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安全卫生健康管理制度.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精选10篇)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精选10篇)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精选10篇)没有完善的管理制度,任何先进的方法和手段都不能充分发挥作用,那么,以下是小编给大家整理收集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供大家阅读参考。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篇1一、目的1.1 为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预防职业病,保护全体员工的身体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1.2 职业卫生管理与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的原则。
1.3 凡在公司区域内的部门以及全体员工,应严格遵守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职业健康管理制度适用于某有限公司。
三、术语及定义3.1 职业健康:是预防因工作导致的疾病,防止原有疾病的恶化。
主要表现为工作中因环境及接触有害因素引起人体生理机能的变化。
3.2 职业危害: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
职业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有害因素。
3.3 职业病:是指劳动者在劳动中,因接触职业危害因素而引起的属于国家公布的职业病范围的疾病。
四、职责和管理要求4.1 职业病防治委员会公司成立职业病防治委员会,总经理任主任,公司常务副总为副主任,各部门及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安全环保办公室为职业健康的日常管理机构。
4.1.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职业健康管理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法律、法规,并将此工作列入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
4.1.2审定职业健康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目标以及实现目标的方案,并定期监督检查方案的落实情况,解决各部门关系协调、所需资金落实等问题。
4.2 安全环保办公室职责4.2.1宣传、贯彻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并监督实施。
4.2.2确定公司的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点,协助卫生部门对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点进行监测,并对监测结果进行公示;对超标场所,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方案,监督整改。
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3篇)

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保障员工的职业安全卫生,维护企业的正常运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二、管理责任1. 企业负责人负有最终责任,应确保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
2. 安全卫生管理部门应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制度。
3. 各部门负责人应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并确保本职责任区域内的职业安全卫生工作得以有效开展,履行安全生产的职责。
4. 员工应遵守本制度的各项规定,并参与安全卫生工作,维护职业安全。
三、危险辨识与评估1. 各部门应对本部门内存在的潜在危险因素进行辨识与评估,并将评估结果纳入每年的职业安全卫生全面评估报告中。
2. 对于存在严重危险的工作岗位,应采取相应的措施,确保员工的职业安全。
3. 对于新引进的危险化学品、设备等新项目,应进行详细的危险评估,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并对员工进行培训。
四、职业卫生监测1. 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卫生监测,确保员工的健康状况。
2. 各部门应配备足够数量的个人防护设备,并定期检查和更新设备。
五、安全教育培训1. 新入职员工应进行职业安全卫生的培训,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职业卫生标准,并掌握常见危险源的识别和防护方法。
2. 定期开展职业安全卫生培训,包括急救知识、消防知识、人身安全等,确保员工能够应对突发事件。
3. 对于特殊岗位,应加强专业培训,确保员工有足够的技能和知识应对特殊工作环境带来的危险。
六、事故处理与报告1. 发生职业安全事故后,应立即采取紧急救援措施,并组织事故调查小组进行调查。
2. 对于严重的职业安全事故,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工会报告,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3. 对于轻微的职业安全事故,应及时进行整改并记录,以便日后进行教训和改进。
七、职业健康检查1. 每年进行一次职业健康检查,对员工的职业健康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和评估。
2. 对于职业病高发岗位的员工,应进行定期的职业病筛查,确保员工的健康。
职业健康卫生管理制度(4篇)

职业健康卫生管理制度为推进企业落实职业危害防治主体责任,加强职业健康规范化管理,切实保障劳动者生命与健康权益,根据《重庆市职业安全健康管理规范》的标准和要求,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1、设置职业卫生管理组织,配备专职职业卫生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2、将预防职业病方面所需的安全投入纳入年度生产和资金计划,提留专项资金,用于预防和治理职业病危害、工作场所卫生检测、健康监护和职业卫生培训等费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生产成本中据实列支,要给予资金保证。
3、加强防尘措施。
采取密闭、通风、防尘的办法减少和杜绝作业员工接触粉尘的机会,加强对维修车间的防护,做好生产过程中的防尘。
4、为员工配备符合标准的防护用具,为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职工提供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和劳保用品,并建立健全劳动保护用品的购买、验收、发放、使用、更换和报废等制度,并严格执行。
5、员工每两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要制定本公司的防治计划、实施方案,并建立职业卫生档案、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并做好完善、保管工作。
6、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员工,给予适当的岗位津贴。
7、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
8、在与员工订立劳动合同的同时,应将其所从事的工作过程中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如实告知对方,并在劳动合同中注明。
9、公司在录用有职业危害岗位工作的员工之前,需对方提供指定的卫生部门出具的体检证明,要录用者做专项职业健康检查,即岗前检查。
10、不得安排未经岗前职业健康体检的员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职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职业。
11、对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有害岗位员工和从有害岗位调到一般岗位的员工,在终止合同或调离前要进行有害岗位离岗前健康检查。
12、职业健康检查必须到经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体检结果和相关资料由各公司建档保管,并将检查结果告知被检员工。
13、在设备大、中修时,要同时将改进和检修劳动防护及职业病防护装置列入各项设备检修之中。
(完整版)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3篇

(完整版)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1/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保障员工的生命健康,避免工伤事故,确保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制定本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工、派遣工等。
第三条公司应当建立并落实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机构、职业健康安全监测机构、职业健康安全培训机构,按照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履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职责。
第四条公司应当建立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监测体系,对工作场所环境、生产设备、劳动过程和工作场所内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监测。
第五条公司应当为员工提供安全、卫生、舒适的劳动条件,采取必要措施预防职业伤害和职业病。
第六条员工应当遵守本制度的规定,严格遵守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等法律法规和工作场所安全管理规定,以保障个人的职业健康安全。
第七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康档案,对员工的健康状况进行记录、统计及分析,为有效预防和控制职业病提供科学依据。
第八条公司应当为职工购买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保障职工的权益。
第九条公司应当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对突发职业卫生安全事故予以及时、有效的处置。
第十条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履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职责。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2/3)第二章职业病防治第十一条公司应当严格落实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防治措施,确保员工不出现职业病及职业伤害,并根据有关标准和规定,对工作场所内的职业病危害源和作业区分级,采取必要措施进行控制。
第十二条公司应当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实行控制职业病危害源的应急监测,对发现的职业病危害源及时制止、处理,并对其产生的后果进行处理。
第十三条公司应当定期进行职业病体检,对可能患职业病的员工进行诊断和治疗,并对患职业病的员工及时报告,并按照要求进行赔偿和补偿。
第十四条公司应当建立职业病健康监测体系,对职业病危害源和作业环境进行监测,发现职业病危害源和作业环境不符合要求的,应采取措施及时整改。
作业场所职业安全卫生健康管理制度范本

作业场所职业安全卫生健康管理制度范本一、总则为了保障作业场所的职工身体健康、安全生产和良好的工作环境,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作业场所内所有工作人员,包括管理人员、现场作业人员等。
二、安全生产管理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公司领导要对作业场所内的安全生产负责,明确责任分工,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体系。
2.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公司要定期组织作业场所内的员工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培训,确保员工了解作业场所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3.安全设备管理:公司要定期检查作业场所内的安全设备和防护措施,确保安全设备的正常运行和使用。
4.重大危险源管理:公司要对作业场所内的重大危险源进行识别、评估和控制,确保作业场所的安全生产。
5.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公司要定期组织作业场所内的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安全生产隐患。
三、职业卫生管理1.职业病预防:公司要建立职业病防治制度,做好作业场所内的职业卫生监测和评估工作,预防职业病的发生。
2.作业环境监测:公司要定期对作业场所内的环境因素进行监测,确保作业环境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3.作业卫生防护:公司要组织作业场所内的员工做好作业卫生防护工作,如佩戴防护用具、保持作业环境清洁等。
4.职业卫生培训:公司要定期组织作业场所内的员工进行职业健康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员工的职业卫生意识和素养。
四、卫生健康管理1.作业场所卫生管理:公司要定期组织作业场所内的卫生清洁工作,保持作业场所的整洁和卫生。
2.职工健康管理:公司要关注作业场所内员工的健康状况,定期进行健康体检,及时发现和处理员工的健康问题。
3.作息管理:公司要合理安排作业场所内员工的工作和休息时间,保障员工健康。
4.食堂管理:公司要规范作业场所内食堂的管理,保证员工的饮食安全和营养健康。
五、其他1.紧急救援管理:公司要建立紧急救援预案和演练计划,确保作业场所内的紧急情况得到及时响应和处置。
2.事故报告和处理:公司要建立完善的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及时处理作业场所内的安全生产事故和职业卫生事故。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制度(4篇)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制度一、引言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职业安全健康问题逐渐引起人们的关注。
为了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提高生产效率和劳动力素质,建立并完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制度势在必行。
本文将从制度的概念、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制度的重要性、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制度的要素以及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制度的实施过程等方面进行详细的分析和阐述。
二、制度的概念制度是人们为了实现某一目标所制定的一系列规则和程序的总和。
在组织管理中,制度是指组织的一种行为规范,强调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方法行事,确保组织运行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三、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制度的重要性1、保护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可以规范和约束组织的安全生产行为,有效减少和防止职业事故发生,保护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2、提高生产效率和劳动力素质: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制度可以明确职工的工作职责和工作流程,规范和标准化工作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从而提高生产效率和劳动力素质。
3、符合法律法规和社会责任: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体现组织的社会责任,提升组织的社会形象和声誉。
4、促进组织的可持续发展: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制度可以预防和减少职业事故的发生,降低组织的经济损失和法律风险,提高组织的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四、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制度的要素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制度包括制度文化、制度体系、制度过程和制度管理等四个要素。
1、制度文化:制度文化是指一种对制度的认同和遵守的价值观念和行为准则。
组织应该树立职业安全健康管理的理念,倡导安全健康的工作态度和行为习惯,形成良好的企业文化。
2、制度体系:制度体系是指职业安全健康管理的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
组织应该建立完善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制度,明确职工的工作职责和工作流程,规范和标准化工作行为。
3、制度过程:制度过程是指职业安全健康管理的实施过程。
组织应该明确职业安全健康的目标和措施,制定相关计划和策略,组织实施,监督评估,持续改进。
职业健康卫生管理制度范本

职业健康卫生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保护职工的身体健康,维护劳动安全与劳动环境,建立健全的职业健康卫生管理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从事劳动的人员,包括职工、临时工和实习生等。
第三条职责1. 本单位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职业健康卫生管理制度,确保其有效运行。
2. 职业健康卫生管理部门负责职业健康卫生的监督和管理。
3. 全体员工应严格遵守本制度,并积极参与职业健康卫生管理工作。
第四条基本原则1.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2. 综合管理,全员参与。
3. 防止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
4. 确保职工的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
5. 加强职业健康知识培训。
第五条职业健康卫生服务机构本单位应按照国家相关要求建立职业健康卫生服务机构或委托第三方机构提供服务。
第二章职业健康卫生管理第六条管理机构本单位设立职业健康卫生管理机构,负责职业健康卫生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第七条工作职责职业健康卫生管理机构应负责:1. 制定职业健康卫生管理计划和工作方案。
2. 负责职业健康卫生的监测、评估和报告。
3. 组织职业健康知识宣传和培训。
4. 负责职业病防治和事故应急工作。
5. 监督和评估职业健康卫生措施的执行情况。
第八条职业健康档案本单位应建立职业健康档案,包括职工的体检、职业病诊断和治疗等相关信息,并做好保密工作。
第九条职业健康检查本单位应按照国家相关要求组织职业健康检查,并做好记录和结果通知工作。
第十条职业健康培训本单位应定期组织职业健康培训,提高职工的职业健康意识和知识水平,确保职业健康安全。
第三章职业病防治第十一条预防为主本单位应采取各种预防措施,包括改善劳动条件、提供个人防护用品等,防止职业病的发生。
第十二条职业病防护设施本单位应建立职业病防护设施,保障职工的劳动安全和健康。
第十三条职业病识别、诊断和报告本单位应配备专业人员,负责职业病的识别、诊断和报告,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防治。
第十四条职业病防治宣传本单位应加强职业病防治宣传,提高职工对职业病的认识和防范意识。
职业卫生及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6篇)

职业卫生及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职业卫生监督管理,改善劳动环境,预防职业病,保护员工身体健康,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的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管理。
第三条职业卫生工作,必须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
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和减少有害员工健康的因素,预防职业病的发生为员工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第四条新建、改建、扩建和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等技术改造项目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必须执行“三同时”的规定,使作业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强度)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第五条优先采用有利于职业病防治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
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和材料。
第六条公司设立职业安全卫生小组,职业安全卫生小组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成员人事、车队主管组成。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七条主要负责人负责职业安全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
第八条综合部负责对职业安全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具体领导。
第九条车队主管负责职业安全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十条职业安全卫生小组职责:(一)制定职业卫生对策与措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
(二)督查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三)制定职业卫生奖惩事宜。
第十一条相关人员职责(一)主要负责人1、全面领导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
2、负责建立健全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管理体系,明确各部门应负有的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职责。
1mz十二3、定期召开职业安全卫生小组会议,听取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重大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问题。
(二)综合部主管1、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的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组织制定相关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2、负责组织审定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长远规划、年度计划。
3、负责组织重点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技术措施项目的审查、实施、竣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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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安全卫生健康管理制度
为预防、控制、消除职业病危害,保护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控制作业环境的职业危害因素,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职工的职业安全卫生健康管理和职业危害因素的控制。
二、术语
1、职业病:从业人员因受职业性有害因素的影响而引起的,由国家以法规形式规定,并经国家指定的医疗机构确诊的疾病。
2、职业禁忌症:某些疾病(或某种生理缺陷,其患者如从事某种职业便会因职业性危害因素而使病情加重或易于发生事故,则称此疾病(或生理缺陷为该职业的职业禁忌症。
3、危险因素:能对人造成伤亡或对物造成突发性损坏的因素。
4、有害因素:能影响人的身体健康,导致疾病,或对物造成慢性损坏的因素。
通常危险因素和有害因素二者不加以区分而统称为危害因素,主要指客观存在的危险、有害物质或能量超过一定限值的设备、设施和场所等。
5、有尘作业:作业场所空气中粉尘含量超过国家卫生标准中粉尘的最高容许浓度的作业。
6、有毒作业:作业场所空气中有毒物质含量超过国家卫生标准中有毒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的作业。
7、防护措施:为避免从业人员在作业时身体的某部位误入危险区域或接触有害物质而采取的隔离、屏蔽、安全距离、个人防护等措施或手段。
8、劳动防护用品:为使从业人员在职业活动过程中免遭或减轻事故和职业危害因素的伤害而提供的个人穿戴用品。
三、职责
1、各单位安全部门是职业健康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建立、健全职业健康档案,负责职业健康防护设施的管理。
专职安全管理员兼职职业健康管理工作。
2、职工医院负责职工的职业健康检查,建立职工的健康监护档案。
3、政治工作部负责办理职工的工伤社会保险。
4、资产管理部负责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治费用、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费用、职业健康防护用品及设施费用的落实。
5、各单位制定与本单位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职业健康操作规程,由分公司专职安全管理员兼职职业健康管理。
四、职业危害的防护
1、在公司进行新、改、扩建项目时,优先采用有利于防治职业病和保护职工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逐步替代职业病危害严重的技术、工艺、材料。
对采用的技术、工艺、材料应当悉知其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并告知职工,不得隐瞒。
2、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的设置应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
3、定期请获取资质认证的职业健康服务机构对公司内所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进行检测、评价,检测、评价结果存入职业健康档案。
4、新改扩建项目必须按《职业病防治法》要求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项目投产试运行一月后还需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职业病危害评价必须由取得职业健康技术服务资质的机构评价。
5、各单位负责确定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点,组织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监测、分级管理,每年组织一次职业危害因素的检测,保存检测结果。
6、职业危害因素监测工作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的定期定点监测;现有装置、生产设施更新、改造、检修的检测;事故性监测;新建、改建、扩建及技术引进、技术改造等建设项目竣工前和竣工后验收的监测;卫生防护技术措施效果评价的检测等。
7、采用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并为职工提供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8、对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工作场所,设置报警装置,配置急救用品、冲洗设备、应急撤离通道,参照《生产设施安全管理制度》进行维护、检修,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任何个人或单位不得擅自挪用、拆除或停止使用。
五、从事职业危害作业人员的管理
1、职工医院每年安排一次公司有毒有害岗位职工的职业健康检查,为每一位职工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规定期限妥善保存。
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包括职工的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和职业病诊疗等资料。
2、公司和职工签定劳动合同时,应当如实告知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待遇等。
当职工工作岗位或内容发生变更,接触到的职业危害因素改变,公司应向其如实告知。
相关方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管理,由相关方承包人负责。
相关方与公司签定的承包合同时应明确其职业健康管理责任(以合同条款明确,出具其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3、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
4、对从事接触职业危害的作业的人员,须组织其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职工。
检查费用由公司资产管理部负责落实。
5、对遭受或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职工,应当及时组织救治、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所需费用由公司资产管理部落实。
6、发现职业病病人或疑似病人时,职工医院逐级上报至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确诊为职业病的,还应当向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安排职业病病人进行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
7、对疑似职业病病人应当及时安排其进行诊断。
8、不适宜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政治工作部安排其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
六、处罚
1、未建立职业健康档案的,罚责任人200元。
2、未定期开展职业健康检查、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的单位,罚款5000元。
3、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的设置未执行“三同时”制度的,罚责任单位5000元。
4、未采用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没有为职工提供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的,罚责任单位5000元。
5、擅自挪用、拆除或停止使用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的,罚责任单位5000元。
6、未组织从事接触职业危害的作业的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的,罚责任单位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