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员工不安全行为管理制度
煤矿员工不安全行为管理制度(5篇)

煤矿员工不安全行为管理制度煤矿安全事故的发生,其主要原因之一是人的不安全行为造成的,为预防煤矿安全事故发生,对人员不安全行为加强管理是至关重要的,为此特制定对人员不安全行为管理制度,请矿属各单位及全体干部员工认真贯彻执行。
一、总则对员工不安全行为的管理包括对不安全行为的检查(互检、自检、抽检)、观察预警、识别研究、评审等。
对不安全行为的责任追究执行矿安全问责制度。
二、对不安全行为的检查1安监科作为本矿的安全监督检查机构,负责对全矿井生产过程中各类人员不安全行为进行有效的监督检查管理。
矿、区队各级管理人员对人员不安全行为均负有监督检查、纠正的义务。
现场作业中首先要确保个人按章作业,同时也要互相监督提醒其他人员不违章作业。
2检查执行定期检查和动态检查相结合的办法,定期检查原则上每周三次,遇有特殊情况增加检查频率时具体调整;动态检查由职能科室人员、机关跟班人员实行____小时不定时的对各作业点进行巡回检查,检查要覆盖生产全过程、全方位。
3定期检查每周与综合管理体系检查相结合,具体由各专业检查组组长召集,检查线路、人员安排由专检组组长安排。
4动态检查除矿领导及各职能部门、专检人员日常随机进行检查外,还要以“小分队”的形式组织突击抽查,“小分队”的检查具体由安监科负责牵头组织,检查成员根据检查范围和专业由组织人随时召集有关职能部门人员机动性的组合。
5不定期检查要重点突出中夜班的检查,“小分队”检查频次原则上每旬组织一次。
6检查必须对照煤矿安全规程、规程措施、岗位标准、岗位责任制等进行,要高标准、严要求。
7检查要把重点放在采掘、“一通三防”、顶板管理、机电运输、辅助运输和外委施工队伍现场管理上,对于井下重点工程和安装回撤、打眼放炮工程、大型器材长距离运输等易发生不安全行为的作业环节进行重点监控。
8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作业行为,应现场予以纠正,并根据情节给予当事人及责任单位罚款处理,情节严重的不安全行为组织进行责任追究,提出经济处罚、待岗培训直至行政处理意见,并要及时通报全矿。
煤矿不安全行为管理规定范文(4篇)

煤矿不安全行为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煤矿的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和减少不安全行为的发生,确保煤矿的安全生产,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煤矿安全生产的特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煤矿中从事生产作业的职工以及其他与煤矿安全生产有关的人员。
第三条煤矿应当建立健全煤矿安全监测机制,加强对煤矿生产作业过程中的不安全行为的监测和管理。
第二章不安全行为的范围和分级第四条不安全行为指与煤矿安全生产相关的,违反法律法规和安全操作规程,有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行为。
第五条不安全行为分为一般不安全行为和严重不安全行为两个级别。
第六条一般不安全行为是指在煤矿生产作业过程中,对安全规章制度的轻微违反。
第七条严重不安全行为是指在煤矿生产作业过程中,对安全规章制度的严重违反。
第三章不安全行为管理的原则第八条不安全行为管理的原则是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追溯管理和教育引导相结合。
第九条煤矿应当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明确的责任制度,做到谁主管谁负责,明确责任。
第十条煤矿应当加强对职工的安全培训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增强职工的安全操作技能。
第四章不安全行为的管理措施第十一条煤矿应当对发现的不安全行为进行记录、整改和追踪管理,确保问题得到解决。
第十二条煤矿应当建立和完善不安全行为报告制度,明确不安全行为的报告渠道和流程。
第十三条对于一般不安全行为,煤矿应当采取相应的惩罚措施,对违反安全规章制度的职工进行警告、罚款、扣减奖金等处理,同时进行教育引导。
第十四条对于严重不安全行为,煤矿应当采取更严厉的措施进行处理,可以给予停职检查、降职、解雇等处理,并向相关部门报告。
第十五条不安全行为的处理应当依法依规进行,确保公正公平。
第五章监督检查与考核评价第十六条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煤矿不安全行为管理的监督检查,确保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
第十七条煤矿应当建立健全考核评价制度,对煤矿不安全行为管理工作进行考核评价,并将结果作为重要依据对相关人员进行奖惩。
煤矿不安全行为管理规定

煤矿不安全行为管理规定
是为了确保煤矿工作安全,防止事故发生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和措施。
以下是煤矿不安全行为管理的常见规定:
1. 工人应接受培训,并遵守相关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 严禁在没有经过许可的情况下进入作业区域。
3. 工人应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如安全帽、防护眼镜、安全鞋、防尘口罩等。
4. 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物品、酒精和其他有害物品进入矿区。
5. 禁止在作业过程中吸烟。
6. 严禁私自改变工作环境或操作设备。
7. 工人应定期接受身体健康检查,不得患有对工作安全有影响的疾病。
8. 严禁盗窃和破坏煤矿设备。
9. 严禁违反煤矿规定进行不安全的操作,如超速行驶、超负荷运输等。
10. 提倡和鼓励工人之间的安全互助,及时发现并报告存在的安全隐患。
这些规定旨在促进煤矿工作的安全,确保工人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同时也有助于预防煤矿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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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员工不安全行为管理制度

煤矿员工不安全行为管理制度为了确保煤矿工作场所的安全,减少事故的发生,保护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和执行员工不安全行为管理制度是非常重要的。
下面就是一份煤矿员工不安全行为管理制度的草案,供参考。
1.员工不安全行为定义员工不安全行为是指煤矿职工在工作过程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相关安全生产规定,以及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况:(1)未按规定佩戴个人防护装备;(2)未经过相关培训,擅自操作机械设备;(3)未按规定使用、放置、保管防护设施、安全设备;(4)违章作业、无证上岗、未按规定使用工器具;(5)盗窃、赌博、吸毒等违法行为;(6)违章指挥、无视安全警示标志;(7)私自改变工艺、操作方式,影响安全;(8)未按规定参加现场安全检查;(9)其他违反职业道德、安全规定的行为。
2.员工不安全行为管理责任分工(1)煤矿企业:a.制定并完善员工不安全行为管理制度;b.提供安全生产培训,增加员工安全意识;c.提供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和安全设施;d.严禁员工参与违法、违规行为,并加强监管;e.对员工不安全行为进行监督、检查、整改;f.建立员工不安全行为记分制度并执行;g.对员工进行奖罚管理,激励遵守安全规定的员工。
(2)员工:a.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安全生产规定和企业安全管理制度;b.加强学习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合理运用安全知识;c.佩戴个人防护装备,正确使用安全设施和工器具;d.积极参与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e.监督、检查同事的安全行为,及时提醒和纠正。
3.员工不安全行为处理措施(1)轻微行为:员工在工作中出现轻微的不安全行为时,应及时进行纠正,采取口头警告、批评教育等方式进行处理,并告知其违规行为的恶劣后果和安全知识。
(2)重大行为:员工在工作中出现严重不安全行为时,应采取以下措施进行处理:a.实施严肃的警告教育,使其意识到危险和违法行为的严重性;b.进行适当的停工整顿,暂停其工作,以免造成事故;c.反复进行培训,强化安全意识,完善安全知识;d.记录员工不安全行为,进行警示、警告,同时建立档案;e.若情节严重,可依据相关法规进行处罚,包括罚款、禁止上岗、停职甚至解雇等。
员工不安全行为管理手册露天煤矿

员工不安全行为管理手册露天煤矿前言露天煤矿作为工业生产的重要领域之一,必须高度重视员工的安全行为。
在生产过程中,员工可能会出现不安全行为,如违反安全规定、使用不合格的设备等,这些行为可能会导致意外事故的发生,严重影响生产进度和员工的安全。
为了更好地管理员工的行为,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本手册将介绍如何管理员工不安全行为。
一、什么是员工不安全行为?员工不安全行为是指员工在工作中违反安全规定或职责、使用不合格设备或工具、非法进入作业区域等行为。
这些行为可能会直接或间接地导致事故的发生。
二、员工不安全行为的危害员工不安全行为可能导致以下危害:1.伤害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2.影响生产进度,导致生产损失;3.给煤矿造成财产损失;4.受到相关监管部门的处罚,甚至面临停工整顿或关停的风险。
三、员工不安全行为管理的原则在管理员工不安全行为时,需要遵循以下原则:1.防范优先。
在工作前要对可能存在的危险进行评估,确保员工在工作时不会遭受伤害。
2.行为以人为本,以事故防范为重点。
管理员工行为时,应以员工为中心,注重事故的防范。
3.处理不当行为应公平合理、依法依规。
对于不当行为,应该根据成因和后果进行判断,采取相应的措施,维护员工和煤矿的合法权益。
4.制度管理。
完善安全管理制度,使员工能够清楚了解安全规范,规范行为。
四、员工不安全行为管理的方法和措施为了管理员工的不安全行为,需要采取以下措施:1. 培训员工是煤矿生产的重要保障,只有员工具备了安全意识和知识,才能够安全地完成工作。
因此,针对员工不安全行为,煤矿应该加强安全培训,帮助员工学习相应的安全知识和技能,增强他们的安全意识。
2. 预防措施为了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煤矿应该在工作前评估可能存在的危险,并针对性地采取预防措施,如确定安全作业程序和安全设备,以确保员工在工作中不会遭受伤害。
3. 奖惩制度煤矿应该建立健全的奖惩机制。
对于那些遵守安全规定、行为合规的员工应该给予奖励,以激励他们更好地做好工作。
煤矿员工不安全行为管理制度

煤矿员工不安全行为管理制度煤矿员工不安全行为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规范煤矿员工的行为,提高安全生产意识,本制度制定。
第二章不安全行为的划分与管理不安全行为可以分为疏忽行为、技术过失行为和违章行为三种。
疏忽行为是指员工由于疏忽或未注意到,而造成的安全隐患或事故。
技术过失行为是指员工在操作过程中,不熟悉操作规程或知识,而误操作造成的安全隐患或事故。
违章行为是指员工在操作过程中,蓄意违反安全规定或规程,造成的安全隐患或事故。
第三章不安全行为管理不安全行为管理主要包括预防、纠正和惩处三方面。
预防不安全行为的发生,首先要在员工入职培训中强调安全意识和安全管理知识。
其次,要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对员工进行定期的安全检查和教育。
同时,对特种作业人员等在培训、晋升、考核等环节中加强对其技能和安全素养的要求,确保其能够安全有序的完成作业任务。
纠正不安全行为应及时采取,及时整改。
对发现的不安全行为进行询问和调查,必要时可以采取教育告诫、罚款和记过等方式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给当事人和班组长。
惩处不安全行为,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处理,相关惩处应为员工能够接受,并且具有教育意义。
初犯者,可处以口头警告、记过等轻度处罚;有重大失职、违纪行为的员工应依据公司制度严肃处理。
第四章安全考核制度为了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养,规范员工的安全行为,煤矿建立了安全考核制度。
安全考核主要分为班组安全考核和个人安全考核两种。
班组安全考核是在一定周期内,对班组内的安全情况进行考核,并在考核结束后,按照考核结果给予相应的奖惩措施。
个人安全考核是对员工在一定时间内个人安全素养和安全意识等方面的考核,考核结果直接关系着员工的晋升、晋级、奖励等。
第五章处罚与奖惩制度奖惩制度是指,在煤矿遵守安全规定和安全管理制度,完成生产任务的员工可以按照一定的标准享受相应的奖励。
另一方面,对于不守规矩、违反安全规定和安全管理制度的员工,应该按照规定进行处罚。
煤矿员工不安全行为管理制度

煤矿员工不安全行为管理制度
是为了确保煤矿工作场所安全,预防事故发生和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而建立的。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煤矿员工不安全行为管理制度的内容:
1. 安全教育和培训:煤矿应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包括安全生产知识、操作规程、应急处置等内容,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
2. 操作规程:煤矿应制定明确的操作规程,对各项作业进行详细的操作流程和安全要求,并告知员工,确保员工按规程操作。
3. 个体防护用具的使用:煤矿应配备必要的个体防护用具,并要求员工在作业时佩戴合适的个体防护用具,如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服等,以确保员工的安全。
4. 禁止违规行为:煤矿应明确列出禁止的行为,如私自更改设备参数、操作时离开岗位、闯入危险区域等,对违规行为要予以惩罚,并加强对员工的监督和巡查。
5. 事故报告和处理:煤矿应建立健全的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要求员工在发生事故或危险情况时立即向上级报告,并进行事故处理和隐患排查。
6. 安全奖惩措施:对于表现良好的员工,可给予奖励,并对于违规行为的员工,按照制度进行处罚,以引导员工遵守安全规定。
7. 定期检查和巡视:煤矿应定期组织对工作场所、设备设施、操作过程等进行检查和巡视,确保安全生产的常态化。
总之,煤矿员工不安全行为管理制度的目标是保障员工的安全,防止事故发生,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需要全员共同遵守和执行。
煤矿员工不安全行为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煤矿员工不安全行为是导致事故的主要原因,要加强不安全行为的管控,就要对安全不放心人员进行教育管理,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致力于调控职工群众个体的安全行为,通过调控使之自觉遵章作业,养成安全行为,从而确保我矿安全健康发展,为了从制度上规范不安全行为管理,根据《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定级办法(试行)》和《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的通知要求,特制定《公司不安全行为管理制度》:第二章工作机制第二条成立公司不安全行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总工程师、工会主席、各副总经理、总会计师成员:各副总工程师及各业务科(部)室、基层区队主要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不安全行为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质量部,安全质量部部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第三条职责(一)领导小组职责L建立不安全行为管理机构、配备相关管理人员。
2.组织协调不安全行为管理的各项工作。
3.每年组织各部门对不安全行进行分析,制定针对性的管控措施。
(二)各业务科室职责1.协助业务分管副组长开展不安全行为管理工作。
2.建立内部不安全行为跟踪、观察方案,并严格实施。
3.每年结合上年度行为管控情况,整理本单位的不安全行为,从管理、现场环境、制度、个人思想情绪等方面进行分析,并制定针对性的管控措施。
4.职教科负责不安全行为(含“三违”行为)帮教培训工作。
(三)基层区队职责1.各基层区队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体不安全行为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2,建立本单位不安全行为管理制度、统计台账、帮教台账、观察台账等相关资料,并按要求及时更新。
3,负责本单位内的不安全行为培训、帮教、分析、考核等工作。
4.排查内部不安全行为,纳入内部管理考核。
5.每年结合上年度行为管控情况,整理本单位的不安全行为,从管理、现场环境、制度、个人思想情绪等方面进行分析,并制定针对性的管控措施。
(四)岗位人员职责L明白本岗位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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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员工不安全行为管理制
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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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员工不安全行为管理制度煤矿安全事故的发生,其主要原因之一是人的不安全行为造成的,为预防煤矿安全事故发生,对人员不安全行为加强管理是至关重要的,为此特制定对人员不安全行为管理制度,请矿属各单位及全体干部员工认真贯彻执行。
一、总则对员工不安全行为的管理包括对不安全行为的检查(互检、自检、抽检)、观察预警、识别研究、评审等。
对不安全行为的责任追究执行矿安全问责制度。
二、对不安全行为的检查
1 安监科作为本矿的安全监督检查机构,负责对全矿井生产过程中各类人员不安全行为进行有效的监督检查管理。
矿、区队各级管理人员对人员不安全行为均负有监督检查、纠正的义务。
现场作业中首先要确保个人按章作业,同时也要互相监督提醒其他人员不违章作业。
2 检查执行定期检查和动态检查相结合的办法,定期检查原则上每周三次,遇有特殊情况增加检查频率时具体调整;动态检查由职能科室人员、机关跟班人员实行24小时不定时的对各作业点进行巡回检查,检查要覆盖生产全过程、全方位。
3 定期检查每周与综合管理体系检查相结合,具体由各专业检查组组长召集,检查线路、人员安排由专检组组长安排。
4 动态检查除矿领导及各职能部门、专检人员日常随机进行检查外,还要以“小分队”的形式组织突击抽查,“小分队”的检查具体由安监科负责牵头组织,检查成员根据检查范围和专业由组织人随时召集有关职能部门人员机动性的组合。
5 不定期检查要重点突出中夜班的检查,“小分队”检查频次原则上每旬组织一次。
6 检查必须对照煤矿安全规程、规程措施、岗位标准、岗位责任制等进行,要高标准、严要求。
7 检查要把重点放在采掘、“一通三防”、顶板管理、机电运输、辅助运输和外委施工队伍现场管理上,对于井下重点工程和安装回撤、打眼放炮工程、大型器材长距离运输等易发生不安全行为的作业环节进行重点监控。
8 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作业行为,应现场予以纠正,并根据情节给予当事人及责任单位罚款处理,情节严重的不安全行为组织进行责任追究,提出经济处罚、待岗培训直至行政处理意见,并要及时通报全矿。
9 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不安全行为,涉及人身安全或者作业区域存在无法保证人员安全的,应当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暂时停产或者停止一切作业活动。
10 各单位每周由单位第一责任人牵头组织一次定期的针对现场不安全行为的纠正巡查工作,巡查要覆盖所管辖区域生产作业全过程、全方位。
11 跟班队长负责对每班人员的作业行为不定时的进行巡回检查,特别对重点岗位、关键作业环节要采取重点监控。
对本单位不安全行为人员要给予处理,对情节严重的不安全行为要上报安监科进行处理。
12 区队要建立自检记录,要详细记录检查时间、存在问题、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期限及复查整改落实情况。
区队要建立人员不安全行为管理台帐,对不安全行为要有分析改进计划。
13 班组长为本班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随时了解掌握本班员工的工作生活情况,察觉他们工作中的情绪变化。
不定时对全班人员作业行为进行抽查,不时提出要求,提醒注意事项,超前控制不安全行为和事故的发生。
14 班组成员要相互关照,发现不安全行为立即给予警告或提醒,必要时要进行强行制止。
班组作业岗位各自分工负责、责任明确,又相互制约,必须形成无隐患、无缺陷、无违章的作业氛围。
15 每周班组要在区队管理人员的指导下开展一次安全活动,组织讨论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日常作业中的
不安全行为班组成员要客观的指出,力求今后工作中杜绝。
16 各单位每月召开一次不安全行为管理分析会,对本单位出现的不安全行为从制度、岗位职责、人员家庭因素等方面进行分析,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防范措施。
17 各级管理人员对人员不安全行为等日常检查要使用文明用语,检查要遵循平等、尊重员工的原则,不能给被检违章人员造成心理压力,避免因心理因素引发二次违章造成事故。
18 各部门对每次检查出的人员不安全行为要上报安监科,由安监科建立台帐,具体要对不安全行为人员姓名、所在单位、违章时间、违章情况、处理结果等情况详细记录在案。
三、员工不安全行为观察与预警健全不安全行为的管理机制,通过观察及预警,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措施予以制止或纠正不安全行为,降低不安全行为的发生率。
1 针对新上岗、经常出错、喜欢冒险等容易出现不安全行为的员工,各单位要制定作业任务观察计划,并按计划实施。
2 由单位的管理人员按照规程、任务工序对观察对象的作业全过程进行观察。
3 观察时要根据编制的观察表进行,确认作业过程中存在的不安全行为并详细记录。
4 观察结束后,与作业人员进行沟通和交流,将观察结果进行分析和评价,提出控制措施和处理意见。
5 班组要按拟定的控制措施进行分解落实,限期纠正,对于当时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采取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
6 在不安全行为管理例会上,对发生频率高、危险性高、涉及到多工种的不安全行为进行重点通报,明确不安全行为的纠正焦点,积极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及时扭转不安全行为频发的趋势。
7 通过征集和民主讨论,掌握易于操作、切实有效的工作方法,不断改进不安全行为的管理工作。
四、对员工不安全行为识别与研究
1 行为痕迹主要是看不安全行为发生后是否可追溯。
有痕不安全行为的特点是:人员发生不安全行为在一定时间内会留下一定的行为痕迹;无痕不安全行为的特点是:只有在行为发生的过程中才能发现,而不会留下可追溯的痕迹。
2 针对不安全行为痕迹的特点,对于无痕不安全行为的管理控制必须要加强现场的监督检查,加大对不安全行为的处罚打击力度。
3 对于有痕不安全行为的管理,各级管理人员现场检查发现不安全的行为痕迹后,要立即通知当班职能科室、机关跟班人员到现场进行责任认定。
4 职能科室、机关跟班人员到现场后,要及时联系责任区域跟班队长到现场,根据现场不安全行为的痕迹,落实具体的责任人及责任区队。
对于痕迹的认定存在技术难度的,要通知矿生产办、设备办等生产技术部门人员到现场进行认定。
5 对于一般的不安全行为,按照不安全行为处罚条例给予责任人相应的处罚处理。
对可能造成人身伤害事故及重大以上机电运输事故的不安全行为,组织进行责任追究落实,并下发通报进行处理。
6 采掘、机、运、通各专业检查人员,必须对所管范围进行经常性抽查,及时准确进行不安全行为痕迹识别,对易发生事故地段要重点监督,对有不安全行为迹象的人员进行特别关注,反复提醒警告。
7 对不安全行为的痕迹识别主要管理部门为安监科,要建立“三违”及事故管理台帐,划分不安全行为类别,通过对不安全行为的研究,找出不安全行为发生的规律,制定相应的控制管理措施。
五、员工不安全行为评审
1 安安监科每月对各单位员工出现的不安全行为进行汇总,分析不安全行为发生的原因及规律,采取针对性的控制措施。
2 通过每月召开的安全例会针对不安全行为情况的动态分析等管理审查,寻找工作上的差距,提出具体的纠正不安全行为的措施。
3 每年底对不安全行为发生的原因进行研讨,找出不安全行为引发的心理状态,掌握发生的规律,为制定控制措施提供依据。
4 安监科每年底对全矿不安全行为管理情况进行综合审查,对于管理制度、措施、检查考核等存在的不足之处,进行修订完善和改进。
5 日常员工安全行为规范按照《员工岗位行为规范》执行,各级管理人员根据实际情况要不断进行补充完善。
六、员工不安全行为奖罚考核办法为了激励员工自觉做出安全行为,对员工不安全行为实行奖罚考核。
1. 根据《员工主要不安全行为表现及其分类》,对各类不安全行为进行量化奖罚。
1)每发生一人次可能导致特大风险的不安全行为罚款500元;不安全行为累计罚款达到1000元人员定为“三类不安全人员”,停止工作,离岗培训30天,对负有直接管理责任的管理人员罚款800元。
2)每发生一人次可能导致重大风险的不安全行为罚款400元;不安全行为累计罚款达到800元人员定为“二类不安全人员”,停止工作,离岗培训15天,对负有直接管理责任的管理人员罚款500元。
3)每发生一人次可能导致中等风险的不安全行为罚款300元;不安全行为累计罚款达到500元人员定为“一类不安全人员”,停止工作,离岗培训7天,对负有直接管理责任的管理人员罚款300元;
4)每发生一人次可能导致一般风险的不安全行为罚款200元,对负有直接管理责任的管理人员罚款100元;
5)每发生一人次可能导致低风险的不安全行为罚款100元,对负有直接管理责任的管理人员罚款50元。
2. 不安全行为考核方法
1) 全矿不安全行为考核管理由安监科统一负责。
安监科建立不安全行为人员档案,专人负责罚款登记,每月公布一次罚款情况。
2) 连续一年未发生不安全行为的井下作业人员给予400元奖励,地面作业人员给予200元奖励;对于连续未发生不安全行为的井下作业人员每增加一年奖励金额递增200元,地面作业人员递增100元。
3) 对于年度每发生一次不安全行为的人员,全年绩效安全奖按30%扣除兑现,不得进行评优选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