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委 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经费预算安排若干规定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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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定额标准的应用及经费的管理

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定额标准的应用及经费的管理

2002年9月17日,为保证水利工程的安全运行,充分发挥水利工程的效益,克服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存在的体制不顺、机制不活、重建轻管、经费短缺、管理粗放等问题,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国务院体改办《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标志着水管单位“管养分离”工作正式启动。

但是,期间由于经费这一决定性因素未有得到根本的落实,各地的水管体制改革仍处于探索阶段。

2004年7月29日,水利部、财政部联合颁发了《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定岗标准》、《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定额标准》(简称“两定标准”),两定标准的颁布成为推进水管体制改革进程的助推剂,为水管单位人员的分离和维修养护经费的落实提供了基础性的政策依据。

2004年12月3日,财政部正式批复了水利部安排试点经费的意见,标志着水利工程“管养分离”工作正式进入实质阶段。

在山东河务局财务处领导的大力支持下,作为自始至终参加《定额标准》的制定者,深感标准的颁布来之不易,深感其历史意义深远,具体表现为:一是《定额标准》是《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的重要配套文件,是水管单位编制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经费预算,主管部门和财政机关合理审核和批复执行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经费预算、规范财务和业务管理的主要依据,是水利业务和财务经济的有机结合体,避免了预算编制的随意性;过去我们测算岁修费依据的是黄委《黄河防汛岁修经费测算办法》,办法比较笼统,关键是法律性不强,上级认可起来很勉强。

二是减少了随意开支的现象。

三是对预算的审核提供了标准。

四是便于财务监督和管理,提高预算管理水平。

因此,了解《定额标准》的编制思路,掌握其使用方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一部分定额标准的应用一、定额标准的应用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的种类多、项目分散、维修量大但不集中,千头万绪,《定额标准》给出的数据也是密密麻麻,但是,对中央直属水利工程来说,《定额标准》的应用总的可以概括如下:(1)将水利工程进行分类,划分工程维修养护等级。

(2)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确定工程维修养护基本项目和调整项目。

【专业文档】浙江省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经费编制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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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经费编制细则浙江水利水利工程审价中心二0 0 九年七月目录第一章总论 (1)第一节概述 (1)第二节维修养护经费预算编制依据 (2)第三节维修养护经费预算文件组成 (3)第四节维修养护经费预算文件管理 (4)第二章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经费组成 (5)第三章维修养护经费标准及计算方法 (8)第一节基本(标准)项目维修养护经费 (8)第二节调整项目维修养护定额标准计算办法 (15)第三节防汛抗旱经常性经费定额标准及计算办法 (28)第四节防汛应急抢险费用计算标准 (32)第五节其它费用计算标准 (34)附表 (39)表一维修养护经费总表 (39)表二维修养护经费计算表 (39)表1-1 水库工程基本维修养护经费计算表(土石坝) (39)表1-2 水库工程基本维修养护经费计算表(混凝土坝) (39)表1-3 水库工程调整项目维修养护经费计算表 (39)表2-1 水闸工程基本维修养护经费计算表 (39)表2-2 水闸工程调整项目维修养护经费计算表 (39)表3-1 堤防工程基本维修养护经费计算表 (39)表3-2 堤防工程调整项目维修养护费经费计算表 (39)表4-1 海塘工程基本维修养护经费计算表 (39)表4-2 海塘工程调整项目维修养护经费计算表 (39)表5-1 泵站工程基本维修养护经费计算表 (39)表5-2 泵站工程调整项目维修养护经费计算表 (39)表6-1 灌区工程基本维修养护费用计算表 (39)表6-2 灌区工程调整项目维修养护经费计算表 (39)表三防汛抗旱 (39)浙江省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经费编制细则第一章总论第一节概述(一)为加强水利工程管理,充分发挥工程效益,完善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经费项目,规范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经费测算与核定,结合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和建立、健全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经费保障机制的需要,特制定《浙江省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经费编制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水利部、财政部关于做好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经费测算的通知

水利部、财政部关于做好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经费测算的通知

水利部、财政部关于做好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经费测算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水利部,财政部•【公布日期】2002.11.15•【文号】水经调[2002]502号•【施行日期】2002.11.1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预算、决算正文水利部、财政部关于做好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经费测算的通知(水经调[2002]502号)水利部所属有关流域机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体改办关于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45号)的要求,为了全面、科学测算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经费需求,财政部、水利部共同研究制定了《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基本支出测算表》和《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经费测算表》,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填报。

为做好该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加强经费测算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工作任务和责任。

《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的颁布实施,体现了中央对水利工作的高度重视,不仅对当前加强水利工程管理、充分发挥水利工程效益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而且对水利长远发展,促进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保障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

做好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经费测算是落实《实施意见》的一项重要工作,直接关系到核定水管单位基本支出、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经费以及单位的定性。

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该项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统筹安排,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确保经费测算工作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二、扎实工作,保证经费测算结果真实可靠,科学有据。

水管单位经费测算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工作量很大。

由于水利工程类型复杂、水管单位过去积累的问题较多,为贯彻落实好《实施意见》,需要各方面积极有效的合作。

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要认真做好经费测算表填报的前期准备工作,包括:认真学习领会《实施意见》精神,统一思想;做好组织分工、落实责任;加强对填报人员培训;做好清产核资、基础资料的分析整理、对基础资料的合理合法性的审查工作等。

水利工程运行维护费用预算

水利工程运行维护费用预算

水利工程运行维护费用预算一、引言水利工程作为基础设施的一部分,对社会经济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保证水利工程的正常运行和长期可持续发展,准确预算水利工程的运行维护费用是必不可少的。

本文旨在探讨水利工程运行维护费用的预算方法和注意事项,以便为相关决策提供参考。

二、水利工程运行维护费用预算方法1. 收集基础资料在进行水利工程运行维护费用预算时,首先要收集相关资料,包括工程的建设规模、设计标准、使用年限等信息。

此外,还需了解工程的使用情况、维护历史和具体维护任务等。

2. 确定维护需求根据水利工程的实际情况,确定其维护需求。

包括定期维护和特殊维修的频率和内容,在此基础上可初步估计维护费用的构成和数量。

3. 制定费用预算表根据收集到的维护需求和相关资料,结合工程设备和人力资源的价格体系,制定费用预算表。

该表中应包含各项维护费用的细项及其预计金额。

4. 进行费用评估费用评估是核算预算表中各项费用的准确性和合理性,可以通过与同类工程的参考对比、专家咨询或历史数据分析等方式进行。

5. 调整和审查根据费用评估结果,对预算表中的费用进行调整和审查。

确保预算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同时关注相关政策和法规的变化,及时修订预算表。

三、水利工程运行维护费用预算的注意事项1. 数据来源的可靠性收集的基础资料和参考数据应来自可靠的来源,如正式文件、工程记录和专业机构的官方数据等。

避免使用不准确或不完整的信息对费用预算产生误导。

2. 维护需求的合理性在确定维护需求时,应充分考虑工程的实际状况和使用环境。

避免过度估计或低估维护需求,从而导致费用预算的不准确。

3. 费用预算的透明性费用预算表应具备透明性,明确列出各项费用构成和计算方法。

同时,预算表应能够受到审查和验证,以确保费用预算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4. 风险和不确定性的考虑在进行水利工程运行维护费用预算时,需要考虑到不同风险和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

如天气因素的变化、工程老化和人为因素等,都可能对费用产生影响,需要提前储备相应的经费。

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管理规定完整版

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管理规定完整版

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管理规定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的规范化管理,充分发挥维修养护资金使用效益,保证水利工程完整、安全运用,不断提高工程管理水平。

按照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水利工程维修养护是指对水利工程进行养护和岁修,维持、恢复或局部改善原有工程面貌,保持工程的设计功能。

第三条按照管养分离的原则,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实行市场化管理,逐步实现规范化、社会化、专业化,不断提高维修养护技术和设备水平。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水利工程的维修养护管理。

凡使用国家和政府安排的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经费的,或自行筹资且金额较大的,必须执行本办法。

其他情况参照执行。

水利工程的安全鉴定及除险加固管理,按国家其它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管理实行分级管理,建立分级、分层次管理的管理体系。

按照管理权限,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或流域机构)会同同级有关部门,负责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的行政监督工作,水管单位承担具体的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管理工作。

第六条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管理应遵循符合市场、强化监督、严格标准、科学规范的原则。

第七条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程序包括计划编报与审批、招标投标、项目实施、项目验收等阶段。

第二章维修养护项目的立项与审批第八条水管单位负责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计划的编制,并按管理权限逐级申报审批。

第九条编制年度维修养护立项计划前,应完成相关的前期工作,包括工程普查、探测,防汛形势预测分析、统计资料及工程标准等技术资料收集、项目类别的确定等。

第十条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计划的编制应遵循“统筹兼顾、合理安排、严格标准、确保安全”的原则。

维修养护计划主要内容包括:上年度计划执行情况的简要说明,本年度计划编制的指导思想,工程基本情况,本年度工程管理要点,维修养护项目的名称、内容及工程量,主要工作及进度安排,经费预算文件(包括编制说明和预算表及相关附件),维修养护质量要求,达到的目标,监理、质量监督检查、专项设计等工作内容,主要措施及资金落实等情况。

江西省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江西省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关于征求《江西省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经费使用实施细则(试行)》修改意见的通知厅计财处、农水处:为规范我省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水利工程安全运行,厅建管处按照厅领导指示,依据财政部、水利部印发的《中央财政补助中西部地区、贫困地区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经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财农[2011]463号)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起草了《江西省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经费使用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印发给你处,请提出修改意见,并在2012年3月26日前将修改意见反馈厅建管处.联系人:黎凤赓56602012年3月19日2012年3月26日,厅计财处反馈,没有修改意见。

2012年3月26日,厅农水处反馈,提出将农饮工程、控导工程(包括大中型灌区中的陂坝、水闸、提水泵站等)列入维修养护范围。

为此,我们与水利部建管司水库处联系,水利部意见是,维修养护范围已在财政部和水利部印发的《管理办法》中作了明确规定,不在此范围的不应列入补助范围.另外控导工程是指为约束河道主流方向,引导主流沿设计治导线下泄,而在河道一侧修建的丁坝、垛、护岸工程等。

大中型灌区工程陂坝、水闸、提水泵站等不属控导工程范围。

因此,农水处所提的意见不宜采用。

厅建管处2012年4月18日《江西省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经费使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省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资金使用与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水利工程安全运行,根据财政部、水利部印发的《中央财政补助中西部地区、贫困地区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经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财农[2011]463号)、水利部印发的《中央财政补助中西部地区、贫困地区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经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水财务[2012]102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全省国有公益性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管理的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项目,包括承担防洪、排涝、抗旱、灌溉等公益性任务的水库工程、水闸工程、泵站工程、堤防工程等第三条省级以上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资金包括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其中省级专项资金不低于中央上年度下达全省补助资金的50%。

山东省黄河护理政策文件

山东省黄河护理政策文件

山东省黄河护理政策文件
日前,山东河务局印发《关于推进深化水管体制改革的几点意见》,明确维修养护政府采购试点实施主体和主要事项,要求各单位
充分认识深化水管体制改革是形势要求和大势所趋,要高度重视、
稳妥推进,加强组织领导,切实解决改革、发展、稳定存在的矛盾
和困难。

为进一步深化山东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规范维修养护市场
行为,构建规范高效的运行管理机制和专业开放的维修养护体系,2018年山东河务局共安排8家水管单位开展维修养护政府采购试点,本着“规范、稳妥、稳定、统筹兼顾”的原则,试点先行、总结经验、逐步推开。

同时,依据工程维修养护政府采购的程序、办法、
资质条件等,探索市场化管理经验,为黄委2019年全面推行维修养
护项目政府采购提供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

山东河务局要求水管单位加强维修养护管理,严抓实施质量,
严格考核验收,保障资金安全、有效使用,保障顺利完成年度维修
养护目标任务。

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经费管理使用常见问题分析

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经费管理使用常见问题分析

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经费管理使用常见问题分析作者:刘忠华来源:《科技视界》 2014年第3期刘忠华(梁山龙腾黄河水利工程维修养护有限公司,山东梁山 272600)水利部直属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自2006年1月1日起全面施行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

各单位按照《改革实施意见》确定的程序和要求,积极推进改革,完善制度办法,严格资金管理,逐步实现“分类定性准确、管养分离彻底、人员分流到位、工程运行安全”的目标,建立长效的良性运行机制。

随着水管单位体制改革的深化,维修养护工作量的增加,维修养护经费也在不断增加,在养护经费的使用过程中也出现了这样或那样的问题,现根据近几年的审计和检查情况,就维修养护经费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予以分析,并提出处理措施。

1 基本情况维修养护经费下达水管单位后,由水管单位分别与相关单位签订合同或协议,实行合同管理并根据进度付款,同时委托有资质的监理公司对维修养护工作实行质量、进度、投资等控制。

一般维修养护合同包括日常维修养护项目合同和专项维修养护养护合同。

各维修养护公司通过强化工程质量管理,依照《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标准规范施工,严格执行内部“三检制”,保证了施工质量;相继出台了一系列配套管理办法及内部管理制度,如工程日常维修养护管理办法、关于工程项目施工测算的一般规定、有关行政管理、财务和物资管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等,明确了各部门工作职责,使各项工作都有章可依,有据可查。

水管单位执行《事业会计制度》,维修养护单位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及《施工企业会计核算办法》。

水管单位和维修养护单位均按照财政部、水利部《中央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经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对维修养护经费进行核算管理。

维修养护经费由水管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纳入单位事业账统一核算,与基本支出进行了分账核算,实行项目管理,专款专用。

维修养护定额经费中的勘测设计费、质量监督监理费及部分新增专项经费由水管单位列支,其余的经费基本上由水管单位按合同和进度支付给相关维修养护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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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委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经费预算安排若干规定
第一条为规范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经费预算安排,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央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经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试点》(财农 [2004]269号、《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定额标准(试点》(水办 [2004]309号和《关于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黄财 [2007]1号等规定,结合我委近年维修养护经费使用实际,制定本预算安排若干规定。

第二条黄河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经费主要用于水利工程的日常维修养护项目和中常洪水以下发生的较大险情和一般险情的抢险和水毁工程修复项目。

第三条水利工程的日常维修养护项目按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定额标准(试点》规定的内容执行。

第四条中常洪水以下发生的较大险情和一般险情的抢险和水毁工程修复项目按照黄防总 [1999]12号“关于颁发黄河防洪工程抢险责任制 (修订的通知”中《黄河防洪工程主要险情分类分级表》规定的标准执行。

第五条当出现超常洪水发生的抢险、水毁修复以及中常洪水以下发生的重大险情所造成的抢险、水毁修复所需经费,由防汛部门会同财务部门另行申报特大防汛补助费或中央水利建设基金。

黄河下游超常洪水标准为经小浪底水库调节后花园口流量超过 4000秒立米; 黄河小北干流、三门峡库区以及其他支流超常洪水标准另行制定。

第六条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经费按照部门预算管理要求实行“两上两下”程序,按照项目管理的要求编制项目年度实施方案,在规定时间上报预算主管部门。

山东、河南河务局所属水管单位的项目实施方案由省河务局审核,报黄委备案,其他水管单位的项目实施方案由黄委审核。

第七条维修养护项目实施方案编制要求是:优先保证日常维修养护项目以及水毁工程修复项目, 当年专项维修养护项目以不超过维修养护经费预算的 35%为宜。

第八条维修养护项目预算实施全年要均衡,水毁工程修复等影响防汛安全的应急项目应在汛前完成。

第九条中常洪水以下发生的防汛抢险经费水管单位可调剂未实施的维修养护项目,需要变更维修养护项目实施方案的应报上级批准。

当年预算调剂不完的项目列入下一年度维修养护经费预算。

第十条对险情较大,下一年度水管单位自身仍不能解决抢险和水毁修复经费确需市局范围调剂解决的,山东、河南两省河务局可选择一个市局作为试点,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报黄委研究。

第十一条各水管单位在维修养护经费预算安排中,应考虑维修养护企业的合理利润和税金。

维修养护企业对参加养老保险的职工, 要按规定缴纳职工养老统筹, 暂未参加养老保险的职工,应预提养老统筹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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