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水路运输安全管理规定
危险化学品运输管理制度

危险化学品运输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运输管理制度1. 导言危险化学品是指在生产、储存、运输和使用过程中具有毒性、腐蚀性、爆炸性、燃烧性等危险特性,并有可能对人体、设施和环境造成危害的化学物质或制品。
因其特殊性质,危险化学品的运输需要严格控制和管理。
本文档旨在介绍危险化学品运输管理制度,包含管理原则、分类与标识、运输方式、安全要求、事故应急处置等内容,以确保危险化学品运输的安全与可持续发展。
2. 管理原则为了保障危险化学品运输的安全性和稳定性,危险化学品运输管理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 安全第一:确保危险化学品运输全过程安全,防止事故发生和事故扩大。
- 法律合规: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严格执行相关规定。
- 综合管理:危险化学品运输管理需围绕安全、质量、环境等多个方面进行综合管理。
- 风险评估与控制:在运输中对危险化学品的风险进行评估,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 信息化管理: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过程的监控与管理。
3. 分类与标识根据国际公约和国内法规,危险化学品根据其危害性质和特点被分为不同类别,每一类别都有相应的标识和包装要求。
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和标识对于运输人员和相关机构具有重要意义,可以提醒人们意识到其可能的危险性。
以下是常见的危险化学品分类和标识:1. 爆炸品Explosive:在短时间内迅速释放大量热、气体和光的物质。
2. 气体Gas: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或腐蚀性质的气体。
3. 易燃液体Flammable liquid:燃点低于摄氏60度的液体。
4. 易燃固体Flammable solid:具有易燃特性的固体或混合物。
5. 氧化剂Oxidizing agent:能促进或引发其他物质燃烧的物质。
6. 有毒物质Toxic substances:具有对人体或环境有害的化学物质。
7. 腐蚀品Corrosive substances:能对金属或其他物质产生腐蚀性作用的物质。
8. 放射性物质Radioactive substances:具有放射性特性的物质。
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

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经典版)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序言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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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水路运输安全管(三篇)

危险化学品水路运输安全管当前,已知的、经过水路输送的危机化学品达3000余种。
水路危机化学品的输送形势平常分为:包装危机化学品输送、固体散装危机化学品输送和应用散装液态化学品船、散装液化气体船及油轮等专用船舶输送。
水路危机化学品的输送,除端庄施行《水路危机货色输送划定规矩》、《船舶装载危机货色监督经管划定规矩》、《口岸危机货色经管暂行规则》和《集装箱装运包装危机货色监督经管规则》外,还应做到以下几点。
1.甲类易燃液体选取船舶输送时,一旦爆发暴露,流浪流浪在河面上,极易酿成大火;凡遇湿易燃的货色,交锋水或湿空气会爆发可燃气体而引起点火爆炸。
故上述两类危机品均不应选取内河输送。
2.对每一危机化学品应应用能代表其切确化学组成的切确学名。
托运人应提供承运人须理解所输送的危机化学品的紧要理化性子和危机特性,以及船舶输送、装卸作业的防备事项、安闲防护方法和爆发意外事故时的济急措置方法。
3.危机化学品要有适合于水上输送的包装。
根据须要选取外层包装、内部包装和衬垫原料,预防由于储运进程中因天气、温度、湿度、动态感导和堆压等身分而酿成包装毁坏的危机化学品外溢。
包装原料应不致对所艳服货色酿成不良的化学感导。
包装及其容积应与危机化学品的安闲经管规则相一致,并按尝试典范榜样分别经过响应的坠落、鸠集、渗漏等尝试。
4.包装上应标有能反响内装化学品危机特性的危机货色记号,标注化学品的名称并附有安闲技术仿单。
5.应用可搬动罐柜、集装箱、货色托盘等输送组件装运危机化学品时,应防备危机化学品与输送组件的机关机关和安装相适应,堆码要稳定,要能接受住水上输送的正常危机。
6.承运人要做好验货把关劳动,对已出现不适宜水上输送的危机化学品,在未选取有用的安闲改革方法前,不得承运。
7.承运船舶的机关及其电气系统、通风、报警、消防、温度、湿度等安装、装备、方法应适当所装运的危机化学品的安闲哀求。
装运乙类易燃液体的船舶应是坚韧、密封、适当安闲哀求的专用船舶,应该设有透气管、阻兵器、消防方法、装卸方法等,并应有预防液体在舱内摇荡、摩擦鸠集静电生气的方法。
危化品运输管理规定(三篇)

危化品运输管理规定《危险化学品运输管理规定》是我国危险化学品运输管理的主要法规,它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颁布,为了保证危险化学品的安全运输,保护公众和环境的安全,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的监管,规范危险化学品运输活动。
下面是对《危险化学品运输管理规定》的详细介绍。
一、总则1.规定的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我国危险化学品的道路、铁路、水路和航空运输,以及与危险化学品运输相关的其他活动。
2.运输管理的原则:运输单位应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责任落实的原则进行危险化学品运输管理。
3.运输许可制度:危险化学品运输需要取得相应的运输许可证,未取得许可证的单位不得进行危险化学品运输。
二、运输单位的责任和义务1.自查:运输单位应定期自查运输车辆和设备的安全状况,确保其符合运输要求。
2.员工培训:运输单位应对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工作的员工进行培训,确保他们具备必要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3.运输计划:运输单位需要制定详细的运输计划,包括路线选择、行驶时间、停靠点等,确保安全和高效。
4.运输措施:运输单位需要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如包装、标识、封存、装卸等,保证危险化学品在运输过程中不发生泄露和事故。
5.事故应急:运输单位应建立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和人员,一旦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能够及时处置。
三、运输工具的要求1.车辆和设备:运输单位需要配备适用的运输车辆和设备,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安全要求。
2.车辆标识:运输车辆需进行必要的标识,如装载危险化学品的车辆需要粘贴标志、标签、警示牌等。
3.装载要求:运输单位需根据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包装、运输要求等,合理安排装载方式,并确保装载过程中不发生泄露和事故。
4.装卸操作:运输单位需要对装卸工作进行管理和指导,确保操作人员具备必要的知识和技能,装卸过程中注意安全和防护。
四、货物包装和标识1.包装要求:运输单位需根据危险化学品的性质、运输方式等,选择合适的包装材料和方法,确保货物在运输过程中不泄露、不变质、不破损。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全文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全文《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是为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制定的国家法规。
今天小编在这给大家整理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接下来随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和运输的安全管理,适用本条例。
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置,依照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危险化学品目录,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公安、环境保护、卫生、质量监督检验检疫、交通运输、铁路、民用航空、农业主管部门,根据化学品危险特性的鉴别和分类标准确定、公布,并适时调整。
第四条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
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单位(以下统称危险化学品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要求的安全条件,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和岗位技术培训。
从业人员应当接受教育和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作业;对有资格要求的岗位,应当配备依法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经营、使用国家禁止生产、经营、使用的危险化学品。
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的使用有限制性规定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限制性规定使用危险化学品。
第六条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实施安全监督管理的有关部门(以下统称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履行职责:(一)安监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组织确定、公布、调整危险化学品目录,对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包括使用长输管道输送危险化学品,下同)的建设项目进行安全条件审查,核发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并负责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
最新水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细则

最新水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细则最新水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细则货物运输分为普通货物运输和危险货物运输。
危险货物运输分为包装、散装固体和散装液体危险货物运输。
散装液体危险货物运输包括液化气体船运输、化学品船运输、成品油船运输和原油船运输。
普通货物运输包含拖航。
下面是店铺为大家分享最新水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细则,欢迎大家阅读浏览。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国内水路运输市场管理,维护水路运输经营活动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水路运输事业健康发展,依据《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国内水路运输管理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水路运输,是指始发港、挂靠港和目的港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通航水域内使用船舶从事的经营性旅客运输和货物运输。
第三条水路运输按照经营区域分为沿海运输和内河运输,按照业务种类分为货物运输和旅客运输。
货物运输分为普通货物运输和危险货物运输。
危险货物运输分为包装、散装固体和散装液体危险货物运输。
散装液体危险货物运输包括液化气体船运输、化学品船运输、成品油船运输和原油船运输。
普通货物运输包含拖航。
旅客运输包括普通客船运输、客货船运输和滚装客船运输。
第四条交通运输部主管全国水路运输管理工作,并按照本规定具体实施有关水路运输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的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的水路运输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的政府负责水路运输管理的部门或者机构(以下统称水路运输管理部门)具体实施水路运输管理工作。
第二章水路运输经营者第五条申请经营水路运输业务,除个人申请经营内河普通货物运输业务外,申请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具备企业法人资格。
(二)有明确的经营范围,包括经营区域和业务种类。
经营水路旅客班轮运输业务的,还应当有班期、班次以及拟停靠的码头安排等可行的航线营运计划。
(三)有符合本规定要求的船舶,且自有船舶运力应当符合附件1的要求。
(四)有符合本规定要求的海务、机务管理人员。
(五)有符合本规定要求的与其直接订立劳动合同的高级船员。
危险化学品水路运输安全管理

危险化学品水路运输安全管理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燃爆、毒害、腐蚀、感染等性能,一旦泄漏或发生事故将对人身安全、公共安全和环境安全构成威胁的化学物质。
由于其特殊性质,危险化学品的水路运输对安全管理提出了严格要求。
本文将从危险化学品水路运输的基本情况、安全管理的重要性以及相应的措施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危险化学品水路运输的基本情况危险化学品水路运输是指通过水路运输方式进行的危险化学品的运输活动。
与其他运输方式相比,水路运输具有以下特点:1.高运输能力:水路运输装载量大,可以通过船舶批量运输,适用于大规模、高容量的危险化学品运输需求。
2.安全性较高:与陆路和空中运输相比,水路运输的事故发生率相对较低,因为船舶具有较高的稳定性和抗风浪能力。
3.受季节和天气影响较大:水路运输受季节和天气因素的影响较大,例如,冬季结冰、台风等情况会对运输造成一定的困难。
二、危险化学品水路运输安全管理的重要性危险化学品水路运输安全管理的重要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保护人身安全:危险化学品泄漏或事故发生时,对人员可能造成伤害甚至生命危险。
水路运输安全管理的目标之一就是保护人员的生命安全。
2.保护公共安全:危险化学品的泄漏可能会对周边的社会公众和公共设施造成严重威胁,如爆炸、释放有毒气体等。
水路运输安全管理的目标之一就是保护公众安全。
3.保护环境安全:危险化学品的泄漏可能会对水域生态环境造成污染,对水生动植物和生态系统造成破坏。
水路运输安全管理的目标之一就是保护环境安全。
4.保障运输顺畅:危险化学品水路运输的安全管理可以提高运输效率,保障货物的准时交付,避免因事故而导致的运输中断和时间成本的浪费。
危险化学品水路运输安全管理(二)为了确保危险化学品水路运输安全,应采取以下安全管理措施:1.法律法规的规范:国家应制定完善的危险化学品水路运输法律法规,明确相关责任单位的职责和义务,规定运输过程中应遵守的标准和要求。
2.资质认证的要求:危险化学品水路运输企业应当具备相关的资质认证,包括船舶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船员的培训和持证上岗等。
2024年危险化学品管理规定(3篇)

2024年危险化学品管理规定公安机关需申请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购买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时,应携带单位出具的合法用途说明。
个人禁止购买剧毒化学品(农药除外)及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第三十九条申请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申请人应向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提交以下材料:一、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登记证书)的复印件;二、拟购买剧毒化学品品种及数量的详细说明;三、购买剧毒化学品的具体用途说明;四、经办人的有效身份证明。
县级公安机关应在收到上述材料之日起____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若批准,则颁发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若不批准,则书面通知申请人并阐明原因。
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的管理办法由____公安部门负责制定。
第四十条危险化学品生产及经营企业在销售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时,应严格查验本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所规定的相关许可证件或证明文件,严禁向未持有相关许可证件或证明文件的单位销售。
对于持有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的购买者,应按照许可证上注明的品种及数量进行销售。
严禁向个人销售剧毒化学品(农药除外)及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第四十一条危险化学品生产及经营企业在销售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时,应详细记录购买单位的名称、地址、经办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以及所购化学品的品种、数量、用途等信息。
销售记录及经办人身份证明、相关许可证件的复印件或证明文件的保存期限应不少于____年。
销售企业及购买单位还应在销售、购买后____日内,将相关信息报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备案,并输入计算机系统。
第四十二条使用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单位,严禁出借或转让其购买的化学品。
因转产、停产、搬迁、关闭等原因确需转让的,应向具备本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所规定许可证件或证明文件的单位转让,并及时向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报告相关情况。
第五章运输安全第四十三条从事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水路运输的企业,应分别依照道路运输、水路运输的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取得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危险货物水路运输许可,并向工商行政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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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水路运输安全管理规定
1 基本要求
1.1 危险化学品水路运输是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重要环节,加强危险化学品水路运输安全管理,是安全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
1.2 危险化学品水路运输的安全管理遵循“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
1.3 危险化学品水路运行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以及集团公司相关管理规定。
2 职责
2.1港口部为危险化学品水路运输安全管理的属地单位,负责危险化学品水路运输的日常安全管理及承运商的安全监管。
应建立和完善相应的管理制度,设置危险化学品船舶运行安全管理岗位,明确岗位工作职责和流程。
供销部是危险化学品销售业务主管部门,加强对承运商安全管理,建立相关管理制度。
2.1.1 督促承运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完善危险化学品船运营和管理的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各项管理规定和考核奖惩机制。
2.1.2组织对承运商准入条件检查核实,与承运商签订安全、环保协议,明确双方安全、环保责任,并在协议中明确规定因承运人原因造成第三方损害或安全、环保事故由承运人依法独立承担责任。
2.1.3 对承运商安全、环保管理人员以及船员进行以集团公司安全环保管理制度为主要内容的安全培训,经考试合格方可安排危
险化学品运输业务。
2.1.4 每年对承运商的营运资质进行审查,对承运商的安全、环保业绩进行年度考核,建立承运商安全、环保业绩档案。
对承运商及危险化学品船舶进行不定期安全抽查,对安全管理存在突出问题,或证照不齐全、不具备安全运营条件的承运商,应暂停其运输业务,在规定期限内未整改的,应取消其承运资格。
2.2 公司应建立承运商信息共享机制,防止不符合准入条件或安全、环保业绩不达标的承运商在系统内异地承运危险化学品。
2.3 港口部应建立承运商危险化学品船舶靠泊码头作业环节安全、环保业绩的跟踪考核机制和工作流程;反馈承运商危险化学品船舶装卸作业环节安全、环保业绩的机制和工作流程,确保对承运商安全、环保监管无盲区。
2.4 安全环保处负责危险化学品水路运输的安全监督管理。
3 管理内容与要求
3.1危险化学品水路运输安全管理主要包括承运商准入条件、收发作业前的安全管理、收发作业中的安全管理、收发作业完毕的安全管理、船舶运输过程中的安全管理等内容。
3.2 承运商准入条件
3.2.1 承运商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水路运输许可证以及国家交通部航务、海事部门认可的危险化学品运输等资质文
件。
——设置安全环保管理部门或专职安全环保管理岗,负责安全环保日常管理。
安全环保管理人员具备相应的专业知
识和管理经验。
——建立健全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安全管理制度以及适合船运企业的安全、环保管理体系。
——对船员进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特性、装卸危险化学品作业操作规程、防火灭火知识、消防器材使用方法以及突发
事件的处置措施等专业知识培训。
——按照国家有关船舶运输强制保险的规定,参加相应的保险,并取得规定的保险文书或财务担保证明。
——建立和完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
3.2.2 危险化学品船舶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具有相关主管部门签发的船舶检验合格证书、危险货物适装证书等符合危险化学品运输的证书和文书。
——明确兼职安全员及其工作职责,负责危险化学品船安全环保的日常工作。
——建立安全、环保管理制度和各类应急预案。
——危险化学品船舶的布置、结构、管系、电气、消防和防污染设备等应符合安全要求,未经船舶检验部门同意,
不得擅自更改。
电气设施应符合整体防爆要求,移动式
防爆灯具不少于2具。
——危险化学品输送泵、软管应符合安全要求,机泵出口应安装压力表并检测合格。
——按规定配备吸油毡、消油剂、灭火器、消防沙等应急物资。
——按船员人数配备救生衣等防护器材,要有防坠落、防滑跌的设施,并配备1-2条软护栏。
——逐步配备和完善GPS电子定位系统。
3.2.3 船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持有海事等管理机构颁发的适任证书和相应的培训合格证,熟悉所在船舶载运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知识和操作规
程。
——接受必要的岗前安全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定期参加岗位安全教育、安全培训和预案演练。
——按规定穿着防静电工作服上岗。
3.3 收发作业前的安全管理
3.3.1 危险化学品船舶在靠泊码头后,船方应做好以下工作:
——与码头方办理危险化学品到港以及船员入港手续。
——组织船员对船舶的安全状况进行全面检查。
——留有足以保证船舶安全操作的船员。
——在爆炸危险区不得使用非防爆电气,不得使用明火。
——在危险化学品船舶和趸船之间设置软护栏,首尾外挡配备应急拖缆。
——关闭朝向油舱甲板的水密门、窗和油舱甲板上舱室的前沿及1.5米以内的左右舷门、窗,严防油气进入机舱和
生活区。
——禁止与危险化学品船舶作业无关的船舶系靠。
3.3.2 收(发)危险化学品方应做好以下工作:
——组织码头当班人员对趸船及其收卸、电气、消防、环保等设施进行安全检查。
——确保静电接地线不少于2条且具有报警功能,危险化学品船舶静置时间不少于10分钟。
——趸船上游75m、下游150m范围内无明火作业。
——与罐区通讯联络保持畅通。
——专人全程实施安全、环保监控。
3.3.3 码头与船方应共同做好以下工作:
——核对危险化学品的品种、数量,确认工艺流程和作业程序,按规定悬挂信号,明确安全措施,双方共同遵照执
行。
——各自在发(收)危险化学品管线接卸口附近备好灭火器、黄沙、水带、环保等应急物资。
对可能发生渗漏的地方
设置集危险化学品的容器。
——设置围油栏。
——双方分别负责输油软管、静电接地线与己方管线口的连接,并分别负责己方输油管线阀门的开启。
——双方按照危险化学品收发作业安全确认要求,共同进行作业前安全检查。
履行安全确认手续后,由收(发)货
方指定的现场负责人发出作业指令。
3.4 收发作业中的安全管理
3.4.1 收发作业过程中,码头作业人员和船员必须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控制输送介质速度,严禁进行喷溅式灌舱作业,遇有雷鸣电闪、风浪过大、附近发生火警等异常情况,立即停
止收发作业,并采取相应安全措施。
——严禁随身携带易燃物品或火种,严禁在危险化学品船舶、趸船上吸烟,穿戴钉的鞋、靴和易产生静电的服装,严
禁使用手机。
——严禁进行明火、烧焊或敲打等易产生火花的修理作业。
——严禁前、后油舱或中部舱单独受载或卸载,防止舱体变形、折断,严禁跨驳作业。
——各油舱应留足油品膨胀空间,防止溢油。
——加强对压力表、管线进出口等关键部位的监控和对危险化学品船舶周边水域的观察,防止溢油或含危险化学品
污水污染水体。
3.4.2 作业过程中如发生突发事件,收(发)货方现场负责人在报警的同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现场工作人员施救,视情况发出危险化学品船舶离泊的指令。
3.4.3 危险化学品船舶要保持适航性,留足保证危险化学品船舶正常运行的操作人员,接到收(发)货方现场负责人的指令后立即离泊。
3.5 收发作业完毕的安全管理
3.5.1 在静置稳危险化学品10分钟后,按照先出口、后进口的顺序以及谁连接、谁拆卸的分工,由收(发)货方现场负责人指挥双方关闭阀门,拆卸输油管和静电接地线,收回围油栏。
3.5.2 根据工艺条件,做好顶水、扫线等相关工作,防止管线内残留危险化学品倒流污染水体。
3.5.3 双方对作业现场检查复核,确认工艺复位后,由收(发)货方现场负责人发出船舶可以离港的指令,船舶方可离港。
3.6 船舶运输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3.6.1 危险化学品船舶因天气、航道等原因,需要临时停泊的,停泊部位须征得当地海事和航道管理部门同意,并及时报告企业危险化学品承运商业务管理部门和港口部。
3.6.2 危险化学品船舶出现倾覆、碰撞、泄漏等突发事件时,要
按应急预案组织人员施救,并及时向水上公安消防、海事等有关部门以及公司有关部门报告。
4 检查与考核
4.1 危险化学品水运出厂的安全管理情况要列入岗位巡回检查
内容。
4.2 公司生产、安全管理部门对危险化学品水运出厂的安全管理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查出的问题按照200-1000元/次进行考核。
4.3 港口部未按照本规定要求,制定相关安全管理措施;未与承运商签订安全环保协议;未严格审查承运商相关资质、许可文件;未对进入码头的外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考核500-1000元/项。
4.4 码头当班人员未严格落实船舶靠泊码头后,收发作业前,码头与船舶应当落实的安全措施,考核200-500元/项;
4.5 在收发危险化学品作业过程中,未落实安全巡回检查等安全措施,考核200-300元/项;
4.6 收发作业完成后,没有履行安全检查、未按照要求开展拆卸输油管和静电接地线等相关要求,考核100-500元/项。
4.7 在码头收发危险化学品过程中,违反相关安全管理规定、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要求,视情况考核100-500元/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