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教师职务聘任和年度考核管理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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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考核办法

教师考核办法

(必备)教师考核办法教师考核办法1为进一步做好本校教师职务评聘的考核工作,使职评工作有利于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全面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有利于调动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有利于提高教育质量,根据《教师法》、教师职务系列《试行条例》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范围和对象符合《教师法》及教师职务系列《试行条例》规定的、具备晋升专业技术职务条件的在职人员。

送审论文鉴定不合格者、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不合格者、普通话水平测试及继续教育学分达不到规定要求者不予考核。

近三学年以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列入本年度考核范围:1.师德表现差、不服从工作分配、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体罚学生造成严重后果或影响、参与赌博;2.被试聘或待聘;3.受教育局通报批评、党纪政纪处分;4.累计病假六个月或事假一个月或旷工3个工作日及以上;5.不在本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累计一个学期及以上(政策许可或经县教育局批准的除外)。

二、考核内容和记分办法主要考核近三学年德、能、勤、绩的情况。

(一)德(20分)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为人师表,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团结协作精神;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完成学校分配的各项任务,计基本分20分。

近三学年来,有下列情形的予以扣分:1.无故不参加政治业务学习或校内集体活动的每一次扣0.5分,扣分不封顶。

2.闹不团结,有吵架、打架等损害教师形象行为的酌情扣1-2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作为师德规范不合格处理)。

3.使用教学忌语,在学生面前出现不文明行为的;两课两操、音、体、美、劳动技术课等私自移作他用。

有上述情况之一的每一次扣1分,扣分不封顶。

4.歧视差生扣1分,造成严重后果的可作为师德规范不合格处理。

5.体罚学生一次扣0.5-2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一票否决)。

6.不服从学校分配、消极怠工或不完成学校布置工作任务的扣0.5-2分。

(二)能(30分)1.学历、计算机、普通话达标(3分)。

高中中青年骨干教师管理和考核办法范本

高中中青年骨干教师管理和考核办法范本

高中中青年骨干教师管理和考核办法范本一、引言高中中青年骨干教师是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中坚力量,他们在中学教育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为了加强对中青年骨干教师的管理和考核工作,提高他们的教育教学水平和专业素养,制定本办法。

二、管理原则1. 公平原则:管理和考核工作要依据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不搞任人唯亲、一刀切的现象。

2. 激励原则:通过激励措施,激发中青年骨干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使他们能更好地发挥自己的才能。

3. 导向原则:管理和考核工作要着眼于培养良好的教育教学风气,引导中青年骨干教师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能力和教育教学水平。

三、管理措施1. 任职管理:a. 任职条件:中青年骨干教师必须具备相应的学历和教育教学能力,并经过严格的选拔程序产生。

b. 任职程序:中青年骨干教师的任职程序要规范化,包括申报、评审、公示等环节。

2. 培训管理:a. 培训计划:学校要制定中青年骨干教师的培训计划,包括学科知识培训、教育教学方法培训、校本培训等。

b. 培训资源:学校要提供相应的培训资源,包括专业书籍、学术研讨会、培训经费等。

3. 激励管理:a. 薪酬激励:通过薪酬制度的激励,对中青年骨干教师进行奖励,提高他们的工作积极性。

b. 荣誉称号:学校可以设立骨干教师等级评定制度,授予中青年骨干教师相应的荣誉称号。

4. 师德管理:a. 规范行为:中青年骨干教师要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不搞个人崇拜、利用职权谋取私利。

b. 案例教育:学校要定期组织中青年骨干教师进行案例教育,引导他们正确处理师生关系、家校关系等。

5. 教学指导:a. 导师制度:学校可以建立中青年骨干教师与资深教师的导师制度,进行定期指导。

b. 教学研讨:学校要鼓励中青年骨干教师参与教学研讨活动,不断提高自己的教学水平。

四、考核办法1. 考核内容:a. 教学成绩:对中青年骨干教师的教学成绩进行考核,包括学生成绩、教学质量等。

b. 教育教学能力:对中青年骨干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进行考核,包括教学设计、教学方法等。

高级教师管理制度

高级教师管理制度

高级教师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对高级教师队伍的管理,提高高级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水平,确保高级教师队伍的发挥作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高级教师的选拔1. 高级教师的选拔由学校组织进行,选拔工作应当按照学校制定的选拔程序和标准进行。

2. 高级教师的选拔条件包括教育背景、教学经验、学术水平、教学成果等方面,并应当符合学校制定的选拔标准。

3. 高级教师的选拔结果应当经学校审定通过,最终由教育主管部门核准。

三、高级教师的考核1. 高级教师的考核应当每年进行一次,考核内容包括教育教学工作、科研水平、学术成果等。

2. 高级教师的考核结果应当分为合格、优秀、称职等等级,不合格者应当作出处罚。

3. 高级教师的考核结果应当作为晋升评审和薪酬调整的重要依据。

四、高级教师的晋升1. 高级教师的晋升应当具备一定的条件和经验,晋升程序和标准应当经过学校审定并报教育主管部门批准。

2. 高级教师的晋升应当综合考虑其教育背景、教学经验、学术水平等方面的表现。

3. 高级教师的晋升必须经过学校审批和教育主管部门的最终批准。

五、高级教师的奖励和惩罚1.对表现突出的高级教师给予奖励,奖励方式包括提升职位、调整薪酬、颁发荣誉证书等。

2.对表现不佳的高级教师进行惩罚,惩罚方式包括降职、降级、暂停职务等。

3.奖励和惩罚应当公平公正,不得有任何歧视。

六、高级教师的培训1. 学校应当根据高级教师的不同需求和发展方向,为其提供相应的培训机会和资源。

2. 高级教师培训内容包括教学方法、科研技能、学术规范等。

3. 学校应当定期组织高级教师参加各类培训活动,提高其综合素质和能力。

七、高级教师的福利待遇1. 高级教师的薪酬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薪酬制度应当公开透明。

2. 高级教师的福利待遇包括社会保险、住房补贴、医疗保险等,学校应当保障高级教师的合法权益。

3. 学校应当为高级教师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教育资源,提升其工作积极性和教学效果。

八、高级教师的退出机制1. 高级教师因工作调动、退休、辞职等原因退出高级教师队伍,应当按照学校规定程序正常退出。

安溪县中、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竞聘

安溪县中、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竞聘

安溪县中、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竞聘量化考评指导意见(修订)根据《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5]79号),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职校教师水平评价标准条件以及省市县有关岗位设置管理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教育系统实际,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聘任对象1.全县教育系统教师中具备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资格的在编在岗人员。

2.凡出现《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试行)》(闽教人[2009]143号)关于师德“一票否决”20种情形之一的,取消当年评聘资格。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基本条件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和教师行为规范,牢固树立爱与责任的意识,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2.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

- 2 -3.服从学校工作安排,认真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积极承担班主任等教育教学工作,完成规定的教育教学工作量。

近三年来专业技术职务各年度考核均合格及以上。

4.任现职(指现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时间,下同)以来,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学时,经验证登记合格。

三、量化评价标准教师职务竞聘上岗采用量化积分考评办法,总分100分(不含加分),各项分值标准为该项的封顶分数。

具体评价项目及评价标准如下(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1.任职年限(满分10分)任现职以来至参加竞聘当月(或至取得高一层级职务资格时间)每年得0.8分,取得高一层级职务资格至参加竞聘当月每年得1分。

按月计算,累计得分。

2.教龄(满分20分)按已确认的有效教龄,每年得0.5分,可按月计分。

3.班主任及教育管理工作(满分10分)担任班主任每年得1.5分。

学校行政人员得分如下:正校级每年得2.5分,副校级、中层正职每年得2分,中层副职每年得1.5分。

工会正(副)主席、团委正(副)书记、年段长、教研组长、- 3 -副班主任、生管教师、少先队总辅导员,完全小学的校领导、教导,以及其他可视同班主任的,具体得分标准由学校制定,但不得超过班主任得分标准。

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等级聘任实施细则

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等级聘任实施细则

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等级聘任实施细那么为深化学校内部人事制度改革,适应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等级聘任工作新形势,建立稳定、公平公正、充满活力的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等级聘任工作机制,逐步实现学校人事管理科学化、标准化、制度化,根据【康定县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等级聘任实施方案】,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原那么1、根据上级人事部门核定的我校教师编制数、各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数,每年开展一次专业技术职务等级的聘任工作。

2、坚持鼓励进取,多劳多得,优绩优酬,能上能下,公平公正公开的原那么,从资历和现实工作表现两方面进行考评,平稳有序和谐地完成等级聘任工作。

二、我校专业技术岗位设置、聘任及岗位等级设置情况1、我校各岗位设置情况:经2021年编制审核确认,我校编制数:26人,其中专业技术岗位:25人,管理岗位:1人。

2、我校各岗位等级设置情况:高级岗位各等级设置:七中级岗位1人,八级3人,九级4人,十级4人;初级岗位等级设置:十一级7人,十二级6人。

三、竞聘对象及条件1、对象:我校专业技术人员。

2、各专业技术岗位及等级竞聘的根本条件〔1〕、遵守宪法和法律〔2〕、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3〕、岗位所需的职业、能力、身体条件。

〔4〕、服从学校工作安排,自觉遵守学校各项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做好本职工作。

〔5〕、受聘教师岗位的人员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符合国家相应教师职务的根本任职条件。

同时,应具有良好的师德修养,教育思想端正,关心保护学生,善于学习,敬业爱岗,团结协作,严于律己。

〔6〕、教师各项专业技术等级岗位的根本任职年限:七至十二级岗位需分别在下一级岗位上任职满2年以上;获国家级奖励的,可放宽2年;获得省部级奖励的,可以放宽1年。

四、一票否决条款竞聘者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聘任、资格评审,情节严重的可低聘岗位。

1、教师不遵守本方案约定的。

2、教师不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正当理由,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或不服从工作安排,造成教育教学工作损失的。

关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岗位聘任工作的指导意见

关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岗位聘任工作的指导意见

槐荫区教育局关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岗位聘任工作的指导意见为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转换事业单位用人机制,建立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用人制度,加快事业单位岗位聘任工作的进展,充分调动教育系统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我区教育事业的协调发展,根据国家、省、市、区文件精神和规定,结合我区教育实际,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实施范围我区教育系统2009年12月1日在编、在岗的所有专业技术人员。

二、聘期:三年,即2009年12月31日至2012年12月30日。

三、工作原则(一)针对首次岗位聘任的总体原则是:保证事业单位现有在编在职工作人员,按照现聘职务或岗位进入相应等级的岗位。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注重责任和业绩,不拘一格选人用人。

(三)向长期在教育教学一线的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倾斜。

四、相关要求(一)岗位聘任是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

要增强工作透明度,做到政策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保证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

(二)各单位要成立岗位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小组和协调监督小组。

1、岗位聘任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由学校领导班子组成。

全面负责对岗位聘任工作的领导,负责审核量化赋分办法,审定综合量化赋分结果,审核拟聘任人选等工作。

2、岗位聘任工作小组:校级副职任组长,由部分中层干部和教师代表组成,其中教师代表比例不少于50%。

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制定本单位实施方案,并征求意见,组织民主测评,对竞聘人员的各要素量化赋分,并进行汇总,向领导小组提出推荐意见。

3、岗位聘任协调监督小组:书记任组长,由党组织、民主党派、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骨干教师等组成。

对竞聘过程实施全程监督,接受申诉,保证客观、公平、公正,切实做好宣传引导和政治思想工作,及时发现和研究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岗位聘任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许昌市高级教师任期管理暂行办法

许昌市高级教师任期管理暂行办法

许昌市高级教师任期管理暂行办法(试行)为引导广大高级教师在人民满意学校创建活动中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其骨干作用,促进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参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水平评价标准>的通知》豫人社职称〔2014〕11 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基本要求1、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关心爱护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2、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承担规定的教学工作,完成规定的工作量,认真备课、上课、辅导、批改作业、考核学生成绩,模范执行新课程教学计划。

3、教育教学效果良好,在同学科教师中处于上等水平。

4、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需担任班主任工作的,应在一个教学周期内担任班主任工作1学年以上(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的除外);5、每学年至少承担1节校级以上示范课、观摩课或教育教学讲座,得到好评。

每学年听课不少于30节,课后对授课教师作出教学效果评估。

6、积极投身教研工作,每学年撰写1篇教育教学或教育管理方面的论文,在CN刊物上发表,或获得市级以上奖;或主持、参与校级以上教育科研课题研究并取得成果。

7、积极参加国家、省、市组织的各项竞赛活动。

8、参加规定的继续教育任务,并经审验合格(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的除外)。

9、精心指导培养青年教师,每学年应指导培养1名以上本专业青年教师,并取得明显效果。

10、兼任校级领导工作的高级教师职务岗位职责基本要求:(1)政治合格,遵守师德,为人师表,教书育人;(2)在完成行政管理工作的情况下,还应兼任一定的教学工作,兼课量可视学校实际情况确定,原则上不少于专任教师的1/3;(3)校级领导干部侧重于对本学科的教学教研活动的指导,每学期听课20节以上,课后对授课教师作出教学效果评估;(4)每学年撰写1篇具有较高质量的教育教学或教育管理论文,在CN刊物上发表,或获得市级以上奖;或每学期向教师做教育教学专题讲座1次以上。

教师职务聘任及管理办法

教师职务聘任及管理办法

教师职务聘任及管理办法一、引言教师职务聘任及管理是教育系统的重要一环,对于提高教师队伍的质量和教育教学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围绕教师职务聘任及管理的情况展开回答写作。

二、教师职务聘任的标准教师职务聘任的标准应基于教师的综合素质和业绩,包括专业知识、教学能力、科研水平等方面的评估。

评估应根据不同职务的要求,进行科学、公正、客观的评定,避免主观臆断和人情主义的干扰。

三、教师职务申请与选拔教师应根据自身的职业规划和发展目标,主动提出职务申请,并通过严格的选拔程序进行评估。

选拔过程中应注重考察教师的教育理念、教学设计和组织能力,综合评估其适应职务要求的能力。

四、教师职务聘用的程序教师职务聘用的程序应符合规范,包括德、智、体、美各个方面的综合评价。

聘用程序应设置多个环节,确保评估结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避免以德、以私、以权等不正当因素的介入。

五、教师职务聘任和晋升体系教师职务聘用和晋升应建立科学、合理的体系,包括初级、中级、高级等多个级别,使每一个教师都有晋升的机会和动力。

同时,晋升体系应与教师的培训、学术研究、师德师风等方面有机结合,激励教师积极投入到专业发展中。

六、教师职务聘任与绩效考核教师职务聘任应与绩效考核相结合,通过考核结果来反映教师的工作业绩。

绩效考核应以教师的教育教学成果为核心,兼顾教育教学改革的探索和创新,为优秀教师提供个人成长和晋升的机会。

七、教师职务管理的监督机制教师职务管理应建立相应的监督机制,防止人为的腐败和不正当行为。

监督机制应包括来自上级领导、同事和学生的评价,以及第三方的监督和评估,确保教师职务管理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八、教师职务聘任与激励机制教师职务聘任应与激励机制相结合,为教师提供更好的工作条件和待遇。

激励机制可以包括薪酬、福利和荣誉等方面的奖励,激发教师更好地工作和提高自身的能力。

九、教师职务聘任与培训发展教师职务聘任应与培训发展相结合,通过培训提升教师的专业素质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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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教师职务聘任和年度考核管理指导
一、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中学高级教师思想政治和业务素质,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优化、允满活力、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高质量的教师队伍,充分发挥中学高级教师在学校教育教学、教研科研及指导青年教师工作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中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我校中学高级教师队伍的实际,就加强中学高级教师职务聘任管理提出如下办法。

二、标准
(一)加强师德修养
中学高级教师应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教育法规,敬业奉献,遵纪守法,品德言行堪为学生的表率,依法施教,关心爱护学生,教书育人,使学生在德育、智育、体育等方面全面、主动地得到发展,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并在完成本职工作前提下,结合工作需要,努力进修,提高教育教学和学术水平。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思想政治或师德考核不合格。

1.反对和抵制党的基本路线,犯有政治立场错误,或在课堂上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上的误导,造成不良影响者。

2.赌博、无理取闹,严重违反社会公德或在经济、生活等方面犯有错误,造成不良影响者。

3.对本职工作不负责任,旷工、旷课,玩忽职守,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组织领导,纪律松弛,屡教不改,严重影响教育教学工作者。

4.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违反考试纪律,造成不良后果。

不安心教育教学工作,热衷搞营利性家教和第二职业,私自乱收费,向学生家长索要钱物,或利用职务之便强人所难,要家长为自己办私事,损坏教师职业道德者。

(二)履行岗位职责
1.要承担根据上级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确定的满负荷工作量,执行课程教学计划,努力完成教育教学任务,认真备课、上课、辅导、批改作业、考核学生成绩,教育教学效果较好,教学质量在本单位达到中等水平。

2.要承担学校德育工作任务,教书育人,在课内外重视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当好班主任或指导青年教师当好班主任,并取得良好的成绩。

3.要结合工作实际,努力进修,不断更新教育观念和知识,提高业务能力。

掌握新的教育理论、教学手段和方法,参加继续教育不少于规定学时。

4.要积极参与和支持学科组建设,勇于承担学科组、备课组的教研任务,每学期至少要上一节组内示范课或研究课。

5.要承担指导学校青年教师教育教学工作的任务,并取得良好成绩。

6.要承担教研科研任务、指导教育教学研究工作,要结合本职工作确定研究课题,每年至少写出一篇质量较高的专业论文或经验总结,在报刊上发表,或在校级及校级以上会议上交流。

7.担任行政管理工作的中学高级教师,除完成岗位职责规定的行政管理任务外,还应兼任一定的教学工作。

兼课量可视学校实际情况确定,校级领导干部原则上每周兼课不少于2~4节,学校中层干部每周上课不少于4~8节。

三、方法和流程
(一)坚持考核制度。

1.学校每年要对中学高级教师的思想政治、师德修养、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和工作实绩进行全面考核。

2.考核应当客观、公正、准确,充分听取教师本人、其他教师以及学生的意见。

3.考核采取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法。

4.考核结果是受聘任教、晋升工资、实施奖励的依据。

5.考核等级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

优秀者的考核要求是:思想政治、师德表现考核优秀,履行岗位职责各项任务均取得较显著成绩。

合格者的考核要求是:思想政治、师德表现考核合格,履行岗位职责各项任务均达到规定要求。

对接近退休年龄,体弱多病,本人能尽责工作,全年累计达到规定工作量的三分之一的,经单位领导审批可照顾为合格。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核不合格:
(1)思想政治或师德表现考核不合格;
(2)实际工作量达不到规定要求;
(3)不能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者,或教学质量处于本单位的中下水平;
(4)不接受指导培养青年教师的任务;
(5)未能完成教研科研任务。

6.病假超过六个月以上者,按人事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二)落实奖励措施
1.考核优秀者,除续聘以外,还可给予表彰、奖励,并根据有关规定优先晋升工资。

2.考核合格者,可以续聘,定期晋升工资。

3.思想政治或师德考核不合格者,视情节轻重,分别予以缓聘或解聘。

4.履行岗位职责考核不合格者,视实际情况,可分别予以缓聘、低聘或解聘。

5.缓聘时间为半年至一年,缓聘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人事部门和学校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缓聘期间,要严格考核,经考核合格者,可以再行续聘。

6.缓聘期满经考核仍不合格者,予以低聘或解聘。

低聘按低职务工资标准发给工资;解聘,改做其他工作,按新岗位工资标准发给工资。

以上两条如上级有新规定,按上级新规定执行。

7.以上奖惩措施,按专业技术干部管理权限审批执行。

中学高级教师年度考核表
年度
以上条例规定如与上级部门的规定相矛盾,以上级部门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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