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
医疗质量安全十八项核心制度(最新版)

18项核心制度一、首诊负责制度;二、三级查房制度;三、会诊制度;四、分级护理制度;五、值班和交接班制度;六、疑难病例讨论制度;七、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八、术前讨论制度;九、死亡病例讨论制度;十、查对制度;十一、手术安全核查制度;十二、手术分级管理制度;十三、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十四、危急值报告制度;十五、病历管理制度;十六、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十七、临床用血审核制度;十八、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一、首诊负责制度(一)定义指患者的首位接诊医师(首诊医师)在一次就诊过程结束前或由其他医师接诊前,负责该患者全程诊疗管理的制度。
医疗机构和科室的首诊责任参照医师首诊责任执行。
(二)基本要求1.明确患者在诊疗过程中不同阶段的责任主体。
2.保障患者诊疗过程中诊疗服务的连续性。
3.首诊医师应当作好医疗记录,保障医疗行为可追溯。
4.非本医疗机构诊疗科目范围内疾病,应告知患者或其法定代理人,并建议患者前往相应医疗机构就诊。
二、三级查房制度(一)定义指患者住院期间,由不同级别的医师以查房的形式实施患者评估、制定与调整诊疗方案、观察诊疗效果等医疗活动的制度。
(二)基本要求1.医疗机构实行科主任领导下的三个不同级别的医师查房制度。
三个不同级别的医师可以包括但不限于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 -主治医师 -住院医师。
2.遵循下级医师服从上级医师,所有医师服从科主任的工作原则。
3.医疗机构应当明确各级医师的医疗决策和实施权限。
4.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明确查房周期。
工作日每天至少查房 2 次,非工作日每天至少查房 1 次,三级医师中最高级别的医师每周至少查房 2 次,中间级别的医师每周至少查房 3 次。
术者必须亲自在术前和术后 24 小时内查房。
5.医疗机构应当明确医师查房行为规范,尊重患者、注意仪表、保护隐私、加强沟通、规范流程。
6.开展护理、药师查房的可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三、会诊制度(一)定义会诊是指出于诊疗需要,由本科室以外或本机构以外的医务人员协助提出诊疗意见或提供诊疗服务的活动。
医疗质量安全十八项核心制度(最新版)

WORD格式
十八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
18项核心制度
一、首诊负责制度;二、
三级查房制度;三、会
诊制度;
四、分级护理制度;
五、值班和交接班制度;六、
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七、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八、术前讨论制度;
九、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十、查对制度;
十一、手术安全核查制度;
十二、手术分级管理制度;
十三、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
十四、危急值报告制度;
十五、病历管理制度;
十六、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十七、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十八、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一、首诊负责制度
(一)定义
指患者的首位接诊医师(首诊医师)在一次就诊过程结束前或由其他医师接诊前,负责该患
者全程诊疗管理的制度。
医疗机构和科室的首诊责任参照医师首诊责任执行。
(二)基本要求
1.明确患者在诊疗过程中不同阶段的责任主体。
2.保障患者诊疗过程中诊疗服务的连续性。
3.首诊医师应当作好医疗记录,保障医疗行为可追溯。
4.非本医疗机构诊疗科目范围内疾病,应告知患者或其法定代理人,并建议患者前往相应医疗机构就诊。
二、三级查房制度
(一)定义
指患者住院期间,由不同级别的医师以查房的形式实施患者评估、制定与调整诊
疗方案、观察诊疗效果等医疗活动的制度。
(二)基本要求
1
专业资料整理。
医疗安全十八项核心制度

医疗安全十八项核心制度医疗安全是医疗机构最为关注的问题之一,为了确保患者安全和提高医疗质量,医疗机构需要建立一系列的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
本文将介绍医疗安全十八项核心制度,供参考借鉴。
1. 首诊负责制度:医疗机构实行首诊负责制度,规定医师必须在接诊后对患者进行全面检查和评估,并制定合理的治疗方案,确保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治。
2. 三级查房制度:医疗机构实行三级查房制度,即由科主任、主任医师和主治医师分别进行查房,对患者的病情和治疗方案进行评估和调整,确保患者的治疗效果和安全。
3. 病例讨论制度:医疗机构实行病例讨论制度,对疑难病例、特殊病例和病例发生不良事件进行讨论,分析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改进医疗质量。
4. 急诊抢救制度:医疗机构实行急诊抢救制度,配备急救设备和专业人员,保障急诊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抢救和治疗。
5. 术前讨论制度:医疗机构实行术前讨论制度,对拟手术治疗的患者进行术前评估和讨论,制定合理的手术方案和风险评估,确保手术的安全和效果。
6. 术后总结制度:医疗机构实行术后总结制度,对手术治疗患者进行术后总结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改进医疗质量。
7. 护理质量管理制度:医疗机构实行护理质量管理制度,对护理过程进行质量管理和评估,确保患者的护理质量和安全。
8. 感染控制制度:医疗机构实行感染控制制度,制定合理的感染控制措施,加强感染监测和管理,确保患者的感染控制和安全。
9. 医疗器械管理制度:医疗机构实行医疗器械管理制度,对医疗器械进行规范化管理和维护,确保医疗器械的安全和有效性。
10. 药品管理制度:医疗机构实行药品管理制度,对药品进行规范化管理和使用,确保药品的安全和有效性。
11. 信息安全制度:医疗机构实行信息安全制度,对患者信息进行保护和管理,确保患者信息的安全和隐私。
12. 医护人员职业安全制度:医疗机构实行医护人员职业安全制度,对医护人员进行职业安全教育和培训,提供职业安全防护用品,确保医护人员的职业安全。
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18项)

XXXXX人民医院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18 项)一、首诊医师负责制度 (2)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 ...... .................... (3)三、会诊制度......................... .................... .... .. ............... ..... (4)四、分级护理制度................... .................... ........................ . (6)五、值班和交接班制度........ .................... .... .................. .. (8)六、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 .... ................... .. (9)七、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 .... .................. (10)八、术前讨论制度................. .................... .... .................. . (11)九、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 .... .................. .. (12)十、查对制度........... .................... .... .................... (12)十一、手术安全核查制度... .................... .... ................... (15)十二、手术分级管理制度.......... .................... .... ................. . (17)十三、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 ............... .... ............... . (19)十四、危急值报告制度................ .................. .... ................. . (21)十五、病历管理制度................. .................... .... .................. .. (23)十六、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 .... ................ (25)十七、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 .... ................. (27)十八、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 .... ................. (28)首诊医师负责制度一、第一次接诊的医师或科室为首诊医师和首诊科室,首诊医师对患者的检查、诊断、治疗、抢救、转院和转科等工作负责。
医疗质量安全十八项核心制度

医疗质量安全十八项核心制度.18项核心制度一、首诊负责制度;二、三级查房制度;三、会诊制度;四、分级护理制度;五、值班和交接班制度;六、疑难病例讨论制度;七、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八、术前讨论制度;九、死亡病例讨论制度;十、查对制度;十一、手术安全核查制度;十二、手术分级管理制度;十三、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十四、危急值报告制度;十五、病历管理制度;十六、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十七、临床用血审核制度;十八、息安全管理制度。
一、首诊负责制度(一)定义.指患者的首位接诊医师(首诊医师)在一次就诊过程结束前或由其他医师接诊前,负责该患者全程诊疗管理的制度。
医疗机构和科室的首诊责任参照医师首诊责任执行。
(二)基本要求1.明确患者在诊疗过程中不同阶段的责任主体。
2.保障患者诊疗过程中诊疗服务的连续性。
3.首诊医师该当作好医疗记实,保障医疗行为可追溯。
4.非本医疗机构诊疗科目范围内疾病,应告知患者或其法定代理人,并建议患者前往相应医疗机构就诊。
二、三级查房制度(一)定义指患者住院期间,由不同级别的医师以查房的形式实施患者评估、制定与调整诊疗方案、观察诊疗效果等医疗活动的制度。
(二)基本要求1.医疗机构实行科主任领导下的三个不同级别的医师查房制度。
三个不同级别的医师可以包括但不限于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住院医师。
2.遵循下级医师服从上级医师,所有医师服从科主任的工作原则。
3.医疗机构应当明确各级医师的医疗决策和实施权限。
4.医疗机构该当严格明确查房周期。
工作日每天至少查房2次,非工作日每天至少查房1次,三级医师中最高级别的医师每周至少查房2次,中间级别的医师每周至少查房3次。
术者必须亲身在术前和术后24小时内查房。
5.医疗机构应当明确医师查房行为规范,尊重患者、注意仪表、保护隐私、加强沟通、规范流程。
.6.开展护理、药师查房的可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三、会诊制度(一)定义会诊是指出于诊疗需要,由本科室以外或本机构以外的医务人员协助提出诊疗意见或提供诊疗服务的活动。
医疗质量安全十八项核心制度(最新版)

18项核心制度一、首诊负责制度;二、三级查房制度;三、会诊制度;四、分级护理制度;五、值班和交接班制度;六、疑难病例讨论制度;七、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八、术前讨论制度;九、死亡病例讨论制度;十、查对制度;十一、手术安全核查制度;十二、手术分级管理制度;十三、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十四、危急值报告制度;十五、病历管理制度;十六、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十七、临床用血审核制度;十八、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一、首诊负责制度(一)定义指患者的首位接诊医师(首诊医师)在一次就诊过程结束前或由其他医师接诊前,负责该患者全程诊疗管理的制度。
医疗机构和科室的首诊责任参照医师首诊责任执行。
(二)基本要求1。
明确患者在诊疗过程中不同阶段的责任主体。
2。
保障患者诊疗过程中诊疗服务的连续性.3。
首诊医师应当作好医疗记录,保障医疗行为可追溯。
4.非本医疗机构诊疗科目范围内疾病,应告知患者或其法定代理人,并建议患者前往相应医疗机构就诊。
二、三级查房制度(一)定义指患者住院期间,由不同级别的医师以查房的形式实施患者评估、制定与调整诊疗方案、观察诊疗效果等医疗活动的制度。
(二)基本要求1.医疗机构实行科主任领导下的三个不同级别的医师查房制度。
三个不同级别的医师可以包括但不限于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住院医师.2。
遵循下级医师服从上级医师,所有医师服从科主任的工作原则。
3。
医疗机构应当明确各级医师的医疗决策和实施权限。
4.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明确查房周期。
工作日每天至少查房2次,非工作日每天至少查房1次,三级医师中最高级别的医师每周至少查房2次,中间级别的医师每周至少查房3次.术者必须亲自在术前和术后24小时内查房。
5.医疗机构应当明确医师查房行为规范,尊重患者、注意仪表、保护隐私、加强沟通、规范流程。
6。
开展护理、药师查房的可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三、会诊制度(一)定义会诊是指出于诊疗需要,由本科室以外或本机构以外的医务人员协助提出诊疗意见或提供诊疗服务的活动。
十八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主要内容

十八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主要内容十八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主要内容包括:1. 医疗质量管理制度:确保医疗机构全过程的质量管理,包括医疗管理、技术标准、人员配备等。
2. 医疗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医疗机构内各环节的安全管理,包括安全设施、操作规范、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等。
3. 医疗事故报告制度:要求医疗机构对重大医疗事故进行报告,通过事故分析和诊后教育来提高医疗质量和安全水平。
4. 医疗纠纷处理制度:规定医疗机构对纠纷事件进行处理的程序和方式,保障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
5. 病案管理制度:规定医疗机构对患者病案的管理和归档,确保病案的完整性、准确性和保密性。
6. 医疗设备管理制度:确保医疗设备的安全可靠性,包括设备选型、购置、验收、维护和报废等流程。
7. 药品管理制度:规定了药品的采购、配送、使用和废弃等环节的管理要求,确保合理用药和药品安全。
8. 感染控制管理制度:规定了医疗机构的感染控制措施,包括消毒、隔离、洗手和废弃物处理等。
9. 不良事件报告与处理制度:要求医疗机构对不良事件进行及时报告和处理,采取措施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10. 医疗质量评估制度:规定医疗机构对医疗质量的评估方法和周期,以提高医疗质量和安全水平。
11. 医疗风险管理制度:要求医疗机构对潜在风险进行评估和管理,减少和控制医疗事故的发生。
12. 医疗培训与继续教育制度:规定医疗人员的培训和继续教育要求,以提高医疗质量和能力。
13. 医疗人员考核与激励制度:建立医疗人员的考核和激励机制,激发医务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14. 医疗信息管理制度:规定医疗信息的采集、存储、处理和传输,确保医疗信息的安全和可靠性。
15. 医疗投诉处理制度:规定医疗机构对患者投诉进行处理的程序和方式,保护患者的诉求权益。
16. 医疗知情同意制度:要求医疗机构在进行治疗和手术之前,向患者充分解释治疗方案和风险,并取得知情同意。
17. 医学伦理与职业道德规范制度:规范医务人员的职业行为,保障患者的权益和医疗质量安全。
医疗质量安全十八项核心制度

医疗质量安全十八项核心制度引言医疗质量安全是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必须高度重视和严格遵守的基本要求。
为了确保医疗质量安全,各级医疗机构应建立相应的制度和规范,从而保障患者的生命安全和健康利益。
本文将介绍医疗质量安全的核心制度,共计十八项。
1. 临床路径管理制度临床路径管理制度是将医疗流程规范化,确保每个环节合理、高效地进行。
主要通过制定临床路径、明确各项工作职责和时间节点,以提高临床诊疗效果和患者满意度。
2. 不良事件管理制度不良事件管理制度是指临床或服务中发生的对患者造成或可能造成损害的事件的监测、报告、调查和处置的规范程序。
通过及时报告、追踪和分析不良事件原因,可及时纠正和改进,提高医疗质量安全水平。
3. 医疗错误处理制度医疗错误处理制度是通过建立规范的错误处理程序,对医疗行为中的错误进行调查、诊断、纠正和预防。
通过公正、透明的错误处理,可有效减少类似错误的再次发生,提高医疗质量安全。
4. 医疗器械管理制度医疗器械管理制度是指医疗机构对医疗器械的采购、使用、维护和废弃等各个环节进行规范管理。
通过合理使用和管理医疗器械,可防范医疗器械使用不当可能带来的风险。
5. 护理安全管理制度护理安全管理制度是指规范和管理医疗机构护理工作的制度。
通过建立护理规范、提供培训、确保护理操作的安全性和质量,可保障患者在护理过程中的安全和舒适。
6. 药品管理制度药品管理制度是指对医疗机构内药品的采购、储存、配发和使用等环节进行规范。
通过合理使用和管理药品,可减少药品误用和药物不良反应的发生,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7. 感染预防控制制度感染预防控制制度是指通过采取有效的感染控制措施,防止医疗机构内的感染发生和传播。
包括严格执行手卫生、环境清洁消毒、医疗废物管理等措施,提高医疗机构的卫生质量和患者的安全性。
8. 输血安全管理制度输血安全管理制度是指对输血相关操作的规范和管理。
通过确保血液安全、严格的输血操作流程和质量控制,减少输血相关的风险和不良反应的发生。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十八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一、首诊负责制度二、三级查房制度三、会诊制度四、分级护理制度五、值班和交接班制度六、疑难病例讨论制度七、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八、术前讨论制度九、死亡病例讨论制度十、查对制度十一、手术安全核查制度十二、手术及有创操作分级管理制度十三、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十四、危急值报告制度十五、病历管理制度十六、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十七、临床用血审核制度十八、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一、首诊负责制度首诊负责制度,是强化医务人员职责、防止推诿病人,贯彻”一切以病人为中心”的具体体现,首次接诊的医院为首诊医院;首次接诊的科室为首诊科室;首先接诊的医生为首诊医生。
首诊负责制要求:(一)各级医生应对接诊病人认真询问病史,详尽体格检查,规范书写门诊病历,作出初步诊断及诊治处理意见。
(二)病人无论转科、转诊和住院都必须书写病历。
(三)危重病人转诊或收住院须有医护人员护送,严密监测途中病情变化。
(四)病房值班医护人员如发现收治病人病情可能属于其它专科时,不能推诿病人,应先接收,先处理,及时请相关专科人员会诊,在他科同意转科后转入相关科室。
有争议者,提请医务处协调或裁决。
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查房是住院诊疗最基本、最重要的医疗活动。
通过查房及时了解病人的病情变化,进一步明确诊断,制定合理治疗方案,观察诊疗效果;通过查房可以检查医疗护理工作完成的情况和质量,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各科室应认真执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要求自上而下逐级严格执行,参加查房人员必须穿戴整洁、严肃认真,查房时不得接私事电话,不得谈论与查房无关的话题。
(一)住院医师查房制度1、对所管的病人每日至少查房二次,上、下午下班前各巡视一次,晚查房一次,危重病人和新入院病人及手术病人重点查房并增加巡视次数,发现新的病情及时处理。
2、对危急、疑难的新入院病例和特别病例及时向上级医师汇报。
3、及时修改实习医师书写的病历和各种医疗记录,检查医嘱执行情况和化验报告单分析检验结果,提出进一步检查或治疗意见。
4、向实习医师讲授诊断要点、体检方法、治疗原则、疗效判定、诊疗操作要点、手术步骤及分析检查结果的临床意义。
5、加强与病人的沟通,做好病人的思想工作,督促病人配合执行医嘱,按时服药、卧床休息、适宜活动、饮食要求等。
6、做好上级医师查房的各项准备工作,介绍病情或报告病例,及时做好查房记录。
(二)主治医师查房制度1、每日上午带领住院医师对所管病人进行系统查房一次,接下级医师或护士报告应随时到场重点查房。
2、对所管病人分组进行系统查房,确定诊断及治疗方案、手术方式、检查措施、了解病情变化及疗效判定。
3、对危重病人应每日随时进行巡视检查和重点查房,如有住院医师邀请应随喊随到,提出有效和切实可行的处理措施,必要时进行晚查房。
4、对新入院、重症、诊断未明、治疗效果不好的病人进行重点检查和讨论,必要时报告主任(副主任)医师或提交病例讨论。
5、对常见病、多发病和其他典型病例进行每周一次的教学查房,结合实际,系统讲解,不断提高下级医师的业务水平。
6、检查病历、各项医疗记录、诊疗进度及医嘱执行情况、治疗效果,发现问题,纠正错误。
7、检查住院医师、进修医师医嘱。
避免和杜绝医疗差错事故的发生,签发会诊、特殊检查申请单,审查特殊药品处方及病历首页并签字。
8、决定病人的出院、转科、转院问题。
9、注意倾听医护人员和病人对医疗、护理、生活饮食、医院管理各方面意见,协助护士长搞好病房管理。
(三)主任(副主任)医师查房制度1、每周查房2次以上,应有主治医师、住院医师、进修医师、实习医师、护士长和有关人员参加。
2、解决疑难病例、审查新入院及危重病人的诊疗计划,决定重大手术及特殊检查、新的治疗方法及参加全科会诊。
3、抽查医嘱、病历、护理质量,发现缺陷,纠正错误,指导实践,不断提高医疗水平。
4、利用典型、特殊病例,进行教学查房,以提高教学水平。
5、听取医师、护士对医疗护理工作及管理方面的意见,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或建议,以提高管理水平。
三、会诊制度会诊既是一种对疑难病例的集体性检诊活动,又是一项技术协作,有益于医师的技术水平的提高和医院技术建设的发展,更重要的是有利于保证诊疗计划的正确性。
因此,会诊制度是住院诊疗质量的有效的把关制度。
会诊形式分科间会诊、院内会诊、院外会诊和急诊会诊,医院应根据病情和会诊目的以及医院实际技术能力来决定会诊的形式。
(一)科间会诊住院病人病情伴有他科情况,需要他科协助诊治时,应及时申请科间会诊。
1、科间会诊由经治医师提出,上级医师同意,填写会诊单。
2、会诊单由经治医师填写,包括病人姓名、性别、年龄、床号、初步诊断,会诊科室、应邀医师、会诊时间和病情摘要及会诊目的。
3、应邀会诊医师原则上要主治医师以上并在24小时内完成会诊任务,同时写好会诊记录。
应邀医师如遇自己解决不了的疑难病例,应及时请本科上级医师前来会诊。
4、邀请科室原则上应执行应邀会诊医师的诊疗意见,如有不同意见,由科主任决定是否再会诊或讨论等事宜。
(二)院内会诊复杂疑难需要多科协同诊治的病例,应及时组织院内会诊。
院内会诊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处同意。
1、会诊前科主任应向医务处报告科内会诊情况,提出院内会诊的理由和目的,计划邀请人员名单和会诊时间。
2、医务处同意后,应向分管业务院长报告,按确定的会诊时间、地点、通知有关人员参加。
3、申请科室应整理会诊病例的病情摘要,在会诊前一天分送给应邀有关人员,以便会诊人员作好准备。
4、院内会诊由申请科室科主任主持,院长、医务处主任酌情参加,但医务处要有人参加。
5、院内会诊应由主治医师报告病历,会诊意见不统一时,由主持人做出诊疗决策。
6、申请科应设专人负责院内会诊记录,记录应另面专记归入病历存档,包括参加人员名单、时间、地点、主持人及会诊人员发表的意见和会诊意见结论。
(三)院外会诊院外会诊对象为本院不能解决的疑难病例。
院外会诊必须按照卫生部第42号令《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实施。
院外会诊由科主任申请,经医务处同意,并与有关单位联系,确定会诊时间,应邀医院应指派科主任或主治医师以上职称医师前往会诊。
1、科主任在提出院外会诊申请前,应对病人进行较全面的检诊,审查相关检查是否完成,并分析检查结果,明确院外会诊的目的。
综合性医院一般应在科内会诊或院内会诊的基础上考虑申请院外会诊。
会诊申请单由经管住院医师或主治医师填写,包括一般项目、诊断、床号、会诊时间,邀请医院科别及医师姓名、病情摘要和会诊目的,科主任或主任医师应在会诊申请单上签名。
2、会诊由申请科主任主持,经管住院医师(或主治医师)简要报告病历,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应邀医师应详细对会诊病例进行检诊,提出会诊意见,并在病历中记录,必要时可根据邀请医院要求,向病人家属反馈会诊意见。
3、会诊医师意见如无特殊理由,应予执行,科主任应综合分析作出诊疗决策。
4、病情较轻的病人,必要时可携带病历由经治医师陪同到院外会诊;也可将病历资料,寄发有关单位,进行书面会诊。
(四)急诊会诊急诊会诊是指病情发生紧急变化时的会诊。
急诊会诊由经管住院医师直接申请,并在申请单上注明”急”字,特别紧急时可用电话邀请,急诊会诊应突出”急”字,应邀医师要随叫随到,院内急会诊,会诊医师10分钟内到达会诊科室),特殊情况不能前往时,应报告科主任进行协调,派相应医师前往。
急诊会诊记录应及时在病程记录中记载,抢救情况下,可待抢救结束后及时整理记录,会诊医师应签全名以示负责。
四、分级护理制度一、分级护理是指患者在住院期间,医护人员根据患者病情、身体状况和生活自理能力,确定并实施不同级别的护理。
分级护理分为四个级别:特级护理、一级护理、二级护理和三级护理。
二、确定患者的护理级别,应当以患者病情、身体状况和生活自理能力为依据,并根据患者的情况变化进行动态调整。
三、临床护士根据患者的护理级别和医师制订的诊疗计划,为患者提供基础护理服务和护理专业技术服务。
四、分级护理原则(一)特级护理1、具有以下情况的患者,可以确定特级护理:(1)病情危重,随时可能发生病情变化需要进行抢救的患者。
(2)重症监护患者;各种复杂或者大手术后的患者。
(3)严重创伤或大面积烧伤的患者。
(4)使用呼吸机辅助呼吸,并需要严密监护病情的患者。
(5)实施连续性肾脏替代治疗(CRRT),并需要严密监护生命体征的患者。
(6)其他有生命危险,需要严密监护生命体征的患者。
2、护理要求:(1)严密观察患者病情变化,监测生命体征。
(2)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3)根据医嘱,准确测量出入量。
(4)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如口腔护理、压疮护理、气道护理及管路护理等,实施安全措施。
(5)保持患者的舒适和功能体位。
(6)实施床旁交接班。
(二)一级护理1、具有以下情况的患者,可以确定一级护理:(1)病情趋向稳定的重症患者。
(2)手术后或者治疗期间需要严格卧床的患者。
(3)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且病情不稳定的患者。
(4)生活部分自理,病情随时可能发生变化的患者。
2、护理要求:(1)每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2)根据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
(3)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4)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如口腔护理、压疮护理、气道护理及管路护理等,实施安全措施。
(5)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
(三)二级护理1、具有以下情况的患者,可以确定二级护理:(1)病情稳定,仍需卧床休息的患者。
(2)生活部分自理的患者。
2、护理要求:(1)每2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2)根据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
(3)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4)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护理措施和安全措施。
(5)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
(四)三级护理1、具有以下情况的患者,可以确定三级护理:病情稳定,生活完全能够自理的康复期患者。
2、护理要求:(1)每3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2)根据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
(3)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4)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
五、值班和交接班制度医师交接班:(一)各科在非办公时间及节假日,须设有值班医师,并建立交班簿。
(二)值班医师每日在下班前到科室,接受各级医师交办的医疗工作。
交接班时,应巡视病室,了解危重病员情况,并做好床前交接。
(三)各科医师在下班前应将危重病员病情和处理事项记入交班簿,并做好口头交班工作。
值班医师对危重病员应作好病程记录和医疗措施记录,并扼要记入值班日志。
(四)每日晨会,值班医师应将病员情况重点向上级医师和病室全体人员报告,并向经治医师交清危重病员情况及尚待处理的工作。
护理交接班:(一)病房护理人员实行三班轮流值班。
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履行职责,保证各项治疗护理工作准确、及时地进行。
(二)每班必须按时交接班,接班者应提前15分钟到科室,阅读治疗交班本及危重病人、新病人、手术病人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