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力容器制造许可级别划分和制造范围

合集下载

GB150_钢制压力容器_《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GB150_钢制压力容器_《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Pz 安全泄放装置动作压力
Pw<Pz ≤(1.05-1.1)Pw Pd ≥Pz
1、总论
1.6设计参数
1.6.2 温度 Tw 在正常工况下元件的金属温度,实际工程中,往往 以介质的温度表示工作温度。 Tt 压力试验时元件的金属温度,工程中也往往以试验 介质温度来表示试验温度。
1、总论
1.6 设计参数
1、总论
1.6 设计参数
1.6.1 压力(6个压力)
Pw 正常工况下,容器顶部可能达到的最高压力
Pd 与相应设计温度相对应作为设计条件的容器顶部的最高压力 Pd≥PW Pc 在相应设计温度下,确定元件厚度压力(包括静液柱)
Pt 压力试验时容器顶部压力
Pwmax 设计温度下,容器顶部所能承受最高压力, 由受压元件有效厚度计算得到。
压力容器类别及制造许可证级别划分
三、压力容器分类
5 《容规》中压力容器类别的划分:
根据压力容器的压力等级、品种、介质的毒性程度和爆炸危险程度划分为三类. 1)下列情况之一的,为第三类压力容器: (1) 高压容器; (2) 中压容器(仅限毒性程度为极度和高度危害介质); (3) 中压储存容器(仅限易娥或毒性程度为中度危害介质,且PV乘积大于等于10Mpa.m3);
3)低压容器为第一类压力容器(本条第1款、第2款规定的除外)。
注:1. 按《容规》划分类别的压力容器必须是符合第2条适用范围的压 力容器。 2. 第2条第2款中所列的压力容器其设计、制造和安装、使用管理与修理改造应符合《容规》的要 求。 3. 多腔压力容器的类别划分: 1)分别按各腔的设计压力、容积等进行类别划分; 2)按照类别高的压力腔作为该容器的类别,并按该类别进行使用管理; 3)按照每个压力腔各自的类别分别提出设计、制造技术要求。 4. 图样中技术特性表中的容器类别应按“第三类”、 “第二类”、“第一类”的型式标注。

压力容器制造许可级别划分和制造范围

压力容器制造许可级别划分和制造范围

压力容器制造许可级别划分和制造一、A级别的制造范围:超高压容器、高压容器A1;第三类低、中压容器A2;球形储罐现场组焊或球壳板制造A3;非金属压力容器A4;医用氧舱A5;注:A1应注明单层、锻焊、多层包扎、绕带、热套、绕板、无缝、锻造、管制等结构形式;二、B级别的制造范围:无缝气瓶B1;焊接气瓶B2;特种气瓶B3;注:B2注明含限溶解乙炔气瓶或液化石油气瓶;B3注明机动车用、缠绕、非重复充装、真空绝热低温气瓶等;三、C级别的制造范围:铁路罐车C1;汽车罐车或长管拖车C2;罐式集装箱C3;四、D级别的制造范围:第二类低、中压容器D1;第一类压力容器D2;注:1、一、二、三类压力容器的划分按照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确定;2、超高压容器:设计压力大于及等于100MPa的压力容器;高压容器:设计压力大于及等于10MPa且小于100MPa的压力容器;中压容器:设计压力大于及等于1.6MPa且小于10MPa的压力容器;低压容器:设计压力大于及等于0.1Mpa且小于1.6MPa的压力容器;3、按分析设计标准设计的压力容器,其制造企业应持有A或C级许可证;4、球壳板制造项目含直径大于等于1800mm的各类型封头;5、对于产品种类单一的制造企业,应对其许可范围进行限制,如限制产品或制造方法、材质、种类、用途等;可见锅炉压力容器制造监督管理办法第七条锅炉和压力容器按照附件一的规定,划分为a、b、c、d四个制造许可级别; d级锅炉和d级压力容器的制造许可证,由制造企业所在地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其余级别的制造许可证由国家质检总局颁发;境外企业制造的用于境内的锅炉压力容器,其制造许可证由国家质检总局颁发以下统一简称发证部门;制造许可证式样见附件二;附件1: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级别划分一、炉制造许可级别划分,级别,制造锅炉范围a不限b额定蒸气压力小于及等于2.5mpa的蒸汽锅炉表压,下同c额定蒸气压力小于及等于0.8mpa且额定蒸发量小于及等于1t/h的蒸汽锅炉;额定出水温度小于120℃的热水锅炉d额定蒸气压力小于及等于0.1mpa的蒸汽锅炉;额定出水温度小于120℃且额定热功率小于及等于2.8mw的热水锅炉注:1.额定出水温度大于及等于120℃的热水锅炉,按照额定出水压力分属于c级及其以上各级;2.持有高级别许可证的锅炉制造企业,可以生产低,级别的锅炉产品; 3.持有c级及其以上级别许可证的锅炉制造企业,可以制造有机热载体锅炉,对于只制造有机热载体锅炉的制造企业,应申请有机热载体锅炉单项制造资格,不需要定级别;4.对于产品种类较单一的制造企业,可对其许可范围进行限制,如限部件、材质、品种等;5.持证锅炉制造企业可以制造与相应级别锅炉配套的分汽缸、分水缸;二、压力容器制造许可级别划分级别制造压力容器范围代表产品a超高压压容器a1;第三类低、中压容器a2;球形储罐现场组焊或球壳板制;a3;力容器a4;医用氧舱a5a1应注明单层、锻焊、多层包扎、绕带、热套、绕缝、锻造、管制等结构形式b无缝气瓶b1;焊接气瓶b2;特种气瓶b3b2注解乙炔气瓶或液化石油气瓶;b3注明机动车用、缠绕、非重复充装、真空绝气瓶等c铁路罐车c1;汽车罐车或长管拖车c2;罐式集装箱c3d第一类压1;第二类低、中压容器d2注:1.一、二、三类压力容器的划分按照压力技术监察规程确定;2.超高压容器:设计压力大于及等于100mpa的压力压容器:设计压力大于及等于10mpa且小于100mpa的压力容器;中压容器力大于及等于1.6mpa且小于10mpa的压力容器;低压容器:设计压力大0.1mpa且小于1.6mpa的压力容器;3.按分析设计标准设计的压力容器,业应持有a或c级许可证;4.球壳板制造项目含直径大于及等于1800mm的头;5.对于产品种类单一的制造企业,应对其许可范围进行限制,如限制产方法、材质、种类、用途等;。

GB150_钢制压力容器_《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GB150_钢制压力容器_《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9) 移动式压力容器,包括铁路罐车(介质为液化气体、低温液体)、罐式汽车[液化气体运输(半挂)车、 低温液体运输(半挂)车、永久气体运输(半挂)车]和罐式集装箱(介质为液化气体、低温液体)等; (10) 球形储罐(容积大于等于50m3); (11) 低温液体储存容器(容积大于5m3)。
压力容器类别及制造许可证级别划分
代表产品
A1应注明单层、锻焊、多层包扎、绕带、热套、绕板、无 缝、锻造、管制等结构形式
B
B1:无缝气瓶; B2:焊接气瓶; B3:特种气瓶
C1:铁路罐车; C2:汽车罐车或长管拖车; C3:罐式集装箱 D1:第一类压力容器; D2:第二类低、中压容器
B2注明含(限)溶解乙炔气瓶或液化石油气瓶。B3注明 机动车用、缠绕、非重复充装、真空绝热 低温气瓶等
C D
压力容器类别及制造许可证级别划分
三、 压力容器分类
1 《容规》中压力容器分类原则: 1) 符合第2条适用范围的压力容器; 2) 根据压力容器的压力等级、品种、介质的毒性程度和 爆炸危险程度进行划分。 2 压力容器的压力等级: 根据压力容器的设计压力(p)划分为四个压力等级 低压(代号L) 0.1Mpa≤p<1.6Mpa 中压(代号M) 1.6Mpa≤p<10Mpa 高压(代号H) 10Mpa≤p<100Mpa 超高压(代号U) p≥100Mpa
三、压力容器分类
5 《容规》中压力容器类别的划分: 2)下列情况之一的,为第二类压力容器(本条第1款规定的除外):
(1) (2) (3) (4) (5) 中压容器; 低压容器(仅限毒性程度为极度和高变危害介质); 低压反应容器和低压储存容器(仅限易燃介质或毒性程度为中度危害介质) 低压管壳式余热锅炉; 低压搪玻璃压力容器。

压力容器制造资质级别说明及压力容器等级划分

压力容器制造资质级别说明及压力容器等级划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压力容器制造资质级别说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压力容器制造资质级别说明AR1:指第一、二、三类低、中压容器,高压容器 AR2:指第一、二、三类低、中压容器AR3:指球形压力容器现场组焊 AR4:指超高压容器 AR5:指医用氧舱CR1:指液化气体铁路罐车 CR2:指液化气体汽车罐车DR1:指无缝气瓶 DR2:指焊接气瓶 DR3:指溶解乙炔气瓶DR4:指特种气瓶 DR5:指液化石油气瓶BR1:指第一、二类低、中压容器 BR2:指第一类压力容器注:QP:指球片压制压力容器制造许可级别划分简介:压力容器制造许可级别划分: 级别制造压力容器范围代表产品 A 超高压容器、高压容器(A1);第三类低、中压容器(A2);球形储罐现场阻焊或球壳板制造(A3);非金属压力容器(A4);医用氧舱(A5)A1应注明单层、锻焊、多层包扎、 ...压力容器制造许可级别划分:注:1. 一、二、三类压力容器的划分按照《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确定。

2. 超高压容器:设计压力大于及等于100MPa的压力容器;高压容器:设计压力大于及等于10MPa且小于100MPa的压力容器;中压容器:设计压力大于及等于1.6MPa且小于10MPa的压力容器;设计压力大于及等于0.1MPa且小于1.6MPa的压力容器。

3. 按分析设计标准设计的压力容器,其制造企业应持有A或C级许可证。

4. 球壳板制造项目含直径大于及等于1800mm的各类型封头。

5. 对于产品种类单一的制造企业,应对其许可范围进行限制,如限制产品或制造方法、材质、种类用途等。

第三类压力容器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第三类压力容器:高压容器;中压容器(仅限毒性程度为极度和高度危害介质);中压储存容器(仅限易燃或毒性程度为中度危害介质,且pV乘积大于等于10MPa·m3 );中压反应容器(仅限易燃或毒性程度为中度危害介质,且pV乘积大于等于0.5MPa·m3);低压容器(仅限毒性程度为极度和高度危害介质,且乘积大于等于0.2MPa·m3 );高压、中压管壳式余热锅炉;中压搪玻璃压力容器;使用强度级别较高(指相应标准中抗拉强度规定值下限大于等于540MPa)的材料制造的压力容器;移动式压力容器,包括铁路罐车(介质为液化气体、低温液体)、罐式汽车[液化气体运输(半挂)车、低温液体运输(半挂)车、永久气体运输(半挂)车]和罐式集装箱(介质为液化气体、低温液体)等;球形储罐(容积大于等于50m3);低温液体储存容器(容积大于5m3)。

A2级压力容器制造证相关知识

A2级压力容器制造证相关知识
A2级压力容器制造证相关知识
质量保证体系人员应该了解本公司制造许可证的级别和制造类别、 品种及范围。
一、压力容器的定义:
平时我们所说的是固定式压力容器,要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工作压力≥0.1MPa; (2)容积≥0.03m3并且内直径≥150mm; (3)盛装介质为气体、液化气体以及介质最高工作温度高 于或者等于其标准沸点的液体。
二、制造许可级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资格,压力 容器制造许可级别分为A、B、C、D四个级别。
三、制造许可证的品种范围
第Ⅲ类低、中压容器
1、压力容器按介质特性、设计压力和容积,分为Ⅰ、Ⅱ、Ⅲ类;
2、按设计压力分为低、中、高和超高压四个等级; 3、按用途分为反应、换热、分离和储存压力容器。
四、压力容器压力等级的划 分
按设计压力(p)分为低、中、高和超高压四个等级 (1)低压,0.1MPa ≤ p<1.6MPa; (2)中压,1.6MPa ≤ p<10.0MPa; (3)高压,10.0MPa ≤ p<100.0MPa; (4)超高压,p≥100MPa。
五、压力容器的介质分组
压力容器的介质分为以下两组 (1)第一组介质,毒性危害程度为极度、高度危害的 化学介质,易爆介质,液化气体; (2)第二组介质,除第一组以外的介质。
六、压力容器的分类
(1)第一组介质没有Ⅰ类压力容器,只有Ⅱ类和Ⅲ类。第一组 的Ⅱ类有低压和中压之分,0.1MPa ≤ p<10.0MPa;
(2)第二组介质有Ⅰ、Ⅱ、Ⅲ类压力容器。第二组的Ⅰ类只有 低压,0.1MPa ≤ p<1.6MPa。第二组的Ⅱ类只有中压, 1.6MPa ≤ p<10.0MPa。 (3)第一组和第二组中的Ⅲ类压力容器,都可分为低、中、高、 超高压四类。

压力容器制造资质级别说明及压力容器等级划分

压力容器制造资质级别说明及压力容器等级划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压力容器制造资质级别说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压力容器制造资质级别说明AR1:指第一、二、三类低、中压容器,高压容器 AR2:指第一、二、三类低、中压容器AR3:指球形压力容器现场组焊 AR4:指超高压容器 AR5:指医用氧舱CR1:指液化气体铁路罐车 CR2:指液化气体汽车罐车DR1:指无缝气瓶 DR2:指焊接气瓶 DR3:指溶解乙炔气瓶DR4:指特种气瓶 DR5:指液化石油气瓶BR1:指第一、二类低、中压容器 BR2:指第一类压力容器注:QP:指球片压制压力容器制造许可级别划分简介:压力容器制造许可级别划分: 级别制造压力容器范围代表产品A 超高压容器、高压容器(A1);第三类低、中压容器(A2);球形储罐现场阻焊或球壳板制造(A3);非金属压力容器(A4);医用氧舱(A5)A1应注明单层、锻焊、多层包扎、 ...压力容器制造许可级别划分:注:1. 一、二、三类压力容器的划分按照《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确定。

2. 超高压容器:设计压力大于及等于100MPa的压力容器;高压容器:设计压力大于及等于10MPa且小于100MPa的压力容器;中压容器:设计压力大于及等于1.6MPa且小于10MPa的压力容器;设计压力大于及等于0.1MPa且小于1.6MPa的压力容器。

3. 按分析设计标准设计的压力容器,其制造企业应持有A或C级许可证。

4. 球壳板制造项目含直径大于及等于1800mm的各类型封头。

5. 对于产品种类单一的制造企业,应对其许可范围进行限制,如限制产品或制造方法、材质、种类用途等。

第三类压力容器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第三类压力容器:高压容器;中压容器(仅限毒性程度为极度和高度危害介质);中压储存容器(仅限易燃或毒性程度为中度危害介质,且pV乘积大于等于10MPa·m3 );中压反应容器(仅限易燃或毒性程度为中度危害介质,且pV乘积大于等于0.5MPa·m3);低压容器(仅限毒性程度为极度和高度危害介质,且乘积大于等于0.2MPa·m3 );高压、中压管壳式余热锅炉;中压搪玻璃压力容器;使用强度级别较高(指相应标准中抗拉强度规定值下限大于等于540MPa)的材料制造的压力容器;移动式压力容器,包括铁路罐车(介质为液化气体、低温液体)、罐式汽车[液化气体运输(半挂)车、低温液体运输(半挂)车、永久气体运输(半挂)车]和罐式集装箱(介质为液化气体、低温液体)等;球形储罐(容积大于等于50m3);低温液体储存容器(容积大于5m3)。

压力容器类别级别划分

压力容器类别级别划分
压力容器类别及制造许可证级别划分 (依据《固容规》
介质性质 PV值(MPa.m ) 换热、分离容器 低压 0.1≤P<1.6 (MPa) 储存、反应容器 管壳式余热锅炉 搪玻璃压力容器 换热、分离容器 中压 1.6≤P<10 (MPa) 储 存 容 器 反 应 容 器 管壳式余热锅炉 搪玻璃压力容器 高压 10≤P<100 (MPa) 换热、分离容器 储存、反应容器 管壳式余热锅炉 第三类压力容器 第二类压力容器 第一类压力容器
3
非易燃、无毒பைடு நூலகம்轻毒性
使用强度级别更高的材料制造的压力容器(σb≥540MPa) 移动式压力容器 球形储罐(容积≥50m3) 低温液体储存容器(容积>5m )
3
级别划分 (依据《固容规》)
易燃、中度毒性 ≥0.5 第一类压力容器 ≥10.0 高度、极度毒性 ≥0.2
第二类压力容器
第三类压力容器

压力容器制造分级

压力容器制造分级
第二类低、中压容器(B1);
第一类压力容器(B2)
移动式压力容器
C
铁路罐车(C1);汽车罐车或长管拖车(C2);罐式集装箱(C3)
D
无缝气瓶(D1);
焊接气瓶(D2);
特种气瓶(D3)
焊接气瓶注明含(限)溶解乙炔气瓶或液化石油气瓶。特种气瓶注明机动车用、缠绕、非重复充装、真空绝热低温气瓶等
注:1、一、二、三类压力容器的划按照《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确定;
2、超高压容器:设计压力≥100MPa
高压容器:100MPa>设计压力≥10MPa
中压容器:10MPa>设计压力≥1.6MPa
低压容器:1.6MPa>设计压力≥0.1Mpa
3、按分析设计标准设计的压力容器,其制造企业应持有A或C级许可证。
4、球壳板制造项目含直径大于等于1800mm的各类型封头。
5、对于产品种类单一的制造企业,应对其许可范围进行限制,如限制产品或制造方法、材质、种类、用途等。
二、压力容器制造许可级别划分
级别
制造压力容器范围
备 注
固定式压力容器
A
超高压容器、高压容器(A1);第三类低、中压容器(A2);球形储罐现场组焊或球壳板制造(A3);非金属压力容器(A4);医用氧舱(A5)
超高压容器、高压容器应注明单层、锻焊、多层包扎、绕带、热套、绕板、无缝、锻造、管制等结构形式
B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压力容器制造许可级别划分和制造范围
一、A级别的制造范围:超高压容器、高压容器(A1);第三类低、中压容器(A2); 球形储罐现场组焊或球壳板制造(A3);非金属压力容器(A4);医用氧舱(A5)。

注:A1应
注明单层、锻焊、多层包扎、绕带、热套、绕板、无缝、锻造、管制等结构形式。

二、B级别
的制造范围:无缝气瓶(B1);焊接气瓶(B2);特种气瓶(B3)。

注:B2注明含(限)溶解乙炔气瓶或液化石油气瓶。

B3注明机动车用、缠绕、非重复充装、真空绝热低温气瓶等。

三、C级别的制造范围:铁路罐车(C1);汽车罐车或长管拖车(C2);罐式集装箱(C3)。

四、D 级别的制造范围:第二类低、中压容器(D1);第一类压力容器(D2)。

注:1、一、二、三类
压力容器的划分按照《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确定;2、超高压容器:设计压力大于及等
于lOOMPa的压力容器;高压容器:设计压力大于及等于10MPa且小于lOOMPa的压力容器;中压
容器:设计压力大于及等于 1.6MPa且小于1OMPa的压力容器;低压容器:设计压力大于及等于
O.IMpa且小于1.6MPa的压力容器。

3、按分析设计标准设计的压力容器,其制造企业应持有A 或C级许可证。

4、球壳板制造项目含直径大于等于1800mm的各类型封头。

5、对于产品种类
单一的制造企业,应对其许可范围进行限制,如限制产品或制造方法、材质、种类、用途等。

可见《锅炉压力容器制造监督管理办法》
第七条锅炉和压力容器按照附件一的规定,划分为a、b、c、d四个制造许可级别。

d级锅炉和d级压力容器的《制造许可证》,由制造企业所在地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其余级别的《制造许可证》由国家质检总局颁发;境外企业制造的用于境内的锅炉压力容器,其
《制造许可证》由国家质检总局颁发(以下统一简称发证部门)。

《制造许可证》式样见附件二。

附件1:
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级别划分
一、炉制造许可级别划分,级别,制造锅炉范围
a不限
b额定蒸气压力小于及等于2 . 5mpa的蒸汽锅炉(表压,下同)
c额定蒸气压力小于及等于0 . 8mpa且额定蒸发量小于及等于1t/h的蒸汽锅炉;额定出水温度小于120 C的热水锅炉
d额定蒸气压力小于及等于0 . 1mpa的蒸汽锅炉;额定出水温度小于120 C且额定热功率小于
及等于2. 8mw的热水锅炉
注:1•额定出水温度大于及等于120 C的热水锅炉,按照额定出水压力分属于c级及其以上各级。

2 .持有高级别许可证的锅炉制造企业,可以生产低,级别的锅炉产品。

3.持有c 级及其以上级别许可证的锅炉制造企业,可以制造有机热载体锅炉,对于热载体锅炉的制造企
业,应申请有机热载体锅炉单项制造资格,不需要定级别。

4.对于产品种类较单一的制造企业,可对其许可范围进行限制,如限部件、材质、5.持证锅炉制造企业可以制造与相应级别锅炉配套的分汽缸、分水缸。

二、压力容器制造许可级别划分级别
制造压力容器范围代表产品
a超高压容器、高压容器(al );第三类低、中压容器(a2);球形储罐现场组焊或a3);非金属压力容器(a4);医用氧舱(a5)al应注明单层、锻焊、多层包扎、绕板、无缝、锻造、管制等结构形式
b 无缝气瓶(b1 );焊接气瓶(b2) ;特种气瓶(b3)b2 注明含(限)溶解乙炔气油气瓶。

b3 注明机动车用、缠绕、非重复充装、真空绝热低温气瓶等
c 铁路罐车(c1 );汽车罐车或长管拖车(c2 );罐式集装箱(c3)
d 第一类压力容器(d1 );第二类低、中压容器(d2)注:1.一、二、三类压力容器的划分按照《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确定;
2.超高压容器:设计压力大于及等于100mpa 的压力容器; 高压容器:设计压力大于及等于10mpa 且小于100mpa 的压力容器; 中压容器:设计压力大于及等于1.6mpa 且小于10mpa 的压力容器;
低压容器:设计压力大于及等于0.1mpa 且小于1.6mpa 的压力容器。

3.按分析设计标准设计的压力容器,其制造企业应持有 a 或c 级许可证。

4.球壳板制造项目含直径大于及等于1800mm 的各类型封头。

5.对于产品种类单一的制造企业,应对其许可范围进行限制,如限制产品或制造方种类、用途等。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