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最新关于辽宁养老金细则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辽宁省规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辽宁省规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公布日期】2020.01.14•【字号】医保发〔2020〕24号•【施行日期】2020.01.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本养老保险正文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辽宁省规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市人民政府:《辽宁省规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辽宁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2020年1月14日联系单位:企业职工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处辽宁省规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实施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改革和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加快推进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的决策部署,根据《关于支持东北地区深化改革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中发〔2019〕37号)、《关于建立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的通知》(国发〔2018〕18号)、《关于印发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13号)和《关于规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112号),现就规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认真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围绕建立健全更加公平更可持续养老保险制度目标,进一步规范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统一养老保险政策,明确各级政府责任,理顺基金管理体制,健全激励约束机制,更好顺应人民群众拥有更可靠社会保障的新期待,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今年辽宁养老金调整方案

辽宁省近日公布了2024年度养老金调整方案,该方案是基于调研和评估结果,结合辽宁省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确定的。
下面将详细介绍辽宁省2024年养老金调整方案。
一、调整基本原则辽宁省2024年养老金调整方案的基本原则是:坚持公平公正原则,保障参保人员养老金的购买力不受大的损失,确保养老金的调整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二、调整幅度根据方案,辽宁省2024年度养老金将按照上年度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的60%进行调整。
具体来说,如果上年度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率为5%,则养老金调整幅度为5%*60%=3%。
三、调整对象2024年度养老金调整对象包括:城镇和农村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企业退休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和城市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
四、调整时间根据方案,辽宁省将于2024年7月1日起开始执行养老金调整方案。
五、调整方式辽宁省2024年度养老金调整方式如下:1.按照居民身份类别进行分档调整。
根据参保人员的居民身份类别(城镇职工、农村职工、城市居民等),分别制定不同的养老金调整方案。
2.按照养老金发放标准进行差异化调整。
根据参保人员的缴费年限和工资水平等因素,确定不同层次的养老金发放标准。
3.调整采取“大中小三档”不同的调整比例。
依据参保人员的缴费年限,将养老金调整分为“大中小三档”,从而实现差异化的养老金调整。
六、增加个人缴费为了保障辽宁省养老金的可持续发展,方案还提出了适当增加个人缴费的建议。
具体的增加比例将由省级财政和社保部门综合评估后确定。
七、调整后养老金发放根据方案,辽宁省将确保养老金的及时发放。
各级社保部门将通过加强信息化建设,推行全省一张网、一号通行,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到参保人员账户。
八、监督机制为了保障养老金调整方案的顺利实施,辽宁省将建立健全养老金调整的监督机制。
各级社保部门将加强对养老金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养老金的调整工作符合方案要求。
总之,辽宁省2024年度养老金调整方案是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评估结果确定的,旨在保障参保人员的养老金购买力,并提出了调整幅度、调整对象、调整时间、调整方式等具体方案。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优化和规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审核等工作的通知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优化和规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审核等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20.12.01•【字号】辽人社函〔2020〕291•【施行日期】2020.12.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本养老保险正文关于优化和规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审核等工作的通知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主管部门: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和规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企业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要求,推进企业养老保险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打造统一规范、便捷高效、依法有序的参保人员退休审核等业务工作流程,现就优化和规范企业养老保险退休审核等工作通知如下:一、明确审核工作职责(一)正常退休企业养老保险参保人员达到国家规定正常退休条件的,由待遇领取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待遇领取条件,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计算并发放养老保险待遇。
(二)提前退休特殊工种提前退休、非因工伤残或因病退休(职)、困难国有企业军转干部提前退休等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由市(设区市)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待遇领取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计算并发放养老保险待遇。
(三)遗属待遇参保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其遗属按待遇领取地政策申领遗属待遇。
其中,在职参保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实际缴费年限不足15年且存在视同缴费年限的,遗属应向待遇领取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办理视同缴费年限认定,经审核确认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丧葬抚恤待遇。
遗属申领供养直系亲属生活救济费,应向待遇领取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确认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待遇。
二、全面推广“一网通办”依托辽宁省政务服务平台,将辽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人社服务平台”)与全省企业养老保险业务信息系统互联互通。
关于大连养老金的细则

关于大连养老金的细则背景随着大连市人口的老龄化程度加深,养老金的问题已经成为了一个紧迫的话题。
为了解决大连市老年人的养老问题,大连市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的养老金制度和政策。
本文将介绍大连市养老金的相关细则。
参保对象符合以下条件的居民均可参加大连市养老金制度:1.按照国家和本市关于养老保险的规定,年龄在 16 岁至 60 岁之间的居民;2.在本市依法参加职工或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并已缴纳满 15 年。
缴费缴费比例大连市的养老金缴费比例为 8%。
其中,个人缴纳比例为 4%,单位缴纳比例为 4%。
缴费基数大连市的养老金缴费基数由每年大连市职工平均工资的 60% 确定。
例如,大连市 2021 年的职工平均工资为 8,000 元/月,那么养老金缴费基数为 4,800 元/月。
养老金待遇养老金计算方法参保人员每缴纳满一年的养老金,就可获得一定比例的基础养老金。
大连市养老金的基础养老金比例为参保人员缴费工龄之和(不超过 30 年)与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比例的 1%。
对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参保人员,其基础养老金基础金额为上年大连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 50%。
灵活养老金大连市还实行了灵活养老金制度。
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选择半退休或全退休,并根据实际退休时间领取相应的灵活养老金:1.年龄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男性 60 岁,女性 55 岁);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对于半退休人员,其每月领取的灵活养老金是其基础养老金的80%,并可以继续参加社会保险。
对于全退休人员,其每月领取的灵活养老金是其基础养老金的70%,但不能再参加社会保险。
其他福利养老服务大连市还提供养老服务。
对于年满 60 岁且参加职工或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满 5 年的居民,大连市每月为其提供 300 元的养老服务费用。
养老护理大连市还提供养老护理服务。
对于需要居家或机构养老护理的老年人,大连市每月提供 400 元的护理费用。
结论大连市养老金制度为参保居民提供了一个可靠的退休保障。
辽宁省2020退休金上调新政策

辽宁省2020退休金上调新政策随着人口老龄化趋势的加剧,退休金政策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为了更好地保障广大退休人员的生活质量,辽宁省近日宣布了2020年退休金上调新政策。
本文将详细介绍这一政策变动的具体内容,以及对退休人员的影响。
一、背景介绍退休金是一种由国家或地方政府向退休人员支付的养老福利金。
随着我国老龄化现象的加剧,退休金政策的适应性和可持续性就显得尤为重要。
辽宁省2020退休金上调新政策的出台,旨在进一步提高退休人员的生活水平,缓解他们面临的经济压力。
二、政策内容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通知,辽宁省2020年退休金上调新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 基本养老金的逐步提高:辽宁省将逐步提高基本养老金的发放标准,以确保退休人员基本生活的需求。
新政策中规定,从2020年开始,辽宁省的基本养老金将按照退休人员个人缴费年限和缴费基数来确定发放标准,年限越长、缴费基数越高的退休人员将享受相应的较高基本养老金。
2. 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待遇增加:根据新政策,辽宁省将提高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退休金待遇。
具体来说,退休前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可以享受比企业退休人员更高的基本养老金发放标准。
3. 公司职工养老金调整:辽宁省还将适时调整企业职工的养老金待遇。
根据新的政策规定,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将根据其所在单位的缴费能力和退休人员个人缴费情况来确定。
三、政策影响辽宁省2020退休金上调新政策对广大退休人员将产生积极影响:首先,增加了退休人员的收入来源,提高了他们的生活水平和幸福感。
其次,新政策有助于缓解退休人员的经济压力,减轻他们的负担,更好地保障了他们的基本生活需求。
再次,新政策的出台也进一步促进了老龄事业的发展,对于缓解人口老龄化给经济社会带来的挑战具有积极意义。
四、总结辽宁省2020退休金上调新政策的实施,将带来正面的影响,改善退休人员的生活状况。
通过逐步提高基本养老金的发放标准,增加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待遇,调整企业职工的养老金待遇,这一政策变动旨在提高退休人员的福利水平,更好地保障他们的生活需求。
2023年辽宁省最新养老金调整方案公布_辽宁省养老金

2023年辽宁省最新养老金调整方案公布_辽宁省养老金2023年辽宁省最新养老金调整方案公布第二个公布2023年养老金调整方案的省份已经揭晓,这就是辽宁省。
7月10日,辽宁公布了2023年养老金调整细则。
在工龄调整方面,一些退休人员并没有搞懂,15年以上工龄单价到底是2.5元还是1.5元?一起来看。
2023年,辽宁省的养老金涨幅为3.8%,这是早已经确定的了,具体的调整细则是——1、定额调整35元2、与缴费年限挂钩,每满一年增加一元,其中,超过15年的部分每满一年再增加1.5元。
3、养老金挂钩增长0.7%4、高龄退休人员倾斜调整35元(70岁-79岁)、70元(80岁及以上)5、艰苦边远地区倾斜调整5元有图有真相,这是辽宁公布的养老金调整方案截图,是可信的消息。
15年以上工龄单价到底是多少?思之想之注意到,在缴费年限挂钩调整这一步上,一些退休人员存在了误解,15年以上的工龄单价到底是多少呢?是1.5元,还是2.5元呢?答案是2.5元。
有人就说了,这里明明不是写的1.5元吗?大家还是要仔细阅读原话: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增加1元,其中,超过15年的部分,每满一年再增加1.5元。
怎么理解这句话呢?应该这样理解,首先要计算你的全部工龄每满一年增加一元,然后再计算工龄中超过15年部分,每满一年再增加1.5元,两者合计就是挂钩调整的钱数。
辽宁工龄挂钩调整的具体公式就是:工龄×1元+(工龄-15)×1.5元所以,其实就是超过15年部分的工龄单价是1+1.5=2.5元。
我们可以以30年工龄为例,来计算一下30年工龄挂钩调整多少钱?30×1+(30-15)×1.5=52.5元解释一下就是,每满一年增加1元,你的30年工龄就增加30元。
其中超过15年部分再增加1.5元,30年工龄中有15年超过,所以再增加15×1.5=22.5元,总计上涨就是52.5元。
这是正确的解释。
但是一些人误以为,只有15年以内的工龄单价才是1元,15年以上的工龄单价是1.5元,这样的理解是错误的,照这样理解的话,30年工龄只能上涨15+(30-15)×1.5=37.5元。
辽宁退休新老办法计算

辽宁退休新老办法计算在辽宁省,随着时间的推移,退休制度也在不断调整和完善。
近年来,辽宁省推出了新的退休办法和计算方法,以更好地保障退休人员的福利待遇。
本文将从各个方面对辽宁省的退休新老办法进行详细介绍和分析。
一、退休制度变革的背景退休制度的变革是适应社会发展和满足人民群众需求的重要举措。
在面对人口老龄化、社会保障压力增大等问题时,辽宁省决定对退休制度进行调整,以确保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
二、退休待遇计算方法的变化1. 工龄计算辽宁省的新退休办法中对工龄的计算方法做出了一定的调整,更加注重个人在工作岗位上的付出和贡献。
按照新的办法,工龄计算包括实际工龄、内退工龄和辞退工龄等多个方面的考虑。
2. 工资计算新退休办法对工资的计算方法也进行了调整。
传统的工资计算是以退休前一段时间的平均收入为基准,而新办法则采取了更具个体差异化的计算方式,更加细化地考虑了个人在工作中的表现和贡献。
3. 退休金和养老金的计算退休金和养老金的计算是退休制度调整的核心内容之一。
辽宁省制定的新办法在计算退休金和养老金时考虑了多个因素,如个人工龄、个人工资、职务等,以保障退休人员的生活水平不会因为退休而大幅度下降。
三、新老办法的比较分析新老办法的比较分析可以更好地了解变革对退休人员的影响和改变。
虽然新办法在计算方法上做出了一些调整,但整体来说,退休人员的福利待遇并没有受到太大的削减。
新办法更注重个人工作表现和贡献,将个体差异化体现在退休金和养老金的计算中。
这意味着那些为社会做出更大贡献的退休人员可以获得更多的福利待遇,而那些工作表现平平的人员则会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
四、变革带来的挑战和机遇调整退休制度必然会面临一些挑战,但也会带来一些机遇。
退休新老办法的推出,不仅可以更好地保障退休人员的福利待遇,还可以激发退休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力,进一步促进社会的发展和进步。
五、结论总的来说,辽宁省的退休新老办法在工龄计算、工资计算以及退休金和养老金的计算等方面做出了一定的调整,更加注重个人的工作表现和贡献。
2023年辽宁省养老金上调细则(优秀2篇)

2023年辽宁省养老金上调细则(优秀2篇)
养老保险多少岁可以领钱篇一
养老保险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就可以领取,具体法定退休年龄如下:
1、男性法定退休年龄是60周岁。
2、女工人法定退休年龄是50周岁。
3、参保农村居民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无论男女,退休年龄都是60周岁。
养老金档次是怎样的篇二
法律分析:社保养老金有分为四个档次:养老缴费由养老、基本医疗+大病互助(8.5%+1%)、生育险共同组成。
1、最低档(40%):月缴费金额共548.57元。
2、
一档(60%):月缴费金额为692.37元。
3、二档(80%):月缴费金额为835.97元。
4、三档(100%):月缴费金额为979.77元。
养老保险的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有利于保证劳动力的再生产。
2、有利于社会的安全。
3、有利于促进经济的发展。
一般来说,档次越高越好,交的越多,交的年限越长,退休时领取的退休金就越多。
但是也要结合自身的经济条件,如果有足够的钱,还是建议交较高的档位。
在缴费年限相同的情况下,基础养老金的高低取决于个人的平均缴费指数,个人的平均缴费指数就是自己实际的缴费基数与社会平均工资之比的历年平均值。
低限为0.6,高限为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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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最新关于辽宁养老金细则
2016年最新辽宁省退休人员涨工资细则
一、调整基本养老金的人员范围和时间
2014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职)手续的企业退休(职)人员(包括已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五七家属工”,不含符合劳
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范围内的建国前参军的退休老工人),从2015年1月1日起调整基本养老金。
二、调整办法和标准
(一)退休(职)人员符合国家、省规定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折算年限,下同)每满1年(不足1年按1年计算,下同),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2元。
其中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
部分,每满1年,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1元。
(二)退休(职)人员每人每月以本人2014年12月份应领取的统筹项目内基本养老金为基数,按0.5%的比例增加基本养老金。
(三)退休(职)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分别按以下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
1、符合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的建国前参加工作的退休老
工人,每人每月增加130元。
2、1949年1月1日至9月30日参加工作的退休人员,每人每
月增加125元。
3、1949年10月1日至1953年12月31日参加工作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20元。
4、1954年1月1日后参加工作、2013年12月31日前退休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18元。
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10元。
5、20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退休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5元。
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
(四)退休(职)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分别再按以下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
1、符合原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
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61号)规定范围内的艰苦
边远地区的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5元。
2、2014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含70周岁)、不满80
周岁的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30元;年满80周岁以上(含80周岁)
的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65元。
(五)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增加基本养老金,在和其他条件相同的退休人员同办法、同标准调整后,统筹项目内养老金总额低于省辖市
统筹区域企业退休人员统筹项目内月人均养老金水平的,补足到省
辖市统筹区域企业退休人员统筹项目内月人均养老金标准。
三、“五七家属工”养老金的调整
(一)“五七家属工”每人每月增加养老金110元。
(二)“五七家属工”每人每月以本人2014年12月份应领取的统筹项目内养老金为基数,按0.5%的比例增加养老金。
(三)“五七家属工”符合下列条件的,分别再按以下标准增加养老金:其中2014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含70周岁)、不满
80周岁的,每人每月再增加30元;年满80周岁以上(含80周岁)的,每人每月再增加65元。
四、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工作要求
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广大企业退休人员的亲切关怀,时间紧、任务重,要作为
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坚决贯彻落实国家各项要求,加强领导,
精心组织,抓紧落实。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和社
会保险经办机构,要抽调得力人员,认真做好调整待遇的审批工作。
要采取有力措施,千方百计筹措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所需
资金,在2015年4月底前将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不得发生新的拖欠。
辽宁省养老金计算过程
(一)基础养老金
计发基数=(退休上年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
缴费工资)/2
(注:退休上年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42503/12=3541.92)
本人平均指数
=(a1/c1+a2/c2+a3/c3+……+an/cn)/N=23.5691/20=1.1785
(注:该职工退休前在职缴费从1993年-2012年,共计20年。
)
本人指数化月平均工资=退休上年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
平均指数=3541.92×1.1785=4174.15(元)
基础养老金=计发基数×缴费年限×计发比例
=(3541.92+4174.15)/2×36×1%=3858.035×36×1%=1388.89(元)
(二)过渡性养老金
过渡性养老金=(退休上年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
平均工资)/2×建立个人账户前缴费年限×计发比例
=(3541.92+4174.15)/2×18.0833×1.4%=3858.035×18.0833×1.4%
=976.72(元)
(注:建立个人账户前缴费年限18年零1个月在计算时应换算成18.0833年。
)
(三)个人账户养老金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计发月数
=(2001年6月30日前账户储存额+2001年7月1日后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
=老账户养老金+新账户养老金
=(6846+35329.77)/170=40.27+207.82=248.09(元)
(注:“170”为该人退休时对应的计发月数。
)
经计算,该女士的月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1388.89+976.72+248.09=2613.7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