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政策法规与教师职业道德第2章 我国教育的基本政策与法规
教育政策法规第二章

A 宪法 B 教育法律 C教育行政法规 D地方性教育法规 4、教育法律是教育政策的具体化,教育政策是教育法律的
灵魂。( ) 5、根据我国《宪法》规定,国务院有权制定和发布()
A 教育法律 B 教育行政法规 C 教育政府规章
第四节 教育法律关系
一 教育法律关系的含义和特征
法律关系:由法律规范所确认和调整的,人们在社会 活动中形成的法律上的人与人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使教生范围发生的争议就会形成隶属型的行政法律关 系。)
2、教育民事法律关系
属于横向性(平权型)的法律关系,它是平等主体 之间产生的法律上的权利与义务关系,双方在法律地 位上不具有行政隶属关系,如教师与教师之间、学校 与家长之间、学生与学生之间等都是平等主体。他们 之间涉及人身、财产等的法律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三、教育法规
(一) 教育行政法规
是指国家最高行政机关为实施、管理教育事 业,根据宪法和教育法律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二)地方性教育法规 由地方立法机关制定的教育规范性文件. 从其立法目的和立法依据上划分,可以分为 两种。
由次可见,教育法律关系是非常复杂的。一般认为, 教育法律关系是以教育行政法律关系为主导的综合性 的法律关系,而在具体的教育案件中,可能形成的教 育法律关系既包括行政法律关系的内容,也包括民事 法律关系或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
三 教育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是:
五、教育法的其他渊源
行政法、民法、刑法等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是教育法规体系中的“母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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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爱国守法的重要意义
(二)教师开展爱国法治教育的理论基础
教师要以爱国守法为理论基础,把爱国主义教育和 法制教育丰富到日常工作的各个环节,通过教育教学 内容和自身的言行将爱国热情和法律意识传递给学生, 潜移默化地对学生产生影响,培养学生对祖国的深厚 感情和法律意识。
三 爱国守法的具体要求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爱国守法”的具体要求是: 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全面 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 利。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爱岗敬业最终要体现在教师认真履行教师职责、 对教育教学工作高度负责的实际行动中。因此,教 师对教育工作高度的责任心就成为教师职业道德的 重要内容。日常教学中教师的施教态度,是最能反 映其职业道德优劣的。
三 爱岗敬业的具体要求
(三)不得敷衍塞责
所谓敷衍塞责,就是做事不负责任,只做表面上 的应付,一旦出现问题就把责任推给别人。“不得敷 衍塞责”是对爱岗敬业最基本的规定,要求教师不得 违背;一旦违背,即给予行政处分或解聘处理。
一 教书育人原则
(一)教书育人原则的含义
教书育人原则是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教师既要教授学生 学习知识,又要培养学生成长成才,要把两者有机地结合 在一起,更好地实现教育的目的。
一 教书育人原则
(二)教书育人原则的要求 1.坚持对学生的全面培养 2.按教育规律教书育人 3.努力学习,提高自身素质,探索教书育人的规律
——苏霍姆林斯基
二 关爱学生的重要意义
师爱,作为一种无形的教育力量,是在潜移默化 之中发挥它的巨大作用的。
给学生亲密和安全感 使学生充满自信 有助于有效的课堂管理 使教师成为一位真正的教育者
教师职业道德和政策法规

教师职业道德和政策法规一、师德基本范畴(师德文化、师德品质,知情意行、师德活动)师德与道德共同性(相对独立性阶级性历史继承性共含性)联系(重要组成部分特殊表现来源和基础,共性和个性)区别(产生时间和发展情况,范围)师德基本特点(对教师职业的特为性体现教书育人要求的一致性内容的全面性功能的多样性)二、师德的职业约定【教师劳动的社会价值(物质文明发展精神文明制度文明发展人的素质发展);教师劳动对师德的内在规定性(应有的知识和教育能力,应有的从教为善品质)】师德的价值蕴涵【伦理价值(教育为善的价值取向和行为努力增进社会文明的重要作用重要的伦理调节和评价功能);教育价值(对教育工作的不可或缺性、对教育对象的巨大教育功能、对教师自我专业发展和修养的引导功能);文化价值(对社会文化有深远影响有效育化人文陶冶道德情操的重要资源对人的身心发展有影响是教师精神世界的主要组成部分调节教师职业行为和素养)】师德强化的意义(有利于提高教师素质、强化教师事业心责任感、净化教育行业风气推动社会精神文明建设)三师德的基本原则【教书育人(认识和处理好教书育人关系、全面树立育人意识、多方面努力更好实现教书育人);乐岗勤业(热爱教育乐于从事教育事业、勤于功业勤于工作); 人格示范(教育者先受教育、实践中锻炼形成道德人格、要有良好的仪态】师德的基本规范(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师德原则规范的个体性内化(加强理论学习注意内省慎独、勇于实践磨练增强情感体验、虚心向他人学习自觉与他人交流)四教师的价值实现【价值实现中的价值对待(物质和精神的价值对待、自我和职业的价值对待、目的性存在和工具性存在的价值对待);实践对待(对价值实现中的各种价值取向予以正确认识和把握、注意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在实践中不断进取创新发挥创造潜能、注重实践努力的自我强化);结果对待(结果性评价和水平性评价)】教师的幸福【应有的本质性把握(既包括享受和获得也包括创造和付出、既有个人目的的实现也有社会目的的实现、既有某一方面的满足也有多方面追求的实现);基本取向(物质取向,途径和手段正当合理合法诚实劳动获得、精神取向,避免吧精神和物质幸福割裂认识到精神幸福在层次上的不同在精神实现方式上要注意自我修养及与他人交往合作;事业取向,对教育过程的幸福感对结果的幸福感对规范的正确理解的幸福感);应有的实践努力(爱教乐教树立追求教育价值的伦理信念立言立德追求无限及超越并在其中体味生活的充实在创造中体验尊严与生命的活力建立真诚的情谊)】五、爱岗尽责的伦理性认识【蕴涵的伦理精神(蕴涵着敬业为善为善尽责的指向和精神);道德境界(厌教功利性热爱乐教);苦乐观的道德判断(苦中作乐)】教育性需求【是保持教师队伍稳定的基础;是乐教勤业的动力来源;在岗位上有所作为(才能在自己职业职责履行中有内在自觉、才能促进自我不断完善、帮助处理各种社会关系化解矛盾提高效率)】实践体验(教书育人尽职尽责学而不厌诲人不倦认真工作不敷衍塞责勤奋钻研科学施教淡泊名利育人为乐)六、严谨治学的精神体现(是实事求是精神的体现是科学精神的体现是爱岗敬业精神的体现)教育意义(是培养学生良好学风提高教师素质提高教育质量所必需)实践体现【好学不倦精通业务(有志于学、勤奋努力、勤学好问);把握规律科学施教(对象心里发展规律、教育自身运行规律、人的知识品德发展规律、教学规律、管理规律);严于律己精益求精;不断探索勇于创新(具备改革发展的意识解放思想、注意发现和解决问题、勇于接受新事物新思想、积极探索更有效科学合理的教育方法和形式、提高自身科研能力)】七、教师与学生的关系【不良表现(冷漠化非人道化物质化和庸俗化);原因(传统师生观影响强调教师权威忽视情感因素的作用、应试教育的影响教师高压学生厌学师生互不理解、教师缺乏良好个人素养和教育经验方法适当、知识经济和商品经济冲击教师的地位和作用);合理师生关系的体现(民主平等、爱生尊师、心理相容、教学相长)】教师与同事的关系【职业约定(团结协作);应注意的问题(教育过程的协作性与施教方式的个体性关系、合作与竞争关系的调节);实践体现(关心教师集体维护集体荣誉、尊重同志相互学习建立和谐的人际关系、克服文人相轻的毛病相互学习配合,谦虚正直维护其他教师威信)】教师与家长的关系【基本认知(社会地位平等性联系交往互尊性教育过程配合性);矛盾分析(对学生了解和要求上的差异性对学生情感不一样教育修养水平的差异性教育过程的复杂性及学生成长多方面因素综合影响);道德性调节(主动与家长联系谋求一致的教育立场认真听取家长意见和建议取得家长支持和配合尊重家长人格不训斥不指责教育学生尊敬父母有效指导家庭教育)】八依法执教的道义性存在(人道—正义性、公平—合理性、公正—平等性)教育对依法执教的内在需求(强化教育社会功能所必需、普及义务教育所必需、教育规范化化有序化所必需、保证教育人道化所必需)依法执教的实践把握(正确认识和理解教育法律法规与教育规律的关系、树立依法执教的自觉意识、在实践中自觉坚持和维护教育法律法规)九廉洁从教的秉持之理【廉洁与立教(廉洁公正是社会择师的首要人格条件、廉洁公正是为师立教的根本<只有廉洁,教师人格才有可信性、教师才有道德的感召力、才能保持教育公正性〉);廉洁与树人(廉洁是树人的根本人格条件、有利于学生良好情操的培养、学生道德是非观念的形成);廉洁从教的社会意义(对社会风尚的文明昌化有重要意义)】为师不廉【原因(客观因素上一是外在规范失衡乏力二是收入分配的不公三是社会不正之风的浸染、主观因素上一是人生价值观错位二是心理防卫失当三是道德品质的败坏);矫正(人与社会问题、奉献与索取问题、义和利问题、幸福观问题)】廉洁从教基本要求【保持廉洁自律坚持高尚情操(不断提高增强磨练养成知情意行);抵制不良风气保持教育公正(明确是非标准增强辨别能力、敢于抵制不良风气恪守公正立场、自觉培养公正之品行);自觉接受外在监督增强廉洁从教意识】十教育爱的基本意蕴(指教师在教育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一种高尚的道德境界敬业精神和富有人道性的教育艺术.不仅指对学生的关心爱护还包括教师用爱的情感和言行来感化陶冶启迪引导教育学生,以及各种具有教育爱的方式)教育过程人道化的基本要求(尊重学生,不讽刺挖苦学生,不歧视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关心学生的身心健康,为他们的发展创造条件给与帮助和指导;热爱学生,寄予良好期待,全身心投入关爱,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和人身安全;平等公正地对待学生,保持民主平等的师生关系)教育爱的育人价值(感化、陶冶、和谐、激励)罗森塔尔效应说明了教师对学生的良好期待对学生发展具有推动和引导作用.教育爱实践应有的把握(坚持教育爱的人道性,广泛尊重,人格地位平等;引导性,对学生的爱和教育目的结合起来,善于使爱的情感和行为具有激励性;广泛性,对象广泛,全面关心;理智性和纯洁性,不要溺爱和苛刻,要正直公正坦荡无私真心实意;爱与严的结合性,善于在尊重关爱学生的基础上提出严格要求,在严格要求的过程中体现出对学生的尊重关爱,对学生的爱和严要适度把握)教师对差生和后进生的经验(教师要善于理解或尽可能理解学生;要进行心理互换,吧自己摆在学生的位置体验其心理;理解学生的缺点是在成长过程中不成熟阶段所难以避免的,要通过正确的帮助引导和他们的努力可以克服和改正)十一师表风范行为要求的根本所在(为人师表)人格品性的根本所在(真善美)师表风范的基本原则(表率性、律己性、内外统一性、真实性和自然性、平凡和高尚的统一性)教师应有的师表风范(内在思想道德情操的高尚性、外在言行举止的文明性、职业个性品质的健康性、职业工作的纯属性和进取性)十二个性的特征(多样性、层次性、稳定性、可塑性)教师职业个性的职业约定(具有鲜明的社会道德价值取向、具有鲜明的职业特点、具有直接的道德教育意义)教师职业个性品质应有的体现(热情大方、活泼幽默、和蔼真诚、豁达坚毅、开朗的性格、平静的心境、健康的情绪)教师风度仪表应有的表现(举止文明、教态自如、语言准确、衣着整洁、有人格魅力)一依法治教的含义(主体、范围、依据)基本要求(有完备的教育法律法规、有严格公正的执法制度、有高素质的执法队伍、提高全社会教育法律意识、具有健全的有关教育的民主与监督制度)必要性(发扬民主加强领导的直接体现和必然要求、市场经济下教育改革发展的客观需要、教育行政部门依法行政提高效率的必然选择、培养新人实施科教兴国战略的有力保证)基本原则(坚持社会主义方向、受教育机会平等、教育活动符合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权利和义务一致、教育法制统一)存在主要问题【立法中(纵向层次问题,下位法律滞后,地方性法规缺乏特色、横向层次教育立法的缺口依然很大);执法中(教育法律意识淡薄、执法严肃性不够、救济制度不完善、司法制度不健全)】推进措施(提高意识,转变观念、有法可依、推动促进深化改革、提高行政能力和水平、推进教育法律的实施和监督工作)法律与政策【区别(制定主体不同、表现形式、实施方式、作用不同)联系(政策是法律的基础和灵魂、法律史政策的特定表现形式.有共同的本质。
第二讲我国主要教育政策法规解读-文档资料

⑦对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的规定 在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方面,《教育法》赋予教育主体在 中国法律范围内开展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的权利。中国公民 可以出国留学、研究、进行学术交流或者任教;境外个人符 合国家规定的条件并办理有关手续后,可以进入中国境内学 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研究、进行学术交流或者任教,其 合法权益受国家保护;境外教育机构颁发的学位证书、学历 证明及其他学业证书,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也予以承认。 在教育国际化的条件下,《教育法》在这方面的规定具有 重要意义。
②办学机构的规定 在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方面,《教育法》“确立了我国的办 学体制,明确了设置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的条件,以及设立、变 更、终止的程序和应当办理的手续,规定了学校享有的基本权利 和应当履行的基本义务,确立了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内部管理 体制,并对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法人资格、财产权归属及其同 其校办产业的关系作了规定”。
一、教育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下简称《教育法》)于1995年3月第八届全国人 大第三次会议通过,并于同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教育法》的颁行,使得我 国有了教育基本法,因而是我国教育法制建设的里程碑。
(一)《教育法》的性质与地位
1.性质
《教育法》是我国教育法律法规体系中的基本法。 所谓教育基本法,是依据宪法制定的调整教育内部、外部相关关系的基本法
⑥对政府进行教育投入和提供条件保障的规定在教育投入与条 件保障方面,《教育法》对政府行为的规定“主要包括:‘一项 制度’,即国家建立以财政拨款为主、其他多种渠道筹措教育经 费为辅的体制,逐步增加对教育的投入,保证国家举办的学校教 育经费的稳定来源。‘两个提高’,即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 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应当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和财政收入的增 长逐步提高;全国各级财政支出总额中教育经费所占比例应当随 着国民经济的发展逐步提高。‘三个增长’,即各级人民政府教 育财政拨款的增长应当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并使按在校 学生人数平均的教育费用逐步增长;保证教师工资和学生人均公 用经费逐步增长。‘六个优先优惠’,即对兴办校办产业、学 校基本建设用地及所需物资、教科书及教学用图书资料的出版发 行、教学仪器设备的生产和供应、教学科研的图书资料以及设备 进口、卫星电视教育和其他现代数学手段,实行优先优惠政策”。
教师培训课件教育法律法规与教师职业道德

组织专题学习
通过集中学习、专题讲座等形式 ,组织教师深入学习《教育法》 、《教师法》等法律法规,增强
法律意识。
开展普法宣传
利用校园广播、宣传栏、微信公众 号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教育法律 法规,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的良好氛 围。
举办法律知识竞赛
通过竞赛形式激发教师学习法律知 识的兴趣和热情,提高学习效果。
THANK YOU
感谢聆听
包括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和严重程度
进行追究。
02
教育法律救济途径
包括申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式,为受教育者和其他教育法律关
系主体提供法律保障。
03
教育法律责任的追究与救济的实施
教育行政机关、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对违反教育法
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并保障受教育者和其他教育法律关系主体的合
教师职业道德对教育法律法规的补充作用
提升教育法律法规的执行力度
教师职业道德要求教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以身作则,为学生树立榜样,从而提升 教育法律法规的执行力度。
弥补教育法律法规的不足
教育法律法规可能无法涵盖所有教育领域的问题,而教师职业道德可以弥补这一不足, 通过教师的自觉行为和道德规范来约束自身行为。
06
总结与展望
本次培训课件内容回顾与总结
教育法律法规
本次培训详细解读了国家教育法律法规,包括《教育法》 、《教师法》、《义务教育法》等,强调了教师在教育教 学过程中应遵守的法律规定和责任。
教师职业道德
培训课件深入阐述了教师职业道德的内涵、原则和规范, 引导教师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学生观和教师观,自觉践行 职业道德规范。
100%
理解与信任
教育政策法规第二章4.pptx

对经费的规定: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 改革的决定》所规定的“中央和地方政府教育拨款 的增长要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并使按在校 学生人数平均的教育费用逐步增长”的原则,切实 保证教师工资和生均公用经费逐年有所增长。
逐步提高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 占国民生产总值 的比例,本世纪末达到百分之四,达到发展中国家 八十年代的平均水平。
五七指示
1966年5月7日,毛泽东给林彪写了一封信,后来被称 为“五七指示”。信中描绘了一幅理想社会的蓝图, 把军队变成“一个大学校”,“学政治,学军事,学 文化,又能从事农副业生产,又能办一些中小工厂, 生产自己需要的若干产品和与国家等价交换的产品。”
老三届与新三届
老三届”是指1966年“文革”爆发时在校的三届高中和初中学 生即66,67,68三届。“文革”风雨袭来之时,他们正逢高考。 如果“大革命”晚三个月发动,他们中的佼佼者将会跨入大学。 一场风雨,十年光阴,人生道路由此转向。其中年纪最小的是 68届初中生。他们66年停课时年仅14岁,尚未读完初一课程。 “文革”中,他们荒废了两年学业后,也头戴“知识青年”的 桂冠被送上了南下北上的列车。
1999 五、新世纪教育改革发展的新时期:2000年至今 第二节 关键政策与法规
一、 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 时期:1949-1956沿革
1949年9月颁布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 是建国纲领(建国总政策)。这一总政策的第五章是 文化教育政策,对新中国教育的性质、任务、目标作 了明确规定。
政策的价值取向转变:2010年政府颁布的《国家中 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 将教育公平作为战略目标和战略重点,并明确基础 教育是重点育现代化,基本形成学习型社会,进 入人力资源强国行列。
教育政策法规与职业道德精选全文

97年国家教委——素质教育 • 六个学会
• 学会做人 • 学会求知 • 学会劳动 • 学会生活 • 学会健体 • 学会审美
大学生:有知识没文化 人 才:是才不是人
(2)横向结构
基础教育法 高等教育法
职业教育法 成人教育法
教师法
教育投入法
教育行政组织法
4.教育法律现象
• 教育法律意识:人们关于教育法律现象的思 想、观念、知识和心理的总和。
• 义务教育的年限:年满6周岁,条件不具备地 区可推迟到7周岁
7.《教师法》中的有关规定
• 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 • 教师的权利 : • 教育教学权“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
和实验”的权利。 • 学术交流权“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
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的权利。 • 指导评价学生权:“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
行为人主观上必须有过错。(含故意或过失)
•
违法的主体必须具有法定责任能力者
• 10周岁以下:无民事行为能力,14周岁以下无刑事责任, 免于治安处罚.
• 14—不满16周岁: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重罪 负刑事责任不公审,从轻或减轻处罚,治安从轻处罚.
• 16——不满18周岁,视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负刑事 责任,不公审,从轻或减轻处罚,治安从轻处罚 犯
• 建设者:知识能力 • 接班人:政治思想
• 必须结合生产劳动:协作性 • 合作学习——提高合作、人际交往
能力(不只是解决问题)
6.《义务教育法》中的有关规定
• 义务教育的含义:国家用法律形式规定的对 一定年龄儿童实施的某种程度的学校教育 (责任、免费、不可放弃)——必须是学校 教育,而非家庭教育
《教育政策法规与教师职业道德》课程教学大纲

《教育政策法规与教师职业道德》课程教学大纲是教育学专业的一门重要课程,旨在帮助学生深入理解教育领域的法规政策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本文将从教育政策法规和教师职业道德两个方面进行深入探讨,以帮助读者全面理解这门课程的重要性和内容。
一、教育政策法规1. 教育政策的内涵和目标教育政策是指国家、地方在教育领域内制定的方针、政策和规定,其内涵包括教育发展的战略规划、教育资源的配置和利用、教育公平和教育质量保障等方面。
在教育政策的制定和实施过程中,政府、学校和社会各方都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2. 教育法规的体系和内容教育法规是国家在教育领域内制定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其体系包括教育法、教师法、学校条例等,内容涉及教育管理、学校经营、教师权益等方面。
教育法规的制定和实施对于维护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等方面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二、教师职业道德1. 教师职业道德的内涵和要求教师职业道德是指教师在教育实践中应当遵循的基本行为准则和精神规范,其内涵包括教育责任、师德师风、教书育人等方面。
教师作为教育的重要参与者,其职业道德的高下直接关系到教育事业的发展和学生的成长。
2. 培养教师职业道德的途径和方法教育学专业的学生通过《教育政策法规与教师职业道德》课程的学习,可以深入了解教师职业道德的内涵和要求,树立正确的职业道德观念,提高自身的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
教育学院可以通过案例分析、讨论交流等方式,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职业价值观,促进教师职业道德的培养和提升。
总结回顾通过本文对《教育政策法规与教师职业道德》课程的深入探讨,我们可以了解到教育政策法规和教师职业道德对于教育事业的重要性和影响。
教育政策法规的健全和完善为教育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而教师职业道德的高尚与否直接关系到学生的成长和教育的质量。
我们应当重视教育政策法规和教师职业道德的学习与实践,不断提高自身的素养和能力,为教育事业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个人观点和理解作为教育学专业的学生,在学习《教育政策法规与教师职业道德》课程时,我深切感受到了教育政策法规和教师职业道德的重要性和深刻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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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本法。”这说明《教育法》适用的地域范围仅限于国内,仅限于
具有法人地位的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以及其中从事教育工 作和受教育的人,包括教师、学生、管理人员、教辅人员和其他专业
技术人员。这是《教育法》适用范围的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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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概述
• 对于特殊情况,《教育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军事学校教育由中央 军事委员会根据本法的原则规定。”“宗教学校教育由国务院另行规 定。”第八十三条规定:“境外的组织和个人在中国境内办学和合作 办学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由于这三类学校的特殊性.全国人民 代表大会授权中央军事委员会和国务院,对上述三类学校的有关法规 另作规定。
第二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概述
二、《教育法》的立法特点和重要地位
• (一)、《教育法》的立法特点: 一是全面性和针对性相结合。 二是规范性和导向性相结合。 三是原则性和可操作性相结合。
• (二)、《教育法》的重要地位:
• 《教育法》是国家全面调整各类教育关系,规范我国教育工作的基本 法律,在我国教育法规体系中处于“母法”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基本形成学习型 社会.进入人力资源强国行列。
关于战略主题,指出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是教育改革发 展的战略主题,是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的时代要求,其核心是解决好培 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的重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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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新时期我国教育基本政策的变革与创新
• (二)教育发展任务的新部署
• 1、基本普及学前教育 • 2、巩固提高九年制义务教育水平 • 3、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 • 4、大力发展职业教育
• 5、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
• 6、加快发展继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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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新时期我国教育基本政策的变革与创新
• (三)教育体制改革的新要求
其一,人才培养体制改革。 其二,考试招生制度改革。 其三,建设现代学校制度。 (现代学校制度的基本内涵是“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
教育政策法规与教师职业道德
上篇:教育政策法规
第二章 我国教育的基本政策与法规
1
主要内容
1 2
第一节 新时期我国教育基本政策的变革与创新 第二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概述 第三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概述 第四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概述
3
4
2
第一节 新时期我国教育基本政策的变革与创新
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教育工作。
第二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概述
• (三)《教育法》规定了我国教育的基本制度
• 1、学校教育制度 • 2、义务教育制度 • 3、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制度 • 4、国家教育考试制度
• 5、学业证书制度和学位制度
• 6、扫除文盲制度 • 7、教育督导制度和评估制度
第二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概述
一、新时期教育发展的新指针
• (一)科学发展观对教育事业发展的指引 • 科学发展观是新时期我国教育事业发展的新指针,为教育事业的发展 指明了新的目标与方向。 • 科学发展观对教育事业的发展具有的强烈的指导意义主要表现在: 1、确立科学发展观意味着进一步确立了教育事业的发展在社会发展 中的重要地位。 2、科学发展观指引着教育的科学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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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概述
• 根据《教师法》第八条规定,教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①遵守宪法法
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②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 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③对
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
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 有益的社会活动;④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 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⑤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 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⑥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质。
• 《教育法》第五条规定了我国的教育方针:“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 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
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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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概述
• (二)《教育法》规定了我国教育的管理体制
• 《教育法》在总则中,对我国教育管理体制作出了法律规定:“国务 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分级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领导和管理 教育工作。” 一是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在国务院领导下,由地方人民政府管理; 二是高等教育由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 三是全国教育工作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主管,并对全国教育事业实 行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主
第二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概述
• (五)《教育法》规定了教育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
• 《教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了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基本权利:按照 章程自主管理的权利;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的权利;招收学生和其 他受教育者的权利;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者处分的 权利;给受教育者颁发相应的学业证书的权利;聘任教师及其他职工, 实施奖励或者处分的权利;管理使用本单位的设施和经费的权利;拒 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教学活动的非法干涉的权利;法律法规规定 的其他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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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概述
一、《教育法》的立法宗旨和适用范围
• 《教育法》的立法宗旨:制定和颁行《教育法》是“为了发展教育事 业,提高全民族的素质,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 • 它的适用范围包括空间效力范围和时间效力范围两个方面。 • 《教育法》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级各类教育,
第二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概述
• (八)《教育法》规定了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的基本原则和主要方式
• 《教育法》规定了教育对外交流合作的基本原则,第六十七条规定: “教育对外交流合作坚持独立自主、平等互利、相互尊重的原则,不 得违反中国法律、不得损害国家权力、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 • 《教育法》规定了教育对外流合作的重要方式:境内公民出国留学、 研究、任教或进行学术交流;境外个人进入我国学校及其他机构学习、 研究、任教、或者进行学术交流;境外个人或组织同我国合法教育机 构合作办学;境外教育机构间交流与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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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概述
三、《教育法》的基本内容
• • (一)《教育法》规定了我国教育的性质与方针 《教育法》第三条规定:“国家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 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遵循《宪法》确定的基本原 则,发展社会主义的教育事业。”这就确立了我国教育的社会主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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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新时期我国教育基本政策的变革与创新
二、新时期我国教育改革发展的新规划
• (一)教育发展总体战略的新确立 • 《教育规划纲要》首先确立了2010-2020年我国教育发展的总体战略。 关于工作方针,新的提法是: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 公平、提高质量,这20字方针具有深刻的内在关联。
第二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概述
• (七)《教育法》规定了教育的投入渠道和保障机制
• 《教育法》第五十三条对教育投入的体制作了规定,“国家建立以财 政拨款为主,其他多种渠道筹措教育经费为辅的体制”。 • 《教育法》对于教育投入规定了“两个提高”、“三个增长”的原则。 • 《教育法》规定,教育经费除国家财政拨款外,还可通过以下途径筹 措:征收教育附加费;发展校办产业;实行教育集资;鼓励捐资助学; 运用金融信贷手段支持教育事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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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概述
• 【案例】
• 丰某, 2001年师范学院毕业后分配在某中学,任初一(2)班 的班主任、语文老师。在教学中,他不鼓励学生死记硬背,也 不采取题海战术,而是重视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和综合素质, 因而深受学生的喜爱。2003年,他所带的班参加中考成绩不突 出,升学率也不高,于是学校据此做出决定。扣发丰某全年奖 。丰某感到很是不解,为什么国家一再提倡素质教育,要坚决 改变以升学率高低为主要指标评估教育政绩优劣,教学水平高 低和教师工作好坏的做法,而学校却以升学率较低为由扣发其 全年奖金。丰某对学校的处理决定不服,应该怎么办?丰某应 当向学校所在地的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根据《教师法》第 三十九条,丰某如对学校扣发其全年奖金的处理决定不服,可 向学校所在地的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如果教育行政部门在 30日内未做出决定,丰某可以其不作为为由依法向人民法院提 起行政诉讼。
第二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概述
• 《教育法》第二十九条规定了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履行的六项义
务:遵守法律、法规;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教育教学标准, 保证教育教学质量;维护教育者、教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以适
当的方式为受教育者及其监护人了解受教育者的学业成绩及其他有关
情况提供便利;按照国家规定收取费用并公开收费项目;依法接受社 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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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新时期我国教育基本政策的变革与创新
• (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方针对教育发展的指引 •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已成为新形势下我国社会发展的根本指导方针。 • 这一方针,对教育事业的发展同样具有强烈而鲜明的指导意义。
1、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然要求全面推进依法治教。 2、全面推进依法治教,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法治体系。
会参与”。)
其四.办学体制改革。 其五,管理体制改革。
其六,扩大教育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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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新时期我国教育基本政策的变革与创新
• (四)保障措施的新安排
一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二是保障经费投入。 三是加快教育信息化进程。 四是推进依法治教。
五是组织实施重大项目和改革试点。
六是加强组织领导。
第二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概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