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 坯 检 验 标 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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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标识管理规定

产品标识管理规定

产品标识管理规定1 目的为了使产品在生产和交付全部过程中不出现混料、混钢、混序和错发等现象,规定对每批原材料、每个钢种、每个炉缶号有一个特定的标记,必要时加以记录,使其具有可识别性和可追溯性。

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从原材料验收,产品加工到产品交付的全过程。

3 产品标识实施规定3。

1 标识形式标识可按生产需要采用钢印、轧辊刻标、标牌、标签、涂色、喷号、书写、记录等形式。

3.2 原材料入库保管要按要求分别堆放,并加以标识和记录.3.3 连铸坯、半成品转序,按钢种炉号搬运转接,加以明显标识和记录.3。

4 合格品入库、交付按钢种、炉号堆放、搬运、交付,必须加以明显标识和记录。

3.5 产品标识规定3。

5。

1炉号编制方法a。

炉号应按七位数编制;b。

首位数是年份号;c。

第二位数是炼钢炉的编号;d。

其它五位数是冶炼钢水各炉次的顺序号(00001~n);e。

此五位顺序号编排至年底,第二年再从“1"开始。

3.5。

2连铸坯标识规定:a.自用连铸坯应按炉号堆放并由炼钢厂负责逐支在一端喷上白色炉号(轧钢一厂半连轧热装热送坯除外),每一炉号要有明显的钢种标识。

轧钢一厂半连轧热装热送坯如果不能及时入炉,要按炉号堆放并由轧钢一厂负责标明炉号。

各炉号钢坯之间要明显的区分开,不能混淆。

b.商品连铸坯应由炼钢厂负责逐支在一端喷上白色炉号、钢号(牌号),按炉号管理,另一端按规定要求由炼钢厂负责进行涂色标识。

涂色标识见下表1。

c.仲裁连铸坯在每支端部进行涂色标识.涂色标识见下表2。

自用的由轧钢厂负责按生产票进行涂色标识,存放在炼钢厂坯料置场的由炼钢厂负责涂色标识。

d.自用连铸坯到达轧钢厂后需要改切的,改切后的坯料按炉号堆放,并标明炉号,各炉号钢坯之间要明显的区分开,不能混淆。

连铸坯涂色标识规定表注:上表中没有规定的新钢种由主管部门负责规定.仲裁连铸坯标识规定表注:上表中没有规定的新钢种由主管部门负责规定。

3。

5。

3半成品标识规定a.半成品钢坯按钢种炉号包装堆放,可采用挂标牌或挂标签标识,标牌或标签上应注明钢钟、炉号、规格、支数、班别、生产日期,必要时需在半成品钢坯表面用铅油书写钢种和炉号.b.半成品钢坯应在一端涂色标识,涂色标识规定见表1。

钢水、铸坯及钢锭的质量检验

钢水、铸坯及钢锭的质量检验

7钢水、铸坯及钢锭的质量检验对钢水、铸坯及钢锭的质量检验就是借助仪器和通过观察、判断以及适当结合测量、试验对钢水、铸坯及钢锭的化学成分、纯净度、表面质量及内部质量所进行的符合性评价。

冶炼过程钢水化学成分的检验:是指对电弧炉、精炼炉、VD、VOD等工序冶炼过程钢水化学成份进行的检验。

铸坯熔炼成分的检验:是指对连铸中间包内钢水化学成份的符合性检验,此结果表示同一炉或同一钢包钢水的平均化学成分。

钢锭熔炼成分的检验:是指对浇注过程中钢水化学成份的符合性检验,此结果表示同一炉或同一钢包钢水的平均化学成分。

铸坯和钢锭表面的检验:通过观察、判断以及适当结合测量等方法对铸坯和钢锭表面及外观形状所进行的符合性检验。

铸坯纯净度和内部质量的检验:通过对连铸坯横截面进行酸浸低倍试验和硫印试验的方法,对连铸坯内部缺陷所进行的符合性检验。

7.1 钢水化学成分检验随着炼钢技术的不断进步,炼钢的品种越来越多,钢中元素含量控制范围越来越严格,需要借助更加精密的仪器对钢的各种元素进行精确分析。

我们主要采用了国际上先进的光电光谱仪和气体分析仪器等对钢水化学成分进行分析,满足了冶炼多元素的特殊钢种需求。

7.1.1 光谱分析仪原理及基本结构7.1.1.1 光电光谱分析的基本原理光谱定量分析主要是用被测试样中待测元素谱线强度来确定元素含量,通常元素的谱线强度和该元素在试样中浓度关系用罗曼金公式表示如下:I=ac b(7.1)式中:I—谱线强度;c—待测元素含量;a—常数;b—自吸收系数;当b=1时无自吸收。

1)光谱的定义、光谱的分析及光电光谱分析光谱:是按照波长(或波数,频率)顺序排列的电磁辐射,电磁辐射具有波动性和微粒性。

光谱的分析和光电光谱分析:光谱分析是根据物质的特征光谱来研究物质的化学组成成分,结构和存在状态的一类分析领域,按电磁波谱区域,光谱分析可分为吸收光谱,发射光谱,光电光谱分析是利用了光电转换组件,将光信号转化成电流信号,然后通过计算机计算出待测元素的含量。

《五种低倍检验方法和枝晶腐蚀》技术介绍

《五种低倍检验方法和枝晶腐蚀》技术介绍
5/64
内部缺陷:偏析级别升高 内部缺陷:缩孔 和疏松级别升高
柱状晶发达
1
表面缺陷严重 6 激冷层薄、不均 5 二次晶间距大 内部缺陷:偏 析级别升高
图1-2 铸坯凝固 组织与缺陷的关系
树枝晶搭桥 柱状晶偏斜 内部缺陷:夹 杂物级别升高
2 3
凝固组织
4
等轴晶层厚
内部缺陷:裂纹 和偏析级别降低
中心缺陷级别升高:①中心疏松;②中心偏析;③中心裂纹;④缩孔
图1-3 铸 坯各种缺陷 之间的关系
板坯窄面凹陷或凸起
1
板坯宽面鼓肚 2
形状缺陷
3
方坯菱变(失方)
内部缺陷:三角区裂纹和角裂级别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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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缺陷:对角线裂纹级别升高
二 连铸坯低倍检验方法和对比
1、检验方法的发展(分四步)
①硫印检验→②热酸腐蚀/③电解腐蚀→④冷酸腐蚀→⑤枝晶腐蚀。
①硫印检验
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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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铸钢坯的质量指标
连铸钢坯质量对钢材质量有直接影响,为了提高钢材质量,必须首先提 高连铸坯的质量,一般判断连铸坯的质量有五个指标。 1、洁净度 洁净度一般是指钢中夹杂物和杂质元素含量的多少,含量越少,钢的洁 净度越高。夹杂物主要是指氧化物和硫化物。杂质元素主要是指S、P和气体 N、H、O含量要少。杂质元素还包括微量元素铜、锡、铅、砷、锑、铋等。 钢材用途不同对洁净度的要求也不同,因此洁净度可定义为:当钢中的 非金属夹杂直接或间接影响钢种生产性能和使用性能时,该钢就不是洁净钢 。而如果钢中夹杂物的数量、尺寸、分布对产品的生产性能和使用性能都没 有影响,那么这种钢就可以认为是洁净钢。 国际会议认为,如果夹杂物直接或间接影响了产品的组织结构或使用性 能要求,那么钢就是不纯净的,如果夹杂物没有引起这些缺陷,那么可以认 为钢是洁净的,不用考虑夹杂物的数量、类型、大小和分布。 2、凝固组织 凝固组织是连铸坯在冷却凝固过程中形成的结晶形貌,即细小等轴晶(激 冷层、坯壳晶)、柱状晶、交叉树枝晶和等轴晶。对柱状晶偏斜角度和二次 晶间距也可以进行测量。

毛坯铸钢件检验规范

毛坯铸钢件检验规范
本规范涉及的钢wcbwccastc4gbcrmo引用标准ast高温用可熔焊碳钢铸件ast高温用承压部件用马氏体不锈钢和合金钢铸件ast承压部件用奥氏体钢铸件ast低温用承压铁素体和马氏体钢铸件gb通用阀门碳素钢铸件技术条件gb通用阀门不锈钢铸件技术条件阀门用低温钢铸件技术条件电站阀门钢铸件技术条件gb锅炉管道附件承压铸钢件技术条件ast承压零件用钢铸件通用要求msssp阀门法兰管件和其他管道部件用铸钢件质量标准表面缺陷评定的目视检验方法阀门铸钢件外观质量要求ast钢产品机械试验的标准试验方法和定义ast钢制品化学分析方法实验操作和术语ast钢制产品机械测试方法和定义ast钢产品化学分析试验方法操作和术语ast射线照相标准指南ast本规范是本公司签发的采购订单零件图相配套的文件供方提供的零件必须同时也满足本规范的要求
11.1 铸造厂和检验部应对铸件进行认真检验,检验验收项目及验收方法按表 5 进行。
表5
序 检验项目

试制产品
供方
检验部
正常生产产品
供方
检验部
备注
确认文件/复
确认文件/复
1 化学成分 每个炉批号
每个炉批号


确认文件/复
确认文件/复
2 机械性能 每个炉批号
每个炉批号


每个热处理 3 热处理

确认文件
CF3
CF8M
A002 A202 E308L-16 E316-16
CF3M
A022 E316L-16
WC6
R307 E5515-B2
WC9
R407 E9015-B3
7.5 合同规定铸件进行 MT、RT 或 UT 的,在焊补热处理后应进行相同的无损检测方法对

ASTM_E45-1997钢中非金属夹杂物评定方法中文[1]

ASTM_E45-1997钢中非金属夹杂物评定方法中文[1]

ASTM E45-05 钢中夹杂物含量的评定方法1 范围1.1 本标准的试验方法为测定锻钢中非金属夹杂物含量的方法。

宏观试验法包括微蚀、断口、台阶和磁粉法。

显微试验法通常包括5种检测。

根据夹杂物形状而不是化学特点,显微法将夹杂物划分为不同类型。

这里主要讨论了金相照相技术,它允许形状类似的夹杂物之间略有不同。

这些方法在主要用来评定夹杂物的同时,某些方法也可以评估诸如碳化物、氮化物、碳氮化物、硼化物和金属间化合物的组成。

除了钢以外,其它合金在有些情况下也可以应用这些方法。

根据这些方法在钢中的应用情况,将分别给予介绍。

1.2 本标准适用于人工评定夹杂物含量。

其他ASTM标准介绍了用JK评级图的自动法(ASTM E1122 )和图像分析法(ASTM E1245 )。

1.3 按照钢的类型和性能要求,可以采用宏观法或显微法,也可以将二者结合起来,以得到最佳结果。

1.4 这些试验方法仅仅为推荐方法,对任何级别的钢而言,这些方法都不能作为合格与否的判据。

1.5 本标准未注明与安全相关的事项,如果有的话,也只涉及本标准的使用。

标准使用者应建立适当的安全和健康操作规程,并且在使用标准前应确定其适用性。

2 参考文献2.1 ASTM标准:A 295 高碳耐磨轴承钢技术条件A 485 强淬透性耐磨轴承钢技术条件A 534 耐磨轴承用渗碳钢技术条件A 535 特种性能的滚珠和滚柱轴承钢技术条件A 756 耐磨轴承用不锈钢技术条件A 866 耐磨轴承用中碳钢技术条件D 96 用离心法分离原油中水和沉淀物的试验方法E 3 制备金相试样指南E 7 金相显微镜术语E 381 钢棒,钢坯,钢锭和锻件的宏观试验法E 709 磁粉检测指南E 768 自动测定钢中夹杂物的试样的制备和评定操作规程E 1122 用自动图像分析法获得JK夹杂物等级的操作规程E 1245 用自动图像分析法确定金属中夹杂物或第二相含量的操作规程2.2 SAE标准:J421,磁粉法测定钢的清洁度等级J422,钢中夹杂物评定的推荐操作规程2.3 航空材料技术条件2300,高级飞行性能钢的清洁度:磁粉检测程序2301,飞行性能钢的清洁度:磁粉检测程序2303,飞行性能钢的清洁度:耐腐蚀马氏体钢磁粉检测程序2304,特种飞行性能钢的清洁度:磁粉检测程序2.4 ISO标准:ISO 3763,锻钢——非金属夹杂物的宏观评定法ISO 4967,钢——使用标准图谱的非金属夹杂物显微评定方法2.5 ASTM附加标准:钢中夹杂物评级图Ⅰ-r和评级图Ⅱ低碳钢的4张显微照片3 术语3.1 定义:3.1.1 本标准中用到的定义,见ASTM E7 。

铁道车辆用LZ50钢车轴及钢坯技术条件

铁道车辆用LZ50钢车轴及钢坯技术条件

TB/T 2945—1999目次1 范围 (1)2 引用标准 (1)3 生产资格认证 (2)4 LZ50车轴钢代号和牌号 (2)5 技术要求 (2)6 验收方法和验收规则 (5)7 标记及质量证明书 (7)8 包装、保管及运输 (8)9 质量保证 (8)附录A(标准的附录) 力学性能、非金属夹杂物检验试样样坯的尺寸、试样切取部位 (9)附录B(标准的附录) 车轴标记及包装方法 (10)附录C(标准的附录) 超声波探伤 (12)附录D(标准的附录) 磁粉探伤 (16)TB/T 2945—1999前言本标准是在《铁道车辆用50钢车轴技术条件(暂行)》及《铁道车辆用50钢车轴钢坯订货技术条件(暂行)》的基础上制订。

本标准等效采用美国铁路协会AAR M—101—90“热处理及非热处理的碳素钢车轴标准”。

本标准的附录A、B、C、D为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由铁道部标准计量研究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铁道部科学研究院金属及化学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淑华、郭灵彦、潘岳山、林吉忠。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行业标准TB/T 2945—1999eqv ARR M—101—90 铁道车辆用LZ50钢车轴及钢坯技术条件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铁道车辆用LZ50钢车轴及钢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记、包装、质量证明书及质量保证等。

本标准适用于铁道车辆用LZ50钢车轴及钢坯的制造、订货和检验。

2 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222—84 钢的化学分析用试样取样法及成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GB 223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GB 226—91 钢的低倍组织及缺陷酸蚀检验法GB 228—87 金属拉伸试验方法GB 1979—80 结构钢低倍组织缺陷评级图GB 4336—84 碳素钢和低合金钢光电发射光谱分析方法标准GB 10561—89 钢中非金属夹杂物显微评定方法GB 12814—81 铁道车辆用车轴型式与基本尺寸GB/T 19002—92 质量体系—生产和安装的质量保证模式YB/T 5148—93 金属平均晶粒度测定法ZBY 230—84 A型脉冲反射式超声探伤仪通用技术条件ZBY 231—84 超声探伤用探头性能测试方法ZBJ 04001—87 A型脉冲反射式超声探伤系统工作性能测试方法ASTM E 8—91 金属材料拉伸试验标准方法ASTM E 112—95 测定金属平均晶粒度的标准方法AAR M—1003 美国铁路协会(ARR)质量保证体系3 生产资格认证生产LZ50钢车轴及钢坯的工厂,应通过GB/T 19002(ISO 9002)或AAR M —1003体系认证,建立健全车轴生产过程的质量保证体系。

连铸坯、钢板检验规定

连铸坯、钢板检验规定

连铸坯、钢板检验规定一、目的为了提升产品质量,创精品、名牌产品,结合本公司实际产生情况,依照有利于生产、方便操作的原则。

在国标、行标的范围内,特制定了连铸坯、钢板过程检验、抽检、入库发货的标准。

二、连铸坯(参照YB2012)1、连铸坯尺寸范围及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的规定2、连铸坯的化学成份应符合有关标准及合同的规定。

3、连铸坯表面不得有裂纹、重叠、结疤、夹杂、翻皮、深度或高度大于3mm划痕、气泡存在。

4、表面清理存在上述的表面缺陷的必须清理,在清理中严禁挖沟槽,清理应沿轧制方向清理,清理处必须圆滑过度到连铸坯表面,清理的深宽长比不小于1:6:10,单面清理深不得大于厚度10%,两相对面清理深度之和不大于厚度15%,火焰清理处的残渣应清理干净。

5、连铸坯不平度每米不大于15mm,长度大于1.5米总不平度不得大于总长1.5%。

6、连铸坯在宽面上的鼓肚总度不得大于宽面边长的2%。

7、长度切斜不得大于5mm。

8、测量位置厚度---以距侧边及端面部位约100-200mm处卡量。

宽度---在长度方向中部测量为准长度---连铸坯长度的最短距离处测量为准三、钢板(参照GB709)1、钢板尺寸范围及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的规定宽度公差钢板的长度允许偏差注:厚度公差见附后表A四切边钢板:对角线按5-15mm验收,单边长度按0-8mm验收。

四毛边钢板:在宽度方向上单边距板边40mm不保性能,小缺陷不于修磨,长度距板头150mm内不保性能及不于修磨表面缺陷。

两头切钢板:单边长度按0-8mm验收,两端头凸凹小于150mm不于切头,大于150mm需切头。

2、表面不得有裂纹、重叠、结疤、夹杂、气泡、拉裂、氧化铁皮压入等缺陷存在。

3、钢板的化学成份应符合有关标准及合同的规定。

4、表面清理存在上述的表面缺陷应进行修磨,在清理中严禁挖沟槽,修磨应光滑过渡到钢板表面,清理深宽长比不小于1:6:10。

5、对于锅炉、压力容器、船体结构用的钢板和合同中规定的特殊用途的钢板,缺陷下面钢板的厚度应不小于相应钢板产品标准中规定的最小允许厚度。

圆管坯检验质量标准

圆管坯检验质量标准

连铸圆管坯验收要求(试行)1 范围本技术条件规定了连铸圆管坯的尺寸、外形、重量、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包装、标志和质量证明书。

本技术条件适用于供热轧无缝钢管用的优质碳素钢、低合金钢及合金钢连铸圆管坯。

2 尺寸、外形、及重量2.1 直径及允许偏差圆管坯直径及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圆管坯直径及允许偏差直径(d),mm 允许偏差,%φ180、φ220、φ280、φ310 ±1.5φ350、φ430 ±1.4 、φ450 ±1.5、φ500 ±1.52.2 椭圆度圆管坯的椭圆度应不超过2.5%。

2.3 长度2.3.1 通常长度圆管坯的通常切割长度:4.5m~12.0m。

2.3.2 定尺、倍尺长度圆管坯的定尺、倍尺长度由供需双方协商。

定尺、倍尺总长度应在通常长度范围内。

定尺或倍尺总长度的长度允许偏差为mm。

倍尺交货时,每个倍尺长度应另留10mm~20mm的切(割)口余量。

定尺、倍尺长度交货时,每炉允许有1—4支圆管坯的切割长度小于合同规定值,但应大于通常的二次切割长度。

2.4 弯曲度圆管坯冷却后,弯曲度不得大于4mm/m;全长弯曲度不得大于总长度的0.6% 。

2.5 端面切斜度圆管坯端面应切(割)平齐,端面切斜度不得大于公称直径的4%。

2.6 重量圆管坯按理论重量交货(圆管坯钢的密度按7.77kg/dm3)。

经供需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中注明,亦可按实际重量交货。

3 技术要求3.1 钢的牌号及化学成份3.1.1 圆管坯钢的牌号和化学成分(熔炼分析)应符合相应标准、技术条件、技术协议和文件的规定。

3.1.2 相同钢种不同炉号连浇时,前后两炉钢水的化学成分允许差值(绝对值)应符合表2的规定;其中,Cr、Ni、Mo、V、Ti在钢中作为残余元素时,其成分满足钢种标准要求情况下,不受表2规定限制。

表2 连浇时前后两炉钢水的化学成分允许差值(绝对值)化学元素 C Si Mn Cr Ni Mo V Ti允许差值,% 0.04 0.07 0.10 0.05 0.04 0.04 0.03 0.02 异钢种连浇时应更换中间包,不同炉号(钢种)的每流之间应有明显的区别,并应去除过渡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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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坯检验标准
连铸坯普碳钢化学成分执行《碳素结构钢》GB700-88标准;外观质量检验执行《连续铸钢方坯和矩形坯》YB2011-83标准。

外观检验主要参数指标
如下:
1、尺寸及其允许偏差
1.1、连铸方坯、矩形坯的尺寸及其允偏差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单位:mm
1.2、经供需双方协议,连铸坯尺寸的正负偏差可在公差范围内进行适当调
整。

1.3、根据需方要求,连铸坯长度可按尺寸和非定尺交货,定尺长度允许偏差+80mm。

表二单位:mm
2、外形标准
2.1、连铸坯横截面的对角线长度之差应符合表2的规定。

2.2、连铸坯的弯曲度每米不得大于20mm,总弯曲度不得大于总长度的2%。

2.3、连铸坯允许有鼓肚,但高度不得超过连铸坯边长的允许正偏差。

2.4、连铸坯端部的切斜不得大于20mm.
2.5、连铸坯端部因剪切变形造成的宽展不得大于边长的10%。

2.6、连铸坯不得有明显扭转。

3、表面质量
3.1 、连铸坯表面不得有肉眼可见的裂纹、重叠、翻皮、结疤、夹杂、深度或高度大于3mm的划痕、压痕、擦伤、气孔、皱纹、冷溅、耳子、凸块、凹坑和深度大于2mm的发纹。

连铸坯横截面不得有缩孔、皮下气泡。

3.2、连铸坯表面如存在上述缸陷,必须清除。

应沿纵向清除,清除处应圆滑无棱角。

清除宽度不得小于深度的6倍,长度不得小于深度的8倍。

表面清除的深度,单面不得大于连铸坯厚度的10%,两相对面清除深度之和不得大于厚度的15%,清除深度自实际尺寸算起。

4、化学成份
连铸坯化学成分应为熔炼分析成分。

如从连铸坯上取样分析化学成份时,允许有相应标准规定的成份偏差。

5、组批
连铸坯按批验收,每批由同一牌号、同一截面尺寸组成。

2004年8月23日
轧一联成计质处
碳素结构钢化学成份
GB70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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