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斯戴尔-麦金太尔《谁之正义性?谁之合理性?》
依法治国视域下大学生思想的道德维护研究

依法治国视域下大学生思想的道德维护研究张 苓 山东艺术学院摘要:依法治国是现代治理体系下的一种必然选择,法治作为一种制度行为本身是价值中立的。
但是,良法和善治中的良和善构成了依法治国中的道德因素,法治下的大学生在建立契约精神的同时,也需要道德的维护,因而依法治国的道德因素良和善就构成对大学生道德维护的着力点。
关键词:依法治国;良法;善治;思想政治教育中图分类号:G641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6)034-000407-02一、依法治国中的德性因素古今中外的任何政体,无一例外地都必须回答和实现如何统治的问题。
依法治国可以说是现代治理体系下的一种必然选择。
法治作为一种制度行为本身是价值中立的,它没有道德性。
而这并不意味着它没有道德因素的介入。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谈到了依法治国的五个体系和六个任务,其归根到底是良法和善治的问题。
因而“良”和“善”就成为依法治国的道德因素。
而当今的大学生担负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拥有现代治理体系下的法治精神是新常态社会的必然选择。
法治之下的大学生也需要道德的维护,因而依法治国的道德因素“良”和“善”成为对大学生道德维护的着力点,依法治国视域下大学生的道德维护因素从道德行为的主体方面介入,说明了依法治国中的人文关怀,和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立德树人的道德理念。
国内对于法的概念、外延、机制、标准及它的适用环境,这方面的资料汗牛充栋,而对于法律的道德性、良法的解读是当今学术界的热点,这充分表明了学界对法律的人文意义、以及法律与道德两者关系的深度关注。
“任何值得被称之为法律制度的制度,必须关注某些超越特定社会结构和经济结构相对性的基本价值。
在这些价值中,较为重要的有自由、安全和平等……一种完全无视或根本忽视上述基本价值中任何一个价值或多个价值的社会秩序,不能被认为是一种真正的法律秩序。
”①因而,法律制度作为一种预设,在价值层面上,法律应以道德为先。
正义是什么:效用、公平、权利还是美德

正义是什么:效用、公平、权利还是美德作者:何建华在人类的思想史上,正义(justice,或译为公正、公道)这个范畴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
在古希腊时期,尤其是在苏格拉底、柏拉图那里,正义就已经是最重要的美德。
柏拉图在《理想国》中认为:“正义能给予那些属于国家法制的其他美德——节制、勇敢、智慧,以及那些被统摄在这一普遍的观点之下的德性以存在和继续存在的力量。
”亚里斯多德认为在德性中,“公正是最主要的,它比星辰更加光辉”,“公正不是德性的一部分,而是整个德性”。
人类在自己的生活中深切体会到:“有一种东西,对于人类的福利比任何其他东西东重要,那就是正义”。
然而,对于什么是正义,思想家们的答案却各不相同。
苏格拉底认为,“正义是知道如何行动是最好的”。
柏拉图认为,“正义应当是人类美德的道德原则,体现各司其职,各守其序、各得其所”。
亚里斯多德认为“正义是守法与平等”。
伊壁鸠鲁认为,“正义是为了彼此快乐的社会契约。
西塞罗认为,正义是使每个人获得其应得的东西的人类精神取向”。
古罗马法学家乌尔比安认为,“正义乃是使每个人获得应得的东西的永恒不变的意志”。
奥古斯丁认为,上帝的正义是一切存在事物善恶的标准与基础。
霍布斯认为,正义就是守约,其目的是结束“人对人是狼的自然状态”。
斯宾诺莎认为,正义是思想自由、行动守法。
休谟认为正义是一种尊重财产的人为美德。
卢梭认为,正义就是人民主权、社会契约,是一种公意。
康德认为,正义就是善良的意志。
西季维克认为,正义是同样的事情应该同样对待。
尼采认为,正义是强者的意志。
杜威认为,正义是处理道德情境的工具。
凯尔逊认为,正义是基于“主观情绪因素所做的价值判断”。
庞德认为,正义即直道。
……几个世纪以来,哲学家、伦理学家与法学家们提出了各种各样的正义观,采用了许多思想进路去解决社会正义问题。
正如美国法哲学家E.博登海默在考察人类历史有关正义的观点时所言:“正义有着一张普罗透斯似的脸(a Protean face),变幻无常、随时可呈不同形状并具有极不相同的面貌。
马克思主义视域下的麦金太尔正义理论

马克思主义视域下的麦金太尔正义理论作者:姜丽来源:《行政与法》2014年第01期摘要:麦金太尔正义理论立足西方伦理传统,通过批判新自由主义正义理论,构建了一种德性正义和社群主义正义理论。
他认为,正义的规则总是以一定的道德观念为基础,正义受历史传统的制约,正义是对社群的共同善的共识。
麦金太尔也曾是一位马克思主义者,他的正义理论既受到马克思主义的影响,但又有本质区别,我们在肯定麦金太尔正义理论具有一定理论合理性的同时,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和方法对其进行分析后发现,麦金太尔正义理论又不可避免地带有自身的局限性。
关键词:麦金太尔;正义;历史;马克思主义中图分类号:B089.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8207(2014)01-0073-05收稿日期:2013-10-10作者简介:姜丽(1977—),女,江西上饶人,同济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江西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讲师,研究方向为思想政治教育。
一、麦金太尔的正义理论简述1971年,罗尔斯出版了《正义论》,使得新自由主义思潮一度成为20世纪70年代西方的主流学术思潮。
然而,在受到广泛好评的同时,罗尔斯的正义理论也面临多方的挑战和批评,这其中既有来自自由主义者内部如诺齐克和德沃金等思想家的挑战,也有来自外部的诸如社群主义者的批评。
在诸多的争议声中,英美著名的伦理学家阿拉斯代尔·麦金太尔是比较具有代表性的也是最有影响力的。
麦金太尔于1981年发表了著作《德性之后》,1988年又发表了《谁之正义?何种合理性?》,对罗尔斯的正义理论提出了有力的批评。
麦金太尔批评了以罗尔斯和诺齐克为首的新自由主义正义理论,认为他们把人的生活的权利与人的道德目的人为地分割开来,形成了两个没有关联的领域,于是规则成了道德生活的基本概念,却忽略了人的美德。
麦氏立足于西方伦理思想史的考察,秉承了亚里士多德的德性正义,从而构建了一种根植于历史传统的德性正义和社群主义正义理论。
伦理学课程参考文献

伦理学课程参考文献伦理学基础理论(1) 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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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江畅著《理论伦理学》,湖北人民出版社2000。
(4)王海明著《伦理学原理》,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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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英]乔治·摩尔著,长河译《伦理学原理》,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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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牟宗三著《道德理想主义》,台湾学生书局,1992。
(5)方东美《原始儒家、道家哲学》,台湾黎明文化事业公司,1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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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姚才刚著《终极信仰与多元价值的融通》,巴蜀书社2003。
西方伦理学史(1)亚里士多德著,苗力田译《尼各马科伦理学》,中国社科出版社,1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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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古罗马]奥古斯丁著,周士良译《忏悔录》,商务印书馆,1991。
(4)[荷兰]斯宾诺莎著,贺麟译《伦理学》,商务印书馆,1983年。
(5)[法]狄德罗著,陆元昶译《修女拉摩的侄儿》,译林出版社,1998。
麦金太尔的历史主义:三种不同的版本

义 ,则会 产 生一个 问题 :如何 区分历史 主义 与相 对 主义 ,以及如 何使 自己的历史 主 义避免 成为 一
种 相对 主义 。对 于麦金 太尔 ,这 是一个 重大 而艰 巨 的挑 战 。为 了避免被 看作 是一 种相 对 主义 ,他 不 得不 一再 修正 自己的理论 ,以致 出现 了三 种不 同版本 的历 史主 义 。
产物 又表 现 了历史 。第 二 ,他 把德 性 观念 建立 在某 种先 在解 释 的基础 之上 。德 性观 念依 赖 于先在 的解 释 ,只有按 照 某些关 于 社会 和道 德生 活特 点 的先在 解 释 ,德 性才 能被 定义 和理 解 。第一 个 特 征 表达 了历 史 的动 态性 ,它 是一 种纵 向 的历史 主义 。第 二个 特征 揭示 了社 会 的结构 性 ,它是 一种
于 《 德性 之后》,第二种版 本 的历 史主 义体现在 《 谁之正 义 ?何种 合理 性 ? ,而 第三种 》
版本 的历 史主 义表现 于 “ 道德 相对 主 义、真 理和证 明 ”之 中。
关 键 词 : 麦 金 太 尔 ; 历 史 主 义 ;相 对 主 义
中 图分 类号 : 7 2 6 文献标 识 码 : 文章 编号 :2 75 3 ( 0 2 0 -1 20 B 1 . A 0 5 .8 3 2 1 ) 20 3 -7
一
、
第 一 种 版 本 的历 史 主 义
《 德性之 后 》 是麦金 太 尔 的成 名作 ,也 是第一 种 版本 的历史 主 义 的诞 生地 。我们 知 道 ,麦 金 太 尔试 图颠 覆西 方 自启 蒙 以来 居 统治 地 位 的规 则 伦 理 学 ,以便 复兴 古 代 的德 性伦 理 学 。在 《 德 性 之 后》 中 ,他 是通过 阐释西方 德 性 观 念 的 历史 来 达 到这 个 目的 的 。对 于 麦金 太尔 ,哲 学 就 是
麦金太尔的德性观及其对大学生德育的启发

麦金太尔的德性观及其对大学生德育的启发麦金太尔开启了西方德性伦理的复兴之路,他主张回归亚里士多德的德性理论,由此出发而形成了他的内容深刻的德性观。
麦金太尔德性观主要包含了“实践”、“个人生活整体性”、“传统”三方面思想,他倡导通过实践追求内在的利益,实现生活的完整性,过上“善”的生活。
这一理论对于大学生的德育有着深刻的启发意义。
标签:麦金太尔;德性观;大学生德育阿拉斯代尔·麦金太尔(1929—),是当代西方最著名的伦理学家之一。
他在伦理学方面的著作颇丰,代表作有《德性之后》(又译作《追寻美德》)、《谁之正义?何种合理性?》、《三种对立的道德探究观》,被称作他的德性观的三部曲。
他直面社会的道德困境,批判启蒙运动以来的以“情感主义”为特征的道德哲学,倡导回归到亚里士多德的德性观,试图以一种新的途径拯救西方社会于深刻的道德危机中。
他所直面的社会现实恰恰是当今我国所呈现出的状态。
因此,麦金太尔的德性观对我国的道德建设事业有着莫大的借鉴意义。
一、麦金太尔德性观的主要内容麦金太尔在《德性之后》中指出:现代西方社会道德危机产生的根本原因就是启蒙运动以来拒斥了以亚里士多德为中心的德性传统。
〔1〕因此,他主张回到亚里士多德,改变现代社会道德的主观性与情感性。
那么,何谓“德性”呢?德性是一种能使个人负起他或她的社会角色的品质(荷马);德性是一种使个人能够接近实现人的特有目的品质(亚里士多德);德性是一种在获得尘世的和天堂的成功方面功用性的品质(富兰克林)。
〔2〕234从这些互不相容的德性概念中,麦金太尔确信能够理出一个统一的、核心的德性概念,这个核心概念具有复杂的、历史的、多层次的特征,麦金太尔将之分为三个部分来阐述,也就构成了他的德性观的三个主要内容:(一)德性与实践实践,是麦金太尔德性观的理论前提,他赋予“实践”的意思是:通过任何一种连贯的、复杂的、有着社会稳定性的人类协作活动方式,在力图达到那些卓越的标准的过程中,这种活动方式的内在利益就可获得,其结果是,与这种活动追求不可分离的,为实现卓越的人的力量,以及人的目的和利益观念都系统地扩展了。
作为刑罚价值的正义(二)

作为刑罚价值的正义(二)三、公平的正义:刑罚权的理性运作(一)刑罚权的基本内容上一节,我从总体上研究了国家刑罚权的根据,从而证明了刑罚权存在的公正性(必要性或合理性)。
但是,国家拥有刑罚权是公正的,并不等于国家的刑罚就必然是公正的。
只有国家的刑罚权在具体运用中真正做到理性运作,即公平地运用刑罚权时,刑罚才是公正的,才符合正义的本义。
从这个意义上来讲,公平的正义便成了衡量刑罚善恶的准则。
前面我把刑罚的终极价值理解为自由、秩序与正义,如果说自由与社会秩序是刑罚的两种平行的价值,那么正义便是检验自由与社会秩序是否平衡的天平。
而正义正是通过在自由与秩序之间保持公平来完成自己的使命的。
那么,公平的正义在刑罚中有怎样的含义呢?在我看来,公平正义的精神实质在于:要求国家在自己与公民之间合理地分配权利与义务,即合理地确定个人自由与社会秩序的比重。
在刑罚制度之中,国家分配自己和公民之间的权利与义务,亦即确定公民自由与社会秩序的比重,是通过国家刑罚权的行使来实现的。
关于国家刑罚权,这里有必要首先明确一下它的定义及其基本内容。
从我国学者的观点来看,大体上有两种刑罚权的定义表述。
一是认为:“刑罚权是国家运用刑罚惩治犯罪的权力。
”47二是认为“所谓刑罚权,是指创制和运用刑罚的权力。
”48我认为,第一种定义简明扼要地指出了刑罚权的精神实质,而第二种定义不但没有揭示刑罚权的实质内容,而且在表述上也存在逻辑混乱。
因为,持第二种定义见解的学者也认为,刑罚权的四项内容──制刑权、求刑权、量刑权和行刑权“构成了统一的刑罚权”,49这就意味着“运用”刑罚的权力包括了制刑、求刑、量刑、和行刑的全部内容。
既然如此,我们就没有理由把“创制”刑罚的权力和”运用”刑罚的权力相提并论,因为“创制”只是“运用”的一种表现形式。
在刑罚权具体包括那些内容问题上,我国刑法学界也有两派意见。
一派认为,刑罚权包括制刑权,求刑权,量刑权,行刑权;另一派则认为,刑罚权是指国家的制刑权、量刑权与行刑权。
阿拉斯戴尔-麦金太尔《谁之正义性?谁之合理性?》

在雅典,刻画一个好人,最根本的就是要描 描 述此人和他人所处的关系, 述此人和他人所处的关系,而与其所处的角 色无关。雅典人对美德的理解能够为其行为 色无关 摆脱一些标准的束缚,使他们能质疑其自身 所处的共同体并探究这样或那样的行为或政 策是否正义。尽管他们有时也狐疑满腹,但 他们毕竟认识到,其在共同体中的身份是这 种理解得以发生的前提,说明此时的德性观 念受制于当时社会历史条件。
究竟如何获得美德呢?亚里士多德按照获得方 究竟如何获得美德呢 式的不同将美德分为两类:理智德性 品格德 理智德性和品格德 理智德性 性(或道德德性)。理智、理解和明智是理 智德性,而像慷慨、节制、勇敢等则属于道 德德性。理智德性通过教育获得,道德德性 理智德性通过教育获得, 理智德性通过教育获得 来自习惯养成。两种德性密不可分,德性为 来自习惯养成 我们确定目的,明智使我们选择实现目的正 确手段,离开道德德性不可能有明智,离开 明智也不会有严格意义的善。
文章写作背景与主旨
德性主义(美德主义)是西方伦理思想史上 的重要传统理论,近代以前这种理论一直在西 方社会伦理学界占据着主导地位。文艺复兴 以后,特别是启蒙运动以来,德性主义的伦理理 论逐步被西方近现代的伦理学家们所抛弃。 直到麦金太尔发表了《德性之后》一书,德性 主义伦理理论在西方才再度复兴,成为当代西 方极为重要的伦理理论之一。
1971年罗尔斯发表了其著作《正义论》。麦金太尔 于1981年发表了著作《追寻美德》一书,在该书中, 他从历史主义角度,提出了自己的美德理论,认为 美德是实现正义的基础,而非权利,从而对罗尔斯 的正义理论提出了有力的批评。为了展开进一步的 对话,麦金太尔相继于 麦金太尔相继于1988年发表了《谁之正义? 年发表了《 麦金太尔相继于 年发表了 谁之正义? 何种合理性?》 何种合理性 》,1990年《三种对立的到的探究样 年 式》。可以说《谁之正义?何种合理性?》一书是 作为麦金太尔与一罗尔斯为代表新自由主义者们论 战的产物而出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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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写作背景与主旨
德性主义(美德主义)是西方伦理思想史上 的重要传统理论,近代以前这种理论一直在西 方社会伦理学界占据着主导地位。文艺复兴 以后,特别是启蒙运动以来,德性主义的伦理理 论逐步被西方近现代的伦理学家们所抛弃。 直到麦金太尔发表了《德性之后》一书,德性 主义伦理理论在西方才再度复兴,成为当代西 方极为重要的伦理理论之一。
《谁之正义?谁之合理性?》-— 谁之正义?谁之合理性? 阿拉斯戴尔·麦金太尔 阿拉斯戴尔 麦金太尔
演讲者:吉玉存
报告结构
作者生平简介 文章写作背景与主旨 全文叙述脉络 结论 启发
作者生平简介
麦金太尔(1929- )早年就读于 曼彻斯特大学,先后执教于曼彻 斯特大学、利兹大学、波士顿大 学与维特比德大学,现任美国鹿 特丹大学哲学系麦克马洪与哈克 荣誉教授。麦金太尔是当代西方 最重要的伦理学家之一,伦理学 与政治哲学中社群主义运动的代 表人物。 他的重要著作《追寻美德》 (1981)、《谁的合理性,谁的 正义》(1988)以及《三种对立 的道德探究观》(1990),在对 西方现代性的根源的追溯中,促 进了亚里士多德的德性伦理学在 当代的复兴。
柏拉图认为城邦的美德与个人的美德是统一的,二 柏拉图 者不可能相互冲突,但他也深知,合理欲望“只有 在有着一种理性制度的理想国里才能得到。因而, 为合理欲望所热切希冀的善与城邦的实际生活所有 的善是鲜明地区分开的。”为了解决这种理想和现 实的矛盾进而保持美德的统一性,柏拉图把人的本 把人的本 质归于灵魂。所谓正义就是“ 质归于灵魂。所谓正义就是“给灵魂的每一部分分 配其特殊功能的美德。 配其特殊功能的美德。”这样,美德概念在柏拉图 那里得到了统一,城邦的美德和个体的美德不可能 是相互冲突的。但正是这种被柏拉图视为不可能的 东西,希腊悲剧却使之成为可能。
自启蒙时代以来,自由和平等一直是西方政治哲学 家们苦苦追求的基本价值,功利主义自19世纪产生 以来便极大地推动了自由主义的发展。早期功利主 义者边沁 边沁系统地提出了他的功利主义原则 功利主义原则,即有助 边沁 功利主义原则 于产生快乐的行为或事物是善的,反之则是恶的, 这种个人的快乐和痛苦就是个人的利益,也就是功 利,个人功利的实现也就实现了个人的自由,每个 人都应该拥有这种选择个人幸福的绝对自由。而这 与个人的绝对的自由选择是矛盾的。密尔 密尔对早期的 密尔 功利主义做了重大的修正,即认为政府可以为了实 现最大多数人的最大的利益而对个人的自由进行适 当的限制,但这却陷入了另一个困境,即如何才能 证明这种对少数人的自由的限制是正当的。
中世纪的基本德性是信仰、希望和慈爱,这 信仰、希望和慈爱 信仰 折射了中世纪人的生活结构及其人们对生活 方式的理解——一种叙事结构的观念,是关 于远征或旅行的故事,认为人本质上是在旅 人本质上是在旅 途中, 途中,他所追求的东西是弥补其一生全部过 错的东西。 错的东西
5.现代的自由主义传统 现代的自由主义传统
2.雅典时期的德性论述 雅典时期的德性论述
在公元前5世纪的雅典,一些思想家开始探讨 古典社会的德性,发现荷马社会对家庭乃至 家族的要求已转化为了对雅典、斯巴达等城 邦的要求,这就使美德概念适用的共同体由 血缘集团拓展到了城邦国家。伴随着道德权 道德权 威中心的转移,美德概念也被重新界定,美 威中心 德概念己和社会角色概念相分离。
4.中世纪的德性启示 中世纪的德性启示
中世纪是神学一统天下的时代,尽管中世纪 并非铁板一块的基督教文化,但作为统一体 是通过多种截然不同且相互冲突的成分保持 着一种脆弱而又复杂的平衡。
基督教既有品格缺陷或恶的概念,也有违犯神法或 基督教既有品格缺陷或恶的概念, 罪的概念概念。 罪的概念概念。神法或罪的概念已融入了斯多葛律 法主义精神。斯多葛派认为,一个正当行为的意志 遵从的标准体现的是自然的标准和宇宙法则,美德 标示的是内在性情和外在行动上与宇宙法则的一致。 理性于人是同一的,法则是世界性的,不受地域特 征或环境的限制,善人是宇宙的公民 善人是宇宙的公民,他与集体、 善人是宇宙的公民 城邦、王国等关系只是偶然的和次要的。如此,斯 多葛的单一美德一元论取代了远古的德性传统及其 目的论图式。斯多葛主义为欧洲后来的道德确立了 一种模式,法则置换了德性而成为中心,德性被边 缘化。
而麦金太尔则认为善优先于权利,个体美德是实现正义的基础。在麦金 善优先于权利,个体美德是实现正义的基础。 善优先于权利 太尔看来,正义概念应当包含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是作为美德的正义, 一是作为美德的正义, 一是作为美德的正义 一是作为规则的正义。现代政治理论,特别是罗尔斯的正义理论往往只 一是作为规则的正义 是在第二个意义上使用正义的,将正义应用于一种外在的规则和程序, 而忽略了正义的第一层含义。麦金太尔而认为正义首要的应该是它的第 麦金太尔而认为正义首要的应该是它的第 一层含义,即正义首先是种美德。 一层含义,即正义首先是种美德。在罗尔斯那里,正义首要的是指外在 的规则和制度,而麦金太尔指出,一个遵章守典的人未必就是一个正义 的人,人们会遵守社会规则的原因是有很多的,比如说为达到某种生活 目标,亦或是惧怕社会法律制度的制裁等等。而一个不正义的人一旦他 遵守社会规则的原因消除了,那么他就会打破这种规则,进而去做一些 不正义的行为,从而造成社会范围内的不正义的现象,所以麦金太尔认 为罗尔斯的正义首要价值的理论是有待商榷的,个体美德才是实现社会 罗尔斯的正义首要价值的理论是有待商榷的, 罗尔斯的正义首要价值的理论是有待商榷的 制度正义的基础。 制度正义的基础。正是由于自由主义的权利至上理论,导致了今日的道 德分歧,产生了“令人忧虑的联想”。
罗尔斯在其正义理论中旗帜鲜明地打出“正义即平 罗尔斯 正义即平 等”旗号,提出一种社会制度追求的最大价值应当 提出一种社会制度追求的最大价值应当 是正义,应当是保证公民在这种制度下平等地享有 是正义 应当是保证公民在这种制度下平等地享有 追逐自己价值和目标的权利, 追逐自己价值和目标的权利,而不应当是其他别的 什么,个体的平等的权利是优先于个体的功利的。 什么,个体的平等的权利是优先于个体的功利的。 而为了保证这种平等的实现,人们就应当遵循一些 在“无知之幕”下制定的普遍的原则。, 正义是社会制度的美德 是首要的善, 义的美德或善是优先于其他美德或善的, 义的美德或善是优先于其他美德或善的,比如稳定 性、生产力水平和和谐的程度等。
全文叙述脉络
麦金太尔的德性伦理学以对德性本质的理解为基础, 通过对德性概念的历史考察:荷马社会的德性、雅 荷马社会的德性、 荷马社会的德性 典时期的德性、亚里士多德的德性学说、 典时期的德性、亚里士多德的德性学说、中世纪的 德性理论、现代的自由主义传统, 德性理论、现代的自由主义传统,突出亚里士多德 德性学说在这一德性传统中的核心地位。在充分挖 掘古典德性理论的基础上,他创造性地建立自己的 德性理论,将德性置于实践、人生整体和传统的背 景下论证检验,一步步迈向道德合理性的客观普遍 要求。
究竟如何获得美德呢?亚里士多德按照获得方 究竟如何获得美德呢 式的不同将美德分为两类:理智德性 品格德 理智德性和品格德 理智德性 性(或道德德性)。理智、理解和明智是理 智德性,而像慷慨、节制、勇敢等则属于道 德德性。理智德性通过教育获得,道德德性 理智德性通过教育获得, 理智德性通过教育获得 来自习惯养成。两种德性密不可分,德性为 来自习惯养成 我们确定目的,明智使我们选择实现目的正 确手段,离开道德德性不可能有明智,离开 明智也不会有严格意义的善。
在雅典,刻画一个好人,最根本的就是要描 描 述此人和他人所处的关系, 述此人和他人所处的关系,而与其所处的角 色无关。雅典人对美德的理解能够为其行为 色无关 摆脱一些标准的束缚,使他们能质疑其自身 所处的共同体并探究这样或那样的行为或政 策是否正义。尽管他们有时也狐疑满腹,但 他们毕竟认识到,其在共同体中的身份是这 种理解得以发生的前提,说明此时的德性观 念受制于当时社会历史条件。
智者学派的美德概念是异彩纷呈的, 智者学派的美德概念是异彩纷呈的,被界定 为一种能够确保成功的品质。 为一种能够确保成功的品质。但对于智者学 派而言,所谓成功就是在某一特定城邦中是 成功的。这样,不同的城邦所孕育的美德概 念就有可能不同。 “正义本身”只能是正义 者杜撰出来的一个并不存在的幽灵,在现实 生活中仅存在“雅典所认为的正义”、“斯 巴达所认为的正义”。所以,在智者学派那 里,美德已成为一种多种多样的、区域性的、 随机的品质。
美德,在荷马史诗中用来指任何种类的优秀。跳的 远的人显示了他双脚的优秀,一个人可以在一种美 德上胜过其父辈、祖辈。正如亚里士多德所言:“一 切德性,只要某物以它为德性,就不但要使这些东 西状况良好,并且要给予它优秀的功能。例如,眼 睛的德性,就不但使眼睛明亮,还要使它视力敏锐。 马的德性也是这样,它要马成为一匹良马,并且善 于奔跑,驮着它的骑手冲向敌人。”在英雄时代, 人们流离失所、硝烟滚滚、人类在自然面前的无助 与弱小使得勇敢、友谊和坦然面对死亡成为当时的 主要美德。可见,在英雄社会中,美德与社会结构 是直接同一的,脱离社会基本结构的美德是不存在 的。美德的践行不但依附于一种特定角色的人,而 且必须诉诸于一种特定的社会构造。
1.荷马时期的德性论述 荷马时期的德性论述
德性的叙述起于荷马时代。这是一个英雄时代,有一套 既定的社会基本价值,人们依据亲属结构与家庭结构而所确 立的明晰的角色与地位系统内以及由此规定的义务和特权行 事。对于以什么行为履行那些角色所规定的义务和特权,他 们也有清楚认识,个人就是其所作所为,在英雄社会中,人 的存在和人的行动是直接同一的,因而个人、角色、行为三 者是高度统一的。麦金太尔将其概括为“美德是一种能够使 “ 个人履行其社会角色的品质” 个人履行其社会角色的品质”。 美德概念从属于社会角色 的概念。
1971年罗尔斯发表了其著作《正义论》。麦金太尔 于1981年发表了著作《追寻美德》一书,在该书中, 他从历史主义角度,提出了自己的美德理论,认为 美德是实现正义的基础,而非权利,从而对罗尔斯 的正义理论提出了有力的批评。为了展开进一步的 对话,麦金太尔相继于 麦金太尔相继于1988年发表了《谁之正义? 年发表了《 麦金太尔相继于 年发表了 谁之正义? 何种合理性?》 何种合理性 》,1990年《三种对立的到的探究样 年 式》。可以说《谁之正义?何种合理性?》一书是 作为麦金太尔与一罗尔斯为代表新自由主义者们论 战的产物而出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