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政民主还是民主宪政_试论美国最高法院与民主_胡晓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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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政民主

宪政民主

宪政民主宪政民主是指为了解决对政治权力的制约问题,限制政府权力,以有效地保障人权、自由与社会公正,而建立的民主制度。

宪政的实质是限政,即对政治权力进行有效地限制,防止它被滥用,尤其要防止它被用来侵犯人权和人的自由。

因此,宪政的意义就是限制政治权力,保障公民权利,促进公共福利。

它所奉行的原则是:政府权力有限,必须遵照宪法和法律治理国家。

宪政民主的主要特点是:(1)以宪法和法律对政府权力加以限制;(2)实行分权制衡;(3)人民主权和民选政府;(4)建立宪法审查制度;(5)司法独立;(6)保障个人权利与自由。

宪政与民主、法治的职能分工各有不同,民主负责权力的归属,法治负责权力的实施,宪政负责权力的制约。

将宪政、民主、法治三者结合起来乃是在可以达到的范围内的最优选择。

而宪政本身就包含着法治,宪政的基本涵义就是依照宪法和法律治理国家。

所以,宪政、民主、法治三者的结合可以化约为宪政民主。

补充:民主具有普世价值,是文明国家的基本特征之一,这在“五四”运动提出要请进“德先生”以来,似乎没有太多争议。

但也有几个问题需要加以研究。

第一,可否以“威权主义政治”作为通向民主制的过渡。

在上世纪80年代中期讨论“新权威主义”时,就有论者以新加坡为例论证在发展中国家以儒家思想为指导实行威权政治不但无害而且有益。

在当时,我也觉得这种看法不无道理。

但是根据新加坡近年来的经验,我认为现在至少可以认定,在知识经济时代,按照儒家“三纲六纪”、“尊尊亲亲”等原则实行威权主义政治,由于它会压抑创新精神,不利于人们创造力的发挥,已经与时代要求不相适应。

2000年以来新加坡的李光耀对此有深刻的认识参见李光耀:“An entrepreneurial culture for Singapore”(《新加坡的企业家文明》)。

此文为新加坡内阁资政李光耀在2002年2月5日的“何日华亚洲领袖公开讲座”上的讲演。

中译文见“中国民营科技网”http://www?mykj?gov?cn/new_Detail?aspx?newsld=2963。

简述美国的民主政治制度

简述美国的民主政治制度

害的所谓 “异教徒” 和追求民主、 自由的激进分子。他们不 辞辛苦, 甘冒生命危险, 远涉重洋来到北美, 发誓要在这个 新世界创建民主、 自由的理想社会。法国旅行家托克维尔 曾这样评论说: “到新英格兰海岸移民的人在故乡都属于小 康人家。他们到北美来并非为生活所迫, 而是为了纯粹的
[&] ( /&(!) 精神追求, 为了实现自己的理想。 ” 他们决不允许任
治的民情, 美国的共和精神, 即自由民族的风气和习惯, 通 过乡镇自治在各州产生和发展起来, 然后善行于全国。联 邦的秉公精神不外是地方爱国主义的集大成, 每个公民都 把自己对小共和国的依恋之情转化为对共同祖国的热爱。 美国以联邦制代替邦联制是有它的基础的: ! 美国联 邦各州有共同的利益, 这些共同利益的结盟需要形成了它 们联合的精神纽带; 各 "美国各州具有必要的文明同质性, 州有相同的起源和语言, 处于相同的文明水平, 具有相近的 思想和感情; “ 联邦制的建立和保 #美国优越的地理环境, [#] ( "!(!) 持, 主要应当归功于国家的地理环境” 。 联邦制是有利于美国繁荣和自由的组织形式。美国共 和制所以能够存在和长久延续, 依赖于联邦制度的存在和 长久延续。 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 美国的民主政治制度发展到这 阶段显示了两个特色: 一是美国政府制度确立之后, 统治阶 级并未抱残守缺, 墨守成规, 而是根据客观环境的需要, 不 断予以调整与变革。这种调整与变革, 既弥补了结构性的 不足与缺陷, 使其更趋合理和完整, 又调整了机构之间的权 力关系, 使其更为行之有效, 还逐步开放了政府机构的大 门, 扩大了国家权力的社会基础, 避免了自我封闭和陈腐僵 化。二是这一系列的调整与变革, 并非完全出于统治阶级 的主动, 有些是迫于客观形势的变化和人民的压力, 有些是 自然发生与发展的结果, 待既成事实之后, 由法律予以认 可。 二、 美国民主政治制度的基本特征。 十八世纪美国的独立和制宪是人类政治生活的一件大 事。英裔美国人以社会契约和天赋人权相号召, 鼓吹革命 和独立, 背离英国的统治, 建立了美利坚合众国。!(*( 年制 宪 “ 把 自 然 法 转 为 宪 法, 确立了美国的民主和宪政制

浅谈宪政、民主及宪政民主制度

浅谈宪政、民主及宪政民主制度

浅谈宪政、民主及宪政民主制度近代意义的“宪政”也称“民主宪政”、“立宪政体”。

在中外学者、政治家中,对它的含义概括也不尽相同。

尽管如此,在宪政与宪法紧密相联,以及宪政的核心是限制国家权力、保障公民权利,也就是实行民主政治等方面则认识一致。

即宪政是以宪法为前提,以民主政治为核心,以法治为基石,以保障人权为目的的政治形态或政治过程。

显然,宪政是以法律的形式界定国家与社会、政府与公民的活动范围,限制政治权力、特别是政府权力,维护和发展人的尊严和权利。

在宪政的发展过程中,其与民主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宪政民主与专制独裁历来都是对立的。

从某种意义上说,人类发展的历史,就是一部反对专制和独裁,追求自由和解放的奋斗史。

“民主”最初的含义是指“人民的权力”或“多数人的统治”,指的是一种国家制度,政治制度。

列宁说:“民主意味着在形式上承认公民一律平等,承认大家都有决定国家制度和管理国家的平等权利。

”古代民主的特点强调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直接参与政权、政事取决于民众。

近代意义的民主,是针对封建君主专制而言的,在这种民主制度下,承认公民在政治上享有自由和平等权利,国家的主要机关主要公职人员由选举产生,实行少数服从多数和法律至上的原则等等。

宪政离不开民主,但纯粹的宪政主义(或称立宪主义)不同于民主主义。

一般说来,民主主义强调一个制度如何选择决策者以及决策者在形成公共政策时必须遵循的程序。

宪政主义同样关注程序问题,同时宪政奉行的是以确定的,良好的宪法为最高准则来管理国家,任何其他法律或政策均不得违反宪法的规定。

但是,宪政主义并不相信公开的政治程序能够保护人类尊严与其他价值。

宪政主义者认为,一个法律,即使是一个由自由选举和公开辩论而产生的立法机关根据严格程序一致通过的法律,而且法律通过后由一个严格认真的执行机关根据相关的程序规则实施,但只要这一法律侵犯了人类尊严,它仍然不具有合法性。

概括地说,民主注重权力的来源,强调权力的合法性。

美国违宪审查制度

美国违宪审查制度

马伯利诉麦迪逊案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跳转到:导航、搜索马伯利诉麦迪逊案美国联邦最高法院辩论:1803年2月11日判决:1803年2月24日案件全名威廉·马伯利诉美国国务卿詹姆斯·麦迪逊引注案号 5 U.S. 1371 Cranch 137;2 L. Ed. 60; 1803U.S. LEXIS 352法庭判决《1789年司法条例》第13款违宪,因其给予了宪法未赋予最高法院的初审管辖权。

国会不能通过违宪的法案,最高法院拥有违宪审查权。

最高法院大法官首席大法官马歇尔其他大法官库欣、佩特森、蔡斯、华盛顿、穆尔法庭意见多数意见马歇尔联名:佩特森、蔡斯、华盛顿库欣、穆尔没有参与该案件。

马伯利诉麦迪逊(Marbury v. Madison,5 U.S. (1 Cranch) 137 (1803))是美国最高法院于1803年判决的一个案例。

庄园主马伯利由于上届政府的疏忽,而未收到“太平绅士”的委任状,而继任政府的国务卿麦迪逊拒绝将委任状下发,根据1789年《司法法》第13条,最高法院对此具有初审管辖权,于是马伯里直接向当时并无实权的最高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得到自己的委任状。

在由首席大法官约翰·马歇尔主笔的判决意见中,裁定马伯利应该获得获得委任状,但同时首次运用司法审查权,判定《司法法》因为违宪而无效,理由是根据美国宪法第三章第二节第二款,最高法院对此案并不具有初审管辖权,而仅具有上诉管辖权,故将案件撤销。

虽然马伯利未得到委任状,但美国最高法院得以在避免与行政权正面冲突的基础上,树立了对宪法的解释权,即司法审查权。

由此开始,司法权成为制衡行政权和立法权的第三种权力。

背景威廉·马伯利1801年2月4日,约翰·马歇尔宣誓就职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当时最高法院并无专门建筑,众议院和参议院通过决议,将国会大厦一楼的一个房间给最高法院开庭使用,房间有两扇窗,宽度仅9-11米。

——结合所学内容,谈谈你对西方国家宪政民主的理解?

——结合所学内容,谈谈你对西方国家宪政民主的理解?

——结合所学内容,谈谈你对西方国家宪政民主的理解?西方国家宪政民主在西方文化传统的基础上已经实行了几百年,现有的文献在宪政与民主的关系的一些基本问题上并未取得共识,即使在民主与宪政是否是同一个概念、同一种理论这样的问题上都没有达成一致。

现有的专门研究文献多因限于篇幅而未能深入探讨两者之间的关系。

以下是我对宪政与民主二者之间关系的粗浅认识。

一、宪政与民主的关系相对传统民主而言,现代民主的含义有如下几个方面的发展。

首先,传统民主的核心内涵,强调公民的政治参与,包括选举投票、公共决策、表达自由和人民陪审等领域和方式。

尽管也强调公民参与的广度和深度,但是不注重公民参与的力度和效度。

如果公民参与了选举投票和公共事务决策,可是公民在参与的全过程中没有表达意见的机会或者自说自话,公民参与徒具形式,公民只是被动的接收器,有参与的行为,没有参与的意志。

20世纪80年代出现的协商民主理论,强调公民参与的协商性,即公民在参与的过程中,通过对话、辩论和沟通等方式,表达意见,增进理解,融合意志,协调利益,促进和谐。

其次,现代民主更强调公民参与的经常性、过程性和动态性。

英国学者赫尔德称“自由民主制的‘动态和谐平衡’。

”美国学者科恩则认为:民主是一种过程,“民主过程就是某一种行为。

”“我们不能只是占有它,树立它,而是要继续不断地在行动中实现它,体验它。

”再次,现代民主理论更强调民主的受益功能。

自利动机是人的本质属性,任何人不管是“性善”还是“性恶”,在政治参与的过程中无不受自我利益的驱动,如果无利可图,他们要么放弃参与,要么玩世不恭,这无疑是对政治参与的亵渎。

公共选择论者认为,选民是理性的经纪人,是不无道理的。

所以,萨托利更直白地说:在自由民主的两个组成要素(对民众的保护和民众的权力)中,“民众的保护便是必要的和决定性要素。

”二、民主与宪政的关系在政治制度史上,古希腊和中世纪意大利城市共和国是人类民主体制的试验场,是纯粹民主体制的典型代表。

宪政与民主

宪政与民主

宪政与民主今天是国家首个宪法日,体现了国家正在积极推进法治观念的传播,通过法治建设重拾市场信心和活力。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公民的法治观念逐渐被唤醒。

现阶段法治体系的落后已满足不了时代的发展。

十八大四中全会将依法治国作为全会议题凸显了政府对司法改革的决心。

同时习近平提出要实现宪政梦,试图通过制度改革重新激发国内经济活力,使改革重回正轨,实现经济的稳定发展。

现如今借西方的民主制度纠正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言论层出不穷。

但我们必须要认识到一点----什么是民主!民主和国家经济社会的发展有什么联系。

一般来说,现代国家的政府或掌权者的权力产生于政治民主,选民通过选票选出权力机关并赋予个人权力。

在一个政治民主国家,权力产生的基本条件是少数派服从多数派原则。

如果这个条件成为国家权力分配的唯一准则且无其他约束时,那么少数派将遭到排挤并逐渐丧失权利。

例如在A国中贫穷者属于多数派,对应的富人阶级就是少数派。

如果A国在上述的国家体制下运行,即少数派服从多数派。

那么多数派就会利用其手中的选票对少数的富人阶层的财富进行变相掠夺。

这个例子向我们阐述了人民民主专政的弊端,即产生实质上国家由多数派专政并剥夺少数派权利的政治作风。

既然民主存在上述弊端,那么为何还要提倡民主制度呢?政治民主有一个很大的优势,即对掌权者滥用权力进行约束。

由于权力产生于民主选举,掌权者的任何以人民赋予的权力为自己谋利的行为必将遭到选民们的反对,这就遏制了独裁者的出现。

考虑到民主政治的这个巨大优势,全世界人民依旧不遗余力的推进着民主制度。

现在再回来反思A国的情况。

穷人阶级对富人阶级的掠夺和排挤将导致创造财富者丧失继续追逐私利的激励。

根据亚当斯密“看不见的手”理论,即个人追逐私利的结果将实现社会福利的最大化。

在长期中,A国的社会福利和人民生活水平将显著下降,最终维持在大多数人民生活水平相当但更加贫穷的均衡状态。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分析A国问题的根源在于缺乏激励导致地创新能力不足,科技发展缓慢,生产力难以得到发展并最终导致人民生活水平低下。

浅析美国宪政

浅析美国宪政

浅析美国宪政马黎摘要:宪政建设是当今世界各国政治建设和改革的目标和大趋势,中国亦不例外。

美国作为典型的宪政国家,与当今世界大多数国家相比有优良的宪政传统,繁荣的宪政文化健全的宪政制度等,这些都是围绕他的宪法建立起来的。

中国的宪政建设应从中获得启示和借鉴。

关键词:宪政美国宪法宪法原则宪法思想宪政制度宪政建设世界的潮流和趋势。

简单的理解,它就是指以宪法为前提,以民主政治为核心,以法治为基石,以保障人权为目的的政治形态或政治过程1。

美国是典型的民主宪政国家,它的宪政不仅是一种政治形态存在,也是一个不断发展的政治过程,对这一过程和形态的浅析考察可以为当代各立宪国家的宪政建设提供有益的借鉴。

一争取的宪政——美国宪法真正的宪政绝不是容易到手的,是要经过艰苦斗争才能取得的。

美国宪法如何以及为何创立是一个被反复述说的故事,重复他是值得的,因为美国的政府机器形成的历史和政治背景对于理解今天的美国政府政治和宪政至关重要。

宪法并非纯属原创的思想产物,它的许多条款根植于当时的政治哲学。

参加1787年制宪会议的代表随身带来了两种重要的影响:他们的政治文化和他们的政治经验。

1607年英国政府派一群农民在美洲大陆建立了一个商站(位于今天的弗吉尼亚的詹姆斯镇),伦敦的弗吉尼亚公司在美洲首先成功的建立一个永久性的英国殖民地,英国国王给予该殖民地的赞助人一份特许状,授予他们为该殖民地的“利益和福祉”而制定法律的“充分权威”,詹姆斯镇的殖民者建立了一个代议制会议——一个有民众的个人组成的立法机构,为后来的殖民冒险事业建立了一个必须遵守的先例。

1620年以与英国国教断绝关系的极端脱离国教者为主的一群人乘“五月花”号船在普利茅斯(马萨诸塞)登陆。

上岸前,他们在船上起草了《五月花号公约》,同年11月21日船上44名男子中41人签署了它。

制定此公约是脱离国教者的领导人担心“五月花”号上的乘客认为他们不再负有任何需公民遵守的义务,所以某些形式的公共权威是必需的。

试论美国宪法的民主反思(1)论文

试论美国宪法的民主反思(1)论文

试论美国宪法的民主反思(1)论文论文论文摘要:美国人崇敬他们的宪法,监督制衡、联邦主义、个人主义、个人权利和司法审查作为美国宪政体系的四个基石,为全球所钦佩和仿效。

在危机时刻,宪政体系帮助美国免受暴政、失序与压迫之苦;平静时期,宪法性文件毋需再去应对那么多灾难,但依然要去直面诸多困难。

本文谈谈对美国民主的反思。

【论文关键词】美国宪法民主美国宪法的有限作用一、美国宪法的产生和发展(一)独立战争之前的美国宪法文件美国宪法不是凭空产生的,有自己的渊源,大多数学者都认为1621年的《五月花公约》是美国宪法最早的渊源。

五月花是一艘船的名字其乘客在航行途中仿照基督教会的敦约,制度了一个简单的公约,作为到达北美大陆后定居生活的约法。

其主要内容是:1.维护自己的宗教信仰,建设殖民地:2.白行结成政治团体;3.自愿遵守自己制定的法律。

(二)独立宣言18世纪后期,英国多次发动对外战争,引发财政危机。

不断加重北美殖民地的赋税。

1774年,北美各殖民地纷纷派代表,出席第一次大陆会议议通过了《权利法案》,重申了殖民地人民所享有的权利以及不出代表不纳税的原则但《权利宣言》并没有实现预期的目标,1776年,北美各殖民地代表再次集会,会议通过了著名的《独立宣言》《独立宣言的内容内容分为三部分。

首先,阐明独立的理论依据。

其次,列举了英国国王乔治三世的种种暴行,阐明独立的必要性。

最后,庄严宣布北美殖民地脱离英国获得独立。

(三)《邦联条例》《独立宣言》的发表宣告了美国独立战争的正式开始。

为了赢得战争的胜利,各州谋求建立比大陆会议更有效、更紧密的联盟形式。

1777年,大陆会议通过了《邦联条例》,经各州批准后于1781年正式生效。

《邦联条例》共l3条,其中第五、六、九条的内容最丰富,最重要。

其内容如下:1.规定各州拥有相当完整的主权。

《邦联条例》第2条规定:“各州都保留其主权,自由与独立,凡未经本条例明示授给合众国之各项权力,司法权及权利均由各州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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