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峰谷分时电价执行标准
尖峰平谷电价及时间分段标准

尖峰平谷电价及时间分段标准尖峰平谷电价及时间分段标准是指在尖峰时段和平谷时段对电价进行不同的划分,以实现区分供需和鼓励用户优化用电行为的目的。
下面是相关参考内容:一、尖峰时段和平谷时段的定义和划分标准1. 定义:尖峰时段是指电力系统负荷较高,用电峰值集中出现的时间段,通常是指白天的几个小时,如早上8点到晚上10点。
平谷时段是指相对负荷较低且波动较小的时间段,通常是指晚上的几个小时,如晚上10点到早上8点。
2. 划分标准:电力系统根据历史用电数据、负荷预测模型等信息对尖峰时段和平谷时段进行划分。
划分标准可能因地区、季节、特殊情况等而有所不同,但一般会考虑以下因素:- 供需关系:尖峰时段应集中在用电需求较高的时段,平谷时段则应在用电需求相对较低的时段;- 负荷特点:尖峰时段应与电力系统负荷高峰期相对应,平谷时段则应与负荷谷值期相对应;- 用户生活习惯:尖峰时段不应过分侵入用户的正常生活、工作时间,平谷时段则应充分利用用户离峰用电的时间段。
二、尖峰平谷电价的设定原则与考虑因素1. 设定原则:尖峰平谷电价的设定应遵循以下原则:- 经济效益:确保电价能够覆盖电力系统投资和运营成本,保障电力系统的正常运行和可持续发展;- 社会公平:鼓励用户合理用电,避免对特定用户群体造成过大的经济压力;- 能源节约:引导用户优化用电行为,减少电力系统负荷波动和能源浪费;- 环境保护:推动清洁能源发展,减少对污染性能源的依赖,降低温室气体排放。
2. 考虑因素:在设定尖峰平谷电价时,应考虑以下因素:- 市场条件:包括电力市场供需情况、电力价格的竞争性等;- 用户反馈:通过用户满意度调查、问卷调查等方式收集用户对电价的看法和建议;- 政府政策:电价设定必须遵守国家政策法规以及行业规定,符合政府的能源转型和节能减排目标。
三、尖峰平谷电价的具体实施措施1. 不同时段电价差异设定:尖峰时段电价相对较高,平谷时段电价相对较低,以引导用户在平谷时段增加用电负荷、减少尖峰时段用电负荷;2. 峰谷电价差异逐渐增加:根据电力系统的需要,逐步提高尖峰时段电价和平谷时段电价之间的差异,以进一步促进用户优化用电行为;3. 温和的电价调整幅度:在调整尖峰平谷电价时,避免剧烈的电价波动,以减少用户对电价变动的适应成本;4. 定期电价评估与调整:根据市场及用户反馈情况,定期对尖峰平谷电价进行评估和调整,以保证电价的公平性和有效性。
重庆市供电企业服务收费标准

重庆市供电企业服务收费标准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供电企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试行)万州、黔江开发区物价局,各区县(自治县、市)物价局,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物价办,重庆市电力公司,市水电局: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要求,治理乱收费现象,规范供电企业的收费行为,根据国家计委、经贸委、财政部、监察部、审计署、国务院纠风办六部委《关于整顿电价秩序坚决制止乱加价乱收费行为的通知》及原电力工业部《关于印发“供电企业收费项目管理的暂行规定”的通知》(电安生[1994]381号)文件精神(国家已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除外),结合我市供电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出《重庆市供电企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试行),现予颁发,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本办法适用于重庆市辖区内所有从事电力供应的企业(含国家电网和地方电网)。
二、鉴于收费标准与各地的物价水平、劳动生产率有关,因此,本办法所定的收费标准为重庆市国家电网供电企业收费标准,各地方电网的收费标准可由当地物价局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在不超过本“办法”规定的收费标准范围内制定具体标准并报市局备案。
三、电力企业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管理权限在省级及其以上有权部门。
今后凡与电力有关的收费项目,国家已规定有标准的,按国家规定执行;国家没有规定标准的,由我局制定统一收费标准.国家立有收费项目尚无收费标准的,由当地物价部门会同供电部门提出方案,报我局批准后执行。
四、为了维护广大用户和供电企业的合法权益,市物价检查所和各区县(自治县、市)物价检查所要加强对供电企业服务收费的监督检查,对违反价格管理权限擅立名目或超范围、超标准向用户收费的,按《价格法》有关规定从严查处。
重庆市供电企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标准一、编制说明(一)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端正行业作风的要求,规范供电企业的收费行为,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根据电力部电安生[1994]581号文印发《供电企业收费项目管理的暂行规定》的收费项目,结合近年来我市电力系统实际情况,制定了本收费标准。
重庆电费一档二档三档的分别是多少

重庆电费一档二档三档的分别是多少
重庆电费一档二档三档的分别是多少电费第一档:电量每户每月210度及以下。
电费第二档:电量每户每月210-400度之间。
电费第三档:电量每户每月400度以上。
一档、二档、三档就是根据不同用电量规定的电价,用电量大,电价就高,比如第一档电量每户每月执行现行电价,每度0.5469元,第二档电量每户每月在现行电价基础上,每度加价0.05元,即每度0.5969元,第三档电量每户每月在现行电价基础上,每度加价0.3元,即每度0.8469元。
电费阶梯分档管理既一项严格的互相牵制的科学管理,同时也要受财经制度的约束,它是属于发、供、用整个生产体系中的一部分,它的主要任务是:在贯彻电价政策的基础上,按照“电费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管好、收好,圆满地完成销售任务;为社会需要做贡献,为电力企业以及各用户提高经济效益做贡献。
重庆阶梯电价方案

4月27日,重庆市物价局公布了《重庆市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方案》。
重庆市将于5月16日上午9:00,在天宇大酒店召开相关听证会,对阶梯电价方案进行听证。
家庭月用电量200千瓦时以内,电费不增加根据方案,重庆市居民生活用电拟将月用电量分为三档,电价试行分档递增,其中第一档为月用电量200千瓦时(含)以内,第二档为月用电量201—320千瓦时(含),第三档为月用电量320千瓦时以上。
这三个档次的电价分别为:第一档保持现行电价不变,每千瓦时为0.52元;第二档每千瓦时加价0.05元,电价为0.57元;第三档每千瓦时加价0.30元,电价为0.82元。
此外,合表及执行居民电价的其他用户每千瓦时加价0.02元。
对城乡低保户、城市“三无”人员和农村“五保户”家庭,每户每月减免10千瓦时电费。
阶梯电价计算方法为:某居民户某月电费=第一档电量×第一档电价+第二档电量×第二档电价+第三档电量×第三档电价。
例如:若某家庭月用电量为200千瓦时(含)以内,实行阶梯电价后,电费不增加。
若某家庭月用电量为320千瓦时,实行阶梯电价后,电费=200×0.52+(320-200)×0.57=172.4元。
电费比原来的166.4元增加6元。
若某家庭月用电量为350千瓦时,实行阶梯电价后,电费=200×0.52+(320-200)×0.57+(350-320)×0.82=197元。
电费比原来的182元增加15元。
大部分居民用电价格基本稳定据了解,目前重庆市电力供求矛盾突出,能源对外依存度已超过20%,保障电力供应压力较大。
长期以来,重庆市居民生活电价与成本存在倒挂,2006年以来,国家发改委曾先后5次调整上网电价、4次调整销售电价,但均未调整居民用电价格,而是让其他用户类别分担了居民应调价部分,这也导致了普通居民用电量越多享受补贴越多,用电量越补贴也越少的不合理现象。
2023重庆市分时电费收费标准

2023重庆市分时电费收费标准2023重庆市分时电费收费标准是多少钱?2023年5月16日,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建立重庆市居民分时电价机制有关情况的通告,其中通告了《重庆市居民分时电价机制》。
(一)执行范围由电网企业直接抄表到户的且具备分时表计计量条件的“一户一表”城乡居民用户和居民充电设施用户。
(二)分时电价1.高峰时段:11:00—17:00、20:00—22:00,在平段电价基础上提高0.10元/千瓦时。
2.低谷时段:00:00—08:00,在平段电价基础上降低0.18元/千瓦时。
3.平段:08:00—11:00、17:00—20:00、22:00—24:00,平段电价为国家规定的销售电价。
(三)执行方式用户自愿选择执行。
选择执行居民分时电价的用户,执行满一年后可申请退出,退出后仍可再次申请执行。
政策实施初期,为进一步增加居民的可选择性,2023年8月31日前选择执行居民分时电价的用户,2023年9月30日前可选择退出。
2023年9月30日前未申请退出的,执行满一年后方可申请退出。
电费一般多少钱一度?居民一度电的价格是0.56-0.62元,目前电费电价每个地方可能存在差异,一般是由省发改委制定,基本上是在5毛多左右。
同时还要实行阶梯电价,一般是0-180度,180-280度,280以上三个阶梯。
洗衣机怎么节约电费?为了节约用电,我们可以采取一些措施。
首先,尽量集中洗涤衣物,洗涤筒内应接近最大洗衣量,减少投放次数,提高工作效率。
如果洗衣机已经使用了3年以上,发现洗涤无力,应更换或调整洗衣机的电机皮带,使其松紧适度。
其次,每隔一段时间,应在洗衣机需要加油的地方加入润滑油,保证运转良好,达到节电的目的。
最后,选择省水又省电的洗衣机,每次放进洗衣机的衣物量要适当,水量太多会增加波盘的水压,影响衣服的翻动,耗费电能。
定期清理过滤网节约电费定期清理过滤网是节约用电的重要措施之一。
它可以提高空调的效率,为我们节省更多的电。
重庆市峰谷分时电价执行标准

重庆市峰谷分时电价执行标准
重庆市峰谷分时电价执行标准
一、执行范围
在100KVA及以上的大工业用户,普非工业用户动力用电中试行。
100KVA
以下的普非工业用户,以及执行照明、非居民照明、农业生产用电、农业排灌、商业用电的用户,仍按现行电价制度执行,不实行丰枯峰谷调峰电价。
二、季节性和分时段划分
丰枯季节的划分(重庆):
6-10月丰水期,1-4月、12月枯水期,5月、11月平水期
峰谷时段划分:
平段:7:00—8:00 12:00—19:00
尖峰:19:00—21:00
高峰:8:00—12:00 21:00—23:00
低谷:23:00—7:00(次日)
季节性电价制度
一年12个月分成丰水期、平水期、枯水期三个时期。
平水期执行现行电价,丰水期目录电价在平水期基础上下浮10%,枯水期目录电价在平水期基础上上浮20%。
分时电价
基准电价实行峰谷浮动,除平段8小时不实行浮动外,尖峰时段的电价在夏季7、8月,冬季12、1月在平段基础上上浮70%,其他月份上浮50%。
高峰时段的目录电价在平段基础上上浮50%,低谷时段在平段基础上下浮50%。
浮动要素
大工业用户(两部制):
实行丰枯、峰谷调峰电价的范围包括市场交易电费和输配电费中的电量电费、线损电费,不包括基本电费和代收基金及附加。
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户(价差传导):
实行丰枯、峰谷调峰电价的范围为市场销售电费,不包括代收基金及附加。
重庆电费2023分时段收费标准_重庆电费

重庆电费2023分时段收费标准_重庆电费重庆电费2023分时段收费标准温馨提示:居民用户可以根据家庭用电情况自愿选择是否执行分时电价。
不选择执行的用户,用电价格仍执行现行电价政策,不受分时电价政策的影响;选择执行的用户,执行满一年后可申请退出,退出后仍可再次申请执行。
分时电价1.高峰时段:11:00—17:00、20:00—22:00,在平段电价基础上提高0.10元/千瓦时。
2.低谷时段:00:00—08:00,在平段电价基础上降低0.18元/千瓦时。
3.平段:08:00—11:00、17:00—20:00、22:00—24:00,平段电价为国家规定的销售电价。
阶梯电价标准1.城乡“一户一表”居民用户年用电量2400度(含)以内收费标准:不满1千伏0.52元/千瓦时,1-10千伏0.51元/千瓦时2.城乡“一户一表”居民用户年用电量2401度-4800度(含)收费标准:不满1千伏0.57元/千瓦时,1-10千伏0.56元/千瓦时3.城乡“一户一表”居民用户年用电量4801度(含)以上收费标准:不满1千伏0.82元/千瓦时,1-10千伏0.81元/千瓦时4.居民合表用户收费标准:不不满1千伏0.54元/千瓦时,1-10千伏0.53元/千瓦时,35-110千伏以下0.53元/千瓦时,110千伏0.53元/千瓦时5.趸售居民生活用电收费标准:不1-10千伏0.3340元/千瓦时,35-110千伏以下0.3340元/千瓦时,110千伏0.3340元/千瓦时怎么读电表1、一般的直进式的单相电表和三相电表可直接读取数字,减去上次的读数就为这一阶段的电量。
2、三相电表通过电流互感器连接方式连接的三相电表,电表的接线有10根接线,要观察连接的电流互感器的电流比,电流互感器的名牌上有,都是一个数字比5标出的,例如 100/5 150/5 等,电表上读取的数字乘以电流比就是计量的电量,精确的还要加上变损和线损。
3、单相电表计量三相电的电量,电量读取方式是直进式的连接电表的方式,读取电表上的数字乘以3,若通过互感器连接的电表要读取电表数字乘以互感器电流倍数再乘以3。
重庆市电网销售电价(全部)

2.2
0.88
0.4
10千伏
74.5
69.02
64.63
4.39
2
2.2
0.88
0.4
35千伏
72.5
67.02
62.63
4.39
2
2.2
0.88
0.4
110千伏及以上
71.0
65.52
61.13
4.39
2
2.2
0.88
0.4
其中
中、小化肥用电
不满1千伏
39.8
35.52
31.13
4.39
2
1
0.88
47.62
43.23
4.39
2
2.2
0.88
0.4
110千伏
51.6
40
26
46.12
41.73
4.39
2
2.2
0.88
0.4
220千伏及以上
50.6
40
26
45.12
40.73
4.39
2
2.2
0.88
0.4
农业生产用电
不满1千伏
49.7
47.70
43.31
4.39
2
10千伏
48.2
46.20
41.81
居民生活用电
不满1千伏
52.0
49.02
44.63
4.39
2
0.88
0.1
10千伏
51.0
48.02
43.63
4.39
2
0.88
0.1
35千伏
51.0
4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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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峰谷分时电价执行标准
一、执行范围
在100KVA及以上的大工业用户,普非工业用户动力用电中试行。
100KVA以下的普非工业用户,以及执行照明、非居民照明、农业生产用电、农业排灌、商业用电的用户,仍按现行电价制度执行,不实行丰枯峰谷调峰电价。
二、季节性和分时段划分
丰枯季节的划分(重庆):
6-10月丰水期,1-4月、12月枯水期,5月、11月平水期峰谷时段划分:
平段:7:00—8:00 12:00—19:00
尖峰:19:00—21:00
高峰:8:00—12:00 21:00—23:00
低谷:23:00—7:00(次日)
三、季节性电价制度
一年12个月分成丰水期、平水期、枯水期三个时期。
平水期执行现行电价,丰水期目录电价在平水期基础上下浮10%,枯水期目录电价在平水期基础上上浮20%。
四、分时电价
基准电价实行峰谷浮动,除平段8小时不实行浮动外,尖峰时段的电价在夏季7、8月,冬季12、1月在平段基础上上浮70%,其他月份上浮50%。
高峰时段的目录电价在平段基础上上浮50%,低谷时段在平段基础上下浮50%。
五、浮动要素
大工业用户(两部制):
实行丰枯、峰谷调峰电价的范围包括市场交易电费和输配电费中的电量电费、线损电费,不包括基本电费和代收基金及附加。
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户(价差传导):
实行丰枯、峰谷调峰电价的范围为市场销售电费,不包括代收基金及附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