劳务人员,确保项目进度和质量。

2. 劳动合同管理: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劳务人员的权利和义务,规范劳动关系,保障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

3. 工资福利管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支付劳务人员工资,提供必要的福利待遇,如社会保险、住房补贴、医疗保险等。

4. 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确保劳务人员的安全生产。

5. 劳动纪律管理:遵守劳动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加强对劳务人员的纪律管理,维护工程建设项目的正常秩序。

6. 职业健康管理:关注劳务人员的职业健康问题,定期进行健康检查,预防职业病发生,提高劳务人员的工作生活质量。

7. 人力资源培训:为劳务人员提供必要的技能培训和职业发展机会,提升其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

8. 人力资源管理信息化:建立完善的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对劳务人员的信息化管理和统计分析,提高管理效率和精准度。

工程建设项目劳务管理内容,企业在实施工程建设项目时应重视劳务管理工作,保障劳务人员的权益和安全,提高项目的整体管理水平和效益。

项目部劳务管理办法

项目部劳务管理办法

项目部劳务管理办法
项目部劳务管理办法
一、总则
为规范项目部劳务管理,确保项目进度和质量,保障劳务人员权益,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用工管理
1. 用工来源
项目部劳务人员应从正规人才市场或劳务公司招聘,不得雇佣无证无照人员。

2. 用工程序
项目部应明确用工程序,包括招聘、签订劳动合同、培训等流程,并建立档案管理制度。

3. 用工合同
劳务人员与项目部签订劳动合同,合同内容应明确工作职责、工资待遇、工作时间等事项。

三、劳务保障
1. 工作时间
遵守国家劳动法,合理安排劳务人员工作时间,不得超过法定
工时。

2. 工资支付
按时足额支付劳务人员工资,不得拖欠或克扣工资。

3. 休假制度
明确劳务人员休假制度,保障其休息和健康。

四、劳务管理
1. 监督管理
建立健全的劳务管理机制,明确管理人员职责,加强考核监督。

2. 岗位培训
对劳务人员进行岗位培训,提升其技能水平,提高工作效率。

3. 安全保障
保障劳务人员在工作场所的安全,提供必要的劳保措施和培训。

五、处罚规定
对违反劳务管理办法的行为进行处理,包括扣工资、停工、解除劳动合同等惩罚措施。

六、附则
本劳务管理办法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并由项目经理负责解释和修改。

建设项目劳务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建设项目劳务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建设项目劳务管理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设项目劳务管理,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建设项目的正常运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建设项目的劳务管理工作,包括劳务人员的招聘、合同管理、工资福利、安全保障等方面。

第三条项目经理是建设项目劳务管理的责任主体,承担全面负责建设项目劳务管理的职责。

第二章劳务人员的招聘与录用第四条项目经理应当按照项目的实际需求,通过公平、公正、公开的形式招聘劳务人员。

第五条招聘劳务人员应当要求其具备相应的岗位资格、职业技能和工作经验。

第六条项目经理应当与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确保合同内容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三章劳务合同管理第七条项目经理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要求,向劳务人员提供合法合规的劳动合同。

第八条劳务合同应当明确双方的身份信息、工作地点、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资福利、劳动保护、违约责任等内容。

第九条劳务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双方各保留一份原件。

第四章工资福利管理第十条项目经理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项目的要求,按时足额支付劳务人员的工资。

第十一条工资支付方式由项目经理与劳务人员协商确定,但必须符合金融业务的合规要求,保障劳务人员的工资安全。

第十二条项目经理应当为劳务人员购买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福利保障,确保劳动者的权益。

第五章安全保障第十三条项目经理应当建立和健全劳务安全保障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十四条项目经理应当配备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具,为劳务人员提供安全工作环境。

第十五条项目经理应当开展安全培训,加强安全意识教育,提高劳务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六条项目经理应当建立和完善事故报告和处理机制,对发生的事故进行及时处理和报告。

第六章纪律管理第十七条劳务人员应当遵守建设项目的相关规定,服从项目经理的指挥,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八条项目经理有权对违反劳务纪律的劳务人员进行纪律处分,包括批评教育、警告、罚款、停工等。

建设项目劳务管理规章制度

建设项目劳务管理规章制度

建设项目劳务管理规章制度是为了规范和管理建设项目中劳务工人的工作行为,保障劳务工人的权益和安全,提高项目的管理效率和施工质量而制定的一套规章制度。

1. 劳务工人管理- 招聘与录用:明确招聘程序和要求,对劳务工人进行面试和考核,录用符合条件的人员。

- 劳动合同: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劳务工人的工作内容、工资福利、工作期限等条件。

- 岗位培训:进行必要的岗位培训,确保劳务工人具备所需的技能和知识。

- 职业培训:鼓励劳务工人参加职业培训,提升其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

- 绩效评估:建立绩效评估制度,定期对劳务工人的工作表现进行评估,对表现优秀者给予奖励,对表现不佳者给予相应的处罚或改进指导。

- 劳动保护:落实劳动保护措施,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和设施,确保劳务工人的工作安全和健康。

2. 劳动关系管理- 劳动纪律:明确劳力工人的工作纪律和规范行为,对劳务工人的违纪行为进行相应的处理和惩罚。

- 工资福利: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支付劳务工人应得的工资和福利待遇。

- 加班管理:合理安排劳务工人的工作时间,加班按照法定标准进行,并支付相应的加班费。

- 请假管理:明确劳务工人的请假制度和程序,对合法请假的劳务工人给予支持和调配。

- 社会保险:按照法律要求为劳务工人参加社会保险,保障其社会保险权益。

3. 安全管理- 安全教育:对劳务工人进行安全教育,普及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

- 安全督导:设立专门的安全监督员,对劳务工人在施工现场的安全行为进行监督和指导。

- 事故报告和处理:要求劳务工人对施工现场的事故进行及时报告,并按照规定进行处理和调查。

以上是一些建设项目劳务管理规章制度的主要内容,具体的制度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制定。

国有企业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劳务分包招标管理办法

国有企业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劳务分包招标管理办法

国有企业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劳务分包招标管理办法一、引言国有企业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劳务分包招标管理办法的主要目的是为国有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的项目劳务分包招标提供一个规范化、透明化的管理办法,确保招标的公开、公正、公平,保证国有企业集团项目的顺利实施,达到有效控制风险、优化资源配置的利益。

二、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国有企业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劳务分包招标的各个环节,包括需求确定、招标准备、招标公告、资格预审、投标文件的评审、中标候选人的确定和中标结果的公告等。

三、主要内容(一)招标需求确定国有企业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劳务分包招标需求应当经过合理规划和充分论证,包括分包内容、分包范围、服务期限、橙银波等内容。

(二)招标准备1、建立规范的招标文件编制流程,确保招标文件编制过程规范化、严格执行。

2、建立招标公告发布机制,招标公告应当准确、清晰地表述招标项目的主要内容、条件、要求和招标人的基本情况。

3、进行资格预审,确定投标人的资格。

4、组织开标工作,记录招标响应情况,并进行投标文件的评审。

相关评审结果需要公示处理。

(三)回避隐患在招标过程中,需要识别各类潜在的风险和隐患,特别要注意合同关系和项目程序矛盾问题。

一旦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避免损害公司利益。

(四)追踪履约情况国有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应当通过相关部门,在履行过程中跟踪服务商的执行情况、履约及验收情况、履约按时足额支付等问题。

在履约过程中,要充分发挥分包服务商的专业优势,掌握服务商的管控核心技术。

四、结论以上是国有企业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劳务分包招标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

该管理办法有利于保障国有企业集团项目的公正、公开、公平的招标开展,减少潜在风险和隐患,保障国有企业集团项目的高质量完成。

劳务管理办法中国建筑

劳务管理办法中国建筑

劳务管理办法中国建筑劳务管理办法在中国建筑在中国建筑行业中,劳务管理是项目顺利推进和企业稳健发展的重要环节。

一套科学、合理、有效的劳务管理办法,不仅能够保障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提高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效率,还能够确保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和进度,提升企业的竞争力和社会形象。

一、劳务人员的招聘与录用1、招聘渠道中国建筑应通过多种渠道招聘劳务人员,包括但不限于与劳务公司合作、在劳动力市场招聘、网络招聘以及内部员工推荐等。

同时,要确保招聘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避免虚假宣传和误导。

2、录用条件明确劳务人员的录用条件,包括年龄、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工作经验、职业道德等方面。

对于特殊岗位,还应要求具备相应的资格证书和培训经历。

3、背景调查在录用前,应对劳务人员进行背景调查,核实其身份信息、工作经历、职业资格等,防止欺诈和不良记录人员进入。

二、劳务合同的签订与管理1、合同类型根据劳务人员的工作性质和期限,签订不同类型的劳务合同,如固定期限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合同等。

合同应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等。

2、合同条款劳务合同的条款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并且清晰、明确、具体,避免模糊和歧义。

对于可能出现的争议和纠纷,应在合同中约定解决方式和途径。

3、合同管理建立健全劳务合同管理档案,对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等进行全过程跟踪和管理。

及时发现和解决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维护企业和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

三、劳务人员的培训与教育1、入场培训新入职的劳务人员必须接受入场培训,包括企业规章制度、安全生产知识、质量控制要求、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培训。

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2、技能培训根据工程项目的需要和劳务人员的技能水平,定期组织开展技能培训和提升活动,提高他们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效率。

鼓励劳务人员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和竞赛,获取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和荣誉。

中建三局项目劳务管理办法

中建三局项目劳务管理办法

中建三局项目劳务管理办法一、引言为规范中建三局项目劳务管理,提高劳务管理质量,有效维护劳务工人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办法。

二、对象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中建三局所有项目在建期间劳务管理工作。

三、职责1. 项目部门项目部门负责对各劳务公司的劳务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劳务工人的权益得到保障。

2. 劳务公司劳务公司应负责对其自有员工及外来进场劳务工人的管理工作。

具体包括:1.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建三局有关规定办理进出场手续。

2.分批分期计划,按要求配合项目部实施施工计划。

3.按项目实际需要,配备符合岗位技能要求的工人。

4.对员工实行周薪计算,确保劳务工人的薪资得到保障。

5.按照有关规定及合同要求,定期给劳务工人缴纳五险一金。

6.保持对劳务工人的日常集体管理,建立劳务工人档案,定期对劳务工人的工作进行考核。

7.确保对劳务工人的日常用餐、住宿、安全防护等工作保障到位。

3. 中建三局中建三局负责根据项目的特点及工程量确定所需劳务工人数量和标准,并且有权对劳务公司的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考评。

同时,中建三局还需要向劳务公司提供安全生产、职业培训等技能培训,确保劳务工人为在项目工作中提高技能,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和支持。

四、劳务工人的权利中建三局项目中的劳务工人有以下权利:1.参加劳动竞赛和评选评优活动,提高自己的技术水平和待遇。

2.参与技能培训,提高专业技能,增强自身竞争力。

3.安全生产条件得到保障,可享受班组和施工区的日常关怀。

4.工资支付得到保障,对于拖欠工资等问题,有权向中建三局项目负责人进行投诉和要求解决。

五、处罚对于不按照本办法要求进行管理、不履行职责的项目部门或劳务公司,中建三局将给予相应的处罚。

对于威胁到劳务工人安全的行为,将被清退出项目。

六、结论中建三局项目劳务管理办法的颁布和实施,旨在保障劳务工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施工工作快速、顺利完成。

各项目部门和劳务公司应严格按照规定履行职责,确保劳务管理工作的有效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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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项目劳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我局工程项目劳务承包的管理,确保所使用的劳务分承包方满足企业的要求,不断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局属各施工生产单位及所承接的所有新建、扩建和改建等施工项目。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第三条通过局、公司(分公司)、项目经理部等层次对劳务分承包方实施管理。

每一层次的人力资源(劳资)部门为劳务分承包方的归口管理部门,财务、市场商务(经营预算)、生产、质量、安全、材料、动力等相关部门参与管理。

第四条局对劳务分承包方管理的主要职责是:制定局劳务分承包方管理的有关规定、指导局劳务协会开展工作、对局属单位劳务分承包方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对违规行为进行查处等。

第五条公司(分公司)对劳务分承包方管理的主要职责是:根据局有关规定制定公司(分公司)劳务分承包方管理的实施办法;指导公司劳务协会(局劳务协会分会)开展工作;组织公司(分公司)劳务分承包方资质审查、劳务招标、考核、评比等工作;对项目劳务分承包方管理工作进行管理、检查、监督和审核把关,对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定期上报有关部门资料、信息等。

第六条项目经理部的主要职责是:执行公司(分公司)有关劳务分承包方的管理规定、参与项目劳务分承包方的招标工作、实施对劳务分承包方使用过程中的管理、对劳务分承包方进行考核、按规定整理上报各类数据信息等。

第二章项目劳务分承包方的选定第七条项目经理部根据项目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和施工进度安排,编制劳动力需求计划,并向公司(分公司)提出劳务需求的书面申请。

第八条项目劳务分承包方通过招标的方式确定,公司(分公司)按规定组织项目劳务招投标,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参与。

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可以推荐1—2家劳务包队伍参加本项目的劳务招投标。

第九条参加劳务招投标的劳务队伍原则上应是局劳务协会的会员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1、有独立的法人地位,或经法人单位授权;2、具有相应的建筑劳务分包资质和较好的劳务业绩;3、具有完善的质量、安全等组织管理体系和与项目劳务分包相匹配的、相对固定的劳务作业人员。

4、具有必要的机具设备。

第十条参与劳务投标的单位需提供以下有效证照(“五证一照”)原件:1、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签发的企业《营业执照》;2、建设主管部门签发的企业《资质证书》;3、企业所在地税务部门签发的《税务登记证》;4、企业法人的《法人证明书》或企业法人签发的《法人授权(委托)书》;5、建筑管理部门签发的企业《安全资格认证书》;6、外埠企业应提供由当地建筑管理部门签发的《外出施工证明》。

第十一条公司(分公司)应对以上资料进行查验,并对非会员单位进行以下几个方面的考察:1、对队伍实体真实存在的考察;2、对队伍合法有效的考察;3、对队伍负责人是否法定代表人或是否经法人授权(委托)的确认;4、对队伍提供施工所需工种、人数能力的考察;5、对队伍具备的综合管理能力和综合施工能力的考察;6、对以往业绩和信誉的考察。

第十二条对中标单位下达《中标通知书》和《进场通知书》(附件一)。

劳务队伍《进场通知书》应明确入场的时间、地点、工种、人数、机具设备等。

第三章合同管理第十三条由公司或授权的分公司(以下简称分公司)与中标单位签定《劳务分包合同》、《安全生产合同》、《廉政建设合同》、《治安合同》等合同,项目经理部参与有关条款的协商。

以上各类合同正本一式三份,公司(分公司)、项目经理部、劳务分承包方各一份,副本若干份,人力资源(劳资)、财务、合约等相关部门备案。

第十四条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合同法》、《建筑法》、《劳动法》及其它有关政策、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由公司(分公司)人力资源(劳资)部门组织与劳务分承包方签定《劳务分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合同主体双方的全称;2、工程项目的名称、地点;3、劳务分包工程范围及工程量清单;4、工程工期、承包方式、承包总价和人工单价;5、材料供应、施工机具配备;6、现场管理;7、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8、工程款支付;9、违约责任等。

第十五条《安全生产合同》由公司(分公司)的安全管理部门组织签订。

合同中应明确双方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责任,规范劳务分承包方安全责任落实的合同,而非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生死合同。

第十六条《廉政建设合同》由公司(分公司)政工部门组织签订。

第十七条《治安合同》由公司(分公司)保卫部门组织签订。

第十八条《劳务分包合同》必须按规定加盖双方单位公章,并由双方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盖章)后,方能生效。

第五章进场管理第十九条中标单位按规定的时间,持与公司(分公司)签订的各类合同和《进场通知书》进入项目施工现场。

第二十条劳务队伍进入项目施工现场后,需向项目人力资源(劳资)部门提交以下资料:1、《进场通知书》和与公司(分公司)所签订的各类合同;2、劳务分承包方的“五证一照”等证件;3、劳务分承包方进场人员花名册(附件二)、组织机构设置及人员分工情况、进场人员的照片、身份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操作上岗证和技能等级证书等资料。

第二十一条项目经理部对以上资料进行查验,并对人员进行清点、核对后,资料整理归档。

第二十二条入场教育。

1、入场教育的内容。

包括规章制度、治安规定、文明施工规范以及1SO9000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OHSAS18000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等方面的内容。

其中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应列为重点培训内容。

2、入场教育的方式。

采取集中学习、授课、看录像、办黑板报等各种形式进行,累计学习必须达到16学时。

3、入场教育记录。

入场教育必须有文字记录,每人建立学习档案和三级教育卡,必须有学习内容和时间、地点、授课人的详细记录,以及受教育人员的亲笔签名,并将此资料归档保存。

第六章现场施工管理第二十三条项目经理部人力资源(劳资)部门根据劳动力需求计划,组织劳动力进行现场施工。

劳动力需求计划,原则上每月编排一次。

第二十四条项目经理部预算部门根据工程进度安排,提供工程量清单,人力资源(劳资)部门依据预算部门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下达《施工任务书》。

第二十五条工程收方、验收。

劳务分承包方按照《施工任务书》组织施工后,由项目经理部预算部门进行工程量的核定,质量、安全、材料部门分别对其施工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材料消耗等方面予以评价、考核,并在收方结算单签字后,报项目经理审核。

第二十六条对劳务分承包方人员实施动态管理。

1、人员的增减、变更要报项目经理部同意。

未经项目经理部的同意,不得随意更换人员,尤其是具有较高技术等级的人员。

未经同意随意更换人员,对施工生产造成严重影响的,可以勒令其退场。

未经登记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2、项目人力资源(劳资)、保卫部门应定期对劳务分承包方的人员进行清点、核对,劳务分承包方每月应上报人员变更情况。

3、对于人员的进场、退场,要做好记录。

4、新增人员也要按进场管理规定进行查验资料和进行入场教育。

第七章人工费管理第二十七条人工费价格是根据公司(分公司)人工费指导价和当地市场价,结合项目的具体情况,通过劳务招投标的形式确定。

在签定《劳务分包合同》时,应明确人工费承包方式和人工费价格清单。

第二十八条人工费承包方式的确定。

1、人工费承包采取包干的形式,一般有分部分项包干法、平方米造价包干法、综合单价法和总价包干法四种承包方式。

2、人工费实行总价包干的,既要控制总价也要控制单价或人工综合工日价格,单价或人工综合工日价格主要用于设计变更。

第二十九条人工费的控制。

1、人工费控制相关责任人与相关部门职责。

1.1项目经理。

1.1.1项目经理是项目人工费控制的第一责任人,对项目承包后的人工费控制全面负责,确保完成公司(分公司)规定的人工费计划指标;1.1.2对《人工费付款书》(附件三)和《人工费申请表》(附件四)进行审核;1.2公司(分公司)人力资源(劳资)部门。

1.2.1公司(分公司)人力资源(劳资)部门是项目人工费控制的第二责任人,主要负责对项目人工费按公司(分公司)有关文件规定及批准标准等进行监督和审核把关;1.2.2负责建立各项目分部分项用工和人工费开支总台帐,随时掌握项目人工费开支情况;1.2.3严格按照生产技术部门提供的生产计划与统计报量,审核付款情况,监督检查项目月度人工费开支,发现问题,及时提出解决和处理办法;1.2.4定期制定人工费单价标准,列出详细的科目内容,并定期通报监督检查项目执行情况。

1.3公司(分公司)财务部门。

1.3.1审核项目的《人工费付款书》和《人工费申请表》;1.3.2支付项目月度人工费预结款,做好最后结算。

1.4生产技术部门。

1.4.1按时向人力资源(劳资)、财务等有关部门提供生产计划与统计报量情况,以便人力资源(劳资)审核与控制人工费。

1.5项目预算员(或内业技术员)。

1.5.1项目开工前,负责提供项目各分部分项工程量,以便制定项目人工费开支计划和措施;1.5.2每月施工前,负责根据项目月度施工生产安排,计算出分部分项计划工程量;1.5.3认真审核每月实际人工费付款工程量。

1.6项目人力资源(劳资)员。

1.6.1项目开工前,依据预算量编制项目总的人工费开支计划、分部分项用工以及各工种用工数;1.6.2建立项目各劳务人工费开支台帐,以及项目实际人工费开支总台帐;1.6.3按时为劳务队办理预结算和结算;1.6.4项目不设人力资源(劳资)员的,其职责必须由公司(分公司)人力资源(劳资)部门的人员严格履行,管理到位。

1.7工长。

1.7.1科学合理组织安排施工,避免窝工、重复用工等现象;1.7.2在施工过程中享有对劳务队的监督权、奖罚建议权。

1.8项目其它人员。

1.8.1质量员负责对劳务队所完成工程的质量情况进行及时审核,并提出处理意见;1.8.2项目安全员负责对劳务队安全制度、人员、防护措施、安全资金投入等方面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并提出处理意见;1.8.3项目材料员负责对劳务队所消耗材料情况进行及时审核,并提出处理意见。

2、人工费控制措施。

2.1公司(分公司)要根据当地劳动力市场价格和劳动(预算)定额标准,定期制定和发布人工费指导价位,建立人工费价格信息库,并依据劳动力指导价格,确定人工费单价。

2.2项目必须严格执行公司(分公司)签定的《劳务分包合同》中有关人工费的条款,搞好人工费的总量控制。

2.3工程中的零星用工、计时工、包工及所有未预见用工视工程大小、工期进度及难易程度按一定比例包死,原则上工程前期主体施工阶段控制在定额用工的5%以内,装修、收尾阶段为25%以内,总用工不得突破整个项目定额用工的15%。

原则上,施工中除定额工作内容以外的材料用工、行政用工、大型机械进场用工、安全文明用工外,不得出现其它任何形式的用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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