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北方学院教师岗位聘任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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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教师岗位聘任详细规定

高校教师岗位聘任详细规定

高校教师岗位聘任详细规定合同编号_________一、合同主体地址: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地址: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二、合同前言2.1 背景和目的鉴于甲方为提高教育质量和学术水平,需聘请具有专业知识和技能的教师在甲方担任教职工作;乙方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经验,愿意受聘于甲方。

为明确双方在聘任过程中的权利与义务,确保双方合法权益,特订立本合同。

2.2 合同依据本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甲乙双方的实际情况,经双方平等协商,自愿签订。

三、定义与解释3.1 专业术语(1)岗位:指甲方根据教育教学工作需要,设立的教师职位。

(2)聘任:指甲方根据乙方的能力、业绩和甲方岗位需求,聘请乙方担任相应教师职位的过程。

(3)聘期:指甲方与乙方签订的合同期限。

3.2 关键词解释(1)高校教师岗位聘任:指甲方根据本合同约定,对乙方进行教师岗位的聘请。

(2)权利与义务:指甲乙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享有的权益和承担的责任。

四、权利与义务4.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的权利:1) 依法对乙方进行管理和考核,按照甲方规定支付乙方工资、福利待遇。

2) 依法对乙方进行岗位调整、解聘或续聘。

(2)甲方的义务:2) 为乙方提供培训、晋升等机会。

4.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的权利:1) 依法享受甲方提供的工资、福利待遇。

2) 在甲方工作期间,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晋升等。

(2)乙方的义务:1) 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

2) 认真履行教育教学职责,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五、履行条款5.1 合同履行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聘期届满之日止。

5.2 合同履行地点:甲方所在地。

5.3 合同履行方式:乙方在甲方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按照甲方规定的时间和内容完成教育教学任务。

教师职务聘任与晋级办法

教师职务聘任与晋级办法

教师职务聘任与晋级办法随着教育的发展与教师队伍的壮大,教师职务聘任与晋级办法逐渐成为教育界关注的焦点。

本文将从不同角度探讨教师职务聘任与晋级的依据、标准以及政策规定等问题。

一、教师职务聘任与晋级的依据教师职务聘任与晋级的依据主要包括教师的教学业绩以及教育教学研究的成果。

教师的教学业绩主要指教师在教学中所表现出的教育理念、教学方法、教学效果等方面的发展和突出表现。

教育教学研究的成果主要包括教师在教育科研领域内所取得的成果,如学术论文、教材编写、教学项目等。

同时,教师的个人素质和工作表现也会作为评定职务聘任与晋级的重要参考依据。

二、教师职务聘任与晋级的标准教师职务聘任与晋级的标准主要包括教师本身的学历和资历、教学业绩、教育教学研究成果、综合素质以及在实践中的工作表现等方面。

教师的学历和资历是评判教师从事职务工作的基本要求,教师应具备相应的教育背景和学术能力。

教学业绩主要是指教师在教学中所取得的成绩和影响,包括学生学习成绩的提升、评价的反馈等。

教育教学研究成果主要是指教师在教育科研领域内所取得的成果,包括论文发表、科研项目等。

综合素质主要是指教师在教育教学以外的其他方面所表现出的能力和品质,如组织能力、创新能力、团队协作能力等。

在实践中的工作表现主要是指教师在具体教育机构中的实际工作中所表现出的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等。

三、教师职务聘任与晋级的政策规定教师职务聘任与晋级的政策规定主要由教育主管部门制定和发布。

这些规定一般包括教师职务的评审流程、条件要求、评审标准以及评审材料的提交等方面。

教师需要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申报和评审,经过专家评审组的审核后,最终确定聘任和晋级的结果。

同时,教育主管部门还会对聘任和晋级的结果进行公示,并收集公众意见和建议,以确保评审的公平性和透明度。

四、教师职务聘任与晋级的现状与问题教师职务聘任与晋级在我国教育系统中普遍存在,是教育发展的需要。

然而,目前在聘任和晋级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

事业单位教师聘任细则(2024年版)

事业单位教师聘任细则(2024年版)

事业单位教师聘任细则(2024年版)本合同目录一览第一条聘任条件和原则1.1 聘任条件1.2 聘任原则第二条聘任岗位和职责2.1 聘任岗位2.2 岗位职责第三条聘任期限3.1 聘任期限的种类3.2 聘任期限的起止时间第四条聘任待遇4.1 工资待遇4.2 福利待遇4.3 绩效考核第五条聘任流程5.1 聘任公告5.2 应聘报名5.3 资格审查5.4 面试考核5.5 体检5.6 公示5.7 聘任通知第六条解聘和辞退6.1 解聘情形6.2 辞退情形6.3 解聘和辞退的程序第七条继续教育7.1 继续教育的要求7.2 继续教育的形式7.3 继续教育的考核第八条保密协议8.1 保密内容8.2 保密期限8.3 违约责任第九条合同争议解决9.1 协商解决9.2 调解解决9.3 仲裁解决9.4 诉讼解决第十条其他约定10.1 违约金10.2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10.3 合同的终止10.4 合同的保管第十一条附件11.1 附件一:聘任申请表11.2 附件二:聘任合同书11.3 附件三:继续教育证明11.4 附件四:保密协议第十二条生效、终止和解除12.1 合同生效条件12.2 合同终止条件12.3 合同解除条件第十三条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13.1 法律适用13.2 争议解决第十四条合同的修订和补充14.1 修订和补充的条件14.2 修订和补充的程序14.3 修订和补充的内容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聘任条件和原则1.1 聘任条件(二)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三)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或者其他相关证书;(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1.2 聘任原则(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二)竞争上岗、择优录用的原则;(三)业务水平与岗位相匹配的原则;(四)激励与约束并重的原则。

第二条聘任岗位和职责2.1 聘任岗位聘任岗位包括教师岗位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

具体岗位及名额根据事业单位实际情况确定。

2.2 岗位职责(一)认真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二)参加教育教学改革和科研活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三)关心学生的成长,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四)履行其他岗位职责,为学校的发展贡献力量。

教师岗位聘任方案

教师岗位聘任方案

教师岗位聘任方案一、背景随着我国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教师队伍的建设越来越受到重视。

为了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激发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学校决定实施教师岗位聘任制度。

二、目标1. 建立科学、合理、高效的教师岗位聘任体系,实现教师队伍的专业化、规范化管理。

2. 激发教师的工作热情,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校的可持续发展。

3. 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竞争环境,实现教师个人价值的提升。

三、原则1. 公平性原则:聘任过程应公平、公正,确保每位教师都有平等的竞争机会。

2. 竞争性原则:通过竞争上岗,选拔优秀的人才,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

3. 激励性原则:聘任制度应有利于激发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个人与学校的共同发展。

4. 动态性原则:聘任制度应根据学校发展需要和教师队伍建设情况,适时进行调整和完善。

四、聘任岗位1. 教学岗位:包括学科教师、班主任、教研组长等。

2. 管理岗位:包括教务主任、德育主任、校长助理等。

3. 教辅岗位:包括图书馆管理员、实验室管理员、网络管理员等。

五、聘任条件1. 基本条件: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教育教学能力。

2. 教学岗位:具备相应的学科背景和教育教学经验,能胜任教学工作,具有一定的教育教学成果。

3. 管理岗位: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能胜任管理工作,具有一定的管理成果。

4. 教辅岗位: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和工作经验,能胜任教辅工作,具有一定的教辅成果。

六、聘任程序1. 发布聘任公告:学校发布聘任公告,明确聘任岗位、条件、程序等。

2. 报名:符合条件且有意向的教师向学校提交应聘申请。

3. 资格审查:学校对报名教师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竞聘的教师名单。

4. 竞聘演讲:参加竞聘的教师进行竞聘演讲,展示自己的教育教学成果和管理能力。

5. 考核评价:学校组织专家对竞聘教师进行综合考核评价,包括教育教学能力、管理能力、综合素质等。

教师岗位聘任条件

教师岗位聘任条件

教师岗位聘任条件教师是社会发展中不可或缺的一份力量,他们的教学质量和能力直接影响学生的学习成果和未来发展。

因此,教师岗位聘任条件的制定是教育系统中至关重要的一环。

本文将从教师专业背景、教学能力、素质标准等多个角度展开,以探讨教师岗位的聘任条件。

一、教师专业背景的要求首先,教师岗位的聘任条件首先要求教师具备相应的专业背景。

教师应具备本科以上学历,所学专业要与所教学科相符合。

例如,数学教师应具备数学或相关专业的学士学位或以上学历。

只有具备相应专业知识的教师才能够更好地教授学生相关的学科知识,保证教学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二、教学能力的要求除了专业背景,教师岗位的聘任条件还要求教师具备优秀的教学能力。

教师应具备扎实的学科知识和广泛的教学经验。

他们应能够采用多种教学方法和手段,使学生在课堂中能够积极参与,提高学习效果。

同时,教师还应具备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教学组织能力,以及能够跟踪学生学习进度和针对性地进行辅导的能力。

三、教师素质的要求除了专业背景和教学能力,教师岗位的聘任条件还应包括对教师素质的要求。

教师应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师德,具备较高的敬业精神和热爱学生的情怀。

他们应具备良好的沟通和协作能力,能够与学生、家长、同事进行良好的互动和沟通,形成良好的教育环境。

此外,教师还应具备自我学习和不断提高的意识,参加相关培训和教育活动,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素质。

四、核心能力的要求教师岗位的聘任条件还应包括一定的核心能力要求。

教师应具备较高的教育教学理论水平,能够掌握和运用现代教育理论和教学方法,灵活运用多种教学手段和教育技术,以提高教学效果。

此外,教师还应具备良好的课程设计和教学方案制定能力,能够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和特点,制定合理的教学计划和方案。

五、评价与考核的要求教师岗位的聘任条件还应包括相应的评价与考核机制。

教师应定期接受学校的教学评价和考核,以检验教师的教学能力和素质。

评价与考核内容应包括教学方法、学生表现、教学效果等方面,以全面评估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

学校职称聘任管理制度

学校职称聘任管理制度

一、目的和意义为规范学校教师职称聘任工作,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聘任范围1. 全校在编教师。

2. 经学校批准,具有相应教师资格的外聘教师。

三、聘任原则1. 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2. 德才兼备、业绩突出原则。

3. 竞争上岗、择优聘任原则。

四、聘任条件1. 具备相应教师资格。

2. 持有与拟聘岗位相对应的职称。

3. 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教育教学能力。

4. 近三年内年度考核合格。

5. 符合学校岗位设置要求。

五、聘任程序1. 学校根据国家及地方有关职称评聘政策,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年度职称聘任计划。

2. 教师根据自身情况,自愿报名参加职称聘任。

3. 学校成立职称聘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报名教师进行资格审查。

4. 职称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对符合条件教师进行综合评议,提出拟聘人选。

5. 学校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对拟聘人选进行审议。

6. 学校党委研究决定聘任结果,并予以公示。

7. 对公示无异议的教师,办理聘任手续。

六、聘任期限1. 聘任期限一般为三年。

2. 聘任期满后,根据教师工作表现、考核结果及学校需要,重新进行聘任。

七、监督管理1. 学校设立职称聘任监督小组,负责对职称聘任工作进行监督。

2. 教师对职称聘任工作有异议,可以向监督小组提出申诉。

3. 学校对违反职称聘任规定的行为,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由学校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与国家及地方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及地方政策为准。

学院专业技术职务内部聘任暂行办法

学院专业技术职务内部聘任暂行办法

学院专业技术职务内部聘任暂行办法为进一步深化职称聘任制度改革,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激励、稳定优秀人才,根据学校实际,特制定专业技术职务内部聘任暂行办法。

一、申报对象与控制标准1、申报对象内部聘任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与聘任分开,所聘人员可不具备该岗位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不占用上级主管部门核定的专业技术岗位职数,但享受相应的岗位绩效工资待遇。

申报对象包括获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达到规定任期的正式聘任人员,以及达到规定任期的内部聘任人员,在具备所在岗位系列专业技术背景时,可根据省厅主管部门规定的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条件,对岗申报内部聘任至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

不具备所在岗位系列专业技术背景的人员,按照转岗规定,须先转评为所在岗位系列的同级专业技术职务。

2、控制标准学校内部聘任与正式聘任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与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比例为50%:50%,其中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与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分占15%、35%。

每年度通过的内部聘任与正式聘任人员,控制在当年具备申报该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总数的70%以内。

二、评审程序与评审办法每年内部聘任工作与正式聘任的评审推荐工作同时进行,学校推荐的正式聘任申报人员视同已取得内部聘任资格。

内部聘任工作严格遵照正式聘任的评审推荐工作程序、评审办法与评审纪律。

三、聘期管理1、聘期与考核内部聘任人员聘期一般为3年,其绩效工资年度考核按内部聘任的岗位进行,年度考核在合格等级以下者,或者未完成额定工作量者,下一年度聘期即行终止。

2、职称重新申报内部聘任人员聘任期满后原内聘职务终止,不再自动续聘原内聘岗位。

连续达到职称申报规定任期的人员,可申报比原内聘职务高一级的内聘职务,其有效的业绩成果为在原内聘职务内的业绩成果;其他人员重新申报原内聘职务,其有效业绩成果为比原内聘职务低一级职务以来的业绩成果。

不论申报哪一级职务,近5年的业绩成果不得低于申报总要求的二分之一。

3、岗位竞级内部聘任人员只能聘任在该职务层级的最低岗位,同时不得申报高一级职务正式聘任的岗位。

教师聘任晋级实施方案

教师聘任晋级实施方案

教师聘任晋级实施方案一、背景。

教师是学校教育事业中的中坚力量,他们的聘任和晋级关系到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和学校的长远发展。

为了规范教师聘任和晋级工作,制定科学合理的实施方案势在必行。

二、目标。

本实施方案的目标是建立健全的教师聘任晋级机制,促进教师专业成长,提高教学水平,为学校的长期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持。

三、具体措施。

1. 制定聘任标准。

针对不同岗位的教师,制定明确的聘任标准,包括学历、资历、教学成绩、科研成果等方面的要求,确保聘任的公平公正。

2. 定期评估。

每年对在职教师进行定期评估,包括教学质量、学生评价、同行评议等,对评估结果优秀的教师给予相应的奖励和晋级机会。

3. 提供培训机会。

学校应提供多样化的培训机会,帮助教师不断提升自身的教育教学水平和专业素养,为其聘任和晋级提供有力的支持。

4. 强化考核机制。

建立健全的考核机制,对教师的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对考核结果不合格的教师进行相应的处罚和帮扶措施。

5. 完善激励机制。

建立激励机制,对在教学、科研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教师给予相应的奖励和荣誉,激发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

四、实施步骤。

1. 制定方案。

学校领导和相关部门共同制定教师聘任晋级实施方案,明确各项措施和具体要求。

2. 宣传政策。

将实施方案向全校教师进行宣传,让教师们充分了解政策内容和实施要求。

3. 落实措施。

各部门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认真落实各项措施,确保政策的顺利实施。

4. 监督检查。

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对实施方案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

五、效果评估。

根据实施方案的要求,建立健全的效果评估机制,对教师聘任和晋级工作进行全面评估,及时总结经验,不断完善工作。

六、总结。

教师聘任晋级实施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对于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教师专业成长具有重要意义。

学校应该不断完善方案,创新机制,为教师的聘任和晋级提供更好的保障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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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北方学院教师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细则为做好我校教师岗位聘用工作,根据人事部、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国人发[2007]59号)、《河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冀人字[2007]76号)、《河北省省属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细则》(冀教人[2008]24号)和《河北北方学院岗位设置与岗位聘用管理办法》文件规定,结合我校的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聘用原则教师岗位设置与聘用,遵循兼顾学科定位、现实需要和未来发展的原则,结合我校师资队伍规模及学科发展水平,统筹设置,竞争上岗,择优聘用。

在首次岗位设置与聘用时,优先保障学术贡献和学术影响大、重点发展的学科。

教师岗位设置与聘用,注重业绩贡献和实际工作需要,以充分调动一线教师的工作积极性,确保受聘者的学术水平和学校学科建设目标的实现。

教师岗位设置与聘用,既要照顾历史上为学校的学科、专业、实验室建设和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还要为学校引进国内外高水平人才以及年轻教师的发展预留空间,以体现历史、现在和未来的统一与和谐。

二、基本条件1.遵守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党的教育事业,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学术声誉和团结协作精神,教书育人,敬业爱岗,为人师表。

2.系统地掌握本学科的基础理论;具备岗位所需的教育教学能力、科学研究能力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具备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和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新教师按学校安排参加培训,应在规定时间内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首次聘用时,具有其他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可以参加同级教师岗位聘用;同等条件下,具有教师职务人员优先;4.积极参与教学工作,完成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达到“合格”以上等次;5.具有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6.竞聘高级岗位除应当具备以上基本任职条件外,还应当对本学科具有系统而坚实的基础理论和比较丰富的教学、科学研究经验,教学成绩显著,论文或者著作达到较高水平或者有突出的教学、科学研究成果。

三、岗位聘用1.聘用程序岗位聘用采取个人申报、部门推荐(评审)和学校审批的程序聘用。

教师高级岗位(专业技术职务二至七级岗位)由学校制订具体申报条件和岗位职责。

讲师一级以下各级岗位(专业技术职务八级以下),由各单位在不低于学校规定的基本要求的前提下,根据学科定位、现实情况和发展目标,自行制订申报条件和岗位职责,报学校审批。

2.教师岗位评聘主要考虑以下四方面因素:(1)学术资历:教师现任专业技术职务及任职年限;(2)教学业绩:近五年来的本科生、研究生教学情况及教学成果;(3)科研业绩:近五年来科学研究项目及成果情况;(4)其它业绩:对学科、专业、实验室建设的贡献等。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聘至本人所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最低等级、降级聘用或不予聘用:(1)近五年未承担本科生或研究生教学工作的;(2)近五年有重大教学事故或违纪行为的。

4.对于在国内外学术界有较高知名度、业绩突出的杰出人才,或学校紧缺的新引进国内外优秀人才,经所在学科推荐或学校行政领导提名,经学校岗位聘用委员会根据其学术水平、业绩成果进行评议,符合那一级条件按那一级岗位聘用。

5.在基础教学、公共外语、体育、艺术等学科教学方面成绩突出,经学校批准,在申报教师高级岗位时可适当放宽聘用条件。

四、聘用条件学校根据各级教师应具备的任职资历、学术影响、成就以及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方面的作用和贡献制定各级岗位的聘用条件。

符合高一级教师岗位的学术和业绩成果条件,可不受任职年限的限制,直接聘用到下一级岗位。

(一)教授一级岗位(专业技术一级)条件教授一级岗位的任职条件,按国家人事部的有关文件执行。

(二)教授二级岗位(专业技术二级)条件在教授岗位上任职以来,具备下列第1-6条件之一;或首次聘用时,在教授四级岗位任职八年以上(正常聘用时,在教授三级岗位上任职四年以上),并具备下列第7-13条件之两条(必须具备第7-11条中的一条)以上。

1.荣获“全国高等学校教学名师”称号;2.荣获“省管优秀专家”称号;3.荣获“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称号;4.荣获“国家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称号;5.入选国家级“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人才人选;6.被学校聘到教授岗位一直从事教学工作满十年以上;7.获国家级科研奖励;或1项省部级科研奖励一等奖前5名、二等奖前3名、2项三等奖前2名;8.主持省部级以上指令性科研项目;或主持的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按期完成后,通过鉴定(验收),达到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并有显著的社会、经济效益;9.在学术刊物上发表影响因子大于5的论文一篇以上;或在学校认定的国家一级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5篇以上;10.本人主持的职务发明获国家发明专利1项或实用新型专利3项以上;11.以第一主编身份出版学术著作1本以上,或教育部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规划教材3本以上;12.在聘的博士生导师;13.现任省级以上一级专业学会副理事长(副主委)或国家一级学会常务理事以上职务。

(三)教授三级岗位(专业技术三级)条件在教授岗位上任职以来,具备下列第1-5条件之一;或在教授四级岗位任职三年以上,并具备下列第6-13条件之两条(必须具备第6-11条中的一条)以上。

1.荣获“河北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称号;2.荣获“河北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称号;3.入选河北省新世纪“三三三”人才第一、二层次人才人选;4.国家级精品课程负责人;或省级重点(发展)学科带头人;或省级重点(建设)实验室负责人;5.被学校聘到教授岗位一直从事教学工作满六年以上;6.获省部级以上科研奖励(额定名次);7.主持省部级以上指令性科研项目;或主持的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通过鉴定(验收),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并有显著的社会、经济效益;8.在学术刊物上发表影响因子大于2的论文一篇以上;或在学校认定的国家一级刊物发表学术论文2篇以上9.本人主持的职务发明获国家发明专利1项或实用新型专利2项以上;10.以主编身份出版学术著作1本以上,或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划教材2本以上;11.讲授两门以上的专业主干课程,年均理论课授课时数超过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任现职以来或近五年每年在学校教学质量评价中评为优秀不少于1次;12.或现任省级以上一级专业学会常务理事或国家一级学会理事以上职务。

13.省级精品课程主持人,或在聘的硕士生第一导师;(四)教授四级岗位(专业技术四级)条件具有教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能完成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

(五) 副教授一级岗位(专业技术五级)条件首次聘用时,在副教授三级岗位任职十年以上;或在副教授三级岗位任职四年以上(正常聘用时,在副教授二级岗位上任职二年以上),并具备下列条件二条以上者。

1.校级重点课程或精品课程主讲人(前三名);2.获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或1项厅局级科技奖一等奖前5名、二等奖前3名、三等奖第1名;3. 主持厅局级以上指令性科研项目;或主持的厅局级以上科研项目,完成后通过鉴定(验收),获得较高评价,有显著的社会、经济效益;4.以副主编身份出版学术著作或教育部、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划教材1本以上;5.在学校认定的国家一级刊物发表学术论文1篇以上;6.系统讲授2门以上课程,教学效果良好,任现职以来或近五年年度教学质量评价优秀4次以上或年度考核优秀3次以上;7.在聘的硕士生导师,或现任省级以上一级专业学会理事以上职务。

(六)副教授二级岗位(专业技术六级)条件首次聘用时,在副教授三级岗位任职六年以上;或在副教授三级岗位任职二年以上,并具备下列条件二条以上者。

1.校级重点课程或精品课程主讲人(前三名);2.在聘的硕士生导师;3.获省部级以上科研奖励(额定名次);或1项厅局级科研奖励一等奖前7名、二等奖前5名、三等奖前3名;4.主持厅局级以上科研项目;或主持的厅级以上科研项目,完成后通过鉴定(验收),获得较高评价,有较显著的社会、经济效益;5.以副主编身份出版学术著作或行业主管部门规划教材1本以上;6.系统讲授2门以上课程,教学效果良好,任现职以来或近五年年度教学质量评价优秀3次或年度考核优秀2次以上;7.现任省级以上一级专业学会理事职务。

(七)副教授三级岗位(专业技术七级)条件具有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完成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

(八)讲师一级岗位(专业技术八级)条件首次聘用时,在讲师三级岗位任职十年以上;或在讲师三级岗位任职四年以上(正常聘用时,在讲师二级岗位上任职二年以上),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为主参加省级以上科研项目,或主持厅局级科研项目1项,完成相应工作;2.获得厅局级科技奖1项(额定名次);或校级以上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前3名,二等奖前2名);3.系统讲授1门以上课程,教学效果良好,近五年年度教学质量评价优秀4次或年度考核优秀3次以上;(九)讲师二级岗位(专业技术九级)条件首次聘用时,在讲师三级岗位任职八年以上;或在讲师三级岗位任职二年以上,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为主参加厅局级科研课题1项以上,并完成相应工作;2.获校级优秀教学成果奖1项(一等奖前5名,二等奖前3名);3.系统讲授2门以上课程,教学效果良好,近五年年度教学质量评价优秀3次或年度考核优秀2次以上;(十)讲师三级岗位(专业技术十级)条件具有讲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能完成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

(十一)助教一级岗位(专业技术十一级)条件在助教二级岗位上任职三年以上,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参加科研项目1项以上(前5名),并完成相应工作;2.任现职以来,教学业绩突出,年度教学质量评价优秀二次以上;3.获校级优秀科研成果、优秀教学成果奖励前5名。

(十二)助教二级岗位(专业技术十二级)条件具备助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完成助教岗位的各项工作任务。

五、聘用期限教授二级岗位的聘期为五年,教授三级岗位的聘期为四年,教授四级岗位的聘期为三年,副教授一级岗位及以下各级岗位的聘期均为三年;距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一个聘期的,要聘至本人退休日期。

聘期结束经考核合格可申请升级或保留岗位,不合格的转入下一级岗位竞聘。

六、聘用程序1.学校公布拟聘岗位的名称、职数、申报条件和职责;2.个人申请,按要求报送相关材料;3.各单位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委员会对申报本单位岗位的人员进行审核,确定各级各类推荐人选名单,并将相关材料报送学校;4.学校召开教师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委员会会议,对申报人员的学术水平和业绩进行审核、评定;5.学校教师岗位聘用委员会确定初评意见报学校党委研究;6.学校党委常委会议研究同意后报上级核准;7.签订聘用合同;8.公布聘用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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