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保险---好利年年两全保险(分红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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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利年年两全保险(分红型)

产品特色 | 产品基本信息 | 保险责任 | 利益演示 | 责任免除 | 风险提示

产品特色

快速见利--每两年返还保额10%

安全获利--满期返还保险费

双重增利--保额分红+累积生息

无忧得利--投保人保费豁免

灵活享利--期满可转换养老年金

产品基本信息

交费期间:一次交清,5年、10年、20年交

投保年龄:

一次交清、5年交、10年交交费期间,投保范围为0-55周岁;

20年交交费期间,投保范围为0-45周岁。

保险期间:至70周岁

保险责任

生存保险金——每两年返(基本保额+累积红利保额)×10%

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后至70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期间,在每满两周年的保单生效对应日生存,公司按该保单生效对应日基本保险金额与累积红利保险金额二者之和的10%给付生存保险金。

满期保险金——所交保费+累积红利保额

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70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公司按以下二者之和给付满期保险金,合同终止。

1.实际交纳的保险费;

2.累积红利保险金额。

身故保险金——所交保费×1.05+累积红利保额现价

被保险人身故,公司按以下二者之和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1.实际交纳的保险费的105%;

2.累积红利保险金额对应的现金价值。

投保人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因意外身体全残豁免保费

除另有约定外,投保人因意外伤害身故或因意外伤害身体全残,且投保人身故或身体全残时年龄介于18周岁至60周岁之间,可免交自投保人身故或被确定身体全残之日起的续期保险费,合同继续有效。

养老年金转换条款:满期保险金及终了红利可以部分或全部转换为养老年金。

如被保险人生存至70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自该保单生效对应日起60日内,被保险人可向公司申请,将领取的满期保险金和终了红利之和的全部或部分,作为一次交清保险费购买个人转换养老年金保险。个人转换养老年金保险的领取金额和方式按照购买当时公司提供的年金领取标准确定。

利益演示

案例演示1:0岁男孩,基本保额10万,选择20年交费,年交保费17300元。

保险利益

1、生存保险金:每两年返还(基本保险金额+累积红利保险金额)X10%,即10000元+分红;保险期间内累计返还35次,共计350000元+分红。

2、满期保险金:70周岁返还(实际交纳的保险费+累积红利保险金额),即346000元+分红;同时,还有终了红利给付。

3、累积生息账户:生存保险金自动进入累积生息账户,以“月复利”方式累积增值。

4、身故保险金:若不幸身故,公司给付实际交纳的保险费x105%+累积红利保险金额对应的现金价值,还有终了红利给付。

5、保费豁免:若投保人因意外伤害身故或因意外伤害身体全残,且年龄介于18-60周岁之间,豁免续期保费,继续享受保险利益。

6、养老年金转换:保单期满后,客户可以申请,将满期保险金与终了红利的全部或部分转换为养老年金,让晚年生活更快乐。

案例演示2:35岁女性,基本保额10万,选择10年交费,年交保费35800元。

保险利益

1、生存保险金:每两年返还(基本保险金额+累积红利保险金额)X10%,即10000元+分红;保险期间内累计返还17次,共计170000元+分红。

2、满期保险金:70周岁返还实际交纳的保险费+累积红利保险金额,即358000元+分红;同时,还有终了红利给付。

3、累积生息账户:生存保险金自动进入累积生息账户,以“月复利”方式累积增值。

4、身故保险金:若不幸身故,公司给付(实际交纳的保险费x105%+累积红利保险金额对应的现金价值)。同时,还有终了红利给付。

5、保费豁免:若投保人因意外伤害身故或因意外伤害身体全残,豁免续期保费,继续享受保险利益。

6、养老年金转换:保单期满后,客户可以申请,将满期保险金与终了红利的全部或部分转换为养老年金,让晚年生活更快乐。

责任免除

被保险人因其发生下列情形之一身故的,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自本合同成立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二年内自杀,但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合同终止,本公司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合同终止,本公司向您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投保人因发生上述第2-7项情形导致身故或身体全残,或被保险人对投保人故意杀害、故意伤害导致投保人身故或身体全残的,本公司不予豁免保险费。

风险提示

本产品为分红保险,其红利分配是不确定的。本产品采用增额红利方式进行分红。年度分红以增加保险金额的方式进行分配。终了红利在合同生效一年后,因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发生身故保险事故、投保人解除保险合同、发生责任免除事项、转换条款、合同效力中止期满未达成复效协议等情形导致的合同终止时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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