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业科技普及推广着力提高水稻单产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科技创新载体建设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科技创新载体建设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公布日期】2022.08.29•【字号】浙科发农〔2022〕33号•【施行日期】2022.09.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科技正文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科技创新载体建设工作的通知浙科发农〔2022〕33号各市、县(市、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农业科技创新载体是农业创新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科学配置创新资源要素,增强发展内生动力,集聚农业高质量发展动能,有效提供源头创新成果的创新空间体。
农业领域的重点实验室、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技术创新中心以及重点农业企业研究院、农业科技园区、众创空间(“星创天地”)等平台载体均为不同形式农业科技创新载体。
本通知所指农业科技创新载体主要是省级农业科技园区和省级重点农业企业研究院两大类型。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农业科技创新载体建设工作,强化绩效导向,重塑农业科技创新体系,我厅组织对《浙江省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办法(修订)》(浙科发农〔2017〕138号)、《浙江省重点农业企业研究院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浙科发农〔2017〕99号)进行了修订。
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省级农业科技创新载体建设,切实担当主体责任和监督管理责任,科学制定相应工作举措,建立以问题为导向、实绩论英雄的建设评价机制,把创建省级农业科技园区和省级重点农业企业研究院作为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高质量发展共同富裕示范区的重要抓手,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附件:1.浙江省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办法(修订)2.浙江省重点农业企业研究院建设管理办法(修订)浙江省科学技术厅2022年8月29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创建要求第三章申报评审第四章管理考评第五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申报评审第三章建设第四章过程管理第五章附则附件1浙江省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办法(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充分发挥科技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的支撑引领作用,进一步加快我省农业科技园区建设,推动农业科技园区向高端化、集聚化、融合化、绿色化方向发展,根据《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办法》(国科发农〔2020〕173号)、《关于进一步推进农业科技创新的若干意见》(浙委办发〔2021〕31号)和《浙江省科技创新发展“十四五”规划》(浙政发〔2021〕17号)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奖励办法的通知-浙政办发[2006]139号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奖励办法的通知-浙政办发[2006]139号](https://img.taocdn.com/s3/m/6b47f50a53d380eb6294dd88d0d233d4b14e3f17.png)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奖励办法的通知正文:----------------------------------------------------------------------------------------------------------------------------------------------------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奖励办法的通知(浙政办发〔2006〕139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浙江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奖励办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六年十一月九日浙江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奖励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加快农业和农村科技创新与进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农业科技进步的若干意见》(浙委〔2006〕54号)的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省政府设立浙江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奖,奖励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和农业技术推广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农业科技工作者,特别是基层农技推广人员。
第二章奖励对象、条件和形式第三条奖励对象(一)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方面:主要是涉农高校、科研院所、技术推广部门和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中实施各类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项目的主要完成者,深入农村一线创新创业和开展服务的科技人员,以及深入一线实施转化及产业化项目,并在生产上大面积推广应用,取得显著经济、生态、社会效益的农业科技人员。
(二)农业技术推广方面:主要是农业、林业、渔业、水利、科技、供销、气象等系统从事农业技术推广并作出显著成绩的农业技术推广人员。
其中县及县以下的奖励比例不低于80%。
第四条奖励条件(一)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方面:在农业高新技术、传统农业技术升级和紧缺资源替代技术,特别是农业生物技术、种子种苗、农产品保鲜和加工增值、农业防灾减灾、农业资源保护和利用、农业工程技术等方面的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开发成效显著;或在一个县域范围内通过成果转化与应用,逐步形成重点支柱产业,打响一个品牌,扩大市场占有率,经济、生态和社会效益显著。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浙政发[2004]47号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浙政发[2004]47号](https://img.taocdn.com/s3/m/38a382dd2dc58bd63186bceb19e8b8f67c1cefb2.png)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正文:----------------------------------------------------------------------------------------------------------------------------------------------------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浙政发[2004]47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国发〔2003〕19号),加强统筹城乡教育的力度,加快农村教育的发展,推动全省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迈进,特作如下决定:一、坚持教育均衡发展,加快普及15年教育(一)1997年我省实现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的目标以来,基础教育基本普及,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协调发展,素质教育不断推进。
但是,必须看到,我省教育发展中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尤其是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学校之间的办学条件和办学水平还不均衡,农村教育整体相对薄弱。
各级政府要牢固树立执政为民的宗旨,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将推进教育均衡协调发展作为新形势下教育发展的一项首要任务,将农村教育作为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抓紧抓好。
(二)我省农村教育近期发展的目标是:高标准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全面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学前三年教育和特殊教育;重视发展儿童早期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努力创建学习型社会;逐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接受优质教育的需求,到2007年,高中阶段优质教育资源达到70%以上,70%的县(市、区)达到教育强县标准。
二、进一步落实“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保障教育发展的正常投入(三)建立“以县为主”的财政保障制度。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实施财政支持高质量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若干政策的通知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实施财政支持高质量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若干政策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公布日期】2024.06.19•【字号】浙财农〔2024〕49号•【施行日期】2024.07.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尚未生效•【主题分类】农村科技与社会发展正文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实施财政支持高质量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若干政策的通知浙财农〔2024〕49号各市、县(市、区)财政局、农业农村局:为全面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高质量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4〕2号)精神,充分发挥财政政策资金引导激励作用,进一步推动秸秆全量、全域、全程科学利用,有效促进资源循环利用、生态环境改善和农业可持续发展,现将财政若干扶持政策通知如下:一、支持健全完善秸秆收储体系1支持合理布局建设秸秆收储网点。
对照《浙江省标准化农作物秸秆收储中心建设导则(试行)》要求,鼓励已建、在建和新建农事服务中心、农事(农机)站点积极拓展秸秆收储功能,并将此纳入2024年(含)以后新建的省级现代化农事服务中心建设内容,与后续补助资金安排相挂钩。
2.优化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
聚焦秸秆资源收储短板弱项和薄弱环节,在研究制定新一轮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时,优先把符合条件且适宜我省应用的粉碎机、搂草机、打捆机、揉丝机等秸秆收集利用机具,纳入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范围,并按规定的最高补助比例进行补贴。
3.建立健全秸秆收储激励机制。
培育秸秆收储运社会化服务组织和经纪人队伍,鼓励跨区域联合作业;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参与收储网点建设,探索建立村企共建、利益共享的运营机制。
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支持各地推广“秸秆换肥”“秸秆变肉”“秸秆种菌”等新模式,探索推进粮食扶持政策与秸秆离田利用政策有效衔接,提高农民有效利用秸秆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促进秸秆利用与农业生产良性发展。
浙江高中地理试题及答案

浙江高中地理试题及答案一、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1. 浙江省位于我国的哪个地理区域?A. 华北B. 华东C. 西南D. 东北答案:B2. 浙江省的省会城市是?A. 杭州B. 宁波C. 温州D. 绍兴答案:A3. 浙江省的海岸线总长度是多少?A. 1000公里B. 2000公里C. 3000公里D. 4000公里答案:C4. 浙江省境内的最高峰是?A. 黄岗山B. 雁荡山C. 普陀山D. 莫干山5. 浙江省的主要气候类型是?A. 热带季风气候B. 亚热带季风气候C. 温带季风气候D. 寒带气候答案:B6. 浙江省的简称是什么?A. 浙B. 苏C. 闽D. 鲁答案:A7. 浙江省的人口数量在2020年约为多少?A. 5000万B. 6000万C. 7000万D. 8000万答案:B8. 浙江省的主要河流是?A. 钱塘江B. 长江C. 黄河D. 珠江答案:A9. 浙江省的著名旅游胜地西湖位于哪个城市?B. 宁波C. 温州D. 绍兴答案:A10. 浙江省的特产之一是?A. 龙井茶B. 武夷岩茶C. 铁观音D. 普洱茶答案:A二、填空题(每题2分,共10分)1. 浙江省的地形以______和______为主。
答案:山地、平原2. 浙江省的气候特征是______,适宜农业发展。
答案:温暖湿润3. 浙江省的著名港口城市是______。
答案:宁波4. 浙江省的历史悠久,其中______是中国古代四大名楼之一。
答案:雷峰塔5. 浙江省的经济特色是______和______。
答案:轻工业、旅游业三、简答题(每题5分,共20分)1. 简述浙江省的地理位置及其对经济发展的影响。
答案:浙江省位于中国东南沿海,东临东海,北濒长江三角洲,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为经济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条件。
其沿海港口众多,便于开展国际贸易,同时,丰富的自然资源和人文景观也促进了旅游业的发展。
2. 浙江省的农业发展情况如何?答案:浙江省的农业以水稻种植为主,同时,茶叶、水果、水产等特色农业也发展迅速。
提高水稻单产实施方案

提高水稻单产实施方案
水稻是我国主要的粮食作物之一,对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具有重要
意义。
然而,随着人口的增加和农田资源的有限,如何提高水稻的
单产成为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为此,我们需要制定有效的实施方
案来提高水稻的单产。
首先,我们需要加强科技创新,推广高产优质水稻品种。
通过选育
抗病虫害、抗逆性强、产量高的水稻品种,可以提高水稻的单产。
同时,利用生物技术手段培育转基因水稻,提高水稻的抗病虫害能
力和适应能力,从而增加水稻的产量。
其次,合理施肥和科学管理田间水分。
合理施肥可以提高土壤肥力,增加水稻的吸收养分能力,从而提高水稻的单产。
科学管理田间水分,合理灌溉,保证水稻的生长需要,避免水分过多或过少造成水
稻减产。
再者,加强农业机械化,提高生产效率。
农业机械化可以减少人工
劳动,提高生产效率,同时可以保证农业生产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从而提高水稻的单产。
最后,加强农业技术培训,提高农民的种植技术水平。
通过加强农
民的种植技术培训,提高他们对水稻种植技术的认识和掌握,从而提高水稻的单产。
综上所述,提高水稻的单产需要综合利用科技创新、合理施肥和管理田间水分、加强农业机械化和加强农业技术培训等多种手段来实施。
只有采取有效的实施方案,才能够提高水稻的单产,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浙江省农业新品种选育科技专题方案

浙江省农业新品种选育科技专题方案(2011-2015年)(征求意见稿)一、现状与形势(一)国内外发展现状和形势1.国内外现状。
一是常规育种技术仍然是育种的重要技术手段。
目前,水稻、油菜、番茄等作物的杂交种已广泛用于生产,实现了作物品种矮化和杂种优势利用两次重大突破,良种覆盖率已达80%。
在林果与花草品种选育方面,近20多年来我国选育出300余个新品种,在生产量、观赏性状、抗逆性等方面得到改良。
在畜禽品种选育方面,杂交育种仍是主要的品种改良手段。
目前,我国猪及部分家禽品种都存在专门化品系较少的问题,产业化发展受到很大制约。
在水产品种选育方面,前苏联、德国、以色列和日本等都普遍采用的是不同地理品系间和家养系与野生种间的杂交选育。
二是常规育种技术的改造升级成为提高动植物育种效率的有效措施。
经过几十年的努力,植物细胞培养、组织培养、体细胞杂交、分子育种等技术,已在禾本科、茄科、十字花科等50多种植物上得到应用。
通过品种的杂交,肉、蛋、奶产量得到显著提高,用人工授精、超排等技术,实现跨国使用最优秀种公牛;在水产品种改良方面,国际上自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进行大规模的鱼类基因转移研究。
三是优质专用新品种选育成为动植物育种的重要方向。
日本、泰国、美国一直重视稻米品质研究。
多数油菜主产国开展了双低油菜品种选育。
蔬菜、花卉和花生育种研究的趋势仍然是进一步提高产品质量。
在林果与花草方面,选育专用型优质品种非常重要。
我国在梅花、牡丹等名花培育上有很大的优势。
在水产方面,选育的“松浦鲤”,具有抗寒能力强、生长快和耐高密度养殖的特点,极大地扩展了鲤鱼养殖的区域,“黄海一号”中国对虾提高生长速度近20%。
四是超级品种选育成为进一步提高农产品产量的重要途径。
菲律宾国际水稻研究所启动了“新株型育种”项目,但其超级稻品种结实率低、充实度差而难以在生产上应用。
我国先后提出了三系和两系超级稻育种技术,育成了亩产超800kg的超级稻新品种,如“协优9308”、“两培优九”等。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高质量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实施意见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高质量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4.01.23•【字号】浙政办发〔2024〕2号•【施行日期】2024.03.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村科技与社会发展正文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高质量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4〕2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为高质量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促进高效生态农业强省和美丽浙江建设,经省政府同意,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按照标本兼治、科学还田、高效离田、科学焚烧的总体思路,推动秸秆全量、全域、全程科学利用,加强露天焚烧治理,有效促进资源循环利用、生态环境改善和农业可持续发展,为持续深化“千万工程”,加快绘就“千村引领、万村振兴、全域共富、城乡和美”新画卷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目标。
建立健全秸秆综合利用和露天禁烧管控责任体系,农作物秸秆收储运体系不断健全,科学还田、高效离田水平不断提升,秸秆综合利用结构不断优化,秸秆综合利用水平走在全国前列。
到2024年底,新建、提升100个标准化农作物秸秆收储中心,培育50家规模化秸秆综合利用企业,秸秆露天焚烧监控覆盖面持续提升,构建秸秆露天焚烧“1530”(1分钟发现、5分钟响应、30分钟扑灭)高效闭环处置机制。
到2027年底,全面建成秸秆收储运体系,建设一批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全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6%以上,其中“五化”(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原料化、能源化)离田利用率达到45%。
二、高效实施秸秆综合利用(一)提升秸秆科学还田水平。
因地制宜运用机械低留茬(不高于15厘米)收割、深翻深松深耕、农作物秸秆覆盖、少免耕播种等耕作技术,大力推广秸秆制肥(商品有机肥、生物炭基肥等)、堆沤腐熟还田、粉碎还田等肥料化还田技术,开展秸秆还田生态效应监测与评价,提高秸秆科学还田技术覆盖率和到位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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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业科技普及推广着力提高
水稻单产的若干意见
【法规类别】农业科技与农机
【发文字号】浙政办发[2006]86号
【发布部门】浙江省政府
【发布日期】2006.05.25
【实施日期】2006.05.2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业科技普及推广着力提高水稻单产的若干意见
(浙政办发〔2006〕86号)
水稻是我省最重要的粮食作物。
近年来,我省水稻种植面积和产量基本保持稳定,有效地保障了粮食安全。
但是,从我省光温资源利用和现有水稻生产技术条件看,提高水稻单产还有一定的潜力。
在继续稳定和完善粮食生产扶持政策的基础上,为加大科技普及推广的力度,进一步提高水稻单产,经省政府同意,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主攻水稻特别是单季晚稻单产。
从我省当前粮食生产的实际看,各地要把科技推广的工作重点放在提高水稻特别是单季晚稻的单产上,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力争到2010年全省单季晚稻平均亩产达到500公斤以上,比现有水平提高50公斤左右。
二、大力引进、选育、推广优质高产水稻新品种。
继续组织有关科研院(所),加快
实施“0406”计划等项目,引进和选育一批适合我省气候、土壤等条件的优质高产水稻特别是单季晚稻新品种,启动实施1500万亩水稻亩产500公斤优质高产栽培技术集成研究与示范等重大科技攻关项目。
各市应确定1-3个优质高产水稻品种予以重点推广。
对省定的优质高产新品种,继续实行良种财政补贴,并按每推广1亩元的标准,由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奖励有关育种和推广单位。
省扶持、安排有关育种科研院(所)的资金和项目,与该院(所)育成优质高产新品种的推广成效相挂钩,对推广面积较大、成效较好的科研院(所)给予倾斜支持。
三、加快推广水稻高产省工节本增效技术。
在单季水稻种植中,重点推广“生育期相对较短品种改为生育期相对较长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