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高技术产业(服务业)分类(2018)》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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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统计监测制度(试行)(2020年)【模板】

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统计监测制度(试行)(2020年)【模板】

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统计监测制度(试⾏)(2020年)【模板】附件2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统计监测制度(试⾏)(2020年)湖南省统计局制定2020年6⽉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统计监测制度- 1 -本制度根据《中华⼈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制定《中华⼈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商户和个⼈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中华⼈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九条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员对在统计⼯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本制度由湖南省统计局负责解释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统计监测制度(试⾏)- 1 -⽬录⼀、总说明...................................................................... ..................................................................................- 3 -⼆、综合表⽬录- 4 -三、综合表式- 5 -(⼀)“三新”经济综合情况- 5 -“三新”经济增加值情况- 5 -“三新”经济发展情况- 6 -(⼆)新兴现代农业- 8 -现代农业发展情况- 8 -(三)战略性新兴产业- 9 -⼯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情况- 9 -⼯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研发情况- 10 -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情况- 11 -(四)新产品- 12 -(五)新服务- 14 -新服务企业综合情况- 14 -(六)⾼技术产业- 15 -⾼技术制造业情况- 15 -⾼技术服务业情况- 16 -(七)科技企业孵化器- 17 -科技企业孵化器创新及相关情况- 17 -(⼋)企业创新- 18 -企业创新及相关情况- 18 -(九)电⼦商务- 19 -企业电⼦商务交易情况- 19 -电⼦商务交易平台情况- 19 -⽹上零售情况- 20 -分国民经济⾏业门类电⼦商务交易单位经营状况 - 21 -(⼗)互联⽹平台- 22 -重点互联⽹出⾏平台基本情况- 22 -重点互联⽹医疗平台基本情况- 23 -公⽴医院互联⽹服务情况- 23 -重点互联⽹教育平台基本情况- 24 -各级各类学校互联⽹发展情况- 25 -(⼗⼀)城市商业综合体- 26 -城市商业综合体情况- 26 -(⼗⼆)开发园区- 27 -国家⾼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情况- 27 -国家⾼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业情况- 28 -四、主要指标解释- 29 -(⼀)“三新”经济综合情况- 29 -(三)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产业- 32 -(四)科技企业孵化器- 33 -(五)企业创新- 35 -(六)电⼦商务- 36 -(七)互联⽹平台- 36 -(⼋)开发园区- 37 -⼀、总说明(⼀)为及时反映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以下简称“三新”)的发展情况,为政府加强经济管理和宏观调控,加快实现新产业;⼆是传统产业采⽤现代信息技术形成的新产业;三是由于科技成果、信息技术推⼴应⽤,推动产业的分化、升级、融合⽽衍⽣出的新产业。

高技术产业(服务业)分类(2018)

高技术产业(服务业)分类(2018)

附件1高技术产业(服务业)分类(2018)一、分类目的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高技术服务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1〕58号)的要求,为满足国家制定高技术服务业有关政策和加强高技术服务业宏观管理的需要,建立高技术服务业统计体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参照国际相关分类标准并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为基础,制定本分类。

二、高技术服务业界定和范围本分类规定的高技术服务业是采用高技术手段为社会提供服务活动的集合,包括信息服务、电子商务服务、检验检测服务、专业技术服务业的高技术服务、研发与设计服务、科技成果转化服务、知识产权及相关法律服务、环境监测及治理服务和其他高技术服务等9大类。

三、编制原则(一)本分类主要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高技术服务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1〕58号)为指导,并结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的要求,进一步明确高技术服务业的范围及分类。

(二)本分类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为基础,是对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符合高技术服务业范畴相关活动的再分类。

(三)本分类能够满足有关部门对高技术服务业管理的需要,同时兼顾统计上的可操作性。

(四)本分类借鉴国际组织对“知识密集型服务业”的界定以及国内外有关研究成果,将信息服务、研发与设计服务等知识密集型服务业纳入高技术服务业范畴。

四、结构和编码本分类采用线分类法和分层次编码方法,将高技术产业(服务业)划分为三层,分别用阿拉伯数字编码表示。

第一层为大类,用1位数字表示,共有9个大类;第二层为中类,用2位数字表示,第1位为大类代码,共有25个中类;第三层为小类,用4位数字表示,前两位为中类代码,共有97个小类。

本分类代码结构:××××(数字)小类顺序码小类代码(数字)中类顺序码中类代码(数字)大类代码五、对有关问题的说明(一)本分类中小类的具体范围说明可参见《2017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注释》。

高新技术统计分类目录

高新技术统计分类目录

附件1浙江省高新技术产业(制造业)— 1 —— 2 —— 3 —附件2《浙江省高新技术产业(制造业)统计分类目录(2018)》修订说明一、修订背景2017年6月30日,新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正式颁布。

8月29日,国家统计局印发《关于执行新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的通知》(国统字〔2017〕142号),规定从2017年统计年报和2018年定期统计报表起统一使用新分类标准。

12月11日,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高技术产业(制造业)分类(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00号),因此《浙江省高新技术产业(制造业)统计分类目录(2013修订)》已不能满足当前高新技术产业统计工作需要,有必要对此目录进行修订。

二、修订主要内容本次修订主要是在国家《高技术产业(制造业)分类(2017)》和《浙江省高新技术产业(制造业)统计分类目录(2013修订)》基础上进行的,根据新旧国民经济行业的对应关系,对行业分类有变化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和行业编码的对应转换。

(一)行业大类调整情况。

根据当前新产业的发展状况,删除了行业大类食品制造业和— 4 —核燃料加工业。

(二)行业小类调整情况。

行业小类调整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一是依据新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对原行业小类进行了进一步细化和拆分;二是依据新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对原行业名称或行业代码进行了更名;三是为体现当前新产业的发展状况,对部分高新技术行业小类进行了增减。

详见附件3《浙江省高新技术产业(制造业)统计分类目录》新旧对照表。

— 5 —附件3《浙江省高新技术产业(制造业)统计分类目录》新旧对照表— 6 —— 7 —— 8 —— 9 —— 10 —— 11 —。

高技术服务业

高技术服务业

能够创造和发展产品或系统的概念和规格,使其功能、价值和外观达到最优化,同时满足用户与生产商的要 求。工业设计的主要机构为北京市工业设计促密复杂模具设计
生物医药技术 工业设计
具有自主知识产权、面向行业特定需求的共性技术,包括:行业共性技术标准研究、制定与推广业务,专利 分析等。
具备自主知识产权的现代物流管理系统或平台技术;具备自主知识产权的供应链管理系统或平台技术等。
基于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集成电路产品专有设计技术(含掩模版制作专有技术),包括:芯片设计软件、IP 核、布图等,提供专业化的集成电路产品设计与掩模版制作服务;基于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集成电路产品测试软、 硬件技术,为客户的集成电路产品(含对园片和半成品)研发和生产提供测试;基于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集成电 路芯片加工及封装技术与生产设备,为客户提供园片加工和封装加工。
*双列直插(DIP)、金属封装、陶瓷封装技术除外。
依托行业,利用其自有技术,为行业内企业提供有一定规模的、高度知识和技术密集型的服务;面向行业、 产业以及政府的特定业务,基于自主知识产权的服务平台,为客户提供高度知识和技术密集型的业务整体解决方 案等。
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文化创意产业支撑技术。包括:终端播放技术、后台服务和运营管理平台支撑技术、内 容制作技术(虚拟现实、三维重构等)、移动通信服务技术等。
具备一定的信息化、数字化高端技术条件,为中小企业提供先进精密复杂模具制造技术、设计服务(包括汽 车等相关产品高精密模具设计等)。
为生物、医药的研究提供符合国家新药研究规范的高水平的安全、有效、可控性评价服务。包括:毒理、药 理、药代、毒代、药物筛选与评价,以及药物质量标准的制定、杂质对照品的制备及标化;为研究药物缓、控释 等新型制剂提供先进的技术服务,中试放大的技术服务等。

2024年公需科目培训考试题库及答案(通用版)

2024年公需科目培训考试题库及答案(通用版)

2024年公需科目培训考试题库及答案(通用版)2024年公需科目培训考试题库及答案(通用版)单选:()正在成为科学技术研究的典型特征。

A.数据精细型B.数据密集型C.数据分散型D.数据智能型答案:B单选:()安全的主要功能是发现异常、跟踪溯源、反制、威慑。

A.边界B.终端C应用D.舆情答案:A单选:()不属于智慧康养平台的体系化优化方向。

A.路程规范化B.可支付体系C.品牌化D.连锁化答案:A单选:()的心灵是敏感的,准备接受一切美好的东西。

A.青少年B.少年儿童C.青年D.中年答案:B单选:。

的主要目标是力争实现我国数字经济治理体系更加完善。

A.2025年B.2030年C.2035年D.2050年答案:A单选:•()发展速度之快、辐射范围之广、影响程度之深前所未有,正在成为重组全球要素资源、重塑全球经济结构、改变全球竞争格局的关键力量。

A.绿色经济B.农业经济C.数字经济D.工业经济答案:C单选:()负责指导做好“大思政课”全媒体宣传工作。

A.国家文物局B.生态环境部C.中央网信办D.国家卫生健康委答案:C单选:()集成分布式网络、加密算法、智能合约等多种技术,基于不易篡改、可追溯等特点,有望解决数字空间的信任和安全问题,推动互联网从传递信息向传递价值变革,重构数字产业体系。

A.数字挛生B.虚拟现实C.5GD.区块链答案:D单选:。

集中体现了一个国家基于文化而具有的凝聚力和生命力,以及由此产生的吸引力和影响力。

A.文化软实力B.文化向心力C.文化影响力答案:A单选:()就是计算能力,指的是数据的处理能力。

A.超局清视频B.虚拟现实C.IPV6+D.算力答案:D单选:()决定着发展的动力,进而决定着发展速度、效能和可持续性。

A.创新B.协调C.绿色D.开放答案:A单选:()马克思主义理论区别于其他理论的显著特征。

A.社会性B理论性C.实践性D.科学性答案:c单选:()年,国务院学术委员会、教育部批准设立国家安全学一级学科,并纳入新设立的交叉学科门类,这是国家安全学建设的又一个里程碑。

加快培育和形成新质生产力的主要方向与制度保障

加快培育和形成新质生产力的主要方向与制度保障

加快培育和形成新质生产力的主要方向与制度保障作者:宋葛龙来源:《人民论坛·学术前沿》2024年第03期【摘要】新质生产力由技术革命性突破、生产要素创新性配置、产业深度转型升级而催生,以劳动者、劳动资料、劳动对象及其优化组合的跃升为基本内涵,以全要素生产率大幅提升为核心标志。

新质生产力的特点是创新,关键在质优,本质是先进生产力。

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要巩固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布局建设未来产业,改造提升传统产业。

建议进一步深化改革,为加快培育形成新质生产力提供体制机制保障,以新质生产力赋能高质量发展。

【关键词】新质生产力体制改革制度供给未来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高质量发展【中图分类号】F124 【文献标识码】A【DOI】10.16619/ki.rmltxsqy.2024.03.004新质生产力由技术革命性突破、生产要素创新性配置、产业深度转型升级而催生,以劳动者、劳动资料、劳动对象及其优化组合的跃升为基本内涵,以全要素生产率大幅提升为核心标志。

[1]从顶层思维与底层逻辑、理论前沿与鲜活实践、世界大势与现实国情等角度看,新质生产力以科技创新为主导,具有信息化、网络化、数字化、智能化、自动化、绿色化、高效化等特征。

新质生产力的特点是创新,关键在质优,本质是先进生产力。

新质生产力这一重要论断,是对马克思主义生产力理论的创新和发展,进一步丰富了习近平经济思想的内涵,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深刻的实践意义。

加快培育和形成新质生产力的主要方向从产业层面看,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要巩固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布局建设未来产业,改造提升传统产业。

加快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

战略性新兴产业是以重大技术突破和重大发展需求为基础,对经济社会全局和长远发展具有重大引领带动作用的产业,具有知识技术密集、物质资源消耗低、成长潜力大、综合效益好等特征,也是生成和发展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符合高质量发展要求的新质生产力的主阵地。

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明确了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主要范围,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新材料产业、生物产业、新能源汽车产业、新能源产业、节能环保产业、数字创意产业、相关服务业等九大领域。

高技术和战略性新兴产业行业类别划分说明

高技术和战略性新兴产业行业类别划分说明

高技术和战略性新兴产业行业类别划分说明附件3高技术和战略性新兴产业行业类别划分说明一、从事高技术产业的企业主要包括从事医药制造、医疗仪器设备及器械制造、通信设备制造、电子器件制造、电子元件制造、家用视听设备制造、通用仪器仪表制造、专用仪器仪表制造、航空航天器制造、高技术服务等的企业。

其中,医药制造包括化学药品原药制造;化学药品制剂制造;中药饮片加工;中成药制造;兽用药品制造;生物、生化制品的制造;卫生材料及医药用品制造。

医疗仪器设备及器械制造包括医疗诊断、监护及治疗设备制造;口腔科用设备及器具制造;实验室及医用消毒设备和器具的制造;医疗、外科及兽医用器械制造;机械治疗及病房护理设备制造;假肢、人工器官及植(介)入器械制造;其他医疗设备及器械制造。

通信设备制造包括通信传输设备制造;通信交换设备制造;通信终端设备制造;移动通信及终端设备制造;其他通信设备制造。

电子器件制造包括电子真空器件制造;半导体分立器件制造;集成电路制造;光电子器件及其他电子器件制造。

电子元件制造包括电子元件及组件制造;印制电路板制造。

家用视听设备制造包括家用影视设备制造;家用音响设备制造。

通用仪器仪表制造包括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电工仪器仪表制造;绘图、计算及测量仪器制造;实验分析仪器制造;试验机制造;供应用仪表及其他通用仪器制造。

专用仪器仪表制造包括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制造;汽车及其他用计数仪表制造;导航、气象及海洋专用仪器制造;农林牧渔专用仪器仪表制造;地质勘探和地震专用仪器制造;教学专用仪器制造;核子及核辐射测量仪器制造;电子测量仪器制造;其他专用仪器制造;光学仪器制造;复印和胶印设备制造;计算器及货币专用设备制造;其他仪器仪表的制造及修理。

航空航天器制造包括飞机制造及修理;航天器制造;其他飞行器制造。

高技术服务包括研发设计服务;知识产权服务;检验检测服务;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数字内容服务;电子商务服务;生物技术服务。

高技术产业(服务业)分类(2013)

高技术产业(服务业)分类(2013)

高技术产业(服务业)分类(2013)(试行)一、目的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高技术服务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1〕58号)的要求,为满足国家制定高技术服务业有关政策和加强高技术服务业宏观管理的需要,建立高技术服务业统计体系,特制定本分类。

二、定义和范围本分类规定的高技术服务业是采用高技术手段为社会提供服务活动的集合,包括信息服务、电子商务服务、检验检测服务、专业技术服务业中的高技术服务、研发设计服务、科技成果转化服务、知识产权及相关法律服务、环境监测及治理服务和其他高技术服务等9大类。

本分类适用于各地区、各部门开展高技术服务业统计调查。

三、编制原则(一)本分类主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高技术服务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1〕58号)为指导。

(二)本分类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为基础,是对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符合高技术服务业范畴相关活动的再分类。

(三)本分类能够满足有关部门对高技术服务业管理的需要,同时兼顾统计上的可操作性。

(四)本分类参考借鉴国际组织对“知识密集型服务业”的界定以及国内外有关研究成果,将信息服务、研发与设计服务等知识密集型服务业纳入高技术服务业范畴。

四、结构和编码本分类根据编制原则,将高技术服务业划分为三层。

第一层为9个大类,用汉字数字一、二……表示;第二层为25个中类,用汉字数字(一)、(二)……表示;第三层为63个小类,用《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中的小类表示。

五、对有关问题的说明(一)本分类中小类的具体范围说明可参见《2011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注释》。

(二)本分类中的“*”,表示该类别仅对应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小类中的部分活动。

(三)本分类中的高技术服务原则上归入一个类别,不重复出现在多个类别中。

部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小类名称存在重复,是由于该行业分类小类中有部分内容分别属于不同的高技术服务类别(详见分类表中“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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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高技术产业(服务业)分类
(2018)》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统计局
•【公布日期】2018.04.26
•【文号】国统字〔2018〕53号
•【施行日期】2018.04.26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统计
正文
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高技术产业(服务业)分类
(2018)》的通知
国统字〔2018〕5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统计局,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国家统计局各调查总队:
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我们对《高技术产业(服务业)分类(2013)》进行了修订。

本次修订延续2013版的分类原则、结构和框架,根据新旧国民经济行业的对应关系,仅对行业分类有变化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和行业编码的对应转换,形成《高技术产业(服务业)分类(2018)》。

现将《高技术产业(服务业)分类(2018)》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高技术产业(服务业)分类(2018)
2.《高技术产业(服务业)分类》修订说明
3.《高技术产业(服务业)分类》新旧对照表
国家统计局2018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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