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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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医保局关于推进紧密型城市医疗联合体建设试点的指导意见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医保局关于推进紧密型城市医疗联合体建设试点的指导意见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医保局关于推进紧密型城市医疗联合体建设试点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公布日期】2019.10.11•【字号】皖卫体改〔2019〕14号•【施行日期】2019.10.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管理正文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医保局关于推进紧密型城市医疗联合体建设试点的指导意见各市卫生健康委、财政局、医保局: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7〕95号)等文件精神,我省在铜陵市开展紧密型城市医疗联合体建设试点,取得较好成效。

根据省政府年度医改工作安排,为加快推进城市医疗联合体(以下简称“医联体”)建设,现就扩大试点范围、推广铜陵“分区包段”紧密型城市医联体建设试点经验提出如下指导意见: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医改基本原则,以落实医疗机构功能定位、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推进分级诊疗为重点,以紧密型医联体为抓手,不断完善医联体组织模式、运行机制和激励机制,创新完善医联体内不同级别、不同类别医疗机构间目标明确、权责清晰、公平有效的分工机制,全面促进医联体内部资源流通共享、信息互联互通、人财物统筹管理,真正使医联体成为服务共同体、责任共同体、利益共同体、管理共同体,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健康获得感。

二、改革范围2019年在铜陵市全面推广紧密型城市医联体建设试点经验。

芜湖市、马鞍山市、蚌埠市纳入扩大试点改革范围。

同时,鼓励其他城市至少有1所三级综合医院“分区包段”,开展紧密型城市医联体建设。

国家城市医联体建设试点城市参照本意见执行。

三、基本原则(一)政府主导,统筹规划。

落实政府办医责任,以优质医疗资源为龙头,根据医疗资源结构布局和群众健康需求,按照业务相关、优势互补、双向选择、持续发展等要求,组建紧密型城市医联体,统筹医联体内部管理,实行网格化布局管理,为网格内患者提供健康管理和疾病诊疗等服务。

安徽省物价局、卫生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基层医疗机构设立一般诊疗费项目的通知

安徽省物价局、卫生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基层医疗机构设立一般诊疗费项目的通知

安徽省物价局、卫生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基层医疗机构设立一般诊疗费项目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卫生厅,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字号】皖价医[2011]156号•【施行日期】2011.09.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机构与医师正文安徽省物价局、卫生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基层医疗机构设立一般诊疗费项目的通知(皖价医〔2011〕156号)各市物价局、卫生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10〕62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巩固完善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的意见》(皖政办〔2011〕61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对基层医疗机构设立门诊一般诊疗费项目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设立一般诊疗费项目。

将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机构及一体化管理的行政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的挂号费、诊查费、注射费(含静脉输液费,不含药品费)以及药事服务成本合并为一般诊疗费,一般诊疗费项目编码为150100001。

二、核定一般诊疗费收费标准。

一般诊疗费收费标准: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10元/人次,一体化管理的行政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为6元/人次。

对已合并到一般诊疗费里的原收费项目,不得再另外收费或变相收费。

其他医院仍按现行价格执行。

对于一个疗程内需要提供多次间断性诊疗服务的情形(如换药、针灸、理疗、推拿等)只收取首次一般诊疗费。

三、确定医保支付标准。

为不增加群众个人负担,参保参合人员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生的一般诊疗费医保支付统一确定为8元,自付2元;在一体化管理的行政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医保支付5元,自付1元。

医保基金支付方式按皖政办〔2011〕61号文件规定执行。

未参保人员的一般诊疗费全部由个人自付。

安徽省医改办关于进一步深化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的意见-皖医改办〔2015〕5号

安徽省医改办关于进一步深化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的意见-皖医改办〔2015〕5号

安徽省医改办关于进一步深化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的意见正文:----------------------------------------------------------------------------------------------------------------------------------------------------关于进一步深化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的意见皖医改办〔2015〕5号各市、县人民政府:为进一步巩固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成果,完善运行机制,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一、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助政策。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更新、周转房建设资金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经费等,由县级政府负责。

自2015年1月1日起,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不再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全面推行财政经费定项补助。

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收入来源包括:县(市、区)财政部门按编制内实有人数全额核拨的人员经费(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离退休人员经费、社会保障经费、住房公积金);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的奖励;政府购买服务的基本公共卫生专项经费,实行项目管理,经考核后拨付,严禁将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冲抵人员工资。

县级财政、卫生计生、审计部门负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支监管。

(牵头单位:省财政厅)二、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

各县(市、区)卫生计生部门要按照绩效考核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考核具体办法,主要考核管理绩效、服务质量和数量、合理用药、医疗费用控制、转诊率、公共卫生服务任务完成和村卫生室管理情况、群众满意度等。

考核工作由县级卫生计生、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组织实施,每年不少于1次,考核结果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资总额挂钩。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实行全额绩效分配和按月预分配、年终总结算制度。

落实院长(主任)分配自主权,提高奖励性绩效工资比例,合理拉开收入差距,调动医务人员特别是业务骨干的积极性。

安徽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农村卫生信息化应用系统功能要求及数据标准的通知-卫农秘[2011]534号

安徽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农村卫生信息化应用系统功能要求及数据标准的通知-卫农秘[2011]534号

安徽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农村卫生信息化应用系统功能要求及数据标准的通知正文:---------------------------------------------------------------------------------------------------------------------------------------------------- 安徽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农村卫生信息化应用系统功能要求及数据标准的通知(卫农秘〔2011〕534号)各市、县(市、区)卫生局:为统一建设规范,根据全省农村卫生信息化建设会议部署,我厅组织召开了农村卫生信息化建设相关软件规范研讨会,经与部分农村卫生管理人员、信息技术人员共同商讨,制定了《安徽省农村卫生信息化应用系统功能要求及数据标准》,并统一了县级平台与新农合系统关于人员基本信息、数据字典及诊疗记录的接口标准。

现随文印发,望严格遵照执行,确保农村卫生信息化工作完全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实现信息互联互通、资源共享。

农村卫生信息化建设是一项长期工作,各地要按照我厅工作部署,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确保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前保质保量完成建设任务。

今年,各地在推进县级综合卫生管理平台、村卫生室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的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展乡镇卫生院电子病历信息系统建设。

根据工作实施进展,我厅将陆续制定下达相关数据转换标准和规范。

各地在使用过程中如有新的功能需求,请及时与厅农卫处联系,以便进一步完善。

联系电话:************,联系人:孔西焰,邮箱:***************。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五日安徽省农村卫生信息化应用系统功能要求及数据标准为统一农村卫生信息化建设标准,实现县级平台内各应用系统互联互通,根据卫生部相关文件,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安徽省农村卫生信息化应用系统功能要求及数据标准》。

一、建设内容及功能要求农村卫生信息化建设主要包括县级综合卫生管理平台(又称县级区域卫生平台,以下简称县级平台)建设、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与相关业务管理信息系统或平台互联互通等内容。

加快乡镇卫生院信息化建设的策略研究

加快乡镇卫生院信息化建设的策略研究
作者单位 : 安徽医学高等专科学 校 安徽 2 0 6 30 1 基金项 目: 安徽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 目( 编号 :0 7 K 5 ) 20 S 3 3 王 万 荣 , , 教授 男 副 20 - 12 收稿 , 0 9 0 — 8 修 回 090- 0 20—3 0
部 门。两类卫生 院自主完成 的信息化建设项 目主要 集 中在 费用 管 理 、 房 管理 、 作 医疗 管理 等 方 面 , 药 合 且 中心卫生 院均明显高于一般卫生院 ; 但涉及有关 临床业 务和社区卫生管理的信息化项 目所 占比例 均不超过卫生 院数的 2 %。20 年 ~ 0 6 , 0 04 20 年 两类 卫生 院用于信 息化建设 的年投人 经费均处在 24 ~ 万元之间 ; 中心卫生院用于信息化建设 的经费主要 投向硬件采购 , 占 6%~5 一般卫生 院用于信 约 5 7 %; 息化 建设 的经费兼 顾 软硬 件投 人 和人员 培训 。 中心 卫生院信息化经费增长速度 (21%) 于业 务增 1. 2 低 长速 度 ( 1 3 , 3 . %)而一 般 卫生 院增 长速 度 (29 %) 6 7 .1 明显高 于 业务增 长 速度 (8 3 。 4 . %) 0 不 论 是卫 生 系统领 导还 是 职工 ,普遍 认为 信息 化建设对乡镇卫生院发展十分重要 , 建设信息化 的 卫生院势 在必行 ; 信息化建设是实现卫生院科学决 策 、 高 卫 生 管理 水 平 与技 术 服 务效 率 、 进 基 本 提 改 卫生服务质量 、 降低卫生院运营成本和密切医患关 系 的重要 举 措 。对 于解 决 群众 “ 看病 难 、 病 贵 ” 看 问 题有着直接 的推动作用 ; 于当前卫生 院信息化建 对 设 所 取 得 的 成 效 ,两类 卫 生 院 院 长满 意 度 均 达 到 8%以上 的项 目为 : 少药 品库存 、 0 减 减少 坏帐 、 少 医 减 疗与办公耗材损失 、 提升整体管理水平 、 服务领导决 策。在减少医疗纠纷、 吸引病员和提高诊疗服务量方 面 , 般卫 生院 总满 意度 则 明显 高于 中心卫生 院。 一 23 建设需求 总体上安徽省卫生院信息化建设步 - 伐 刚 刚起 步 。定 性 调 查 主要 结 果 是 : 生 院领 导 和 卫 职工对信息化工作缺乏深入 了解 , 普遍安于现状 ; 对 信息化建设缺乏总体规划及其预算 ; 满足于传统的 单机工作 , 应用范 围主要局 限于收费和办公 ; 一些卫 生院对信息化建设认识 到位 , 由于建设资金不能 但 落 实 , 息化 建设 进 度缓慢 ; 生 院缺乏 既懂 得计 算 信 卫 机应用又能通 晓信息管理 的专门人才 ; 医护人员缺 乏计算机操作和 网络技术知识专门培训 ; 建立 了局 域 网 的卫 生 院数 量 甚 少 ; 视信 息 化 硬件 投 入 忽视 重 软件维护与管理 ; 担心业务主管部 门各 自开发难以 互 相 衔 接 的系 统而 导 致 卫 生 院投 入 资 源 浪 费 , 而 继 消极对待信息化建设 ; 卫生乡镇卫生院信息化建设工作 中

浅析合肥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展现状及对策

浅析合肥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展现状及对策

浅析合肥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展现状及对策合肥市是安徽省的省会城市,也是一座经济、文化发达的城市,医疗卫生事业在这里也备受关注。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是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基础,它的发展状况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健康,对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发展现状及对策,既是一项重要的课题,也是一项紧迫需要解决的问题。

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展现状1.现状概述合肥市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包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它们是服务于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单位,承担着基本医疗保健、预防保健、家庭医生签约等职责。

但是在实际运行中,由于医疗资源分布不均衡、医疗技术水平参差不齐、服务质量不稳定等问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存在一些现状性的问题。

2.医疗资源分布不均在合肥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布局并不均匀,城区的医疗资源相对集中,而郊区和乡村地区的医疗资源相对匮乏,这导致了城乡医疗资源的不均衡分配,使得部分地区的居民就医难度较大,尤其是对于老年人和儿童来说,更是一种严重的不公平。

3.医疗技术水平参差不齐由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技术力量相对薄弱,临床诊疗水平参差不齐,导致了部分居民不信任基层医疗机构,更愿意选择到大医院就诊,这既增加了大医院的医疗压力,也忽视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实际作用。

4.服务质量不稳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质量普遍面临着稳定性不足的问题,这主要是由于机构内部的管理不规范、医务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等原因所致,导致了患者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信任度不高,就医体验差,难以形成长期的医患关系。

二、对策建议1.优化医疗资源配置要解决医疗资源分布不均衡的问题,首先要对合肥市的医疗资源进行全面梳理和评估,科学合理地规划医疗资源的配置,逐步实现城乡医疗资源的均衡化。

可以通过调整医保政策、鼓励社会力量参与、适当提高基层医疗机构的设备和人员配置水平等方式来优化医疗资源配置。

2.提升医疗技术水平要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技术水平,一方面可以通过培训和继续教育来提高医务人员的临床技术水平,另一方面可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的合作和互联互通,建立诊疗技术共享平台,确保每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都能够及时获取到最新的医学知识和技术。

XXX信息系统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建设方案(二级)

XXX信息系统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建设方案(二级)

XXX信息系统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建设方案2020年7月1、技术方案1.1建设背景面对我国信息安全的严峻形势,自2006年以来,以公安部、工信部、国家保密局等单位牵头,在全国范围内陆续发布了等级保护、分级保护等信息安全政策和执行标准。

2014年2月27日,中央网络安全与信息化领导小组成立,该领导小组着眼国家安全和长远发展,统筹协调涉及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及军事等各个领域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重大问题,研究制定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发展战略、宏观规划和重大政策,推动国家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法治建设,不断增强安全保障能力。

201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颁布实施,该法案明确规定国家实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

网络运营者应当按照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要求,履行下列安全保护义务,保障网络免受干扰、破坏或者未经授权的访问,防止网络数据泄露或者被窃取、篡改;对网络运营者不履行规定的网络安全保护义务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或者导致危害网络安全等后果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2019年5月13日,公安部正式发布了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2.0标准,并于2019年12月1日开始按照2.0标准实施,该标准是在网络安全领域又一规范性条例,在操作性、指导性和强制性力度更强。

XXXX目前的主要业务系统是XX系统、XX系统等系统,系统涉及到参保结算人员的各方面信息,按照《网络安全法》和等保2.0标准对被定义成国家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网络、业务系统需要按照等级保护标准建设,XXXX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对照国家及相关监管单位要求,理清安全现状,并对现有的信息系统按照等保2.0标准二级安全要求建设。

1.2建设依据本次方案设计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网络安全等级保护、信息安全保密方面的各项标准、规范、指南和管理部分要求,紧紧围绕国家信息安全发展战略进行规划设计。

国家相关文件及法律政策:《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信息化发展和切实保障信息安全的若干意见》(国发[2012]23号)《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国家信息化规划的通知》(国发[2016]73号)《“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十三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十三五”全国人口健康信息化发展规划》《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和规范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意见》《关于开展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安全建设整改工作的指导意见》(公信安[2009]1429号)《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卫生行业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通知》(卫办综函[2011]1126号)卫生部《基于健康档案与区域卫生信息平台的妇幼保健信息系统技术解决方案(征求意见稿)》;《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年基于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门诊统筹管理的基层医疗卫生信息系统试点项目管理方案的通知》;《2010年基于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门诊统筹管理的基层医疗卫生信息系统试点项目技术方案》等。

安徽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安徽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安徽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项目实施方案项目背景与目标:随着我国医疗体制的深入推进和基本医保制度的全面落地,安徽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服务质量、医保报销、信息化管理等方面面临较大挑战。

为了进一步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现拟建设安徽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信息系统。

项目目标:1.建立完善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信息系统,提升机构的信息化管理水平。

2.实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内各部门间的信息共享与协同工作。

3.优化医疗服务流程,提升患者就诊效率和满意度。

4.提高医保报销工作的效率和准确性,减少人为错误。

5.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可靠的数据支持。

项目内容:1.系统架构设计和数据模型设计根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的需求,设计合理的系统架构和数据模型,确保系统在功能上能够满足各类用户的需求。

2.功能模块开发根据系统需求分析,开发医疗管理、医保管理、院内药房管理、财务管理、人事管理等核心功能模块。

3.系统集成和测试将各个功能模块进行集成,确保系统稳定性和正常运行。

同时进行系统测试,发现并修复潜在的问题。

4.数据导入和迁移将现有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相关数据导入系统中,并进行数据迁移,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一致性。

5.培训与上线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医护人员进行系统使用培训,确保他们能够熟练使用系统进行工作。

同时对系统进行上线,正式投入使用。

项目实施流程:1.系统需求调研: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现有的管理模式和需求进行细致调研,明确系统的功能要求。

2.系统设计和开发:进行系统架构设计、数据模型设计和功能模块开发,确保系统能够满足实际使用需求。

3.系统集成和测试:将各个功能模块进行集成,进行系统测试,确保系统的稳定性和正常运行。

4.数据导入和迁移:将现有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相关数据导入系统中,并进行数据迁移,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一致性。

5.培训与上线: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医护人员进行系统使用培训,确保他们能够熟练使用系统进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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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项目实施方案一、项目背景与目标(一)项目背景2011年9月,省发展改革委下发《关于下达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项目201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皖发改投资﹝2011﹞1180号),2011年总投资15431万元(其中:中央投资预算10550万元,地方配套4881万元),支持全省51个县(市、区)(以下简称项目地区)1023个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二)项目目标借助中央和地方政府支持,整合利用现有资源,发挥现代信息技术的支撑和推动作用,通过县级综合卫生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县级平台)枢纽管理,建设涵盖城乡居民健康档案动态管理、基本医疗管理、公共卫生管理、基本药物管理、医保业务管理、绩效考核和综合管理等基本功能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线处理医疗卫生服务和管理业务,建成动态互联的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及开放的健康门户网站,并与卫生、医保、物价和医改监测等系统有效衔接,以信息化支持推动基层医疗卫生综合改革,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规范化服务水平。

二、我省基层卫生信息化建设现状(一)新农合信息系统全面建成并平稳运行2009年,全省新农合信息系统全面建成,系统建设采取省级统一标准设计、分级建设模式,借助VPN虚拟网络实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全方位覆盖,连接全省各级各类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并在全国率先实现了全省网络即时结报和就医“一卡通”。

(二)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HIS建设实现全覆盖全省100%的乡镇卫生院和100%定点村卫生室的医院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HIS)实现全覆盖,通过配置的读卡器和标准接口实现了与新农合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实现了基本医疗服务、新农合补偿、基本药物的信息化管理。

(三)社区卫生服务信息化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服务站通过民生工程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项目支持,计算机、打印机等硬件设备得到明显改善,实现了以居民健康档案管理为核心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信息管理,促进了社区卫生信息化的发展。

(四)全省基层卫生信息化建设工作已全面启动并进展顺利省卫生厅利用中央下拨《中西部地区村卫生室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项目资金,先于本项目启动了全省基层卫生信息化建设工作。

要求以县(市、区)为单位建设以健康档案管理为核心的县级平台,实现县域范围内的基本医疗、公共卫生、药品管理、医疗保障及绩效考核在内的综合管理,全省105个县(市、区)计划建设92个县级平台。

目前,一半以上的县级平台软件已经完成招标,所有县(市、区)均开展了不同种类、不同数量的硬件采购工作。

所有县级平台均部署了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管理子系统(以下简称EHR),部分县(市、区)已完成乡镇卫生院电子病历系统(以下简称EMR)的招标采购和部署应用。

此外,村卫生室管理信息系统升级改造正在进行中。

三、建设原则(一)顶层设计、分级建设以省为单位顶层设计,以项目地区为单位分级建设。

省级统一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技术方案、系统架构设计、网络架构设计、应用软件系统功能、硬件配置标准、安全保障标准、建设和验收标准等,各项目地区遵照全省统一标准,结合本地实际,组织实施本项目的各项建设工作。

(二)统一标准、互联互通。

县级平台软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HIS和EMR等系统建设,要严格执行卫生部相关标准,省卫生厅结合本省实际,制定、完善并下发本项目的相关数据标准和补充规定。

借助县级平台的中心枢纽管理,实现项目地区内各业务系统的互联互通,实现县级平台与上级平台(即市级平台或省级平台)的互联互通,最终实现全省范围内的资源共享。

(三)整合资源、集中部署充分利用覆盖全省各级医疗机构的VPN虚拟网络,整合已有的硬件和软件资源,尽量避免重复建设和投资浪费。

对于各项目地区已建或在建的软硬件,如符合本项目建设规范标准,或经升级改造能达到本项目建设规范标准的,应继续保留应用。

建立县域“私有云”,确保互联互通和高效管理。

原则上,各项目地区的县级平台软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应用软件(HIS和EMR)由一家软件商承建并提供服务,集中部署在县级卫生中心机房,不同项目地区的系统承建商尽量相同。

省级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系统承建商的数量,并通过市场竞争机制,促进全省基层卫生信息化的健康良性发展。

(四)填平补齐、统采分签各项目地区对照项目建设要求,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上报县级平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中缺乏或不足的软硬件后统采分签,即省级组织实施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各项目地区与中标商分别签订合同并支付合同款。

业务软件统一采购原则上以县级平台软件是否招标采购为准,凡是县级平台软件没有招标采购的县(市、区)的业务系统必须参与全省统一招标;县级平台软件已经完成招标采购的,县(市、区)内各系统的完善升级由各地自行确定。

(五)强化安全、保障运行保持软硬件建设同步,强化安全建设,确保数据存储安全、系统运行稳定、数据交换可靠。

建设初期,依托已建成的新农合信息系统网络,完善VPN虚拟专网的管理和应用,确保系统运行安全,并逐步转化为卫生专网,要保证系统后续运行维护经费,确保信息系统健康运行。

四、建设内容。

(一)应用软件及交换组件(接口)开发部署1、县级平台软件的开发部署县级平台软件是基层卫生信息化的枢纽,是以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摘要管理为核心,通过各业务系统间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实现对辖区内居民基本医疗、公共卫生、药物管理、医疗保障、综合管理等业务工作集中管理的区域综合管理平台系统。

县级平台必须实现与市级或省级平台、县级医疗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村卫生室的互联互通。

辖区内医疗机构必须实现各系统的单点登录应用。

2、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用软件的开发部署本项目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用软件主要指HIS和EMR。

HIS和EMR通过与县级平台的互联互通,实现EHR实时更新、基本诊疗服务管理、医疗保障服务、基本药物管理、绩效考核管理等基本功能。

HIS和EMR集中部署在县级卫生中心机房,各医疗机构在线实时应用;有条件的地方,还可探索建立县域内以县级医院为中心的区域PACS系统。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用软件要满足对所辖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在人员、业务、药械、财务、资产等方面的一体化管理需要。

3、数据交换组件(接口)开发部署为保证数据信息的互联互通,要根据需要开发相关数据交换组件(接口)。

主要包括: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HIS和EMR与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的HIS和EMR之间的数据交换组件(接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HIS和EMR与县级平台之间的数据交换组件(接口)、县级医院HIS及EMR与县级平台之间的数据交换组件(接口)等。

另外,因全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系统、新农合信息系统、公共卫生管理信息系统(包括应急指挥、妇幼保健、传染病直报、免疫规划、血液管理等)业已建成并投入运行使用,还需开发县级平台与上述系统之间的数据交换组件(接口)。

此外,还需开发县级平台与医保、物价和医改监测各系统之间数据交换组件(接口),以此实现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

(二)基础软件建设1、系统软件系统软件主要包括操作系统、数据库系统软件、中间件软件、备份软件、报表软件、杀毒软件、漏洞扫描软件等。

2、电子认证服务系统根据各项目地区实际需要和资金结余情况,可购置并应用以卫生系统电子认证服务系统为依托,由省卫生厅统一组织实施基于CA的身份认证和集中授权管理的软件系统。

(三)网络、机房及硬件建设1、全省VPN网络升级改造对现有VPN虚拟网络进行升级改造。

由单纯的中心管理模式升级为集中认证、分级管理模式,实现连接策略初次由中心认证,以后分级直接认证,确保中心端出现故障但不影响全省网络的正常运行。

2、县级平台机房建设县级平台机房可与新农合系统等业务系统共有机房,也可独立建设;但不得采取服务器租赁方式建设。

市辖区原则上以市为单位建设统一平台,也可由市里统筹建设县级平台。

机房面积不小于20㎡,配备防火、防水、防雷、防静电、防盗等措施,强弱电线路应符合相关要求,接入的光纤带宽至少达10-20M(50万人口以下的10M、50万人口以上的20M)。

3、县级平台硬件建设各项目地区县级平台应配置服务器8-12台。

其中:1-2台用于网站和OA系统、1-2台用于数据交换、1-2台用于应用服务、2台用于数据库服务、4-6台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HIS 和EMR等应用软件的集中部署。

此外,还需配置磁带库1套、存储设备(FC-san)1台、核心路由器1台、交换机2台、硬件防火墙2台、VPN设备1台、网闸1台、空调1台、机柜2套、KVM2套、不间断电源1套或发电机(可选)、负载均衡设备1套(可选)。

以上硬件设备的具体参数原则上参照省卫生厅《关于农村卫生信息化系统功能和硬软件配置要求的通知》(卫农秘〔2010〕440号)要求执行。

4、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终端设备建设每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需配备交换机1台、接入路由器1台,电脑、打印机、读卡器等其它终端设备根据实际需要配备(原则上要满足电子病历应用需要)。

具体参数另行制定。

5、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网络布线为满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EMR系统应用,确保各科室、各医务人员医生工作站有效运行,就必须进行机构内的网络布线。

6、系统应用培训在确保软硬件部署到位情况下,若资金有结余,可以用于系统应用培训。

五、项目经费与招标采购(一)项目经费项目总投资15431万元,其中中央财政安排10550万元,地方配套4881万元。

配套资金由各项目地区政府负责落实到位。

1、省级项目经费及用途省级项目经费共1500万元,其中:中央投资预算1000万元,省级财政配套500万元。

省级项目经费用于全省108县(市、区)信息化建设需要的系统软件采购、数据交换组件(接口)开发部署和全省各县(市、区)的VPN网络升级改造等建设。

2、县级项目经费及用途51个项目地区的项目经费共13931万元,其中:中央投资9550万元,地方配套4380万元。

按照每项目地区分配120万元或160万元(含地方配套)用于县级平台软件、硬件采购,每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配6万元(含地方配套)用于终端设备采购、网络布线、应用培训等。

3、结余资金用途结余资金必须用于基层卫生信息化建设,包括区域PACS开发部署、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LIS开发部署、CA认证体系建设、系统升级改造等内容。

不得将信息化建设资金用于办公。

(二)招标采购1、统采统签系统软件、数据交换组件(接口)、全省各县(市、区)的VPN网络升级改造、VPN软件客户端的采购采取全省统一招标、统一签订合同、统一支付合同款方式。

2、统采分签根据各地上报的实际需求,县级平台软件、县级平台硬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HIS和EMR、终端硬件设备、县级平台系统等采取全省统一采购,各地分别签订合同、分别支付合同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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