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职业教育研究所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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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职业教育研究所工作职责

高等职业教育研究所工作职责

高等职业教育研究所职责范围
高等职业教育研究所是学院高等职业教育科学理论研究和决策服务咨询的管理工作机构。

其主要职责范围如下:
一、围绕学院的中心工作,组织教育教学调查研究活动。

结合学院的实际,就办学思想、办学特色、发展思路和策略等问题进行专题研究,提出科学、可行的调研报告、实施建议或改进措施,为学院教育教学改革提供可行的决策依据。

二、承担高等教育教学研究课题,开展高等教育教学研究工作,撰写高等教育教学研究论文。

参加或协助学院组织有关高等教育科学的学术会议和学术交流活动。

三、收集国内外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的信息及资料,编辑出版《高教咨询》,供学校领导及各部门、单位参考并与其他高校交流。

四、根据上级部门下达的重点教育科学研究课题进行调查研究,并组织申报、审批、管理、结题鉴定工作;组织教学研究成果和论文的申报、评选工作。

五、与国内外高校和高等教育研究机构加强联系与交流,参加相关的学术研讨会,开阔视野,汲取经验,寻求启示;总结学院建设改革与发展经验。

六、负责加强与上级有关部门的联系,积极争取各级各类教育教学研究课题,不断提高学校教师教研水平。

七、参与制订学院发展规划和规章制度及有关文件。

八、负责学院各级各类教育教学评估工作。

九、负责编辑出版《***学院学报》。

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高等职业教育研究所工作职责

高等职业教育研究所工作职责

高等职业教育研究所工作职责高职教育研究所是学院从事高等职业教育研究的学术机构。

具有高职教育研究、参谋咨询及情报资料服务等主要职能。

工作宗旨:以为教学改革献策为目的,以为教育科研服务为根本。

在探索与研究高职教育教学规律,了解与分析国内外高职教育理论,努力为学院教育教学与改革发展服务。

研究方向:紧紧围绕学院中心工作,开展实施方案的可行性、科学性的研究,与各职能部门密切合作,开展超前性、应用性、专题性的研究;通过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高职院校改革发展性的研究。

不定期编辑、整理国内外高职教育教学改革发展动态信息,为学院领导及教育教学相关部门及时了解国内外高职教育改革动态提供参考。

工作职责: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深入调查研究,加强信息反馈,总结经验教训,分析研究问题,制定决策预案,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和咨询意见。

2、根据学院发展的需要,对高职方针、政策法规和发展战略进行研究,对学院在高职办学方面的做法进行提炼,针对教学和管理等方面的问题,开展专项研究(如专业设置、教学计划的制订、课程体系建设、教材建设、实验室等方面),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为学院的科学决策提供咨询意见。

3、负责各专业(含对外合作开展的)研究会(所或机构)的设立与管理,组织指导高职研究会日常工作的开展。

4、负责制定学院高职教育研究发展规划,指导教师高职研究工作的开展,及时与上级有关研究部门、学术团体联系,负责承接他们下达的有关教育、教学等方面的研究课题,并及时落实。

5、负责做好学院学报的编辑出版工作。

6、积极组织广大教师开展与学院高职教育、教学相结合的课题研究工作。

7、参与每年一度学院教学科研大会组织工作,不定期召开各种学术活动。

8、加强横向联系,积极参与国内有关部门、兄弟院校组织的有关高职教育研究方面的学术会议,及时与它们进行交流与合作。

9、强化档案管理,做好本部门档案立卷工作。

10、完成学院交办的其它工作。

职业技术学院高职研究所工作制度

职业技术学院高职研究所工作制度

职业技术学院高职研究所工作制度
一、所内全体人员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组织纪律性,自觉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领导,听从指挥。

二、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和早退。

有事时严格按请假程序履行请假手续。

待批准后方可请假,不得无故缺岗、离岗。

三、平时要注意自身形象,仪态仪表端庄大方。

四、上班时间要严格按照所内的工作职责要求,尽职尽责,完成好自己的工作任务,争创一流业绩,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五、对所内的工作,要多动脑筋、多出主意、多想办法,多为所长献计献策,争创院内一流处室。

六、所内全体成员要精诚团结、步调一致,形成合力,做到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

七、积极参加学院及本所组织的各种会议及活动,做到准时,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无故缺席。

八、要积极主动地进行业务知识、专业知识的学习与提高,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

九、认真完成好学院及本所领导交办的其它临时性工作任务。

职业教育研究院管理办法

职业教育研究院管理办法

职业教育研究院管理办法一、总则与目标职业教育研究院(以下简称“研究院”)旨在推动职业教育理论与实践的创新发展,提升职业教育质量,服务国家经济社会发展。

研究院将围绕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开展前瞻性、战略性、应用性研究,为政府决策、院校改革和行业企业提供智力支持。

二、组织架构与职责研究院实行院长负责制,下设若干研究所或研究中心,各研究所或研究中心根据研究领域和方向设立相应的研究团队。

研究院院长负责全面工作,各研究所所长或研究中心主任负责本所或中心的日常工作。

研究院还将聘请业内专家和学者组成学术委员会,对研究院的重大决策和研究项目提供咨询和建议。

三、研究项目与立项研究院根据职业教育发展的实际需要,定期发布研究项目指南,接受院内外的项目申请。

项目申请需经过严格的评审和筛选,确保项目的科学性、创新性和实用性。

立项后的项目将按照研究计划进行,研究院将对项目进度和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

四、经费管理与使用研究院的经费来源包括政府拨款、企业捐赠、社会资助等。

研究院将建立严格的经费管理制度,确保经费使用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研究项目的经费使用需按照预算进行,并接受财务部门的审计和监督。

五、成果评价与转化研究院将建立科学的成果评价体系,对研究成果进行定期评估和鉴定。

优秀的成果将有机会通过出版、发布、展览等形式进行推广和转化,以发挥其社会价值和经济效益。

研究院还将积极与企业合作,推动成果的商业化应用。

六、团队建设与管理研究院重视研究团队的建设和管理,鼓励团队成员之间的合作与交流。

研究院将提供必要的培训和发展机会,提升团队成员的专业素养和研究能力。

同时,研究院也将建立激励机制,对在研究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团队成员给予相应的奖励和表彰。

七、监督与考核机制研究院将建立健全的监督与考核机制,确保研究院工作的规范性和高效性。

监督与考核工作将由研究院内部和外部共同进行,包括定期的自我评估、同行评议、社会评价等方式。

对于考核不合格的研究所或研究团队,研究院将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或调整措施。

高等教育研究所工作职责

高等教育研究所工作职责

高等教育研究所工作职责一、研究和分析高等教育政策高等教育研究所的首要职责是研究和分析高等教育政策。

这包括对国家和地方高等教育政策的研究,以及对国际高等教育发展趋势和政策的追踪和分析。

研究所应通过对相关政策文件的研读、政策实施情况的调研和政策效果的评估,提出改进高等教育政策的建议。

二、开展高等教育质量评估高等教育研究所还负责开展高等教育质量评估工作。

这包括对高等学校的教学质量、科研水平、学科建设等方面进行评估,为高等学校提供改进和提升的建议。

评估可以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包括问卷调查、实地访查和数据分析等。

评估结果应客观准确,为高等学校的发展和改进提供有力支持。

三、组织和开展高等教育研究项目高等教育研究所应组织和开展高等教育研究项目。

这些项目可以是基础理论研究、应用研究或政策咨询研究,涵盖高等教育的各个方面。

研究项目的选择应与高等教育的发展需求和政策导向相结合,关注当前和未来高等教育的热点问题和关键领域。

四、提供高等教育政策咨询服务高等教育研究所还应提供高等教育政策咨询服务。

这包括为政府部门、高等学校和其他相关机构提供关于高等教育政策的咨询和建议。

咨询服务可以包括政策解读、政策评估、政策制定和政策实施过程中的问题解决等方面。

研究所需要与相关机构建立合作关系,为其提供专业的咨询支持。

五、开展国际高等教育合作与交流高等教育研究所还应积极开展国际高等教育合作与交流。

这包括与国外高等教育研究机构、高等学校和国际组织建立合作关系,开展学术交流、研究合作和人员培训等活动。

通过与国际合作伙伴的交流与合作,研究所可以了解和借鉴国际高等教育的先进经验和做法,促进我国高等教育的国际化发展。

六、编撰高等教育研究成果和报告高等教育研究所应编撰高等教育研究成果和报告。

这包括对研究项目的研究成果进行整理和归纳,撰写研究报告和学术论文,并在相关学术期刊上发表研究成果。

研究所还可以组织编写高等教育政策、教育统计和学术评价等方面的专著和报告,为高等教育研究和发展提供权威资料和参考。

高等教育研究室工作职责

高等教育研究室工作职责

高等教育研究室工作职责1.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协助学校组织教育教学调查研究活动,研究学校发展中的具体问题。

结合本校的实际,就办学思想、办学特色、发展思路和策略等问题进行专题研究,提出科学、可行的调研报告、实施建议或改进措施,为学校教育教学改革提供可行的决策依据,供决策者或相关人员参考。

2.承担高等教育教学研究课题,开展高等教育教学研究工作,撰写高等教育教学研究论文。

3.参加或协助学校组织有关高等教育科学的学术会议和学术交流活动。

4.收集国内外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情报及资料,向师生员工征集教育教学研究论文及信息,会同教务处编辑内部刊物——《高教信息与研究》,供学校领导及各部门、单位参考并与其他高校交流。

5.与校内相关单位保持密切联系与合作,组织相关的课题研究,形成学校内部的高等教育研究网络,发挥群体研究的功能。

6.与国内外高校和高等教育研究机构加强联系与交流,参加相关的学术研讨会,不断开阔视野,汲取经验,寻求启示,同时通过自身的努力,扩大学校的影响。

7.配合学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组织出版或编印教育教学改革论文集。

8.为学校师生员工提供教育教学资料查询服务。

9.承担学校领导交给的其它任务。

高等教育研究室主任岗位职责1.全面负责高等教育研究室的工作。

2.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领导部门及学校党委行政的工作部署,结合本部门实际组织实施。

3.制定本部门规划、工作职责和规章制度,负责本室人员的工作分工,并对其工作进行指导和检查。

4.负责抓好本部门人员的教育管理和业务学习,加强人员的思想、作风建设和提高业务素质。

5.负责学校发展规划研究和发展战略研究,向学校提出建议和研究报告。

6.负责组织高教研究人员围绕本校的内涵建设和外延发展,开展高等学校教育教学理论与实际问题的调查研究。

7.组织收集全国各高校的教改信息,组织召开不定期的高教研讨会。

8.组织各级高教学会下达的各种高教研究项目的申报、审查和项目实施进程检查、验收(鉴定)工作;9.负责组织内部刊物《高教信息与研究》的审稿、编印工作。

科研产业处(高教研究室)部门岗位职责要求

科研产业处(高教研究室)部门岗位职责要求
4、按时完成满意度调查问卷工作,并及时将学院汇总数据和全省分析比对数据反馈给质量督导办和主管领导。
6、完成与部门工作相关的创新行动计划、高职教育质量年报等各级各类数据采集填报。
1、按照下发的填写要求和任务分解收集统计科研平台数据和收集归纳相关案例;
2、与部门科研干事及二级学院教科研人员核准数据;
3、上网填报数据及案例;
2、指导各二级部门开展科研业务,组织不定期的重点科研项目联合攻关。
3、关注上级部门的科研政策动态,及时做好上级部门的沟通汇报工作。
9、学术委员会的日常事务。
1、管理学术委员会的日常事务工作;
2、组织学术委员会对学院相关决策进行审议、决策、评价和咨询;
3、组织学术委员会委员的调整、换届选举工作。
10、学术不端行为受理
4、下载学院提交数据中与教科研相关的统计数据作备案。
7、负责学院加入的各级各类学会、协会的审批、备案登记,并协助参与相关活动。
1、制定《湖南化工职业技术学院加入学、协会审批表》,要求申请加入学会、协会的部门填写并报送相关附件材料交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报学校领导批准;
2、协助各部门参与学会、协会组织的各类重大活动,努力促进学会、行业协会在学院人才培养工作中的交流合作,充分发挥其在人才培养模式、专业建设、课程建设中的指导性作用;3、负责审批各部门的学会、协会会费缴纳手续并登记。
1、根据各级各类成果奖获奖名单文件及《湖南化工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工作奖励办法》,制定成果奖励发放明细表,数据差错率为0;
2、完成教、科研获奖成果奖励发放明细表的审批,由部门领导、分管院领导签字,交财务审核;
3、财务处发放获奖成果奖励,打入个人账号;4、完成科研平台获奖成果奖励登记。
2、负责开展院级教学成果申报与评选

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教育研究所工作条例

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教育研究所工作条例

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教育研究所工作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国家教育部有关高等职业教育的精神,为了促进职业技术学院高等职业教育研究健康发展,从而使研究所成为名符其实的高职教育、教学的研究基地,成为“ 有所作为,有所地位,省内一流,全国影响” 的高等职业教育研究所。

特制订本工作条例。

第二条职业技术学院高等职业教育研究所(以下简称“ 研究所” )是专门从事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理论、教学论、学科教学的基本理论和学生全面发展的重大课题的专业性研究机构。

第三条研究所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 以人为本” 的思想,积极开展高等职业教育基础理论研究和应用理论研究。

在原创性的基础理论研究方面,要探索一条高等职业教育的可持续发展的道路;在应用理论研究方面,要围绕21 世纪的应用型、技术型人才培养的要求,结合我院的特点,开展产、学、研相结合的高等职业教育研究。

同时,在专业教育服务方面,规范和指导教育改革、课程改革、课程建设等方面。

第四条研究所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同劳动生产实际相结合,同人才的培养和市场的需要相结合,培养有思想、有文化、懂技术、会做人的应用型、技术型人才。

第二章机制第五条高等职业教育研究所在学院领导下开展工作,以开展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研究为主要工作任务。

第六条研究所建立高职教育研究会(含各类高职教育专业研究会)。

高职研究会是研究所的学术咨询机构,它是一个学术性团体,由校内专家(学术方面的骨干和精英)和校外知名专家、企业家组成。

其任务是:从事高职研究方面日常工作的开展(高职教育理论研究论文、专业学术研究论文的组织及撰写;有关研究课题的立项、研究和调研),审议研究所的发展规划,以及改革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第七条研究所实行开放性管理,鼓励各专业专职、兼职研究人员自拟课题,研究所为其提供相应的研究条件和服务手段(向上级有关研究部门申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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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职业教育研究所职责范围
高等职业教育研究所是学院高等职业教育科学理论研究和决策服务咨询的管理工作机构。

其主要职责范围如下:
一、围绕学院的中心工作,组织教育教学调查研究活动。

结合学院的实际,就办学思想、办学特色、发展思路和策略等问题进行专题研究,提出科学、可行的调研报告、实施建议或改进措施,为学院教育教学改革提供可行的决策依据。

二、承担高等教育教学研究课题,开展高等教育教学研究工作,撰写高等教育教学研究论文。

参加或协助学院组织有关高等教育科学的学术会议和学术交流活动。

三、收集国内外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的信息及资料,编辑出版《高教咨询》,供学校领导及各部门、单位参考并与其他高校交流。

四、根据上级部门下达的重点教育科学研究课题进行调查研究,并组织申报、审批、管理、结题鉴定工作;组织教学研究成果和论文的申报、评选工作。

五、与国内外高校和高等教育研究机构加强联系与交流,参加相关的学术研讨会,开阔视野,汲取经验,寻求启示;总结学院建设改革与发展经验。

六、负责加强与上级有关部门的联系,积极争取各级各类教育教学研究课题,不断提高学校教师教研水平。

七、参与制订学院发展规划和规章制度及有关文件。

八、负责学院各级各类教育教学评估工作。

九、负责编辑出版《***学院学报》。

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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