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审查要点
建设工程合同审理要点

建设工程合同审理要点
建设工程合同审理要点如下:
1. 合同内容审查:审查合同主体、目标、范围、条件、价格、履行期限等是否明确合理,并与法律法规相符。
2. 合同履行能力审查:审查合同双方的履约能力、经营状况、信誉状况等是否满足合同要求。
3. 合同标的审查:审查合同标的是否明确,技术要求是否具体,所选材料是否符合规定,并判断合理性。
4. 合同价款审查:审查合同价款计算及支付方式是否符合市场规律,是否合理明确。
5. 合同履行期限审查:审查合同履行期限是否合理,并确定合同履行期限的合理性。
6. 合同约定的风险责任分担审查:审查合同中风险责任的约定是否合理,是否符合法律法规。
7. 合同变更和解除审查:审查合同变更和解除的程序是否合规,变更和解除是否合理。
8. 合同履行保证审查:审查合同履行保证是否符合要求,抵押、质押和担保是否合法有效。
9. 合同附属文件的审查:审查合同附属文件(如图纸、技术规范、计划进度书等)是否与合同保持一致,是否符合法律法规。
10. 合同法律效力审查:审查合同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强制性
规定,是否违反法律法规。
11. 合同违约责任审查:审查合同违约责任的约定是否合理,
是否符合法律法规。
12. 其他合同内容审查:根据实际情况,审查其他与合同有关
的事项,如索赔、索付、分包、验收等。
河南高院发布建设工程纠纷案件中鉴定的启动与审查要点

河南高院发布建设工程纠纷案件中鉴定的启动与审查要点文章属性•【公布机关】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23.12.07•【分类】其他正文河南高院发布建设工程纠纷案件中鉴定的启动与审查要点来源:《公民与法》(审判版)2023年第9期编者按: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的审理中,涉及的工程造价、工程质量、工期和停窝工损失费用等专门性问题,属于案件基本事实且往往需要进行鉴定。
而工程鉴定的启动和审查直接涉及当事人的程序权利和实体利益,影响诉讼的进程、方向和案件处理结果。
同时,由于工程鉴定的材料多、周期长、专业性强,实践中对是否应当进行鉴定以及对鉴定意见如何进行审查等把握不准,导致建工案件审理中出现的问题也比较多。
针对建设工程鉴定中的主要事项和关键问题,省法院民四庭经充分调研,征求意见,讨论形成了具体的工作思路和方法,以期为全省法院建设工程鉴定工作提供参考,有效提升建设工程纠纷案件的审判质量和效率。
一、应当鉴定和无须鉴定的情形对当事人有争议的工程造价、工程质量、损失数额、工期、修复费用等专门性问题,不通过鉴定无法查明且属于本案基本事实,应当进行鉴定。
但以下情形无须进行鉴定:1.当事人已对工程价款进行了结算,结算报告已经当事人签字认可,或当事人对工程价款、欠款数额已达成一致协议;2.当事人在专用条款中明确约定,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文件后在约定期限内不予答复视为认可竣工结算文件,且承包人已经按照约定提交了竣工结算文件而发包人未依约答复的;3.当事人对争议事项已经共同委托有关机构、人员出具咨询意见且明确表示受该咨询意见约束;4.当事人明确约定按照固定总价或单价结算工程款,而承包范围未发生变化或未超出约定风险范围,且不存在约定调整工程价款情形的;5.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后,发包人又以施工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为由提出质量异议的,或者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后又以使用部分质量不符合约定为由提出质量异议的,但有证据证明在建设工程的合理使用寿命内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出现质量问题的除外;6.当事人约定工程价款的结算以第三方结论,如财政评审、工程审计等为依据,相关财政评审、审计结论已出具的,但有证据证明财政评审、工程审计结论违反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的除外;7.根据现有证据和法律规定,足以认定争议事项的其他情形。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审查要点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审查要点
1. 合同主体得看仔细啦,别到头来和不咋靠谱的人签了约!比如说,你和一个名声不太好的公司签合同,这不就像上了一条摇摇晃晃的船嘛,能安心吗?
2. 工程范围得明确清楚呀,不然到时候扯不清可麻烦啦!就像你出门不知道要去哪,那不是瞎转悠嘛,怎么能行呢?比如合同里只说做一部分工程,结果模模糊糊的,最后到底做多少都不知道。
3. 合同价款可得确定好,别稀里糊涂的!这就好比买东西不知道价格,等结账的时候咋整呀?像要是没写清是固定价还是可调价,那不得乱套呀。
4. 工期要求不能马虎啊,超时了可不得了!你想想,答应好的时间交不出成果,那不就像约会迟到一样让人不爽嘛!比如原本说好三个月完工,结果半年了还没结束。
5. 质量标准要坚守呀,这可是关键呢!好比盖房子,质量不行那不是随时会倒嘛,多吓人呀!假如合同里对质量的要求很模糊,那怎么保证工程质量呢。
6. 违约责任得写明白呀,不然出问题没个说法!这就好像玩游戏没有规则,那不乱套了呀!像一方违约了,结果合同里都没写怎么处理,那不就傻眼啦。
7. 争议解决方式要选好呀,不然打官司都不知道找谁!这就像迷路了不知道往哪走一样让人着急呀!要是选了不合适的解决方式,那不是给自己找麻烦嘛。
总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可不能小瞧,每个要点都得认真审查,不然出了问题后悔都来不及!。
2024年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审核审查要点

2024年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审核审查要点2024年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审核审查要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合同的基本信息- 合同的名称、编号、签订日期等基本信息是否完整准确。
- 合同的主体双方是否为合法注册的建筑企业或单位。
- 合同是否注明了工程的基本情况,包括建设地址、规模、用途、标准等。
2. 合同的工程范围- 合同中是否详细列明了工程的具体内容和范围。
- 工程范围是否与设计文件、招标文件等相符。
- 合同是否规定了合理的工程时间、工期和竣工验收标准。
3. 合同的价款支付- 合同中是否明确了价款支付方式和周期。
- 合同价款是否与中标价款相符。
- 合同中是否规定了索赔和奖惩的具体金额和方式。
4. 合同的履约保证- 合同中是否有建设单位提供担保的要求。
- 施工单位是否提供了相应的履约保证金。
- 合同中是否明确了违约责任和相应的违约金规定。
5.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合同中是否明确了变更和解除的程序和条件。
- 变更和解除是否需要经过法律程序,并规定了补偿和赔偿的金额。
- 其他相关的合同条款是否合法合规。
6. 合同的法律效力- 合同是否符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
- 合同是否经过合法的授权和签字认证。
- 涉及到知识产权、保密协议等的合同条款是否合法有效。
7. 合同的附条件和附属文件- 合同中是否包含了相关的附条件和附属文件,并是否完整准确。
- 附条件和附属文件是否与合同的主要条款相一致。
8. 其他注意事项- 合同中是否涉及到特殊工程或特殊要求的条款。
- 施工合同是否按照法律、法规和行业的要求进行了审批和备案。
审查合同时,可以借助合同审查软件或模板,对合同的各个方面逐一进行检验和核对。
同时,还可以与建设单位或合同签订方进行沟通,以获取更详细的信息和解释。
审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意见和建议

审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意见和建议一、意见。
1. 合同条款模糊不清的问题。
在很多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中,合同条款写得那叫一个模糊。
就好比两个人在雾里谈生意,你说东他可能理解成西。
比如说工程范围,就简单写个“建筑主体施工”,那主体包含啥呀?基础工程算不算?外立面装饰算不算?这就导致施工过程中双方扯皮。
我觉得法官审理的时候,得把这种模糊条款好好掰扯掰扯。
要是合同里能找到一些蛛丝马迹表明双方当时的意图,就按照那个来。
要是找不到,就参考行业惯例。
不能让一方因为合同写得不清楚就占大便宜,也不能让另一方吃哑巴亏。
2. 工程变更的认定。
工程变更简直就是纠纷的“重灾区”。
施工过程中,甲方今天说要加个窗户,明天说要把墙的颜色换了。
有时候是口头通知,有时候写个小纸条就当变更通知了。
等到结算工程款的时候,就开始掐架。
法官在审理这类案件的时候,应该严格要求变更要有正规的手续。
如果是口头变更,那得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双方都认可了这个变更,比如当时的聊天记录、在场证人啥的。
而且变更后的工程价款计算也要合理,不能甲方说多少就是多少,也不能施工方漫天要价。
3. 工程质量纠纷。
工程质量这事儿可太复杂了。
有时候甲方觉得工程质量有问题,施工方却觉得是正常的小瑕疵。
法官不能光听双方在那吵,得找专业的鉴定机构来鉴定。
但是呢,鉴定机构的选择也得慎重。
不能让一方随便找个跟自己有关系的鉴定机构,得保证鉴定机构是公正、权威的。
而且鉴定的标准也要明确,是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还是合同约定的特殊标准。
如果是施工方的问题导致质量不合格,那该返工的返工,该扣工程款的扣工程款;要是甲方自己提供的材料有问题或者不合理干涉施工导致质量问题,那也不能让施工方背锅。
4. 工程款结算纠纷。
工程款结算就像一场拔河比赛。
施工方想多要点,甲方想少给点。
这里面最大的问题就是计价方式不明确或者双方理解不一致。
有的合同写按定额计价,但是定额版本有好几个,到底按哪个算呢?还有的是按固定总价合同,但是施工过程中有变更了,这个总价怎么调整呢?法官得根据合同的具体情况,结合工程实际完成情况来判定。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法律审查要点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法律审查要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法律审查要点一、合同的基本要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由甲方(业主)和乙方(承包商)双方自愿订立的合同,用于规定施工工程的范围、质量、价格、工期等关键条件。
在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进行法律审查时,需要重点关注以下几个基本要素:1. 合同的缔约双方:审查合同的双方身份是否合法、真实,是否有权订立合同。
2. 合同的目的和内容:审查合同的目的是否合法、合理,合同的内容是否清晰、明确,是否涵盖了工程范围、质量、价格、工期等关键条件。
3. 合同的履行地点:审查合同的履行地点是否正确、合理,是否便于履行合同义务。
4. 合同的履行方式:审查合同的履行方式是否合法、合理,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合同的法律规定1. 法律依据:审查合同的法律依据,主要包括《合同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规定。
2. 法律条款的约束力:审查合同中的各项条款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是否存在过分偏向一方、剥夺一方权益的情况。
3. 合同的无效性:审查合同是否存在无效的情况,包括违反法律规定的合同、违背公序良俗的合同等。
三、合同的风险防范1. 合同的条款解释:审查合同条款的解释是否合理,是否有可能引发争议和纠纷。
2. 合同的适用范围:审查合同的适用范围是否明确,是否涵盖了各类工程项目。
3. 合同的约定事项:审查合同中关于工程范围、质量、价格、工期等关键事项的约定是否准确、明确,是否存在模糊、不清晰的说法。
4.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审查合同中变更和解除的程序是否合法、合规,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四、合同的附件和补充条款1. 合同的附件:审查合同附件是否完备,是否包含了与主合同有关的技术规范、图纸、设计文件等。
2. 合同的补充条款:审查合同中的补充条款是否合法、有效,是否对合同的履行产生影响。
五、其他注意事项1. 合同的诉讼管辖:审查合同中关于诉讼管辖的约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是否合理、公平。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审查审查要点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审查审查要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审查审查要点一、合同基本信息审查要点1. 合同编号、日期、签订地点等基本信息是否准确。
2. 合同当事人的身份、名称、法定代表人等信息是否清楚明确。
3. 合同条款的排列顺序是否合理、清晰,并且各条款之间是否有逻辑关系。
二、工程项目相关审查要点1. 工程项目名称、工程地点、建设单位名称等信息是否准确。
2. 工程项目的规模、工期、工程量等是否与前期设计文件相符。
3. 施工范围、工程界限、质量要求等是否明确规定。
4. 工程项目的划分、承包范围是否合理,并且是否包含了所有必要的工程内容。
三、合同计价及支付方式审查要点1. 合同价款的计算方式、付款方式、付款期限等是否与相关法规规定相符。
2. 工程款项的支付比例、节点、条件是否明确规定。
3. 工程款项的支付方式是否安全可靠,是否有支付担保措施。
四、工期及延期责任审查要点1. 工程合同规定的开工日期、竣工日期是否合理,是否符合实际工期要求。
2. 工期延期责任的约定是否合理,对不可抗力因素的处理是否明确规定。
3. 工期延期的索赔、赔偿等相关责任是否合理、公平。
五、质量保证和验收程序审查要点1. 施工质量保证措施的约定是否合理,是否包含相关质量保证标准和规定。
2. 合同对工程质量的验收要求、程序是否明确规定。
3. 工程质量出现问题的责任划分、返工要求、赔偿等是否明确规定。
六、履行担保审查要点1. 施工合同是否包含履行担保的要求,担保方式、期限是否合理。
2. 担保金额是否与合同金额相匹配,担保措施是否有效可行。
七、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审查要点1. 违约责任的约定是否合理、公平,是否明确规定违约方的赔偿责任。
2. 合同争议解决的方式、程序是否明确规定,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3. 合同变更、解除的条件、程序是否明确规定。
以上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审查的要点,审查过程中应当综合考虑相关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确保合同条款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审理审查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审理审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作为一种特殊的法律文书,其内容涉及工程技术、法律法规以及商务条款等多个方面。
因此,对施工合同的审理审查要求非常严格,需要从多个角度进行细致考量。
以下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审理审查的主要内容:一、合同主体资格审查首先要确认合同双方即甲方(建设方)和乙方(施工方)是否具备相应的法人资格或自然人身份,并且要核实双方的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是否有权签署该合同。
二、工程项目合法性审查工程项目必须符合国家相关建设法规及标准,包括但不限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环境影响评价批复等手续是否齐全。
三、合同条款完整性审查检查合同中是否包含了必要的条款,如工程概况、工期要求、质量标准、工程造价、付款方式、违约责任、争议解决等关键性条款,并确保这些条款清晰明确无误。
四、工程质量与安全标准审查合同中应明确规定工程质量标准和安全生产要求,包括施工材料、工艺技术、验收标准等,确保工程质量可控且达到法定标准。
五、工期与进度管理审查工期的确定应合理,符合工程实际需求,并在合同中明确进度计划及调整机制,以便及时处理可能出现的延期问题。
六、造价与支付条件审查工程造价应当经过合理计算,并在合同中详细列明各项费用构成。
同时,支付条件、时间、方式等也需明确,避免因资金问题导致工程延误。
七、变更与索赔管理审查合同中应包含变更管理的条款,明确变更程序、审批权限及影响评估。
另外,对于可能的索赔情况也应有相应规定,以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八、违约责任与争议解决审查明确合同违约责任的种类、承担方式及计算方法。
争议解决方式的选择(如协商、仲裁或诉讼)应具体明确,以便快速高效地解决争议。
九、附加条款审查除了上述基本条款外,还需注意合同中的特殊约定,如保密协议、知识产权归属、保险要求等是否符合双方的实际需求和法律规定。
十、法律适用与合同效力审查合同应明确适用的法律条款及其地域范围,并确保合同的整体效力不受个别无效条款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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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审查要点
建设工程行业是资源密集型产业,具有投资规模大、建设周期长、能源消耗高等特点。
相对其他行业,该行业受国家法律的规范和宏观政策的调控要广,其面临的法律风险也相对较多。
相较于普通民事案件,具有一定的复杂性与特殊性。
因此,审查材料时如何从万千思绪中剥离出最有效的信息就显得尤为重要。
河南良善律师事务所提供诉讼保全责任保险法律风险审查服务已有数年,审查团队律师具有常年房地产开发公司与施工单位法律顾问经验,在日常代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类案件以及审查此类案件中,我们梳理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的七大要点,以便快速准确剖析复杂建工案件,对风险审查进行了经验落地。
一、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
建设工程民事主体,主要包括发包工程的发包人,承担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任务的承包人及为建设工程主体服务的各类中介机构。
关于诉讼主体的规定主要集中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招标投标法》等,并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
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中首次提到了实际施工人这一名词。
因此不同于普通民事案件,在审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诉讼主体资格时需要分别审查发包人是否为适格主体、承包人是否为适格主体、发承包双方之间是否存在合法的发承包关系、申请人是否为实际施工人、是否存在资质借用、挂靠等这五个方面的问题。
二、审查法院管辖权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系法律规定需专属管辖的情形,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的规定,应以建设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审查诉讼时效
接下来,便是审查诉讼时效的问题。
这不仅需要适用《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3年诉讼时效”的规定,还要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解释》进行审查。
结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特殊性,工程质量、工期等也是该类纠纷容易引发争议的问题。
一般而言,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对利息起算点的规定,在工程没有竣工结算的情况下,对于逾期付款和工期延误诉讼时效应分三种情况有两个起算点:
(一) 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
(二) 建设工程没有交付的,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
而对质量保证金的诉讼时效、发包方以质量问题为由要求赔偿损失的诉讼时效、延误工期违约责任的诉讼时效、停工损失或违约责任的诉讼时效进行审查,还需结合《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规定。
四、审查合同效力
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方面出现最多的就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对于合同效力的审查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审查的核心,导致合同效力受影响的原因有很多,需结合法律规定排查。
实务中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1条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根据合同法第52条第(5)项的规定,认定为无效:(1)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2)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
的;(3)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
”
(二)《解释》第4条规定,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或者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行为无效。
(三)《合同法》第270条规定:“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
因此未采用书面形式订立的建设工程合同,如果一方已履行主要义务,另一方予以接受,则合同仍然成立有效。
除此之外,非书面形式订立的建设工程合同是无效的。
五、审查索赔事项
工程索赔往往是双向的,即索赔的同时可能面临反索赔。
所以,在应对索赔时需反向同步考虑申请人一方有无被对方索赔的可能。
对于该部分主要是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规定,从是否构成索赔的基本事实及索赔证据是否充分这两个方面进行审查。
六、审查保修事项
承包人是否应当履行保修义务是审查保修事项的重要环节。
关于该部分是否存在需要保修的情形、承包人是否已履行保修义
务、是否存在承包人质量责任免除的情形(除工程主体质量责任以外)是审查要点。
七、审查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条款属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的核心条款,也是当事人双方主要争议焦点之一,涉及的法律规定也较多,因此更需耐心就发包人有无过错、合同有无违约责任条款、违约金数额是否存在过高或过低的情形等内容进行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