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政储蓄银行服务范围

邮储简介

发布日期:2015-07-15

根据国务院金融体制改革的总体安排,在改革原

有邮政储蓄管理体制基础上,2007年3月中国邮政

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正式成立。2012年1月21日,

经国务院同意并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依法整体变更为中

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年轻的邮储银行已有近百年的历史。1919年,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的前身邮政储金局成立,开办邮政

储金业务。1942年,储金汇业局成为当时六大金融

支柱“四行两局”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建国初期,1953年邮政储蓄业务停办,邮政继续办理汇兑业务。1986年,邮政储蓄正式恢复开办。

在各级政府、金融监管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和支持下,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坚持普惠金融理念,自觉承担“普之城乡,惠之于民”的社会责任,走出了一条服务“三农”、服务中小企业、服务社区的特色发展之路。

目前,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已成为全国网点规模最大、覆盖面最广、服务客户数量最多的商业银行。截至2015年6月末,邮储银行拥有营业网点超过4万个,打造了包括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电话银行、电视银行、微博银行、微信银行和易信银行在内的电子金融服务网络,服务触角遍及广袤城乡,服务客户近4.9亿人;累计发放小微企业贷款超过2.3万亿元,帮助约1200万户小微企业解决了融资难题;资产总额超过6.5万亿元,资本回报率、利润增长率、不良贷款率、拨备覆盖率和经济利润率等关键指标达到银行同业

优秀或良好水平;评级机构对邮储银行的主体信用评级和债券信用评级均为“AAA”。在英国《银行家》杂志“2015年全球银行1000强排名”评选中,邮储银行按总资产位居第23位、按一级资本位居第54位。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将继续依托网络优势,按照公司治理架构和商业银行管理要求,不断丰富业务品种,不断完善服务渠道,不断提升服务能力,为广大客户提供更全面、更便捷的金融服务,打造成为一家资本充足、内控严密、营运安全、品牌卓越、竞争力强的大型零售商业银行。

大事记

发布日期:2013-08-02

1986年

1月27日:邮电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出《关于开办邮政储蓄业务联合通知》,在12个城市的邮政网点开始办理个人活期、定期储蓄业务。

3月10日:邮电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出《关于印发开办邮政储蓄协议的联合通知》,自1986年4月1日起全面开办邮政储蓄业务。同时,邮电部公告《邮政储蓄章程》。

3月18日:邮电部决定成立邮电部邮政储汇局,负责管理全国邮政储蓄和汇兑业务。

7月1日:邮电部利用用户电报网开办邮政活期储蓄异地存取业务,当日国务委员兼人民银行行长陈慕华出席了北京市西长安街邮局举行的开业仪式并剪彩。

12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颁布。该法规定,邮政企业经营邮政储蓄、汇兑业务。

12月31日:全国邮政储蓄存款余额达到5.64亿元,市场占有率为0.4%。

1987年

5月12日:邮电部印发《关于开展代办保险业务的通知》,决定在全国开展代办保险业务。

1988年

1月,邮电部与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商定,双方建立保险代理关系。

1989年

1月28日:财政部颁发《邮电部建设银行代销国库券的暂行办法》,邮电部门开办销售国库券业务。

12月31日:全国邮政储蓄存款余额达到100.34亿元,市场占有率为1.96%。

1990年

1月1日:邮电部门办理的邮政储蓄业务与中国人民银行由缴存款转为转存款,邮政储蓄业务由代办改为自办。

8月6日:邮电部门代理发行第十一届亚运会基金奖券。

11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实施细则》颁布,规定:邮政储蓄、汇兑业务由邮电部统一管理,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金融业务上接受中国人民银行的指导。

1991年

3月27日:国务院总理李鹏为邮政储蓄恢复开办5周年题词:“发展邮政储蓄,为经济建设筹集资金”。

1992年

5月9日:邮电部印发《关于开办国际邮政汇兑业务的通知》,自7月1日起开办邮政国际汇兑业务。

1993年

7月1日:邮电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下发新的《邮政汇兑资金清算办法》。汇兑资金实行存款计息,划拨收费。

邮电部向国务院报送《关于恢复组建邮政储金汇业局的请示》,正式提出组建邮政金融机构的设想。

1994年

3月13日:邮电部印发《全国邮政储蓄计算机联网系统技术改造工程实施意见》,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实施邮政储蓄计算机联网系统技术改造工程(即绿卡工程)。

1995年

2月20日:邮政储蓄存款余额突破1000亿元,市场占有率为5.45%。

5月1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颁布,规定:邮政企业办理邮政储蓄、汇款业务,适用该法有关规定。

10月25日:全国邮政储蓄计算机联网系统技术改造工程取得阶段性成果,北京、上海、大连开办邮政活期储蓄ATM异地取款及余额查询业务。

1996年

5月8日:邮电部门全面开办活期储蓄异地通存通取业务,在银行业率先开办全国异地存取业务。

1997年

3月,国务院第144次总理办公会议原则同意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邮政储蓄汇兑管理体制改革的请示》,并确定中国人民银行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研究实施方案。

1999年

1月12日:温家宝副总理主持会议,研究邮政储蓄汇兑体制改革方案,原则同意人民银行上报的改革方案,并要求人民银行抓紧拟定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章程。

4月28日:经国家邮政局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邮电部邮政储汇局”更名为“国家邮政局邮政储汇局”。

5月1日:邮政储蓄异地存取款业务按交易额的0.5%收取手续费。

5月6日:国务院批准人民银行上报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章程》。

6月1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与国家邮政局联合下发《关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委托国家邮政局代发养老金的通知》,邮政部门在全国全面开展代发养老金业务。

7月16日:国家邮政局邮政储汇局正式成为凭证式国债承销团成员,开始代理凭证式国债发行和兑付业务。

2000年

1月1日:全国邮政储汇计算机系统顺利解决“千年虫”问题。

4月19-21日:全国邮政储蓄业务发展座谈会在海口市召开,确定了大力发展农村邮政储蓄的战略。

6月,国家邮政局邮政储汇局加入世界储蓄银行协会,成为世界储蓄银行协会的正式会员。

9月,中国邮政着手启动电子汇兑建设工程。

2001年

5月10日:全国储汇局长座谈会在廊坊市召开,确定了加快城市邮政储蓄发展和信息化建设的战略。

7月1日:邮政部门开始向社会公众提供电子汇兑业务,到当年年底,全国2468个县(市)的1万多个邮政营业网点都开通了24小时到达兑付的“现金—现金”电子汇款业务。结束近百年的纸质汇票传递历史。

7月2日:国家邮政局邮政储汇局与美国西联公司全面开展合作,开办国际特快汇款业务。

2002年

3月26日:全国邮政储汇局长会议在桂林市召开,提出邮政储汇业务要实现“三个转变”的发展战略。

12月,邮政储蓄计算机系统完成银联卡改造,实现了绿卡的跨行取款、查询和消费。

2003年

5月12日:邮政储蓄计算机系统统一版本工程建设正式启动。

8月1日:国家调整邮政储蓄转存款政策,邮政储蓄转存款实行新老划段,新增资金由邮政储蓄机构自主运用。邮政储蓄机构可从事债券投资和协议存款业务,标志着邮政储蓄机构开始资产业务的市场化经营与管理。

截至2003年7月31日,原有的邮储存款(约8290亿元,简称“老存款”)继续按4.131%的利率转存人民银行;自2003年8月1日起,邮政储蓄新增存款转存人民银行的部分(简称“新存款”),按照金融机构准备金存款利率(年利率1.89%)计息,并允许邮政储蓄新增存款由国家邮政储汇局进行自主运用,主要包括进入银行间市场参与债券买卖、与中资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办理大额协议存款、与政策性银行进行业务合作、开展部分中间业务、承销国债和政策性金融债等;

9月22日:国家邮政局邮政储汇局开办了第一笔债券投资业务。

9月26日:国家邮政局邮政储汇局开办了第一笔协议存款业务。

11月18日:邮政国际电子汇兑系统上线成功,废除了沿袭多年的手工处理汇票的作业模式。同日,邮政部门与外资银行合作,开办了国际间银邮汇款业务。

12月24日:邮政储蓄资金自主运用获得的收益进行第一次分配,收益率为3.61%。

2004年

5月,中国银监会下发了《邮政储蓄机构业务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要求邮政储蓄与邮政业务应实行“财务分开和分账经营”,这是邮政储蓄系统转为邮政储蓄银行的前提条件,也是将邮政储蓄系统纳入的监管体系内,减少邮政储蓄系统可能面临风险的基本要求。

5月27日:《邮政储蓄机构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实施,国家将邮政金融纳入银行业管理范围。

6月30日:全国邮政储蓄存款余额达到10082亿元,市场占有率为8.86%。

8月28日:邮政代理保险系统在河南省上线成功,实现了多家保险公司的多种产品在邮政前台的实时出单。

12月12日:邮政储蓄计算机系统统一版本工程建设圆满结束,邮政金融信息化水平迈上新台阶。

2005年

6月28日:邮政储蓄与电子汇兑系统两网互通工程在全国推广上线,实现了账户到账户、现金到账户以及商务汇款、“网汇通”等多种汇款产品。

6月,国家邮政局邮政储汇局建立邮政金融自主运用风险管理体系,全面覆盖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

7月20日:国务院第99次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邮政体制改革方案》,要求加快成立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实现金融业务规范化经营,拖延数年之久的邮政储蓄银行组建工作出现了加速的迹象,邮政体制改革正式进入实施阶段。

7月23日:广州西堤邮局开始办理第一笔外币储蓄业务。随后,北京、福建相继开办业务。

8月19日:国务院印发《邮政体制改革方案》,明确提出要按照金融体制改革的方向,加快成立由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控股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9月21日起:邮储在央行的“老存款”将按照10%、15%、20%、25%、30%的比例分5年转出,每年按季分四次转出,每次转出当年应转金额的四分之一。

9月26日:国家邮政局邮政储汇局通过同业存款方式,成功运用第一笔美元资金。

11月11日:邮政金融电子稽查系统在河北省成功上线,利用信息技术对业务操作风险进行监控。

2006年

1月,中国银监会主席刘明康在2006年工作会议上明确表示,将尽快批复邮政储蓄银行的筹建方案,指导、督促抓紧方案的落实,以确保年内邮政储蓄银行各级机构组建,正式对外挂牌。

1月13-14日:全国邮政储汇专业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提出了邮政金融资产负债业务协调发展战略。

3月18日:邮政储蓄定期存单小额质押贷款业务试点工作在福建启动。随后,陕西、湖北相继开办业务。

6月22日:中国银监会正式批复《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筹建方案》,指导、督促国家邮政局抓紧方案的落实,并要求在6个月内完成邮政储蓄银行的筹建工作。邮政储蓄银行组建期间,邮政储蓄及各项邮政金融业务照常进行,并行使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和原“邮政储蓄”的品牌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成立后,将完全继承邮政储蓄及各项邮政金融业务的资产和负债,客户不必因改制而办理任何变更手续。

12月1日:全国邮政汇兑大集中系统工程全面启动.

12月18日:中国邮政集团以全资方式出资200亿元组建的邮政储蓄银行,并在国家工商总局完成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其全名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12月31日:中国银监会正式批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开业,同意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以全资方式出资组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并核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2007年

3月6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注册成立,刘安东任董事长,陶礼明任行长。

3月20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在北京正式挂牌。其目标是充分依托和发挥邮政网络优势,完善城乡金融服务功能,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金融服务,并最终建设成为资本充足、内控严密、营运安全、竞争力强的现代金融机构。

6月18日:邮储公司业务系统工程正式启动

7月12日:邮政汇兑大集中系统全国中心成功上线。

7月21日、8月18日:作为试点的山西、重庆邮政汇兑大集中系统的成功上线,标志着整个工程建设进入实质性阶段。

8月初,中国银监会广东银监局正式批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广东省分行开业。

10月11日:邮政储蓄银行广东省分行、深圳分行成立,这标志着邮储银行各一级分行正式进入挂牌开业进程。

12月7日:随着广东邮政汇兑大集中系统的成功切换上线,全国邮政汇兑大集中系统工程胜利结束。

2008年

1月16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试点开办个人理财业务,天津、黑龙江、河南省(市)分行,福建、厦门、江苏省(市)邮政储汇局六地对外销售第一支人民币理财产品——创富1号。

1月28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推出第一期“储汇聚财”外币理财产品,在北京、天津、上海、福建、江苏、浙江、广东七省的外币储蓄网点进行试点销售。

1月20日-28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江苏省、湖北省、青海省、西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青岛分行分别成立。至此,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所有36个省级分行已全部揭牌成立。

3月23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公司业务系统在天津5个网点试点成功上线,这是邮储银行迈向全功能银行的重要一步。

4月8日-10日:第一次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全面总结了邮政金融改革发展历程,分析了当前形势,明确了今后一段时期的主要任务,安排了2008年邮政金融工作。银监会主席刘明康、副主席蔡锷生到会发表重要讲话。

6月2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正式发行第一张信用卡,标志着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资产业务拓展到全新领域。

7月27日-8月1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第一期全国一级分行高级管理人员培训班在北京举行。

9月底,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全国分支机构完成挂牌,机构组建工作顺利完成。

10月30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与中国邮政集团公司财务会计分账核算工作完成。

12月,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完成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资本金的二期注资工作。

2009年

1月8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正式开始办理公司自营贷款业务。

1月14日:选举产生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总行第一届机关党委和机关纪委,召开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总行第一届机关党委和机关纪委第一次会议。

1月15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公司业务系统与人行国库信息处理系统(简称TIPS)对接项目在辽宁与四川成功试点上线。

1月21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合规管理年”活动正式启动。

2月18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2009年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确定了加快邮政储蓄银行向现代商业银行转型的总体思路。

2月24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总行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结束,整改工作按照期限和任务逐项落实和完成。

2月26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全面双向开通两岸邮政电子汇款业务。

3月10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总行与中国光大银行总行签署《2009年度银团贷款暨其他业务合作协议》,进一步加强双方银团贷款、供应链金融、理财等领域的业务合作。

4月8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与中国民生银行总行签署银团贷款业务合作协议。

4月17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召开全国支行长、邮政支局长金融业务知识远程培训总结暨证书颁发仪式电视电话会议,共有22071支行长、支局长通过并获得证书。

4月20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与戴尔(中国)公司在北京签署《战略合作备忘录》和《资金归集合作协议书》,建立长期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5月,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获得全国银行间外汇交易中心颁发的2008年度最佳交易规范奖。

5月15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总行与华夏银行总行签署2009年度银团贷款暨信贷资产转让业务合作协议。

5月18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组织完成了全国一级分行的储蓄与对公系统互通的上线工作,支付结算优势大幅提升。

5月27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大庆市分行与林甸县政府签订了开立保函合同,并出具了履约保函协议,办理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首笔履约保函业务。

6月3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陶礼明行长参加中央电视台“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国际论坛,并作为嘉宾发言。

6月3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宁波分行开始试点开办渔船抵押贷款业务。

6月6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第三方存管系统成功上线。

6月11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正式启动代理保险大集中系统建设工作。

6月23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被国家旅游局确认为旅行社质量保证金存储指定银行之一,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公司业务在服务旅游行业客户提供了新的切入点。

6月25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高级管理人员财务培训在北京召开,会议明确了以效益为中心的经营发展和财务管理策略。

6月29日:河北保定市分行开始试点开办企业名下房产抵押类个人商务贷款业务。

6月30日:北京分行率先在全行开办票据转贴现业务。

7月8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公司业务存款余额顺利突破1000亿大关。

7月9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银行本票业务功能上线。

7月16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小企业贷款在河北保定正式开始试点,实现了信贷业务的多元化发展。

7月16日:我行获得基金托管业务资格,并于9月1日正式运营。截至2009年底,托管业务资产规模突破100亿元。

7月24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邮政集团公司鉴定了《代理银行业务框架协议》。随后,全国签订了省级、地市级和县级《代理银行业务框架协议》。

7月30日:总行与四川长虹电器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暨销售资金归集合作协议。

7月31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个人商务贷款余额突破100亿元,实现业务规模的突破,为全年的稳定发展奠定了基础。

8月,落实银监会通知要求,经过四个月完成在全行开展代理保险、代理基金及理财业务专项检查工作。

8月,移动“商易通”业务在辽宁省沈阳市试点上线。

8月1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远程教育培训系统上线。

8月4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成为中国银行业协会银团贷款与交易专业委员会常委行。

8月7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保定分行成功发放第一笔小企业贷款。

8月13日:召开表彰自查发现和成功堵截邮政金融资金案件有功人员大会,激励员工主动检查发现资金案件、堵截风险事件,减少资金损失。

8月16日:全国二级支行损益核算和“三农”财务报表培训班在石家庄召开,这标志着此项工作在全行正式全面开展,对全行员工进一步提高效益意识将有深远影响。

8月24日:正式联入国家外汇管理局金宏系统,并通过金宏系统向外汇局报送国际收支电子数据信息。

9月1日:“日日升人民币理财”作为我行第一只托管产品上线运营。

9月7日:公司理财业务系统正式上线,此举对做大理财、公司业务规模,扩大社会影响力,树立邮政储蓄银行品牌形象等方面有深远的影响。

9月10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基金专户“一对多”业务正式对外开办。

9月13日:储蓄系统物理集中工程在云南、新疆两省进行试点工作。

9月15日:召开全国一级分行总审计师小额信贷业务专项审计工作座谈会,研究小额信贷业务专项审计内容、省际交界市案件联防机制和开展跨省交叉检查工作。

9月16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银行汇票功能实现上线。

9月27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个人房屋按揭贷款余额超过100亿元。

10月10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在福建永安市开始试点开办林权抵押贷款。

10月11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小额贷款累计发放突破1000亿元。

10月20日:“商易通”产品获得“2009年度(第五届)中国邮政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一等奖)”。

10月22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在京召开全国优秀信贷员表彰大会,表彰在小额贷款业务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杰出信贷员。

10月27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与招商银行总行签署银团贷款暨其他业务协议,双方银团贷款计划每年合作额度为人民币300亿元。

11月4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功能上线,满足了财政类客户的支付需求,烟台牟平区支行成为首家开办国库集中支付的机构。

11月6日:代理保险大集中系统完成吉林第一个试点省上线工作。

11月10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与国美电器有限责任公司在北京共同签署了《国美电器与邮储银行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正式宣布双方结成长期、全面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11月19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个人贷款余额突破1000亿元,标志着邮储银行个人贷款业务的发展迈上新的台阶。

11月25日:绿卡通外币业务在云南试点上线,实现了以绿卡通为载体的本外币的一卡通服务。

11月25日:银监会(银监复〔2009〕473号)同意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行增资100亿元,并于12月17日完成工商登记变更手续,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至此实收资本累计达到300亿元。

12月16日:代理保险大集中系统完成全国推广上线工作,代理保险业务数据处理模式由省集中转变为全国集中。

12月21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在京召开公司信贷系统建设项目启动会,标志我行公司信贷系统建设正式启动。

12月23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在京召开全国首届“金雁奖”营销评选表彰大会,此次营销评选活动是邮储银行营销方式转型,建立专业化营销体系的重要举措。

12月24日:“中欧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作为我行第一只托管的公募基金上线运营。

12月25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个人房屋按揭贷款余额超过300亿元,实现跨越式发展。

12月28日:基金业务网上交易系统正式对外推广,可24小时为客户提供基金服务。

12月31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对公存款余额突破2000亿元,规模和影响力进一步扩大。

2010年

1月1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全面推开以促进二级支行增收创效为目的的损益核算工作,统一了收入归集和成本分摊口径,完整准确地反映了二级支行经营成果。

同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腾讯QQ联名卡正式对外发行。该卡是集金融服务和网上支付功能于一体的联名借记卡。

1月12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公司国际电子汇款业务在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绥芬河支行试点开办并成功办理首笔业务。

1月,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广东省分行率先成为参与“新农保”试点金融服务的独家代理分行。

2月1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同意江西省分行试点开办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业务,揭开了全国再就业小额贷款业务的篇章。

2月11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第一笔资本项下金融机构外币存款业务在北京分行成功办理,进一步扩大了公司外汇业务领域。

2月,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启动网点风险经理派驻制工作,有效提升了网点内控管理水平,网点业务差错率大幅下降。

3月3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案件防控领导小组正式成立。标志着案件防控工作由审计稽查牵头向由案件防控领导小组牵头,各责任部门和单位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的方向转变。

3月14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计算机系统圆满完成“两会”安全保障工作,期间金融网封网,系统平稳运行。

同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同意湖南省湘西自治州分行试点开办烟农小额贷款业务,进一步丰富了小额贷款业务产品体系。

3月29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储蓄系统2.0版本改造工程完成全国推广。该工程是自2004年“储蓄统一版本系统”上线后针对储蓄系统进行的一次重大改造。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正式启动营业网点装修设计标准化项目,意味着邮储银行营业网点的装修设计向现代化商业银行网点转型。

截止3月末,山东省分行小额贷款结余率先突破100亿大关,成为我行第一个小额贷款结余突破100亿的一级分行。

4月29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金雁奖经验推广在全行范围内首次以讲座形式推广。

4月起,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绿卡通卡推出外汇业务服务,绿卡通卡成为我行首张本外币账户集于一体的银行卡。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现金管理系统在湖北省试点上线,标志着我行已经具备为超大型集团客户的资金管理需求提供高端金融服务的能力。

5月5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同意四川省分行试点开办个人一手住房贷款业务,结束了我行只发放个人二手房贷款的历史。

5月27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第一笔内河运输船舶抵押贷款在安徽淮南市正式发放,标志着我行信贷支持内河水运发展迈出新步伐。

5月31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商业票据系统成功试点上线,并顺利办理了第一笔票据贴现业务与第一笔票据转贴现业务。

自6月起,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推出信用卡金卡产品。

6月1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个人网上银行业务正式对公众开放。以此为标志,邮储银行初步构建起了较为完整的商业银行服务网络体系。

6月30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老存款全部转出,实现了人行转存到自主运用的顺利过渡。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小额信贷和零售银行业务项目”(与德国技术合作公司(GTZ)合作)荣获德国技术合作公司“国际合作项目最高成就奖”。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二手房贷款直客式商业模式在10家省市分行试点启动,有效地提高了信贷队伍的自主营销能力。

截止6月,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专项融资业务终止。自该业务开办以来,期间共开展铁路专项融资2000亿元,新农村基础建设专项融资1700亿元,为支持国家重点建设项目,推动国民经济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7月5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丰台中心机房因高温导致空调故障,部分主机DOWN机,先后有四川、浙江、山西、云南、宁夏5个省因主机温度过高发生DOWN机而停业。后经持续抢修,迅速恢复。

7月16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北京分行试点开办邮储银行首个非购房类消费贷款业务—个人综合消费贷款业务,进一步丰富了我行个人消费贷款产品体系。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公司外汇业务正式对外开办。北京分行成功开立了第一个公司外汇账户,宁波分行成功办理了第一笔系统内的汇出汇款业务。

8月23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圆满完成第26届世界大学生运动会(深圳)期间邮政金融计算机系统运行保障工作。

第一笔外币固定资产贷款业务成功办理。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网上保险项目全国上线,实现个人网上银行系统与代理保险大集中系统交互,完成保险续期缴费、购买电子保单、保单查询等业务功能。

9月10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多币种个人外汇业务正式开办,结束了我行只能办理单一美元业务的历史。

9月15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信用卡积分系统上线。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农场职工购房贷款累计发放10亿元。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第一笔公司结汇业务在宁波分行成功办理。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开始ATM的IC卡受理环境改造,走在了中国银行业IC卡推广工作的前列。

10月19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在北京召开“邮储银行2010年小额贷款发放突破1000亿元”新闻发布会,新华社等多家国内知名媒体予以报道,标志着我行小额贷款业务发展已开始走向成熟。

同日,我行圆满完成上海世博会期间运维保障工作,跨行交易成功率共有5个月排名第一。

截止10月份,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绿卡账户数量突破4亿户。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示范网点销售模型打造流程银行管理模式”荣获第六届全国邮政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一等奖。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第一笔外币信用证开立业务在福建省分行成功办理。

11月27日:我行圆满完成第16届广州亚运会期间运维保障工作。

11月29日:银监会正式批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二类支行改革总体规划方案。邮储银行二类支行改革正式启动。邮储银行二类支行全部纳入改革范围,在2014年底将通过迁址改革、直接变更为代理营业机构和“名行实所”三种方式改革完毕。

北京分行成功办理了我行第一笔外币托收业务。

12月10日:公司信贷系统完成全国推广上线工作,标志着我行公司信贷业务全面展开。

12月15日:国家外汇局同意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自2011年1月1日起获得银行间外汇市场尝试做市资格。

12月17日:财政部通过邮政集团公司向我行注资110亿元,2010年末,邮储银行资本充足率达到8.09%,核心资本充足率达到7.44%,符合了监管部门的最低要求。

12月24日:我行完成了小企业贷款数据移植工作,标志着我行彻底结束了手工办理小企业贷款业务的历史,初步实现了小企业贷款电子化统一管理。

12月27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22家一级分行共计41家支行获得了“2010年度中国银行业文明规范服务千佳示范单位”荣誉称号。

同日,通过中国银行业协会优秀客服评选小组评选,中国邮政储蓄银行95580客服中心荣获2010年度中国银行业优秀客服中心“最佳服务奖”。

12月29日:银监会批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开办衍生产品业务,我行正式进入衍生品市场。

12月31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2010年跨行交易成功率达99.70%,在15家全国性商业银行中排名第三。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荣获中国银联颁发的“2010年度银联卡规范标准最佳推行奖”及“2010年度银联卡最佳推广奖”;荣获理财周报颁发的“2010年度最佳借记卡”及“2010年度最佳营销与服务团队”。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小型机集群测试项目组顺利完成,测试结果证明基于开放平台的小型机集群系统能够很好地支撑邮储银行综合业务系统性能需求,并具有较高的可靠性。

2011年1月1日:邮储银行正式发行军人保障卡,进一步深化了为部队提供金融服务的工作。

2011年

1月,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个人消费贷款余额突破1000亿元,成为首个余额突破千亿元大关的零售贷款品种。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联合中国邮政推出“自邮一族联名卡产品”,为广大车主提供包含车辆代办、金融等综合服务。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开通“邮政网上汇款”业务,为客户提供具有邮政特色的按址汇款、密码汇款、入账汇款服务。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甘蔗种植业小额贷款在广西崇左市试点开办,小额贷款产品体系进一步丰富。

2月19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第一笔小企业动产质押贷款在山东济宁市成功发放。

2月25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签发第一张银行承兑汇票,票据业务发展进入新阶段。

2月28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全国中间业务平台上线,“引入技术、消化吸收、自主研发”的科技道路初始成功。

2月28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个人储蓄存款余额突破3万亿元。

3月1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统一启用2010年版银行票据凭证。

3月2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获得黄金业务交易牌照。

3月15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软件开发中心正式成立。

4月28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作为世界园艺博览会园区内唯一指定服务银行正式入园服务。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开始在境外市场开展美元、欧元、英镑、日元、港币、新加坡元等多币种掉期交易。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农村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业务在黑龙江省佳木斯抚远县试点开办,开抵押类小额贷款之先河。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推出信用卡商场分期业务。

5月1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开始首次对覆盖全国所有一级分行、所有业务的内控评价工作。

5月5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第一笔供应链金融业务在抚顺成功开办,供应链金融业务正式启动。

5月12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个人商务贷款结余突破1000亿元,成为第二个余额突破千亿元大关的零售贷款品种。

5月31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信用卡发卡量突破100万张。

6月1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丰台信息中心一期机房UPS电源14点43分突发罕见故障,主要业务系统交易中断,经过积极处理和差错调整,未引起客户投诉和纠纷。

6月16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正式启动建设国内首个采用小型机集群技术替代大型机、完成大型商业银行个人核心系统特大交易处理(设计日处理能力为1.8亿笔)的IT工程——邮政储蓄系统逻辑集中工程。

6月22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首次被中国银行业协会银团贷款与交易专业委员会评为“最佳管理奖”。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厦门分行成功办理第一笔外币流动资金贷款业务。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积极响应中央服务“三农”号召,在安徽、广东两省试点推广新型涉农银行卡产品“福农卡”。

7月1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第一次在全行范围开展“邮银网银盛大登场”大型网上支付营销活动。

7月12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与三一重工签署经营性车辆按揭贷款合作协议,并于27日成功发放第一笔贷款。

邮政储蓄银行基本常识

邮政储蓄银行基本常识 邮政储蓄银行是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全资控股的一家国有商业银行,主要提供储蓄存款、个人结算、个人贷款、代理支付、国债销售等金融服务。 一、邮政储蓄银行的背景: 邮政储蓄银行始于1950年,是中国最早的储蓄银行之一。2007年,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决定将邮政储蓄业务独立出来组 建一个专门的邮政储蓄银行,成为中国第七家国有商业银行。 二、邮政储蓄银行的服务: 1.储蓄存款:邮政储蓄银行提供各种储蓄存款产品,如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零存整取、整存整取等,以满足客户的不同需求。 2.个人结算:邮政储蓄银行提供个人银行账户的开户、销户、 资金存取、转账等服务。 3.个人贷款:邮政储蓄银行提供个人消费贷款、个人经营贷款、个人住房贷款等多种贷款产品。 4.代理支付:邮政储蓄银行代理支付包括社保代收、缴费、公 共事业费用代收、教育费用代收等服务。 5.国债销售:邮政储蓄银行作为代销国债的机构,提供国债兑付、贴现、委托贷款等服务。 三、邮政储蓄银行的特点: 1.广泛覆盖:邮政储蓄银行利用邮政网点优势,遍布全国乡镇 和农村,为客户提供便利的金融服务。 2.服务对象广泛:邮政储蓄银行主要服务于个人客户,特别是

农村和乡镇居民,为他们提供金融服务。 3.稳健经营:邮政储蓄银行以稳健经营为原则,注重风险控制和业务合规,保障客户的资金安全。 4.社会责任:邮政储蓄银行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推动金融服务进一步惠及农村和乡镇居民,支持国家的扶贫和农村发展。 总之,邮政储蓄银行是中国国有商业银行之一,主要为个人客户提供储蓄存款、个人结算、个人贷款、代理支付、国债销售等金融服务,其特点是广泛覆盖、服务对象广泛、稳健经营和履行社会责任。

邮政储蓄银行服务范围

邮储简介 发布日期:2015-07-15 根据国务院金融体制改革的总体安排,在改革原 有邮政储蓄管理体制基础上,2007年3月中国邮政 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正式成立。2012年1月21日, 经国务院同意并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依法整体变更为中 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年轻的邮储银行已有近百年的历史。1919年,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的前身邮政储金局成立,开办邮政 储金业务。1942年,储金汇业局成为当时六大金融 支柱“四行两局”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建国初期,1953年邮政储蓄业务停办,邮政继续办理汇兑业务。1986年,邮政储蓄正式恢复开办。 在各级政府、金融监管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和支持下,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坚持普惠金融理念,自觉承担“普之城乡,惠之于民”的社会责任,走出了一条服务“三农”、服务中小企业、服务社区的特色发展之路。 目前,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已成为全国网点规模最大、覆盖面最广、服务客户数量最多的商业银行。截至2015年6月末,邮储银行拥有营业网点超过4万个,打造了包括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电话银行、电视银行、微博银行、微信银行和易信银行在内的电子金融服务网络,服务触角遍及广袤城乡,服务客户近4.9亿人;累计发放小微企业贷款超过2.3万亿元,帮助约1200万户小微企业解决了融资难题;资产总额超过6.5万亿元,资本回报率、利润增长率、不良贷款率、拨备覆盖率和经济利润率等关键指标达到银行同业

优秀或良好水平;评级机构对邮储银行的主体信用评级和债券信用评级均为“AAA”。在英国《银行家》杂志“2015年全球银行1000强排名”评选中,邮储银行按总资产位居第23位、按一级资本位居第54位。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将继续依托网络优势,按照公司治理架构和商业银行管理要求,不断丰富业务品种,不断完善服务渠道,不断提升服务能力,为广大客户提供更全面、更便捷的金融服务,打造成为一家资本充足、内控严密、营运安全、品牌卓越、竞争力强的大型零售商业银行。 大事记 发布日期:2013-08-02 1986年 1月27日:邮电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出《关于开办邮政储蓄业务联合通知》,在12个城市的邮政网点开始办理个人活期、定期储蓄业务。 3月10日:邮电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出《关于印发开办邮政储蓄协议的联合通知》,自1986年4月1日起全面开办邮政储蓄业务。同时,邮电部公告《邮政储蓄章程》。 3月18日:邮电部决定成立邮电部邮政储汇局,负责管理全国邮政储蓄和汇兑业务。 7月1日:邮电部利用用户电报网开办邮政活期储蓄异地存取业务,当日国务委员兼人民银行行长陈慕华出席了北京市西长安街邮局举行的开业仪式并剪彩。 12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颁布。该法规定,邮政企业经营邮政储蓄、汇兑业务。 12月31日:全国邮政储蓄存款余额达到5.64亿元,市场占有率为0.4%。 1987年 5月12日:邮电部印发《关于开展代办保险业务的通知》,决定在全国开展代办保险业务。 1988年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对公账户短信通知业务介绍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对公账户短信通知业务介绍 一、服务内容 对公账户短信通知业务是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为公司客户提供的一项对公账户余额变动、余额预警以及每日余额变动汇总等有关账户信息的短信通知功能,主要包括: (一)账户动账通知服务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可按照与客户的事先约定,以短信通知方式将签约账户(含虚拟账簿)的账务变动信息实时发送至客户指定手机。账户变动信息具体包括:每笔或起点金额以上的收付款交易的金额、交易用途,以及账户变动后的账户余额等信息。 (二)账户余额汇总变动通知服务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可以短信通知方式,将签约账户(含虚拟账簿)的当日交易汇总信息,于次日上午发送至客户指定手机。当日交易汇总信息具体包括:当日收付款交易的总笔数及总金额、当日账户余额等信息。 (三)账户预警通知服务 当签约账户(含虚拟账簿)余额低于或高于预先设定的预警金额时,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可及时将账户余额信息以短信通知方式发送至客户指定手机。 二、业务办理流程 凡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开立对公结算账户的企事业单位,均可到签约账户开户银行申请办理此项服务。具体业务办理流程为: (一)客户需携带开户时预留的银行印鉴,以及经办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开户银行申请开通短信通知服务。在阅读《对公账户短信服务协议》后,填写《对公账户短信通知维护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式两联。服务协议及申请书见附件1。 (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柜员对客户填写的《申请书》审核无误并签章后,登陆公司业务系统网点终端(P平台),选择“21301 短信账户维护”交易为客户开通短信通知服务。《申请书》第一联作为当日业务档案进行保管,第二联交客户留存。 (三)对于需要给予费用优惠的账户,银行柜员需依据《申请书》中列明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电话银行简介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电话银行简介功能概览 功能类 型 功能名称功能说明 自助语音服务 账户查询 客户可自助查询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开立的存折、绿卡 等账户余额及当天或历史交易明细。 指定账户转 账 可以向预留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存折、绿卡、信用卡、 公司账户进行实时转账。 汇款服务可以向预留的地址进行按址汇款、密码汇款。 自助缴费 可自助查询和缴纳手机费、电话费、水电费、燃气费等。 (注:不同分行开通的业务种类不同。) 积分查询 客户可自助查询参加的绿卡营销活动积分和外币账户 的业务积分。 基金买卖 客户通过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电话银行自助查询、买卖开 放式基金。 国债买卖 客户通过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电话银行自助查询、买卖凭 证式和储蓄式国债。 理财产品 客户可通过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电话银行自助查询理财 产品,进行额度预约和变更追加投资。 外汇查询 客户可通过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电话银行查询外汇账户 余额及历史交易明细。

个人贷款客户可自助查询在邮储银行办理的个人贷款明细。挂失服务 客户通过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电话银行自助办理存折、绿 卡等账户的临时挂失。 登录密码服 务客户可通过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电话银行在线修改登录 密码。 公司账户查 询可自助查询公司账户信息、交易明细以及各类支票汇票 状态。 传真服务 客户使用传真电话可以得到账户交易明细、贷款合同 号、邮储银行代销基金产品等传真服务。 人工服务账户挂失 能够为客户提供7×24小时的人工服务。 人工挂失支持邮储银行本外币凭证临时挂失。其中本币 挂失包括绿卡、存折、存单,外币挂失包括邮政储蓄外 币一本通存折。 业务咨询 客户可通过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客服代表了解中国邮政 储蓄银行的各项业务与产品信息,掌握中国邮政储蓄银 行最新营销活动,对产品使用中的问题进行咨询。 查询本外币存贷款利率、外汇汇率、基金价格等金融信 息。 查找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网点信息。 服务监督 投诉服务:受理客户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各项产品、服 务的投诉。 建议服务:客户可以随时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金融产品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储蓄存款业务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储蓄存款业务 编辑日期:2010-12-10 作者/编辑:王家旺阅读次数:734 次[关闭] 活期存款 产品介绍 1. 个人活期存款是一种不限存期,凭银行卡或存折,按规定业务流程,通过柜面或银行自助设备随时存取现金的服务。 2.人民币个人活期存款账户开户起存金额为1元,有卡户起存金额为10元,取款账户留存金额可为0。 存款利率 人民币活期存款按季结息,每季末月20日为结息日,按结息日中国人民银行挂牌活期利率计息。利息次日并入本金起息。未到结息日清户时,按清户日中国人民银行挂牌公告的活期利率计息到清户前一日止。 功能及特色 1. 覆盖面广:支持全国同城及异地通存通取。 2. 方便快捷:活期存款账户可设置为缴费账户,由银行自动代缴各种日常费用。 3. 灵活简便:随时存取,资金运用灵活性较高,办理手续简便。 4. 受众广泛:适用于所有客户。

服务渠道 1. 开户服务渠道:邮政储蓄机构网点柜台。 2.存取款服务渠道:邮政储蓄机构网点柜台、ATM。 3. 查询/转账服务渠道:邮政储蓄机构网点柜台、电话银行、个人网上银行、自助查询终端、ATM。 办理流程 1. 开户:请您持本人有效实名证件到邮政储蓄机构网点填写专用凭单开立账户,如为代办,须同时出示代办人和被代办人有效实名证件。 2. 存款:请您持邮政储蓄银行发行的银行卡或存折到网点柜台办理存款。 3. 取款:请您持银行卡或存折到网点柜台办理取款,如果一次性提取现金一定金额及以上的,请您至少提前一天在网点或通过电话向取款网点预约。若持银行卡(不含贷记卡)在ATM上取款,当天取款最高限额为2万元。 一本通存款 产品介绍 1.一本通是将多个储种、多个账户的存款集中于一本存折上,用一个存款凭证记载、管理多个存款账户资金活动情况的业务品种。邮政储蓄一本通现包括整存整取和不固定面额的定活两便两个储种。 2.一本通内子账户可以移出为存单,已开立的存单也可移入一本通。 3. 一本通内各账户单笔存款金额最高200万元(含)。超过200万元的,需分笔开户。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人民币信用卡(个人卡)章程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人民币信用卡(个人卡)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更好的向社会各界提供优质的金融服务,根据《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 程。 第二条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人民币信用卡(以下简称“邮储信用卡”)是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以下简称“发卡行”)向社会公开发行的、给予持卡人一定信用额度的、持卡人可在信用额度内先透支后还款的、以人民币结算的信用支付工具。 第三条邮储信用卡为面对个人所发行的人民币信用卡, 按照持卡人清偿责任的不同分为主卡和附属卡。 第四条发卡行、持卡人、特约商户及其他当事人在处理邮储信用卡业务时必须遵守本章程。 第二章功能及使用范围 第五条邮储信用卡具有消费、存取现金、转账结算等功

能。持卡人在一定条件下还可享受免担保、循环信用、免息还 款期等便利。 第六条信用卡持卡人可在境内外带有银联受理标识的特约商户以及境内发卡行指定的其他特约商户消费,在境外带有银联受理标识的ATM上提取当地币种现钞,在境内带有银联受理标识的ATM上或发卡行指定的取现网点、ATM上提取人民币现金,并享受发卡行提供的其他服务。 第三章申领 第七条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信誉良好且有合法、稳定收入来源的中国境内居民、在中国境内合法居留的外籍人士,均可凭公安部门认可的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向发卡行申领邮储信用卡个人卡主卡。个人卡主卡持卡人在申领主卡的同时,可为其年满16周岁的指定人员申领附属卡,每张主 卡最多可办理4张附属卡。 第八条申领人需要如实、完整地填写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文件,确认履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人民币信用卡(个人卡)领用合约》,持卡人应同意发卡行向有关方面查证其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并授权发卡行保留和使用相关数据。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业务大全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业务大全 一、函件业务 函件业务是我国《邮政法》规定由邮政企业专营的一项主要业务。信函适用交寄书面通信,各种公文和书籍、报纸、期刊、教材及各种资料;各种事务性通知、稿件、提货单、请柬、征订单、协议、合同、票据、入场券、邮票、照片、报表等。 函件业务主要有以下几种: 1、平常信函:邮局收寄时不付予收据,且平常信函中不准夹寄非纸质性物品。 2、挂号信函:适用于交寄重要的书信、证券、料等,邮局收寄时付予收据,以便查询。挂号信函内准予附寄适于装在信封内、不妨碍加盖日戳的轻小耐压的物品。 3、印刷品:经省级及以上出版行政机关批准印有统一书号、证号或中国标准书号(I SBN)、国内统一刊号(CN)的书籍、报纸、期刊、教材和图书目录等,可作印刷品交寄。 4、商业信函(简称商函):是指区别于具有个人通信性质等零散交寄的信件,面向社会各类用户的邮政大宗商务性信息服务的函件。 商业信函包括各类有名址与无名址广告信函、帐单及其它商务信函;商业信函是为企业传递商务信息的信函,它也是邮政信函业务的一种。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商业信函越来越被单位、商业部门和个体经商户所采用,因其对象明确,灵活性高,投入与收益相比新闻等媒体广告有着一定优势,具有方便、经济、针对性强、信息量大的特点,非常适合于企事业单位及商业部门进行业务联系、沟通信息、介绍、推销产品等商务往来和贸易活动。目前,邮局可以从广告设计、制作、邮件封装、寄发,信息反馈等提供一条龙服务,需要办理商业信函业务的用户,可以根据自己的

实际情况,选取部分或全部工作到附近邮局办理。办理商业信函业务时,您应提供需 要发寄的单位类别、数量、范围等事项,邮局按您的要求在名址库内筛选符合条件 的地址进行加工制作,予以发寄。 商业信函具有以下特点: (1)各种新闻媒介传播商品信息受时间或版面的限制,不可能详细介绍内容。 邮政商业信函作为信息载体。容纳信息量大,不受篇幅的限制。 (2)广播、电视介绍产品,瞬间即逝,只能从战略上宣传,给人留下一个大概印 象。邮政商业信函所传递的是实物,可以长期保留,分析比较。 (3)新闻媒介无法直接联系购、销双方。邮政商业信函可以直接联系购销双方,通过邮寄完成购、销,不仅是信息传播者,也是完成购、销的桥梁,特别是商业文件 传递,是其他传播手段所不能比的。 (4)经济性。邮政商业信函收费低、方便省事,随时可邮寄,不出家门即可向全 国推销产品。商业信函与一般信函资费标准相同。使用商业信函比其它广告宣传形 式或派人推销费用低廉。 (5)针对性强,收效大。邮政商业信函都是有针对性的邮寄,邮政有详细的各类 用户名址库,可以提供给用户,避免盲目性。 (6)实用性,可装寄文字、图片或合同、订单等内容详尽、图文并茂、便于收 件单位(人)保存和参考,有的还可直接签约。 (7)可靠性,具有明确的收件人地址、单位名称和邮政编码,可准确及时地投交 给指定的收件单位或收件人。 (8)方便性,可使用普通标准信封,也可自行印制符合标准信封规定的专用信封,

邮政储蓄简介-概述

邮政储蓄简介-概述 邮政储蓄是指邮政机构办理的各项储蓄业务,即邮政机构在办理信函、电报、电汇款等传统邮政业务的同时,办理以个人为主要服务对象的各项储蓄存款业务。邮政储蓄一贯认真贯彻国家有关储蓄的政策、法规,严格履行“存款自愿、取款自由、存款有息、为储户保密”的国家储蓄原则,执行国家统一规定的储蓄存款利率,并本着“人民邮电为人民”的服务宗旨,竭诚为广大群提供“迅速、准确、安全、方便”的储蓄服务。 储蓄品种 1、活期储蓄 2、整存整取定期储蓄 3、零存整取定期储蓄 4、存本取息定期储蓄 5、定活两便储蓄 服务举措 1、全国联网:邮政储蓄已全国实现31个省、市、区范围实时联网,可持邮政储蓄活期存折或绿卡在联网网点办理异地存取。 2、绿卡:凡在联网网点开立的活期帐户,均可按有关规定申领绿卡储蓄卡,凭卡在邮政储蓄自动取款机取款,安全保密。

1、各种储蓄存款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的利率计付利息。本金以元为计息单位,元以下不计息。利息计至分位,分位以下四舍五入。计算存期每月一律按30天计算,从存入日起息,算到支取日的前一日止。 2、定期存款按存单开户日相应存期的利率计付定期息,逾期部分除约定自动转存外,按支取日持牌活期利率计息。 3、活期存款每年6月30日结息一次,利息并入本金。清户时按清户日持牌活期利率计息,利随本清。 实名储蓄 请您在初次开立帐户时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军人证、护照)办理实名登记手续;在提前支取定期存款时也需持有效身份证件办理。 全国联网 邮政储蓄机构凭借强大的全国联网网络基础,为开立邮政储蓄活期帐户的客户提供异地存取业务。目前,邮政储蓄全国联网网点覆盖全国31个省(市、区)、1900个县市,联网网点逾万个,联网ATM3000多台。您可以持邮政储蓄活期存折或绿卡在任一全国联网网点或ATM上办理存取款业务。 异地服务 到邮政储蓄全国联网网点凭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军人证、护照)开立活期储蓄帐户(设置密码)即可。可在全国联网网点办理异地存取、查询、挂失、变更密码等业务。在营业窗口异地取款1000元以上(含1000元)时需要出示身份证件,且当日取款上限为10万元。

银行经营范围公示

银行经营范围公示 邮政储蓄银行公司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吸收公众存款;办理国内外结算业务;从事银行卡业务;办理/额贷款业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并经其上级行授权的其他业务。(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 邮政储蓄银行公司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办理汇兑业务;从事银行卡业务;代理收付款项;代理发行、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代理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特定业务;办理个人存素证明服务;提供保管箱服务;办理网上银行业务;办理小额贷款业务;办理基金代销业务:办理国内外结算;书规定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或有权上级行授权开办的其他业务。 邮政储蓄银行公司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吸收公众存款;办理汇兑业务;从事银行卡业务;代理收付款及代理保险业务;代理发行、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代理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及其他台融机构特定业务;办理协议存款: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办理个人存款证明服务:提供保管箱服务;办理风上银行业务;从事银团贷款业务;办理小额贷款业务;办理基金代销业务: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贝现:从事同业拆借;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邮政储蓄银行公司经营范围居民个人存款:办理汇兑业务;从事银行卡(借记卡)业务;代理收付款项;个理发行、兑付,承销国库券;办理个人存款证明服务;办理小额质押贷款业务;办理开放式基金代销业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并获上级授权的其他业务。

邮政储蓄银行公司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办理国内结算、汇兑业务;办理小额贷款业务;从事银行卡务;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代理发行、兑付、承销国库券;办理开放式基金代销业务和个人理财业务;办理个人存款证明服务;办理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并获上级行授权的其他业务。 邮政储蓄银行公司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办理汇兑业务;从事银行卡业务;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型务;代理发行、兑付政府债券和金融债券;办理基金代销业务;代理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特员业务;办理定期存单小额质押贷款;小额贷款业务;办理网上银行业务;办理国内外结算;代理买卖外汇;办个人存款证明服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他享有行政许可权的机构核准或备案扌经上级机构授权的业务(凭经营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月,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客户服务管理办法(2023年版)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客户服务管理办法 (2023年版) 概述 本文档旨在规范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的客户服务管理措施,以提升客户满意度和维护银行形象。 客户服务原则 1. 尊重客户:邮政储蓄银行将尊重客户的利益和权益,提供公正、诚信、高效的服务。 2. 优质服务:邮政储蓄银行将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保证客户的合法权益。 3. 保密安全:邮政储蓄银行将严格保护客户信息的机密性和安全性,确保客户信息不被泄露、篡改或滥用。 4. 创新发展:邮政储蓄银行将不断创新服务方式,提升客户体验,适应社会发展和客户需求的变化。 客户服务内容 1. 开户服务:提供多样化的账户类型和开户渠道,确保客户便捷地完成开户手续。

2. 存取款服务:提供便捷的存取款方式,保障客户的资金安全 和灵活运用。 3. 贷款服务:提供公正、透明的贷款申请和审批流程,满足客 户的融资需求。 4. 账户管理:提供在线和线下渠道进行账户查询、交易明细查 询等服务,方便客户管理自己的资产。 5. 费用管理:公布与客户服务相关的收费标准,提供便利的缴 费渠道,确保费用透明、合理。 6. 投资理财:提供多样化的投资理财产品,协助客户实现财富 增值。 7. 投诉处理:建立完善的投诉处理机制,及时解决客户的问题 和投诉。 客户服务保障 1. 建立健全的客户服务团队,提供专业、高效的服务。 2. 定期开展客户满意度调查,了解客户需求和意见,不断改进 服务质量。 3. 提供客户教育和培训,提升客户的金融知识和风险管理能力。 4. 完善内部管理制度,确保服务流程的规范性和操作的准确性。

客户服务责任 1. 邮政储蓄银行负有保证客户服务质量的责任,积极解决客户 问题和投诉。 2. 客户服务人员应遵守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确保诚实守信、 客观公正地为客户提供服务。 3. 邮政储蓄银行将依法追究不履行客户服务责任的行为的法律 责任。 生效与修订 本《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客户服务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以2023年为基准进行定期修订,以适应客户服务的变化和发展 需求。 以上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客户服务管理办法(2023年版)》的 内容概要。详情请参阅正式文档。

邮政基本服务 经营范围

邮政基本服务经营范围 邮政基本服务是指国家邮政管理部门向公众提供的基本服务,包括邮件处理、投递、包裹快递、报刊发行和储蓄等业务。作为一项公共服务,邮政基本服务的目标是为广大民众提供高质量、高效率和安全可靠的服务,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通信和物流需求。下面将逐步解释邮政基本服务的经营范围及其作用。 首先,邮政基本服务的经营范围涵盖了邮件处理和投递两大主要业务。邮件处理包括邮件收寄、分拣和转运等环节,确保邮件在寄达过程中得到准确、可靠的处理。投递是指将邮件送达到指定的收件人手中,包括信函、包裹和平邮等形式。邮政基本服务通过自己的邮政网络和合作伙伴的支持,能够将信件和包裹快速送达到国内外任何一个角落。 其次,邮政基本服务还包括快递业务。随着电商的快速发展,人们对于包裹的快速准确投递需求日益增长。邮政作为国内快递行业的重要参与者,除了提供跨地区和国际快递服务,还注重价值的保护和货物的追踪。无论是个人还是企业,都可以通过邮政基本服务,便捷地寄送和接收快递。 另外,邮政基本服务在报刊发行方面也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作为国内主要的报刊发布平台,邮政能够确保各种类型的报纸和杂志得到及时、准确的发行。邮政通过自己的储备渠道和物流系统,将各类报刊送达到各大城市和乡村地区,保证人们及时了解国内外的新闻动态。

除了以上所述的主要业务,邮政基本服务还涉及到金融方面的储蓄业务。作为国内主要的储蓄机构之一,邮政储蓄银行为人们提供安全可靠的金融服务。通过邮政基本服务,人们可以在全国范围内办理存取款业务、信用卡服务以及其他金融服务。邮政储蓄银行以其广泛的网点和便利的服务为人们提供方便、快捷的金融解决方案。 邮政基本服务的经营范围对于人们的生活和经济具有重要影响。首先,邮政基本服务的高效运作为人们提供了便利的通信和物流环境。不论是个人还是企业,通过邮政基本服务,都可以快速地将信息和物品送达到任何一个地点。这为人们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便利。 其次,邮政基本服务的覆盖面广泛,不仅可以满足大城市的需求,也能够顾及乡村地区和偏远地区的需求。这样可以减少地区之间的信息和物流隔阂,促进城乡一体化的发展。尤其对于偏远地区的居民来说,邮政基本服务的到来无疑是一个重要的改善生活质量的举措。 此外,邮政基本服务的经营范围也对促进经济发展起到了关键作用。邮政不仅为电商提供稳定的供应链服务,还能够帮助企业解决物流问题,推动经济增长。同时,邮政基本服务的储蓄业务为人们提供了多样化的金融选择,更好地满足人们的金融需求。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营业网点服务规范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营业网点服务规范 一、客户服务 1.提供优质的服务态度。所有营业网点的员工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和服务观念,保持耐心、友好的态度,热情主动地解答客户的问题。 2.高效的服务速度。提高服务效率,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尽量缩短客 户等待时间,确保客户的快速办理业务。 3.个性化服务。根据客户的需求和特点,提供个性化的金融服务,为 客户提供量身定制的金融产品和方案,满足客户的差异化需求。 4.全面的金融服务。除了常规的存款、贷款、结算服务外,还应提供 多元化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如理财、保险、证券等,提供一站式的综合金 融服务。 二、场所环境 1.保持整洁有序的场所。营业网点的场所应保持干净整洁,有序布置。定期清洁和维护场所设施,确保客户在舒适的环境中办理业务。 2.完善的设备和技术支持。投入先进的技术设备,比如自助终端机、 电子排队系统等,提高办理业务的效率和便捷性。 3.安全可靠的场所。加强安全管理,安装监控设备,确保客户的财产 安全,防范各类风险和突发事件。 三、业务管理 1.精确的业务办理。员工应严格执行相关规定,确保业务办理的准确 性和合规性,提高业务处理的效率和质量。

2.保密与资料管理。严格遵守银行业务保密制度,对客户的个人信息和资料进行合理管理和妥善保管。 3.定期培训和提升。营业网点的员工应定期接受业务培训和提升,提高专业素质和服务水平。 四、投诉处理 1.健全的投诉处理机制。建立健全的投诉处理流程和机制,规范投诉受理、调查和处理流程,及时解决客户的投诉问题。 2.全面倾听客户的意见和建议。重视客户的反馈,及时获取客户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服务质量。 3.公开透明的处理结果。对于客户的投诉,应及时做出回应,并向客户公开投诉处理的结果,增强客户的信任和满意度。 以上是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营业网点服务规范的主要内容。邮储银行应注重客户体验,提高服务质量,为客户提供更好的金融服务,努力成为客户首选的金融机构。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业务部门分工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业务部门分工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业务部门分工 一、前言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是中国大陆最大的零售银行,也是世界上最大的银行。作为国内最重要的金融机构之一,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业务部门分工十分重要。本文将深入探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业务部门的分工,并就此发表个人观点。 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业务部门分工的概览 1. 存款业务部门 存款业务部门是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的核心部门之一,主要负责接受个人和机构的存款业务。这个部门还承担着银行支付结算业务、国库集中存款业务以及外汇业务等。 2. 贷款业务部门 贷款业务部门是银行的另一个核心部门,主要负责向客户提供各种形式的信贷。这包括个人贷款、中小企业贷款、房地产贷款等。在这个部门,银行会根据不同客户的需求设计出不同的信贷产品,以满足客

户的多样化需求。 3. 投资理财部门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的投资理财部门负责管理客户的投资理财产品。这些产品包括货币市场基金、固定收益产品、股票型产品以及其他多元化的金融产品。这个部门需要精通金融市场的动态,以提供客户最合适的投资产品。 4. 风险管理部门 风险管理部门是银行的支撑部门,主要负责银行整体风险的管理和控制。这涉及到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等多个方面。通过对风险的全面评估和管控,保障了银行运营的安全稳健。 5. 客户服务部门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的客户服务部门负责维护和管理银行的客户关系。这个部门承担着客户服务咨询、投诉处理、客户活动等多方面任务,力求提供最优质的服务体验。 6. IT技术部门 IT技术部门对于银行的正常运营至关重要,尤其在数字化转型的今天更是如此。这个部门主要负责银行的信息技术建设和维护,包括网络架构、系统开发和运维等。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储蓄业务制度2012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储蓄业务制度2012 (实用版3篇)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储蓄业务制度2012》篇1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简称邮储银行)是我国大型商业银行之一。2012 年,邮储银行储蓄业务制度主要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1. 储蓄存款业务:包括活期存款、定期存款、定活两便、通知存款等业务。邮储银行提供多种储蓄存款产品,满足客户不同期限、收益和流动性需求。 2. 储蓄存款利率:邮储银行根据国家政策和市场情况,确定储蓄存款的利率水平。2012 年,我国储蓄存款利率主要实行基准利率和浮动利率制度。 3. 储蓄存款安全保障:邮储银行承诺保障储蓄存款的安全,按照国家规定执行存款保险制度,确保客户存款安全。 4. 储蓄存款业务操作规程:邮储银行制定储蓄存款业务的操作规程,明确业务流程、办理条件、办理渠道等内容,以确保业务办理的规范和便捷。 5. 储蓄存款业务投诉处理:邮储银行建立完善的投诉处理机制,及时解决客户在储蓄存款业务中遇到的问题,保护客户权益。 6. 储蓄存款业务风险管理:邮储银行对储蓄存款业务进行全面风险管理,防范和控制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等各类风险。 7. 储蓄存款业务创新:邮储银行在符合国家政策和监管要求的前提下,积极开展储蓄存款业务的创新,推出具有竞争力的产品和服

务,满足客户多元化的需求。 以上是2012 年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储蓄业务制度的主要内容。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储蓄业务制度2012》篇2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简称邮储银行)于2012 年制定了新的储蓄业务制度,以适应我国金融市场的发展变化和满足广大客户的需求。以下是2012 年邮储银行储蓄业务制度的一些主要内容: 1. 储蓄存款业务种类:邮储银行提供多种储蓄存款业务,包括活期存款、定期存款、定活两便存款、通知存款等,以满足客户不同期限和流动性需求。 2. 储蓄存款利率:邮储银行根据国家政策和市场情况,对储蓄存款利率进行调整。2012 年,我国储蓄存款利率主要分为两档,分别是三个月期和一年期。 3. 储蓄存款保险:邮储银行为保障储户权益,推出储蓄存款保险业务。储户在办理储蓄存款时,可自愿选择购买储蓄存款保险,一旦发生意外情况,储户可获得相应的保险赔偿。 4. 储蓄存款办理流程:邮储银行简化了储蓄存款的开户、存款、取款等业务流程,提高了服务效率。同时,邮储银行提供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电话银行等多种渠道,方便客户办理储蓄业务。 5. 储蓄存款业务收费:邮储银行对部分储蓄存款业务收取一定的手续费,如异地存款、跨行取款等。具体收费情况按照国家和邮储银行相关政策执行。 6. 储蓄存款业务管理:邮储银行对储蓄存款业务实行严格管理,

(售后服务)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营业网点服务规范

(售后服务)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营业网点服务规范 营业网点服务规范 一、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服务质量考核细则(2014修订) 本细则根据《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营业网点服务规范(2014年修订版)》要求,结合总行、省行各项检查标准,服务质量考核的内容和标准如下: 一、适用范围 1.本细则适用于全区所有一类网点。 2.本细则的奖励和考核内容为各营业网点、部门及员工日常工作中的涉及到服务质量的行为。 二、奖励的内容和标准 1.被地市级报纸、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表扬的,奖励500元;省级新闻媒体表扬的,奖励800元;国家级新闻媒体表扬的,奖励1000元。 2.对市分行受理的上门、来电、来信以及95580的表扬,每次奖励50-300元。 3.积极协调处理重大服务投诉、避免投诉升级的,或及时妥善解决客户意见建议、受到客户表扬或肯定的,奖励100-300元。 4.为保证服务质量,降低投诉率,特设立“委屈奖”。给予员工在柜面服务中,因客户、银行自身流程等问题造成客户对员工误解、谩骂、投诉,而员工能够耐心解释、主动道歉,始终坚持文明服务的,根据员工受委屈程度,酌情奖励100-300元。 5.在省分行及以上单位的规范服务检查中,全省排名在前10(含)名的网点,每次奖励1000元,同时奖励支行长300元,支行相关服务管理人员200元。全省排名在前50(含)名的网点,每次奖励500元,同时奖励支行长200元,支行相关服务管理人员100元。 6.在省分行及以上单位的规范服务检查中,营业网点有创新举措、新颖的服务行为,省行根据创新举措的实施效果给予加分,每分奖励100元。

三、考核的内容和标准 (一)对营业网点所有员工处罚的内容和标准 1.一类处罚标准 凡存在下列问题之一的,一经发现直接考核责任人2000-5000元,并给予待岗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劳务人员清退回劳务输出单位,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网点负责人予以解聘,责任县(市、区)支行实行问责制,予以追究考核。 (1)各级党委、政府、人大、政协等机关批评并要求查处;被地市级及以上新闻媒体或知名网站曝光批评,给邮储银行造成严重损害,已经查实。 (2)因服务质量问题,被客户诉诸法律,给邮储银行造成严重经济损失或影响。 (3)发生严重服务质量问题后,故意隐瞒、庇护、弄虚作假、不如实反映。 (4)以公名义谋取私利;敲诈勒索、向客户索要报酬,或报复威胁客户。 (5)服务态度恶劣,与客户发生争吵、打架造成严重影响。 (6)不回答客户咨询,服务过程中斥责、顶撞、刁难客户。 (7)私自带领外单位人员进入工作重地或生产场所。 (8)受理客户投诉态度恶劣,对客户投诉置之不理或拒不受理的,不认真执行“首问负责制”,推诿拖延,引起客户向上一级管理部门投诉,或处理投诉中发生严重差错和失实。(9)未遵守保密制度,泄露业务秘密和客户资料信息。 2.二类处罚标准 凡存在下列问题之一的,每发现一次考核责任人500-1000元,情节严重的给予待岗处理,劳务人员清退回劳务输出单位。 (1)在营业期间擅自离岗、串岗、吸烟、吃零食、在厅内吃饭、打瞌睡、酒后上岗、员工之间吵架、聊天、看报、接打私人电话、在客户面前化妆、办私事做与工作无关事情。 (2)营业期间无故拒办业务。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辽宁省分行营业网点服务规范(详细)

附件五: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XX省分行营业网点服务规范 (试行) 第一章总则 一、为规范我行邮储银行营业网点服务工作管理,全面提升营业网点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促进服务的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塑造一流的社会形象,根据《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营业网点服务环境规范》、《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营业网点柜员服务规范》、《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营业网点大堂经理服务规范》、《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营业网点保安保洁服务规范》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营业网点服务礼仪规范》特制定本规范。 二、邮储银行营业网点必须遵循“将心比心、客户至上,以真诚赢得信誉,用服务赢得发展”的服务宗旨和“诚信、快捷、准确、热情”的服务原则。 三、各营业网点要在上一级机构的领导下,切实抓好服务场所与设施的建设和管理,为客户提供环境优美、设施齐全、手段先进的服务场所和优质、高效的服务。 四、本规范适用于鞍山市分行所有一类网点。 第二章网点服务时间规定 一、营业日的规定 (一)市区营业网点。市区、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的网点要保证每周7天营业日。逢国家法定假日,要保证每个市辖城区范围内至少有一处网点营业半天(4小时)以上,市区至少有一

处网点照常营业;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营业网点营业至少半天(4小时)以上;其它营业网点可以全天停止营业。 (二)城郊营业网点。要根据当地金融市场与客户的需求,每周不少于6天营业日。逢国家法定假日,可根据当地市场与客户的需求,营业半天(4小时)或全天停止营业。 (三)县城营业网点。县支行营业厅每周应保证7天营业日;县城内2个台席以下、业务量较小的网点,每周保证6天营业日。逢国家法定假日,要保证至少两个营业网点营业半天(4小时),其它营业网点可全天停止营业。 (四)乡镇、农村营业网点。经济较活跃的乡镇、农村营业网点,每周6天营业日;其他乡镇、农村营业网点,每周5天营业日;设在较大集贸市场或工矿区的营业网点,每周7天营业日,并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确定并保证必要的营业时间。逢国家法定假日,全天停止营业。 停止营业日期选定后,不要逐月变更,但如果恰逢集日,应当顺延一天,并做好公示。县支行要掌握所属区域的集日,并对集日前后几天集贸市场所在地营业网点的营业时间做出预先安排。 国家法定假日即农历正月初一、二、三日,元旦、清明、端午、中秋、5月1日、10月1日、2日、3日,每年累计共11天。 二、营业时间的规定 (一)市区营业网点。市区3个台席以上的营业网点每日营业时间不少于9小时。2个台席以下(含2个)的营业网点每日营业时间不少于8小时。地处繁华路段,商业区、车站、码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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