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工程安全监理规章制度
高速监理安全检查管理制度范文

高速监理安全检查管理制度范文高速监理安全检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高速监理安全检查工作,保障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安全、质量和进度,提高监理工作的效益和水平,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高速监理的安全检查工作。
第三条高速监理安全检查的目的是发现、纠正和防范工程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违规行为,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第四条高速监理安全检查工作应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安全检查计划,并按计划进行检查。
第二章安全检查计划第五条高速监理安全检查计划由安全检查组织制定,根据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检查周期和频率,并定期向监理部门报备。
第六条安全检查计划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工程项目的整体安全状况分析和风险评估;(二)安全检查的时间、地点和范围;(三)安全检查的具体要求和内容;(四)安全检查的人员和配备;(五)安全检查的结果报告和整改措施。
第七条安全检查计划应经过工程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的充分协商和审核,并及时调整和更新。
第八条定期安全检查的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特殊情况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
第九条突击安全检查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灵活安排,但不得影响工程建设的正常进行。
第三章安全检查的内容和要求第十条安全检查应包括以下内容:(一)施工现场的安全环境和工作条件;(二)施工设备和机械的安全状况;(三)施工工艺和工序的安全措施;(四)材料和设备的质量鉴定和安全使用;(五)安全保护措施的执行情况;(六)危险源的排查和控制;(七)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八)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和处理措施。
第十一条安全检查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全面、系统、及时的检查;(二)抽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三)监理工作人员和施工单位相互配合;(四)问题发现与问题解决相结合。
第十二条安全检查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进行,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和违规行为,应做到"三不放过",即不放过发现、不放过上报、不放过整改。
高速公路安全监理细则

高速道路安全监理细则高速道路是交通运输的紧要构成部分,对经济进展和人民生活有侧紧要的作用。
然而,高速道路也是交通事故高发区,每年都有数千起交通事故发生,造成了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因此,高速道路安全监理是特别紧要的,必需严格执行细则,保障广阔驾驶员和乘客的生命财产安全。
一、交通设施监理1、隧道监理隧道是高速道路的紧要构成部分,由于内部光线暗、空气湿润等原因,一旦发生事故,可能会造成更严重的后果。
因此,隧道监理必需严格执行。
隧道内部要求:(1)道路呈双向通行路线,车道宽度不得小于3米,应在入口处设置提示标识。
(2)路面应平整,地面宜用混凝土或沥青铺设,以防止倒塌和积水。
(3)隧道中心应设置安全带和照明设备,在紧急情况下能供给充分的照明。
(4)应加强排污系统的维护,保障隧道通畅。
2、桥梁监理高速道路上的大型桥梁是特别紧要的,桥梁监理必需实施。
桥梁建设时要求:(1)桥面宽度应达到设计要求,且路面应平整,防止车辆行驶时跳动或发生翻车事故。
(2)桥梁结构要坚固,防止倒塌,同时需要定期检测。
(3)减震设备应安装在必要的地方,以削减桥面震动。
(4)桥面标记应醒目、清楚,以提示驾驶员行驶的路线、限速和注意事项。
3、隔离带监理高速道路隔离带是保证交通安全的紧要结构之一,隔离带必需坚固。
隔离带要求:(1)应符合规划设计要求,尤其是肩带宽度不得小于2.5米。
(2)隔离带应专门设置,禁止其他用途,以避开拦阻交通。
(3)隔离带的护面不得破损,否则要适时维护和修理。
(4)高速道路上的灯光要开放,以提高夜间行车的可见性,同时保障行车安全。
二、道路施工监理1、施工进度监理高速道路施工进度监理要求严格掌控施工进度,保证工期完成。
工程施工过程中要求:(1)督促施工单位订立认真的施工计划,保证资金、人力等各项资源的合理调配。
(2)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执行监理指令,确保施工依照工程设计要求进行。
(3)工程要求安全理念,保障施工人员安全,适时排出施工现场不安全隐患。
高速公路工程监理管理制度

高速公路工程监理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高速公路工程监理管理工作,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和安全,保障投资人的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监理机构的组织设置1.监理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承担工程监理任务。
监理机构应当设置监理总监负责工程监理管理工作,下设项目监理组,项目监理组长负责具体项目的监理工作。
2.监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管理机构和质量保证体系,明确监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确保监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3.监理机构应当定期进行监理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监理人员的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
三、监理人员的要求和管理1.监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关专业背景和资质证书,熟悉监理技术规范和标准,具有一定的工作经验。
2.监理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和监理规范,不得有违规行为,保证监理工作的真实性和客观性。
3.监理人员应当服从监理总监和项目监理组长的指挥,认真履行监理任务,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四、监理任务和工作内容1.监理机构应当对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等环节进行全程监督和检查,保证工程质量达到要求。
2.监理机构应当及时发现和处理工程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提出整改建议,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
3.监理机构应当参与工程的验收和结算工作,确保工程符合合同要求,保障投资人的权益。
五、监理报告和备案1.监理机构应当及时提交监理报告,报告内容应当真实、客观、详细,对工程质量、进度和安全进行评价。
2.监理报告应当备案存档,以备日后查阅和审计,保留监理机构的信誉和权威。
3.监理机构应当根据监理报告的反馈意见,及时进行整改和改进,提高监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六、监理费用和支付1.监理机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监理费用标准进行收费,不得变相增加监理费用。
2.监理费用应当按照工程进度和质量进行支付,保障监理机构的正常运转和监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3.监理机构应当公开监理费用的收支情况,接受监理费用的审计和监督,确保监理费用的合理性和透明度。
七、监理机构的评估和考核1.监理机构应当定期接受监理管理部门的评估和考核,评估指标包括工程监理质量、效率和服务水平等。
高速养护监理安全规章制度

高速养护监理安全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高速公路养护监理工作,保障高速公路运营安全,促进高速公路的持续发展,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高速公路养护监理单位及相关人员的行为准则和管理要求。
第三条养护监理单位应当严格执行本规章制度,依法管理、监督、检查养护工作。
第四条养护监理单位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制度,按照标准、规范、要求进行养护监理工作。
第二章养护监理管理第五条养护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管理体系,明确部门职责和人员职责。
第六条养护监理单位应当配备专业、合格的监理人员,确保监理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第七条养护监理单位应当定期组织监理人员进行培训,提升监理人员的专业素质和能力。
第八条养护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档案管理制度,对养护监理工作进行记录和归档。
第九条养护监理单位应当定期检查监理人员的工作情况,对监理人员的绩效进行评估和考核。
第十条养护监理单位应当建立有效沟通机制,及时了解高速公路养护情况,协调解决问题。
第三章养护监理安全第十一条养护监理单位应当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监理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能力。
第十二条养护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安全检查制度,定期检查养护现场的安全情况,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三条养护监理单位应当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和工具,确保监理人员的安全作业。
第十四条养护监理单位应当加强队伍管理,完善安全责任制度,明确监理人员的安全职责和义务。
第十五条养护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应急预案和处置机制,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第四章养护质量监督第十六条养护监理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养护规范和标准进行监理工作,确保养护质量符合要求。
第十七条养护监理单位应当建立监督检查制度,对养护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和抽查检查。
第十八条养护监理单位应当建立验收制度,对养护工程的成果进行验收,确保工程质量达到标准要求。
第十九条养护监理单位应当建立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养护质量问题和纠纷,保障甲方的合法权益。
第五章养护监理信用管理第二十条养护监理单位应当建立信用档案,记录养护监理单位的信用情况和业绩表现。
高速公路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高速公路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高速公路建设安全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环保、进度和投资控制等目标的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结合高速公路工程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本项目高速公路土建工程(含路基、桥梁、隧道、互通、沿线设施等)的准备、施工、交工、竣工及缺陷责任期等阶段的监理服务。
第三条本实施细则所称的高速公路安全监理,是指监理单位在高速公路建设过程中,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措施、安全生产费用使用等方面进行的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
第四条监理单位应根据本实施细则,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监理工作计划和措施,明确监理职责、工作内容、工作方法和要求,确保监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监理组织与管理第五条监理单位应设立专门的安全监理机构,负责项目的安全监理工作。
安全监理机构应配备足够的监理人员,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和经验。
第六条监理单位应与施工单位签订安全监理协议,明确双方的安全监理责任和义务,并报告项目法人。
第七条监理单位应根据工程特点和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制定安全监理方案,经项目法人批准后实施。
第八条监理单位应监督施工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安全生产培训制度、安全生产费用制度等。
第九条监理单位应监督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包括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施工机械和设备安全管理、施工材料和成品安全管理、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等。
第十条监理单位应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评估,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督促施工单位整改。
第十一条监理单位应建立安全生产档案,记录安全生产检查、整改情况等,并定期向项目法人报告。
第三章安全生产条件审核第十二条监理单位应审核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包括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安全生产责任制等。
高速公路监理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确保高速公路施工监理工作安全、有序、高效地进行,保障监理人员、施工人员及过往车辆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高速公路施工监理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高速公路施工监理工作中涉及的所有环节,包括监理人员、施工人员、设备设施等。
三、安全管理原则1.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把安全生产放在首位。
2. 责任到人。
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到位。
3. 依法治监。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确保监理工作合法、合规。
4. 科学管理。
运用科学的管理方法,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四、安全管理制度1. 监理人员安全管理制度(1)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安全知识和技能,熟悉施工现场安全操作规程。
(2)监理人员应按规定佩戴安全防护用品,确保自身安全。
(3)监理人员应定期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2.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1)施工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确保施工区域安全。
(2)施工现场应合理规划,保持通道畅通,避免交叉作业。
(3)施工现场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4)施工现场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如安全网、防护栏、警示灯等。
3. 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1)监理人员应检查施工设备设施的安全性能,确保设备运行正常。
(2)设备设施应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发现故障及时修理。
(3)禁止使用不合格、存在安全隐患的设备设施。
4. 应急预案管理制度(1)制定应急预案,明确事故发生时的应急处置流程。
(2)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3)发生安全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确保事故得到及时有效处理。
五、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1. 监理单位应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2.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高速公路项目安全生产监理管理规章制度

高速公路项目安全生产监理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防止事故的发生,提高工程质量,根据《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公路法》、《公路交通安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实际,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监理管理应当遵循预防为主,安全第一,严格管理,综合治理的原则,加强监督检查,掌握全局数据,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隐患。
第三条监理单位应当依法依规进行工作,承担安全生产责任,保障施工现场安全和生产秩序。
第四条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监理管理应当尊重和保护监理机构依法依规行使职权,提高监理工作的规范性和权威性。
第五条监理单位应当加强组织管理,提高监理工作效率和质量,确保监理工作的专业性、协调性、公正性和权威性。
第六条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监理管理规章制度适用于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的监理管理,对工程施工、设备安装、试运行等阶段的安全生产监理管理活动进行规范。
第二章监理机构的职责第七条监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行业和企业的安全生产标准、规程和技术规范,参加工程建设的各阶段,对工程建设过程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督和检查。
第八条监理机构应当对进场单位、分包单位、分包工程的承包商、分包商和供应商等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跟踪整改情况。
第九条监理机构应当对工程设计、工程标准、工程施工方案及现场施工、设备安装、竣工验收等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和评定,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跟踪整改情况。
第十条监理机构应当按照承包合同和监理合同的约定,对工程质量、安全和进度进行监督,协调各参建单位的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保障工程建设顺利推进。
第十一条监理机构应当建立和健全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安全管理制度,加大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施工现场安全。
第三章监理单位的安全管理第十二条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档案,记录工程建设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件和事故,评估安全风险和隐患,并按时报送有关权威部门。
高速养护监理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确保高速公路养护施工安全,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高速公路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湖北省高等级公路管理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道路(道路作业交通安全标志)》(GA182-1998)、《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1999)等法律法规,结合高速公路养护施工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监理职责1. 高速公路养护施工项目总监负责全面领导、组织、协调和监督安全监理工作。
2. 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具体实施安全监理工作,包括现场巡查、安全检查、隐患整改等。
3. 监理员负责协助监理工程师进行安全监理工作,执行监理工程师的指令。
4. 施工单位应积极配合监理单位进行安全监理工作,落实安全责任。
三、安全监理内容1.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条件、安全防护设施、施工人员安全意识等进行检查,确保施工现场安全。
2. 安全技术措施:对施工单位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审核,确保其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3. 安全教育培训: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4. 安全隐患排查: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并整改安全隐患。
5. 安全事故处理:对发生的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处理,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6. 安全检查:对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施工设备、施工人员等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安全设施完好、设备正常运行、人员操作规范。
四、安全监理工作程序1. 施工单位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报送监理单位审核。
2. 监理单位对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审核,提出修改意见。
3. 施工单位根据监理单位意见修改安全技术措施,报送监理单位审批。
4. 施工单位按照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施工。
5. 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巡查、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通知施工单位整改。
6. 施工单位整改安全隐患,监理单位复查确认整改到位。
五、安全监理制度保障1. 建立健全安全监理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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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监理工作制度目录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2)二、安全生产工作(工地)例会制度 (2)三、安全生产监理的教育和培训制度 (3)四、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3)五、安全作业监理的现场管理制度 (5)六、安全生产分工职责与考核制度 (5)七、安全生产监理台帐制度 (7)八、监理的应急处置管理制度 (8)九、消防和生活安全管理制度 (9)十、安全技术措施审查制度 (10)十一、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施工方案审查制度 (10)十二、安全隐患督促整改制度 (11)十三、安全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 (12)十四、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 (14)十五、特种设备复查制度 (14)十六、安全专项经费审批制度 (15)十七、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17)一、安全生产责任制1、监理单位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监理,对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2、总监理办全面实行安全生产监理责任制度,总监理办与各监理人员签订安全生产监理责任书。
3、总监理办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全面负责总监办安全生产工作。
安全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明确责任,分工负责,对所监理的项目进行安全生产监控,承担相应的安全生产监理责任。
4、总监办对全体监理人员进行责任制考核,并将安全生产管理作为员工年度考核的重要指标。
5、总监办全体监理人员应认真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程标准,特别是《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的相关内容,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的监管水平,积极落实各项安全生产监控管理制度。
6、对违反安全生产人员要追究其责任,提出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严肃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二、安全生产工作(工地)例会制度1、安全生产工作例会由总监理办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织召开。
2、工作例会每月一次;遇特殊情况可适时召开会议。
3、例会主要内容是传达学习贯彻上级关于综治安全工作的文件批示,汇报交流综合安全情况,分析研究综治安全形势,研究制定管理措施,布置下一阶段综治安全管理工作。
4、年度的综治安全目标管理计划由各级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根据上一级的要求和实际情况提出书面意见后报单位行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以文件形式下发贯彻执行。
5、安全生产例会由本级领导小组成员和各项目部安全分管领导(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及业主和总监办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参加。
三、安全生产监理的教育和培训制度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多途径、多方式对监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全体监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增强安全生产意识。
(一)、对监理办所有人员,进行安全宣传和教育工作。
(二)、担任总监、安全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的监理人员要经培训,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并取得相关的安全资格证书。
(三)、总监办每月不少于一次监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活动1、本建设工程近期安全生产状况,存在的问题和所要应采取的预防措施;2、对事故案例分析教育;3、安全生产方面的图展、观看录像、知识教育;4、国家、上级部门、公司最近的安全法律、规章、制度;(四)、各类形式的安全教育,受教育者应签到,教育活动内容要有书面纪要,并存台帐。
四、安全生产检查制度1、积极参加业主组织的定期安全检查和专项安全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自行整改,并对施工单位存在的问题督促整改落实。
2、总监办以定期、不定期和专项检查相结合的形式检查各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
3、总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坚持每天巡视工地,检查工地的安全生产状况。
4、组织对各施工单位的安全文明施工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并应根据生产情况、季节特点进行专项检查和不定期检查。
5、各区域的监理人员经常检查安全,每道工序进行时应检查安全问题。
6、对危险源施工、重要工序及节点工程施工,除安排现场旁站监理的安全监督管理外,驻地办应加大检查和巡视的频率。
7、所有层次的安全检查工作,分为台帐资料,现场两部分。
台帐资料的检查内容:(1)、安全生产组织机构的建立情况;(2)、管理制度文件的存档、保管情况;(3)、安全生产责任目标书签订情况;(4)、按制度规定的各项工作开展情况;(5)、台帐资料的整理、分类情况。
2、现场的检查内容:(1)、场容、场貌、文明安全状况;(2)、安全防护设施、装置的齐全完好情况;(3)、职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情况;(4)、特种作业的岗位人员持证情况;(5)、易燃、易爆物品的储存、使用情况;(6)、现场用电安全状况;(7)、各施工作业区的便桥、支架搭设、高空作业、道路交通等危险源的安全状况。
(8)、检查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专项方案的实施情况。
五、安全作业监理的现场管理制度1、严格执行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规定,坚决执行安全生产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2、监理人员应要求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到岗到位,坚持安全工作原则,对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有权进行制止。
3、要求施工人员进场作业,必须遵守劳动纪律和操作规程,听从安全管理人员的指挥,服从安全人员的管理。
4、进场作业必须配戴安全帽,登高作业应系好安全带,不准穿背心、拖鞋进入作业场所,不得在作业场所内乱窜乱跑、打闹嘻戏。
5、严格执行爆炸物品管理制度,认真按爆破操作规程和爆炸物品管理制度执行,杜绝违章作业,违章使用。
6、要求施工作业人员必须参加人身保险。
六、安全生产分工职责与考核制度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根据上级部门关于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通知精神,按照“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根据公司与总监办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书及总监办安全生产责任书,必须实行全员安全管理,遏制重大、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此安全生产考核制度。
(一)、范围和考核对象范围:津港高速公路工程第2总监办考核对象:全体监理人员。
(二)、考核内容一)分工与职责1、努力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文化技术,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操作技术水平,在生产工作中时刻保持警惕,努力做到“不伤害别人,不伤害自己,不被别人伤害”。
2、每个监理人员都要认真履行本岗位的工作职责,遵守劳动纪律,严格执行公司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严格按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作业。
3、按规定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对不遵守安全规章制度,不接受安全教育,违章违纪造成事故者,本人要对事故负直接责任。
4、对总监办的住房设施、公共设施、办公用品、工具等要文明使用,发现问题及时维修,使其保持完好状态。
5、对施工单位及其施工人员安全操作进行检查监督,制止纠正违章违纪行为。
6、认真开展对本岗位所涉及的各项安全检查,同时配合做好其他岗位的安全检查,及时查处各类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7、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活动,主动提出安全工作改进意见。
二)安全目标工程实施阶段未发生因本人原因造成的各类责任事故。
(三)、奖励与惩罚一)、奖励工程施工阶段未发生各类事故的监理人员,按照公司综合考核兑现情况由受奖单位确定金额,给予监理人员一定的奖励。
二)、处罚1、凡在本年度内发生安全事故的监理人员,均实行安全一票否定,不得奖。
2、监理人员如果不重视安全生产,不遵守安全规章制度,不履行安全岗位职责,违章操作、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酿成各类安全任事故者,依据公司劳动安全考核奖惩办法的有关规定,根据事故性质及后果,进行必要的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对情节特别严重,违反有关法律规定者,报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七、安全生产监理台帐制度台帐资料具有真实记录和反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管理情况的作用,在台帐资料的收集整理过程中,有助于本单位自我发现安全生产管理中存在的缺陷和需要改进的工作,有利于提高本单位安全生产监管水平。
同时也是自我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一项有效措施,并为责任追究提供有效凭据。
1、本单位必须建立监理安全台帐,由安全监理人员负责当年所有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活动、检查等资料的建立、收集、整理工作。
2、要对台帐资料的记录做到完整、及时、准确。
3、台帐资料的整理,做到有分类、按序、有目录、便于查阅。
4、监理办有业主布置的安全生产管理台帐的,应使用业主的台帐,以便业主考评。
其台帐中有与本单位同一类内容的台帐的,不再重复建立,未涉及到的,则仍需按规定建立。
八、监理的应急处置管理制度(一)总监办应急监理职责:1、根据建设单位的,总监办建立应急组织机构,并参与项目的应急演练,对现场监理人员开展应急知识培训,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
2、审查所辖各施工单位的应急预案;3、监督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的实施;开展日常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对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及时责令改正;发现事故,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配合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4、检查各施工单位应急救援物资、设备的到位以及应急知识培训情况,参与建设单位、总监办和施工单位的应急演练。
(二)应急处置管理1、成立安全事故和“三防”应急预案领导小组,建立机构和网络。
2、加强施工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管理,制订和完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3、要求施工单位与监理人员一起进行事故应急处置演练,做到胸有成竹,一旦发生事故,能及时、有序、科学、合理、正确地进行抢险救灾工作,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和恶化。
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4、加强应急处置工作的检查、宣传和教育,树立抢险抗灾意识。
5、及早准备好抢险救灾的物资,并落实专人管理。
6、积极动员全体人员投入到抢险救灾工作中,服从现场指挥人员的指挥。
(三)总监办应急管理领导小组:总监办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由总监理监理工程师担任,副组长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安全工程师担任,成员有:;九、消防和生活安全管理制度灭火器的配置、检查、维护由项目部负责人组织实施;要求项目部应急小分队配备的专、兼职消防队员负责日常灭火器材的配置、检查、维护、保养工作;对消防器材的保管工作要责任落实到人,保证消防器材的齐全有效;总监办要定期到各项目部、各工区检查消防安全的情况,做到有问题必须整改落实到位。
(一)、根据易燃物面积和危险等因素配置必需数量的消防器材。
1、生活区、办公用房每幢房屋配置1211MY4型、4B级(下同)2只以上;2、生产区的木工棚、材料库、停车库、修理车间、配电房、发电机房、锅炉房、生活区的食堂,按每20—30m2面积配备一只;其它作业工棚按50—80m2面积配备一只。
3、炸药库、柴油库(槽罐)、乙炔、氧气瓶储存库,按每处2只以上配备,距油库(油槽罐)出入口5-8米处备沙箱(堆)、铁锹。
4、沥青拌和设备每台(套)配8—10只,或较大容量的推车型灭火机数只按设备周边每24M左右间距均匀分布。
(二)、灭火器的设置要求:1、灭火器应设置在明显和便于提取的部位,铭牌朝外,且不得影响安全疏散。
2、灭火器必须固定位置,距地面50—150CM为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