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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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567号――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公告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567号――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公告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567号――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公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公布日期】2012.12.25
•【文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567号
•【施行日期】2013.04.01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标准定额
正文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1567号)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公告现批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500-2013,自2013年4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3.1.1、3.1.4、3.1.5、3.1.6、
3.4.1、4.1.2、4.2.1、4.2.2、4.3.1、5.1.1、6.1.3、6.1.4、8.1.1、8.2.1、11.1.1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原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12年12月25日。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总说明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总说明
22
3.3 措施项目清单
23
工程名称: 序号
措施项目清单
项目名称
第 页共 页
24
措施项目一览表
序号
项目名称
1 通用项目
1.1
环境保护
1.2
文明施工1.3源自安全施工1.4临时设施
1.5
夜间施工
1.6
二次搬运
1.7
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
1.8
混凝土、钢筋混凝土土模板及支架
1.9
脚手架
1.10
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新材料、新技术、新 的施工工艺将伴随出现,因此本规范规定,凡附 录中的缺项,工程量清单编制时,编制人可作补 充。补充项目应填写在工程量清单相应分部工程 项目之后,并在“项目编码”栏中以“补”字示 之。
21
3.2.6 现行“预算定额”,其项目一般是按 施工工序进行设置的,包括的工程内容一般是 单一的,据此规定了相应的工程量计算规则。 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划分,一般是以一个“综合 实体”考虑的,一般包括多项工程内容,据此 规定了相应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二者的工程量 计算规则是有区别的。
14
3.1.2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 招标文件应当包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和投标报 价要求。工程量清单体现了招标人要求投标人完 成的工程项目及相应工程数量,全面反映了投标 报价要求,是投标人进行报价的依据,工程量清 单应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5
3.1.3 工程量清单应反映拟建工程的全部工程 内容,并为实现这些工程内容而进行的其他工作。 借鉴外国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做法,结合我国 当前实际情况,我国的工程量清单由分部分项工 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和其他项目清单组成。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应表明拟建工程的全部分项 实体工程名称和相应数量,编制时应避免错项、 漏项。措施项目清单表明了,为完成分项实体工 程而必须采取的一些措施性工作,编制时力求全 面。其他项目清单主要体现了招标人提出的一些 与拟建工程有关的特殊要求,这些特殊要求所需 的金额计入报价中。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22)1、为了更加广泛深入地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建设工程发承包双方的计量、计价行为制定好准则。

2、为了与当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性的变化规定相适应,使其能够正确地贯彻执行。

3、为了适应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日益发展的需要,促使规范的内容不断更新完善。

4、总结子践经验,进一步建立健全我国统一的建设工程计价、计量规范标准体系。

1、相关法律等的变化,需要修改计价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建造法》关于实行工伤保险,鼓励企业为从事危(wei)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的修订;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取销工程定额测定费的规定;财政部开征地方教育附加等规费方面的变化,需要修改计价规范。

《建造市场管理条例》的起草,《建造工程施工发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的修订,为“08 规范”的修改提供了基础。

2、“08 规范”的理论探讨和实践总结,需要修改计价规范“08 规范”实施以来,在工程建设领域得到了充分肯定,从《建筑》、《建造经济》、《建造时报》、《工程造价》、《造价师》等报纸杂志刊登的文章来看,“08 规范”对工程计价产生了重大影响。

一些法律工作者从法律角度对强制性条文进行了点评;一些理论工作者对规范条文进行了理论探索;一些实际工作者对单价合同、总价合同的合用问题,对竣工结算应尽可能使用前期计价资料问题,以及计价规范应更具操作性等提出了不少好的建议。

3、一些作为探索的条文说明,经过实践需要进入计价规范“08 规范”出台时,一些不成熟的条文彩用了条文说明或者宣贯教材引路的方式。

经过实践,有的已经形成共识,如计价风险分担、物价波动的价格指数调整、招标控制价的投诉处理等,需要进入计价规范正文,增大执行效力。

4、附录部份的不足,需要尽快修改完善一是有的专业分类不明确,需要重新定义划分,增补“城市轨道交通”、“爆破工程”等专业;二是一些项目划分不合用,设置不合理;三是有的项目特征描述不能体现项目自身价值,存在缺乏表述或者难于描述的现象;四是有的项目计量单位不符合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五是有的计算规则界线划分不清,导致计量扯皮;六是未考虑市场成品化生产的现状;七是与传统的计价定额衔接不够,不便于计量与计价。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15条强制性条文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15条强制性条文

130中华人民XX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X Code of valuation with bill quantity of construction worksGB 50500-2008主编部门:中华人民XX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XX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2008年12月1日中国计划20081.0.3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以下二者简称“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3.1.2 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招标,工程量清单必须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招标人负责。

3.2.1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应包括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

3.2.2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应根据附录规定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编制。

3.2.3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编码,应采用十二位阿拉伯数字表示。

一至九位应按附录的规定设置,十至十二位应根据拟建工程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名称设置,同一招标工程的项目编码不得有重码。

3.2.4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名称应按附录的项目名称结合拟建工程的实际确定。

3.2.5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量应按附录中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

3.2.6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计量单位应按附录中规定的计量单位确定。

3.2.7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应按附录中规定的项目特征,结合拟建工程项目的实际予以描述。

4.1.2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应采用综合单价计价。

4.1.3 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标明的工程量是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竣工结算的工程量按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应予计量且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确定。

4.1.5 措施项目清单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应按照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价,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4.1.8 规费和税金应按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建设部GB50500-2019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完整版

建设部GB50500-2019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完整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500—20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Code of valuation withg bg l l quantity of construction works——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 12 1 225 发布13200401施行20目录1 总则 (1)2 术语 (2)3 一般规定 (4)3.1计价方式 (4)3.2计价风险 (4)4 招标工程量清单 (5)4.1一般规定 (5)4.2分部分项工程 (5)4.3措施项目 (5)4.4其他项目 (5)4.5规费 (6)4.6税金 (6)5 招标控制价 (7)5.1一般规定 (7)5.2编制与复核 (7)5.3投诉与处理 (7)6 投标报价 (9)6.1一般规定 (9)6.2编制与复核 (9)7 合同价款约定 (10)7.1一般规定 (10)7.2约定内容 (10)8 工程计量 (11)8.1一般规定 (11)8.2单价合同的计量 (11)8.3总价合同的计量 (11)9 合同价款调整 (12)9.1一般规定 (12)9.2法律法规变化 (12)9.3工程变更 (13)9.4项目特征描述不符 (13)9.5工程量清单缺项 (14)9.6工程量偏差 (14)9.7物价变化 (14)9.8暂估价 (15)9.9计日工 (15)9.10现场签证 (16)9.11不可抗力 (16)9.12提前竣工(赶工补偿) (17)9.13误期赔偿 (17)9.14施工索赔 (17)9.15暂列金额 (18)10 合同价款中期支付 (19)10.1预付款 (19)10.2安全文明施工费 (19)10.3总承包服务费 (19)10.4进度款 (19)11 竣工结算与支付 (21)11.1竣工结算 (21)11.2结算款支付 (22)11.3质量保证(修)金 (22)11.4最终结清 (22)12 合同解除的价款结算与支付 (23)13 合同价款争议的解决 (24)13.1监理或造价工程师暂定 (24)13.2管理机构解释或认定 (24)13.3友好协商 (24)13.4调解 (24)13.5仲裁、诉讼 (25)13.6造价鉴定 (25)14 工程计价资料与档案 (26)14.1计价资料 (26)14.2归档管理 (26)15 计价表格 (27)15.1计价表格组成 (27)15.2计价表格使用规定 (54)本规范用词说明……………………………………………………………………………………………()条文说明……………………………………………………………………………………………………()1 总则1.0.1 为规范建设工程施工发承包计价行为,统一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和计价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制定本规范。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清单课件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清单课件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的主要条款内容及执行中应注意的问题。

一、08清单规范的重要性和主要变化1、颁发和实施时间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63号公告《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公告》(GB50500-2008),公告时间为2008年7月9日,实施时间为2008年12月1日。

原《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同时废止。

2009年5月北京市相关配套文件出台。

2、08清单规范实施的意义08清单规范的实施是适应我国近年来经济形势的变化,是深化基本建设领域改革的需要,基本目的在于全面推进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

(1)08清单规范的颁布实施是在总结03清单规范经验基础上取得的进一步成果;(2)规范市场形成价格的计价行为;(3)代表着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发展方向。

3、08清单规范的主要变化(1)工程计价及造价管理全过程的变化。

03清单规范是以工程招标阶段计价管理为主,工程实施阶段的管理欠缺,主要目的是推行清单计价方式;08清单规范是对工程全过程造价管理进行规范,通过规范条文、相关规定、地方行业主管部门规范性文件,规范从招标计价、投标报价、合同条款、过程造价管理等一系列活动,造价管理的每个环节都可以找到相应的规定,也是今后进行工程经济纠纷调解、司法鉴定的依据。

(2)合同管理规范化。

03清单规范虽然对合同管理进行了一些说明,配套的政策文件也进行的规范,但与行业主管部门推荐的合同示范文本并不匹配。

本次配合08清单规范的实行,标办及时推出与新清单配套的合同示范文本及其应用指南,加大了新清单规范的推行力度。

(3)规范专业人员及组织机构的执业行为,明确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的监管和服务职能。

(4)清单形式上的调整。

对清单计价、造价管理表格进行规范和调整,对附录进行补充,对个别清单子目的计算规则等进行调整。

本次清单规范的修订主要是对正文部分,不主要针对附录,建设部正在启动附录部分的修订,预计明年年底可以完成。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解释与答疑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解释与答疑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解释与答疑《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解释与答疑(一)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以下简称"计价规范")将于7月1日起在全国施行。

为保证"计价规范"的顺利施行,帮助各有关单位专业人员理解并正确执行规范,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有关专家,就"计价规范"的有关问题进行了解释与答疑。

1、总承包服务费具体包括什么费用?答:按《计价规范》 2.0.6条及参阅"宣贯辅导教材"第3.4.l页。

2、对于预留金,若发生的工程量变更超过预留金额,是否调整?答:预留金属于招标人预留工程变更的费用,与投标人无关。

参阅"宣贯辅导教材"4.0.6条。

3、计价规范中,将模板费用列入措施项目费中。

宣贯资料第三部分案例一中第361页把模板费用列入分部分项的综合单价中。

答:以《计价规范》的正文为准。

4、在工程量清单中, 3.4.2"为了准确地计价,零星工作项目表中应详细列出人工、材料、机械名称和相应数量",这怎么实现?答:招标人视工程情况在零星工作项目计价表中列出有关内容,并标明暂定数量,这是招标人对未来可能发生的工程量清单项目以外的零星工作项目的预测。

投标人根据表中内容响应报价,这里的"单价"是综合单价的概念,应考虑管理费、利润、风险等;招标人没有列出,而实际工作中出现了工程量清单项目以外的零星工作项目,可按合同规定或按规范 4.0.9条工程量变更进行调整。

5、在工程量清单报价中,措施费以项做为计量单位,以元计价。

请问:当实际工程量发生变化后,结算时措施费用是否可跟着进行调整?还是有个幅度的限制?例:如砼工程量发生变化,则模板、脚手架及至规范、税金都随变动。

如可调,则原先措施报价失去意义,变成了暂定价。

(因为工程量清单是固定单价,而这种变化是每个工程都不可避免的。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19年)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19年)
•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 (GB50861-2013 )
• 《爆破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 (GB50862-2013 )
计价规范的发展
•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2003)
• 《山东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 (2004年)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青岛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实施 细则》 (2006年)
• 现批准《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为国 家标准,编号为GB50856-2013,自2013年7月1 日起实施。其中,第1.0.3、4.2.1、4.2.2、4.2.3、 4.2.4、4.2.5、4.2.6、4.3.1条(款)为强制性条 文,必须严格执行。
•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 版社出版发行。

2018年12月25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1568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房屋建筑与装饰 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
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854-2013,自2013年7
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1.0.3、4.2.1、4.2.2、4.2.3、
发包形成的总价合同
2.0.13 成本加酬金: 发承包双方约定以施工工程 成本再加合同约定酬金进行合同价款计算、调整 和确认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2 术语
2.0.14 工程造价信息: 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根据调查和测算 发布的建设工程人工、材料、工程设备、施工机械台班的 价格信息,以及各类工程的造价指数、指标。
2 术语
2.0.41 单价项目: 工程量清单中以单价计价的项 目,即根据合同工程图纸(含设计变更)和相关 工程现行国家计量规范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进 行计量,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相应综合单价进行 价款计算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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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题解释答疑
关键字:预算清单
作者:佚名范文来源:本站原创点击数:1050 更新时间:2006-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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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批) 1、总承包服务费具体包括什么费用?答:按《计价规范》"宣贯辅导教材"第2、对于预留金,若发生的工程量变更超过预留金额,是否调整?答:预留金属于招标人预留工程变更的费用,与投标人无关。

参阅"宣贯辅导教材"
文章正文:
(第一批)
1、总承包服务费具体包括什么费用?
答:按《计价规范》"宣贯辅导教材"第
2、对于预留金,若发生的工程量变更超过预留金额,是否调整?
答:预留金属于招标人预留工程变更的费用,与投标人无关。

参阅"宣贯辅导教材"
3、计价规范中,将模板费用列入措施项目费中。

宣贯资料第三部分案例一中第361页把模板费用列入分部分项的综合单价中。

答:以《计价规范》的正文为准。

4、在工程量清单中,3.4.2"为了准确的计价,零星工作项目表中应详细列出人工、材料、机械名称和相应数量",这怎么实现?
答:招标人视工程情况在零星工作项目计价表中列出有关内容,并标明暂定数量,这是招标人对未来可能发生的工程量清单项目以外的零星工作项目的预测。

投标人根据表中内容响应报价,这里的"单价"是综合单价的概念,应考虑管理费、利润、风险等;招标人没有列出,而实际工作中出现了工程量清单项目以外的零星工作项目,可按合同规定或按规范
5、在工程量清单报价中,措施费以项做为计量单位,以元计价。

请问:当实际工程量发生变化后,结算时措施费用是否可跟着进行调整?还是有个幅度的限制?例:如砼工程量发生变化,则模板、脚手架及至规范、税金都随变动。

如可调,则原先措施报价失去意义,变成了暂定价。

(因为工程量清单是固定单价,而这种变化是每个工程都不可避免的。

)如不可调则与实际情况不符。

答:按合同约定。

6、投标人未填报单价的项目,工程量变更减少或实际工程量与发布量不同时,如何调整?填表须知第3条与本问题的关系?
答:投标人未填报单价的项目,视为其费用已包含在其他项目中,与填表须知第3条相同。

若工程量变更增减或实际量与招标清单量不同时,按《计价规范》
7、什么是规费?规费一般有哪些?
答:规费是指国家及地方政府规定必须交纳的费用,包括工程排污费、工程定额测定费等。

8、计价表格之"措施项目分析表",每一措施项目填表计量单位为"项",数量为"1",问:招标人可否在招标文件中自行设计一个"附表",要求投标人作详细分析(如外架子、内架子、满堂架子等工程量及综合单价各是多少)?
答:招标人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有关的措施项目按"措施项目分析表"进行分析,一般按《计价规范》所列表格执行即可。

需要补充表格的,可参阅"宣贯辅导教材",由各省级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统一制定。

9、有招标代理资质的咨询单位,能否编制工程量清单?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107号)《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的第九条"招标标底和工程量清单由具有编制招标文件能力的招标
人或受其委托的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招标代理机构编制"。

《计价规范》第"中介机构"与部令一致。

10、甲方供料是否计算计价?是否放入投标报价中,还是放入其他费中的招标人部份?
答:甲方供料应计入投标报价中,并在综合单价中体现。

11、材料和设备的划分,在工程量清单计价工程中如何处理?由投标人采购的设备(如变压器)是否应纳入综合单价?
答:设备费在项目设备购置费列项,不属建安工程费范围,因此,清单报价中不考虑此项费用。

12、在执行"工程量清单规范"时,牵涉到安装工程量中的多专业(工种)"联动试车费"是否能计取?如果能计取,请问怎样计算?
答:联动试车费属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不属建安工程费范围,因此,清单报价中不考虑此项费用。

13、描述"项目特征"时,全部描述比较烦琐,能否引用施工图(例如:第几项的内容)?
答:项目特征是描述清单项目的重要内容,是投标人投标报价的重要依据,招标人应按《计价规范》要求,将项目特征详细描述清楚,便于投标人报价。

14、高层建筑增加费应划回(1)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2)还是措施项目清单?
答:应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报价中考虑。

15、因发包人原因停建(依法解除合同),按工程量清单计价如何办理停建结算?主要是指措施项目费的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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