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车辆与驾驶员的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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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公司驾驶员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5篇

运输公司驾驶员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5篇

运输公司驾驶员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5篇一、运输公司驾驶员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一条:驾驶员的基本要求1.驾驶员必须持有合法有效的驾驶证,且具备驾驶所属车辆的相关驾驶技能和经验。

2.驾驶员应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无视力、听力、智力等方面的缺陷。

3.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和公司规定,不得酒后驾车、疲劳驾驶或违章行驶。

第二条:车辆的安全要求1.车辆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且定期进行检测和维护,保持正常运行状态。

2.车辆应配备安全设施,如防爆器材、灭火器、急救箱等,并在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时能够及时使用。

3.车辆装载物品必须固定牢固,且符合道路交通安全要求。

第三条:驾驶员的安全行驶规范1.驾驶员应每日进行必要的自我检查,在上岗前查看车辆的机械状况、燃油和润滑油的情况,并及时发现和排除问题。

2.驾驶员需按规定佩戴安全带,且不得随意变更所选路径。

3.驾驶员在行驶中遇到恶劣天气或突发情况时,应根据安全考虑及时调整行车速度,确保行车安全。

第四条:车辆安全运行措施1.公司应每年定期对车辆进行技术检测,保障车辆的安全运行。

2.公司应定期进行驾驶员安全培训,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3.公司应建立车辆事故报告机制,及时对事故进行处理和事故原因分析,并采取相应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第五条:处罚措施1.对违反驾驶员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驾驶员,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警告、罚款、停工等。

2.对车辆安全事故责任方,将进行相应处罚,包括责任追究、赔偿等。

二、运输公司驾驶员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一条:驾驶员的基本要求1.驾驶员应持有合法有效的驾驶证,并按期接受体检,保证身体健康。

2.驾驶员需熟悉相关道路交通规则和安全常识,且具备一定的驾驶技能和经验。

3.驾驶员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和公司制定的安全操作规程,不得酒后驾车、疲劳驾驶或超速行驶。

第二条:车辆的安全要求1.车辆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且定期进行安全检测和维护,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

公司驾驶员及车辆管理制度

公司驾驶员及车辆管理制度

公司驾驶员及车辆管理制度公司驾驶员及车辆管理制度(精选篇1)(一)车辆的管理1、公司内交通车辆归口管理由人力资源及行政部,公司内一切机动车辆须经汽车车队验证、编号、登记后方可使用。

2、对公司内机动车辆使用部门每月检查一次,公司每年进行一次安全技术检验、车辆检验,有交通管理部门发牌照的由交警部门检验,无牌照的由公司运输、安全和设备部门组织检验,并经常进行抽检,抽检不合格的车辆禁止行驶。

无交警部门牌照的机动车辆禁止驶出公司。

3、车辆安全装置必须齐全有效。

机动车辆的操纵机构、制动机构、喇叭、灯光、雨刷和后视镜等必须齐备、灵敏、可靠和有效。

经常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

(二)车辆的行驶1、一切车辆靠右行驶,互相礼让,不争道、不抢行,通过交叉路口、弯道、公司大门口应做到一看二慢三通过。

2、让车与会车:货车让客车,大车让小车,拖拉机让汽车,非机动车让机动车,空车让装载车。

3、公司区内机动车的行驶速度:大小客车、大小货车摩托车和拖拉机为10km/h,各种车辆出公司大门、倒车及出入厂区、厂房时不超过5km/h,车间内行驶速度为3km/h,有其它规定的,按规定行驶。

4、公司内机动车行驶严禁超车,倒车时,驾驶员先查明情况,确认安全后,方可倒车。

必要时应有人在车后进行指挥。

(三)车辆的停放1、公司生产区内一切车辆按指定位置或靠路边右侧依次停放。

定点作业时,要在不妨碍通道的情况下进行。

2、距交叉路口、弯道、公司大门15m内不准停车,消防栓前2m内不准停车,马路的中央不准停车。

(四)机动车装载1、严禁人货混载,随车人员应坐在安全位置,驾驶室不得超载坐人,严禁爬车和跳车。

2、车辆装载重量不得超过核定载重量。

货物长度前后不得超过车身2m,小型车不得超过1m,超出部分不能触地。

左右宽度各不得超过车厢10㎝,高度从地面算起大型车不超过4m,小型车不超过2.5米。

3、装卸时,车辆与堆放货物之间的距离,一般不得小于1m,驾驶室内不得有人,货物不准经过驾驶室的上方。

车辆和司机管理制度范本

车辆和司机管理制度范本

车辆和司机管理制度范本一、引言车辆和司机管理制度是企业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确保车辆和司机的安全运行,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提高运输效率,保障员工的出行安全。

本制度的实施适用于公司所有车辆和驾驶员,包括企业购置车辆、个人购买车辆、外包车辆和外包驾驶员等。

二、车辆管理制度1. 车辆配备1.1 公司根据不同部门的需要,合理配置符合标准的车辆。

1.2 购置车辆应符合国家或地方相关政策规定,具备必要的车辆行驶证件,并进行年度检查。

1.3 配备车辆应当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车辆安全、可靠。

2. 车辆保险2.1 公司所有车辆应进行必要的商业保险,包括交强险和商业第三者责任险。

2.2 负责车辆管理的部门应做好保险政策的购买与续期管理工作,并及时办理保险理赔事宜。

3. 车辆使用3.1 车辆使用应遵守交通法规,合理利用资源,以节约成本。

3.2 出车前应检查车辆的状况,包括车身、灯光、刹车等,确保车辆安全。

3.3 长途、夜间行车应遵守相关规定,并确保驾驶员具备足够的休息时间,以保证行车安全。

4. 车辆维修4.1 车辆出现故障时,及时联系相关修理厂进行维修,并做好记录。

4.2 严禁私自修理车辆,必须交由专业修理厂处理,确保修理质量。

三、司机管理制度1. 司机选拔与培训1.1 招聘驾驶员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具备合法的驾驶证件、从业资格证书和体检合格证明。

1.2 公司领导和部门主管应对驾驶员进行面试,考核其驾驶技能和安全意识。

1.3 对初次入职的驾驶员应进行岗前培训,包括公司制度、交通法规等内容,以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

2. 司机考核与奖惩2.1 公司应定期对驾驶员进行考核,包括驾驶技能和安全驾驶记录等方面。

2.2 对安全驾驶记录优秀的驾驶员应给予相应的奖励,提高其安全驾驶意识。

2.3 对出现交通违章行为或事故的驾驶员,依法追究其责任,作出相应的处罚和处理。

3. 司机值班与休息3.1 司机值班时间应按实际需求合理安排,涉及到连续驾驶小时数应符合交通法规要求。

司机及车辆管理制度范文(3篇)

司机及车辆管理制度范文(3篇)

司机及车辆管理制度范文为进一步规范办公车辆管理,确保办公车辆合理调配使用,以及办公车辆安全行驶和及时保养,特制定本制度。

一、车辆管理1、工作用车由公司综合部统一调派,其他人员不得随意调度用车。

2、车辆调派要本着先急后缓的原则,合理调度安排。

未经综合部批准,司机不得擅自出车,违者按出私车论处。

3、夜间、周末和节假日期间,车辆钥匙必须交综合部保管,未经总经理批准,任何人不得动用车辆。

节假日值班车辆必须服从带班领导的安排。

4、严禁将车辆借给他人驾驶,严禁公车私用,违者严肃处理,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全部责任。

5、县域以外出车实行派车单登记制度。

6、建立车辆安全防范措施,夜间要将车辆停放于车库内。

7、车辆燃油、维修和保养等由综合部统一管理,实行冲卡加油、定点维修保养。

8、车辆维修时,驾驶员要事先向综合部提出申请,由综合部部长同意,并报经总经理批准后,由综合部人员与驾驶员到指定汽修厂维修。

9、车辆维修合格后,应根据车辆维修情况逐项审核,审核无误后方可在《维修明细表》上签字。

10、车辆需加油时,驾驶员必须填写申请,经综合部部长批准后领取加油卡,综合部人员与司机共同到指定加油地点加油,综合部严格控制车辆百公里耗油量。

11、因特殊原因,在外加油或修车发生的费用,须经乘车人员在票据上签字,并经总经理批准后,按财务报销程序办理报账手续。

二、司机管理1、司机要有高度的责任感和驾驶安全意识,精通业务,热爱本职工作。

2、司机要服从公司综合部的统一调度指挥。

3、司机要爱护自己驾驶的车辆,保持车辆清洁卫生和良好的车况。

对因养护和驾驶不当出现事故或车辆损坏的,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停止工作、赔偿损失等处罚。

4、司机若出现下列行为之一者,罚其当月出发补助的____%-____%。

(1)工作日中午或出发期间饮酒。

(2)未经综合部批准私自出车。

(3)出车期间发生违章且负全部责任的。

(4)私自把车开回家存放。

5、各车的随车用品(水桶、拖把、鹿皮等)一律以旧换新。

单位车辆与驾驶员管理制度范文(2篇)

单位车辆与驾驶员管理制度范文(2篇)

单位车辆与驾驶员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单位车辆与驾驶员的管理,提高车辆使用和驾驶安全水平,保障车辆和人员的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单位所有的机动车辆和驾驶员。

第三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车辆和驾驶员档案,详细记录车辆和驾驶员的基本信息、审查和培训等情况。

第四条单位应当建立车辆和驾驶员管理工作责任制,明确各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职责,加强协作配合。

第五条单位应当定期对车辆和驾驶员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第六条单位应当建立紧急事故应急预案,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启动和执行应急措施。

第七条驾驶员应当服从单位车辆管理制度,保持良好驾驶作风,提高安全意识和驾驶技能。

第八条驾驶员应当接受定期的体检和安全培训,保证身体健康和驾驶技能持续更新。

第二章车辆管理第九条单位应当对所有车辆进行登记和备案,包括车辆的基本信息、使用性质、归属部门等。

第十条单位应当根据车辆的使用性质、工作任务等因素,制定合理的车辆使用计划和行驶路线。

第十一条单位应当建立车辆保养和维修制度,定期对车辆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行。

第十二条单位应当建立车辆保险制度,为所有车辆购买必要的保险,确保在发生事故时能及时得到赔偿。

第十三条单位应当制定用车申请和审批制度,规范车辆使用的程序和要求。

第十四条驾驶员应当按照单位车辆使用计划进行车辆调度和使用,不得擅自更改行驶路线和用车时间。

第十五条驾驶员应当按照规定的要求和时间进行车辆的洗车和清理工作,保持车辆的整洁和良好状态。

第十六条驾驶员在发现车辆有故障或者异常情况时,应及时向单位报告,并采取必要的措施进行修理或者处理。

第三章驾驶员管理第十七条单位应当对驾驶员进行招聘和录用,包括查验驾驶证和身体健康情况等,确保驾驶员符合相关条件。

第十八条驾驶员应当经过岗前培训和考试,取得驾驶上岗资格,并定期参加相关培训和考核。

第十九条驾驶员应当保持良好的驾驶作风和道德品质,不得酒后驾车、疲劳驾驶等违规行为。

驾驶员及车辆管理制度规定(8篇)

驾驶员及车辆管理制度规定(8篇)

驾驶员及车辆管理制度规定(8篇)驾驶员及车辆管理制度规定(8篇)驾驶员及车辆管理制度规定【篇1】一、为切实加强驾驶员管理,严防各类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交通安全,根据《__县工商局机关车辆管理制度》,制订本制度。

二、驾驶员要认真学习,模范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和机关各项规章制度,切实提高安全意识,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确保安全行车。

三、严禁开病车上路。

根据车辆保养规定,驾驶员要加强对车辆的日常检查和保养,出车前重点检查刹车、转向、机油、汽油、传动、灯光、轮胎气压等,发动车辆查看各仪表运转情况,发现故障及时清除和维修。

未按规定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每次处罚驾驶员100元。

四、驾驶员应及时清洗车辆,保持车容车貌干净整洁,车辆停放有序,上班时间应在司机值班室待命,不得串岗。

五、驾驶员每次出车应按要求做好出车记录。

详细登记出车时间、起止地点、里程、用车人、事由等并由用车人签字确认。

六、驾驶员每月应将《派车单》、车辆购置的物品、行驶里程、通行费进行统计,报后勤中心核对备案,并予以公布。

七、驾驶员必须服从调度,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对安排调度派车有意见的,事后可向领导反应。

对无正当理由拒不出车的,对驾驶员每次罚款100元,并根据情节、造成的后果等情况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八、严禁疲劳驾车。

驾驶员必须注重休息,平时不得熬夜,要保持充足的精力,时刻待命出车。

九、严禁驾驶员开英雄车、霸王车和斗气车,做到礼貌行驶和文明开车。

十、严禁酒后驾车。

驾驶员在工作期间一律不得饮酒,酒后驾车的,发现一次罚款__元,并且由此发生交通安全事故的,驾驶员应负全部责任。

十一、未经批准,严禁驾驶员擅自改变行车路线、私自驾车外出和将所驾车辆交他人驾驶。

违者,发现一次罚款__元,如果期间发生交通安全事故的,驾驶员或转借人应负全部责任。

十二、严禁缓报、瞒报事故和肇事逃逸。

如出现交通事故,应及时向交通管理部门和机关车辆管理员报告。

因交通事故造成损失,驾驶员负70%以上(含70%)责任的,驾驶员应承担赔偿经济损失总额的10%。

车辆和司机管理制度(3篇)

车辆和司机管理制度一、车辆管理制度1、公务用车由综合办公室统一调排,每台车辆出车必须由司机负责驾驶,非公司司机人员不得驾驶,以确保车辆正常运行。

2、公司车辆不经领导批准,不得外借。

3、公司车辆下班及节假日时必须统一停放于公司指定车位,由司机仔细检查手刹、车灯及各类开关处于关闭状态。

杜绝私自使用公车。

如因公出差下班前无法赶回公司的,需报请主管领导批准后,可临时将车辆停放公司外面安全处所,并确保车辆安全。

4、由办公室主任协调安排用车,具体流程如下:各部门向综合办提出用车申请--综合办协调、合并用车需求--综合办出具派车单、向司机发车钥匙--司机执行出车任务--交回钥匙并填写出车里程数据。

5、车辆用油,由公司指定专门加油站加油,车辆加油批准权限为公司副总经理以上的领导。

6、车辆因损坏需要维修和换零配件的,必须经得主管车辆领导同意后才能维修(个别小修及公务途中需急修的除外)。

二、司机管理制度1、司机要积极参加各项政治和安全教育活动,认真学习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技能,切实做到安全行车。

在行车中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造成扣证,扣车或经济损失的,将给予司机个人必要的处罚。

2、加强组织纪律性,严格管理,司机一定要按照出车要求出车。

不迟到,不早退,坚守工作岗位,服从调配,不得擅自开车办私事,不准将车辆交给无关的人员驾驶。

出差回来后,均要向办公室报到,以便做好实时考勤登记。

3、司机负责公司生产发货、提货事宜;发货时负责审查收货单位、货物名称、数量、地址、收货人、电话号码等是否填写清楚,避免遗漏;提货时负责查验货物数量、收货人等是否与传真提货单相符。

4、负责公司车辆的保险、处罚通知的具体处理工作。

5、按时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临时性作务(比如客户的接送)。

6、搞好车辆的维护保养,勤清洁,勤检查,使车辆始终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

同时要搞好车内外卫生,发现问题要及时汇报处理。

熟悉车辆基本维修费用,对维修点的价格和维修质量进行监督,并向主管领导进行信息反馈。

驾驶员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5篇)

驾驶员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一)驾驶员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安全驾车,并应遵守本公司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

2、驾驶员须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符合以下要求:(1)须持有合法的与驾驶车辆相符的驾驶执照;(2)年龄不超过____周岁;(3)取得道路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4)经公司组织对其进行面试、理论和机械常识考核、道路驾驶技术测试合格。

3、驾驶员的管理、宣传、教育(1)驾驶员应当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为货主提供安全、及时、便捷的运输服务;(2)牢固树立驾驶员安全生产、安全驾驶的思想,做到不盲目开车、不违章开车、不疲劳开车、不酒后开车、不超载、不超速;(3)驾驶员应爱惜公司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

每月至少用半天时间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检修,确保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

驾驶员发现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

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管理人员,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

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4)驾驶员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行车里程超过四小时的,须配备两名驾驶员,驾驶员连续驾驶不得超过____个小时;(5)定期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职业道德教育、业务知识和操作规程培训和考试,考试不合格的,不得上车;(6)聘用的驾驶员,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违反者给与相应的处罚。

驾驶员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驾驶员和车辆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保障公司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这个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驾驶员和车辆。

第三条驾驶员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目的是规范驾驶员和车辆操作,提高驾驶员和车辆安全意识,确保驾驶员和车辆的安全。

第四条驾驶员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内容包括车辆安全维护、驾驶员安全驾驶、道路交通安全和事故处理等方面。

单位车辆与驾驶员管理制度(四篇)

单位车辆与驾驶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单位车辆和驾驶员的管理,确保车辆的安全运营和驾驶员的安全驾驶,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所有车辆和驾驶员。

第三条车辆和驾驶员的管理以安全为首要原则,注重保养和维修,并加强驾驶员培训和考核,提高驾驶员的驾驶技能。

第四条车辆和驾驶员的管理应遵循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确保车辆和驾驶员的合法合规性。

第五条本制度由车队管理部门负责执行和监督,其他部门要积极配合,共同落实。

第二章车辆管理第六条车辆应定期进行保养和维修,保持车况良好。

保养和维修的时间和内容要按照制定的车辆保养计划执行。

第七条车辆的保险应及时购买和续保,保险费用由单位承担。

第八条车辆的安全设备和紧急工具要齐全有效,包括灭火器、安全锤、急救箱等。

安全设备和紧急工具要定期检查和更换。

第九条车辆的油料消耗和里程要进行记录和统计,为经费报销和维修提供支持。

第十条车辆出车前要进行必要的检查,包括发动机、轮胎、油量等。

发现异常或故障要及时报修和处理。

第三章驾驶员管理第十一条驾驶员应具备相应的驾驶证和合格的体检证明。

未经培训和考核合格的人员不得从事驾驶工作。

第十二条驾驶员应严守交通规则,确保安全驾驶。

不得酒后驾车、疲劳驾驶、超速等违法行为。

第十三条驾驶员要熟知本单位车辆的使用方法和使用须知,按照规定进行操作和使用。

第十四条驾驶员应对车辆进行定期检查,包括车辆的机械部分和安全设备。

第十五条驾驶员要定期参加安全培训和考核,提高自己的安全意识和驾驶技能。

第十六条驾驶员在遇到紧急情况时,要及时采取措施,保证车辆和乘车人员的安全。

第四章管理措施第十七条对于不按规定操作或违反交通规则的驾驶员,可以采取警告、记分、暂停驾驶等管理措施。

第十八条对于造成事故或违纪行为的驾驶员,要进行相应的处理并进行追责。

第十九条对于车辆和驾驶员的管理情况,要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整改。

第二十条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要进行相应的处理或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要追究法律责任。

单位车辆与驾驶员管理规章制度(4篇)

单位车辆与驾驶员管理规章制度旨在规范单位车辆和驾驶员的使用和管理,确保车辆和驾驶员的安全、合法和有效运营。

以下是一份可能的单位车辆与驾驶员管理规章制度的内容:1. 车辆管理1.1 车辆使用:只有经过授权和培训的驾驶员才能使用单位车辆,并且严禁将车辆用于个人目的或未经许可的外来事务。

1.2 驾驶员责任:驾驶员需要保持车辆干净整洁,定期检查车辆保养,并及时报告任何损坏或故障。

1.3 车辆保险:单位所有的车辆都必须购买符合法律要求的车辆保险,并且保险必须保持有效状态。

1.4 预定和调度:驾驶员需要提前预定用车,并在使用结束后及时归还车辆。

若需要调度车辆,则需提前通知车辆管理员。

1.5 车辆停放:驾驶员必须将车辆停放在指定的停车区域,并确保不阻碍其他车辆或交通。

2. 驾驶员管理2.1 驾驶资格:驾驶员必须持有有效的驾驶证,并且在驾驶单位车辆前必须接受相关培训和考核。

2.2 驾驶行为:驾驶员必须遵守交通规则和道路标识,不得超速、酒驾、疲劳驾驶或违反其他交通法规。

2.3 驾驶记录:驾驶员必须保持良好的驾驶记录,并及时报告任何违规记录或事故。

2.4 安全意识:驾驶员需要时刻保持警惕,确保乘客和车辆的安全,遵守安全驾驶原则。

2.5 外出驾驶:驾驶员需要及时通知单位出差计划,并在出差期间遵守相关规定和程序。

3. 处罚规定3.1 违规处理:对于违反车辆管理规定或交通法规的驾驶员,单位将给予相应的处罚和纪律处理。

3.2 事故处理:驾驶员在发生事故时,需立即报警并通知单位,并按照相关程序进行事故报告和赔偿处理。

3.3 外来违规驾驶员:单位禁止任何外来驾驶员驾驶单位车辆,除非经过单位授权和相关程序。

以上制度仅作为参考,实际的单位车辆与驾驶员管理规章制度需要根据单位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制定和调整。

单位车辆与驾驶员管理规章制度(2)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了加强我局机动车和驾驶员的管理,贯彻车辆使用、维修、安全管理责任制,提高车辆使用率,使全局的车辆能更好地服务于生产工作,满足生产第一线的需要,确保安全供电和行车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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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车辆与驾驶员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了加强我局机动车和驾驶员的管理,贯彻车辆使用、维修、安全管理责任制,提高车辆使用率,使全局的车辆能更好地服务于生产工作,满足生产第一线的需要,确保安全供电和行车安全。

结合我局生产部门比较分散的实际情况,实行"集中领导,各部门分级管理"的管理办法。

第2条:局办公室为全局车辆及驾驶员管理部门。

局汽车班的车辆及驾驶员由办公室直接管理调度,局属各站所、股室的车辆,驾驶由各单位负责管理调度。

第3条:车辆是为生产、工作、生活服务的交通工具。

全局的机动车驾驶员必须自觉履行职责,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管理条令"、"交通安全法"和局有关安全生产规定以及车辆管理制度,确保电力生产安全和行车安全。

第二章车辆调配、调度第4条:调配(一)根据我局生产单位比较分散的特点,局办公室平时根据全局生产工作需要,有权调动临时调配各单位的车辆。

各单位应本着全局一盘棋的精神,无条件服从。

(二)局属各单位之间因工作需要临时互相调配使用车辆,须经双方单位的领导同意并报局办公室。

(三)局属各有车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车辆管理,并按车辆管理制度的要求对驾驶员进行经常教育,督促平时的车辆检查和维护保管。

同时做好驾驶员的油料领发等考核工作。

(四)车辆原则上实行定人定车管理,以加强车辆的保管维护,如需临时调配应进行详细的交接手续。

(五)凡车辆转增、转调或报废处理应按局固定资产手续办理。

第5条:车辆调度(一)局属各有车单位(含局机关),编制有汽车班的均应有专职或兼职汽车调度员。

无汽车班车辆少的单位,由单位负责人指定人负责车辆管理调度。

(二)局属各单位的车辆派出(包括单位领导属兼职驾驶员),一律通过调度凭《用车申请表》,无调度单出车视作私自驾车(特殊情况事故抢修外,但事后应补单)。

不得随意改变行车路线。

为确保安全行车,在无法保证行车安全的危险路段,驾驶员有权拒绝行驶,任何人不得强制驾驶员执行。

调度员因公或休假不在时,由单位领导临时指定调度员。

(三)申请用车部门无特殊情况,应提前一天填写用车申请单,以便调度员根据生产工作需要用车的车型、用途、任务缓急,合理调配车辆。

调度员应科学灵活地调派车辆,遇车辆紧张,任务繁重时,除事故抢修用车外,一般性的任务可根据车辆装载情况,同方向路线2个或多个任务综合兼并利用,以提高车辆的利用率。

(四)驾驶员应服从调度员的安排,不断提高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

(五)驾驶员在上班(值班)时间应坚守工作岗位,做到随叫随到。

每天资执行任务回场后,应按《用车申请表》填写行车日记,向调度员报告车辆技术状况及行车安全情况,按月累计行车里程和耗油量。

(六)车辆在外执行任务,除当天不能回库外,一律不得在外过夜停放。

如特殊情况在外停放,须经单位(或部门)领导批准,并办理好保管手续。

(七)平时(或节假日)因私人私事用车须单位领导批准,并办理有关手续。

第三章年度审验第6条:车辆审验(一)全局的机动车辆年检审工作由各有车单位的调度员或车管人员做出计划,然后交主管领导审批后进行。

(二)车辆年检审工作应按当地公安交警部门的要求按时组织实施。

检验前应做到随车设备齐全,各部机件完整良好,性能可靠,车容整洁,标志清晰,各种*齐全,合符年审检验的要求。

(三)非因生产工作关系或车辆因缺件维修待料等客观原因影响车辆超时年审,被公安交警部门罚款支出部分,由有关责任人负责,单位不作报销。

第7条:驾驶员审验(四)全局机动车驾驶员每年的年审工作(必须是单位认可的专、兼职驾驶员),各驾驶员自行到当地公安交警部门办理年审后,由局办公室审核报销。

(五)驾驶员在年审前要根据当地公安交警部门的规定,接受思想作风、纪律、技术和身体等方面的全面检查。

(六)凡属单位认可的专、兼职驾驶员,每年的年审费用可作报销。

因年审不合格或非因工作关系,违章吊证等的造成延时、超时年审,被公安交警部门罚款支出部分,由本人负责。

第四章驾驶员培训管理第8条:因工作需要,学习驾驶机动车,应由局属各单位或部门领导提出申请,经局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9条:全局专、兼职驾驶员必须报局主管部门经局领导审定发文认可。

具体规定和要求如下:(一)专、兼职驾驶员,平时应加强车辆业务和驾驶技术的学习训练,熟悉交通法规。

做到思想作风,技术过碣,具有适应各种路面,复杂交通环境驾驶能力和具有处理一般性车辆故障的能力。

能较好地单独完成任务,确保行车安全。

(二)经局领导批准选送学习驾驶技术人员,经培训学校考试合格,各使用单位应安排经验丰富,驾驶技术过硬功夫并具有单独驾驶经历三年以上的专职驾驶员带驾,时限一般不得少于100天资。

待新驾驶员具有单独驾驶技能后,由带驾专职驾驶员提出,经使用单位领导同意,技术人员鉴定后方可单独驾车。

(三)自费学习的驾驶员因工作需要,经局领导同意转为局专、兼职驾驶员,须经一定程序的技术鉴定,方可单独驾车。

对不具备单独驾车,仍需带驾的按本制度第9条第二点实施。

(四)自费学习的驾驶员转为局专、兼驾驶员后,原学习费用不作报销,其每年驾驶员年审费用可作报销。

(五)自费学习或增驾的驾驶员,需用单位名称(公章)证明者,须经所在单位领导同意。

其本人在学习期间不准驾驶本局的车辆,在局外驾车发生事故均由本人负责。

(六)复员退伍军人驾驶员,如被局吸收录用,除参加当地公安交警部门复考外,服务单位应安排专职驾驶员对其带驾。

(具体参照本制度第9条第二点实施第五章借车、租车第10条:全局车辆是为本局生产、工作服务,原则上外单位不予借用和租用。

确因特殊情况,必须在不影响生产、工作的前提下,须经所在单位领导同意,并按规定办理手续。

(一)局内部单位之间车辆的调配借用,须经双方单位领导同意。

借用单位应负责车辆的油料及有关费用,并办理好交接手续。

借用期间一旦发生车辆损坏或造成交通事故,责任由借用单位负责,事后应将车辆修复交还。

(二)外单位或本局职工借用,租用车辆原则上应由本局专、兼职驾驶员驾车。

特殊情况经所在单位领导同意,由外单位借车司机驾车,一旦发生车辆损坏或造成交通事故,责任由借、租用单位或个人负责。

(三)借、租用车单位或个人要按申请时所填的用途、路线、地点使用,不得随意改变,否则,驾驶员有权拒绝执行。

如果用于非法运输和违反本制度及局有半规定,驾驶员应坚决拒绝。

若造成严重后果将追究用车人和驾驶员的责任。

第六章新车提运及车辆维修、保养第11条:各车辆使用单位购买新车,必须作出计划申请局领导审批,按国家乘座标准及使用规定办理好车辆定编等许可手续,方可购买。

新车验审和提运要有专人负责,派出技术人员和司机对车辆的性能及各部技术状况,全面的技术标准进行检验鉴定,并进行试车。

验收合格后按物资堤运的要求办理好接收手续。

购新车所有的票据必须有主管领导、购买人、证明人等三人以上的签名。

第12条:车辆维修、保养(一)各有车单位的车辆由各单位负责检修、保养。

凡安排车辆的大修项目均应作出计划向局办公室早报,待批准后方可进行,平时的一般性保养、小修、中修由调度员或班长作计划向主管领导早报,同意后实施。

(二)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轮胎换位,车辆清洁应由驾驶员本人完成。

需要送外修理时,应选择修理质量好、收费合理的修理厂家,并相应固定,以确保维护质量,节约费用。

车辆修复出厂时,驾驶员应对车辆的修理质量进行检查、验收和试车,并在修车后付单上签名确认。

(三)车辆的保养、维修内容分为:①车辆修理分三种:即小修、中修、大修。

②车辆保养分四种:即例行保养(又称日常保养)、一级、二级、走合期的保养。

③车辆保养是定期强制执行的,必须坚持"保修并重"和以"预防为主"的原则,要有计划地安排,以达到延长车辆的使用寿命。

④定期保养周期第七章车辆档案第13条:车辆技术档案管理(一)各有车单位的车辆技术、维修、保养必须逐台建立档案。

从购买空卖空新车起逐年、逐项进行登记立档。

原有或现有车辆档案不齐全或未建档的应逐一跟踪完善。

(二)凡局内部车辆的调拨,转移使用,调出单位必须向调入单位移交车辆档案。

否则,调入单位可不予接收。

(三)车辆的档案内容①新车购买时车价发票复印件,行驶证及其它*复印件。

②每辆车的技术数据,说明书等。

③每年的行车记录、年审记录。

④大、中、小修,定期保养,二级保养记录。

⑤历任驾驶员驾驶该车记录、里程等。

第八章安全制度措施第14条:安全制度(一)各有车单位要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思想,认真抓好机动车驾驶同的安全知识,交通法规,事故通报等方面为内容的学习。

提高全体驾驶员的安全观念,切实落实安全管理制度。

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行车安全。

(二)坚持以班为单位每周半天的安全学习和安全分析,及时总结经验教训。

(三)各有车单位应坚持每组织一次全体机动车驾驶员的安全学习,分析安全形势,解决存在的问题。

如遇发生车辆事故应及时开分析会。

(四)结合每年五月份安全月活动,积极开展安全宣传,做好安全检查工作,消除不安全隐患。

大力表扬安全工作中的好人好事。

(五)非局认可的机动车驾驶员,不准驾驶本局的车辆,违者将按局有半规定对交车人和驾车人分别给予严肃处理。

第15条:安全措施(一)驾驶员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管理条令"履行驾驶员应该具备的职责。

遵守国家法律、法令。

服从调度,按驾驶技术规范,安全规程,集中精力驾驶,确保行车安全。

(二)出车前要认真检查车辆的油、水、气是否充足,车况是否良好,随国情工具及*是否齐全,货物是否牢固。

(三)行驶中注意发现车辆是否有异常现象,定时进行途中检查车辆及货物装载情况,发生问题及时处理。

(四)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自觉服从交通警察指挥和检查。

遵守车辆装载标准,不得超载、滥载和超速行驶。

(五)严禁饮酒后驾车,车辆带故障行车。

(六)途中停车或在外过夜车辆停放,应办理保管手续,做好防火、防盗工作,确保车辆和物资的安全。

(七)车辆执行完任务回场(库)后,做好回场后的车辆检查、清洁工作,发现车辆有故障应及时排除。

(八)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驾驶员注意保护现场,及时抢救伤者,并迅速报告当地公安交警部门和单位的安监部门,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第九章油料定额管理第16科:各有车单位的机动车燃油应建立领发登记,逐台车建立领用帐薄,实行单车考核,严格管理。

第7条:开展节约用油,降耗评比竞赛活动,各有车单位每季或半年公布各台车的节耗情况,开展奖节罚超耗活动。

防止油料流失。

各种车型的百公里油耗应按产品厂定额标准为依据参考考核,具体定额标准可参照本制度《各种车型油耗定额表》。

第十章奖罚第18条:对下列情况之一者分别给予奖或罚(一)各有车单位对边疆安全行车十周年、二十周年直至以上,无大、小事故,技术熟练,爱车守纪,完成任务好的驾驶员,可给予大力表彰宣传,并给予适当地物质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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