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维护管理办法(试行)
关于下发《扬州铁塔维护整治审批流程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关于下发《扬州铁塔维护整治审批流程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为提升区域维护工作质量,提高维护改造项目实施效率,现拟定各类存量整治项目审批的要求、流程及模版,请各部门参照执行。
一、电池整治:(一)整组更换判断依据(同时满足以下要求):1、单组蓄电池资产已逾龄,使用年限超6年以上2、续航时长低于90分钟或上站时长大于续航时长3、满足以下几种情况的累加单体不合格数量超6只及以上(1)、外观不合格:开裂、变形、漏液、腐蚀、烧毁(2)、电导或内阻不合格:满电状态电导值低于初始值的60%,内阻值超过YD/T799-2010标准值的2倍3(3)、浮充电压不合格:低于2.10V/单体或高于2.60V/单体(二)蓄电池审批材料如下:附件1:中国铁塔扬州市存量整治项目审批表-蓄电池附件2:蓄电池停电告警、放电曲线图、停电次数网管告警截图附件3:资产信息列表附件4:开关电源参数设置水印照片附件5:蓄电池测试报告附件6:不合格蓄电池测试结果水印照片审批模版见:附件-蓄电池审批模版(三)如未满足整组更换的要求,可通过单节更换(代维维修)、蓄电池修复(单次修理)、蓄电池活化(单次修理)等方式解决二、电源整治:(一)插框改造、整机更换判断依据(同时满足以下要求):1、开关电源资产已逾龄,使用年限超10年以上2、并满足以下任何一种情况(1)、整流系统单元故障率达到1年4次以上(2)、监控系统单元故障率达到1年4次以上(3)、存在设备烧毁、断站等严重隐患(4)、整流/监控系统单元故障,产品淘汰/下线且无法维修(二)开关电源整治申请模版如下:附件1:中国铁塔扬州市存量整治项目审批表-开关电源附件2:网管故障告警截图或现场设备故障点水印照片附件3:开关电源维修台帐附件4:资产信息列表附件5:开关电源型号、生产日期、出厂编号水印照片附件6:开关电源全视图水印照片附件7:整流模块型号、好坏标识水印照片附件8:监控模块型号、好坏标识水印照片审批模版见:附件-开关电源审批模版(三)未满足整机/插框改造站点且出现整流/监控系统单元故障,可通过板卡维修、采购、外接监控系统改造等方式解决备注:铜排、熔丝座及接触器等有烧灼、机柜结构件有变形现象只能通过整机更换解决。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分公司建设维护评价考核办法 (试行)

第三章 考核指标来源
3.1 项目类指标
本办法中项目类指标来源于总部项目管理系统、工程建设现场管理工具采集,360云盘:
url:/。
3.2维护类指标
维护类指标数据来源于总部运维监控系统。
3.3投诉类指标
投诉类指标数据来源于CRM系统。
3.4 数据质量类
【计分规则】
1、完成率 90%时,得分基本分5分;
2.85%<完成率<90%时,得分=5×(完成率-85%)/15%;
3、完成率≤80%时,不得分。
【数据来源】
CRM系统
【评价周期】
月评价、年评价。
4.1.5 平均站址断电
本指标主要考核地市分公司站址资源供电服务保障能力。
【指标算法】
平均站址断电退服时长=本月站址退服总时长/总站址数。
4.1.8
本指标考核地市分公司维护类投诉解决完成情况
【指标算法】
维护类投诉问题解决率=维护类投诉解决数量/维护类有效投诉总数量*100%
注:维护类投诉解决数量:统计区域内在规定时限内,客户确认已解决维护类投诉数量
3、95% 回单率 99%,线性得分,计算公式为: 。
4、接单及时率为扣分项。接单及时率 99%,在故障工单处理及时率总分中扣除2分。
【数据来源】
运维监控系统(总部)。
【评价周期】
月评价,年评价。
4.1.7 项目建设投诉问题解决率(5分)
本指标考核地市分公司建设类投诉解决完成情况
【指标算法】
建设类投诉问题解决率=建设类投诉解决数量/建设类投诉总数量*100%
② 本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西藏公司建设维护质量考核管理办法》,从颁布起正式执行。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生产车辆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生产车辆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生产车辆配置、使用和管理,加强生产用车费用管理,根据总部生产车辆管理办法,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全省工程建设、运行维护、运营发展工作中使用的生产车辆的配置和管理。
第三条省分公司及各市州分公司综合部为本单位生产车辆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特定情况下的车辆租赁、交通安全管理以及协助处理车辆事故等工作;各级分公司建设维护部和运营发展部负责所辖生产车辆的实物管理、日常维护。
第四条生产车辆包括日常生产用车和专业生产用车两类,省分公司及各市州分公司公司应对本单位生产用车和管理用车进行严格区分,未经批准不得随意调整车辆用途,严禁费用叠加、混用。
第二章日常生产用车管理第五条日常生产用车使用员工自带车辆,由公司支付实际相关使用费用。
第六条使用日常生产用车的人员范围严格限定在省分公司、各市州分公司的建设维护部、运营发展部和维护中心从事选址谈判、施工管理、现场检查、故障处理、业主维系、业务洽谈等日常性生产工作的相关生产人员(以下简称“生产人员”)。
纳入此范围的生产人员,公司不再为其提供任何其他车辆使用或交通费用报销(差旅过程中产生的车、船、机票费除外)。
以上部门的非生产人员以及其他部门人员均不得执行日常生产用车费用报销。
各市州分公司建设维护部、运营发展部、维护中心遇有部门人员变动或岗位职责分工变动时,应于下月10日前将本部门使用日常生产车辆的人员名单,分别报省分公司建设维护部、运营发展部审批、备案。
第七条日常生产用车使用员工自带车辆,应遵循双方自愿原则,由公司支付实际相关使用费用。
省分公司及各市州分公司综合部应组织本单位建设维护部、运营发展部、维护中心与所属相关生产人员签订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
第八条参考省内各地经济型轿车租赁费用水平,并结合现阶段实际工作量、日常工作行车距离以及当地路况条件等。
全省日常生产用车费用分级标准上限核定为3000元/月(A类)、2600元/月(B类)两个标准。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代维管理办法(2017年)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代维管理办法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维护部2017年1月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代维管理组织机构和职责 (1)第三章代维专业及工作内容 (3)第四章代维资质管理 (4)第一节代维单位资质管理 (4)第二节代维单位人员资质管理 (5)第五章代维采购管理 (6)第一节采购管理 (6)第二节合同管理 (6)第三节代维交接管理 (7)第六章代维日常管理 (7)第一节代维基础管理 (7)第二节生产流程管理 (8)第三节代维费用管理 (8)第四节代维安全生产管理 (8)第五节代维信息保密管理 (9)第七章代维质量与考核管理 (10)第一节代维质量管理 (10)第二节代维考核管理 (11)第三节代维退出管理 (12)第八章代维管理信息化手段建设 (1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代维管理,落实站址设施日常维护,满足客户服务保障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代维是当前站址设施维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结合自身的运营特点、资产状况、人员构成等实际情况,将技术要求相对不高的常态化基础维护工作委托给有相应能力的维护单位承接,合理降低公司人工成本及维护费用。
第三条代维管理的总体目标是健全制度、夯实基础、完善手段,逐步实现代维管理的“五统一”(统一标准、统一认证、统一采购、统一考核、统一系统),提升代维管理效率,把握对站址设施代维管理的主导权,建立紧密型合作伙伴关系。
第四条本管理办法的解释权归属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维护部,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第二章代维管理组织机构和职责第五条建立总部、省分公司、地市分公司维护部(以下简称维护部)三级代维管理体系,兼顾管理效率与质量,合理配置代维管理人员。
第六条各省分公司维护部配置1名专职代维管理人员(可另行配置1名兼职管理人员,形成A/B角,互为备份)。
第七条地市分公司代维管理人员建议按照“1+N”原则进行配置,其中地市分公司维护部配置1名专职代维管理人员;N为区域经理数量,由区域经理负责区域内代维现场管理工作。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资源管理办法(试行)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资源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源管理工作,构建并完善管理体系,实现资源管理工作标准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资源指公司所属的生产资源,即用于满足客户需求而提供的生产设施、设备、工具等有形实物,包括但不限于铁塔、室内分布系统及机房、电源、空调等配套设施设备以及备品备件和专业工具。
第三条资源管理工作要以资源的财务价值、使用价值和拓展价值等三类核心价值为牵引,结合单站核算及区域经理负责制等,实现资源资产管理一体化,延长资源的生命周期,进一步提高生产效率,降低运营成本,提升企业效益,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更好地为客户提供服务。
第二章资源管理的组织和职责第四条公司资源管理实行总部、省、地市分公司三级管理架构。
各级建设维护部是资源管理的第一责任部门,全面负责资源管理各项工作的开展。
信息技术研究院是资源管理的系统和技术统一支撑部门。
第五条资源管理职责分工原则:集中管理、多方协同、分级落实。
第六条各级公司应建立建设维护部与同级相关部门的资源联动机制。
与财务部建立资源、资产的定期核查机制,保证资源信息符合“账、卡、实”一体的固定资产管理要求。
财务部负责公司所有资产的价值管理,建设维护部负责资源类资产的实物管理。
第七条总部建设维护部的职责:1.构建公司资源管理组织体系,明确各级资源管理岗位和职责。
2.制定公司资源管理规范、办法及总体规划,指导、监督各省分公司资源管理工作,并建立定期统计、分析、通报和考核机制。
3.牵头资源管理平台规划、功能需求收集整理、流程制定、数据管控和应用推广。
第八条总部信息技术研究院的职责:1.制定资源相关的技术规范。
2.负责资源管理平台建设和维护。
3.根据业务需求,做好系统功能开发工作;针对全网共性及重要的问题进行优化完善;支撑总部建设维护部做好系统应用、人员培训和资源数据质量管理等工作。
第九条省分公司职责:1.根据总部资源管理体系要求,设立资源管理岗位,配备专职人员,开展资源管理工作。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维护工作要求暂行-动力环境维护分册v10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维护工作要求(暂行)动力环境维护分册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二零一四年十一月第一章维护范围第一条维护范围维护范围包括电源、空调、监控采集及防雷设备等,具体如表1-1所示:表1-1维护范围第二条维护界面以直流系统、UPS系统输出配电端子为界,前端由本专业负责,后端(含通信设备输入供电电缆)由用电专业负责;第二章维护要求第三条维护作业要求(一)每次维护作业必须完成的通用要求如表2-1所示:表2-1动环维护通用要求(二)各类设备维护作业具体要求如表2-2所示:表2-2动环维护作业具体要求第四条用电管理要求(一)电费管理1.应指定专人负责电费管理,建立年度预算、定期分析、抽查稽核等机制和用电协议及合同、缴费信息电子台账,引入各级审核控制流程,确保电费得到有效管理;2.要注意核对相关票据、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以及收款单位(或个人)的户名、开户行、银行账号,以保证按时、准确的进行费用划拨;3.电费管理员发生变更,应做好工作交接,形成交接记录表,并负责核查电表的起止度数、电费单价,对比当月用电数量与前期用电数差异情况,如有明显偏差,应及时协调业主、向供电局核实,查明原因。
电价涨幅较大时,应要求业主出具电业局发票复印件,以确保单价浮动是符合电业局收费标准。
(二)用电分配管理1.通信设备新增、扩容或临时用电,应提交地市维护部门审批,取得批复后方可实施;停用的通信设备应及时关闭电源,已退网的设备应及时拆除;2.应使用阻燃型线缆,严禁中间接头,严禁私接、乱接电源;3.缆线敷设整齐规范,确保交流线、直流线、信号线三线分离,开关、熔断器及电力线缆的标签应清晰、准确;4.机房用电与其它性质用电分离,铺有活动地板的机房,地板下不应敷设与消防无关的电缆。
(三)工程配合1.在基站扩建、更新或大修时,应与客户进行深入沟通,制定割接方案和应急措施。
新装或大修后的设备,均应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工程验收,验收合格办理交接手续后,方可投入试运行;2.施工人员应持有上级主管部门批复的施工申请单,在进入机房前向监控中心电话报备,得到确认并同意后方可开门进入施工,入室须登记手续;3.一类基站须有维护人员全程陪同随工,并承担现场管理责任。
中国铁塔维护安全管理手册

“通用篇”收集了在工程建设或维护时涉及的常见安全风险点和相应的防 范措施;
“案例分析”中汇总了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气体中毒、触电、火灾等常 见的安全生产事故案例,从事故经过、造成的损失、事故原因、防范措施等方 面进行分析和描述。
-3-
二、建设篇 (一)安全生产管理关键管控点 1.总则
-4-
2.基本建设程序
3.各建设流程的基本安全管控要点 1)选址阶段
序号
安全管控点
避免选在厚填土区、淤泥层、滑坡、土坡边缘等影响基站安全的地段,同时 1 保证离河堤的距离需要符合当地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
站址选址应保证距离35kV 及以上的高压电力线、高压走廊、干扰台等不小 于100米;
-2-
(二)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处理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建设维护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摘录 第十一条 根据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 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 30 人以上死亡,或者 100 人以上重伤(包 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 1 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 10 人以上 30 人以下死亡,或者 50 人以上 100 人以下重伤,或者 5000 万元以上 1 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 3 人以上 10 人以下死亡,或者 10 人以上 50 人 以下重伤,或者 1000 万元以上 500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 3 人以下死亡,或者 10 人以下重伤,或者 100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本条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第十二条 各级分公司发生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本单位 负责人,并按照公司规定逐级报告至安委办。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 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第十三条 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 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因抢救人员、防止事 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品的,应做出标志,绘制现 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第十四条 发生通信网络中断时,现场负责人应立即向项目经理报告,并 按照应急预案要求尽快恢复。 第十五条 各级负责安全生产管理的人员未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管理职 责的,责令限期改正;导致发生事故的,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构成犯罪的,依 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维护工作要求(暂行)-室分系统维护分册v1.0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维护工作要求(暂行)室分系统维护分册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二零一四年十一月第一章维护范围第一条维护范围室内分布系统维护范围包括:室内分布系统无源设备(馈线、天线、耦合器、功分器、合路器、电桥等器件、接头、双绞线、GPS馈线、支架、辅材等)。
第二条维护界面维护界面为POI(多频合路器)设备及以外的所有室分系统单元。
第二章维护要求第三条维护作业要求维护基本要求主要包括室内分布系统的天馈线系统维护、运行环境维护、系统性能测试及相关的工程图纸信息维护等,具体要求见表2-1。
注:该检查工作只针对非隐蔽安装的天馈系统。
第三章维护人员、工具及仪表配置要求第四条维护人员基本要求(一)根据维护规模和时间进度要求,原则上每1000个室分天线点配置一名维护人员,车辆由地市建设维护部按照生产用车管理办法酌情考虑。
建议两人为一个维护小组,以期做到互检互查,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维护小组的人员数量。
(二)省公司应组织相关的室分维护能力认证考试并在省公司备案。
第五条维护工具及仪表配置要求(一)每个地市需配置仪表如表3-1所示:表3-1地市仪表配置要求(二)每个维护小组需配置工具及仪表如表3-2所示:表3-2维护小组工具及仪表配置要求1.测试方法在不同网络制式下用手机测试并记录接收信号电平。
2.测试要求(1)查看相关设计文档,查看相关室分系统的覆盖范围,每层楼测试点不得少于十个,过道测试点不得多于三个,尽量做到入室进行室内测试;(2)必须在室分小区信号下进行测试。
3. 参考维护标准2G信号电平满足大于-85dBm;3G信号电平满足大于-95dBm;4G信号电平满足大于-105dBm;1.测试方法通过驻波比测试仪验证室内分布系统驻波比指标。
2.测试要求设置好网络的实际使用频段进行测试。
(1)从基站信号引出处测试,前端未接任何有源器件或放大器,其驻波比要求小于1.4。
(2)从管井主干电缆与分支电缆连接处测至天线端的驻波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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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心整理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维护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以客户为中心的运维管理体系,实现运维工作的专业化、高效化,特制订本办法。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级维护单位。
第二章运维体系与职责分工第一节运维体系第五条构建集约型运维管理体系,采取“集中管理”与“属地维护”相结合的生产组织模式,集中优势资源,缩短生产调度链条,实现高效运维。
运维体系架构如下:(一)职能管理1.总部、省公司建设维护部负责对下级单位的管理考核与服务支撑。
2.地市分公司建设维护部负责对本地区域经理与合作单位的管理考核与服务支撑。
3.4.(二)集中支撑总部建设维护部制定统一的维护作业标准与故障处理流程;协同信息技术研究院,建设集中化的运维支撑系统;省公司建设维护部统一组织流程落地。
(三)集中维修省公司维护中心统一收集各地站址设施维修需求,集中组织修理、整治工作。
第七条属地维护(一)地市公司作为属地维护的首要责任单位,负责本地站址设施维护与生产作业组织管理。
,区1.2.3.(二)负责组织各省分公司进行运维预算编制,监督、考核运维预算执行情况。
(三)负责全国代维管理工作。
(四)负责全国通信保障的组织管理。
(五)负责制定运维考核办法,对各省分公司维护工作进行考核、评价。
(六)协同信息技术研究院,进行集中化运维支撑系统的规划、建设、维护与管理。
第九条总部建设维护部设立响应中心,承担以下工作职责:(一)负责全国站址设施的7×24小时集中监控与运行分析。
(六)负责落实运维考核办法,对各地市分公司维护工作进行分析、考核与评价。
(七)负责本省仪器仪表、备品备件管理工作。
(八)负责本省运维支撑系统使用反馈及功能需求的收集与上报。
第十一条省公司建设维护部设立维护中心,承担以下工作职责:(一)负责集中组织省内站址设施维修。
(二)负责制定本省存量铁塔、机房改造方案,并协助省公司建设维护部组织落实。
第十二条地市分公司建设维护部工作职责:(一)负责本地站址设施维护与生产作业组织管理,执行本省维护实(一)区域经理负责业主维系、代维现场管理、工单管控等组织管理工作,对于远郊区县,可由驻县客户经理协助管理。
(二)日常巡检、故障处理、应急发电等操作简单、重复性强的现场操作类工作,可采取服务外包的模式,由代维人员承担。
第三节与运营商对接机制第十四条按照“主动承接、相互配合、友好协商”的原则,与运营商建立总部、省、地市三级运维对接机制,沟通维护需求,做好服务保障工作。
(一) 总部沟通确认主要维护流程、维护标准;通过IT系统实时将站址设施故障及处理信息向运营商呈现。
建设维护部制定维护作业的实施细则;地市公司建设维护部负责制定年度、季度和月度作业计划,并组织实施(巡检流程见附录1)。
第十七条现场维护人员须严格按照维护作业计划,执行各项维护作业,维护作业计划所列项目和周期未经批准不得更改。
完成作业计划后,须认真做好相关维护记录。
第十八条维护作业中,发现故障须及时检修,检修记录应记入设备机历簿;对于无法现场处理的故障,须及时通知该站址所属区域经理,由区域经理负责后续故障处理。
第十九条区域经理应定期检查作业计划的执行情况,对现网存在问题进行汇总分析,并及时组织改进。
检查结果作为对现场维护人员的考核外站和室分系统)发生通信故障超过180分钟。
(三)一般故障:除重大故障、较大故障外的其他故障。
第二十二条故障处理遵循“先抢通,后修复;先重大,后一般;先重要,后普通”的原则。
当两个以上故障同时发生时,先抢通通信故障,后修复设备故障;先处理重大、较大故障,后处理一般故障;先处理提供VIP服务的站址故障,后处理提供标准服务的站址故障(站址维护服务分级原则参见总部运营发展部制定的客户服务标准中相关要求)。
第二十三条故障处理流程由故障发现、故障定位与派单、故障处理、故障归档等四个关键阶段组成,具体流程如下(流程图见附录2):(一)故障发现故障处理结束后,总部响应中心核实故障恢复情况,确认故障恢复后,进行故障工单归档。
对于影响客户业务的故障,将故障恢复信息推送给客服系统。
第二十四条较大、重大故障处理(一)总部响应中心判断是否发生较大或重大故障,对于较大故障须在10分钟内以工单和电话形式通知地市公司分管领导,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对于重大故障须在10分钟内上报总部建设维护部领导,并以工单和电话形式通知省公司分管领导,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二)对于较大或重大故障,相关省、市公司领导应到现场指挥抢修。
(三)故障处理结束后,对于较大故障,地市公司应于24小时内向省小时、强巡检频次、监控、提供应急措施等手段,做好客户重要通信保障工作,也可按客户需求提供现场支撑服务,以确保客户重要通信期间的网络服务质量。
重要通信类别包括国家重要活动、重要节假日、各类大型及重要文体活动、上级主管部门网络检查等。
第二十八条接受重要通信保障(以下简称重保)任务的运维部门应组织制订重保方案,包括:重保工作小组、重保内容、故障处理原则、流程、应急预案等;对重保站址开展预检预修,做好仪表、备件的准备工作;重保期间禁止一切与重保站址设施有关的工程施工、割接等工作,严格控制机房外来人员的进入,加强机房安全保卫工作。
第二十九条应急通信保障是指通过制定一系列应急响应机制,完成第三十二条各级建维部门应根据政府部门颁布的《通信保障应急预案》及相关要求,编制应急通信保障预案,并组织演练实施。
应急通信保障预案主要包括: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应急预警及响应机制、应急物资的采购、储备与调度,在各类突发场景下应急流程和措施。
第三十三条总部负责制定应急设施与应急物资的配置原则;省公司负责应急物资的采购、调度与管理;地市分公司负责应急物资的使用与养护。
第三十四条应急通信保障任务结束后,应及时评估保障效果,修正完善应急预案,补充应急物资,对损坏的应急通信保障设施进行修复。
第四节运维成本管理地维护成本与运行成本。
(四)以单个站址作为运维成本的最小核算单元,实行“单站核算、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绩效挂钩”,由地市公司区域经理执行、管控区域内维护成本与运行成本。
第三十七条各级运维部门要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建立运维成本专业台帐,并做好全成本的入帐审核,确保网络运维成本准确归集和规范入账,并以此为依据建立业会核对及定额对标管理机制,深化成本结构分析,优化成本结构。
第三十八条省、市公司建设维护部应建立健全运维成本预算分析、预警制度,加强对预算执行的过程监控,按照财务部门的管理要求,执行人员必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四十二条重视监督各类合作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明确代维单位、服务厂商的安全生产责任、权利和义务。
第四十三条各级建维部门应严把建设、维护安全关,定期组织现场安全检查,严禁不符合安全规范标准的铁塔、机房投入运营。
第四十四条各级建维部门、建维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严禁将有关站址资源信息、工程设计文档、运行维护台帐、客户租赁信息等机密资料任意抄录、复制和擅自传播,严禁以任何形式泄露企业机密。
第四十五条加强对运维支撑系统帐号、密码、操作权限的管理。
(一)各级维护单位应实行账号的分权、分域管理,并遵循最小授权求,组织、监督各省分公司落实。
(二)省公司建设维护部制定本省代维管理实施细则,以省为单位实行对代维服务的统一管理,统一组织代维服务商资质审查、招标选定与年底考核。
(三)地市公司建设维护部对代维服务商进行日常管理,监督、检查代维服务质量,按月组织本地考核。
(四)地市公司区域经理参与区域内代维服务商的选定,组织、管理代维人员开展现场维护生产工作,对代维服务商进行现场管理与考核。
第四十九条代维服务的日常管理与考核。
(一)日常管理重点检查维护作业及故障工单完成质量,检查方式包资产注入后延续原运营商代维工作,实现资产注入前后的柔性衔接。
第五章资产与资源管理第五十一条各级运维部门是站址设施相关固定资产(以下简称“站址固定资产”)的专业管理部门,站址固定资产的更新、改造、调拨、报废均须执行总部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应指定各项固定资产的管理责任人,落实“账、卡、实、责任人”四位一体的管理要求。
第五十二条将实物资产的安全防护作为属地维护的重要工作之一,并定期组织站址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及时掌握资产增减变动和技术状况。
在站址固定资产变动时,须及时办理资产调拨手续或产权变更手续,资产管理责任人应及时变更固定资产卡片及更新资产管理系统相关数据,做到更新、相关站址设施资源在入网、改造、退网后,须在3个工作日内更新资源管理系统数据,确保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五十六条各级建维部门须建立资源统计分析制度,优化资源配置结构,提高资源利用率;建立资源预警机制并为资源的经营、维护、规划、建设提供决策支持。
第五十七条各级建维部门应将网络资源数据准确率、网络资源利用率、资源数据提交及时率列为重点检查指标,定期进行检查与考核。
第六章支撑系统管理第五十八条运维支撑系统是为维护生产提供支撑的各类IT系统,主要包括综合监控系统、资源管理系统等。
第六十三条各级建维部门须定期对运行维护质量进行全面分析,查清存在的问题与质量隐患,制订改进措施并检查执行情况。
第六十四条运维考核分为日常考核、专项考核。
日常考核是针对日常维护工作按照月度、年度进行定期考核;专项考核是针对某专项工作任务进行不定期考核,考核手段采用指标统计与现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
第六十五条日常考核实施集中管理,由总部建设维护部统一对省公司、地市公司日常维护工作进行考核;专项考核实施分级管理,由总部建设维护部对省公司专项维护工作进行考核,由省公司建设维护部对地市公司专项维护工作进行考核。
各级建维部门应将考核评定的结果作为对所属单位、维护人员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附录:1.巡检流程2.故障处理流程3.故障报告模板附件:1.铁塔机房维护要求2.动力环境维护要求3.室分系统维护要求附录1:巡检流程现场维护班组地市区域经理分配巡检任务制定巡检任务执行任务(获取位置信息)查看任务归档考评是否完成巡检核对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填写巡检结果派发隐患处理单是否是否提交隐患工单填写隐患工单隐患看护附录2:故障处理流程精心整理附录3:故障报告模板精心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