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在校大学生能否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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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生能签劳动合同吗

在校生能签劳动合同吗

在校生能签劳动合同吗
合同范本专家的建议:
标题,在校生能签劳动合同吗?
作为合同范本专家,我可以告诉您,在校生是可以签订劳动合
同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未成年人在满足法定
年龄的情况下可以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但是在校生需要注意
以下几点:
1. 合同内容应符合法律规定,劳动合同应当明确约定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资待遇、劳动保护、劳动纪律等内容,同时保障未成
年人的合法权益。

2. 确保家长或监护人知情同意,在校生签订劳动合同需要得到
家长或监护人的知情同意,家长或监护人应当全面了解合同内容,
并确保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3. 学业与工作的协调,在校生在签订劳动合同时需要考虑学业
与工作的协调,确保工作不会影响学习,避免因工作而影响未成年
人的正常成长和发展。

总之,未成年在校生可以签订劳动合同,但需要注意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合同内容符合法律规定,并得到家长或监护人的知情同意。

如果有任何疑问,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或劳动监察部门。

在校学生能签订劳动合同的案例

在校学生能签订劳动合同的案例

在校学生能签订劳动合同的案例
在校学生能签订劳动合同的案例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经济的进步,越来越多的在校学生开始选择在校期间参与兼职工作,以实现个人的经济独立和职业发展。

但许多人对于在校期间签订劳动合同是否合法存在疑虑。

实际上,根据相关法规和案例判例,大部分在校学生是可以签订劳动合同的。

以下是一些相关的案例。

案例一:江苏省南京市兼职学生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2019年,江苏省南京市一名大学生在校期间通过招聘网站找到一份兼职工作。

该学生与公司签订了一份为期三个月的劳动合同,并在合同中约定了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作报酬等条款。

在合同期间,该学生按照约定履行工作,并获得对应的报酬。

该案例中,该学生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即在校期间的学生也可以签订劳动合同,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具有合法性。

案例二:上海市一名在校学生与餐厅签订劳动合同
2018年,上海市一名在校学生在学习之余选择到一家餐厅做兼职工作。

该学生与餐厅签订了一份为期三个月的劳动合同,并在合同中约定了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作报酬等条款。

在合同期间,该学生按照约定履行工作,并获得对应的报酬。

该案例中,虽然该学生还在校学习,但他有合法的劳动能力和签订劳动合同的权利,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也符合相关法规的规定。

综上所述,大部分在校学生是可以签订劳动合同的。

但需要注意的是,在签订劳动合同时需仔细查看合同中的条款,确保合法性,并避免自身的权益受到侵害。

此外,也应该遵守学校和国家关于在校兼职的相关规定,确保学业和工作两不误。

在校学生能签订劳动合同吗_劳动合同期内工作总结

在校学生能签订劳动合同吗_劳动合同期内工作总结

在校学生能签订劳动合同吗_劳动合同期内工作总结
在校学生签订劳动合同的问题涉及到法律法规以及学校规定的复杂性,因此一般情况下在校学生并不具备签订劳动合同的资格。

但是如果学生在校期间需要进行实习或者兼职工作,可以签订实习协议或者勤工助学协议。

在这些协议中,学生可以明确自己的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资待遇等相关内容,但并不具备一般劳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

对于一些特殊情况下的学生,比如特殊学科或者实验室助理等情况,学校或者相关部门可能会为其制定相关的工作协议或者合同,以便学生能够参与学校的科研和教学工作。

但这些合同一般有严格的法律规定和校方审核程序,学生需要在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学校制度下进行申请和审核。

一般情况下在校学生是不能签订一般劳动合同的,但可以通过其他合同形式来规范自己的工作和权利。

在签订任何合同之前,学生都应该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学校制度,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

大学生劳动合同法律案例(3篇)

大学生劳动合同法律案例(3篇)

第1篇甲某,男,20岁,某大学应届毕业生。

乙某,女,25岁,某知名企业人力资源部经理。

甲某于2020年6月与乙某所在企业签订了一份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合同约定甲某担任该企业市场营销岗位,月薪5000元,五险一金按国家规定缴纳。

二、案件经过1. 入职后,甲某发现企业实际工作环境与招聘信息不符,工作内容与预期有较大差距,且企业提供的培训机会较少。

2. 在工作期间,甲某多次与乙某沟通,要求企业给予培训机会,提高自己的专业技能。

乙某以企业业务繁忙为由,拒绝了甲某的请求。

3. 2021年3月,甲某因个人原因提出辞职。

企业要求甲某支付一个月的违约金,理由是甲某违反了合同约定的服务期。

4. 甲某不服,认为企业未履行合同约定的培训义务,导致其专业技能无法提升,故不应支付违约金。

双方协商无果,甲某遂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

三、仲裁委员会审理1. 仲裁委员会受理甲某的仲裁申请后,依法组成仲裁庭,对案件进行了审理。

2. 仲裁庭认为,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约定提供培训,导致劳动者无法按照约定履行工作职责的,劳动者不承担违约责任。

3. 针对企业提出的甲某违反服务期的理由,仲裁庭认为,甲某提出辞职的原因是企业未履行合同约定的培训义务,并非其个人原因,故甲某不承担违约责任。

4. 仲裁庭判决企业支付甲某一个月的工资,并赔偿甲某因未履行培训义务而遭受的损失。

四、企业不服仲裁裁决,提起诉讼1. 企业不服仲裁裁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 法院审理认为,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约定提供培训,导致劳动者无法按照约定履行工作职责的,劳动者不承担违约责任。

3. 法院判决驳回企业的诉讼请求,维持仲裁裁决。

五、案件评析1. 本案中,企业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培训,导致甲某无法按照约定履行工作职责,侵犯了甲某的合法权益。

2.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未履行合同约定的培训义务,劳动者不承担违约责任。

在校大学生是否能签订劳动合同

在校大学生是否能签订劳动合同

在校大学生是否能签订劳动合同
在校大学生是否能签订劳动合同?下面一起看看案例怎么说吧。

最近校园招聘非常火,我们公司也进行了第一次的校园招聘。

我们公司准备录用一位即将毕业的大学生小胡,他是全日制的,将于今年六月毕业。

请问:
1,是否可以与小胡签订劳动合同?如果签订劳动合同到底有没有法律效应?
2,现在签订劳动合同对于企业存在什么样的风险呢?要如何去规避?
【案例解析】
1、不能与小胡签订劳动合同。

在校学生是不能够签订劳动合同的,若签了也属于没有法律效力的。

原因就在于他的学生身份,正常的操作是在其毕业前与其签订实习协议或三方协议(企业、学校、学生)。

2、使用实习生的主要用工风险在于发生工伤的隐患,因其不能签订劳动合同因此也就无法缴纳社会保险,为规避相关风险可买一个短期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政策依据】
劳部发[1995]309号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
12.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

13.用人单位发生分立或合并后,分立或合并后的用人单位可依据其实际情况与原用人单位的劳动者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变更原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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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相关法律,未毕业学生能否和企业签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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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搜索到的:
根据现行的规定,在校的学生是不能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也就是说,是不能签订劳动合同的.。

但是由于各种原因,一些用人单位希望尚未毕业的学生能到单位工作,即使是这样,也不能签订劳动合同。

但是可以与单位签订劳务协议,或者签订实习协议,并在协议中规定双方的权利义务。

你的人事关系现在仍在学校,要到你毕业后,学校才可以把你的人事关系转到单位,也可以放在人才服务单位。

(地平线律师事务所)
转人事关系又是一个什么东西?。

在校生可以签订劳动合同

在校生可以签订劳动合同

在校生可以签订劳动合同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__________乙方(劳动者):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乙方为在校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制定本劳动合同。

第一条合同期限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二条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在甲方指定的工作地点从事_________________工作。

第三条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1. 乙方工作时间根据甲方工作安排和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制度执行。

2. 乙方享有国家规定的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

3. 乙方在完成工作任务的前提下,可以与甲方协商安排适当的工作和休息时间。

第四条劳动报酬1. 甲方按照国家规定和本单位的工资制度,按时足额支付乙方工资。

2. 乙方的工资标准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甲方应根据乙方的工作表现和业绩,适时调整乙方的工资待遇。

第五条社会保险和福利甲方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乙方享有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

第六条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甲方应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确保乙方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第七条教育培训甲方应根据乙方的实际情况,为乙方提供必要的职业技能培训和继续教育机会。

第八条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甲乙双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协商一致变更、解除或终止本合同。

第九条违约责任甲乙双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十条争议解决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申请劳动仲裁或提起诉讼。

未毕业大学生具备劳动合同主体资格案例

未毕业大学生具备劳动合同主体资格案例

未毕业大学生具备劳动合同主体资格案例时间:2010-05-13 18:21来源:大河报法治快报作者:秩名点击: 767次即将毕业的大学生就业后的身份是在校学生还是劳动者?他们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否合法?案例一:即将毕业的大学生就业后的身份是在校学生还是劳动者?他们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否合法?由于《劳动法》中并没有相关的规定,一旦双方发生工伤纠纷,大学生的权益如何保护成了引人关注的问题。

去年,江苏省一家法院判决一名未毕业的大学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有效,这名大学生凭此判决获得劳动部门的工伤认定,终于在近日拿到了10万余元工伤赔偿金。

签合同就业下班受伤引发争议刘惠敏(化名)是江苏省徐州市一所职业技术学院计算机系即将毕业的大学生,2006年2月寒假的一天,她得知海门市一家机电设备公司招聘办公室文员,于是携带学校颁发的《2006届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前去应聘。

机电设备公司对她非常满意,双方很快签订了《劳动合同协议书》,双方约定:合同自2006年2月27日至2006年5月27日止;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月薪500元;试用期满后,公司根据刘惠敏的技术水平、劳动态度、工作效益评定级别或职务后确定月薪。

2006年4月21日下午,刘惠敏下班后留下来打印一份材料,之后骑摩托车回家,途中被一小汽车撞倒,肇事司机急忙将她送到医院。

经检查,刘惠敏的小腿骨折。

2006年6月底,刘惠敏一瘸一拐地回校参加论文答辩,顺利通过评审,拿到了毕业证书。

刘惠敏认为,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她是在单位工作下班途中遭遇车祸受伤,应当认定为工伤,于是要求机电设备公司给予工伤待遇。

公司却认为,刘惠敏出车祸时还是在校大学生,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是无效的。

既然合同无效,公司就无法帮她办理工伤保险,刘惠敏也就不能享受工伤待遇。

刘惠敏不服,于2006年11月8日向海门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工伤认定。

与此同时,机电设备公司也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确认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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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在校大学生能否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
大学生能否与企业签订,对这个问题实务中我们也遇到过。

其实很多人之所以认为在校大学生不能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是因为对法律的误解。

本文由胡长青律师为我们举例解说。

章某是国内某高校的毕业生,2012年7月份毕业,在毕业前章某参加了校园招聘会并幸运地为一家咨询公司录取,被聘为市场部助理,双方签订了聘用合同,合同期限自2011年10月至2013年10月,并约定了三个月的试用期。

试用期过后,章某打算离开这家公司,理由是公司每个月发工资时都要暂扣当月工资500元留作预备基金,只有年底综合考核过关才能全额发放。

【答疑】
大学生能否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对这个问题通常有两种看法,一种观点认为在校大学生只要还没毕业,就不是劳动合同法意义上的劳动者,不能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假如其在企业工作时受到不买社保、克扣工资等不公平待遇也不应当受到劳动法的保护。

另一种观点认为,只要在校生年满16周岁,就具有劳动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理应成为劳动合同法意义上的劳动者,依照民法原理,法不禁止即可为,法律并未禁止在校大学生于毕业前参加工作,就应当认为在校大学生可以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并受到劳动法的保护。

实务中我们也遇到过这样的问题,经研究发现其实很多人之所以认为在校大学生不能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是因为对法律的误解。

95年劳动部公布了《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其中第12条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

很多用人单位依据这一条作出了不与在校大学生签订劳动合同的决定。

实际上该条表述的很明确,在校生不视为就业的情形仅限于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

对于即将毕业的大学生,如果其并非利用业余时间也不以勤工助学为目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其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这里,有必要向大学介绍一下什么是勤工助学。

依据《高等学校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第4条的规定,勤工助学是指学生在学校的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的社会实践活动。

勤工助学是学校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有效途径。

第6条还规定,勤工助学活动由学校统一组织和管理。

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学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同意,不得聘用在校学生打工。

学生私自在校外打工的行为,不在本办法规定之列。

用人单位招聘在校生的
时候必须注意的问题是,似聘用者究竟是来就业还是勤工助学,如果是勤工助学,还必须得到校方的同意。

就本案而言,章某作为即将毕业的在校生,通过参加校园招聘会被该咨询公司聘用,公司与章某是完全自主的双向选择,应当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

章某与公司签订的聘用合同期限为两年,依据《劳动合同法》关于试用期的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公司在与章某的聘用合同中约定三个月的试用期显然是违法行为。

另外,公司每个月暂扣500元工资的做法也值得商榷。

根据95年劳动部《对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的相关规定,公司的这种做法如果既没有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也未经民主程序上升为公司的,那么实际上公司面临着极大的法律风险,员工可以以公司违法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请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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