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司法救助
司法救助是什么意思,哪些人可以申请司法救助

司法救助是什么意思,哪些⼈可以申请司法救助司法救助是指当事⼈去法院进⾏起诉来维护⾃⼰的合法权益时,由于当事⼈经济确有困难的,法院做诉讼费缓交、减交、免交处理,那么司法救助是什么意思,哪些⼈可以申请司法救助?下⾯店铺⼩编为⼤家整理了这⽅⾯的知识,欢迎阅读。
司法救助是什么意思,哪些⼈可以申请司法救助司法救助,⼜称诉讼救助,是指⼈民法院在诉讼中,通过对当事⼈缓交、减交或免交诉讼费⽤的救济措施,减轻或者免除经济上确有困难的当事⼈的负担,保证其能够正常参加诉讼,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的法律制度。
哪些⼈可以申请司法救助具有下列情形之⼀的,可以向⼈民法院申请司法救助:(⼀)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的;(⼆)孤寡⽼⼈、孤⼉和农村“五保户”;(三)没有固定⽣活来源的残疾⼈、患有严重疾病的⼈;(四)国家规定的优抚、安置对象;(五)追索社会保险⾦、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的;(六)交通事故、医疗事故、⼯伤事故、产品质量事故或者其他⼈⾝伤害事故的受害⼈,请求赔偿的;(七)因见义勇为或为保护社会公共利益致使⾃⼰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本⼈或者近亲属请求赔偿或经济补偿的;(⼋)进城务⼯⼈员追索劳动报酬或其他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请求赔偿的;(九)正在享受城市居民最低⽣活保障、农村特困户救济或者领取失业保险⾦,⽆其他收⼊的;(⼗)因⾃然灾害等不可抗⼒造成⽣活困难,正在接受社会救济,或者家庭⽣产经营难以为继的;(⼗⼀)起诉⾏政机关违法要求农民履⾏义务的;(⼗⼆)正在接受有关部门法律援助的;(⼗三)当事⼈为社会福利机构、敬⽼院、优抚医院、精神病院、SOS⼉童村、社会救助站、特殊教育机构等社会公共福利单位的;(⼗四)其他情形确实需要司法救助的。
申请国家司法救助⼈员,具有以下情形之⼀的,⼀般不予救助:对案件发⽣有重⼤过错的;⽆正当理由,拒绝配合查明犯罪事实的;故意作虚伪陈述或者伪造证据,妨害刑事诉讼的;在诉讼中主动放弃民事赔偿请求或拒绝加害责任⼈及其近亲属赔偿的;⽣活困难⾮案件原因所导致的;通过社会救助措施,已经得到合理补偿、救助的。
国家司法救助法细则

国家司法救助法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国家司法救助活动,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国家司法救助,是指对遭受犯罪侵害或者民事侵权,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生活面临急迫困难的当事人,由国家给予适当经济资助,帮助其摆脱生活困境的制度。
第二章救助原则第三条辅助性救助原则:国家司法救助是对遭受犯罪侵害或民事侵权当事人现有赔偿制度的一种补充,不得替代主要赔偿来源。
第四条公正救助原则:国家司法救助的实施应当公开、公平、公正,确保救助资金用于真正需要救助的当事人。
第五条及时救助原则:对于符合条件的救助申请,应当尽快审查并作出决定,确保救助资金及时到位。
第六条属地救助原则:救助申请应当向当事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由当地法院负责审查和执行。
第三章救助对象与条件第七条救助对象:(一)因遭受犯罪侵害导致重伤、严重残疾或死亡,无法通过诉讼获得赔偿,生活困难的;(二)因民事侵权行为造成重伤、严重残疾或死亡,赔偿义务人无力赔偿或赔偿数额明显偏低,生活困难的;(三)其他符合救助条件的情形。
第八条救助条件:(一)当事人提出申请;(二)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三)符合本细则第七条规定的救助对象;(四)救助资金充足。
第四章救助方式与标准第九条救助方式:(一)一次性经济救助;(二)定期救助;(三)其他必要的救助方式。
第十条救助标准:救助金额根据当事人的实际困难、赔偿情况、救助资金状况等因素综合确定,确保救助金额合理适度。
第五章救助申请与审查第十一条当事人可以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救助申请,也可由人民法院依职权主动启动救助程序。
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救助申请后7日内进行初步审查,符合条件的,进入实质审查程序;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第六章救助决定与执行第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在实质审查后15日内作出是否给予救助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第十四条决定给予救助的,人民法院应当在5日内将救助资金发放到当事人指定的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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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救助什么是司法救助?司法救助是指在法律程序中,为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向相关当事人及公众提供专业的法律援助和法律救助的一种制度。
司法救助的目的是为了保障法律程序的公正和平等,确保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获得切实的权益保护。
司法救助是现代法治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护弱势群体权益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司法救助的类型司法救助的主要类型包括法援、法律援助和法律救助。
1. 法援法援是指由国家法定机构或组织为经济困难、无力支付律师费的当事人提供免费法律援助的一种方式。
法援的目的是为了保障经济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并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法援通常由律师、法律援助机构、法学教育机构等提供相关服务。
2. 法律援助法律援助是指为了满足当事人在法律程序中所需的合理法律服务而提供的援助。
法律援助不仅仅包括经济援助,还包括提供律师咨询、法律意见等法律服务。
法律援助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当事人在诉讼中获取必要的法律帮助,确保其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3. 法律救助法律救助是指在紧急情况下为当事人提供迅速有效的法律救助,确保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法律救助可以包括紧急制止措施、应急援助等。
在紧急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充分利用法律救助机制,迅速获得帮助,防止损害扩大。
司法救助的重要性司法救助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护合法权益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首先,司法救助可以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在法律程序中,当事人可能面临知识不对等、经济困难等问题,这些问题可能导致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
司法救助可以为当事人提供专业的法律援助和救助,确保其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其次,司法救助可以促进法律程序的公正和平等。
在司法救助的帮助下,当事人可以获得与对方平等的法律地位,有机会有效地行使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司法救助可以缩小信息不对称和资源不平等带来的影响,促使法律程序更加公正和公平。
最后,司法救助可以保护弱势群体的权益。
弱势群体可能在法律程序中面临更多的困难,比如经济上无法支付律师费、知识不足等。
国家司法救助回访制度

国家司法救助回访制度
国家司法救助回访制度是指国家在对贫困人员进行司法救助后,会定期进行回访的制度。
这个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司法救助的效果,了解被救助人员的实际情况,帮助他们解决问题,并及时纠正和改进司法救助工作中的不足之处。
根据国家的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司法救助工作主要包括提供法律援助、解决民事纠纷、缓刑社区矫治、免除或减轻刑罚等内容。
在实施这些救助措施之后,国家将会安排专门的工作人员对被救助人员进行回访,了解他们的生活状况、工作情况、社会融入情况等,并根据需要提供进一步的帮助和支持。
回访制度的实施有助于确保司法救助政策的顺利执行,从而更好地帮助贫困人员摆脱困境,重新融入社会。
同时,回访工作也有助于发现和解决救助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和政策。
总之,国家司法救助回访制度是为了确保司法救助政策的有效实施,并及时纠正和改进救助工作中的不足之处,从而更好地帮助贫困人员重返社会。
司法救助工作年度总结(3篇)

第1篇一、工作背景近年来,我国司法救助工作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取得了显著成效。
为全面贯彻落实司法救助工作,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我院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工作,现将2023年度司法救助工作总结如下。
二、工作情况1.案件办理情况2023年,我院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50件,涉及当事人60人,发放救助金总额达80万元。
其中,刑事案件救助30件,民事案件救助20件。
在办理过程中,我们严格按照法定程序,确保救助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
2.救助对象情况2023年,我院司法救助对象主要包括以下几类:一是因案致贫、致困的当事人及其家庭;二是因案件导致残疾、丧失劳动能力的当事人;三是因案件导致未成年人监护缺失的当事人;四是因案件导致生活困难的军人、军属。
3.救助措施情况(1)发放救助金:根据当事人的实际情况,我院对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发放了救助金,确保其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2)提供法律援助:针对当事人存在的法律问题,我院为其提供了法律援助,帮助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3)开展心理疏导:针对因案件导致心理创伤的当事人,我院邀请专业心理咨询师为其提供心理疏导,帮助其走出困境。
三、工作成效1.提高了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通过开展司法救助工作,有效缓解了当事人的经济压力,提高了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满意度。
2.维护了社会稳定。
司法救助工作有助于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3.提升了司法公信力。
我院严格依法开展司法救助工作,确保了救助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提升了司法公信力。
四、存在的问题1.救助资金不足。
目前,我院司法救助资金来源有限,难以满足实际需求。
2.救助范围较窄。
部分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因未达到救助标准而未能得到救助。
3.救助效果有待提高。
部分当事人救助后仍存在生活困难,需进一步关注和帮扶。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1.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各界对司法救助工作的认识和支持。
2.积极争取上级财政支持,扩大司法救助资金规模。
司法救助知识点总结

司法救助知识点总结一、司法救助的基本概念司法救助,指的是为了确保弱势群体和经济困难群体能够顺利接受法律援助以及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和法律权利而实行的一种制度化、个性化、力度适中的行政和司法救助活动。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条例》对司法救助作出如下定义:“本条例所称法律援助,是指国家为了保障公民的诉讼权利和合法权益,依法向经济困难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法律援助和帮助的一项公共服务。
”司法救助的基本宗旨,是强调法律援助的平等、法律援助的普及、法律援助的便捷和法律援助的权威性。
这个宗旨要求,对于需要法律援助的人,无论社会地位、家庭背景、经济条件如何,均应获得法律援助。
二、司法救助的内容司法救助的主要内容包括:1.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是指为了依法保障公民的受教育权、病患权、立业权、文化权所提供的人身保障工程,是对符合法定条件且有需要的人提供的机构化公共服务。
法律援助对象主要包括:经济困难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未成年人;肯定为残疾的人;有特殊困难的人。
2.法律咨询。
法律咨询是指依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法律意见和法律咨询服务,包括公众咨询、律师咨询、法学学者、法律书刊、网络等途径咨询。
法律咨询的主要目的是为公民、法人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帮助他们认识、了解和使用法律,提高他们合法权益的保障意识和维权能力。
3.法律知识普及。
法律知识普及是指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普及法律知识。
主要包括法律宣传、宣讲等形式,并且在建立相关法律法规宣传示范点、法律咨询示范点、法律援助宣传点等机构和平台,使公民能够更方便的获得法律知识和法律帮助。
4.法律服务。
法律服务是指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为其提供代理、调解、谈判等法律服务。
法律服务的主要内容包括:办理法律文件;代理律师服务;结案服务;帮助被执行人。
三、司法救助的实施主体司法救助的实施主体主要包括司法行政机关、司法服务机构、法律职业人员等。
司法救助条件

司法救助条件随着社会的发展,法律制度日益完善,但是在实际生活中,仍然存在一些人因为各种原因无法获得法律保护,需要司法救助。
司法救助是指国家机关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而采取的一系列措施。
司法救助的主要方式包括法律援助、诉讼代理、诉讼资助等。
那么,什么样的人可以获得司法救助呢?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司法救助的条件。
一、经济困难司法救助的第一个条件是经济困难。
这是因为很多人在面对法律问题时,由于经济条件不好,无法支付律师费、诉讼费等费用,导致无法获得法律保护。
因此,司法救助的第一个条件就是经济困难。
具体来说,经济困难可以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1、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两倍。
2、家庭人均收入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两倍,但是在扣除生活必需支出后,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一倍。
3、家庭人均收入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一倍,但是因为特殊原因导致无法支付诉讼费用的。
二、法律援助的对象司法救助的第二个条件是法律援助的对象。
法律援助是指国家为经济困难的当事人提供的免费法律服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条例》,法律援助对象包括:1、经济困难的自然人。
2、经济困难的法人和其他组织。
3、因为不可抗力等原因无法支付诉讼费用的当事人。
4、其他需要法律援助的人。
三、诉讼代理的条件司法救助的第三个条件是诉讼代理的条件。
诉讼代理是指代理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代理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年满18周岁。
2、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3、没有犯罪记录。
4、没有因为违法违纪被开除律师、公证员、法律顾问等职务。
5、具备代理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专业知识和能力。
四、诉讼资助的条件司法救助的第四个条件是诉讼资助的条件。
诉讼资助是指国家为经济困难的当事人提供的诉讼费用补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费用法》的规定,诉讼资助的条件包括:1、当事人经济困难。
2、案件符合法律规定的诉讼资助范围。
司法救助金申请条件

司法救助金申请条件司法救助金申请条件是指司法救助的资格条件,司法救助是中国司法机关为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司法公正性而实施的一项民事救助制度。
要申请司法救助金,必须满足以下几个条件:一、申请人年龄不超过60周岁,行动不便者可不超过70周岁;二、申请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居住;三、申请人符合司法救助法律规定的收入标准,拥有足以支付司法费用的能力;四、申请人申请的司法救助事项符合司法救助法律规定的范围;五、申请人未曾获得司法救助的;六、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资料真实有效,且符合《司法救助条例》的规定。
司法救助法律规定的收入标准是指每月家庭人均收入不超过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三倍以内,家庭人均财产总值不超过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十倍以内的申请人。
司法救助法律规定的范围是指申请人可以申请法律援助,支付诉讼费和仲裁费用,支付律师费,支付其他法律服务费用,赔偿经济损失,支付逮捕保释费、强制执行费、担保费等司法费用。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和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且符合《司法救助条例》的规定。
申请材料包括:司法救助申请书、资料证明材料、收入证明材料、担保书以及其他有关文件。
申请人需要向司法机关提交申请书,申请书中包含有司法救助的理由、证据以及费用预算等内容;资料证明材料包括申请人的身份证明、诉讼或者仲裁文书、法律文书、收据等;收入证明材料包括本人的工资条、劳动合同、参保证明、社会救助证明、收入税票、财产证明等;担保书是指申请人让他人担保司法救助所支付的费用,其中包括申请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担保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担保金额以及担保期限等内容。
在申请司法救助金时,申请人应当充分了解自己的情况,仔细阅读司法救助法律,了解自己是否符合司法救助的条件,然后按照规定准备好申请文件和资料,向司法机关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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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情况
一、2015年工作开展情况、救助案件数量、资金使用情况:
泰和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秉承司法救助精神,对于交通事故当事人受到人身伤害无法通过诉讼获得赔偿而陷于困境,或因被告人无力赔偿而影响后续治疗或导致生活困难,尽量通过其他途径在经济上帮扶的同时,也给予精神上的安抚,实现社会救助和司法救助的有序衔接,从而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2015年大队在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上还未实现零的突破,主要有以下困难:
一是司法救助体系不完善。
在实施司法救助过程中,主要是t通过社会救助基金向被害人家属发放救助金。
而在实践中,很多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面临的动辄几十万的费用,这无疑是杯水车薪,解决不了太多的问题,如无钱请律师等甚至生活极度困难,实践中难以获得便捷的司法救济。
二是司法救助范围狭窄。
司法救助的案件类型以涉重大道路交通案件为主,在救助对象上基本是被害人家属、生活极度贫困的案件原告、执行申请人。
而对相当一部分经济较为困难的案件当事人不可能考虑给予司法救助,一定程度上可能导致当事人因无法受到赔偿致贫。
三是司法救助标准难把握。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当
事人,平时可能经济状况较好,但在诉讼前陷入困境,对这类人如何确定为经济确有困难,标准难以把握。
部分需要救助的当事人来自农村,到相关部门开具经济困难的证明存在障碍,只能由村委会开具证明,但此类证明公信力不足。
四是司法救助经费不足。
当事人需要救助的案件近几年来呈上升趋势,但因经费有限,大量的司法救助无法保障。
上报的救助金额难以全部被批准,且每年申请救助的金额逐年上升,经费存在较大缺口,只能对少数案件当事人进行救助,难以满足大量困难当事人的救助需求。
五是司法救助效果不明显,目前司法救助已经是简单地以发放救助金来息诉罢访,会造成一种错误导向,让当事人只要到处闹就能获得司法救助金,这样不仅不能从根本上化解涉诉信访,还有可能违背司法救助的初衷。
三、下一步工作建议:
1(一)提高司法救助重要性的认识。
司法救助是交警大队一项重要职责,大队有义务、有责任通过司法救助,对经济困难的群众进行帮助,切实解决困难群众的经济问题。
只有真正让社会困难群体通过司法救助渠道及时得到法律帮助,
方能调动社会困难群体用法律手段解决矛盾纠纷的积极性,因此,必须进一步提高对司法救助重要性的认识,不断加强宣传工作力度,使人民群众,特别是贫困群体享有充分的知情权,进而提高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促进司法救助工作开展。
(二)规定司法救助的告知程序。
办案民警应当把司法救助作为一项诉讼权利告知当事人,以保证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在知情的前提下决定是否申请司法救助,保障自身合法权利的实现。
三是完善司法救助操作程序。
应根据相关规定和当地实际,对司法救助的申请条件、经济困难的标准以及审批制度作出明确的规定,增加救助的透明度,减少随意性。
在实际操作中,应分清案件的轻重缓急,简化必要的手续,尽量解决困难当事人燃眉之急。
同时要形成正确的救助导向,只对确实有需要的当事人进行救助,最大限度的发挥司法救助的作用。
四是保障司法救助金的来源和途径。
除积极向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汇报司法救助工作,争取更多的财政资金支持以外,还应不断寻求社会各界的协助,拓宽救助资金来源渠道,切实提升救助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