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基坑开挖及支护监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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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深基坑支护开挖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2024年深基坑支护开挖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2024年深基坑支护开挖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细则,以确保2024年深基坑支护开挖工程的安全有效进行。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2024年深基坑支护开挖工程的安全监理工作。

第三条监理单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认真履行监理职责,确保施工单位按照设计文件和相关规范要求进行施工。

第四条监理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人员,监理人员应熟悉本工程的设计和施工方案,并具备相关专业技术知识和经验。

第五条监理单位应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对施工单位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安全隐患,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第二章安全管理第六条施工单位应制定详细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并按照规定进行执行,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第七条施工单位应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第八条施工单位应配备符合要求的安全设备和器具,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第九条施工单位应按照相关要求,编制详细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并进行专项审核,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按照设计要求和现场实际情况,合理安排施工顺序和时间,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第三章监理职责第十一条监理单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监理职责,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和检查。

第十二条监理单位应按照设计文件和相关规范要求,检查施工单位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第十三条监理单位应定期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第十四条监理单位应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解决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问题,确保施工工艺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第四章安全监督检查第十五条监理单位应按照工程的不同阶段和施工的不同环节,制定相应的安全监督检查计划,并执行。

第十六条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的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第十七条监理单位应当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巡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并跟踪整改情况。

深基坑开挖专项安全监理实施细则方案范本(三篇)

深基坑开挖专项安全监理实施细则方案范本(三篇)

深基坑开挖专项安全监理实施细则方案范本一、引言深基坑开挖作为建筑施工的重要环节,存在着较高的安全风险。

为保障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确保人员和财产的安全,特编制本深基坑开挖专项安全监理实施细则方案,以指导和管理深基坑开挖工程的安全工作。

二、监理管理职责1. 监理人员应对深基坑开挖工程的安全风险进行评估,并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2. 监督承包商严格按照安全管理措施进行施工,确保工程安全;3. 监理人员应定期进行工地巡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指导;4. 监理人员应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提高承包商的安全意识和技能;5. 监理人员应与相关部门密切合作,共同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6. 监理人员应定期向业主和相关部门报告工程的安全情况。

三、安全管理措施1. 深基坑开挖前,应编制详细的安全施工方案并报经监理人员审核;2. 深基坑开挖现场应设置合理的施工围挡,确保周边人员的安全;3. 挖掘机械的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且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4. 渣土运输车辆应经过严格的检验和审查,保持车辆的良好技术状况;5. 管理好工地内的各种设施和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并避免意外事故发生;6. 加强对特殊岗位人员的培训,如爆破工和暗挖工人等;7. 严格控制施工现场的人员流动,不得擅自进入施工区域;8. 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巡查,发现隐患及时进行整改;9. 配备必要的消防设备和急救设备,并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10.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协作,共同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工作。

四、安全教育培训1. 监理人员应组织开展深基坑开挖安全教育培训,培养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2. 培训内容包括深基坑开挖的安全风险、施工安全措施、急救处理等;3. 培训形式可以是理论培训、实地指导、技能操作等;4. 培训应定期进行,并及时更新培训内容。

五、监理报告监理人员应每月向业主和相关部门报告深基坑开挖工程的安全情况,主要内容包括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情况、安全教育培训情况、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情况等。

深基坑开挖与支护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深基坑开挖与支护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深基坑开挖与支护安全监理实施细则1.前言基坑开挖与支护,是土建工程建设中必不可少的环节。

而如今城市化进程日益加快,越来越多的高层建筑和地下空间工程需要在繁华街区和市中心区域建设。

因此在基坑开挖与支护过程中,安全问题面临着更多更高的风险。

监理工作作为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守护者”,必需发挥更加紧要的作用。

2.基坑开挖与支护安全监理实施细则2.1 牵头监理机构的安全管理在基坑开挖与支护施工过程中,应由总监理牵头负责,协调各专业的监理工作,确保工作有序进行。

牵头监理机构应订立相应的安全管理计划,分别订立安全管理责任分工表和各项安全监督检查记录表。

同时,也应对承包商提交的相关文件进行审核,其中包括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监理方案等的审核工作。

2.2 安全生产许可证在基坑开挖与支护施工前,承包商须向相关管理部门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依照许可证中的要求执行。

监理应当依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要求,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督促承包商落实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2.3 施工现场安全行为准则a) 入场管理严格执行“通行证”制度,先办证后进场。

对获得进场证的施工人员,应进行体温测量,酒精、毒品等检查。

如有疑问,请拒绝其进场。

b) 安全防护设施严格执行设施和个人防护措施制度,施工现场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和安全警戒线,保护好上进口、出口口;在不安全现场进行隔离,设立明显的阻拦道桩,确保非工作人员不能进入。

c) 安全教育施工人员应在入场之前参加安全教育,理解并遵守安全规定,依照工艺要求执行作业。

2.4 施工过程安全管理a) 工序实行措施针对每个工序,订立施工方案、技术措施和安全措施并订立施工检查标准。

在施工过程中,适时矫正施工中的违规行为。

b) 检查及反馈监理应依照合同商定,对工程进度进行监管和检查,并报告适时反馈,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c) 突发事件处置发生突发事件时,应适时启动应急预案。

监理应依照应急预案,在调度和搭配现场人员的同时,与工程业主、承包商进行沟通,并随时向业主、市政府汇报,确保事故处理的公开透亮。

深基坑开挖与支护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深基坑开挖与支护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深基坑开挖与支护安全监理实行细则一、编制说明1、本细则所称深基坑,是指开挖深度超出 5 米的基坑或深度虽未超出 5 米,但地质状况和四周环境较复杂的基坑。

2、本细则所称深基坑施工安全,包含基坑支护、降水排水、土方开挖、土方回填等内容。

3、深基坑开挖前一定组织专家进行论证,严格按专家论证方案组织开挖。

二、编制依照《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基坑开挖技术规范》《建筑施工安全技术规范》《安全生产技术与管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系统管理资料》三、控制重点1、对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和针对性进行审察。

2、检查现场支护及开挖能否依照设计文件、勘查文件及有关规程进行。

3、临边支护和用电安全。

4、开挖机械及开挖程序的监察检查。

5、支护及边坡变形监测。

6、土方回填及拆掉支护构造监察。

7、险情预警及抢险举措。

四、监理工作方法及举措4.1 .方案审察基坑工作开始前,项目监理部人员一定仔细熟习设计图纸、地质资料及有关规程、规范,要求施工单位报送专项施工安全方案并由项目监理部组织审察,审察方案中道路、地下管线等现状的监测及保护,支护举措、开挖方式,地下水位较高的还要有合理的降水举措等。

4.2.施工监理为增强对深基坑工程的施工管理,保证深基坑开挖的顺利进行和地下管线、道路的安全,开挖前要敦促施工单位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工地现场必定要安排专职安全员检查各项安全技术举措实行状况,同时项目监理部人员一定做好以下监控工作:4.2.1.深基坑支护4.2.1.1. 现场监理员一定严格监控支护构造的施工质量,以保证支护构造能知足基坑施工安全要求。

4.2.1.2. 当施工单位依照设计要求达成支护构造施工后或放坡开挖进行时,敦促施工单位成立偏移观察点。

4.2.1.3.现场监理每天或雨后一定与施工单位安全员一同检查土壁及支撑的稳定状况,在确立安全的状况下持续施工,禁止将土和其余物品堆在支撑上。

4.2.1.4.依据现场状况,要求施工单位每天或隔日对支护构造、边坡土体、道路的位移和沉降进行观察,监理复测并做好记录。

基坑开挖与支护监理控制细则范本

基坑开挖与支护监理控制细则范本

基坑开挖与支护监理控制细则范本一、前言基坑开挖与支护是建筑工程中的重要环节,为确保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和安全性,监理控制必不可少。

本文将就基坑开挖与支护的监理控制细则进行详细说明,以供相关工程监理人员参考。

二、基坑开挖监理控制细则1. 开挖前,应与项目相关方进行沟通,了解工程开挖的整体计划和设计要求,并进行相应的文件核对与记录。

2. 进行开挖前的现场勘察,包括地质勘察和环境勘察,对地质情况进行充分了解,并进行相应的记录与报告。

3. 确定开挖所需施工设备和工具,并对其进行检验和验收,确保设备的完好和安全性。

4. 对开挖现场进行标示和警示,确保工人和其他人员能够明确识别危险区域,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5. 进行开挖工程现场布置,包括设置围挡、固定挡土墙、搭设施工平台等,确保施工场地的安全和有序进行。

6. 对开挖工程进行日常巡视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进行记录和报告。

7. 严格控制开挖工程进度,确保按照施工计划和设计要求进行,不得擅自更改或延期。

8. 根据不同地质情况调整开挖方式和施工方法,确保开挖的安全和顺利进行。

三、基坑支护监理控制细则1. 支护设施的材料和构造应符合设计要求,监督施工方进行材料验收,并对支护构造进行检查和调整。

2. 监理人员应对基坑支护的施工进行日常巡视,保证支护工程的施工质量。

3. 对支护工程的施工进度进行控制,及时调整施工计划,确保工程按时完成。

4. 对开挖过程中遇到的地质问题进行及时记录和报告,并与设计方和施工方进行沟通,共同制定解决方案。

5. 监督支护工程的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措施,包括施工现场的警示和设备的安全使用,确保施工过程的安全性。

6. 对支护工程的验收进行监督,并进行相关记录和报告,确保支护工程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

四、总结基坑开挖与支护的监理控制是保证工程施工安全性和质量的重要环节。

本文从开挖和支护两个方面进行了详细的细则说明,包括开挖前的准备、现场勘察、施工设备的验收和检查、保护现场布置等。

深基坑支护开挖安全监理细则编制要点(三篇)

深基坑支护开挖安全监理细则编制要点(三篇)

深基坑支护开挖安全监理细则编制要点深基坑支护开挖是土木工程中较为复杂和危险的一个环节,安全监理的细则编制对于保证工程安全至关重要。

下面是深基坑支护开挖安全监理细则编制的要点。

一、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配置1.成立安全管理机构,明确安全管理职责和权限。

2.配置专职安全监理人员,具备相关工程安全管理经验和资质。

3.建立安全管理培训制度,保证监理人员的安全管理知识和技能。

二、施工现场安全规划1.编制施工现场安全规划,包括安全组织机构、安全管理措施、应急预案等。

2.明确施工现场的安全责任和安全管理制度。

3.设置施工现场安全标志,保证施工现场的安全警示。

三、工程前期准备工作1.进行地质勘察,明确地质情况和地下水情况,为后续工作提供依据。

2.对施工现场进行详细的安全评估和风险分析,确定适当的支护措施。

3.制定详细的工程施工方案和作业指导书,明确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措施和要求。

四、施工现场安全监督1.加强对施工现场的日常巡查和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

2.监督承包方的施工作业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施工作业的安全性。

3.加强对现场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技能。

五、支护措施的设计和施工过程的监督1.对深基坑支护结构进行详细的设计和计算,并编制支护施工图纸。

2.监督支护材料的选取和使用,保证支护结构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3.监督支护施工过程中的各个环节,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六、设备安全使用和维护1.监督设备的使用和操作,保证设备的安全性。

2.制定设备的日常维护计划,定期检查和维护设备。

3.监督设备供应商的质量和服务,确保设备的质量和性能。

七、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和事故调查1.制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明确事故处理的步骤和责任。

2.加强对施工现场的事故调查和分析,总结经验教训,改进安全管理。

3.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配合相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

八、记录与报告1.编制施工安全监理记录,详细记录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措施和检查情况。

深基坑开挖工程监理细则范文(3篇)

深基坑开挖工程监理细则范文(3篇)

深基坑开挖工程监理细则范文第一章总则1.1 监理细则概述本监理细则旨在规范深基坑开挖工程的监理活动,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的达到要求,保障工程安全和顺利进行。

1.2 监理细则适用范围本监理细则适用于深基坑开挖工程的监理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质量控制等方面的监理工作。

1.3 监理责任和权限1.3.1 监理单位应根据工程合同的约定,履行监理职责,确保工程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

1.3.2 监理单位有权对施工单位的施工方案、质量控制计划、安全措施等进行审核和监督,并提出合理的改进建议和意见。

1.3.3 监理单位有权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过程进行检查和实地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施工中的问题和难点。

1.3.4 监理单位有权要求施工单位配合进行必要的检测、试验和验收工作,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第二章施工前期准备2.1 施工方案的编制和审核2.1.1 施工单位应根据设计文件和相关规范,编制深基坑开挖的施工方案,并提交给监理单位进行审核。

2.1.2 施工方案应包括开挖方法、施工工艺、支护措施、监测控制等内容,并确保与设计要求相符。

2.1.3 监理单位应及时对施工方案进行审核,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施工单位提出修改意见或通过审批。

2.2 施工准备工作2.2.1 施工单位应按照施工方案和设计要求,做好施工现场的准备工作,包括临时设施搭建、设备材料准备等。

2.2.2 施工单位应按照相关规范和要求,进行现场勘查和地质勘察,了解地质情况和施工条件。

2.2.3 施工单位应与监理单位共同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措施,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和施工过程的安全。

第三章施工过程监管3.1 施工质量控制3.1.1 施工单位应按照设计要求和施工方案,进行施工作业,并按照相关规范进行质量控制。

3.1.2 监理单位应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检查施工材料的合格证明和试验报告,确保质量的可控性。

3.1.3 施工单位应配合监理单位进行必要的检测和试验工作,及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质量问题。

深基坑开挖工程监理细则(3篇)

深基坑开挖工程监理细则(3篇)

深基坑开挖工程监理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深基坑开挖工程质量和安全,确保工程按照设计要求和相关规范进行施工,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深基坑开挖工程的监理工作,监理人员应按照本细则进行工作。

第三条深基坑开挖工程监理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尊重工程承包方和施工方的合法权益,保持公正、客观、独立的态度,确保监理工作的有效实施。

第四条深基坑开挖工程监理应具备相关工程验收资质和相关经验,在工程施工周期中全程参与,及时发现并处理工程施工中的问题。

第二章监理人员的责任和权限第五条监理人员应根据招投标文件和合同约定,制定监理工作计划和监理任务书,并将其及时提交工程承包方和施工方。

第六条监理人员应对深基坑开挖工程的施工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包括但不限于基坑开挖方案的审查、施工现场的查勘、土方开挖质量的检验等。

第七条监理人员应及时发现并处理施工中出现的问题,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案,并且应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提交书面报告给工程承包方和施工方。

第八条监理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对施工方提出的技术和工期等问题提出专业意见和建议,保障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达到。

第九条监理人员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对深基坑开挖工程进行全程检查,并在关键节点进行验收,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第十条监理人员应定期向工程承包方和施工方提交监理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进度、质量和安全等情况的描述和分析。

第三章监理工作的具体内容第十一条监理人员应按照施工方提供的基坑开挖方案进行审查,确保方案符合相关的规范和标准。

第十二条监理人员应对施工现场进行查勘,包括但不限于地质勘察、地下管线的清查、土层深度的测量等。

第十三条监理人员应对土方开挖质量进行检验,包括但不限于开挖斜坡的坡度、开挖土方的干湿度、土方的密实程度等。

第十四条监理人员应定期检查基坑支护结构的施工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支撑体系的布设、支撑坑土结构的稳定性等。

第十五条监理人员应对工程设备的使用和维护进行监督,确保设备符合相关的安全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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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基坑开挖及支护监理细则
编制:
审批:
****建设监理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一、工程概况
二、编制依据
1、、施工承包合同文件
2、委托监理合同文件
3、工程项目施工图纸及技术说明(包括设计交底、会审记录);
4、工程监理规划
5、批准的施工专项方案
6、设计文件及技术资料
7、部分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用于本工程的主要规范和标准如下)1)、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3)
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GB50204-2011)
3)、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2012)
4)、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
5)、建筑工程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6)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2012)
7)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三、监理流程
四、监理工作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第一节开工条件控制
1、向施工单位进行监理工作交底,明确监理工作程序。

下发监理作业表格;明确工程质量、进度、投资监理签证的程序;明确监理与施工单位之间函件、文件、报表等公文手续。

2、审批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专项施工方案。

督促施工单位按照设计文件、施工合同的要求及工地现场的实际情况提交专项施工方案并经专家论证,并从施工设备、施工方法、施工质量保证体系和保证措施、施工进度等方面检查其是否满足合同工程的技术和进度要求。

3、施工质量保证体系的检查认可。

督促施工单位建立以项目经理、项目总工、质检负责人、专职质检员组成的工程质量管理组织,配备质量检验和测量工程师,委托有相应资质、资格的检测单位进检测,建立班组自检、专职质检员复检和质检负责人终检的“三检”制度,建立健全施工质量保证体系,并报送监理检查认可。

4、检查施工条件。

(1)施工设备进场检验。

施工单位必须按施工承包合同要求组织施工设备进场,并向监理报送进场设备报验单。

监理工程师检查施工设备是否配套和完好、完整;检查进场设备数量、型号、技术性能、台班生产率是否满足施工技术和进度的要求。

未经监理工程师审查批准的施工设备不得进场使用。

(2)原材料进场检验。

在生产试验和施工使用前,施工单位应向监理报送原材料进场报验单。

监理工程师应材料物资的质保资料,按照规定进行见证取样、送样或监理抽样检测。

未经监理工程师验收批准的材料不得在工程上使用。

第二节土方开挖
1、土方开挖监理控制要点
(1)土方开挖前应检查土方开挖边线,施工过程中应校核平面位置、水平标高和边坡坡度。

(2)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平面控制桩和水准控制点的保护措施,定期复测和检查。

2、土方开挖监理控制目标值
(1)符合设计图纸和施工方案要求。

(2)施工质量应符合土方开挖挖工程质量检验标准
土方开挖工程质量检验标准
第三节锚杆及土钉墙支护
1、土钉墙支护监理控制要点
(1)基坑开挖和土钉墙施工应按设计要求自上而下分段分层进行。

机械开挖后,应辅以人工修坡面,坡面平整度宜为±20MM,喷射砂浆前应清除坡面虚土。

(2)土钉墙上层土钉注浆体及喷射砼面层达到设计强度的70%后方可开挖下层土方及下层土钉施工。

(3)施工中应及时对锚杆或土钉位置,钻孔直径、深度及角度,锚杆或土插入长度,注浆配比、压力及注浆量,喷锚墙面厚度及强度、锚杆或土钉应力等关键项目进
检查。

(4)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土钉墙施工过程中和完成后的监测工作。

重点观测坡顶或坡面位移、沉降及周围环境地的变化。

如有异常情况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二、土钉墙支护监理控制目标值
(1)满足施工组织设计和基坑支护结构安全需要。

(2)施工质量符合锚杆及土钉墙支护工程质量检验标准要求
锚管及土钉墙支护工程质量检验标准
(一)喷锚支护与土钉墙质量控制点设置表
第四节基坑观测
1、基坑观测:
在基坑支护施工前,预先设置位移观测点,同时设置地表水平位置和地表沉降位移点。

监测点距基坑顶边线300mm处。

在基坑开挖时,随时观测土体位移,当基坑变形过程中,发现下列情况情况时,必须通知委托方,同时应及时增加观测次数或调整变形观测方案:
(1)变形量或变形速率出现异常变化;
(2)变形量达到或超出预警值;
(3)周边及开挖面出现塌陷、滑坡情况;
(4)周边建筑及地表出现异常;
(5)地震、暴雨、冻融等自然灾害引起的其他异常变形情况。

四、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1、、主要监理工作方法
在整个基坑围护及土方开挖的监理过程中,我们坚持“严格控制、积极参与、热情服务”的工作态度,采用旁站、巡视、平行检查、实测实量的监理方法,采取签发监理通知、监理联系单的等手段,对工程进行全面监控和管理。

(1)旁站
旁站即在关键部位或关键工序施工过程中,由监理人员进行连续不断监督检查或检验的活动。

隐蔽工程的隐蔽过程、下道工序施工完后难以检查的重点部位,监理人员应旁站监督。

以下关键部位及工序实行旁站监理:
1)平面定位坐标点和高程水准点的引测。

2)基坑土方开挖的边线、放坡边线和水泥土搅拌桩的桩位定位。

3)土钉墙的锚杆和注浆施工过程。

重点控制锚杆长度、角度和注浆压力、注浆量。

4)主楼部分土方开挖的全过程。

重点控制对工程桩的保护。

(2)巡视
巡视是监理人员对正在施工的部位或工序在现场进行的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活动。

主要巡视检查内容如下:
1)是否按照设计文件、施工规范和批准的施工方案施工。

2)是否使用合格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

3)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尤其是质检人员是否到岗到位。

4)施工操作人员的技术水平、操作条件是否满足工艺操作要求、特种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5)施工环境是否对工程质量产生不利影响。

6)已施工部位是否存在质量缺陷。

(3)平行检验
项目监理机构采用一定的检查或检测手段,在承包单位自检的基础上,按照一定的比例独立进行检查或检测的活动。

平行检验的主要内容如下:
1)工程材料进场检验。

2)平面定位测量放线、标高引测。

3)基坑土方开挖的边线、放坡边线和桩位复核。

(4)实测实量
监理工程师对完成的工程的几何尺寸进行实测实量、验收,不符合要求的要进行整修,无法进行的要求返工。

测量检测的主要内容:
1)土方开挖深度、放坡坡度。

2)搅拌桩机钻杆长度、钻头尺寸。

水灰比(比重)、提升速度、单桩水泥掺量、注浆压力等。

3)井点和管井的平面定位位置、长度及管径。

4)土钉墙锚杆的长度和打入角度。

注浆压力和注浆量。

2、主要监理控制措施
(1)请有关专家共同会审认可施工单位编制的基坑围护施工组织设计,保证围护结构安全牢固,隔水幕质量良好,不渗水、漏水;同时控制围护投资费用。

(2)会同业主和总承包单位选择合格的井点降水队伍进行施工,保证降水效果良好。

(3)基坑围护施工和井点排水施工列入监理组施工质量监控范围内,监控施
工质量和施工进度,对隔水采用的深层搅拌桩施工,监理实行24小时质量监控,重点控制每根桩的桩位、深度和水泥含量,严格控制三项指标,保证隔水质量。

(4)基坑土方开挖时,施工单位要有开挖方案,基坑围护和围护支撑符合设计要求,并保证开挖施工中围护结构位移在许可范围。

(5)基坑开挖前围护结构四周应做好位移和沉降观测点,业主应请有资质的监测单位进行沉降和位移监测,发现情况及时纠偏,保证开挖和基坑施工及周围建筑的安全。

(6)基坑开挖严格按照“时空效应”理论分层、分段挖土,力求减小对支护结构的变形影响。

根据监测反馈信息调整挖土计划。

(7)土方开挖的顺序、方法必须与设计工况相一致,除设计允许外,挖土机械和车辆不得直接在支撑上行走操作。

严禁挖土机械碰撞支井点管和工程桩。

采用机械挖土,坑底应保留200~300mm厚基土,用人工挖除整平,并防止坑底土扰动。

(8)施工监测。

监测工作中监理人员控制的重点:一是监测方案的审核,包括是否满足设计要求,测量布置是否合理,测量频率是否恰当,选用手段是否适用等。

二是控制好测试工作是否正常、有序开展及施工中的妥善保护。

三是根据设计要求,合同各方确定合理的警戒值,加强控制。

四是随时掌握、分析监测数据,研究、控制变化趋势。

会同各方分析基坑及周围环境的状况,分析、评价基坑工程的安全度,分析问题原因,提出相应对策。

如遇重大问题,必要时邀请专家专题研究解决。

3、施工过程质量控制:
(1)查验承包单位的测量放线,高程控制网;
(2)签认材料的报验;
(3)对主要原材料:如锚管、钢筋、水泥、砂、石等按规定进行取样检测;
(4)对主要进场设备(空气压缩机、砼喷射机、电焊机等)型号、性能进行调
试,看是否满足施工要求;
(5)对本工程采取全天旁站监理;
(6)监理工程师对施工现场进行有目的的巡视检查;
(7)在巡视检查过程中及时纠正发现不符要求的质量问题;
(8)对所发现质量问题应先口头通知,然后由监理工程师签发《监理通知单》,
要求施工单位及时整改,并对处理结果给予书面回复,监理工程师进行复查,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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