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与劳动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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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与大学生

劳动合同法与大学生

新《劳动合同法》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对于已经实施的新《劳动合同法》中的具体内容,应届大学毕业生的知晓率相当低,这一现象应引起我们的思考与担忧。

实际上新《劳动合同法》对大学生就业有着直接影响,高校的就业指导工作应该采取有效措施应对新状况,使大学生就业工作顺利开展。

新《劳动合同法》大学生就业影响一、现状与影响1.积极的作用新《劳动合同法》的颁布和实施,不但是社会进步的体现,而且有利于更好地保障处于弱势地位的求职大学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新《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须于录用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如超过30天仍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则须支付劳动者应得酬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已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这些新规定,对大学生的就业有了法律的保障。

同时,新《劳动合同法》对于试用期方面作了更明确的规定,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可以协商签订试用期,但试用期必须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且对试用期限与相应的劳动合同期限作了明确规定。

以往只签订试用期的合同,或试用期限超过合同期限所规定的试用期限的做法,在今后均属违法行为。

另外,对于用人单位以“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理由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新法有了更严格的规定,即用人单位必须要有明确的符合与否的衡量标准,且负有举证的责任,这对于大学生的就业有了更多的保障。

过去滥用试用期的问题很多,很多企业利用大学生无工作经验,利用试用期使用廉价劳动力,开始时许诺干得好就留下,结果干了一段时间之后,一个人都不留,这在今后都是违法行为。

另一方面,只要被雇用就要签订劳动合同,这对于大学生初次就业、灵活就业提供了保障。

原来有服务期,比如单位说你到我这里必须干3年才能走,这种情况现在属于违法。

另外,按照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如实告知用人要求、工作岗位及内容、劳动酬、劳动条件、规章制度等与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有直接关系的事实情况,这对大学生就业者的权益也是一种保护。

劳动合同与大学生

劳动合同与大学生

劳动合同与大学生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大学生涌入职场,成为一名劳动者。

在这个过程中,了解和掌握劳动合同的相关知识显得尤为重要。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法律文件。

对于大学生而言,劳动合同不仅是他们步入社会的第一步,也是保障自身权益的重要手段。

一、大学生签订劳动合同的必要性1. 明确双方权益。

劳动合同明确了用人单位和大学生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有助于双方在合作过程中相互尊重、公平对待。

2. 保障劳动者权益。

劳动合同规定了劳动者的工资、工时、休假、保险等方面的权益,有助于保障大学生的劳动成果和合法权益。

3. 规范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的签订有助于规范用人单位和大学生劳动者之间的关系,维护劳动秩序,促进社会和谐。

4. 降低劳动纠纷风险。

劳动合同是解决劳动纠纷的重要依据。

签订劳动合同有助于降低大学生在职场中遇到的纠纷风险,有利于维护自身权益。

二、大学生签订劳动合同应注意的问题1. 了解合同内容。

大学生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认真阅读合同全文,了解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确保自身权益不受侵害。

2. 关注合同期限。

劳动合同期限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

大学生应根据自身职业规划,选择合适的合同期限。

3. 工资待遇。

大学生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关注工资待遇是否符合国家规定和行业标准,以及工资支付时间和方式。

4. 社会保障。

合同中应明确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义务,确保大学生在职场中的基本权益得到保障。

5.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合同中应明确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等相关事项,确保大学生劳动者的身心健康。

6. 合同签订程序。

大学生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确保合同签订程序合法,避免因程序不规范导致的合同无效。

三、大学生如何维护自身权益1. 增强法律意识。

大学生应学习掌握相关法律法规,提高自身法律意识,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

2. 签订正规合同。

大学生应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确保合同内容合法、合规。

大学生学习合同法心得体会

大学生学习合同法心得体会

大学生学习合同法心得体会大学生学习合同法心得体会篇一:大学生新学期学习合同法心得体会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我国合同法从现实的客观情况出发,对双方合同的履行规定了三个抗辩权,即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和不安履行抗辩权。

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双方合同的当事人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一方在另一方未为对待给付以前.可拒绝履行自己的债务的权利。

它要求当事人互负债务、且该债务没有规定改履行的先后顺序,有给付的可能,并已届清偿期。

该权利的行使以对方当事人未履行债务为前提。

先履行抗辩权则是强调互负有债务的当事人,后履行债务一方在先履行一方当事人没有履行债务的情况下,有权拒绝对方要求自己履行债务的请求。

不安抗辩权是指负有先履行债务的一方当事人确有对方当事人下履行或可能不履行其债务的证据时,可暂时中止自己的债务履行,并通过对方当事人。

在对方当事人提供了担保,或履行债务以后,应履行自己的债务。

但值得我们注意的是,上述三个抗辩权行使不当,给对方当事人造成损害的,应承担法律责任。

另外,作为合同的解除是指在合同有效成立以后,当解除的条件具备时,因合同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使合同自始或仅向将来消灭的行为。

作为一种法律制度,合同解除发生在合同有效成立后,履行前或履行过程中。

这是由于合同成立后,因某些宏观情况的变化,导致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可能或不必要,如一味地要求当事人履行合同,则可能造成更大的损害。

因此,允许当事人解除合同,可使当事人避免更大的损失,但值得注意的是。

合同一旦解除,当事人最初订立合问的目的显然不可能实现。

同时,不适当的解除合同,或许会给当事人带来更大的损害。

作为大学生的我们应该了解一些合同法的理论和知识,这对我们来说不无裨益,一毕业我们就会签订一系列的合同,就业合同就是大学生要签订的最典型的合同。

最近看到一些报道关于毕业大学生的在签订就业合同后,在就业中遇到了各种各样的合同问题。

一些用人单位在和毕业生签订合同的时候,用一些口头合同,含煳合同,单方合同,生死同等不平等合同剥夺了求职大学生应有的权利。

《劳动合同法》背景下大学生就业指导刍议

《劳动合同法》背景下大学生就业指导刍议

二、 高校 学生对《 劳动合 同法》 的了解
情 况调 查
年的, 试 用期 不得超 过一个 月 ; 劳动 合 同
期 限一 年 以 上 不 满 三 年 的 , 试 用 期 不 得 超
为掌握高校毕业生对 《 劳动合 同法 》
的了解情况 ,笔者设计 了一份调查 问卷 , 以 即将 毕业 的大学生 作为调查 对象 展开 问卷调查 。调查结 果如下 : 对《 劳动 合同 法》 比较了解 的只有 2 . 6 %, 有一些 了解 的
的有 占到 6 4 . 3 %; 对签订 劳动合 同重 要性 的 认 识 ,认 为 不 一 定 要 签 合 同 的 有
1 3 . 5 %,认为必须要签合 同的有 5 5 . 8 %, 认
为无所谓 的有 3 0 . 7 %; 如 果 企 业 不 签 劳 动
劳动者更多 的保 障, 同时对企业 的劳动用
有7 . 5 %, 听说过 的有 2 5 . 6 %, 一 点 不 了 解
数突破 6 0 0万 , 2 0 1 1 年 达到 6 7 0万 , 2 0 1 2 年达到近 7 0 0万。 这样强 劲的增长势头使 得近年来大学生 的就业 形势越来越严峻 。 2 0 0 8年 1月 1日起 施 行 的 《 劳 动合 同 法》 , 更注重对劳动者权益 的保护 , 给予 了
过二个 月 ; 三年 以上 固定期 限和无固定期 限的劳动合 同 ,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 月。 同一用人 单位 与同一 劳动者 只能约 定一
次 试 用 期 。 试 用 期 包 含 在 劳 动 合 同 期 限
内。劳 动合 同仅约定试用期 的, 试用期不 成立 , 该期 限为劳动合同期 限。 另外 , 对于 用 人单位 以劳 动者在试 用期 间被证 明不 符合 录用条件为 由解除劳动合 同的行 为 ,

劳动合同法与大学生就业

劳动合同法与大学生就业

深圳双重立法权
深圳的双重立法权的理解
国务院批准的较大市立法权和特区立法权
“关内关外一市两法问题”
01.
02.
03.
04.
国务院批准的较大市:
01
1988年,宁波
03
1993年,徐州,苏州
05
1984年,唐山,大同,包头,大连,鞍山,抚顺,吉林,齐齐哈尔,无锡,淮南,青岛,洛阳,重庆
02
1992年,淄博,邯郸,本溪
劳动合同法调整范围规定的基本精神:劳动者被雇佣后,如果不享受《公务员法》和国家人事政策规定的权利,就应享受劳动法赋予的权利,履行劳动法规定的义务。《劳动合同法》在调整范围上,突破了《劳动法》的规定。正是因为它在很多地方都突破了《劳动法》,不便将《劳动法》作为立法依据。
概念:是指用人单位及劳动者一方或双方主体不符合法律规定,而建立劳动关系的情形。 非法用工的类别: 未经登记、备案的单位招用员工; 依法撤销、吊销执照的单位招用员工; 使用童工; 在国内聘用未经批准就业的外国人。 使用童工的法律责任: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处罚,限期不改正的可以处每人每月1万罚款;童工患病受伤,用人单位负担全部医疗和生活费用;童工伤残、死亡的,如属机关事业单位的直接责任人给与行政或纪律处分;对伤残死亡的童工按工伤标准给与赔偿;拐骗童工强迫童工劳动的,从事第四级劳动强度,使用不满14岁童工,或造成童工伤残、死亡的,追究刑事责任。
2006年12月24日,全国代表常委会对草案进行二审。
2007年4月24日,三审。
2007年6月24日,提交四审。
2007年6月29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并以14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1人未按表决器高票通过。

《劳动合同法》与大学毕业生的就业保障

《劳动合同法》与大学毕业生的就业保障

《劳动合同法》与大学毕业生的就业保障【摘要】在当前严峻的就业形势下,毕业大学生往往关注的是怎样获得一份工作,而忽视了在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时自身应享有哪些权益。

一旦发生劳动纠纷,就容易导致其维权困境。

本文剖析了实践中大学生的就业权利和常见的侵权行为,结合《劳动合同法》的相关具体内容,为大学生指明如何运用法律武器,保障自身的合法劳动权益。

【关键词】劳动合同法;大学生;就业;权利;保障《劳动合同法》的制定和实施给所有的就业者带来了更为详尽而确切的法律权益保障。

特别是对于毕业大学生这个就业大军中的特殊群体,因其自身对劳动市场的陌生性和就业经验的不足,其身份由学生到职场人员的身份转化,都给大学生就业带来了不小的挑战,需要大学生不断去适应,并在这个过程中,懂得合理的利用各种劳动法规,保障其职场新人的合法权益,因此《劳动合同法》对大学毕业生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和影响。

一、大学生就业权利及常见侵权行为在现实环境中大学毕业生作为一个新生的就业个体,相对于用人单位,无疑是处于弱势的一方,因其对正式职场基本无经验可言,常常会使自己处于被动的局面,对自己的劳动权利比较模糊,对权利是否受侵犯不够敏感和警惕,甚至在意识到权利受侵犯时容易心生无力之感。

因此,作为一个职场新人,首先要知道其在就业过程中享有哪里法律规定的权利,并对常见的侵权行为有所预见,以便于及时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一)订立劳动合同的权利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大学毕业生作为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在订立或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在现实中,由于大学毕业生相对于用工单位处于弱势地位,一些企业常常单方面延长试用期,拖延劳动合同的签订,或不签订劳动合同。

有的用人单位还要求大学毕业生在签订劳动合同时抵押其身份证件或缴纳押金,所提供的合同模板往往为格式合同,因此,大学生只有签与不签的选择,而无法对劳动合同的具体条款进行平等协商与修改。

《劳动合同法》框架下的大学生就业分析及对策

《劳动合同法》框架下的大学生就业分析及对策
向 于 录用 有 经 验 的员 工 。 ( ) 强就业的非名 校歧视 . 三 加 导 致 应 届 大 学 毕 业 生 就 业难
者 所 不 能 替 代 的 高 度 。 就 是 说 . 学 也 大 生 的素质和能 力本身还 需要加强 . 真 正 做 到 外 在 形 式 ( 历 ) 和 内在 内 容 学 ( 力 ) 统 一 。 劳 动 合 同 法》 出 台 , 能 的 《 的 不 但 使 用 人 单位 用人 更 加 理 性 ,也 使 大 学 生 更 加 注 重 自身 的修 炼 ,提 升 自 身 的 能 力 。 《 动 合 同法 》 劳 通过 对 劳 动 关 系 双 方 的 影 响 真正 推 进 了 “ 尽 其 才
招 聘 失 误 的成 本 , 种 “ 子 歧 视 ” 这 牌 现 象 就 变 得 更 加 突 出 ,因 为 符 合 这 种 逻
辑 的人 数 居 多 ,甄 选 成 功 的 概 率 大 大
加 强 。 我 们 生 活 当 中 , 牌 大 学 毕 竟 在 名 在 众 多 大 学 中 占少 数 ,很 多 大 学 生 在 这 种 招 聘 氛 围 中深 感 就 业 难 。
看 ,我 们 一 般 认 为 劳 动 者 处 于 弱 势 地
位 。《 动 合 同法 》 宗 旨是 倾 向 于 保 劳 的
护 这 个 弱 势 群 体 。 如 果 我 们 把 劳 动 者 分 成 不 同 的层 次 ,那 么 大 学 生 在 劳 动
法 律 的 形 式 在 一定 期 限 内确 定 用 人 单
二 、 劳动 合 同法 》 大 学 生 《 对


《 动 合 同 法》 大 学 生 劳 对
今 后 的工 作 当 中是 否 胜 任 ,那 么所 能
够 给 用 人 单 位 提 供 比较 好 的 胜 任 职务

大学生与劳动合同法

大学生与劳动合同法

大学生与劳动合同法大学生与劳动合同法苏某是某高校大一学生,为了筹措大二的学费,他在暑期间找到了两份促销工作和-份兼职录入工作。

一个月过去,苏某和三家公司约定的工作期限陆续到期。

于是他分别向三家公司提出领取工资的要求,结果只有文化公司依约支付了 800 元的报酬,其他两家公司都是一推再推。

而且当他到那家商贸公司时,已是人去楼空,苏某欲哭无泪。

无独有偶,当他到某信息服务公司时,当时负责暑假项目的负责人已不知去向,其他人都推说自己不清楚情况。

当初苏某并没有与他们签订合同,而且手里也没有什么证据。

此时,苏某欲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投诉,却被告知大学生暑期打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只构成松散的、暂时的劳务关系,实际并未成为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因而与用人单位之间构成的不是劳动关系,因此不受劳动法的调整和保护。

这只是个例,每年有许许多多的大学生要面临这样的窘境。

对于这种状况作为一名在读大学生,我深有感触。

当我们利用假期勤工俭学付出劳动却得不到回报,权益受到了损害,却不受《劳动法》的保护,不能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心中的委屈与悲愤真是无法言语。

但是,我们更该深思,是什么原因使得我们总是吃亏。

法盲,一个在大学生群体中极其普遍的现象。

我们对法律的轻视使得法盲大量存在,作为公民,我们因该懂得如何利用法律来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当遇到这种情况,隐忍与仇视不是最好的解决办法。

我国法律保护每个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同的领域适用不同的法律调整和约束,像这种情况,可以寻求《合同法》的保护,依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当前,越来越多的大学生利用假期打工,因为一方面可以获得锻炼,还能赚取一些收入。

但由于大学生的特殊身份,无法寻求劳动法的保护,并且国家劳动部也明确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可以不签订合同,这使得许多大学生打工期间的合法权益屡遭侵害,却因证据不足而放弃选择司法程序维权。

其实,大学生们可以要求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的劳务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从而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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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与劳动合同法
在现代社会中,大学生作为劳动力参与到各个行业中,与劳动合同法密切相关。

劳动合同法是保护劳动者权益的法律法规,旨在维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平等关系,确保劳动关系的合理和谐发展。

本文将从大学生作为劳动者的角度,探讨大学生与劳动合同法的关系,以及如何保障大学生的权益。

一、大学生就业与劳动合同
大学生毕业后,面临着就业的压力。

他们希望通过签订劳动合同与用人单位建立稳定的雇佣关系,并获得相应的工资以及其他权益。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大学生与用人单位之间的雇佣关系应通过签订劳动合同来确立。

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法律约束关系的重要依据,是双方权益保护的重要手段。

大学生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关注以下几个方面:
1. 合同类型: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合同和无固定期限合同。

大学生作为刚进入职场的新鲜劳动力,通常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是固定期限合同。

了解合同类型的不同,有助于大学生正确理解和运用劳动合同法。

2. 合同内容:劳动合同中应包含劳动双方的基本信息、工作地点、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等方面的约定。

大学生应仔细阅读合同内容,确保用人单位提供的工作条件与个人期望相符。

3. 劳动权益保护: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了劳动者的权益,包括工资支付、工作时间、休假、劳动保护、社会保险等。

大学生需要了解并主动维护自身的权益,如遇到用人单位未履行合同约定的情况,可通过劳动争议解决机构或法律途径维权。

二、大学生权益保障问题
在现实生活中,一些大学生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遇到了一些权益保障问题。

针对这些问题,劳动合同法作出了一定的规定,以保障大学生的合法权益。

1. 工资支付问题: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约定的金额和支付时间向劳动者支付工资。

然而,一些用人单位存在拖欠工资、降低工资待遇等问题,给大学生带来了经济困扰。

大学生可以通过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果,可向劳动争议解决机构投诉维权。

2. 工作时间问题: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遵守国家规定的劳动时间制度,不得超过法定工作时间。

然而,一些用人单位存在加班过多、强制加班等问题,严重影响了大学生的工作与学习。

大学生可以依法拒绝非法加班,并提出要求用人单位合理安排工作时间。

3. 学习与工作平衡问题:大学生在就业的同时仍旧需要继续学业。

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尊重劳动者的学习权益,不得干扰劳动者的正常学习。

大学生可以提前与用人单位沟通,协商出适合的工作与学习安排。

三、加强劳动合同法宣传和培训
为了进一步保障大学生的劳动权益,有必要加强劳动合同法的宣传
和培训工作。

1. 宣传工作:政府部门可以通过各种媒体途径宣传劳动合同法的相
关政策和法规,提高大学生对劳动权益保障的意识。

同时,相关部门
还可以组织讲座、座谈会等形式,向大学生普及劳动合同法的基本知识。

2. 培训机制:用人单位可以建立完善的培训机制,向员工提供劳动
合同法相关的培训课程。

特别是对于担任人事、劳动关系管理等职位
的员工,应加强他们的法律意识,提高对劳动合同法的应用水平。

4. 学校教育:大学作为培养高素质劳动者的重要阶段,应将劳动合
同法纳入课程体系中。

通过开设劳动法、劳动经济学等相关课程,加
强学生对劳动合同法的学习与理解,提高他们的法律素养。

总结:大学生与劳动合同法关系密切,了解与运用劳动合同法对于
维护自身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大学生应当注重合同的签订与内容规定,并主动维护自己的权益。

同时,政府、用人单位和学校也应加强宣传
与培训,为大学生提供更好的劳动权益保护环境。

只有在全社会的共
同努力下,大学生与劳动合同法的关系才能更加稳固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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