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科技学院人才引进办法【模板】
科学技术部工作人员的科技人才引进政策申请范本与模板

科学技术部工作人员的科技人才引进政策申请范本与模板尊敬的科学技术部工作人员:我特此向贵部提交科技人才引进政策申请,以期获得支持和帮助。
以下是申请内容的范本与模板,希望能够准确满足相关要求。
申请人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国籍:目前所在单位: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一、申请科技人才引进的目的及意义(此部分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补充)二、申请科技人才引进的具体项目/人才信息1. 项目/人才名称:2. 项目/人才背景:3. 项目/人才介绍:4. 项目/人才的创新性和重要性:5. 项目/人才的预期成果:6. 参与人才单位及其背景介绍:三、项目/人才引进的预期效益1. 加强国内科技领域的创新能力,提升我国在相关领域的核心竞争力;2. 推动科技人才的培养与交流,促进科技人才队伍的整体素质提升;3. 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促进科技与经济的有机结合;4. 具体预期效益(可根据项目特点进行具体描述):四、申请相关支持政策(此部分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补充,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资金支持政策申请:2. 科研设备和场地支持政策申请:3. 人才待遇和相关科研经费支持政策申请:4. 科研项目评审和执行支持政策申请:五、申请材料清单(此部分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补充,列出所需提交的申请材料清单)六、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此部分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补充说明)以上为申请科技人才引进政策的范本与模板,可依据具体情况进行填写。
衷心希望贵部能够审慎评估并给予支持,期待与科学技术部共同合作,推动我国科技事业的发展。
谢谢!申请人签名:日期:。
高校人才引进考核实施方案

高校人才引进考核实施方案随着国家经济的快速发展,高校人才引进工作变得日益重要。
为了更好地促进高校人才引进工作的顺利实施,制定和完善高校人才引进考核实施方案显得尤为重要。
一、考核目标高校人才引进考核的目标是为了评估高校人才引进工作的效果和质量,督促各高校加强人才引进工作,提高引进人才的质量和水平,推动高校人才队伍建设。
二、考核内容1. 人才引进政策执行情况:包括高校是否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政策规定,制定和完善人才引进政策,是否对引进人才给予相应的政策支持和保障。
2. 人才引进工作实施情况:包括高校是否建立健全人才引进工作机制,是否有明确的人才引进工作流程和标准,是否能够及时有效地吸引和选拔优秀人才。
3. 引进人才成效评估:包括引进人才的学术水平、科研成果、人才团队建设等方面的评估,以及引进人才对高校学科建设和科研创新的贡献情况。
三、考核方法1. 文件资料审查:通过审查高校提交的相关文件资料,包括人才引进政策文件、工作方案、引进人才的简历和科研成果等,来评估高校人才引进工作的执行情况。
2. 现场考察:组织专家对高校进行现场考察,查看高校的人才引进工作实际操作情况,了解高校的引进人才情况和成效。
3. 专家评审: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对高校的人才引进工作进行评审,形成评估报告。
四、考核结果运用根据考核结果,对高校的人才引进工作进行评价,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对工作中取得的成绩给予肯定和表彰。
同时,考核结果也可以作为高校人才引进政策的重要依据,对高校的人才引进政策和资金支持进行调整和分配。
五、考核保障为了保障高校人才引进考核的顺利实施,需要建立健全的考核机制和工作流程,明确考核责任人和考核程序,确保考核的客观公正性和科学性。
同时,还需要加强对高校的考核指导和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推动高校人才引进工作不断向前发展。
六、总结高校人才引进考核实施方案的制定和完善,对于促进高校人才引进工作的顺利开展和高效实施具有重要意义。
湖南科技大学2020年度校聘教授、副教授实施方案【模板】

湖南科技大学2020年度“校聘”教授、副教授实施方案根据学校教学科研发展需要,考虑到学校教师队伍高水平发展与高级职称评审职数紧缺的实际状况,经2020年10月9日校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2020年12月2日校长办公会审定,启动学校2020年度“校聘”教授、副教授评审与聘任工作。
一、岗位界定(一)“校聘教授”是指未经学校职称评审取得“教授”任职资格,根据学校教学科研发展需要,以“副教授”身份“低职高聘”教授岗位;“校聘副教授”是指未经学校职称评审取得“副教授”任职资格,根据学校教学科研发展需要,以“讲师”身份“低职高聘”副教授岗位。
(二)“校聘教授”“校聘副教授”岗位聘任期间不晋升档案工资,必须通过正常申报评审且经省人社厅备案后,方可取得相应职称的任职资格。
二、聘任条件(一)“校聘教授”岗位聘任条件1.坚持立德树人,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严谨治学、为人师表,具有优良的师德表现和深厚的教育情怀;2.坚持高校教师为本科生上课的基本制度,任现职以来(或最近三年)每年独立承担本科生课堂教学工作任务,教学效果良好;3.符合《湖南科技大学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与认定实施办法》(科大政发〔2019〕5号)规定的教授申报评审条件(含2020年度校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认定符合申报条件)。
(二)“校聘副教授”岗位聘任条件1.坚持立德树人,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严谨治学、为人师表,具有优良的师德表现和深厚的教育情怀;2.坚持高校教师为本科生上课的基本制度,任现职以来(或最近三年)每年独立承担本科生课堂教学工作任务,教学效果良好;3.符合《湖南科技大学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与认定实施办法》(科大政发〔2019〕5号)规定的副教授申报评审条件(含2020年度校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认定符合申报条件);或《湖南科技大学“高层次人才发展支持计划”》“青年创新人才(奋进学者)”岗位在聘人选。
三、评审程序(一)个人申报。
湖南科技大学2016、2017年度高层次人才中期考核登记表【模板】

**大学2016、2017年度高层次人才中期考核登记表
学院(盖章):姓名:聘任岗位:聘任方式:遴选引进
聘期:年月至年月中期考核业绩期限:年月至年月
一、基本条件表现情况
二、科学研究任务完成情况
(一)科研项目、经费、成果转化(经费单位:万元)
(二)出版著作、发表论文(限填4项)
(三)科研(教学)成果获奖
二、入选人才项目情况
三、人才培养任务完成情况(填写聘任以来3年业绩)
四、其它特别优秀工作业绩
五、工作总结(不超过300字)
六、考核意见
填表说明:
1.此表供高层次人才考核使用,用A3纸张正反打印;学院初审后送相关职能部门审核;
2. 所有业绩要求只填写考核时间段内文件规定的高层次人才岗位聘任有效业绩,不符合聘任条件的业绩不要填写。
3. 考核结果分两个等次:合格和不合格;
4. 聘任岗位填:领军人才、学科带头人(湘江学者)、学术带头人、青年创新人才(奋进学者)等。
5. 聘任方式选:请勾选遴选或引进。
人才引进方案模板(二篇)

人才引进方案模板一、引进背景和目标1.1 引进背景随着全球化和信息化时代的到来,人才的引进成为推动企业发展的重要因素。
对于我公司来说,为了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和市场份额,我们需要引进一批具有高水平、专业技能和创新能力的人才。
1.2 引进目标(1)吸引国内外优秀人才,为企业技术创新和发展提供坚实人才保障。
(2)提供一个良好的发展平台,使人才能够在公司中发挥创新潜能,实现个人价值和企业发展的双赢。
(3)通过引进人才,提升企业管理水平,改善企业文化和工作环境,推动企业向更高层次发展。
二、引进对象和条件2.1 引进对象(1)高级管理人才:担任核心职位,负责制定公司战略、决策和管理领导工作。
(2)专业技术人才:在技术研发、产品设计和生产等岗位上具有专业技能和工作经验。
(3)市场营销人才:负责开拓市场、推广产品和品牌,具有市场洞察力和销售技巧。
(4)创新人才:具备创新思维和创业能力,在研发和业务拓展方面有突出贡献。
2.2 引进条件(1)具有相关工作经验和成绩:在引进对象所从事的领域中,具备丰富的实践经验和突出的成绩。
(2)良好的学术背景:在引进对象所学习的学校中,具备良好的学术背景和专业知识。
(3)积极向上的上进心: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能力和积极向上的上进心,能适应企业的文化和工作要求。
(4)适应力强:具备较强的快速学习、适应和创新能力,能够迅速融入公司,并为公司发展做出贡献。
三、引进渠道和方式3.1 引进渠道(1)在线招聘平台:利用互联网招聘平台发布职位信息,吸引优秀人才投递简历。
(2)专业人才市场:与专业人才市场合作,通过人才猎头机构甄选合适的人才。
(3)高校招聘会:参加高校招聘会,与优秀毕业生进行面试和沟通。
3.2 引进方式(1)定向招聘: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定向招聘具备特定技能和背景的人才。
(2)全员推荐:通过员工推荐,引进具有优秀工作能力和潜力的人才。
(3)校园招聘:通过与高校合作,参加校园招聘会,面试并录用优秀毕业生。
科技人才引进方案

科技人才引进方案在当今竞争激烈的时代,科技实力成为了决定一个地区、一个企业发展的关键因素。
而科技人才作为科技创新的核心力量,其引进工作更是重中之重。
为了吸引更多优秀的科技人才,提升本地区/本企业的科技水平和创新能力,特制定以下科技人才引进方案。
一、明确引进目标首先,我们需要明确引进科技人才的目标。
这包括确定所需人才的专业领域、技能水平、工作经验等方面的要求。
例如,如果我们的目标是在人工智能领域取得突破,那么就需要引进具有深厚算法研究背景和丰富项目经验的人才;如果是为了提升产品研发能力,可能需要引进熟悉特定行业技术的专家。
同时,要根据本地区/本企业的发展战略和当前的科技短板,有针对性地制定人才引进计划。
比如,对于新兴产业,要着重引进具有开拓精神和创新能力的前沿人才;对于传统产业的转型升级,则需要引进能够将新技术与传统工艺相结合的复合型人才。
二、制定优惠政策为了吸引科技人才,必须提供具有竞争力的优惠政策。
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薪酬待遇提供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的薪资,以及丰厚的绩效奖金和年终奖励。
同时,可以考虑采用股权激励等方式,让人才与地区/企业的发展利益紧密相连。
2、福利保障为引进的人才提供完善的福利保障体系,如医疗保险、住房补贴、子女教育等。
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使其能够全身心地投入工作。
3、科研经费为人才提供充足的科研经费,支持他们开展科研项目和技术创新。
同时,建立灵活的经费使用机制,确保经费能够真正用于科技创新。
4、税收优惠对于引进的科技人才,给予一定的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提高他们的实际收入水平。
三、拓宽引进渠道1、高校招聘与国内外知名高校建立合作关系,定期参加高校的招聘会和学术交流活动,挖掘优秀的应届毕业生和科研人员。
2、社会招聘通过专业的招聘网站、人才市场等渠道发布招聘信息,广泛吸引社会上的科技人才。
3、人才推荐建立人才推荐奖励制度,鼓励内部员工、合作伙伴和社会各界人士推荐优秀的科技人才。
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方案

湖南科技大学电气信息类专业校企合作人才培养示范基地人才培养方案二0一二年目录一、电气信息类专业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方案 0(一)培养目标 0(二)培养模式 0(三)培养标准 (1)(四)教学计划 (7)二、电气信息类专业校企合作人才培养企业学习阶段培养方案 (28)(一)组织体系 (28)(二)能力培养 (28)(三)企业学习内容及安排 (29)(四)管理办法 (40)(五)考核评价与成绩评定 (41)(六)实施企业 (41)湘潭电机集团有限公司 (41)(七)工程实践条件 (42)(八)师资配备 (43)一、电气信息类专业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方案(一)培养目标培养具有扎实专业基础理论与专业知识,具有较强工程意识、工程素质、工程实践能力和创新意识,能够从事电气产品、电气装置和电气系统设计、制造、测试、安装调试、施工、运行维护以及技术服务等方面工作,适应企业发展需要的电气工程师。
(二)培养模式1.人才培养定位在电气信息类专业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中,树立“大工程”教育理念,确立“崇尚实践,回归工程”的人才培养新观念,立足电气行业,依托广泛的校企合作企业,着力培养学生的工程意识、工程素质和工程实践能力,培养创新能力强、适应企业发展需要的电气工程师。
2.“3+1”培养模式电气信息类专业校企合作人才培养采用校企联合培养模式,把人才培养分为校内学习和企业学习两个培养阶段。
实施“3+1”培养模式,即学生3年在校学习,最后1年在企业实习实践和毕业设计。
3.轮岗实习与项目设计相结合的企业培养方案企业学习阶段主要采取“轮岗实习”和“项目设计”相结合的培养方式,针对企业生产环节,对学生进行多岗轮训,完成变频器结构与制造工艺、整流变压器结构与制造工艺、电器结构与制造工艺、电气产品技术服务等6个方面专业知识能力的轮岗训练。
同时以项目贯穿于一年的学习中,第七学期设置“电器设计与工艺训练”项目设计环节,在学校教师和企业工程师共同指导下,使学生接受电气产品、电气装置设计、电气系统设计及工艺编制等方面的项目设计初步能力训练,获得初步的工程项目实现能力。
湖南工学院引进博士综合评价和奖励安家费实施细则

湖南工学院引进博士综合评价和奖励安家费实施细则为了加大对引进博士的支持力度,提高引进人才的归属感和凝聚力,湖南工学院制定了博士综合评价和奖励安家费实施细则。
本细则旨在规范博士引进工作,建立健全引进博士的评价机制,并给予相应的奖励和支持。
一、评价指标1.学术成果:评价博士在引进后发表的论文数量、水平和学术影响力。
2.科研项目:评价博士在引进后主持的科研项目数量和科研成果。
3.人才培养:评价博士在引进后指导的研究生数量和获得研究生奖励情况。
4.科研团队建设:评价博士在引进后参与科研团队建设的工作情况。
5.学校服务工作:评价博士在引进后参与学校各项工作的情况。
二、评价方式1.年度评价:每年进行一次综合评价,评价内容包括博士在该年度的学术成果、科研项目、人才培养、科研团队建设与学校服务工作。
2.月度进度评价:每月进行一次进度评价,评价内容包括博士在该月份的工作进展情况和学术交流情况。
3.专家评审:每年组织专家对博士进行评审,综合评价其综合能力和工作成果。
4.自评:博士可以自行填写自评表,申报个人工作成果和学术交流情况。
三、奖励和安家费1.奖励政策:根据博士的综合评价结果和工作表现,给予相应的奖励,包括奖金、学术交流资助、免费参与国内外学术会议和研究项目。
2.安家费:对于优秀的引进博士,提供一次性的安家费支持,用于解决博士面临的生活困难和住房问题。
3.其他支持:根据博士的工作表现和需求,提供相应的科研经费、实验设备和办公场所支持。
四、评价结果公示和监督1.评价结果公示:评价结果将在学校内部公示,供所有师生参考和了解。
2.监督机制:建立相应的督导机制,对评价结果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评价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3.投诉处理:对于不满意评价结果的博士,可以提出书面投诉,学校将按规定程序进行处理。
五、绩效考核和奖惩机制1.绩效考核:学校将根据博士的评价结果,按照绩效考核制度进行绩效考核,对绩效突出的博士给予相应的奖励。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学院人才引进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双一流”建设工作,落实学校第三次党代会精神和《**学院“十三五”事业改革与发展规划》,加强学校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目标任务。
始终坚持人才强校战略,按照应用型大学教师队伍建设标准,打造一支“结构合理、高层次人才聚集、具有应用型人才培养能力和产学研合作能力”的高素质教师队伍。
到“十三五”末,实现“12222”人才队伍建设目标:即教授100名,博士200名,省级新世纪121人才工程人才、省级学科带头人20名以上,特聘教授、省级以上学术平台层次的人才20名,全校“双师双能型”教师达到200名。
第三条人才引进工作重点。
人才引进依照学校发展战略需要,与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相结合,优先保证重点学科、重点专业和创新科研团队的人才需求。
第四条人才选拔与服务。
各学院负责人才的初步考察与遴选;人才工作办公室负责人才引进的规划、服务与管理;学校学术委员会学科组负责领军人才、学科带头人、优秀博士学术水平的评价;学校领导负责人才引进的决策;学校其他职能部门负责为各类人才提供高效、到位的管理与服务。
第五条管理与考核。
对引进的人才实行目标任务管理,明确工作任务、聘任期限、聘期待遇、考核标准、违约责任、解聘条件等事项,严格管理制度,充分发挥人才的示范带头作用。
第二章引进条件及待遇第六条引进人才的基本条件:(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法规;(二)热爱高等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品行;(三)身心健康,能够胜任所应聘岗位相关工作。
第七条引进人才层次(一)第一层次:领军人才年龄一般在60岁以下,国家重点学科学术带头人、国家杰出或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芙蓉学者”及相当层次人才。
(二)第二层次:学科带头人年龄一般在50岁以下,具有教授职称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省级及以上重点学科带头人。
2.“985”或“211”大学的博士生导师。
3.省级优秀专家,并获得省自然科学奖、省科技发明奖和省科技进步奖一等奖排名前3名,二等奖排名第1名。
4.省级“121”人才工程第一层次人选。
5.近5年主持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项目、省级重大项目的中青年专家。
6.近五年以第一作者身份理工科在SCI、EI、SSCI源刊发表论文5篇及以上,文科在CSSCI源刊发表论文7篇及以上,艺术类学科在本专业一级学会主办的刊物上发表论文4篇及以上,并获得省自然科学奖、省科技发明奖和省科技进步奖一等奖排名前3名,二等奖排名第1名。
7.其他具有高质量成果、高级别奖项足以说明是优秀高层次人才者(包括海归人才)。
(三)第三层次:优秀博士和学术带头人年龄一般在40岁以下,“985”、“211”大学具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年龄在40以下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和博士学位,发展潜力较大且近五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主持省级科研课题2项及以上;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或教学成果一等奖排名前5名、二等奖排名前3名、三等奖排名第1名;或个人(排名第一)创作作品获国家级(政府)三等奖及以上。
2.以第一作者身份在CSCD源刊或CSSCI源刊上发表论文4篇及以上;或在SCI、EI、SSCI源刊发表论文3篇及以上。
3.以第一申请者身份获得国家授权的发明专利2项及以上。
(四)第四层次:其他博士年龄一般在40岁以下,教学、科研能力较强的具有博士学历学位者;满足第三层次人才科研条件,但年龄超过45岁的具有博士学历学位者。
(五)第五层次:其他高水平人才1.企业行业高水平技能型人才。
年龄一般在50岁以下,大中型企业或新技术新兴产业的总经理、高级工程师、技能型资深专家等。
2.学科团队。
原则上要求领军人才和学科带头人组建的3人以上博士或教授学科团队。
第八条引进人才待遇说明:表中“视情况安排配偶来校工作”一般是指配偶应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已经取得学校急需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工程、审计、会计、临床医学、护理等),身心健康,经学校考查合格(特别优秀且急需者配偶条件可适当放宽)的情况。
来校工作方式分为编内聘用、人事代理、劳务派遣、临时用工等。
第三章引进人才的工作任务引进人才应服从所在单位的工作安排,完成单位安排的基本教学、科研、学科建设等任务之外,并按照协议约定应完成以下任务。
第九条引进人才工作任务(一)领军人才1.带领本学科在前沿领域保持国内先进水平,承担重大科学研究任务,主持重大、重点科研项目,发表具有高影响力的研究成果,领导团队的科研成果达到一定的规模,在省部级及其以上科研奖励上取得突破。
2.领导学科建设和科研平台建设,在重点学科建设、重点科研平台建设上取得突破。
3.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与国内外著名科研机构、企业或高校进行合作并取得实质性成果。
(二)学科带头人聘期内完成以下三项任务中的两项:1.主持国家级项目、教育部重点项目或同等及更高影响力科研项目1项。
2.在本学科权威刊物上(EI、SCI、CSCD、CSSCI源刊)发表学术论文5篇及以上;或在CSSCI来源期刊发表学术论文3篇并出版高水平学术专著1部(在商务印书馆、中华书局、人民出版社、三联书店、科学出版社、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出版,或系省部级及以上课题结题成果,或获省级及以上后期资助,或获市厅级及以上奖励);或原创艺术类、文艺类、工艺类作品参加政府机构或权威行业(协会)组织的展览、展演、竞赛获得国家级金奖1项。
3.获得省部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1项。
(三)优秀博士和学术带头人聘期内完成以下三项任务中的两项:1.主持省部级科研项目1项;2.在本学科权威刊物上(EI、SCI、CSCD、CSSCI源刊)发表学术论文3篇及以上;或出版高水平学术专著1部(同上);或原创艺术类、文艺类、工艺类作品参加政府机构或权威行业(协会)组织的展览、展演、竞赛,获得国家级银奖1项。
3.获得省部级三等奖及以上奖项1项。
(四)其他博士1.聘期内主持省部级科研项目1项。
2.在本学科权威刊物(EI、SCI、CSCD、CSSCI源刊)发表学术论文2篇及以上;或原创艺术类、文艺类、工艺类作品参加政府机构或权威行业(协会)组织的展览、展演、竞赛,获得国家级铜奖1项。
(五)企业行业高水平技能型人才、学科团队根据协议待遇,比照以上各层次人才岗位职责执行。
第十条以上所涉及的科研任务,学术论文本人须为第一作者、“**学院”为第一作者单位;承担项目本人须为项目负责人,“**学院”为依托单位;获奖本人须为第一完成人、“**学院”为第一完成单位。
第四章引进程序第十一条人才引进基本程序:1.个人申请。
应聘者根据我校的招聘方案向用人单位提交申请,按照相关要求向学校提交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荣誉证书、论文、著作等科研成果、应聘工作设想等材料。
2.教学学院考察。
学院收到简历后5个工作日内必须完成以下工作:联系、考察(通过座谈、讲座、试讲等形式对应聘者的道德素质、专业知识、科研能力等进行考察);召开学术委员会研究讨论是否引进以及聘期工作任务目标;召开党政联系会议审定聘期工作任务目标和建议引进待遇;将研究讨论意见(包括考核评价结果、引进待遇、聘用方式、聘期工作目标等)报校人才工作办公室。
3.校人才工作办公室拿出具体引进方案。
人才工作办公室收到学院引进意见后3个工作日内必须完成以下工作:根据学校相关文件要求、应聘人员条件及学院引进意见提出相应引进方案;向相关学校领导汇报;准备好上会材料。
4.学校快速决定。
学校人事工作领导小组接到人才工作办公室意见后5个工作日内应予研究讨论。
学校党委接到人事工作领导小组审议意见后3个工作日内应予讨论决定。
5.签订聘用合同。
人事处代表学校与经体检合格的拟引进人才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岗位职责、工作任务、工作(聘用)年限、工作要求、相关待遇等。
第十二条人才引进工作采用“一人一议”的形式快速决定,学校党委对外出引进人才小组特别授权,使引进审批程序做到及时、高效。
对特殊人才、紧缺专业急需人才或人才政策适用范围不明确的人才,在学校文件规定的考查程序之外,各单位可向人才工作办公室提出拟引进人员的引进必要性及其工作条件、待遇等特殊申请报告,启动特殊人才引进程序,最终由校党委会作出引进决定,确定聘用方式和引进待遇。
第五章引进人才管理第十四条协议管理学校对全职引进的人才采用多元化的聘用方式,具体聘用方式通过面谈确定,并在协议中予以约定;各类引进人才(含入编和非入编)需与学校签订聘任协议,按照《聘任协议》进行管理。
第十五条服务期限入编人才在校服务期限一般不少于五周年,实行聘期管理。
全职在岗工作的时间按每年12个月计算,引进的国外高层次人才全职在岗工作时间每年按9个月计算。
服务期内,学校原则上不批准引进人才提出的辞职、离职、脱产进入博士后流动站或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调离等申请。
第十六条非入编人员待遇选择非入编方式引进(全职在校工作)的人才,聘任期间享受年薪待遇(发放方式按照协议约定方式进行)。
协议规定的教学任务和科研任务不享受校内业绩酬金和校内科研奖励(若学校业绩酬金和科研奖励做重要调整,学校将根据调整政策对其年薪进行适当修订)。
超出规定任务部分的教学和科研业绩可按学校职工标准享受相关津贴和科研奖励。
第十七条协议中止各类引进人才在聘任期间若因特殊原因提出终止协议,或因考核不合格、违反学术道德、触犯刑律、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行为被学校解聘的,按协议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并按协议约定退还相关待遇。
第十八条考核及续聘1.各类人才根据双方签订的协议条款进行考核。
2.各类人才完成规定岗位职责要求的,可签订第二个聘任协议;未达到考核指标体系要求或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将取消相关待遇直至解除聘用关系;3.非入编引进人才聘期期满,完成规定任务并经考核合格的,经双方协商,可续签合同,也可选聘入编按其实际业绩水平聘任到相应的岗位等级,并享受相应待遇;未完成聘期规定任务或考核不合格的,学校不再续签合同。
第六章相关规定第十九条引进人才住房补贴和安家费分年度平均发放,聘用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学校提供周转房者,服务期内,若在永州市区购房,可凭房产证或学历学位证抵押一次性借支全部住房补贴和安家费,分年度冲抵,两年内退回学校周转房,服务期满后退回房屋产权证或学历学位证。
第二十条学校发放科研启动费经费卡,引进对象完成聘用合同约定的目标任务后,可使用完毕。
第二十一条用人单位须严格审查应聘人员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严把引进人才的学历关、年龄关、学术水平关和学术道德关;做到引进管理并重,切实发挥引进人才在教学科研、学科建设中的引领作用。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2017 年起施行,原有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本办法执行。