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不能办理房产证要承担的法律责任
开发商破产清算的相关内容是什么开发商破产

开发商破产清算的相关内容是什么开发商破产一、开发商破产了如何处理,较新的规定是什么一、开发商破产了如何处理,较新的规定是什么开发商破产了,业主可作为普通债权人申报破产清算,破产清算时,开发商的债务会以其剩余财产按照法定顺序进行清偿。
《企业破产法》第七条规定,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条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二、购买的房子开发商破产了,怎么处理购买的房子开发商破产后的处理方法是:房屋已交付,未办理房产证开发商此时破产的,按照法律规定,应该优先保护已支付全款的业主利益,如果开发商因此而无法办理房产证时,业主可以要求退房。
因为房屋虽已交付,房款亦全部支付,但并未进行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无法发生物权变更的效力,所以合同并未履行完毕。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三、破产债权范围是什么破产债权的类型有什么破产债权,是指在破产宣告前成立的,对破产人发生的,依法申报确认并得由破产财产中获得公平清偿的财产请求权。
开发商逾期不办房产证的责任承担

开发商逾期不办房产证的责任承担问题一:开发商应该何时给买房人办理房产证?开发商应该在房屋交付使用后多长时间给买房人办好房产证,首先要看合同有没有相关约定。
有约定的,依照合同约定。
如果合同没有约定,那么要看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的具体规定。
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开发商应当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给买房人办理房产证;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开发商应当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给买房人办理房产证。
问题二:开发商逾期不为买房人办理房产证,该承担什么法律责任?由于开发商的原因,开发商逾期不为买房人办理房产证,应当向买房人承担违约责任。
具体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应当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具体约定情况。
合同约定了违约金的,开发商应当依照合同约定向买房人支付违约金。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买房人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向开发商要求赔偿损失。
问题三:买房人遇到这种情况主张权利时应注意哪些问题?开发商逾期办理房产证的现象比较普遍。
买房人在遇到类似情况时应注意以下问题:(一)首先寻求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具体约定去主张权利民法的一个重要原则就是约定优先于法定。
买房人与开发商发生纠纷时,首先应根据买房人与开发商之间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具体情况来处理。
只有在合同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再依照法律的相关规定处理。
(二)弄清开发商逾期办理房产证的具体原因买房人在主张权利时必须弄清楚开发商不为买房人办理房产证的具体原因是什么。
如果不是由于开发商的过错导致逾期办理房产证,实践中法院可能不会支持买房人的诉讼请求。
商品房生意中开发商的法律责任问题

商品房生意中开发商的法律责任问题【摘要】本文要紧从合同法的角度对商品房生意中的法律问题进行了探讨,因商品房生意涉及的法律主体较多,法律关系复杂,同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并非健全,需要立法者在尔后的物权法等立法进程中予以完善,从而使我国房地产市场呈现繁荣、健康进展的良好局面。
【关键词】商品房开发商商品房生意合同一、房地产广告和宣传资料与开发商的法律责任在房地产销售中,广告和销售宣传资料对购房人起着超级重要的作用。
在许多情形下,开发商的商品房销售广告许诺的条件较多,而在实际签定合同时又借口仅是宣传罢了,并非将广告中所宣传的许多条件写在合同中,以广告对其不组成约束力为由推诿责任。
建设部发布的《商品房销售治理方法》第15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效劳机构发布的商品房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所明示的事项,当事人应当在商品房生意合同中约定。
”这就意味着广告中的要紧条件确实是以后衡宇生意合同中开发商的义务,若是开发商在销售合同中未列明其在广告中所告知的条件,开发商就要承担必然的责任。
商品房《说明》第三条明确规定:若是开发商对开发计划范围内的衡宇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信,并对购房人是不是订立生意合同,或对衡宇价钱的确信有重大阻碍的,应视为合同内容。
哪怕如此的说明和允诺没有写到合同中,对开发商也有法律上的约束力。
此条所指的“相关设施”,应当是指《商品房销售治理方法》第十六条规定的“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信、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
只要开发商在广告中对上述内容作了具体说明或允诺,但实际不能做到或有所改变的,都属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虚假售楼广告,曾使很多购房人利益蒙受重大损失。
所谓虚假广告事实上是广告主不预备真正兑现,而是以此作为一种商业手腕而达到其营利目的所做的不真实的、乃至是欺骗性的、误导性的宣传。
借助虚假广告致使购房者与其签定合同的开发商,事实上是对购房者的利益实施的一种侵权行为。
业主起诉开发商延期办理房产证的典型案例

业主起诉开发商延期办理房产证的典型案例 2013年1⽉左右,姚某等75名购房⼈陆续购买了东⽅某⼯程公司开发建设的78套商品房,双⽅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开发商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后360个⼯作⽇内,将办理权属登记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否则需按已付房价款的2%向购房⼈⽀付违约⾦。
合同订⽴后,购房⼈⽀付了全部购房款。
2014年4⽉12⽇左右陆续交房后,购房⼈相继⼊住,直到2016年11⽉22⽇,开发商才提交办证申请。
购房⼈为此诉⾄法院,要求开发商赔偿逾期办证违约⾦,⼀审法院判决⽀持了购房⼈的诉讼请求。
宣判后,东⽅某⼯程公司不服,上诉称建设该楼时,住建部门以该楼危害通⽤机场飞⾏安全为由要求停建,导致竣⼯验收、消防验收滞后;因市政排污管⽹未建好,致其排污管道未接通,导致环保备案验收滞后。
其主张由于上述政府原因导致办证逾期,应免责。
经⼆审查明,该楼在签订合同之前已被通知停⼯,且住建部门及消防部门在2014年、2015年曾要求东⽅某⼯程公司及时申请竣⼯验收备案,其未及时申请亦是导致逾期办证的原因。
合同约定,给排⽔在房屋交付使⽤时即达到使⽤条件。
市政排污管道未接通是在房屋交付前已存在的事实,且环保部门亦明确未接通时应⾃建污⽔处理站处理,东⽅某⼯程公司明知合同约定及市政排污管道未接通的事实,仍未采取措施应对,存在过错,不能作为其免责的事由。
海南⼆中院经审理认为,东⽅某⼯程公司交房后,未按照合同约定期限将办理权属登记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导致购房⼈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已构成违约。
其上诉理由在合同签订之前就已存在,均系可预见的风险,故其在签订合同时对⼯期及竣⼯验收应有合理的预见。
其明知存在上述情况仍与购房⼈签订合同,且上诉意见与其⾏为⾃相⽭盾,违背诚信,故海南⼆中院对该公司的上诉主张不予⽀持。
综上,海南⼆中院认为,⼀审法院认定东⽅某⼯程公司应当承担逾期办证违约责任得当,适⽤法律正确,应予维持。
开发商不办房产证业主怎么办

开发商不办房产证业主怎么办⼀、案情简介:2009年4⽉份,张⼥⼠210万元的价格购买了位于北京市通州区的某⼩区楼房,签订合同后,张⼥⼠就向某开发商交付了房款、共维修基⾦、以及税费等费⽤。
合同约定开发商应该于2009年7⽉5⽇向张⼥⼠交房,并于交房后90⽇内办理房产证权属证明,否则,每逾期⼀天按照购房款总额的万分之五向张⼥⼠承担违约责任。
2009年7⽉1⽇,开发商让张⼥⼠办理了房屋⼊住⼿续,张⼥⼠缴纳了物业管理费等相关的费⽤,并对房屋进⾏了装修,于2009年11⽉12⽇实际⼊住了该房屋。
开发商并没有按照合同约定于⼊住后90⽇内给张⼥⼠办理房产证,张⼥⼠多次催促开发商办理⾃⼰的房产证书,但开发商⽼是推脱,让张⼥⼠再等等,说马上就办理下来了。
直到2011年3⽉5⽇,开发商还是没有给张⼥⼠办理下来房产证。
张⼥⼠⾮常⽓愤和着急,慕名找到北京房地产律师⽹⾸席律师万⽅亮律师,委托万⽅亮律师(联系电话186****9185)代理此案,向开发商讨要说法,并要求开发商办理房产证并对⾃⼰承担违约责任,依法维护⾃⼰的合法权益。
⼆、案例分析:万⽅亮律师接受委托后,仔细阅读了合同,查看了张⼥⼠的相关证据材料。
对此案分析如下:1、开发商逾期办理房产证的原因。
万⽅亮律师根据⾃⼰多年的房产诉讼经验,发现开发商逾期办理房产证并不是开发商故意不予办理,⽽是有以下原因,导致其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办理房产证,该问题如果不能解决,开发商是办理不了房产证的。
a、因前期⼿续不全⽽导致⼤产权证⽆法办理。
b、如果已办理了⼤产权证,那么问题可能是办证时开发商要缴纳此前代收的契税和公共维修基⾦,这部分资⾦总额很⼤,开发商资⾦可能⼀时周转不过来。
c、开发商在楼盘建设过程中,还有可能抵押⼟地或项⽬来融资,这也会影响办理⼤产权证和业主的分割产权证。
d、验收不合格、未缴纳配套费等都可能是房产证办不下来的原因。
综合到本案,根据张⼥⼠的了解情况,张⼥⼠的房产证迟迟没有办下来的原因可能是第三种情况,由于开发商资⾦周转出现问题,迟迟不能办理银⾏解压⼿续,所以才出现了本案的情况。
开发商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办理房产证,购房者应该怎么办?

开发商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办理房产证,购房者应该怎么办?案例实录刘某的儿子小刘大学毕业后,刘某就和妻子商量在市里给儿子买一套房子供其结婚居住。
经过一年的挑选,刘某夫妻在某小区给儿子购买了一套两室一厅的房子。
房屋的开发商承诺在交房之日起两个月内为刘某办理房产证,并约定了逾期不办理房产证要承担违约金。
一年后,刘某拿到了房屋的钥匙。
但是,小刘的婚礼举办完之后,开发商依旧没有办理房产证。
于是刘某就去找开发商协商。
一年过去了,开发商也没有对此事给刘某一个明确的答复,且拒绝支付违约金。
刘某此时应该怎么办呢?律师分析刘某可以要求开发商退还购房款,并赔偿其损失。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规定,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未能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故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购买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
此外,该司法解释第十五条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以支持。
本案中,刘某与开发商约定的办理房产证的期限是交房后的两个月内,可是一直都未予办理,已经超过了约定的办理房产证期限,因此,刘某可以依法解除合同,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
法条链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开发商逾期办理房产证是违约吗

遇到房屋土地纠纷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开发商逾期办理房产证是违约吗日常生活中,逾期办理房产证纠纷屡见不鲜,通常都是由于开发商房屋未完善或是其他原因,导致了逾期办理房产证的情况。
那么,开发商逾期办理房产证是违约的吗?为了方便您了解相关的知识,接下来,赢了网小编就为您整理了“逾期办理房产证纠纷是否违约”的相关法律知识,欢迎阅读。
逾期办理房产证纠纷是否违约1、开发商在产权证办理中承担的义务在我国,房屋变动采取的是“交付+登记”模式,也就是要将房屋所有权转移合同进行登记然后领取所有权证。
在房产领域,所有权证是证明所有权最重要的凭证。
在房屋交易中,即使买受人付清了房屋全部价款,如果没有取得所有权证,从法律上讲仍然没有取得所有权。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和《城市房地产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开发商应当承担产权证办理的协助义务。
内容包括:(1)办备移转登记前应由开发商先行取得的文件,如测绘、权属登记;(2)在购房人申请办证时,提供上述文件;(3)依房管部门要求或合同约定,协助购房人递交办证资料、代缴税费;(4)为实现登记办证,应当由开发商配合或履行的其他事项以及合同约定的应由开发商承担的其他办证义务。
2、逾期办证违约责任的举证责任分配规则开发商承担逾期办证违约责任,其责任构成要件之一是由于开发商的原因造成的迟延。
非属开发商一方原因造成的迟延,即使存在损失,开发商也无需赔偿。
但在司法实践中,购房人主张开发商承担逾期办证违约责任,却不需要证明是开发商一方的原因造成的迟延这一责任构成要件,而只需要证明从收楼至取得房产证这一期间超过合同约定或法定的办证期限,就可以推定是开发商一方的原因造成的迟延。
此时,举证证明非开发商一方的原因的责任转移到开发商一方,由开发商举证证明在这一期间存在免责事由。
这是逾期办证违约责任纠纷案件较为特殊的举证责任分配规则,这样的举证责任分配主要是考虑,登记办证期间开发商对登记办证各环节具有全局性的了解,对于是否存在非开发商原因的免责事由更为清楚,相较购房人而言也更有举证能力。
告开发商房产证违约能赔偿到钱吗

告开发商房产证违约能赔偿到钱吗一般来说,合同有约定的必须按照合同进行赔偿,如果开发商不进行赔偿你可以拒绝收房,只要你一直不收房他们就一直无法拿到你的房款,因为房款是在房管局“监管资金账户”,最好的方式就是先协商,协商无法解决的话,直接请求仲裁或起诉都可以。
那么,告开发商房产证违约能赔偿到钱吗?接下来由带您了解相关内容。
一、告开发商房产证违约能赔偿到钱吗依据我国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开发商不按时办理房产证时违约金过低的,购房者可以向法院要求按实际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
第十七条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二、业主可以追究开发商哪些责任1、缺证延期交楼是问题出现比较多的环节。
法律规定,交楼时建筑部门必须出具《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如果开发商在交楼时不能出具上述两表两书的话,购房者有权要求退房;同时,延期交楼也是一个普遍的问题,一般来说这样是开发商违约在先。
这时候应当仔细看一下合同,看看当中是否约定了装修质量问题的处理方式。
一般来说,开发商在合同中都不会把装修质量作为交房条件,所以就此引发的争议只能按合同中约定的赔偿差价的双倍的方式处理。
您要是起诉的话,就一定要将合同分析清楚,不要让开发商钻了空子,而无法实现自己的要求。
法院在判决时主要依据合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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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不能办理房产证要承担的法律责任
房产证是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
义乌资深房产纠纷律师表示,房产证作为房子产权的法律凭证,在保护房子持有人合法权益上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然而有关开发商不办房产证的报道却时有发生。
接下来,法律直通车小编将为您介绍开发商不能办理房产证的法律责任。
按照《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33条规定,预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商品房交付之日起90日内,现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销售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
根据该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履行的是一种协助义务,即房地产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购买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
必要的证明文件包括土地使有证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综合验收合格证明、房产测绘机构出具的房屋建筑测绘成果报告及房屋分户平面图等。
如因土地使用手续不合法等开发商的原因,导致买受人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仍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
专业人士表示,迟办或者不办房产证对购房者保护自身的权益是非常不利的。
从根本上来说,在没有拿到房产证之前,购房者还不能算是该房产的法律意义上的拥有者。
在义乌,如果你在房屋交易时遇到难题或对当下楼市现象有何不解,想了解更多房屋延期办理产权证的法律问题,您可以找义乌涉外房产律师,进行咨询相关房产律师费,或者您也可以上法律直通车,这里有专业律师提供免费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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